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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制,也称课程选修制,即允许学生对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有一定的选择自由,包括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量和学习进程。对于习惯了中小学课程(所有的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而且科目从小学到高中有连续性)的大学新生来说,大学的课程多得令他们眼花缭乱,课程分类也比较复杂,因此选课对他们而言还是一件新鲜而陌生的事物。但大学的学习与选课有莫大的关系,必须了解它,才能掌握主动权。而要了解选课制,首先要对大学的课程设置有所认识。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甘肃政法学院选课系统入口 甘肃政法学院选课系统供大家参考选择。甘肃政法学院选课系统入口:http://jwc.gsli.edu.cn/wlkc.htm
甘肃政法学院是甘肃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组建为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1985年开办专科教育,1989年开办本科教育,2006年取得硕士研究生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展研究生教育,2009年取得法律硕士授权资格,2010年获批法学、工商管理两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14年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院校和教育部确定的地方院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院校,2015年学校成为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经过60年的建设,特别是开办普通高等教育以来的快速发展,学校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类高等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安宁区和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80亩,校舍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00余万元,图书馆现有各类图书150余万册,数字资源1.6万GB,是甘肃省重要的政法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6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950人,其中专任教师612人,高级职称教师312人,博士(含在读)144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出站人员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51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3人,甘肃省领军人才4人,甘肃省“555”创新人才13人,甘肃省重点学科带头人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甘肃省优秀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兼职客座教授280人。
学校设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公安分院(刑事司法学院)、公安技术学院(证据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中心等3个教学部(中心)。学校现有33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干、人文管理学科为主体、“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较为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其中,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3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工商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社会工作和治安学7个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公安学、刑事科学技术3个省级重点学科。
学校拥有法学理论、刑法学等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2个专业硕士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校建有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1个,国家级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甘肃省证据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甘肃省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研究中心)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司法科学与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法学理论研究中心1个(法治甘肃建设理论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甘肃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治研究中心、西北民族地区侦查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甘肃省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证据科学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法律实验实训中心),建有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应用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和校级科研机构15个。学校建有法医DNA实验室等功能设施齐全的教学科研实验室62个。
学校坚持“科研引领学科发展、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科研提升办学质量、科研传承文化发展、科研服务社会经济”的科研工作理念,加大对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近5年来,共计出版著作258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300篇(其中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发表或被检索收录152篇);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29项,省高校社科成果奖65项;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5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项,省部级项目147项。2013年,学校教师的科研成果获得第六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学校学术交流日渐频繁,学术氛围日趋活跃,举办的“陇籍法学家论坛”“证据科学技术前沿问题学术会议”“丝路法学大讲堂”等学术交流平台已在国内和业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与美国福特海斯州立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院校建立了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等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主办的法学专业学术期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和《西部法学评论》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其中,《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入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扩展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甘肃省优秀期刊”。
学校立足甘肃,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自建校以来,已累计向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7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多年稳定在86%以上,大部分毕业生分布在西部地区公检法司和全国武警边防、缉毒、消防部队等岗位,涌现出“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全国优秀律师”——张志伟、“全国十大边防卫士”——李阳、勇斗毒贩不幸壮烈牺牲的边防武警代表——杨军刚烈士等先进典型。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精心组织“五个认同”教育,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是“省级文明单位”,是教育部“科研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预征入伍先进集体”,是“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校工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优秀教工之家”,校团委被团中央等单位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家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稳定规模,调整结构,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的办学思路,积极在政法类、区域性、应用型的结合中谋求学校定位、打造办学特色。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号召,适时组建丝绸之路国别政治与法治研究院,力求以丝绸之路国别政治法治研究为牵引,积极培育“丝路法学”,大力实施开放办学。
“十三五”时期,学校将全面促进内涵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为把甘肃政法学院建设成为在西北地区有骨干地位、全国同类院校中有重要影响的政法大学而努力奋斗!
(数据截至2016年9月)
截止2013年,学校有民商法学、刑事科学技术、诉讼法学等13个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形成以法学为主,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交叉渗透的学科体系。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侦查学和刑事科学技术为西北地区有重要影响的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
2013年,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法学学科得分排名并列第十三名,在西北参评高校中名列第一。
2006年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开设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点。甘肃政法学院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中心成为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后,全国第二个有权招收和培养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方向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机构。
2012年, 学校成为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全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国家级建设项目: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
5个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工商管理、刑事科学技术。
3个省级重点学科:法学、公安学、刑事科学技术。
截止2013年10月,学校有教职工666人。其中专任教师445人,教授、副教授14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7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人,省级学科带头人2名,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人选12名,其中多人受聘为其他院校兼职硕士生导师;同时,学校还在国内聘请了8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作为学院的客座教授,从英、美等国家聘请了6名长期外国专家,30多名短期外国专家。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内容为: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招生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基本任务为:研究教学及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编制招生计划,完成招生工作任务;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
教务处下设教学研究与教学评估科、教务科、实践教学与教材管理科、招生办公室。教学研究与教学评估科是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改革、教学计划的制订、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等;教务科是承担学校的教务运行管理、考务、学籍管理等工作;实践教学与教材管理科是学校实践教学、教材管理和建设的职能科室,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管理,教材的选用及教材建设工作和教务处日常行政工作等;招生办公室承担学校普高招生政策的制订,招生年度计划、招生宣传、落实招生任务等。
教务处现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3人。人员职称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强,而且每个人都具有为学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而无私奉献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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