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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太原住房公积金查询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tygjj.com/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6月,是太原市政府主管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以赢利为目的直属事业机构,正县处级建制。下设三个分中心、一个稽查队、十个内设处室、十个分理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发展规划;研究起草、制订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建设资金及社会保障、房地产业计划、规划的制定工作。
(二)编制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和贷款发放、回收等情况,审批核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贷款发放。
(四)负责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申请和贷款风险准备金使用申请。
(六)负责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及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七)负责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负责落实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负责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九)承办太原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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