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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宣城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宣城市住房公积金 宣城公积金供大家参考选择。宣城市住房公积金:http://www.xcgjj.cn/
2003年2月宣城市编委依据省编委皖编[2002]17号文件规定,成立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31人,经费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收支,列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序列;2011年11月市编委批复,市中心主任按正县级配置。2013年5月市编委明确中心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8人。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中心主要职责是从事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贷款和资金管理工作。内设营业部等5个科室,辖广德县分中心,郎溪县、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5个管理部。分中心、县(市)管理部属派出机构,与中心实行“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直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管委会委员。共计26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栏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宣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负责落实管委会的决策和决定。
管理部是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依据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所在县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落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2、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的审批;
3、负责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和回收;
4、按照统一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对所辖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核算;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
6、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账、查询和有效凭证发放、打卡;
7、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前台职责
1、开设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帐户;
2、依据缴存和变更清册录入或调整缴存比例、金额等信息;
3、依据有效资料调整单位和职工个人信息;
2、负责财政代发工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代扣和开具收款收据;
5、凭银行缴款单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收款收据;
6、依据中心要求调整或变更单位、职工个人帐目;
7、负责打印和分发汇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对帐单;
8、负责单位和职工汇缴、提取信息的查询和职工帐卡的打印;
9、依据中心贷款委托通知书开设个人住房贷款帐户;
10、负责通过缴存划转还贷等方式回收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
11、依法向借款人催收逾期贷款;
12、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