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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管理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提供的东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系统 ,,快来看看吧!东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系统 :http://wsbs.dggjj.gov.cn/web_housing/unieap/pages/login/login.jsp
为了进一步方便全市缴存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公积金中心在南城、石龙、常平、塘厦、虎门设立办事处。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各类提取业务的办理。
2、负责办理缴存基数的二次调整、缴存比例降低、少缴补缴(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少缴补缴)、缓缴、余额调账、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个人账户密码变更、人员信息变更、单位信息变更、还款计划表打印和缴存凭证打印。
3、负责出具《提取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情况证明》、《异地转移接收证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凭证》等个人信息证明。
4、负责出具《借款人家庭第二套住房认定协助查询函》(如对系统查询结果有异议)、《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公示》(公示无异议通知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变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料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变更个人信息)。
5、负责对涉嫌违规套取公积金行为进行电话、网络、函件调查,联系发生违规套取行为的职工及其工作单位,对违规套取的职工账户进行冻结限制,追回违规套取的公积金。
6、负责受理单位不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投诉并移交政策法规科处理(南城办事处除外)。
7、负责经办业务档案的整理;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负责处理缴存职工各类信访问题(南城办事处信访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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