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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3月20日,为市财政局下属的不以益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五部一室(行政办公室、会计核算部、归集管理部、信贷部、网络信息部、稽核部)和7个区县分支机构(江阳区、龙马潭、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管理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欢迎参考!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sclzgjj.com/
信贷部职责:
1、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度投放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2、负责草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4、协调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
5、做好合作项目宣传、储备、管理工作;
6、负责市本级公积金贷款业务;
7、指导、检查管理部贷款业务;
8、负责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资料汇总、上报;
9、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
10、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培训;
11、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来信来访等涉及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办理;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归集部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核工作。
2、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工资基数的审核工作。
3、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比例调整审核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抽查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6、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7、负责业务数据的统计填报,相关文件的草拟,发文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职责:
1、负责拟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制度、总结和重要文件。
2、负责行政事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3、负责中心办公会议、职工大会的组织,做好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材料起草工作。
4、负责草拟综合性文件和发送公文的审核,来文的处理,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做好保密、安全、综治、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6、负责政策法规宣传、信息报道、邮件及信函的发送、公文交换工作。
7、负责县区、中心各管理部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完成任务的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
8、负责来信、来函、来电的回复处理,搞好来访接待。按要求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部: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收支管理,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向财政申报用款计划,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并上报。
3、负责单位经费的预算编制、申报和审核报销工作,完成会计核算。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帐簿,做好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做好会计资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工作。
6、负责对县区管理部财务管理的指导工作。
7、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核部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健全对内控制稽核和对外行政执法制度,并对系统内控、执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监督检查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和落实。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修订和考评工作。
4、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等业务工作进行内部审核稽查。
5、监督检查资金运作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适时评估风险状况并出具报告。
6、负责受理业务信访和服务投诉以及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的调查、稽核和执法工作;
7、做好外部审计部门对市中心业务实施审计的配合工作并检查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
8、牵头组织对受托银行、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等单位承办的公积金业务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9、负责牵头组织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中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调查工作。
10、完成各项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网络信息部:
1、维护和保障现在有的公积金业务服务器系统的正常运行。
2、维护和保障县区与市中心业、市中心与省监管处、市中心与住建部的网络的畅通。
3、维护市中心及县区管理部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
4、对大企业、事业单位缴存系统的故障排除和维护,并对其进行业务操作指导。
5、建立和维护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包括电话语音查询、互联网查询、大厅触摸屏查询。
6、公积金业务数据备份和机房的安全。
7、对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数据更新。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