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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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组建,为直属市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泰安住房公积金供大家参考选择。

  泰安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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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和月缴额上下限的通知 泰公积金﹝2017﹞57号

  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1、月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根据泰安市统计局提供的2016年泰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 [2017]86号), 2017年度泰安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3872元,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164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1470元。

  2、月缴存额上下限。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泰财住房[2013]4号)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为各12%。因此, 2017年度泰安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分别为1665元;最低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分别为: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197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176元。

  请各缴存单位在以上标准范围内,认真填报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电子版表格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拷取,于2017年7月31日前做好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案的调整工作。

  2017年6月12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qiuzhizhaopin/898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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