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社保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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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主要负责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地方性配套措施和基金管理办法等。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宿迁市社保查询系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宿迁市社保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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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社局进行了巡察。11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自身存在问题、提升工作水平、推进事业发展的良好契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坚定改的信心、落实改的措施、确保改的实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达目的不收兵,42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党组专项研究巡察事项5次,8次工作例会均对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新出台各类制度文件38个,开展专项整治4次,促进2项改革,挽回损失70.6万元,巡察整改期间共问责处理责任单位2个,责任人员4名。具体做到四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之后,市人社局党组当天下午即召开党组会,统一党组思想认识,端正态度,严肃纪律,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局党组以及全系统当前最迫切、最重要、最关键、最核心的工作,凝聚全局力量抓实整改。

  (二)组织实施到位。成立市人社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专门负责做好整改任务落实的日常跟踪督办,加强与市委巡察组的工作对接联系,健全工作推进和督促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销号整改到位。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意见,逐条研究分析,形成整改方案,针对问题清单,制定42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到位的时间节点,逐个整改、逐项落实、逐条销号。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调度各项任务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中遇到的问题集中会办,确保整改质量和工作实效。

  (四)长效管理到位。深入查找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管理、工作、制度、责任等方面漏洞,着力健全完善系统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长期效应、长远效果。在民生保障、党的建设、党风廉政、财务管理、民主集中等制度方面研究出台一批适应人社部门现状的工作制度,并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两聚一高”,落实“三项任务”不力的整改情况

  (1)社保、创业等惠民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群众知晓度低、获得感不高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创业富民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全市联动集中开展创业富民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就业创业典型100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等各类宣传材料12000余份。制作专题宣传片,在江苏卫视、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播放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制定《宿迁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补充保险和“先诊疗后付费”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编印《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汇编》。依托“三进三帮”活动平台,对全市48万余名城乡居民“一对一”推送参保缴费信息。通过市电视台“12345直通车”、“1+X”新闻发布会、宿迁社保微信、“网上宿迁”、人社网站专题等渠道宣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先诊疗后付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社保政策。

  (2)研究解决基层人社平台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持续性、稳定性措施滞后,工作被动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到期劳动保障协理员处置工作方案》,报经市财政局同意,11月17日我局与苏宿人力资源公司签定《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所有到期劳动保障协理员均与苏宿人力资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完成身份转换,规范人员管理,促进队伍稳定。

  (3)就业和创业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效果不佳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关于启用新版创业培训学员选择标准工具的通知》,指导参加培训学员在报名时结合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创业培训课程,满足劳动者需求。11月20日印发《关于开展职业培训需求调查的通知》,将培训需求调查作为培训课程规定环节。制度实施1个多月以来,累计调查4000余名参加培训人员培训需求,根据收集需求及时调整优化职业培训课程,提升培训质效。

  (4)制定的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门槛较高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宿迁市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与市人行、市财政局多次会商,达成一致意见,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降低贷款门槛。对贷款金额10万元以下符合条件人员取消反担保手续,个人贷款额度从25万增加至30万,期限从2年延长至3年。

  (5)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改革机制未理顺、经办体制不完善、基层监管难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已出台《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宿迁市大病保险办法》、《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办法(试行)》等“1+2”政策文件。会同卫计、财政等部门建立“基本医保联席会议制度”,畅通部门沟通联系渠道,已开展专题讨论11次,召开1次市民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制定《宿迁市市本级社保经办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合作协议》及《购买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在基层乡镇设立经办网点、医保驻点巡查及智能监控三大项目购买服务,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商保公司,理顺经办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创新医保基层监管模式,对962家两定点机构实施信息系统智能监控,加强大数据分析,将可疑单位列入重点核查对象,针对性开展巡察,处理违规的定点机构,加大处罚力度。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改革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在全省人社工作务虚会以及省人社厅召开条线工作会议专题向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汇报,省厅答复相关问题待全省明确统一处置口径后,各地方可执行落实。

  (7)部分医疗机构通过降低住院门槛、小病大治、挂床住院等方式拉高住院费用的整改落实情况。编制《医保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手册》,下发各定点医疗机构,教育医院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对市区305家定点医药机构实施远程视频实时监控,开发床位护理费、报销数据、门诊一般诊疗费审核等智能监控信息系统,从源头打破医患“利益共同体”格局。加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和频次,按月梳理定点医药机构核查情况、违规行为处理等情况,减少基金损失。

  (8)部分参保人员用个人账户消费生活用品、疗养型住院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制作《关于市本级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刷卡范围的公告》,免费发放给定点药店,并在店内张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药店管理的通知》,规范定点药店注册范围及经营行为。下发《宿迁市社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定点机构重点监管内容。拟定2018年两定点服务协议,明确违规行为处置办法,加大对定点单位违规处置力度。

  2、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统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

  (9)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关于印发宿迁市人社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研究程序,严格按照议题责任处室单位汇报、分管负责同志作补充、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建议、主要负责同志最后表态的程序进行。同时明确对会议内容认真记录的具体要求。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5次,研究议题87项,均按规定提前向派驻纪检组报备,由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并按规范安排专人负责会议内容的记录工作。

  (10)对牵头负责的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及“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的整改落实情况。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赴县区开展吃空饷专项督查,查找发现存在的单位不重视、人员管理不规范、二线人员不在岗等问题,并责成相关县区和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检查结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督查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专题批示,要求2018年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治“吃空饷”的长效机制,同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从根源上杜绝吃空饷和乱发津补贴情况。

  (11)多次违规研究批准多名中层干部“退二线” 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照市委关于干部管理的要求,对局系统“退二线”同志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关于对局系统“二线”干部巡查问题整改方案》,安排局名分管领导分别与局系统“退二线”干部个别谈话动员,局系统6名“退二线”干部于12月18日前全部返岗工作。

  (12)就管中心违规发放值班费、劳务费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专项整治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情况。同时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成立就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小组,通过上门拜访、电话联系、信函告知等方式对涉及人员逐一进行催缴和追缴退款。目前,相关违规发放值班费、劳务费等已退还到位。

  (1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从工作体制机制上建立完善运作流程、明确职责、工作督查、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相应的工作体系和制度规范,严格严密防控各类廉政风险。2017年10月,顺利实施卫计委公开招聘面试,目前招聘工作已全面完成,社会反响良好。2017年11月,按照新出台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启动实施市属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各项工作均规范有序开展。对1名相关处室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提醒谈话”处理。

  (14)违反规定将行政处室行政职能下放给下属事业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党组会专题研究理顺业务关系方案,将工伤鉴定、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等行政职能分别交还给医保工伤处和养老保险处。制定《宿迁市工伤认定工作导则》和《宿迁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导则》,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办事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局一楼大厅安排专门窗口,方便群众办理工伤鉴定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业务。职能交还行政处室以后,累计办理工伤认定38件,组织2期400余人参加的劳动能力鉴定,审核正常退休70人、提前退休34人。

  (15)行政败诉案件时有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市人社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加强业务政策研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避免败诉风险。出台《市人社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行政诉讼败诉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市就管中心成立诉讼案件处理领导小组,在法院的指导下,对败诉案件事项重新办理。研究出台新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流程,做好风险防控。对涉及败诉1名处室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诫勉谈话”处理。

  3、思想精神懈怠,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信念滑坡的整改情况

  (16)政治理论学习不正常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局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方案》,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规范学习活动,11月以来党组集中组织开展了十九大学习心得交流、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全国经济会议、全国人社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传达等各类学习活动6场次,确保党组成员全面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十九大的精神实质和以及人社部、省人社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对2018年工作的具体要求。

  (17)服务群众宗旨意识不强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攻坚月”活动,实施服务窗口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加强局系统政行风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因服务态度问题受到办事群众投诉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对1名相关窗口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批评教育”处理。

  (18)部分领导干部思想懈怠,作为意识和进取心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条线处室单位负责人全部开展一对一的谈话谈心32人次,安排专人对谈话谈心内容进行记录,直指问题,提出要求,加强沟通,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建立“清单管理”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周例会,按周调度安排重点工作,将任务分解到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处室单位、责任人,有效形成压力传导,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增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党建工作责任未有效落实的整改情况

  (19)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缺失,兼职党务干部兼而不顾现象普遍的整改落实情况。将党建制度建设、重要活动组织安排等工作作为党组的议事的重要内容,全面履行好党组抓党建的工作职责。整改期间,党组会集中研究党建相关议题11个。2017年11月,召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员大会,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6名,其中安排1名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并配备专职党务人员1名,所有支部也均明确1名联系人负责支部党建日常工作,并建立QQ、微信联系群,局机关党委完成换届后,召开党委会议,明确党委成员分工,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20)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市人社局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局党组成员每人均联系分管条线的1到2个基层党支部,参与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联系支部规范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整改期间,局各党支部组织增补委员选举、支部组织生活会等9场次活动,相关局分管负责同志均参加并现场开展指导。

  (21)机关党委自身未开展相关组织活动,一级组织虚化、空心化的整改落实情况。新一届局机关党委换届成立以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5次,研究部署党建相关议题19个。机关党委会专门讨论研究《市人社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方案》、《市人社局机关党员大会方案》、《关于接收徐伟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情况汇报》和《2018年度发展党员初步计划表》、《申请入党人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细化完善《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工作职责》,听取了和审议通过了沈倩等3名同志作为预备党员人选上报的情况汇报等。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学习贯彻十九大、汇聚发展新动能”主题党课等“九个一”系列活动。按月对党建重点工作以通知形式下发各党支部,并及时做好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22)各支部均未建立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一些支部书记对履行主体责任认识模糊的整改落实情况。局机关党委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支部书记汇报党建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局机关党委书记现场指导,统一提高各支部书记思想认识。对各党支部落实“五张清单”书记项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局机关党委所属8个支部均建立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共89条。

  (2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市人社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按照“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形式多样、务求实效”的要求,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先后邀请市纪委郑路书记、市委党校韩光化教授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党课。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心得讨论等活动。组织以“不忘初心系民生 开启人社新征程”为主题举办演讲比赛、“践行十九大 人社争先锋”迎新文艺汇演和系统十大先进人物评选,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整改情况

  (24)部分支部没有“三会一课”相关活动记录、学习材料及影像资料等活动痕迹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市人社系统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意见》,不断推进各支部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安排局各党支部认真学习魏书记在全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出台《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为8个基层支部配备统一的组织生活记录本,进一步明确规定记录要素,明确记录内容与范围,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并做好活动的记录整理工作。开展党建台账资料台账抽查4次,重点督促巡察反馈问题较多的社保中心、就管中心支部规范整改到位。

  (25)就管中心党支部一本活动记录本记录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就管中心党支部制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方案》等制度,严格按照《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导则(试行)》要求,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按月缴纳党费、发展党员等党支部工作,并安排专人详细如实做好记录。对1名支部责任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提醒谈话”处理。

  (26)退休、“退二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关于加强退休党员干部管理工作办法》,6名“退二线”党员全部返岗上班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每次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均提前联系通知退休老党员正常参加。安排退休2名局领导参加市处级退休党员学习十九大活动。对长期在外地居住的退休党员,征求本人意见,协助将党组织关系转到长期居住地参加组织生活。目前,17名退休党员中,已为1人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16人通过定期现场学、平时线上学的方式正常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

  (27)市社保中心党支部支部会议与业务会议混开,以布置工作代替思想教育的整改落实情况。社保中心党支部制定印发了《中共宿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党建巡察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每月制定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学习主题、活动内容、牵头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新精神、新要求,按每月计划安排执行到位。自2017年9月以来,市社保中心支部组织召开支部会议12次,支委会4次。

  6、机关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

  (28)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机关党委牵头,对各支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班子配备进行了梳理和调整。社保中心党支部于2017年11月,将24名党员划分成3个党小组,明确岗位职责,正常组织小组活动。人才中心党支部新接转入党员3名,新发展党员2名,目前支部党员总数达7人,党员队伍得到充实和壮大,支部活动常态化开展。

  (29)发展党员不正常的整改落实情况。局机关党委开展党员发展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各支部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力度。新发展预备党员8名,1名预备党员顺利转正。巡察期间,指导各支部对发展对象材料进行规范完善,并及时上报市级机关工委审批报备。对各支部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进行摸底,排定2018年局系统计划发展党员10人,上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审批。

  (30)党费缴纳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市人社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局各党支部利用每月20日的“党员活动日”集中缴纳党费,各支部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收缴党费缴纳至局机关党委,并在党员E家网站填报缴费信息,局机关党委及时将局系统党费存至局党费虚拟账户,所有党员党费均按月缴纳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31)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方面议题少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工作机制。在近期组织的第19次党组会上,集中讨论研究了《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内部问责办法》《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5项关于党风廉政(作风)建设议题。

  (32)年度与处室及下属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没有贯彻落实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落实情况考核办法》,局党风办专门组织对局系统8家直属事业单位,14个业务处室,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系统年度绩效考评,督促各处室单位做好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工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对发现的谈心谈话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责任分解不力等5类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3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市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市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考核办法》,明确“一岗双责”具体要求,下属单位均出台了各自的“一岗双责”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向市纪委主要领导汇报“一岗双责”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12月,对新提拔的1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中的廉政谈话。在2018年1月2日局党组述职述廉会议上,各分管负责同志突出汇报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34)下属单位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督促局系统8家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各单位成立党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班子,落实廉政风险点动态监控机制,切实完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

  8、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缺位的整改情况

  (35)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与派驻纪检组联系,人员招聘、干部提拔、重要事项研究全部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内部重点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宿迁市人社局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迁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的通知》,召开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专题推进会,推进各处室、单位做好防控措施落实工作。

  (36)监督问责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内部问责办法》,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问责处理巡察中反馈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巡察期间,配合派驻纪检组共对局系统2个单位和4名科级干部实施问责。

  (37)对窗口行风问题未按照“一岗双查”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深入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督促窗口单位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文件,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水平,近期,获得红旗窗口3个、先进个人4人、服务标兵5人。同时落实“一岗双责”,对服务大厅1名窗口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批评教育”处理。

  (38)监督责任向基层延伸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关于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局机关设立党风办,并配备专职人员1名,负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具体落实。明确各直属单位均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党风廉政日常工作,建立专门的工作联络群,明确监督责任,实现监督责任向基层有效延伸。

  (39)违规购买礼品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从严管理和控制,对于非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的客商,一律不准购买礼品赠送,加强内部审计,对于购买赠送礼品全部履行审批程序,对不经过审批的礼品费用,全部不予报销。

  (40)违规公务接待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公务接待进行严格把关,完善提前审批手续,对报销发票不全、支出手续不完善的,坚决不予报销,严格规范我局公务(商务)接待有关工作。

  (41)违规变换科目列支费用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预决算公开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凭证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简化报账流程的通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全方位规范内部财务管理,从源头把好审核关,严防变换科目列支费用。“三公”经费严格实行年度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11月24日下午,举办《财务有关规定讲解》专题培训,积极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帮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42)执行招标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关于印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2017年11月以来,党组会集体研究23项重大支出,均严格履行比价和招标采购程序,保障科学规范、节约高效。

  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市人社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抓深化、抓提升,充分运用这次巡视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进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人社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市委五届五次全会要求,坚决的将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

  (二)坚持把从严治党扛在肩上。坚持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上率上,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引导全体干部积极主动担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为民务实清廉、忠诚干净担当打造过硬的人社干部队伍。

  (三)坚持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后续整改工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确定的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将整改工作融入人社管理工作全过程,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坚持把巡察成果巩固深化。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固化成效,形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性机制,在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为全市人社系统作出表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4359097;电子邮箱:sqrsjbgs@126.com。

  中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8年1月5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qiuzhizhaopin/900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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