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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东营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东营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网,希望对你有帮助。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dygjj.gov.cn/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东营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市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7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一、审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胜利油田分中心)2016年度工作报告;二、审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胜利油田分中心)2016年度决算和2017年度预算报告;三、审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胜利油田分中心)2016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为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设6个科,6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69人,其中,在编40人,非在编29人。
胜利油田分中心为企业集团机关部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设6个科,1个中心服务大厅,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413人,其中,在编130人,非在编28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373家,实缴单位2603家,净增单位232家;新开户职工3万人,实缴职工35.48万人,净增职工0.89万人;缴存额55.25亿元,同比增长4.99%。2017年末,缴存总额515.37亿元,同比增长12.01%;缴存余额161.03亿元,同比下降3.72%。其中:
市中心新开户单位366家,实缴单位2489家,净增单位228家;新开户职工2.76万人,实缴职工16.68万人,净增职工1.4万人;缴存额24.2亿元,同比增长16.23%。2017年末,缴存总额155.57亿元,同比增长18.42%;缴存余额61亿元,同比增长17.2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胜利油田分中心新开户单位7家,实缴单位114家,净增单位4家;新开户职工0.24万人,实缴职工18.8万人,净增职工-0.51万人;缴存额31.05亿元,同比下降2.36%。2017年末,缴存总额359.79亿元,同比增长9.44%;缴存余额100.03亿元,同比下降13.1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61.47亿元,同比增长9.92%;占当年缴存额的111.26%,比上年增加4.99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354.34亿元,同比增长20.99%。其中:
市中心提取额15.23亿元,同比增长2.56%;占当年缴存额的62.93%,比上年减少8.4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94.58亿元,同比增长19.19%。
胜利油田分中心提取额46.25亿元,同比增长12.59%;占当年缴存额的148.96%,比上年增加19.79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259.76亿元,同比增长21.66%。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市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 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7万笔28.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2%、10.98%。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2 万笔17.62亿元,胜利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10.67亿元。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87亿元。其中,市中心 6.74亿元,胜利油田分中心5.13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62万笔164.45亿元,贷款余额92.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2%、20.78%、21.5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7.54%,比上年增加11.96个百分点。其中:
市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63万笔100.66亿元,贷款余额58.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8%、21.22%、22.8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6%,比上年增加4.3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胜利油田分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9万笔63.79亿元,贷款余额3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2%、20.10%、19.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4.09%,比上年增加9.3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1家。
(四)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1.23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亿元,1年以上定期25.4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3.75亿元。
市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3.24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22亿元。
胜利油田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67.99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25.4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2.53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7.54%,比上年增加11.96个百分点。
市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6%,比上年增加4.34个百分点。
胜利油田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34.09%,比上年增加9.3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59242.99万元,同比下降3.21%。其中,市中心18219.49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41023.5万元;存款利息31904.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7338.6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0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28097.8万元,同比下降9.08%。其中,市中心10707.7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17390.1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6037.8万元,归集手续费1089.0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52.29万元,其他18.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31145.19万元,同比增长2.78%。其中,市中心7511.79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23633.4万元;增值收益率1.91%,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284.8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595.2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265.1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8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10.36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410.36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532.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3760.25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36020.51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提取157739.7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3717.78万元,同比增长1.49%。其中,人员经费600.54万元,公用经费2115.13万元,专项经费1002.11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82.0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00.54万元、65.35万元、416.15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635.7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0万元、2049.78万元、585.9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284.82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532.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9.78%、2.58%和4.99%。其中市中心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08%、9.16%和16.23%。胜利油田分中心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64%、-2.64%和-2.3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46%,国有企业占14.52%,城镇集体企业占0.19%,外商投资企业占1.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0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6%,其他占9.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18%,国有企业占59.65%,城镇集体企业占0.07%,外商投资企业占0.8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其他占4.81%;中、低收入占99.23%,高收入占0.7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63%,国有企业占14.16%,城镇集体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2.5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3.0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1%,其他占18.69%;中、低收入占99.86%,高收入占0.14%。
(二)提取业务:2017年,25.0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1.4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8.6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0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8.01%,租赁住房占1.5%,其他占31.1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1.3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4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9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48%,其他占0.50%)。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22%,高收入占1.7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23.6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18%,比上年增加5.3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9246.8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1.45%,90-144(含)平方米占55.33%,144平方米以上占33.22%。购买新房占75.5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24.4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2.2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7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9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06%,30岁-40岁(含)占38.02%,40岁-50岁(含)占26.36%,50岁以上占4.56%;首次申请贷款占83.2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78%;中、低收入占98.68%,高收入占1.32%。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23笔699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62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95.42万元。其中:市中心发放异地贷款21笔609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3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09.17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发放异地贷款2笔90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6.25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9.88%,比上年增加6.46个百分点。其中:市中心为125.62%,比上年同期下降14.48个百分点。胜利油田分中心为168.8%,比上年同期增加23.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市中心: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
情况。
2017年6月,市编办批复设立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科级)。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依据《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和东营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我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公布了我市2017年度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缴存额上下限标准。缴存基数上限为18282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388元,即单位、个人各不高于2194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82元,即单位和个人各不低于91元。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调整本市户籍职工离职销户提取条件,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由解除关系后即可提取调整为解除劳动关系满12个月以上,未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销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二是调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正常还款期间归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时,账户内至少留存6个月缴存额。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调整贷款申请条件,职工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留存6个月的缴存额。二是调整首付比例,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30%执行;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40%执行。三是调整贷款额度,贷款额度由最高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最高3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四是控制贷款使用次数。第二次申请贷款的,须首次贷款结清满一年,且贷款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首付款比例按40%执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贷款使用次数合并计算。不再向已经两次及以上使用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五是规范贷款资金支付方式,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六是允许产权共有人共同申请贷款。七是暂停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适时实行贷款轮候。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情况。
2017年度存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确定。目前执行情况:(1)存款利率:1.5%。(2)贷款利率:首套房5年以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75%,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即:5年以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025%,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57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一是加强服务建设,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2017年8月份,中心整合市直服务大厅与开发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建设了宽敞明亮的办事大厅,配备了叫号机、座椅、电子显示屏、服务评价器等设备,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温馨文明的办事环境,服务方式更加多样,服务手段更加完善。积极在县区推行大厅服务,在5个县区管理部建设了办事大厅,改善了群众办事环境,提升了办事效能。二是开展集中上门服务。不断完善党员先锋服务队上门服务制度,对需集中办理的业务,及时组织开展上门服务。先后上门为广北实业总公司、金辰公司等单位职工办理业务,切实为企业职工提供便利服务。三是在全省率先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7年4月份,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解决了过去职工往返奔波、手续繁杂、时间过长等问题,提高了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公积金”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新系统全面贯彻以缴存职工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全面推行网上业务受理。新系统上线后,东营中心下设的各管理部之间实现通存、通提、通贷,在前期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和要件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增加线上业务种类和线上服务功能。新系统还增加了影像档案与业务系统的紧密联动,实现纸质证明材料转变为影像档案,缴存职工在办理业务时,只需提供资料原件,不再提供复印件。互联网+信息系统的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了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微信、手机APP、短信、热线6大服务渠道,结合各县区服务大厅的线下支撑,实现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手机客户端除了账户密码登录外,还支持支付宝授权登录或刷脸登录。互联网+信息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共同为服务对象打造“轻松一点 服务无限”的多样服务场景,实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实时到账、实时计息,提取资金实时入账,贷款资金实时拨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实时更新,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职工少跑腿”。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一是全年共开展了4次信息化培训和2次信息化调研,进一步明确信息化建设的思路。二是2017年下半年全力推进互联网+信息系统建设。新上线的互联网+信息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双贯标”要求,坚持“双贯标”与信息系统提升工作两手抓、双促进,同步实施与推进,因此新系统全面符合《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的要求。三是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先后改造了数据中心机房和网络架构,购置了多项多功能网络安全设备,提升了数据灾备能力,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达到了信息安全等级防护三级水平。综合服务平台建成综合管理系统和数据中心,实现了统一服务管理、统一数据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安全控制,为网上和移动业务平台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7年中心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审,获得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优秀等次,三八女职工健步行组织奖,第一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杨波被授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胜利油田分中心: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分中心以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网点,向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为目的,新设立了10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直接受理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明显缩短了业务办理周期,进一步提升了办理时效和服务质量。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1)2017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省直管企业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存基数;超过省直管企业300%的,按300%计算缴存基数。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513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3503元。
(2)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7%和12%,各缴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调整缴存比例,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高于12%。生产经营确有困难单位可依法申请办理缓缴。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0年,且最近连续10年未办理购房提取或装修提取的(不包括因直系亲属购房或装修提取),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每套住房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14.4万元。二是缴存职工凭有效购房凭证,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三是缴存职工因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所列费用和因病支出的其他费用的总额。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二是逐步在德州、滨州、烟台、济南等地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以异地银行委托方式,跨地区进行资金发放和抵押登记。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按国家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2017年为1.50%;贷款五年期(含)以下2.75%,五年期以上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一是合理布局服务网点,特色优势更加鲜明。针对油田矿区工作范围线长面广、基层单位多、一线员工分散、野外作业等实际,分中心借助油田资源发挥自身优势,以“哪里有油田员工,哪里就有公积金服务”为目标,不断健全便民服务网络,按生产生活区域新设立了10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直接受理服务范围内缴存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建立了“流动服务大厅”,根据需要随时上井场、下基层、到现场,全年开展一站式现场服务1次、贷款直通554笔、预约上门11人次,开展基层业务培训13期2050人次,同时在各单位设立配齐专兼职业务员,极大延伸了服务半径,满足了基层和一线需求,员工服务满意度持续上升。二是进一步精简流程手续,业务办理更加高效。在强化内控管理, 实现中心、管理部、缴存单位的档案资料、业务处理、风险管控一体化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精神和各管理部业务情况,大力推行月冲还贷、公积金联名卡(胜利一卡通)、批量办理业务、电子影像文档等,进一步减少了审批环节,精减了业务要件,简化了办理手续,各项业务实现了高效快速办理。目前,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最多只需2份要件,月冲还贷、单位批量提取业务等实现了零要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了1个审批环节、精减了3份材料,减少了员工往返管理部和银行的次数,实行贷款绿色直通,在一个工作日内可办结申请、审核和审批,办事效率显著提高。三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服务渠道更加多元。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一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八大服务渠道建设。以建设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微信服务为重点,不断丰富已上线开通的12329语音和短信、网上查询、手机APP等服务内容,初步形成了集网络、语音、短信、在线互动等新一代、多元化服务渠道,促进了公积金服务从人工到智能、从线下到线上、从局部到整体的转变。另一方面,中心大厅和管理部按业务场所设施、功能需求标准,区分了办理区、等候区,设置了排队机、休息椅,放置了公积金政策问答、业务流程手册、报刊读物等,为员工办事提供了良好条件和环境。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实施“双贯标”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运行方案研讨、整体设计、系统研发、覆盖测试、上线运行等工作,按计划完成了基础数据标准改造和住建部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并实现了油田员工住房信息数据跨部门互联互通。目前,公积金提取、贷款发放、按月冲还贷、批量业务等全部通过住建部结算应用平台执行,公积金提取可当天办结、即时到账,贷款资金可线上审批划款,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员工少跑腿”。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分中心一人获得地市级双文明先进个人;《住房公积金在创和谐促发展中的政策创新与应用》的课题获地市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七) 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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