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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社会保险局为正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处主要负责负责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清做实及管理工作;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到账复核等工作。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鞍山社保局,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鞍山社保局:http://www.asrs.gov.cn/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鞍委办发【2016】3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推动鞍山新一轮全面振兴等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造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的人社局机关形象。
二、基本要求
1、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
3、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三、工作目标
逐步实现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管理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程度明显提高,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四、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意见采纳情况。(责任部门:所有处室及局属各单位)
(二)实行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对于涉及重大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部门办公会议。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局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责任部门:所有处室及局属各单位)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机制。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局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主动公开。(责任部门:所有处室及局属各单位)
(四)加强政策解读。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发布。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政策解读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涉及重大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及实施情况可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亲自进行解读。同时要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责任部门:所有处室及局属各单位)
(五)动态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市人社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权责清单调整后,及时将调整情况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责任部门:人事处)
(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和咨询。(责任部门:人事处)
(七)推进监管公开透明。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检查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责任部门:劳动监察局)
(八)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市人社局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并动态进行调整。(责任部门:财务中心)
(九)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局属各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市就业创业政策,做好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的公开和解读。深入农村、社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专项活动,以展板、宣传栏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通过在新闻媒体、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做好就业创业活动的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责任部门:就业局、人才局、毕业办、事业一处)
(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人社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组织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办事程序、监督考核等,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网上办事服务。(责任部门:人事处)
(十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公开执法事项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执法部门的裁量基准要进行细化和公示,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要依法依规在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摘要信息。(责任部门:劳动监察局)
(十二)加强宣传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面向本地区的重点工作媒体吹风会,提供媒体采访线索,支持记者深入实地采访,积极有力地宣传工作进展、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基层首创、正面典型,以适当方式曝光反面典型。
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围绕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作安排、重大民生工程等,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积极开发政务客户端等新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责任部门:党务处)
(十三)加强政民互动。充分利用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局长信箱,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主动征求意见,提供信息服务,认真答复咨询,解决合法诉求。 “民心网”办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快速办理程序。即一把手阅批、一把手调度、处室一把手承办,确保快速准确答复。利用“12345”咨询热线为无法利用网络查询的群众提供信息服务,有针对性地宣讲、解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在局门户网站上开通《局长信箱》,对群众反映或投诉的问题,由局长亲自批示,亲自督办。(责任部门:办公室)
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终端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覆盖范围。(责任部门:所有处室及局属各单位)
(十四)建立舆情回应制度。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组织专门力量监测鞍山地区人社系统舆情。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涉事处室和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查明情况,落实整改,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责任部门:办公室、党务处)
(十五)强化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局门户网站及所属单位网站要进一步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设立专栏集中公开权力运行、政务服务等信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实时更新调整,以文章、访谈、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发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政民互动,解答咨询,听取意见。(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
(十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以办公室、综合法规处、信息中心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拟公开项目的涉密检查;综合法规处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信息中心负责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具体信息的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法规处、信息中心)
(十七)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一致,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责任部门:办公室)
(十八)抓好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责任部门:公务员二处、事业二处)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开展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
(十九)强化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人社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责任部门:综合法规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是加速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的重要保证。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公开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对照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程序按要求上传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做好局门户网站及各单位网站上专题栏目、政务公开栏目的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工作。
(三)强化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对照《实施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