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个人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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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为阳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3月,是隶属于阳泉市财政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山西阳泉个人公积金查询,欢迎参考!

  山西阳泉个人公积金查询

  山西阳泉个人公积金查询:http://yqgjjcx.yq.gov.cn/c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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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实施方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中心各科室、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阳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阳住管发〔2006〕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在我市进一步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规范工作,此次规范工作的主体为以前年度欠缴和断缴的部分单位,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此实施方案,请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阳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阳住管发〔2006〕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二、主要目标和组织保障

  主要目标:摸清中心数据库中停缴12个月以上单位底数,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阳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阳住管发〔2006〕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文件规定,依法对停缴单位进行催缴,完善降低比例和缓缴相关手续,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组织保障:成立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崔建立

  副组长:李乃国 王文萍

  成 员:张彩娟 张建翠 王丽娟 程洁 赵雪梅 翟七迎 冯峰 杨永生

  组长全面负责规范缴存工作,副组长分别负责分管管理部的规范缴存工作。管理部具体开展辖区范围内单位规范缴存工作。办公室、征稽执法科、信息技术科、内部审计科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稽执法科,具体负责出台规范缴存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具催缴通知书、组织协调和完善单位缓缴或降低比例的程序以及汇总报告等。管理部要根据实施方案全面调查摸底,具体部署和落实本辖区内欠缴断缴单位的规范工作,并协助单位完善相关缓缴或降低比例等手续。工作领导组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及规范缴存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对规范缴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到位。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5月25日至31日。成立规范缴存工作领导组,确定领导组成员,出台规范缴存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职责。

  第二阶段:摸底阶段。6月1日至10日。各管理部对停缴12个月以上单位进行摸底,形成欠缴断缴单位明细表及汇总表,并附情况说明报征稽执法科,征稽执法科对管理部报送的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并将摸底情况报领导组。领导组确定拟规范缴存单位名单并进行任务分配,建立规范缴存数据库。

  第三阶段:推进阶段。6月11日至31日。征稽执法科根据单位明细表出具催缴通知书并下发给所属管理部,各管理部根据催缴通知书名单,开展催缴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服务上门到单位,宣讲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了解并掌握单位停缴具体情况,做好催缴情况笔录。向单位送达催缴通知书,要求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

  第四阶段:落实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单位按规范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不能低于5%)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30日。管理部对本次规范缴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汇总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列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并各类规范档案一并报征稽执法科存档。征稽执法科根据各管理部的总结形成最终报告报工作领导组,并存档。

  四、采取措施及基本要求

  为确保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措施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重要性,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在全社会形成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良好氛围。对拒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及单位要进行公开曝光,通过舆论监督引导,不断增强单位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自觉性,完善缴存相关程序,推进我市公积金缴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2、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规范缴存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规范缴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规范缴存工作涉及到的科室及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管理部要通报工作成效,交流工作经验,确保规范缴存工作取得实效。

  3、开展执法大检查,加大规范缴存力度。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对有能力缴存但拒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给予处罚。对随意停缴且拒不按规范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加大规范缴存力度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4、加强督促检查,实行目标考核。规范缴存工作领导组要加强对规范缴存工作的督促检查,在各个阶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规范工作按时完成。

  2016年5月27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qiuzhizhaopin/902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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