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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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3年8月组建成立,为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住房贷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工作。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http://www.sjzgj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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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住住房(含本市公共保障房)用于自住;

  (四)离休、退休的;

  (五)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十二)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十三)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四)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五)支付物业费的。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qiuzhizhaopin/902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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