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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于1991年,是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办公地点在昆仑路37号。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青海省西宁市社保局官网供大家参考选择。青海省西宁市社保局官网:http://www.xining.gov.cn/html/5244/Item.html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执行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二、三产业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和落实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指导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资正常增长与支付保障、福利和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留学人员来宁(回宁)工作或定居办法。
(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意见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公务员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推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国外引智工作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