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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其前身是六盘水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心下设8个职能科室和8个分支机构,负责六盘水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保值和归还。下面是关于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范文,希望你喜欢。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http://gjj.gzlps.gov.cn/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2.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试行办法。
三、具体事项
(一)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
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场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办理要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表(当年设立单位提供当月工资表);
(5)职工个人信息采集表(纸质和电子版) ;
(6)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审批表》;
(7)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以下简称《缴存清册》);
(8)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录用职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办理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办结。
(二)单位汇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填妥并加盖公章;
(2)《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当月缴存无变化的不提供此表);
(3)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已签订托收协议的单位不提交此项资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办理汇缴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单位补缴
欠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补缴所欠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填妥一式三联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说明补缴起止年月);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式三联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载明补缴月份及金额明细);
(3)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已签订托收协议的单位不提交此项资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核准金额--办理补缴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四)特殊补缴(个人补缴)
原单位为已调离单位或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填妥一式三联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式三联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补缴单位出具的《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说明》(说明补缴原因、职工当前所在单位账号、补缴月份和金额);
(4)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已签订托收协议的单位不提交此项资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核准欠缴情况--办理补缴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五)单位新录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录用职工的证明文件、职工身份证、当月工资表;
(2)《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3)职工个人信息采集表 (纸质和电子档)。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核实材料--办理职工账户设立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六)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单位信息变更时,应当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信息的,同时提交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收款账户”等信息需要变更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本人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八)单位账户注销
单位因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注销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所在地管理部
办理要件:
(1)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销证明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复印件;
(2)填妥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登记申请表》;
(3)清算组织出具的单位欠缴公积金清算情况及责任单位情况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部审核--办理账户注销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九)单位业务受辖管理部(受委托银行网点)变更
单位因办公地址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受辖管理部,或需要变更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办理银行网点的。
办理场所:单位所在地管理部
办理要件:
单位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受辖管理部(受委托银行网点)变更登记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转出管理部(或受辖管理部)审核,将单位信息推送至转出银行网点、转入管理部(或转入银行网点)--转入管理部(或转入银行网点)核准确认信息--档案移交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十)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职工离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个人账户集中封存手续,将其个人账户转移到集中封存账户。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清册》;
(2)离退休证或死亡证明、出境定居证明、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转入集中封存账户前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补缴或欠缴情况说明后再办理封存手续。)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核准后办理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十一)个人账户单位封存
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因停薪留职等其他原因中断工资收入或职工调入新单位因特殊情况未及时转移的,单位应当在中断工资收入后30日内,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单位封存手续,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保留在本单位账户下。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职工停薪留职协议书复印件或其他保留劳动关系、停发工资的有效文件复印件或新单位未及时转移职工账户的情况说明;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核准后办理个人账户单位封存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十二)个人账户启封
单位重新为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联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核准后办理个人账户启封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十三)个人账户转移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被新单位录用或者从原单位调到新单位的,新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账户转移到本单位账户下。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转入单位出具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清册》。
办理流程:转入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审核--办理个人账户转移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十四)单位账户并户
因单位合并,需将一个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与另一个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合并、将被合并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并入保留单位公积金账户的,应当办理单位账户并户手续。
办理场所:并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受委托银行或管理部
办理要件:
(1)《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并户申请表》、《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并户并入职工个人账户明细表》;
(2)单位撤销、合并等相关证明资料;
(3)并入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并入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审核,签署批准意见,通知销户单位、并入单位--办理单位账户并户(跨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的,由并入单位受辖管理部办理,在系统上变更受辖管理部和银行网点,办理并户手续)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十五)单位提高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根据经济效益状况,需要提高或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办理场所:
提高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受委托银行
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管理部
办理要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
(2)《单位提高、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3)缴存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同意办理的文件;
(4)企业严重亏损的,提交上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统计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0%的,提交职工工资表。
办理流程:
申请提高缴存比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审核办理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管理部审核--市公积金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填写《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办理缓缴通知书》,回执给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单位申请提高、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与年度基数调整业务同时进行。
(十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
职工个人缴存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度集体调整一次,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日31日,企业单位职工个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审批表》;
(2)《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3)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核准后办理--打印《缴存清册》回执给单位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职工个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每年度集体调整一次;单位缴存登记信息不完整的,应在调整基数前补充完整。
(十七)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个别调整
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职工个人缴存基数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受委托银行
办理要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核准后办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0858-12329
五、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投诉举报:
1、受理单位: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导科。
电话:0858-12329
2、投诉方式:来访、来信、来电、网上投诉平台。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4、注意事项:
(1)实名投诉并留联系方式;
(2)投诉事项具体,投诉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明确,提供相关事实证据材料,写明诉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