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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之《圣经故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很莫名地迷上了《圣经》。太古老又高深的语言我看不懂,太复杂又充满乱伦的人物关系我也理不清,于是乎选择了从研读浅显易懂的《圣经故事》入手,希望能自己带领自己进入基督教的伊甸园。
记得在高中时,就曾把《圣经故事》那本蓝蓝的名家译本反复翻阅,挑那些不枯燥的、有连续情节的小故事读了又读,而忽略了那些我怎么也理不顺的人物姓名、关系等冗杂的叙述。因此总觉得对整本书理解得很不完整,还常常会把有些英雄的名字和他们那些丰功伟绩胡乱串编。曾也借着老师布置读书笔记的机会,得以强迫自己,不跳跃、不跳过、顺序完整地把《圣经故事》又看了一遍。
关于《圣经故事》这本书,有一个事实让我苦思无解,对其被冠以所谓的“世界上流传最广、抄写次数最多的一本书”的前缀,我也着实无法苟同。就拿著名的摩西出埃及记的故事的片段来说,请看看这个故事的构思:
摩西第一次对埃及法老提出“还以色列人自由,允许他们离开”的要求时,借上帝之神力将“整个埃及的江河湖泊之水都变血发臭,鱼都死了,埃及人无水可喝”,法老求饶,随即“七天后埃及全境水才变清。”事后,法老又反悔了,不让以色列人离开。
第二次,摩西借上帝之神力警告法老“埃及全地将发生蛙灾”,法老不听,“摩西便遵循耶和华吩咐让亚伦用杖指向江河、湖泊,那里的青蛙都跳出来,遍地都是。它们跳进法老的宫殿、卧室和床上,有些还跳到法老的厨房、锅里和他们的身上。”法老求饶,可当“见到灾情过去,就变卦了。”
第三次,“摩西去警告法老,再不放行将使埃及遭蝇灾。法老不听,上帝便让成群的苍蝇铺天盖地地飞进王宫、埃及人住宅。全埃及除以色列人居住的歌珊以外,都变成了苍蝇笼罩的世界。”法老求饶,但当“见到蝇灾过去,便立即食言。”
第四次,上帝降了瘟疫;第五次,上帝降了雹灾;第六次,上帝吹来了无数蝗虫降灾;第七次,上帝对埃及降了最后一次灾,把所有埃及人头生的,上至太子,下至囚犯的长子,以及头胎的牲畜统统杀死了。 《旧约·出埃及记》
在这整个故事叙述中,前后七次就是在重复说着法老不同意,上帝降灾,法老求饶,法老反悔,上帝再降灾,法老又求饶,随后再次反悔,再次降灾……不断重复,毫无文学性、艺术性、以及最基本的趣味性。而在《圣经》中类似的无聊、又没有跌宕回转的情节的故事还大有所在!于是,我再次迷茫了……如此“愚蠢、平淡至极”的书,偏偏为何能称得上是“经典中的经典”呢?!!
带着这两个主要的无法理解的问题,我曾询问过一位家庭世代都是信基督的同学。他也无从解释,所以无法说服我……和我一样,他从小被灌输的思想,也是诸如“耶稣是多么伟大而又神圣”,“他拯救了群众”,“他为你提供了赎罪的机会”等等。至于耶稣为什么拥有这样的神力?如果他用这些神力的确救活了那么多残疾的、受病痛折磨的人类,那他和一些其他无私的伟人又有什么显著区别呢?为什么他就能被抬到如此的高度,而华佗、白求恩、雷锋,或者更接近些的孙悟空、吕洞宾、济公等等就没有自成一派呢?
至此,这些疑问是我读完《圣经故事》后最强烈的体会……我想目前,以我浅薄的知识体系,尚未能够思索出答案……但我会继续探索~
当然,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如用英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贝克莱的思想“存在即被感知”看来,《圣经》之所以存在且广为流传,生生不息,其中必有些精华是别家无法企及的高度~撇开书中那些奇怪、平淡的故事,圣经中的一些经典语录的确很美,也能惹人深思。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旧约·箴言》15:17 Better is a dinner with vegetables where love is than a fatted ox and hatred with it. Old Testament, Proverbs 15:17”
个人认为这句话相当有意思,特别是前半句,不仅是押韵的缘故读上去特别顺口,而且还很贴近实际,贴近每一个时刻把“减肥口号”挂嘴边的女生的实际……
现代社会,竞争残酷,人们早已不满足于“吃素菜的日子”,彼此勾心斗角,争抢“肥牛”。前几年的“双汇”瘦肉精事件以及抢盐风波就是很好的例证。泱泱礼仪之邦,居然一夜之间听信谣言,人人都莫名地沦落为“盐荒子孙”,可笑还是可悲?不知如果圣人在天上看到这一切,是不是会把这句话改编成“吃素菜,活该;吃肥牛,真牛”呢?也许,为了更好地生存,尔虞我诈,胜王败寇势必已成为社会主流思想。可是,古来有教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也还是有意义的。在追求财富的同时,保持内心的平静,兄弟邻里之间“彼此相爱”。常回家吃吃素菜,咀嚼咀嚼“菜根香”,是否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呢?
再如那句深得众多人喜爱的经典的“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3章
Love is patient; love is kind; love is not envious or boastful or arrogant or rude. It does not insist on its own way; it is not irritable or resentful; it does not rejoice in wrongdoing, but rejoices in the truth. It bears all things, believes all things, hopes all things, endures all things. Love never ends.
这句话是新约中的使徒保罗对爱的诠释,许多人因为这句话而认定基督教是“爱的宗教”,争相皈依。其实,如果我的感性能胜过我的理智的话,光看到这一句话,就能打败之前那些许我理解的对于基督教的诟病……也许,基督教也好,天主教也好,他们的教义就摆在那里,“一神论”就是他们的信仰,“原罪观”就决定了基督教徒不能再信奉其他的神,这不是自私、不是独裁、不是歧视,耶和华上帝派遣他们的使者到处传播福音,救死扶伤。这在当时公元前后的历史背景下,适时地给了人类希望,鼓励人们更勤奋地劳动,去获取幸福。另外,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似乎也多半能处理地更好,因为他有信仰、有依赖、有地方宣泄。
还有一句是著名的关于“爱仇敌”理论的名句: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新约·马太福音》 5:43—44
“You have heard that it was said,‘you shall love your neighbor and hate your enemy.’But I say to you, love our enemies and pray for those who persecute you.” (New Testament, Matthew 5:43—44)
初次听到这句话时,我是带着“啊——”一声的语气,绝对的质疑。要我爱自己的仇敌?爱一个明明就该憎恶的人?我想一般人都是很难做到的,因为这似乎违背了人类的本性。我们从小日常接受的教育都教导我们要“爱憎分明”,憎恶欺诈者、侵略者、压迫者,巧取豪夺者,这些都是自然的人性。耶稣以前的犹太人,也是“爱邻恨仇”的,这本来就是《旧约》里的教义。然而,随着《圣经》的编写以及教义的改变,耶稣主张教徒们无条件去“爱”。古往今来,众多基督徒们模仿耶稣,像耶稣那样宽恕别人,甚至宽恕自己的仇敌,就像上帝不断宽恕着他们自己一样。不得不说,这是何等之高的境界啊!我承认,这一点是基督教很特别的地方,也是绝对值得人们敬畏之处!
关于《圣经》和《圣经故事》,还有许许多多的想法和疑惑,如果对每一条上帝说的语录都做一番评价的话,是不是我也可以去出一本诸如《解读圣经》的书了呢~
总之,不管基督教的经典是否奇奇怪怪,也不管万能的主究竟给人间带来了多少爱与希望,在我心中,永远对神秘的基督教充满了向往,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也愿意舍弃“无宗教信仰”的头衔,毅然投身于主的怀抱,感受主的教导和真爱~!
末了,突然想到引用几句林俊杰唱的那首《爱与希望》中的歌词结尾吧~
“当爱与希望,投射炙热的太阳;昨日泪光,会随时间都蒸发。别轻易放弃,明天要许更多愿望;装满了勇气,就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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