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报告】
重大疫情上报时间篇一
《重大疫情扑灭及上报制度》
重大疫情扑灭及上报制度
为控制和扑灭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必须采取有效的疫情扑灭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和消灭传染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 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各种疾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按规定给免疫猪只佩戴免疫耳标,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疫工作。
2、 发现疫情:经兽医确诊后,立即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采取扑灭措施。
3、 隔离办法:查清疫源,确诊疫情,根据疫病种类及时做好隔离工作,及时将病猪转入隔离舍治疗、处理。
4、 疫情处理:在隔离病猪的同时,应同时做好封锁、消毒、紧急免疫、病猪治疗、淘汰、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5、 疫情扑灭:在最后一头病猪淘汰或痊愈后,在不出现新的病例时,并经过严格消毒后可撤销隔离或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解除封锁。
重大疫情上报时间篇二
《重大疫情上报制度》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牛业有限公司
育肥小区重大疫情上报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为传染病时,必须立即报告管局畜牧处。特别是可疑为口蹄疫、结核、布氏杆菌病、牛流行热等重要传染病时,一定要迅速向管局畜牧处汇报,并通知临近单位及有关部门注意预防工作。
2、管局畜牧处接到报告后,除及时派人到现场协助诊断和紧急处理,根据具体情况逐级上报,若为紧急疫情,应立即上报上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不得瞒报、隐报、谎报疫情。
3、当家畜突然死亡或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通知兽医人员。在兽医人员尚未到达或未作出诊断前,应采取下列措施:(1)将疑似传染病畜进行隔离,派专人管理;(2)对病畜使用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3)兽医人员未到达前,病畜尸体应保留完整;(4)未经兽医检查同意,不得随便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验,不许食用。
4、按防疫程序与规定做好疫苗紧急接种,做好疫苗注射登记签字。
5、对死因不明病畜和传染病感染的病畜在兽医监督下,按防疫法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重大疫情上报时间篇三
《重大疫情上报制度》
重大疫情上报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重大动物疫情的传播扩散,确保公共卫生和人体健康,加强监测和报告制度,制定本制度。
1、 建立疫情登记、统计制度,并按照所在地的市或者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及时报告。
2、 对重大动物疫情,不瞒报、缓报、谎报,不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3、 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死亡,或者发现严重染疫或者疑似严重染疫的动物,及时向所在地的市或者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4、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开展疫情的扑灭和公共卫生工作。
5、 疫情登记、统计和疫情上报工作由专人负责(注册相关负责人)
万通兽医门诊
重大疫情上报时间篇四
《重大传染病报告时间修订 上报时间统一为2小时》
重大传染病报告时间修订 上报时间统一为2小时
卫生部修订重大传染病报告时间,上报时间统一为2小时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发现鼠疫、霍乱、肺炭疽、SARS、脊髓灰质炎、人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卫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诊所医生,均有责任在2小时内向属地区县疾控中心报告。
卫生部昨日公告称,已对2003年11月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对重大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突发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发现责任报告时间,由原来的城镇2小时,农村6小时,统一为2小时必须做出报告。
新修订的《办法》,对须在2小时内报告的重大传染病的范围及内容均做出调整,将以前规定的“鼠疫、霍乱、SARS、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更改为“鼠疫、霍乱、肺炭疽、SARS、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增加了对人禽流感的关注;同时,将艾滋病纳入其他乙类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等共计20种),和丙类传染病(包括血吸虫病等9种)一致的责任病例报告时间,即24小时内。
对于疫情报告责任人,新修订的《办法》也给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重大疫情上报时间篇五
《第3章重大动物疫病的处理》
重大疫情上报时间篇六
《重大疫情报告和紧急处理制度》
新右旗丰肥呼伦贝尔羊扩繁基地
重大疫情报告和紧急处理制度
一、羊群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时,由专人立即向当地兽医工作站报告。并积极按兽医工作站要求立即采取防疫措施。
(一)疫情报告形式。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同时将书面材料以最快的形式上报当地兽医站。
(二)疫情报告内容。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畜种、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实验室诊断初步结果、羊只的生产和免疫接种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二、本基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三、当发生疫情时,严禁人、动物、车辆以及动物产品和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运出,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时,须经所在地动物防疫部门批准,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出入。
四、对所有染疫动物及其产品,在动物防疫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
五、对所有运输工具、用具、圈场地等必须进行连续严格的消毒。羊只粪便、垫料、饲料等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必须在动物防疫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当场内最后一头患病羊只无害化处理后,在当地动物防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一次彻底消毒。21天后再未发现新的患病羊只,经上级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
政府申请发布解除封锁令。
七、消毒程序和方法
(一)消毒前的准备
1、消毒前必须清除污物、粪便、饲料和垫料等。
2、必须选用对病原有效的消毒药品。
3、备有喷雾器、火焰喷射枪、消毒车辆、消毒防护器
械(如口罩、手套、防护靴等)和消毒容器等。
(二)消毒方法
1、羊场的金属设施设备的消毒,可采取火焰、熏蒸等
消毒方式
2、羊场圈舍、场地、车辆和工具等可采用消毒液清洗、
喷洒等消毒方式
3、羊场的饲料、垫料等可采取深埋发酵处理或焚烧处
理等消毒方式
4、粪便等可采取堆积密封发酵或焚烧处理等消毒方式。
5、饲养、管理等人员可采取淋浴消毒,饲养、管理人
员的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处理消毒
6、疫点内办公区、饲养人员宿舍、公共食堂等场处,
可采用喷洒方式消毒
八、组建紧急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疫情处理工作。
负责人:阿拉木斯 联系电话:13947092408
重大疫情上报时间篇七
《传染病疫情上报知识培训试题》
传染病疫情上报知识培训试题2009
加入时间:2009/11/18 11:15:25 所属类别:培训考核
科室: 姓名 分数
一、填空(每题1.5分,共7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 类,共 种,卫生部2009年第8号公告将 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 传染病,并采取 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甲类传染病包括 。
2、目前WHO将甲型(H1N1)流感的警告的级别定为 级,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后,传染期为 天,卫生部推荐甲型H1N1流感的抗病毒治疗首选药物为 ,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和浸泡的方法对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一般选择浓度为500 mg/L—1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应不少于 。
3、传染病流行过程包括 、 、 三个基本环节
4、对乙类传染病中 、 、 和 ,采取《传染病防治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5、 甲类传染病的上报时限为 ,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上报时限为 。
6、卫生部明文要求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
7、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 、 、 、 四级。
8、 传染病病人应做到“四早”,即、 、 、 和 。
其中,隔离病人是将处于 的病人安臵于一定的场所,使其不与健康者和其他病人解触。
9、对与传染源有过接触并有受感染可能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采取 、 等措施。
10、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 、 和 ,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11、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
1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 均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其
中 和 、 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13、一个患者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该分别填写 张卡片。
二、简答题(共25分)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是什么?(5分)
2、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采取哪些措施?(5分)
3、 什么是医院感染?(5分)
4、 传染病报告卡上的病例分类包括?(5分)
5、简述甲型H1N1流感的定义和临床分类处理原则?(5分)
一、填空
1、三类、39种、甲型(H1N1)流感、乙类、甲类、鼠疫、霍乱
2、6级、发病前1天至发病后7天、奥司他韦、20分钟
3、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4、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 5、2小时、24小时
6、脊髓灰质炎、霍乱、艾滋病、伤寒副伤寒
7、危害性、区域性、行政区划、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8、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传染期
9、隔离、预防
10、医疗救治、现场救援
11、降职、撤职、开除公职
1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
13、两
二、简答题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甲类传染病: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给予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3、医院感染:医院感染也称“医院获得性感染”,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间获得而在入院时未出现,也不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通常认为是医院感染。
4、传染病报告卡上的病例分类包括:临床诊断病例、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例、实验室诊断病例、阳性检测结果
5、甲型H1N1流感:由甲型H1N1流感病毒所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通过呼吸道等传播,临床主要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少数病例病情重,进展迅速,可出现病毒性肺炎,合并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损伤,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
临床分类处理原则:
(1)疑似病例:安排单间病室隔离观察,不可多人同室。同时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异性检查。及早给予奥司他韦治疗。
(2)确诊病例:由定点医院收治。收入甲型H1N1流感病房,可多人同室。给予奥司他韦治疗。
重大疫情上报时间篇八
《传染病暴发、重大疫情处理工作预案》
传染病暴发、重大疫情处理卫生监督工作预案
一、疫情分类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江苏省传染病报告及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 , 将传染病疫情分为暴发疫情、重大疫情两大类。
㈠传染病暴发疫情
在一个局部地区 , 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种传染病病人。通常是指一个单位、一个村庄因同一因素于某病的平均潜伏期内, 出现一定的病例数 , 即霍乱3例,鼠疫、肺炭疽、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白喉、斑疹伤寒各 1 例。其它法定传染病 5 例。 ㈡传染病重大疫情
指发生《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或依法增加的传染病(包括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的重大疫情。系指以县为单位发生鼠疫、肺炭疽、艾滋病、霍乱( 3 例);或者 5 日内发生肝炎 50 例、伤寒副伤寒 10 例、痢疾 100 例 , 出血热 5 例 , 钩端螺
旋体病、乙型脑炎、登革热各 20 例或死亡 2 例以上;O157:H7 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人一猪重症链球菌感染综合症 2 例或死亡 1 例以上;或其它法定传染病超过暴发疫情病例数1倍以上。
二、卫生监督工作所需器材和资料 ㈠器材
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准备。 ㈡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传染病暴发点登记表、传染病暴发疫情个案调查表、传染病暴发点基本情况调查表、传染病暴发急性病例记录表、传染病暴发点病人密切接触记录表、疫点终末消毒效果监测记录等。
㈢疫点处理所需药品
强力霉素 4 盒, 诺氟沙星片剂 6 盒,84 消毒液 2 箱, 漂白粉 25 公斤。 ㈣相关法律法规及参考资料
《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办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江苏省霍乱防治预案》、《“人-猪重症链球菌感染”预防控制方案和诊治方案》、《流行病学》、《传染病学》等。
三、疫情应急响应
㈠传染病重大疫情的应急响应
1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掌握可能引起爆发、流行的因素。按《江苏省救灾防病技术方案》“暴发疫情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开展。
2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 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 开展对各类传染病重大疫情综合监督工作, 迅速扑灭疫情。
2.1 肠道传染病
2.1.1 对传染病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留验工作进行监督;
2.1.2 开展以禁止销售、食用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经流行病学调查证实具有传染病传播危险的海 ( 水 ) 产品及其它食
品的执法活动;
2.1.3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消毒处理(医疗机构)以及疫点的终未消毒情况进行监督;
2.1.4 对疫情发生地区的自来水厂及其他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查;
2.1.5 疫区内禁止举办大型聚餐、聚会活动;
2.1.6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进行大面积灭蚊、蝇、鼠等活动;
2.1.7 对控制疫情所需要的疫苗、消毒产品的生产、使用、经营等情况进行监督;
2.1.8 对造成疫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或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
2.1.9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2.2 呼吸道传染病
2.2.1 对传染病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留验情况进行监督;
2.2.2 对疫点的空气消毒情况进行检查;
2.2.3 对发生在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2.2.4 收治医院的感染控制情况 ( 包括个人防护 );
2.2.5 对造成疫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或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
2.2.6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2.3 艾滋病
2.3.1 查明引起疾病发生的原因;
2.3.2 对医源性感染造成疾病传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
2.3.3 对艾滋病病原携带者、抗体阳性者的监测管理情况依法监督。
2.4 其他(0157:H7 同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人 -猪重症链球菌感染综合症) 按照《全国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性监测管理规范》、《 人—猪重症链球菌感染综合症预防控制方案和诊治方案》的规定 , 对其预防控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㈡暴发疫情应急响应
1 、传染病暴发疫情响应同传染病重大疫情响应。
2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区防保办对疫情
重大疫情上报时间篇九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界牌镇中心小学传染病上报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学校,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
2、教工发生传染病,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卫生院,上报内容同。
3、学校方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有关责任人将被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报告;同一学校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
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保健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同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保育行业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卫生服务中心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乌丹镇中心小学 200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