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工厂安全制度,道歉信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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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1范 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分管范围、等级及事故的抢救、报告、责任和处理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管理。

2总 则

2.1各类事故应认真贯彻“四不放过”原则,并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2各类事故应分级管理,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职、权范围内的事故负责。

2.3事故管理应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规律,确定防范措施,严加防范,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3事故分类

事故分工伤事故、生产(工艺)事故、爆炸事故、火灾事故、质量事故、设备 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七类。

3.1工伤事故是指作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的事故。

3.2生产(工艺)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操作不当或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3.3爆炸事故是指由于化学或物理性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3.4火灾事故是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3.5质量事故是指产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且不能返工修复或返工后直接经济损失在800元以上,基建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造成进一步损失或使损失扩大,原料或产品等因管理、包装不良而变质的事故。

3.6设备事故是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3.7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发生生产事故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员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4各类事故管理分工

公司内的各类事故,由总经理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建档和报告;生产部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管理,查处督促和档案管理;各部门应在每月2号前在“安全生产月报表”上填报事故并上报生产部。

4.1工伤事故、爆炸事故、火灾事故、生产(工艺)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部负责分工管理。

4.2设备事故(含检修质量事故、设备制造质量事故)由设备负责分工管理。

4.3产品质量事故由技术质检部负责分工管理。

4.4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负责分工管理。

4.5微小事件由生产部按事故程序管理,但不纳入事故统计。

5事故等级

5.1各类事故实行统一等级划分,划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微小事故和微小事件五级。

5.2特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事故。

5.3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事故。

5.4一般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8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事故。

5.5微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800元以下,100元以上的事故。

5.6微小事件:直接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下的事件,或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未遂事件。

5.7虽未达到相关事故等级标准,但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厂安委会研究,认为必须升级的,按升级后事故等级处理。

6事故损失计算

6.1各类事故损失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事故总损失。

6.1.1损失的概念。

6.1.1.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指原辅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医疗救护损失、厂房损失、设备损失、赔偿损失等。

6.1.1.2间接经济损失:指工作日损失、误工损失、产量损失、处理事故所耗的物品损失等。

6.1.13事故总损失:指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之和。

6.2损失计算

6.2.1事故报表中的损失金额以直接经济损失填报。

7事故抢救

7.1发生事故时,全厂员工应按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7.2在重大事故抢救中,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清理现场应在上级安全部门、司法机关同意后进行。

7.3对有害物料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防护器具,对烧伤、烫伤及中毒等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急救。

8事故的报告、责任和处理

8.1不论发生任何大小事故,各部门都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办理,要进行严肃、认真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

8.2事故报告

8.2.1各类事故发生后,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15分钟内向有关领导报告。微小事故(件)报车间领导,一般事故报至厂级安全员,重大以上事故报至公司级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外报警求援。非机关上班时间,事故发现人应向值班干部报告,值班干部根据具体情况向各级领导转报,公司内报警程序:事故单位→生产部(白天)值班室(夜间)→值班室→事故单位领导→应急指挥部成员→发布警报。

8.2.2对必须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通报的事故,公司级领导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向相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8.2.3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填写《事故登记表》或《微小事故登记表》,结案时间为:一般以下事故不超过五天,重大事故不超过十天。

8.2.4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1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

8.3事故责任和处理。

8.3.1在处理事故时,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各级领导的责任者。

8.3.2企业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正职分配

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8.3.3各专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分管厂级领导负责,管理部门已制定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8.3.4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8.3.5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8.3.6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并追究接收部门责任。

8.3.7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8.3.8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纪律教育,设施不按时检修,隐患不及时消除,劳动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8.3.9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主要责任;无证上岗者发生事故,要追究部门领导、操作者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8.3.10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玩忽职守,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触及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8.3.11学徙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3.12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的,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违反工厂安全制度,道歉信怎样写

8.3.1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罚款、责任制考核,行政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3.14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和部门,厂部应予以表彰、奖励。

9事故审批

9.1微小事故(件)的处理由生产部审批。

9.2一般事故的处理由安委会副主任审批。

9.3重、特大及以上事故的处理由经理审批或授权审批。

9.4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由生产部报送《事故登记表》至人事部,由人事负责办理相关工作。

篇二:《工厂安全制度》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公司之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包含安全管理规划、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业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处理等事宜,均按本办法处理。

3. 定义:

安全事件:系指突发性的,足以威胁公司财产安全或员工人身安全的,不可预期的灾害事件﹙如:火灾及其它自然灾害﹚或人为行为﹙如:纵火、投毒、持械行凶等﹚。

4. 权责:

4.1 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工厂最高主管及各部门主管)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全面统筹工作;

4.2 生产副厂长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划、组织工作;

4.3 生产副厂长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安全管理区域划分、落实查核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状况、追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或人员的责任等事宜;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违反工厂安全制度,道歉信怎样写

5. 内容:

5.1 安全管理委员会

5.1.1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2 安全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委员若干人,利用组织的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全稽核工作;

5.1.3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时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总结、分析、检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安全事故及责任;

5.1.4 公司内部单位或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生产副厂长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视具体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1.5 总务科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司相关人员﹙如各部门主管、保安员、宿舍管理员等﹚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该鼎力配合;

5.1.6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公司最高主管或其任命的临时指挥,任何人不得违抗其指令,违者从重从严处罚;

5.2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5.2.1 安全管理是事关公司财产安全、员工人身安全的大事,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应在职权范围内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当发现安全隐患存在时,所有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把它排除;

5.2.2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区域按各部门工作区域进行划分;各部门主管负责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行政部负责公司公共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2.3 当各部门管辖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时,该区域主管人员为事故第一负责人

5.2.4 凡因人为造成安全事故,且经查证的,当事人负责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因当事人过错行为导致公司或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者,当事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5.2.5 因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引发安全事故者,相关责任人员应按责任大小承担事故责任;

5.2.6不作为系指安全管理责任人未按要求进行安全巡检、复查、整改等事宜

5.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3.1 公司教育训练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管理专题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拒绝参加;

5.3.2 教育训练单位开展安全教育需要各单位或人员给予配合的,各单位或人员应全力配合;

5.3.3 公司应将安全法制学习、安全事故案例检讨、火场逃生与自救技巧、医疗急救等内容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

5.3.4 公司应不定期以张贴安全宣传品、开展安全管理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安全管理宣传教育;

5.3.4 公司每年至少应安排一次公司级消防演习,以使所有人员提高防灾、救灾技能;

5.4 安全防护制度

5.4.1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的实际需要,发给安全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劳保鞋、工作服等﹚,各岗位人员于工作时间必须按岗位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5.4.2 公司行政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请购、发放工作,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带情况;

5.4.3 凡因员工未按要求佩带防护用品而引致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该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违反工厂安全制度,道歉信怎样写

5.5 消防设备

5.5.1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厂区内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

5.5.2 公司消防设备必须定点存放,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备,或将消防设备另作他用;

5.5.3 消防设备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点检,以确保其有效性;公司消防设备点检工作,由总务科会同保安人员共同负责;

5.5.4 公司安全专用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专用设施,严禁任何单位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5.5.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违者按员工手册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5.6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5.6.1 生产副厂长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单》,并可视具体情况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6.2 各部门主管负责所辖区域内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工厂主管汇报并处理;

5.6.3 保安人员应定期对公司消防设备进行点检;

5.6.4 所有人员均有义务、有责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破坏安全管理、威胁工厂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与检举;

5.7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5.7.1 当公司发生灾害性安全事故时,应按《安全事故紧急疏散预案》之步骤疏散人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7.2 当发现有人纵火、投毒或持械行凶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由公司领导决定报警或采取其它处理方式;

5.7.3公司所有人员在发现安全事故时,都有义务、有责任向公司或有关单位报告

5.7.4 火警报警电话:119;

匪警及其它事故可直接拔110报警;

5.8 安全管理违纪处理制度

5.8.1 安全管理责任人员未按要求履行职责者,由生产副厂长提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因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不作为而引致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8.2 任何单位或个人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或执行不彻底者,视具体情节给予处罚;

5.8.3 任何单位或个人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者,应从重、从严处罚;

5.8.4 因当事人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因当事人个人过错导致公司或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者,相关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5.8.5 凡有纵火、投毒、持械行凶等行为者,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9 紧急事故演练制度

5.9.1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举行全员消防演习,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紧急事故处理能力;

5.9.2 公司不定期举行安全生产管理讨论会、安全管理宣传展,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10 本办法之最终解解释权归行政部。

篇三:《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VNT-AD-SM2011032801 版次:1.0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

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公司之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包含安全管理规划、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业安全教育、

安全事故处理等事宜,均按本办法办理之。

3. 定义:

安全事件:系指突发性的,足以威胁公司财产安全或员工人身安全的,不可预期的灾害事件﹙如:火灾及其它自然灾害﹚或人为行为﹙如:纵火、投毒、持械行凶等﹚。

4. 权责:

4.1 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全面统筹工作;

4.2 行政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划、组织工作;

4.3 安全主任为公司安全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安全管理区域划分、落实查核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状况、追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或人员的责任等事宜;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内容:

5.1 安全管理委员会

5.1.1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2 安全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安全主任一名,委员若干人,利用组织的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全稽核工作;

5.1.3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时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总结、分析、检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安全事故及责任;

5.1.4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执掌请参见附件;

5.2 安全主任

5.2.1 注册安全主任为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统筹、规划、落实、查核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2.2 注册安全主任对安全管理委员会主席负责,并定期向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5.2.3 公司内部单位或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注册安全主任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视具体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2.4 注册安全主任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司相关人员﹙如各部门主管、保安员、宿舍管理员等﹚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该鼎力配合;

5.2.5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注册安全主任全权负责公司人员的临时指挥,任何人不得违抗其指令,违者从重从严处罚;

5.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5.3.1 安全管理是事关公司财产安全、员工人身安全的大事,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应在职权范围内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当发现安全隐患存在时,所有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把它排除;

5.3.2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区域按各部门工作区域进行划分;各部门主管负责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行政部负责公司公共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3.3 当各部门管辖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时,该区域主管人员为事故第一负责人,安全主任为第二负责人;

5.3.4 凡因人为造成安全事故,且经查证的,当事人负责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因当事人过错行为导致公司或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者,当事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5.3.5 因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引发安全事故者,相关责任人员应按责任大小承担事故责任;

5.3.6 5.3.5款不作为系指安全管理责任人未按要求进行安全巡检、复查、整改等事宜;

5.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4.1 公司教育训练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管理专题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拒绝参加;

5.4.2 教育训练单位开展安全教育需要各单位或人员给予配合的,各单位或人员应全力配合;

5.4.3 公司应将安全法制学习、安全事故案例检讨、火场逃生与自救技巧、医疗急救等内容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

5.4.4 公司应不定期以张贴安全宣传品、开展安全管理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安全管理宣传教育;

5.4.4 公司每年至少应安排两次公司级消防演习,以使所有人员提高防灾、救灾技能;

5.5 安全防护制度

5.5.1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的实际需要,发给安全防护用品﹙如:口罩、围裙、水鞋、工作服等﹚,各岗位人员于工作时间必须按岗位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5.5.2 公司行政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请购、发放工作,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带情况;违反工厂安全制度,道歉信怎样写

5.5.3 凡因员工未按要求佩带防护用品而引致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该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5.6 消防设备

5.6.1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厂区内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

5.6.2 公司消防设备必须定点存放,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备,或将消防设备另作他用;

5.6.3 消防设备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点检,以确保其有效性;公司消防设备点检工作,由安全主任会同保安人员共同负责;

5.6.4 公司安全专用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专用设施,严禁任何单位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5.6.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违者按5.9条进行处理;

5.7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5.7.1 注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单》,并可视具体情况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7.2 各部门主管负责所辖区域内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安全主任汇报处理;

5.7.3 保安人员应在注册安全主任的带领下,定期对公司消防设备进行点检;

5.7.4 所有人员均有义务、有责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破坏安全管理、威胁工厂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与检举;

5.8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5.8.1 当公司发生灾害性安全事故时,应按《安全事故紧急疏散预案》之步骤疏散人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8.2 当发现有人纵火、投毒或持械行凶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由公司领导决定报警或采取其它处理方式;

5.8.3 公司所有人员在发现安全事故时,都有义务、有责任向公司或有关单位报告;

5.8.4 火警报警电话:119;匪警及其它事故可直接拔110报警;

5.9 安全管理违纪处理制度

5.9.1 公司注册安全主任存在渎职行为者,按《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注册安全主任负直接责任;

5.9.2 安全管理责任人员未按要求履行职责者,由注册安全主任提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因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不作为而引致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9.3 任何单位或个人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或执行不彻底者,由注册安全主任视具体情节给予处罚;

5.9.4 任何单位或个人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者,应从重、从严处罚;

5.9.5 因当事人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因当事人个人过错导致公司或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者,相关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5.9.6 凡有纵火、投毒、持械行凶等行为者,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10 紧急事故演练制度

5.10.1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于4月、11月举行全员消防演习,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紧急事故处理能力;

5.10.2 公司不定期举行安全生产管理讨论会、安全管理宣传展,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11 本办法与新颁布的政府文件有冲突者,按其相关规定办理;

5.12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本办法之最终解解释权归行政部。

6. 附件:

6.1 《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与工作执掌》

6.2 《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7. 使用表单:

7.1 《安全管理整改通知单》

7.2 《消防设备点检记录表》

总经理:

行政企划部: 撰写人:

篇四:《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6)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6、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见附件<叉车保养规范>

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每年对全体员工和商户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四、对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闭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三、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在控制室抽烟、会客、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中途离开出现无人监控状态,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八、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九、对消防控制室通讯器材、监控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协助技术人员做好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市场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人员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场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及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统一由物业部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3、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保证

灭火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业部组织对整个市场的灭火器材进行年检,发现漏缺的灭火器及时增配。每月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井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市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商户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物业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商户停止经营,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商户,并落实整改。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场商户在重新装修门市、仓库之前,由门市负责人提前一周向物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设计好的装修方案。

二、经物业部审批合格后,才可动工,同时签订“房屋装修协议”,并且保证在不破坏房屋建筑设施的基础下装修。交纳装修押金300元,如需动用明火,则需交纳动用明火押金300元,两项共计交纳600元押金。装修完毕后,由物业部验收合格退还全部押金。

三、需要审核的方面有:用电情况,用电线路,装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电气设备,装修的位置是否对房屋的主体结构有影响,承重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商户装修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商户自行清理,否则扣除相应的垃圾处理费(所收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门市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填写“动明火审批单”。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且自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经物业部审核通过后才可动工,并交纳300元动用明火押金。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物业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四、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户,由电工和物业部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五、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市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铺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应对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仓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证明,出入库进行登记。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分项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应分库存放。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篇五: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根据危险源的特性,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贮存油漆、稀料、柴油、汽油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3、3、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且定期测温检查;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许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启开稀料、汽油的封盖时,必须用规定的铜质扳手;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贮存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库、油库、稀料等)的车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篇五:《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篇一: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一个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内部宿舍,提高员工素质呢?下面请看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宿舍。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4、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5、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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