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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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一)

1.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也就入了党。( × )

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自动成为正式党员。(× )

3.马克思主义是过时的理论。( × )

4.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 )

5.预备党员的权利同正式党员一样。( × )

6.预备党员可以不履行党员义务。( × )

7.职务高的党员,可以不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 × )

8.党员有退党的自由。( √ )

9.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 √ )

10.留党察看是党内的最高处分。( × )

11.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 )

12.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员标准应适当降低。( × )

13.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自独立,没有任何关联。( × )

14.共产党员只对党组织负责,不需要对群众负责。( × )

15.申请入党不需要任何条件。( × )

16.履行入党手续,既麻烦,又没必要。( × )

17.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

18.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

19.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 √ )

20.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 √ )

21、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四个现代化。( × )

22、随着物质文明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水平也会自然提高。( × )

23、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社会制度的竞争。( × )【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

24、党的最终目标是由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 × )

25、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主要包括政治生活上的根本利益即当家作主,物质生活上的根本利益即共同富裕,精神文化生活上的根本利益即充实快乐。( √ )

26、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只要是在代表先进生产立部门工作的人都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 × )

27、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但是,我们反对不顾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的变化,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的个别原理。( √ )

28、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原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他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 × )

29、允许新的社会阶层加入中国共产党,这说明我党的性质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步发生变化。( × )

30、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还有可能成为主要矛盾。( × )

31、五四运动的发展及胜利,主要是爱国青年学生在运动中起了决定作用。( × )

32、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暂不执行,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 )

33、在大学生发展党员必须坚持标准,严把入口关,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 )

34、马克思主义只是多元理论中的一员,共产党员可以信仰马克思主义,也可以信仰其他主义。( √ )

35、党是执政党,党领导一切,可以不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 )

36、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 )

37、毛泽东思想是毛泽东同志智慧的结晶。( × )

38、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保障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 )

39、中国共产党人追求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 )

40、中共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41、“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42、党的性质是指一个政党本身所具有的全部规定。(×) 43、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执政党。(×)

44、党章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除了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外,还可以是具有其他国籍的华人、华侨。(×)

45、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让中国成为发达国家。(×)

46、中国共产党的建立是以中国农民阶级为阶级基础的。(×)

47、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有三个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

48、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适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毛泽东个人思想的结晶。(×)

49、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50、和平、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我们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

51、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四项基本原则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52、“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53、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主题。(√)

54、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

55、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

56、第一个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建立在1900年。(×)

57、坚持改革开放是立国之本。(×)

58、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强国之路。(×)

59、中国共产党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0、党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61、当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发生矛盾,应当服从个人利益。(×)

62、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63、党组织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64、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65、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一年。(×)

66、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67、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68、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69、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70、申请入党的人在年龄上必须具备年满18岁的条件(√)

71、共产党员要始终做到个人利益服从他人利益。(×)

72、党员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同时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否则就不是合格共产党员。(√)

73、关于党费交纳的规定是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经申请获批准后可不交纳党费。(×)

74、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需要回避。(×)

75、党员认为党的决议和政策有错时,可以不予执行。(×)

76、预备党员有表决权。(×)

77、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78、发展党员要坚持入党志愿,个别吸收原则。(√)

79、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但有被选举权。(×)

80、党员的党龄从转为预备党员开始计算。(×)

81、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正式党员参加。(×)

82、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两人入党时,可以同时表决。 (×)

8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须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84、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

85、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86、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 (√)

87、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资格是一种党纪处分。 (×)

88、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 (×)

89、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时间一般需要两年。 (×)

90、有三名中共党员的基层单位就可成立党支部。 (√)

91、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党员的义务。(√)【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

92、党组织决定对党员党纪处分时,本人有权进行申辩。(×)

93、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到会的人员都要举手表决是否同意申请人加入党组织。(×)

94、校党委对党总支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

【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

95、党员有权力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

96、党员一经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就要按期交纳党费,就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97、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时举左手齐肩握拳。(×)

98、如被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是已延长预备期的而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他的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再次延长预备期。(√)

99、凡是写了入党申请书的人都是入党积极分子(×)

100、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后,要指定专人在一个月内同申请人谈话。(√)

101、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应当劝其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可不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

102、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可以成立党组。( √ )

103.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104、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就是中共正式党员,开始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105、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106、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之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

107、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 √) 108.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

109.凡是有正式党员2人、预备党员1人以上的单位,都应该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 )

110. 党的纪律处分有四种:警 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 ) 111.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统筹兼顾,根本方法是 全面协调可持续。( × )

112.党的三大历史任务是完成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世界和平。(×) 113.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舆论宣传工作,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114.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 √ )

115.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 × )

116.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 ) 11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 ) 118.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应当执行首长负责制。(× )

119.凡是有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该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 )

120.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集体与个别吸收相结合的原则。(× ) 12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 12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时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之一。(√)

123.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 )

124.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 √ )

125.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 √ ) 126.预备党员的义务和正式党员一样。( √ )

127.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 √ )

1281.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 )

129. 省委书记由于工作繁忙,经个人申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不编入党的支部。( × )

130. 科学发展观回答了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发展,实现什么样发展的问题。( √)

131.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建设和谐社会。( × )

132.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 √ ) 133.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超越法律。( × )

134.申请入党的同学,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 )

135.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

136.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 )

137.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 √ )

138.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 √ ) 139.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所有理论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 )

140.预备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和正式党员一样。( × )

141、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142. 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143. 十八大报告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为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

144. 十八大报告提出,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是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限制开发、降低消耗。(√)

145.十八大报告指出,生态保护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146、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二)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增强流动党员的组织观念,促进党的组织建设,依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结合建设系统流动党员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有缴纳党费的义务,每个流动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缴纳党费。本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缴纳方式,包括亲自或委托他人代为缴纳,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收取后统一缴纳到建设局党委。

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缴纳党费。

第三条 党费缴纳标准为:根据《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下列比例交纳党费。

(1)每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收入的0.5%;

(2)每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收入的1%;

(3)每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收入的1.5%;

(4)每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者,交纳月收入的2%;

(5)每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收入的3%。

没有经济收入或缴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需提供证明材料),经建设局党委审查同意,可以少缴或免缴党费。

第四条 党员除按规定缴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党员自愿一次缴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流动党员党支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建设局党委向上转交中央组织部。

第五条 基于党员流动性大、情况复杂的特点,对于按月缴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流动党支部申请一次缴纳半年或一年的党费。

第六条 党员可以预缴、补缴党费,但补缴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视为自行脱党,按《党章》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党费收缴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流动党支部负责。收取党费,应当如实记录在册,并在流动党员领取的《党员手册》党费收缴栏内如实记载。

第八条 党费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在流动党支部设立党费账簿。

第九条 流动党支部每年应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党总支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一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由建设局党委负责解释。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三)

中共富阳市委组织部文件

富委组„2008‟22号

关于转发中组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支部):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杭州市委组织部的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党费交纳标准

全市广大党员要自觉执行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党委(总支、支部)对党员交纳党费数额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做到每年核定一次,核定内容包括党员缴纳党费基数、交纳比例、应交纳党费数等。对于党员收入有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按规定收缴党费。

二、规范党费上缴比例

全市各基层党支部必须把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部上缴至所属单位党(工)委。各单位党(工)委根据下属党支部实际上缴党费全额及时地上缴市委组织部,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拖延、少缴或垫付他用。有关单位党(工)委下属党支部中有单独建立老干部党支部的,老干部党支部缴纳党费总数的50%可以由所在

单位党(工)委返还给老干部党支部用于党员活动经费的补充,详细情况请在各单位党(工)委上交市委组织部的《富阳市××单位党(工)委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中“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三、明确上缴党费的时间 和手续

各单位党(工)委上缴富阳市委组织部党费的时间为每半年一次。当年1月至6月的党费,应在7月底前上缴;7月至12月的党费,应在当年12月底前上缴。【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

党费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缴到所属单位党(工)委,由各单位党(工)委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缴到市委组织部指定的银行。各党支部在收缴党费时应及时填写《富阳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所属党(工)委,一份连同党费凭据留存备查。各单位党(工)委上缴市委组织部党费后,必须填写《富阳市××单位党(工)委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及时寄至市委组织部,一份与上缴党费凭据留存备查。

富阳市委组织部收缴管理的党费户名:富阳市委组织部;帐户:1202087109008900219;开户行:工商银行富阳支行

四、规范党费收据的使用和管理

全省党费住来统一收款收据是专项用于记载党员党费、党组织党费往来的凭据,不得用于党费往来以外的收款。各单位党组织在使用党费往来统一收款收据时,应开具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原(整)本使用完后及时向市委组织部缴销,领取新的党费收据;第二联收据,撕给缴款单位或交款人收执;第三联记帐,作记帐凭证一并与《富阳市××单位党(工)委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留存备查。作废的收据,不得撕毁或遗失。党费收据须有收款单位公章和收款人签名(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规范党费的管理和使用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要指

【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

导所属党组织认真学习和传达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精神,确保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传达到每一位党员,特别要注意向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传达文件精神,使他们了解文件的新规定、新要求。要以学习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各单位党组织在日常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中,要指定专人收缴管理党费。当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发生人员调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对市委组织部下拨的党员教育、党员慰问等专项经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做到专款专用。每年要对所属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3322466。

附件:1、中组发[2008]3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中组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3、《富阳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表》

4、《富阳市××单位党(工)委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中共富阳市委组织部

2008年4月18日

附1: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

_________中组发[2008]3号

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

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经党中央批准,现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8年2月4日

(此件发至基层党组织,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

党费收缴制度
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四)

[篇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现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党费收缴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党费收缴制度。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党员管理制度
少缴党费违反了党章第几条(五)

[篇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党员管理制度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篇三: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篇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篇五: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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