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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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3日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第一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

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6年3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2016年3月1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

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5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国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报告的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217亿元,完成预算的98.6%,比2014年决算数(同口径,下同)增长5.8%,加上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8055亿元,收入总量为16027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7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增长13.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4亿元,支出总量为17647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16200亿元,与预算持平。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

算收入692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7%,加上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亿元,收入总量为70234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30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8.6%,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4亿元,支出总量为81434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1200亿元,与预算持平。2015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06599.59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111908.35亿元限额之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156.37亿元。

2015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42330亿元,完成预算的86.6%,下降15.9%;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42364亿元,完成预算的83.7%,下降12.7%。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112亿元,完成预算的94.2%,增长5.2%;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356亿元,完成预算的85.7%,增长7.5%。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60亿元,完成预算的113.1%,增长27.5%;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79亿元,完成预算的86.4%,增长3.2%。其中,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增长14.3%;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60亿元,完成预算的80.3%,下降4.2%。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6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3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当年收支结余530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7002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方

针政策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贯彻实施预算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财税改革,规范预算管理,保障重点支出,国家财政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预算收支项目有些变动较大、有些完成不够理想,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民生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推进不够到位;部分地区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然存在,防范潜在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问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解决。

二、国务院提出的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200亿元,比2015年预算执行数(同口径,下同)增长3%,加上调入资金1715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58915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715亿元,剔除地方上年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后同口径增长6.7%;收支总量相抵,赤字21800亿元,比上年增加5600亿元。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570亿元,增长2.2%,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15亿元,收入总量为71885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885亿元,增长6.3%;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4000亿元,比上年增加28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125908.35

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07072.4亿元。

2016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717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4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41422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41422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272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48亿元,收入总量为4520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52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64801.9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9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97亿元,收入总量为2692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59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433亿元。其中,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0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97亿元,收入总量为1797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1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246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144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547亿元,本年收支结余359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0600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预算法等法律要求,完善中央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表、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表、转移支付

预算表等预算表格。预算草案是可行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07072.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64801.9亿元。地方各级政府预算依法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债务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依法批准。国务院将地方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顺利完成今年预算,意义重大。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按照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和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大收费基金清理规范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防止收“过头税”。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激发创业和创新活力,大力支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发展新动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保障基本民生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度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管理操作指引
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第二篇

XX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度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管理操作指引

拟 制

审 核 会 签 批 准【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2015年12 月发布

2016年度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管理操作指引

1 目的

明确公司2016年度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管理模式和预算原则,指导各产业集团合理制定、规范使用和有效控制人力资源费用,提供人力资源费用预算操作方法。

2 适用范围

2.1 本指引适用于XX集团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平台部门、下属产业集团、直属事业部/子公司、区域服务中心和模拟核算单位。

2.2 以下产业集团简称“SBU”、产业集团下属子公司简称“BU”、 直属事业部/子公司简称“直属单位”、泛指集团公司所有单位简称“用工单位”。

3 2016年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管理主要内容

本指引着重对以下主要工作事项给予年度操作性指导,包括: (1)预算管理模式; (2)预算原则; (3)预算编制方法; (4)预算审批流程; (5)预算总额过程管理; (6)预算管理效果评估和反馈。

4 预算管理模式

4.1 公司2016年度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实施“原则统一、效果评估”的管理模式。 4.2 公司统一制定2016年度人力资源预算管理原则,提供预算管理的工具和方法。各SBU在公司预算原则指导下,实施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管理,合理管控下属各BU的人力资源费用。

4.3 建立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管理的评估模型,集团总部为各用工单位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定期对各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管理效果进行评估。

4.4 区域服务中心、模拟核算单位和总部平台部门的预算仍由公司统一管理。 4.5 2016年度公司人力资源费用管理审批权限:

【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4.6 各SBU应负责对其下属BU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到实际支付进行全程管控,并按月跟踪、按季(半年度)评估、按年决算(管理模型可参考附件一:《2016年度人力资源费用预算执行滚动月报》)。

5 预算原则

5.1 2016年度公司人力资源五大费用预算原则如下,各用工单位应遵循公司预算原则和政策进行预算。

5.2 工资性费用(P0):执行“规模匹配、人效提升和市场导向”的预算原则。 (1)规模匹配原则: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营规模的增长。 (2)人效提升原则:

A、人工成本占比指标逐年下降;

B、人均收入水平的增长低于人均效率的增长,且人均收入水平增长不超过21%的指导上线。

(3)市场导向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薪酬策略,与行业平均水平相当。 5.3 社保费用(P1-P0):符合国家和公司社会保险政策的规定。 5.4 劳动补贴费用:符合公司退休、内退职工待遇政策。 5.5 培训费用:

(1)年度总额控制在单位工资性费用总额(P0)的0.5%~1.0%(新兴产业、IT/通讯0.8% ~1.20%);

(2)人均培训费用较上年增长不超过10%。

5.6 招聘费用:符合单位人员招聘计划和配置规模。

6 预算编制方法

6.1 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原则上按公司指导方法编制,结果应符合公司统一预算原则(具体编制方法见附件二:《2016年度人力资源费用年度预算编制模型》)。

6.2 工资性费用预算(P0)

6.2.1 各用工单位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包含委托支付的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根据上年度实际发生、本年度薪酬政策影响和本年度用工规模影响三个维度编制,即:

年度工资预算总额 = 上年度实际发生 ± 本年度薪酬政策增减总额 ± 本年度用工规模增减总额。 (1)薪酬政策影响

各用工单位依据公司2016年度薪酬政策,结合自身经营实际,确定2016年度员工人均收入水平的增长目标,并考虑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因素等,编制出因年度薪酬政策影响而增减的预算总额,同时考虑上年度调薪执行时间影响的本年度预算总额。 (2)用工规模影响

各用工单位根据2016年年度经营目标,制定人效提升计划,确定2016年用工规模,编制因年度用工规模影响而增减的预算总额。

6.2.2 2016年度母公司奖励、公司创新成果奖励、利润分享和股权激励计划所需费用,均纳入工资性费用预算内容,但应单列预算管理。

(1)母公司奖励由经营管理部依据2016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编制预算总额。 (2)利润分享和股权激励计划由各SBU或BU依据公司利润分享和股权激励政策,结合2016年度生产经营实际,编制预算总额。 6.3 社保费用预算 6.3.1 在绵用工单位

(1)以员工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水平(全年收入总额/12个月)作为缴费基数,按照员工参保险种和单位缴费比例,编制年度保险费用总额;其中保底和封顶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四川省平均工资增长15%测算(2016年预算金额:保底1642元,封顶8212元); (2)2016年新增员工,按预计新增月收入水平作为缴费基数,编制保险费用。 (3)2016年参保扩面:根据公司统一规划实施的参保进度和参保险种预算。 6.3.2 非在绵用工单位

按当地社保政策(包含缴费基数的确定和缴纳比例)编制保险费用;同时考虑2016年扩面参保的保险费用。 6.4 劳动补贴费用预算

6.4.1 内退、退休人员生活费:从2016年符合内退条件拟将内退、2016年内退转退休和实际退休人员三个方面考虑,并根据公司内退和退休职工待遇政策编制年度预算。 6.4.2 预算时还应考虑2016年内退职工最低生活补贴标准上调因素。

【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6.4.3 劳动争议费用:可参考本单位历史情况,预估2016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和劳动争议仲裁费。

6.4.4 劳务派遣管理费:根据2016年度劳务派遣用工计划,编制劳务派遣管理费用。 6.5 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预算

6.5.1 培训费用:根据2016年度培训项目计划预算,考虑培训场地租用费、差旅费、资料器材费、培训课时费等,年度预算总额应符合公司培训费用预算原则,即占工资预算总额的规定比例,以及人均培训费用同比增长比例。

6.5.2 招聘费用:根据2016年度招聘计划预算,考虑猎头费(博爵猎头13761901853、18058198364-同微信)、招聘差旅费、广告费、招聘场地租用费、新进员工安家费等因素编制。

7 预算审批流程

7.1 依据2016年度预算管理的审批权限,各用工单位预算审批流程如下:

7.2 直属事业部/子公司: 预算的评审和下达可委托母公司预算与绩效管理委员会提供专业服务,由直属事业部/子公司董事长批准。

7.3 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平台部门:预算的评审和下达由母公司预算与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由母公司总经理批准。

8 预算总额过程管理 8.1 工资性费用

8.1.1 各用工单位的工资预算总额确定后,仍应遵循过程弹性管控原则,工资预算总

2016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第三篇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作关于xxxx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xxx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理财,促进发展,为民服务,促进和谐”为宗旨,依法加强征管,有效保障重点,财政运行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893115万元,为年预算的56.8%,增长17.7%,其中:地方收入完成510773万元,为年预算的64.1%,增长32.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79892万元,为年预算的49.4%,增长2.6%。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412848万元,为年预算的59.5%,增长22.5%,其中:地方收入完成271349万元,为年预算的74.9%,增长32.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9049万元,为年预算的42.7%,增长6.4%。

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687209万元,为年调整预算的59.8%,增长51.6%,支出增幅居全省第1位,序时进度居全省第2位。其中: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352741万元,为年调整预算59.5%,增长73.7%。

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国税部门完成413507万元,增长2.3%,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地税部门完成273013万元(含两税),增长8.7%,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2.9个百分点;财政部门完成180354万元,增长100.6%,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8.1个百分点。

收入分结构完成情况:上半年,税收收入完成728732万元,增长4.3%,占财政收入的81.6%,比上年同期下降10.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64383万元,增长172.9%。

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上半年,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584083万元,增长4.8%,占财政收入的65.4%,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个百分点。其中:企业所得税(85%)完成117926万元,增长42.1%;营业税完成101306万元,增长20.9%;增值税受煤炭行业销售价格下跌,完成332916万元,下降3.4%;受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个人所得税(85%)减收明显,完成31935万元,下降30.6%。

重点行业税收完成情况:煤炭、电力行业税收收入完成44.6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61.2%,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煤炭行业受近期煤价环比下降和节能减排影响,占比下降5.1个百分点;电力行业受电价调整因素影响,占比提高2.7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受矿业集团旧城改造税收集中入库影响,占比提高0.9个百分点。

收入在全省位次情况: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规模居全省第6位,增幅居全省第9位,比全省16市平均增幅高3个百分点。地方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居全省第4位。

收入增幅回落情况:全市财政收入增长17.7%,增幅同比回落8.2个百分点;全国、全省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2.2%、14.8%,增幅同比回落19个和17.1个百分点,全国、全省与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回落态势基本一致。

市本级财力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地方收入完成27.1亿元,扣除8.7亿元国投新集股权转让和政府大楼置换两项非财力因素影响,可用财力比上期同期减少2.1亿元。鉴于市级年初预算是按照13%的增幅安排的支出预算,因此上半年市本级财政实际收支缺口4.68亿元。

财政支出压力情况:一是民生支出增加。xxx年全市预计投入民生工程资金15亿元以上,市本级配套1.9亿元。二是教育新增支出压力大。年初教育支出预算为16亿元,按照教育支出占GDp4%的要求,省政府下达我市xxx年教育支出任务23.0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91亿元,其中市本级增加2.65亿元。三是公务员津补贴提标和其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增加支出6000万元左右。四是促进经济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增加支出1.37亿元。

二、xxx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实力继续增强。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9.3亿元,增长17.7%,超序时进度6.8个百分点,月均入库14.9亿元。全市地方收入同比增长32.1%,高于财政收入增幅14.4个百分点;地方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为57.2%,比上年同期提高了6.3个百分点。区级财政收入完成24.4亿元,增长21.5%,增幅分别比全市及凤台县高3.8和14.6个百分点。上半年财政增收主要因素:一是全市经济良性发展,为财政平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财政部门依法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非税收入集中入库,其中:国投新集股票出售收益和市政府大楼及附属建筑物等资产处置收入共8.7亿元。三是省地税局直属分局负责征收的淮南矿业集团等企业所得税增收1.6亿元。

(二)服务经济举措有力。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市财政组成10个工作小组深入213户中小微企业,开展“送政策、解企困、促发展”调研帮扶活动,让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用好政策。落实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2亿元。做大做强市融资担保公司,市级财政新增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达2.66亿元,上半年为241户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8.9亿元,同比增长139.8%。二是支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筹集资金3亿元投向高铁站、东西部二通道和朝阳东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利用亚行、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4.5亿美元以上,支持城市水系建设、采煤沉陷区治理、城市交通、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整合支农资金4亿元,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安排城维费1.5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整合资金20亿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和园区经济发展;安排资金2500万元,支持10家企业做好上市准备工作;安排9000万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

(三)保障民生成效显著。一是有效推进民生工程。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实现“项目落实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县区、责任落实到个人”,全面构建“项目有人管、事情有人干、责任有人担”的工作格局。制定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审计监察、意见反馈等办法近20个。上半年,全市实际拨付民生工程资金12.62亿元,占全年预算的84.1%。二是扎实推进收入倍增工作。制定《xxx年收入倍增工作重点》、《实施居民收入倍增“2211”提升计划》等八项措施,开展倍增宣传“八走进”活动,健全完善“五位一体”的联合督查体制。据统计,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74.3元,增长19.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630元,增长20.3%,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37万人,新增4.2万;发放劳动报酬46.5亿元,增长22.3%,呈现就业形势向好,劳动报酬稳定增长的良好格局。

(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财政收支压力增大的情况下,继续强化教育、就业、社保、住房等方面支出力度。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安排9.8亿元,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惠及中小学生25万人,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惠及15.8万人,资助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050人、5241名贫困寄宿生,改扩建乡镇公办幼儿园2所。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资金7456万元,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近1.63万人就业创业;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360元;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供养人员5.5万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三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财税扶持政策,拨付资金1.93亿元,已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994套、公共租赁住房495套,改造农村危房386户。

(五)争取政策项目支持。今年以来国家、省陆续出台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市财政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一是积极配合申报项目。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准备申报工作,筛选上报获得支持的项目44个、资金达21.8亿元。二是积极主动向上对接。财政部门立足自身、抓住时机、超前谋划,配合相关部门上报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9个,项目投资19.2亿元;上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项目投资1650万元。三是积极争取转移支付。准确把握国家、省财税政策调整,积极争取体制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机制,上半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7.5亿元,增长30.2%。

(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推进部门预算管理。6月27日,市本级按照“规范管理、服务创新、平稳有序”原则,全面启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制订下发8个预算编制及管理文件,新增“地方性政府债务预算表”、完善“三公”经费预算表、严格公务用车和“四项资产”预算审核,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性。二是开展“六清”工作。为缓解市级财政支出压力,确保全年收支预算平衡,市本级财政全面开展“清政策、清项目、清资金、清财力、清资产、清债务”工作,切实增加可用财力。三是推进绩效考评工作。今年市本级选择7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比上年新增项目30个,涉及财政资金1.7亿元。制订《xxx年市级预算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考评方案》和《重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计划》,完善绩效目标评价体系,实施项目跟踪问效,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七)引导金融反哺经济。深入研究财政资金投入的成本效益,通过支持金融、引导金融、调节金融、最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今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奖励扶持资金,重点支持金融体系建设、开展金融创新、向上争取贷款额度、引进市外资金和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总量。二是对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增量进行奖励。落实市政府《关于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6]106号)政策,拨付11家金融机构2016年度支持小企业、微型企业贷款增量奖补资金454.2万元。三是构建金融支农平台。对新设的县域涉农融资性担保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级金融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商业银行等财政给予奖励或补助。上半年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新设立分支机构,市财政补助两家银行各30万元。四是完善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银行货币投放的激励机制。下发《关于xxx年度在淮金融机构政府性存款与新增贷款挂钩的通知》,制定贷款与存款挂钩考核办法,发挥财政存款的引导作用,促进在淮金融机构对我市各项事业的融资。上半年,财政资金存款7亿元撬动金融机构贷款12亿元,增长21%,发放城建贷款4亿元。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虽然平稳增长但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依赖性仍然较大,可用财力增长有限,新增刚性支出扩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绩效还需提升,财政改革有待深化,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而努力

下半年,财政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主动保障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全力服务我市发展改革稳定大局。

(一)科学组织财政收入,扩大财力规模。xxx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56.9亿元,增长13%。面对复杂多变和增长趋缓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按照“准确分析、加强征管、科学调度”的原则,积极做好征收工作。密切加强与税务、金融部门联系,围绕收支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调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完善综合治税措施,进一步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实现收入均衡入库,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增加社会总需求。落实促进消费政策,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全力扶持我市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及重点税源企业发展。统筹“千百十”工程、自主创新、产业专项资金,采取项目研发补贴、创新奖励等形式,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通过担保、财政贴息、补助项目前期经费等措施,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旅游、服务、文化等产业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区、煤化工现代工业园、经济开发区等建设。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群众福祉。切实加强民生工程后续管理,严格跟踪兑现,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评估活动,确保35项民生工程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建立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库,完善民生工程决策机制,不断增加民生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补助提标为重点,加快完善各项社保制度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国家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有关要求,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建设,不断提升淮南软实力。

(四)强化财政监督考评,推进绩效管理。继续落实财政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各项措施,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全力加强财政监督。深入开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完成13家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20项日常监督检查项目,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考核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绩效考评。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x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审计整改等各个环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专家考评小组和委托中介机构考评两种方式做好3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现财政资金安排与绩效优劣挂钩。

(五)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运行。一是促进阳光支付。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使用范围,年底之前将公务卡改革覆盖到县区所有预算单位;实施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年底前所有县区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二是严格预算追加。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维护预算严肃性和约束力,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民生增支政策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三是压缩行政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从紧编制预算,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增强节电、节油、节水意识,严格控制考察培训和节会活动。

今年是淮南财政极为困难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压力更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编辑:华华)

2016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方案
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省审计监督条例》,切实做好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结合市审计局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贯彻“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围绕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和反映问题,努力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充分发挥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主要目标

一是合理界定公共财政事权范围,推动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促进预算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二是推动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科学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规范政府预算管理。三是推动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改革,促进深化财政改革。四是推动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审计项目安排

围绕上述目标,着力做好12个项目的审计工作,汇集2016年已经完成的22个审计项目成果。

(一)预算部门单位审计

根据上级总体部署,按照轮审计划、保持一定审计覆盖面的原则和财政审计大格局要求,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安排审计10个部门,其中预算组织部门3个: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库,预算执行部门7个: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同时,开展2个专项审计项目:1.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省厅安排的项目);2.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市审计局统一实施的项目)。

(二)拟汇入审计结果报告的主要项目成果【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拟将2016年已经完成的22个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成果汇入审计结果报告。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5个,财务收支审计项目3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个,财政决算审计项目3个。

三、审计重点内容

(一)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促进健全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推动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主要目标,重点反映预算编制不细化、部门预算与职能和工作计划不衔接、项目论证不充分、预算下达时间晚等原因导致预算执行率低、执行进度缓慢、影响预算绩效的问题。

1.预算编制和分配情况。一是审查政府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各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财政专户收入等是否按规定全部编入政府预算。二是部门人员和公用支出的定额标准以及项目支出审核依据是否合理。三是对超收收入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对市级预备费的使用是否真实、完整地向市政府报告。四追加预算项目的申报程序是否严格,有无做到专款专用。

2.预算批复和下达情况。审查财政部门是否按照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批复的部门预算是否全部明确到具体执行单位和项目,是否按照支出方向“打捆”批复项目支出预算;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是否及时足额下达到位。

3.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以市人大批准的市级支出预算科目为依据,审查市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是否合规,揭示财政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过程中自行调整预算科目和级次未在市级预算执行报告中如实反映的问题。审查各项收支是否据实列报,有无人为调节收支科目、进度,以及将应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专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仍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对比分析非税收入规模、结构、比重变化趋势及原因。摸清当年追加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总体规模、预算来源和下达时间,审查预算支出进度是否均衡,有无年底集中分配资金等问题。重点关注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在预算执行中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和支出项目,或者“以拨列支”将预算资金沉淀在所属单位或项目单位等问题。

4.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摸清基金规模、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结转等总体情况,审查基金收支是否真实完整,预算编制是否细化,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是否编入年初预算;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慢、支出方向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分析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结构、规模、原因及增减变化情况。

5.市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以财政部门批复和追加的部门预算为基础,检查市级部门预算的实际执行结果,反映是否存在定额标准不符合实际的问题;检查部门项目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反映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6.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审查应纳入国库管理的资金是否纳入,有无存放国库之外脱离监管问题;审查财政专户开设的合规性,是否存在开设数量过多、无依据开设、专户资金规模过大问题。审查有无“以拨列支”,将预算内资金转移到财政专户,脱离国库监管,关注是否存在闲置、挪用等问题。重点关注国库资金收纳拨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评审及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地方债务管理等情况。

(二)市地税部门2016年税收征管质量情况审计。根据上级授权,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平衡较快发展、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对地税系统2016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1.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审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违规制定执行减、免、缓税政策,变相包税,越权办理减、免、缓税等问题。

2.税收征管情况。重点反映当前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按规定征收期限足额征税,有无违规少征、缓征或多征、预征当期税款,以及通过办理退库、设立“税款过渡户”等方式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等问题。

3.税务稽查情况。摸清稽查工作开展现状和建立完善稽查机制情况,通过查阅稽查档案和抽查有关纳税单位,重点检查履行稽查职责是否到位,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处理处罚是否严格,有无执法不严、应处理处罚而未处理处罚或处理处罚标准不一致导致税款流失问题;查补入库税款是否及时,有无隐瞒截留等问题。

4.税收收入结构情况。一是从产业结构、收入级次、行业、区域等不同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分析造成税收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二是通过对比分析三年来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况、从计划、清欠上年入库和稽查收入等方面分析对税收收入质量的影响。三是重点调查部分企业税收变化情况。分别从大型、中型、小型企业中选择不同行业的纳税单位(不少于12户)进行延伸审计,掌握企业纳税的总体情况,税收收入增减变化的规模、结构、原因。

(三)市国库办理2016年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审计。以促进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保障财政收支的合规性与完整性,推动完善国库资金管理体制为主要目标,从检查国库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入手,揭露会计核算不真实、混淆入库级次、违规退库、内控流程管理等问题,充分发挥国库的执行、监督和促进作用。

(四)市级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推动提高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促进部门预、决算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绩效为主要目标,通过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核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效益性,关注部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以及“五项费用”支出、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一要关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明细支出预算与实际工作是否相符,有无虚报、多报支出,以及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等问题。审计中,要对少报、漏报、虚报的内容及数据进行详细审查。二要关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对会议费等经常性支出年初预算编报为零的项目进行重点关注。三要检查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在摸清追加预算总体规模、来源和下达时间的基础上,分析追加预算的时间、规模、结构和比重。审查追加预算项目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追加预算的用途使用资金。

2.预算收支及管理方面【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1)收入方面。一要关注单位取得的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等有无不及时入账、长期挂账等问题;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的单位,有无未严格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而截留、隐瞒、转移、坐支。二要关注是否存在利用办培训班、代收会费等方式获取收益,设立“小金库”行为。三要关注是否存在将应纳入单位账内核算的预算收入转入下属企事业单位问题。

(2)非税收入管理和上缴方面。关注部门是否按规定执行“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通过对票据的检查,看是否按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罚没收入及时上缴;当场处罚款和罚没物资变价款等不能实施“罚缴分离”的,罚款是否按规定及时上缴,有无隐瞒、截留、坐支和私设“小金库”问题。

(3)违规收费、罚款、摊派方面。重点关注部门收费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无标准或以协议收费名义乱收费的情况。

(4)违规支出方面。关注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审查有关津贴、补贴有无超标准或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比例发放的问题。是否存在支出向个人倾斜问题,如巧立名目乱发奖金、福利及招待费超支等问题。

(5)支出不规范方面。关注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以拨列支的问题。

(6)结余不实。重点关注资金结转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隐瞒结余、转移财政资金等问题。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关注资金是否按计划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在使用环节中是否存在通过虚列支出,将资金转至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问题,是否实行专项管理和明细核算。关注资金结余的规模、形成的原因,对上年结转后今年仍未使用完结的资金、当年未使用的资金进行详细审查,分析资金未使用和结转结余较大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对照部门立项资料,审查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看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

4.政府采购方面。通过审核单位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购置固定资产及大宗物品的支出,审查部门当年政府采购是否如实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关注部门政府采购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是否存在超预算安排或无预算安排问题。对部门当年购置固定资产及大宗物品的支出进行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目录》进行核对,看是否有目录外自行采购的问题。

5.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对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健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审查其在经济业务管理、行业管理、所属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报销审批等方面是否建立了相关规定,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资金管理分散,多头设账核算,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混乱造成资产流失等问题。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验证,审查制度执行各环节是否得以有效进行。

6.五项费用方面(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出国费)

(1)预算编报方面。关注年初预算五项费用编制是否真实、完整,明细支出预算与实际工作是否相符,有无虚报、多报支出,以及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等问题。审计中,要对少报、漏报、虚报的内容及数据进行详细审查,对比五项费用支出预算与审计认定数,查清差额数的真实性及原因。

(2)决算编报方面。关注决算报表的五项费用数据编报是否完整,关注决算报表的数据编报是否真实、准确,分析审计认定的财务报表数与决算编报数是否存在差异,找出并分析产生差异原因。

【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3)五项费用支出真实性审查。对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审查五项费用的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4)五项费用挤占专项资金情况。在对部门资金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五项费用支出资金来源进行专项审查,看是否存在五项费用超支情况,超支资金来源是否挤占部门专项资金。

(5)报销虚假发票和不合规发票情况。对部门五项费用报销环节进行重点审查,核对五项费用发生的实际支出情况,落实发现的疑点问题。

(6)五项费用内控制度建立和健全情况。重点对部门五项费用支出的内控制度的健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审查其费用控制、支出审批、会计报销等方面是否建立了相关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厉行节约要求。

(7)五项费用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部门执行五项费用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情况进行验证,通过对五项费用支出情况的具体审计,审查制度执行各环节是否得以有效进行。

(五)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初步均等化,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目标。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开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专项审计。重点关注资金筹集情况、拨付情况、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揭示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六)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以促进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为目标,根据上级部署,继续开展对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对计划完成、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审计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安排

1.财政科。为牵头科室,负责制定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市国库及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定期调度审计情况,及时组织协查重要问题;负责审计成果的汇总,以及审计情况报告初稿的起草工作。

2.行事科。负责审计市地税局、市经信局。在对地税审计中重点调查部分企业税收变化情况,分别从大型、中型、小型企业中选择不同行业的纳税单位(不少于12户)进行延伸审计。

3.经贸科。负责审计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和市科技局。

4.经责处。负责审计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和市商务局。

(二)时间安排

1.市财政局审计,于4月10日前完成审计实施并将小组报告提交法规科审理,4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2.市地税局审计,于4月1日前完成审计实施并将小组报告提交法规科审理,4月1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并上报市局。

3.其他部门单位审计,于4月1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等文书,并及时将有关文书资料送财政科汇总。

4.两个结合开展的专项审计: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于3月20日前上报市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分别于4月底和10月底前上报市局投资审计科。

5.财政科根据各科室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以及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于4月2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成果汇总工作,向局领导提交审计情况报告初稿。

6.向市财政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向市政府提报的审计情况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的审计工作报告分别在有关资料正式形成后5日内上报市局财政科。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全局意识,努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要坚持整合审计计划,实现审计计划的科学管理;坚持整合审计资源,统一组织审计实施。各科室必须强化大局意识、中心意识,紧紧围绕“两个报告”开展审计工作,按照宏观性、建设性和整体性的要求,按照我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为撰写好“两个报告”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突出审计重点,确保审计质量。一是各参审科室要认真学习和把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审计内容,结合各自的分工,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研究制定审计目标更加明确,审计重点内容具体细化,更加符合本部门实际,操作性比较强的审计实施方案。二是要紧紧围绕预算执行,搞好与财务收支审计的有机结合,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基本职责、资金管理模式、财政改革运行现状、财政收支规模等,将统一确定的审计重点内容分解落实到具体审计环节和有关审计人员,确保审深审透。三是在加强部门单位审计的同时,有重点地选择部分使用财政资金多、有收费职能的二级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各科室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履行承担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相互支持,及时沟通,配合联动,确保整个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凡被审计单位有电子账的,审计组必须进行会计信息数据采集,运用A0系统进行分析审计,同时要使用OA进行项目交互,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三是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要搞好衔接。实施审计前如遇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参照往年的做法,作为两个项目实施,按照先急后缓原则,保证预算执行审计成果汇总及落实整改的需要。

(四)认真做好审计结果落实和督促整改工作。各有关科室要强化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访和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两个报告”涉及的问题逐项得到落实。各科室要及时提报审计结果落实整改情况等资料。

(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审计期间,各审计组要按照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和我局有关审计组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自觉做好廉政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自觉维护审计队伍的良好形象。如有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2016预算执行与审计项目工作计划
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第五篇

在审计项目计划执行中,要科学组织实施,搞好审计过程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严格遵守审计法规,认真落实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审计内容,全面完整上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审计质量,有效防范审计风险;要着力提升审计成果水平,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加强综合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议,发挥好审计建设性作用。年中追加和调整的计划,另行安排下达。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

根据《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总体方案》确定。

(一)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推动健全统一、完整的预算体系,促进严格预算约束,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围绕市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关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等环节,重点审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分配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财金科负责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总体协调、督导及对口联络工作,负责制定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根据省厅全省地税系统审计工作方案要求,以促进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为目标,由财金科指导,经贸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对市地税局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税收征管质量情况,通过对房地产、交通等重点行业,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重点税种税款征管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着力揭示和反映地税部门在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征管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健全征管机制角度,提出改进建议。组织、指导全市地税系统审计。配合省厅对及所辖、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的延伸审计。按省厅方案要求,5月10日前向省厅上报市局和全市汇总审计结果。

(三)市直部门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促进部门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深化财政改革,推动部门预算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由局机关统一调配力量,对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国资委、经信委等10个部门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年初预算、追加预算的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资金结转结余情况,着重对“三公”经费支出、公务卡强制消费、会议活动经费等事项的审计,查处挥霍浪费、超范围超预算支出、违规收费以及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等问题,促进部门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加强财务管理。

(四)市级财政支农支出专项审计调查。以保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为目标,由局机关统一调配力量,对全市2016年至2016年市级安排财政支农支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主要调查市县两级财政、农业、畜牧等部门及部分项目单位,摸清财政支农支出规模、投向及项目总体情况,反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取得的主要成效,揭示和反映支农项目在政策执行、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市级财政扶持企业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以促进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关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由局机关统一调配力量,组织对2016年至2016年市级财政扶持企业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主要调查市财政局、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局、贸易办等部门和部分企业。重点审查资金设立是否符合公共财政职能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资金分配拨付程序是否合规,跟踪资金流向检查有无挤占挪用和滞留闲置的问题,分析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六)拟采用的跨年度审计成果。

1.2016年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2.海域使用及资金管理绩效审计结果(配合省厅审计)。

各有关科室和人员应加强协作配合,务必于4月底前完成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5月10日前提交所承担项目的单项报告、汇总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前(或同时)提交法制科审理,5月20日前办公室提交审计结果报告,6月10日前提交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省厅统一组织的项目,要按省厅方案要求的时间上报审计结果。

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访和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两个报告”涉及的问题按期落实。8月20日前,各科室提交审计结果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及具体材料,办公室、财金科审核汇总后于8月底前提出整改报告,报局领导审核后提报市政府。

二、2016年省厅统一组织审计项目

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鲁审办发〔2016〕5号)确定。项目计划截至2016年6月,下半年有待追加。

(一)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审计。按照省厅部署,以摸清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收支余情况,规范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和使用为目标,由原行事科在去年审计基础上,继续对全市2016年至2016年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补充审计。审计结果2016年3月15日前报省厅。

(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按照审计署的部署,以摸清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总体情况和工程建设情况,促进改造后校舍达到安全标准要求和三年规划改造任务按期完成为目标,由投资审计中心在去年审计基础上,继续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2016年1月底前报省厅。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的部署,以促进中央、省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由原农环科在去年审计的基础上,继续对全市2016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2016年1月底前报省厅。

(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按照省厅的部署,以保障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提高灌区内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为目标,由投资审计中心在去年审计的基础上,继续对我市米山水库灌区2016年至2016年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2016年4月底前报省厅。

(五)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场馆建设跟踪审计。按照省厅的部署,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由投资审计中心对我市的十艺节场馆(国际会议中心改造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等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2016年5月底前,向省厅报送截至2016年4月底的跟踪审计结果。

(六)抽调人员配合省厅审计我市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包括省城建环保二期项目(市水务集团),生态造林项目(林业局),职业教育发展项目(职业学院),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示范项目(市公共汽车公司),2016年3至5月完成。由外资科负责配合和审计。

另外,省审计厅在去年审计基础上,继续对我市两个项目直接进行补充审计:1、省直管县市财政状况审计调查,2016年3月底完成;2、市海域使用及资金管理绩效审计,2016年1月下旬完成。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以确保项目管理规范、决算真实、合法、完整,节约政府建设资金为目标,由投资审计中心抓好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结算决算审计,对隐蔽工程、现场签证和工程量验收进行现场监督,对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承发包、现场管理、资金拨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典型性、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投资建设领域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问题,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断规范管理,确保投资效果。首批安排下列10个项目:

1.对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直接审计的工程项目:市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东部滨海新城规划建设工程、南水北调段工程、市看守所拘留所迁建工程、新图书馆及群众艺术馆建设工程。按项目进展进度实施。

2.对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结算或决算审计。直接审计的工程项目:环翠楼公园改造工程、塔山公园改造工程、市车管所新建工程、国家粮食储备库工程、全市河道治理工程。在下达审计通知书后2―3个月内完成实施阶段审计。

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项目计划确定。以摸清家底、揭露问题、明确责任、促进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为有关部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为目标,把握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全面监督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重点关注重大经济决策、经济责任目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加强对会议、出访、接待活动等行政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审查,重点揭示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不合法、资金使用效益差和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等问题,公正评价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合理界定其应负的经济责任,着重从制度层面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完善单位管理。第一批审计单位41个:

1.上年跨年度实施4个:市房管局、市民航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铁路局。

2.本年安排35个:经济开发区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景区管委、旅游度假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师范学校、环翠区法院、市国资委、市港务集团、市电力办、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法制办、市保密委、市机要局、市招生办、市教研中心、市妇儿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市卫生监督所、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市驻韩办、市中韩交流中心、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工业新区财政局、市渔港渔政监察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高创中心、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市审计局、市行业管理办公室、高区高创中心、经区人事劳动局、引黄调水局、监狱、公安工业新区分局、市职教办。

以上项目由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分别或统一调配力量组织实施。上年结转的项目应于3月底完成。其他项目,属在财政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单位或者没有下属单位的规模较小单位的审计,现场审计时间要控制在1周之内最长不超过2周;部门系统性行业性审计、大中型企业审计,现场审计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开发区管委等其余项目现场审计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3.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2个:高区高创中心授权高区监察审计局审计;经区人事劳动局授权经区审计局审计。6月底前完成。

五、交办项目

1.市残疾人联合会近三年财务收支及有关专项资金审计(调配力量实施,3月底前完成)。

2016预算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第六篇

一、全年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全县财政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主攻一带,决战三区”的发展思路,集中财力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项目领域和环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加快财税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财政收入呈现出较好的增长势头,财政收入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全面完成了全县收入预定目标任务,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收入完成情况:1-10月全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27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52300万元的83.51%,比上年同期增长29.1%,地方收入96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5390万元的91.3%,比上年全年增长33.8%。三个征收机关分别完成情况是:国税局完成44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2.2%,比上年全年增长40.5%;地税局完成62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4.2%,比上年全年增长84.2%;财政局完成20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0.6%,比上年全年增长44.5%。

2、支出完成情况:1-10月份全县一般预算支出18310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29109万元的141.8%,同比增长24.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4万元,国防公共安全支出5549万元,文化教育卫生支出62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6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1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36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9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8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92万元,金融支出1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69万元,粮食物资储备事务支出202万元,其他支出11142万元。剔除上级专项支出53918万元,本级支出129188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29109万元的100.06%。支出达到了序时进度,有力促进了全县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2016年主要工作

1、完成了2016年度财政总决算、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及2016年部门预算“一上”的编制工作。(1)自省财政厅布置决算会议后,根据省、市财政决算会议精神,我们认真学习了与决算有关的文件、制度以及编表说明等,同时与各股室密切配合,与国、地税部门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联系,核对收入、支出数字,做到收入与国库一致,与征收部门一致,拨款与局内各股室一致,与单位一致,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圆满完成2016年财政总决算工作,并报经县人大常委会议通过。(2)科学测算、统筹安排,全面及时地完成了预算草案编制工作。整个预算方案以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财政经济工作大局,突出重点,狠抓增收节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高度关注民生,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的需要。充分体现了“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支平衡、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既符合我县实际,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全县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积极组织、加强协调,促使财政收入快速稳定增长。年初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财政收入目标,①参与了对全县各乡(场、区)镇2016年财政收入分解工作。将财政收入及时分解落实到各乡(场、区)镇,积极调动了各乡(场、区)镇主动抓收的积极性。②参与制定了财税收入分月考核办法、财税三局考核奖励等文件制度,制定了彭府办字[2016]55号文《关于下达2016年财政收入分月考核任务的通知》,财政收入按全县经济工作会总体要求确定为15230万元,及时兑现奖励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方面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年初预算数,我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与两税部门认真研究,反复磋商,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征收部门。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密切注视着财政收入动态,认真分析财政收入形势,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并协助领导解决组织收入中的存在问题,同时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管,规范预算外收入管理,确保了财政收入快速增收,均衡入库,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

3、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年初以来,严格执行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正常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需要,保证法定支出,保证重点支出,积极筹措资金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支持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一是在确保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月及时发放,公用经费按季拨付的同时,保证了企业养老、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社保资金的及时兑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对乡镇资金进行及时调度,严格按照预算进度分月调拨;三是在预算执行中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对各项专款和各单位申请资金的报告,视可能妥善安排,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是保证了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及重点项目工程等经费的需要。1-10月县本级用于民生工程方面的资金为10853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建设资金为10923万元,用于城市建设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为25451万元。为我县工业园区及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五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我县经济发展。1-11月共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93473万元元,其中教育科技文化资金98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5775万元,医疗卫生资金10909元,环境保护3118万元,农林水资金12641万元,保障性住房资金15408万元。

4、做好预算股基础性工作以及上级各项安排其他工作。一是完成了财供人员信息表以及民生工程等报表的上报工作;二是及时做好指标账的登账、消账及对账工作;三是每月做好与业务股室及单位的经费测算工作;四是及时准确做好乡镇财政收入及乡镇超收分成的测算工作;五是认真完成上级各项报表及其他工作。

5、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预算股全体同志利用空闲时间共同学习国家有关文件,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树立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观念,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搞好我县预算工作。

三、2016年工作亮点

1、截止2016年10月我县债务总额为143235.48万元(其中:直接债务137162.65万元(含乡镇级债务1967.3万元),担保债务3008.88万元,救助债务3063.95万元)。政策性挂帐债务5198.28万元。各项报表的顺利完成,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可靠依据,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2、完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特别是对工程类债务的清理工作。根据彭府办字[2016]64号文件要求,为摸清我县政府工程类债务情况,我们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采用“部门和单位自查、财政部门审核”的方式,按照“见人、见账、见证”的原则,对全县承担政府工程类项目建设的县直相关部门和各工程指挥部工程款未付清的债务进行了清理、登记和核实,截至2016年5月底,我县政府工程类债务总额为118905.39万元。此次对工程类债务的清理,不仅掌握了我县债务的总量,理清了我县债务结构形式,而且为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控债务风险、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有利的数字依据。

3、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根据中央及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县于2016年9月份对全县189个部门预算单位,以部门汇总的形式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全面公开,2016年我县对外公开的部门总计41个,对外公开的“三公”经费38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2655万元、公务用车费1160万元),此次“三公”经费的公开,增进了我县部门预算的透明性,有效的控制了单位“三公”开支,增强了财政的透明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取得了很好的呼声,进一步增进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

4、合理规范了201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对上年结转(结余)以及将本级已下达到单位的部门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提高了单位收入的完整性,缩小预决算的差异率。

四、2016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确保完成财政收入预算任务。认真做好财税收入资金调度及协调配合工作,为我县财政收入进一步上台阶而努力。

2、及早谋划明年财政工作。集中精力做好决算准备工作的同时,谋划好明年财政工作。要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合理确立收入盘子,保持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当前形势下,要切实树立节俭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要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重点支出、支持经济发展等资金需要,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

3、按照省、市要求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软件培训及操作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微机化管理做准备。

4、进一步完善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及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

5、积极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积极配合中央、省、市做好税收体制改革的工作,为我县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

7、积极配合中央、省、市做好工资改革准备工作,使新的工资制度更加合理,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8、协助县委、政府做好车改工作,为车改开展提供供财政支持。

9、结合省、市新《预算法》的培训工作,着手准备对全县所有单位进行培训工作。

2016年以来,预算股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面临的财政困难和问题还很多,工作中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的任务,因此,我们将以全年全县财政工作总体部署为要求,及时总结,扬长补短,不骄不躁,科学运筹,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预算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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