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房管局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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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买房须知
2016房管局总结 第一篇

2016年购房须知

商品房买卖须知

一、商品房销售的模式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模式,目前多数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模式。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二、购买商品房的环节及注意事项

1.确认项目手续。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现房销售备案范围内。可登陆稷山县房地产信息网站,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情况。

2.达成购房意向。注意把握房屋销售主体、用途、价款、面积等内容,与开发企业达成交易意向,对需要先行交付定金等款项的,应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3.签订合同。订立合同前,开发企业应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在详细约定房屋价款、面积、户型、交房标准、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后,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对需要支付的购房款,应全部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4.合同登记备案。签约之日起30日内,开发企业利用预售信息系统向县房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登陆稷山县房地产信息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合同登记号,即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

三、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依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权。

重要提示:【2016房管局总结】

1.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在房管局预售系统中备案;

2.预售款不能进入监管账户,难以接受监管,若开发公司挪用预售资金,可能引起项目烂尾,导致购房人权益受到损害。

从买房到拿到房产证要经过哪些程序

有的开发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组织施工、建设,造成规划及竣工验收的困难,从而导致难以办理初始登记,也就为业主事后办理房产证埋下了隐患。市房管局提醒,群众在遇到办证难题的时候,应首先向开发商询问原因并督促其尽快办理,同时也可以向房管局反映情况。

一、一套商品房从预售到登记至业主名下需要哪些步骤?

开发商开发建设一幢商品房竣工后,应首先申请初始登记,就是说应首先将已竣工的房屋登记至开发商名下,也就是平时我们说的办“大证”。然后,开发商持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同业主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之后业主就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了。

二、启动办证程序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房屋登记办法》明确规定了房屋登记工作申请制度,就是说权利人自己提出登记申请是启动相应登记程序的先决条件,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亦然。

【2016房管局总结】

三、办理房产证都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初始登记须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申请,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

办理转移登记须由开发商和业主共同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另,根据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业主应先缴纳契税和大修基金等相关税费。

四、为什么有些小区业主反映办证难?

为业主办理房产证首先要由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然后再同业主办理转移登记,这两个登记环节都有可能造成办证难,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2016房管局总结】

1.有的开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组织施工、建设,造成规划及竣工验收的困难,就要在相关部门完善规划、验收等手续,从而造成难以办理初始登记,办理转移登记也就无从谈起了。

2.开发商办理转移登记往往是整批次办理,但是个别业主未能及时缴纳契税、大修基金等相关税费,或者是不能及时提供个人身份证件等材料,从而影响业主整体办证进度。

3.办理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填写的表格存在错填、漏填需要修改、完善等原因造成房管局退件。

五、遇到办证难怎么办?

群众在遇到办证难题的时候,首先应向开发商询问原因并督促其尽快办理。同时也可以向房管局反映情况,房管局会积极了解情况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尽力协调,力争能解决群众的办证困惑。

1.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无法办证的,如房屋未能通过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验收或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初始登记的,房管局可以对开发项目认真研究分析,对确须完善相关手续的,一次性告知并督促其尽快办理;对情况复杂确须多部门会商的,由房管局向上级部门提出召开协调会的申请,由建设、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联合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2.如果是个别业主未能及时缴纳契税、房屋维修资金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导致无法整批次办理转移登记的,由房管局协调开发公司先为已具备条件的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3.如果是批量申请办证的导致办证流程增长,由房管局协调工作人员加快办理,使业主早日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4.对确有特殊原因急需办证的业主,可以建议开发商单户单独办理。

5.特别提醒大家注意,在申报办证资料时,一定要做到内容详实、准确,形式符合要求,避免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房管局退件。 警惕售房花样陷阱

---- 售后包租不可信

近来,一些“海景房”、公寓式住宅房在销售时提出了售后包租的承诺。售后包租通常的形式是,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开发商通常会推出一个“战略合作伙伴”,与消费者签订长达二三十年的租约,以“铁的事实”证明项目的投资回报十分靠谱。问题在于这家合作伙伴通常是该

开发商注册的、专门为售楼服务的公司。其实细想就会发现,因为市场情况不可预测,任何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都不会签订如此长期的租房合同。而且,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家公司即使随时解约,开发商都不会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醒:这种手段集中在公寓、写字楼项目的销售中,效果“灵验”,目前在大城市已经销声匿迹,但又“转战”往县级城市。

---- 投资购房风险大

所谓投资购房,其实是开发商的一种融资方式,开发商会与投资者签订一个自己拟定的房屋销售合同,以售房的名义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合同约定投资者每年可按一定比例获得回报,并约定返还本金的年限,通常是三至五年。开发商会在合同中承诺,约定期限到期后,如果投资者不想收回本金而想购房,还可享受价格优惠。

提醒:因为有房子保底,许多投资者会认为这是“零风险”的投资行为———如果开发商还不了款,至少还有一套房子在自己名下。特别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风险也恰恰在于此。与正规的购房合同不同,这个合同是开发商自拟的,签订后也不会在房管部门做销售备案,从制度上没有办法杜绝其“一房二卖”甚至“多卖”。而且往往是尚不具预售资格的项目才会采取这种“投资购房”的方式,一旦项目做不成,消费者就会落个钱房两空。

---- 购房要防止“一房二卖”

提醒: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暂时还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提示消费者签订合同时要约定“预告登记”条款,并应及时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这样即使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也可防止卖房人“一房二卖”。

---- 交付“定金”要谨慎

签订认购协议或交纳所谓排号费、预购定金等费用均不是购房的必备条件。购房者在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之前,不必向开发商支付任何费用。因此,不要随便向开发商交付定金,要注意认购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在签认购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问清该房产有无抵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 工业用地上建住宅属违章建筑

工业用地上建住宅是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没有任何房地产报建手续,不能办理产权证,是违章建筑。

提醒:可查土地证,上面已注明用地性质。而且,住宅与商用房要区别清,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另外水、电、暖、燃气、通讯等收费标准也不同。

---- 购房常识要记清

购房前,认清产权性质

目前市场上出售的房产大致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房、职工集资建房、小产权房等等,一般市民可选购商品房,“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村民住宅,其实质是“无合法产权”,建议不要购买。

购房时,注意验“五证”

消费者购房前必须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虚假广告不可信

消费者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如开发商不将绿地、公共设施、交通等情况写入合同,消费者维权就难有保障,只能追究其虚假广告的责任。

房屋面积约定清

如果买房时的预测面积与竣工后的实测面积不符,若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买受人也可请求解除合同。

【2016房管局总结】

设计变更要知情【2016房管局总结】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收房时索要“两书一证”

新建商品房交房时开发商都需提供,“两书”即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证”即竣工验收证明。

物业合同莫忽视

2016房管办为民办事计划
2016房管局总结 第二篇

2016房管办为民办事计划

具体为民办实事项目二个,分别为:1、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2、加大包村帮扶工作力度;

一、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主要内容:积极筹备和建设廉租住房项目,计划今年将建设1000套廉租房,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开工、早交付,确保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全市的前列。让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无房户圆上自己的住房梦,争取今年年底前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主体工程,早日搬进新居。

产生影响: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真正惠及百姓,改善民生。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实施周期:1、2016年惠民廉租住房小区现已开工建设,建筑面积14839.8m2,264套,目前已完成基础工作,进入地面一层的施工,预计2016年10月全面完工。2、新增廉租住房项目已向省发改委、住建厅申报。

计划节点:计划2016年5月开始建设施工,力争2016年12月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6年5月全面竣工。

责任单位:县房管局。

二、加大包村帮扶工作力度。

项目内容:围绕县委包村帮扶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在县委村建办的指导下、依靠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与村组干部共同努力,继续做好包村帮扶工作。 产生影响:通过扶贫帮困,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乡村基础建设,发展乡村经济,推动公益事业及新农村建设,努力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资金来源:我局自筹资金,予以帮扶。

实施周期:结合蹲点帮扶村实际,针对帮扶具体事项,逐步予以落实:1、引进和推广项目,引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深入梳理排查帮扶村存在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致力解决。3、投入帮扶资金,加强乡村基础建设和公益事业,走访慰问贫困群体。

计划节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帮扶部署,结合帮扶村具体情况,有计划推进、全面有效展开,抓好抓实。

责任单位:县房管局。

2016房管局党员个人工作总结
2016房管局总结 第三篇

房管局党员个人工作总结

随着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2016年也到了岁末之际。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现将2016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1、立足本职、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十八大精神。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求真务实。通过单位,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使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觉悟有了进一步提高。在本职方面,努力提高对人民群众的服务质量,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真正将"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所提出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实践当中。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一项工作中。具体工作方面,一是不让房产档案在我手中积压,按时出证;二是认真做好窗口服务,不让来询问的人民群众受冷落,努力做到有问必答,耐心细致。三是通过对房屋登记办法进行认真地学习,努力使自己能更好的配合房管局做好领证、善证工作。

2、努力使工作水平上新台阶,为开创本职工作新局面奠定基础

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始终牢记党员的使命和责任,努力做到细致与效率相结合,合作与责任相结合。热情与严肃相结合,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快、做好。(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行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党中央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从思想上转变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切实提高自身的素质,结合房屋登记工作实际,扎实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本职工作的要求。

2016房管局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2016房管局总结 第四篇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打造构建核心增长极重要战略支点这一重要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在着力改善民生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一年来,全县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成绩显著,我局先后获得2016年度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先进集体、全省房屋测绘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县房屋征收工作先进集体、全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我县的保集半岛楼盘被评为康居示范小区,实现了我省康居示范小区零突破。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区位优势逐步显现,房地产市场稳中求升

2016年,全县共有108家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在售的项目77个,其中具有一级开发资质2家,二级开发资质17家,三级开发资质20家。

全年发放预售许可证127个,批准新建商品房上市325.65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107.89%;其中新建商品住房上市291.83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95.76%。

1、房地产一级市场。2016年,全县新建商品房销售188.7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25.22%,销售金额98.13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43.04%。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17443套,与上年同比增长20.01%,销售面积175.2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23.2%,销售均价5105.9元/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15.18%;非住宅销售13.5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59.57,销售金额5.65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56.02%,销售均价6409.35元/平方米,与上年同比下降2.23%。

2、房地产二级市场。一年来存量房交易共7001宗,与上年同比增长17.31%;交易面积74.19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13.29%;成交金额16.58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3.82%。其中存量住房交易6764套,与上年同比增长21.05%;交易面积69.7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比增长20.85%;成交金额15.89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2.32%。

办理抵押登记18387件,比去年同比增长2.12%;抵押面积341.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16%,抵押金额340.63亿元,同比增长167.54%。

二、民生工程保障到位,两房建设如期开工

1、廉租住房续建工程即将竣工

我县廉租住房续建工程为2016年、2016年建设任务,目前工程进展较为顺利,完成所有单体建筑主体工程及安装工作,正在进行小区供配电建设和市政绿化工程。

2、本年度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进展顺利

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建保障性住房1495套,其中廉租住房451套、公共租赁住房1044套。

(1)、今年我县廉租住房项目选址位于县城以西、路以南,用地面积30.06亩,规划新建4栋住宅楼共计536套(1栋11层、1栋15层、2栋16层)、1栋社区用房及1栋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约36530.37㎡,概算总投资7917万元。该项目已完成所有基本建设程序,于5月底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在县招标办、县发改委、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下确定了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同时完成了影响该工程建设的35kv(农药厂所有)的电力线路搬迁和坟墓、菜地的移除、场地平整及三通一平工作,并于6月28日动工建设。目前工程进展较为顺利,已有2栋住宅楼十层楼面施工完成,2栋住宅楼九层楼面施工中,农贸市场三层楼面施工中。完成投资约3000万元。

(2)、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参照市做法,由江铃集团负责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小兰工业园区莲溪路以西、迎富大道以北,建设用地50亩,规划建设2栋28F公寓楼,建筑面积32210.05㎡(含地下面积),共1080套住宅,总投资约6448.52万元。该工程应完成前期手续及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正紧张有序施工中,正在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完成投资约1000万元。

3、租金配租发放及时到位

(1)、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全县廉租住房工作于2016年10月启动,补贴标准按照每人10平方米,每平方米5元执行,自2016年6月起,全县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提高到了住房建筑面积13㎡。截至今年12月全县共发放配租租金481.04万元,共442户,1019人享受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其中今年1—12月份新增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71户385人,全年共发放了63.62万元租金补贴。今年我办对全县已享受租金补贴家庭进行了年度审核,取消不符合条件家庭67户。

(2)、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自2016年1月起,全县实行了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发放制度,截止2016年12月,全县共对983户低收入家庭发放了住房补贴共计699.27万元,其中2016年发放了137.41万元住房补贴,经年度审核取消了154户不符合条件家庭。

三、不断适应新形势,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

1、产权产籍工作效率显著提升。2016年,共整理交易发证入库档23215份,开放产权档案和抵押档案21680份,整理抵押入库档案16304份,注销抵押档案7321份,配合地方财政开减免税证明17580份。接待公、检、法、纪、司以及有关单位查档800份,公、检、法院查封290份,公检法解封41份。同时,共完成房屋面积测绘513.25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初始登记发证面积测量225.05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售面积测量288.21万平方米。

2、行业管理逐步规范。

(1)、加强开发企业管理力度

一是严厉查处开发企业合同欺诈、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一房多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制度,建立了网上新建商品房、存量住房信息公示制度;三是及时调整了普通商品住房的标准,减轻住房消费者的负担。

(2)、完善物业和中介企业监管手段

一是在去年中介普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对十家中介企业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其限期整改;二是按照市局的文件精神,规范了全县二手房买卖的合同文本;三是继续加大了《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协助两家业主委员会重新改选以及帮助指导五家楼盘物业管理企业申报全市文明示范小区建设。

(3)、实行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今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制订了房屋租赁管理制度。一年来,共完成租赁管理46户,收取租赁管理费4600元。

3、白蚁防治工作再上台阶。2016年,共签订白蚁预防合同83宗,面积432万平方米,预防施药面积达302万平方米,此外,签订白蚁灭治合同9宗。【2016房管局总结】

4、创新维稳工作责任制

全局始终将维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信访、诉讼、房屋鉴定等都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并将维稳工作情况作为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1)、信访情况

一年来共配合信访部门协调处理多起信访案件,其中房屋拆迁补偿、房地产开发中的违规行为以及物业管理投诉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2016年共受理调处、回复信访案件达200余件,这些信访案件已基本息访。为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作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2)、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委派相关人员形成了行政诉讼案件日常应对工作机制,一年来共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起。

(3)、房屋安全鉴定情况

2016年我局受理了19起房屋鉴定,对每一宗危房鉴定都出具了鉴定报告,告知了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处置方案,有效地将事故的发生防范于未然。

5、健全房屋征收管理

2016年的房屋征收工作任务很大,根据2016年1月21日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新政策与标准。在执行新的房屋征收政策条件下,各项目得以稳步推进。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县组织大征收109万平方米,拆除房屋面积84万平方米,创造了我县房屋拆迁的历史。除此之外,我局共参与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共30个,核实房屋征收补偿资金1521.6万元整,丈量房屋总面积1.724万平方米。其中框架结构房屋3225.32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4340.22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7015.32平方米、简易砖混结构房屋262.98平方米、一级简易砖木结构房屋1276.59平方米、二级简易砖木结构房屋1123.47平方米。

四、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局在积极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全国百强县的同行们相比,我们还应清醒的看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征收工作的难度增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纠纷增多;征收工作难度加大;服务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适应新时期下的房管工作,部分职工政策水平还不高;内部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五、明年工作思路

在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断规范房屋征收管理,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2016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方面

1、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擅自更改规划、少报多建等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合同欺诈、虚假广告、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正确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发挥骨干房地产企业的示范作用。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的房地产开发新模式,不断加大对低价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力度。改善房地产交易环境,实现“一站式”服务,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兴建房产交易中心。

2、加强预售管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公示长效机制,加大房地产开发楼盘进度监控力度,完善预告登记环节,落实商品房销售及交付环节中的管理细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杜绝开发企业抽逃或挪用资金,完善房地产开发预警机制,防止出现烂尾楼的现象发生,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体系。

3、进一步完善房屋登记制度。健全房产测绘图纸审核制度。加快健全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公示制度,提高中介服务行业的透明度,进一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容积率和成本公示制度,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5、探索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新模式。增强业主自觉缴费的意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坚持社区为主、部门配合的管理模式,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加快进行新旧社区物业管理调研,吸收先进经验,建立有效机制,争取建成比较规范的示范小区。

6、继续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使我县的房屋安全管理逐渐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7、逐步健全全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房屋租赁双方给予制度保障,进一步合理引导社会的居住结构,有效地盘活全县存量房租赁市场。

(二)、征收管理方面

2016年在围绕加快构建核心增长极目标和2万亩土地收储计划的大环境下,预计完成64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任务。我局将继续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和优化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能着手,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新服务机制,切实提高的工作实效。同时,我们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吸取工作中的教训,加强自身素质与廉政建设,以服务发展、以民为本入手,把求真务实的要求落实到征收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住房保障方面

一是要保质保量抓紧完成2016年和2016年1665套和2016年451套廉租房建设任务;二是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廉租房进行实物配租,力争把好事办好;三是要建立和完善保障房的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

(四)、队伍建设方面

1、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树一流作风、创一流效能、建一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部署,将该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二是紧紧围绕提高工作效率这个中心,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

2、积极履行行政许可和行政诉讼职责。按照上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以面向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服务群众为根本宗旨,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渠道、落实公开措施,加强公开管理,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4、提升队伍适应新形势的能力。一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二是不断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能力;三是扎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增强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拒腐防变能力。

展望未来,要做好房地产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我县“拼争全国五十强县市、建设现代化综合新城”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6房管局专题走访调研报告
2016房管局总结 第五篇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共走访廉租住房住户17户,城市棚户区10户,均为我县中低收入家庭。其中廉租住房家庭对象中,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居多,人均年收入均在万元以下,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一般,只有7户参加了医保及社保,居住面5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对象家庭中,家庭人口均为4人以上,人均年收入低于万元,一户参加职工医保,大部分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房均为棚改实物安置住房,面积121平方米。

二、调研情况

走访调研期间,坚持开门纳谏、边听边改、立说立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廉租住房家庭经济较困难家庭成员多劳动力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000元属于低收入家庭;部分家庭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入住廉租房之前均为无房户,租住他人住房。

城市棚户区家庭,原住房均位于城市危旧房集中区或城郊结合部,原住房结构较老旧、危房占大多数,生活设施配套不齐、安全隐患较突出;实施棚户区改造后,选择实物货币补偿并举,住房均为棚改实物安置住房,面积121平方米,住房及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通过走访调研,对部分家庭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想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理解。阳光家园小区住户提出的安装室外路灯问题已编列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加强物业公司管理,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保安人员的教育,确保群众财产安全。

三、调研结果

廉租住房小区科学化、规划化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目前,我县建成的较大规模廉租住房小区有3个,中等小区1个,廉租房小区要建成和谐、整洁、有序的标准化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

2016房管局综治集中宣传月工作方案
2016房管局总结 第六篇

为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我局政治稳定,扎实宣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条例》,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提升公众安全感,根据县综治办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开展以“讲法治、话平安”为主题的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宣传《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精神;

3、宣传《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贯彻<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三十条》精神;

4、宣传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经验做法。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

5、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建好“三网”、用好“三网”,充分发挥“三网”工作体系“服务惠民、平安护民”作用的主要成果和典型经验。

6、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依靠基层、依靠群众、依靠法治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7、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管理、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8、宣传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社会管理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9、宣传开展全民法制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经验。

10、宣传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增加人民群众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和水平。

二、时间安排

3月1日——3月31日。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丁功文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两名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2、形式多样,务求实效。既要采取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又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广泛宣传综治创安工作,防止前紧后松,力求实效。

3、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本次综治宣传月活动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穿始终,要在宣传时间、宣传内容、宣传重点上科学安排,确保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平安创建的参与率、知晓率。

4、建立机制,立足长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综治宣传工作机制,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开展综治宣传工作。此次活动结束后,各股室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做法,收集并妥善保管好有关图片资料,建立长效机制,适时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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