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实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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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 实习报告
畜牧局实习计划 第一篇

我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法学专业的一名学生,在大学毕业之际,本着拓展课外知识的理念,我与同学来到潍坊市畜牧局进行毕业实习。畜牧兽医专业培养的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畜牧和兽医方面的技能,能从事畜牧和兽医等工作的技能型、应用型、科学型相结合的现代兽医专业技术人才。社会越来越需要复合型人才,所以仅仅通过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我们去实践,走进公司,将所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这是我们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

2014年3月到5月,经同学介绍我进入潍坊市畜牧局进行实习。 开始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生活。三个月的实习时间弹指一挥间就悄无声息的流逝了,就在此时需要回头总结之际,才突然意识到日子的匆匆。我想这将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的经历,也给我的青春留下了精彩而难忘的回忆。

三个月前,我怀着对社会,对工作满心憧憬和几分迷惘,离开学校,走上社会,开始了实习的生活。在这段不算短的日子里,有喜悦而又悲伤。喜悦是: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层次人的感情,拉近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才之路玉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一片广阔的天地里,我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悲伤是:曾有几次想要过放弃,也许是刚开始工作,不适应这样的工作环境,就想辞职在重新换个工作就得了。但静下心开来仔细想想,再换个工作也是的,在别人手底下工作不都是这样么,人生难免会遇到挫折,没有经历过失败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就慢慢坚持下来了。踏踏实实的干好自己的工作,毕竟又没有工作经验,现在有机会了就要从各方面锻炼自己。不然,以后干什么都会干不好的。

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都是我人生中的一笔财富,也是我人生中的一个起点,我将永远铭记心中。

就社会知识方面让我明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如何与别人沟通,这门艺术需要长期的练习。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更为融洽,更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我们做兽药销售的更需要这方面的能力,沟通好了,也就证明你是这个行业的一个成功者。

第二:在社会中要有自信。在多次的实践中使我明白了自信的重要性,有了自信使我更有活力更有精神。

第三:在社会中要克服自己的胆怯心态,在平时生活中我觉得怕做错了就好多事都不敢去尝试,总觉得困难重重,可是通过这次实习让我明白,有谁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的,小时候天不怕地不怕;尝试吃了亏就害怕,可是当你克服心理的障碍那一切都变得容易解决了。挑战自我,只有征服自己才能征服世界。正如名人所说:“勇者无惧”。

第四:在工作不断丰富知识。知识犹如人体血液。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会衰弱;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会枯竭。

第五:学会品尝工作中的艰辛和快乐,干销售的人是“苦并快乐着,苦中有乐,乐中带苦”。

第六:在工作要有合作精神。因为工作中很多事情都是要经过合作而完成,考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尤其是我们销售中的每一个环节靠一个人的力量远远不够的。

在实习过程中,我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从不迟到、早退,心中谨记韦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工作中时刻听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团结同事,正确处理同事、领导之间的关系。认真学习岗位职能,工作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畜牧局实习计划】

在实习期间主要负责对兽药的销售。这样的任务对我来说既新鲜又困难重重的。在学校虽然也学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但毕竟比较肤浅,特别是销售方面,更是知之甚少。我们兽医专业由于开课那学期好多是学习理论知识,只是简单的学了理论,实践很少,所以根本就不熟练。就销售方面,在学校也没有学过销售。走上这样得到工作岗位,这里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从零的开始,但我相信不管从事什么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学习!

通过完成上述工作,使我认识到一个称职的畜牧兽医工作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圆滑的交际能力,以及对疾病防治技术和扎实的专业基础。

就销售方面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第一:结合课本理论知识见识更多的疾病,加深对知识的记忆,从而进一步了解对疾病的防治技术。

第二:加强自己的沟能力,学会与人相处的方式。

第三:了解各个地方的养殖习惯和养殖户爱好。投其所好,与其相处。

第四:正确认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在工作中尽可能完善自己。

第五:发现许多理论知识在实际的体现;知道了理论的重要性,同时我还发现了自己在理论知识的这方面比较缺乏,这需要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多去观察、多去实践,提高自己的知识层次,为今后实际工作积累丰富经验。

第六:在疾病治疗发那个面,让我进一步明白了理论与实践的差距。就比如说;在学校我们所做是的计划都只是纸上谈兵,忽略了许多现实性和实际性的东西。就口蹄疫这一病例讲,在学校我们所学的只要遇到就不管什么原因,必须上报,多多注意;而在实践中真正遇到口蹄疫我们必须想尽一切办法给别人去医治,因为这关系到养殖户切身利益,我们必须维护养殖户的利益。

一年前,我期盼着早日完毕业实习,走进社会,以为这样不用每天对着课本,过着简单而重复的校园生活,肯定会轻松多了。可如今真正实习了,才深深体会到它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现实社会比起校园生活那是复杂多了,因为有了比较,才使我感到校园生活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令人回味呀!也由此感到一种紧迫感。

今年3月我开始了毕业实习,期间我不但学会了许多书本没有的专业知识,还从中体会到人生的苦与乐,通过实际操作,一方面检验课堂理论教学中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另一方面也扩大了知识面;在这是锻炼和增强了实际动手呵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沈某

2014年5月14日

畜牧兽医专业实习计划
畜牧局实习计划 第二篇

畜牧兽医专业(三年级)生产实习计划

一、实习时间:

2012.6---2012.7

【畜牧局实习计划】

二、实习地点:养殖(鸡)场

三、实习目的

熟悉养殖生产全过程,根据职业岗位的工作要求掌握相关技术;培养

实际工作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今后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打好基础。

【畜牧局实习计划】

四、实习内容

(一)鸡的饲养管理及疾病防治方面

1、鸡场的规划布局及设备的规格尺寸;2、鸡的品种特征识别; 3、雏

鸡的雌雄鉴别、培育和饲养管理技术; 4、种鸡的选种技术; 5、育成鸡限制饲养管理技术; 6、种鸡的培育和饲养管理技术; 7、鸡的人工授精技术; 8、鸡的防疫规程和卫生防疫措施; 9、鸡的常见病防治措施和诊断技术; 10、鸡场的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

(二)种蛋孵化方面

1、孵化机的工作原理; 2、种蛋的选择技术; 3、种蛋的消毒技术; 4、

种蛋孵化的管理(温度、湿度、通风等的控制,翻蛋技术); 5、照蛋技术,有精蛋、无精蛋、死精蛋的鉴别; 6、出雏的管理; 7、种蛋受精率和孵化率的计算与分析。

(三)饲料生产方面

1、了解饲料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 3、掌握原料和饲料成品的品质鉴定;

4、学会拟定饲料配方,了解所配制饲料的饲养效果; 5、了解饲料生产的经营管理、成本核算及经济效益。

以上实习内容具体按《畜牧兽医综合技能》要求进行。

五、实习要求

1、实习期间,每位同学要遵纪守法、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

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安排。【畜牧局实习计划】

2、实习期间,按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上班和休息,没有特殊原因,不准

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场地。请假必须首先本人打报告→实习单位批准→实习指导老师批准→通报学校并批准。

3、实习时间不准看小说、杂志、下棋、打牌及做其他与实习内容无关的【畜牧局实习计划】

事情。

4、每位同学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准谈恋爱、酗酒、赌博、偷盗等;不准下江河游泳。

5、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实习,注意生产安全。

【畜牧局实习计划】

6、爱护生产实习单位物品,故意损坏公物的要照价赔偿。

7、要尊敬领导和职工,礼貌待人,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和帮助。

8、勤学好问,主动参加各种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宿舍及周围场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证清洁卫生。

9、实习期间,遇到特殊情况班团干或实习小组长要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小组经常开会总结、交流、解决问题,如遇难题可向实习指导老师和场内技术员请教。

10、在本次实习过程中,同学们要根据实习内容,分析和研究在生产中遇到的的问题,收集相关资料,并撰写成3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或总结。

六、实习指导老师:校办公室电话:5017272

李亚英 13603178550

李金镯 15532791106

周新锐 13831791754

肃宁职教中心 2012.2.8

2016畜牧局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畜牧局实习计划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举措,努力实施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为推进“六个突破,四年翻番,底部崛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16年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目标,突出宣传和技术服务措施落实这个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利益导向、计生队伍建设三项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我局2016年计划生育工的顺利开展,成立局计划生育及“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杨勇同志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分管,局属各站、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同志具体负责,保证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有领导、有安排部署。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1.由局计生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以局属各站、室为单位,定期组织职工学习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文件,逐步树立计划生育人人有责、从我做起,认真落实“一安二扎”,使全系统职工中的已婚育龄夫妇按规定落实有效节育措施,杜绝无计划外怀孕和超生;认真兑现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鼓励少生、优生精神,继续执行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每月按时兑现独生子女费;按时通知育龄妇女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早孕普查,并及时上报普查报表。

2.我局女职工每季度末15日-30日前在镇计生服务指导站进行妇查,请按规定时间按时妇查,详见每季度妇查时间表,妇查后将本人妇查手续交局办公室。我局已婚男职工家属如有工作单位的,按单位通知妇查后,将妇查手续复印件交局办公室,没有工作单位的家属参加局统一组织妇查,再将手续交办公室。每季度按通知时间妇查不到位的,影响我局计生工作的已婚育龄妇女,每次在工资中扣发违约金200元,并督促继续完善妇查。男职工家属不按时妇查,不将妇查手续交办公室的,每次在工资中扣发违约金200元,并督促继续完善妇查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妇查的已婚育龄妇女需出具证明,在其所在乡镇服务站出具证明后交局办公室。

3.不按时参加妇查、不按时向办公室交妇查手续,年终影响我局计生目标任务完成,造成总体目标任务受影响的,每人扣除全年目标管理奖。

(三)强化宣传,加强教育

扎实抓好标语、宣传品发放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搞好“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活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生法、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积极营造浓厚计生宣传氛围,切实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宣传品入户率达95%,育龄群众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确保党的计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季度深入联系村高山村指导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人口计生中的重大问题。

(四)完善台帐、规范管理

按照县计划生育领导组和目标管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台帐,把计划生育工作和计生“三结合”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要求局属各站、室按时填报计生报表,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五)目标管理,奖惩兑现

局计生工作领导组分别与局属各站、室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目标管理,建立奖惩制度。局计生领导组将对各站室计生工作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兑现奖惩的主要依据,确保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2016畜牧局犬只免疫工作方案
畜牧局实习计划 第四篇

为有效防制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精心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的有关规定。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坚持以犬只免疫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免疫制度,要在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领导下,组织兽医防疫人员,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严格按照狂犬病的免疫程序对犬只实行强制免疫。

二、普查登记

根据《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相关规定,饲养犬只业主应主动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犬只登记、免疫、领取和栓挂犬只免疫标志,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应做好辖区内犬只存栏与免疫接种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挨家挨户对犬只造册登记,摸清犬只情况;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内容填写免疫档案,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页、一犬一格,免疫做到有案可稽、有据可查。同时按实把兽用狂犬病疫苗购置计划上报区畜牧兽医局。

三、强化检疫

各站要认真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及时掌握并科学预测预报动物狂犬病疫情动态;要积极协助工商部门共同抓好市场犬只交易,加强犬只交易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坚持犬只凭有效的检疫证明运输、出售,犬肉必须经过检疫才能上市,未经检疫的犬肉、犬皮不准进入市场销售。有犬肉经营的肉品市场要坚持每场消毒,消毒率达100%。

四、规范诊疗

各站要认真贯彻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区动物诊疗机构不定期的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区动物,特别是犬的诊疗市场。应结合开展兽药市场整顿治理,查处违法经营犬用疫苗的行为。

五、强制免疫

兽用狂犬病疫苗由区畜牧兽医局统一提供,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应组织本辖区内兽医防疫人员,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定时、定点开展拉网式强制免疫工作。同时,要做好免疫标识(免疫牌)和“动物免疫证”发放等工作。确保犬只免疫率和免疫质量,城镇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0%,农村犬只免疫率不低于85%,犬只拴(圈)养率达到100%。近期,要重点加强对新生幼犬或新补栏犬只的免疫。

六、费用收取

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为具体的狂犬病免疫注射定点单位。按照区物价部门核定,犬只防疫服务费及疫苗成本费可收取每只30元,由各站服务人员自行收取。

七、疫情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狂犬或疑似狂犬病的犬只,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或畜牧兽医站报告。对伤人犬只应及时送交当地畜牧兽医站留验、检查,确认狂犬病的犬只,立即依法灭杀,尸体作无害化处理,有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016畜牧局行政调解工作方案
畜牧局实习计划 第五篇

根据上级和法制办等单位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发挥行政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权过程中,对与本机关行使职权有关的各类争议纠纷,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为依据,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在查清事实和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对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通过说服劝导,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快速解决争议纠纷的活动。工作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的行政调解组织网络,畅通行政调解渠道,并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联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提高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范围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与本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民事纠纷。

三、工作原则

1、自愿合法原则。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要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

2、平等公正原则。双方当事人,在行政争议调解中地位平等,尤其是行政管理相对人有自愿、充分、真实地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调解应兼顾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平等协商处理矛盾纠纷。

3、积极主动原则。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增强行政调解意识,积极主动排查、调解行政争议,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措施和办法。

4、注重效益原则。要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调解程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四、工作程序

1、启动。行政调解启动可以由一方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本行政机关依职权提出,但须征得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是复议案件的,恢复复议程序;是其他纠纷的,恢复其他处理程序。

2、受理。收到行政调解申请后,本行政机关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3、实施。受理行政调解后,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遵循的程序,以及应当注意的事项和正确的途径,使当事人明确有关要求,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4.签订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争议的案由及主要情况;当事人协议的内容和调解结果;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调解协议不得对各方当事人增设超过法律法规的权利和义务。

5、履行。调解协议应当加盖调解机关印章或行政调解专用章,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书当事人各执一份,行政机关留存一份备案。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生效之前一方反悔的,应当终结调解,依法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含裁决)。

6、回放。对达成调解协议的争议,应当及时组织对各方履行调解协议结果进行回访,巩固调解成果,注意发现问题,督促调解协议的实现。

五、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县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股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下设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秘股,负责行政调解的指导协调、统计报告、考核评估等,日常工作由张相洋负责。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站、所、股长为本单位行政调解员。

3、建章立制,依法调解。根据行业特点和要求,建立行政调解立案受理、调查取证、主持调解、文书送达和案卷管理等着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和有序推进。对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应按行政调解流程图,及时告知、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渠道解决。

4、加强沟通,搞好衔接。单位要积极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衔接机制,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三大调解”优势互补。

5、行政调解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行政调解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的,将督查整改,写出落实报告,不得评先。

2016畜牧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篇
畜牧局实习计划 第六篇

第1篇:涉氨屠宰企业及畜产品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畜牧局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开展涉氨屠宰企业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1月1日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气体中毒伤亡事故教训,以畜产品屠宰企业、规模养殖场等部位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畜产品制假售假、违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力求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全县畜产品市场,预防和减少畜产品安全隐患,规范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促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涉氨屠宰企业、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经营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1月8日前)

于1月5日前完成大检查方案制定、领导机构组建、督查检查人员配备,1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重点检查阶段(1月4日至3月25日)

按照职责开展巡查等集中行动,要对所管辖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排查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措施,规范整改,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督促涉氨屠宰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立相关的执法检查档案,完善执法程序。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工作力度,构成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检查组要全面分析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涉氨屠宰企业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二)检查组重点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畜牧局检查组对本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五、检查分组与检查任务

(一)检查分组。

一组由副局长带车参加县安委会对涉氨企业进行检查;

二组由副局长、所长分别带队对畜禽屠宰企业、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验收。

(二)检查任务。

1、屠宰企业是否确定检疫协检员,养殖场有无养殖技术负责人,监管档案、生产记录是否齐全。

2、对动物防疫条件严格审核。按照省局要求,2016年发放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全部收回,2016年重新换发新证。

3、对涉氨屠宰企业列入畜牧局行业监管范围。饲料兽药投入品经营单位列日常监管范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本单位开展畜产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打非治违。要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第2篇: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在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总要求,围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切实解决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依照法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资金监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市、县、乡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办法,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惠农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直接兑现给农民群众的惠农补贴资金和其他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努力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三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2016至2016年能繁母猪补贴、畜禽良种补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资金。

(二)整治内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2、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3、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4、是否建立健全了惠农资金管理制度;

5、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6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6年3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12月15日-20日)。

1.明确职责分工。县畜牧局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同时配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做好全县专项清理整顿相关工作。

2.全面动员部署。县畜牧局近期将召开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会议,部署全县畜牧兽医系统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月20日)。

全县畜牧系统按照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包括:

1.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纠正。

2.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资金下达、拨付、使用和项目申报审批等环节,对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3.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4.汇总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相关站所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写出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按照省统一设计的表格组织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6年1月下旬-2月上旬)。

根据有关站所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单位和方式。局领导小组组抽调有关业务骨干参加,实行综合编组,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一并督促整改。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6年2月中旬-3月上旬)。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检查组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有关站所要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县局在汇总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上报。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3月中旬-3月底)。

结合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等,按照上级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惠农资金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保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对农民群众欢迎、政策实施效果好的办法继续执行,对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畜牧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和检验活动成效的有效途径,认真对待,抓紧、抓好。县畜牧局成立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系统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措施要具体,工作要细致,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强,切忌流于形式,避免搞花架子、走过场,敷衍了事。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有关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要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业队伍,全力抓好重点检查,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群众和社会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积极推进机制创新。通过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一方面要注意总结提炼惠农资金专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惠农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第3篇:畜牧局惠农资金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在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总要求,围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切实解决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依照法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资金监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市、县、乡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办法,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惠农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直接兑现给农民群众的惠农补贴资金和其他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努力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三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2016至2016年能繁母猪补贴、畜禽良种补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资金。

(二)整治内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2、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3、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4、是否建立健全了惠农资金管理制度;

5、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6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6年3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12月15日-20日)。

1.明确职责分工。县畜牧局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同时配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做好全县专项清理整顿相关工作。

2.全面动员部署。县畜牧局近期将召开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会议,部署全县畜牧兽医系统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月20日)。

全县畜牧系统按照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包括:

1.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纠正。

2.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资金下达、拨付、使用和项目申报审批等环节,对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3.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4.汇总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相关站所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写出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按照省统一设计的表格组织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6年1月下旬-2月上旬)。

根据有关站所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单位和方式。局领导小组组抽调有关业务骨干参加,实行综合编组,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一并督促整改。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6年2月中旬-3月上旬)。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检查组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有关站所要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县局在汇总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上报。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3月中旬-3月底)。

结合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等,按照上级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惠农资金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保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对农民群众欢迎、政策实施效果好的办法继续执行,对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畜牧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和检验活动成效的有效途径,认真对待,抓紧、抓好。县畜牧局成立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系统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措施要具体,工作要细致,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强,切忌流于形式,避免搞花架子、走过场,敷衍了事。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有关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要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业队伍,全力抓好重点检查,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群众和社会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积极推进机制创新。通过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一方面要注意总结提炼惠农资金专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惠农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第4篇: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畜产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通过集中整治,使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着力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畜牧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遏制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通过集中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畜产品安全事故有效遏制,畜牧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对养殖场户巡回检查。重点检查养殖过程中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养殖档案记录是否规范等情况。以检查“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建立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重点跟踪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二)加强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严格畜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畜产品可追溯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畜产品行为。强化对获得许可证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三)加强畜禽屠宰整顿。严把肉牛屠宰准入关,清理整顿肉牛屠宰场,强化产地和屠宰检疫,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肉牛、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产品等行为,督促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依法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四)加强生鲜乳、兽药、饲料整治。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推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督促兽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良好生产规范),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兽药经营质量规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和兽药残留监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责任。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层层分解整顿任务,明确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抓好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强化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二)切实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畜产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实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整顿工作信息,不断规范畜产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进行舆情分析,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考核。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逐级开展督查。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处置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5篇:畜牧局打假治违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县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把维护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一最基本、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二、目标要求

以对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企业等为重点,严厉打击畜产品制假售假、非法违规添加等违法行为,力求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全县畜产品市场,预防和减少饮食安全隐患,规范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促进全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检查重点及措施

(一)重点对象:牛、羊屠宰加工企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禽类集中屠宰企业,其他小型屠宰加工厂等。重点品种:牛、羊、猪、鸡、鸭等初级农产品。

(二)大检查行动要以强化集中检查、注重风险预警、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指导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开展自查。各乡镇(办)要指导辖区内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查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严把质量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问题。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争做让群众放心企业、争做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

2、各乡镇(办)要扎实开展自查。县畜牧局要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组成人员要分头包乡镇,深入基层指导检查工作。要扎扎实实地开展自查活动,绝不准走过场,真正查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要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和产业特点,对问题多发的重点区域及重点品种开展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

3、县局包乡镇工作督查组要切实负责,利用半个月的时间组织集中力量开展高密度、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加大网眼密度,划片分区,责任到人,查出问题,整改隐患。要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及时安排抽检及风险检测,该查封的查封,该扣押的扣押,综合分析检测结果,预警风险,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四、督导调度

为确保此次大检查活动的效果,县局将在乡镇自查基础上,实行县局工作督查组包乡镇责任制,包乡镇的工作督查组与所包乡镇负有同等责任,出现问题一并承担责任。工作督查组由县局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中层负责人组成,到所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

五、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行动自5月8日起至5月2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8日至9日)

县畜牧局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检查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迅速集中人力物力,做好动员安排。

(二)集中检查阶段(5月10日—5月16日)

各乡镇要迅速开展自查、检查等集中行动,要对所管辖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排查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措施,规范整改,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立相关的执法检查档案,完善执法程序。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工作力度,构成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查缺补漏阶段(5月17日—5月21日)

县局工作督查组要对上周的自查、检查行动做好回头看活动。及时分析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办法加以解决,查看是否还有检查空白或遗漏,并及时补查。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及时进行大力的宣传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切实搞好协调,统筹安排,把该项整治行动做为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

(二)严格督导,务求实效。工作督查组自5月8日起可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对所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所包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对检查出的违纪违法行为,该移交的移交,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行业协会等对畜产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人人参与,营造齐抓共管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沟通。行动过程中,各乡镇间要加强信息沟通,邀请媒体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向县局报送工作动态。如遇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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