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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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单位实习感谢信

感谢信

非常感江苏远洋数据给了我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学习时间虽然很

短,但我从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受益匪浅。你们工作态度负责,很乐意把他们的工作经验与心得传授给我。我深刻的体会到你们的高尚风貌、刻苦的工作作风、精湛的技艺、崇高的敬业精神、博大的待人情怀。你们的每一份友好鼓励、每一个善意的微笑、每一次细心的指导、都让我感动万分。半年的实习生活充实也很精彩,我不仅在专业上有了很大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懂得了如何做人,如何面对困难,如何解决困难。部门的员工朋友也非常的热情友好,她们并没有因为我是实习生而对我们冷漠生硬,而是把她们知道的一些服务技巧毫无保留的传授给我。 “三人行,必有我师”,这里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师傅,工作上丰富的经验、独到的方法,都令我由衷的敬佩,也是我要学习的东西。经过这次短暂实习,使我从中学到许多关于银行的知识,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管理经验,也总结了许多教训和不足。同时在其他各领域的知识面也得以扩展,包括为人处

事、礼貌礼节, 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半年的实习很快结束了,留给我的感受和思考还有许许多多,这还不足以表达我心中的万千感慨。

非常感谢江苏远洋数据给我这参观学习的机会,我要感谢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同事们,感谢你们这么多天的照顾和帮助。我会通过这次实习,更加懂得知识和实践的积累,不断充实自己,在以后工作中,我将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不断地进行自我增值。

祝各位同仁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学生:李雪

篇二: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致实习机构的感谢信

感谢信

尊敬的实习机构领导、指导老师们:

你们好!

根据社会工作专业的培养方案,我院2009级学生于2013年2月至4月在贵单位进行了为期7周的实践学习。实习期间,受到了机构领导和各位指导老师的鼎力支持与无私帮助,不仅对学生的实习实践进行了精心的专业指导,还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在此,向所有领导和实习指导老师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社会工作是一门集科学性、艺术性、专业性、实践性于一身的应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务能力。实习过程中,在机构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指导老师不辞辛劳、手把手的指导下,学生们不仅对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及相关社会政策有了深刻的认识,还能够运用所学的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进行实际的服务活动,将课堂所学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还能够对服务过程及相关社会问题进行专业的反思,实现了我院社会工作专业所倡导的“在体验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在反思中进步”教学理念和目标。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感谢机构给我院学生提供的宝贵实习空间与精心指导,不仅提升了学生的实务能力,更增强了学生对社会工作的专业认同,为今后投身社会服务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紧张而愉快的实习工作即将结束,希望贵单位与我院今后能够继续合作、加强交流,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和社会服务事业携手共同奋斗!对各位领导、指导老师的无私帮助与大力支持,再次表示最真挚的感谢与敬意! 此致

敬礼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

2013年4月15日

篇三: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2015律师事务所实习总结

第1篇:律师事务所实习总结

我于XX年年8月进入xx律师事务所实习,至今已满一年。在该律师所的无私支持与实习律师的耐心指导下,我获得了很多业务锻炼机会,实务经验与业务水平增长迅速,对律师执业的理解也逐渐深入,可谓感慨良深,且受益非浅。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诉讼类业务

实习期间,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我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记得在协助所里承办一宗触电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我通过对庭审中了解到的事故细节详细分析,及时向法院提出增加被告的申请,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原告胜诉后的受偿可能。而在办理另一宗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我通过经办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交谈,对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年龄提出质疑,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核实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经有关机关核实,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不足16岁,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虽然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但律师的及时参与及认真正确地运用法律,从根本上保障了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二)非诉类业务【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实习期间,我也协助所里的律师处理一些非诉讼类的法律业务。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各类合同的起草、参与客户的谈判。通过对非诉类业务的实际参与,我深刻体会到,非诉类业务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及时段,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各个细节,拥有非常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非诉类业务将会成为与诉讼类业务并重的律师业务。

(三)对律师执业的认识

律师是一类实践性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会比精专的法律知识更为重要。中国的律师业因起步较迟,再加上文革期间的停办,至今为止发展也不过二、三十年。没有完整的实践理论指导,律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才算成功,都还停留在见仁见智的阶段。很多律师都曾在盲然地摸索中,仅靠自己的错误和失败换成的经验与教训来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所喜的是,随着律师队伍的壮大,律师素质及修养的不断提高,律师执业已开始走向规范化。今年首次出版的《律师执业基本技能》系列丛书就是对律师执业规范化的一种历史性尝试。作为即将走上执业的我希望能够抓住这个历史契机,以最快的速度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第2篇:律师事务所个人实习总结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位于浦东的三石律师事务所,主跟江律师实习工作。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江律师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而其他律师也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通过这次实习的经历,来谈谈我的收获:

作为大二刚毕业的学生,实习工作的机会少之又少。这次炎炎夏日,连着二十多天的高温,对我来说还真是考验呢。抛开法律版块的知识不谈,在这次实习中,每天的上下班对我就是一种锻炼了。我体会的金钱的来之不易,父母每日为生活奔波的辛劳。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务也做得多了起来,时常帮着父母打扫卫生,准备饭菜。我感觉不仅大脑充实了,身体得到了锻炼,也精神也得到了升华。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

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江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非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较简单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

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

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而跟着江律师去咨询才叫有意思。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

的,这和案件聚焦、东方110里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样。

电视里的真的有些理想化,像是给民众看的东西。而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

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来年的寒假,我还会找一份实习工作,因为知识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实践得来的,相互促进,相互依存。

以上就是我对这次的实习工作的总结。

第3篇: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jú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jú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

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第4篇: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

实习是大学学习中最重要的实践之一,在实习中将大学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管对于什么专业的大学生,实习都是非常重要的。律师事务所对于法学院大学生的实习经历非常看重,律师不仅需要考取相关的证书,更需要有相关的实习经验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大学一般是学习法学的理论知识,对于实践方面很是欠缺,所以为了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社会实践成为法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学习过程。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方向一般是在一些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生有更多的锻炼机会,律师事务所会为实习生提供很多的工作,如案件整理、案件的调查分析、搜集资料等等。在律师事务所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地提高实习生处理问题的能力,让实习生在校园里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充分结合起来。

纸上得来终觉浅,在校园里学习的专业知识如果不能与实践相结合,那么所学的知识始终是肤浅的,即使在学校里学的非常优秀,实际运用操作的时候也会觉得所学的知识只是庐山一角。

总而言之,律师事务所是法学专业学生实习锻炼的重要场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习虽短但是将会是法学专业学生走向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桥梁。

第5篇:律师事务所实习总结报告

一个月的实习过去了,工资也用光了,现在唯一剩下的,就是回忆。

说实话,昆明高新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小而温暖的地方,像一个家。第一次看到到这个事务所的名字,是在钏向我介绍的云南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招聘名单上,这个公司的位置并不显眼,但却是最适合我的一家,因为他没有要求应聘者必须过cpa。尽管在此之前我已经接到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邀请,但我心里清楚那仅仅只是一个实习,没有cpa证书的我是不可能在实习结束后顺利转正的。因此,我很看重这一次招聘会,特别是这个昆明高新。

招聘会是在云南财经大学举行的,那时我还在学校,不能到现场,只能让小c帮我投递简历。那是一个腊月的早晨,小c气喘吁吁地打来电话,说投递的四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我的简历都很感兴趣,其中昆明高新是最感兴趣的,说让我回昆明的时候直接去所里面试。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兴奋,数月来对工作的的寻寻觅觅,终于有一点眉目了。

接着12月20日考完英语六级,当晚就坐上了回昆明的火车。

回到昆明休息了一天,第二天就买了地图找到了昆明高新所在的丰园大厦,在电梯里整了整领带,就大步大步地走了进去。

面试整个过程都很简单,我也极力表现自己的优点,尽管笔试做得一塌糊涂,但我凭着三寸之舌,侃侃而谈,面试官被我折服,于是得以顺利进入实习生名单。上班第一天我才知道,实习生只有两个人,另外一个是个女生,叫张艳,和我同级,天津财经大学学审计学专业,我们两个是从20多个面试者中脱颖而出的,心里顿时小有成就,但是后来的事情就然我高兴不起来了。

实习的第一天和第二天都是看书,打扫卫生,打印复印文件,还有整理以前审计留下的工作底稿。我还小有厌烦,谁知道大难就将降临在我一个人的头上。

元旦结束后,我就进入了工作死亡时速,每天朝九晚五的日子是不可能让我们实习生过上的。我和张艳每天都要和带我的审计主管孙老师出外勤。第一家外勤企业是东方糖酒有限责任公司,孙老师给我的任务是“抽凭”。我刚听到这个名词的时候我愣住了,我说是不是网络新兴起的名词,我怎么听着那么有代沟啊?后来问张艳才知道是抽查原始凭证,看企业会计记账流程是否正确合理。这事对一个没有会计实习经验的大学生来说,的确有点棘手;对一个没有会计实习经验,又是一个学习马虎的大学生来说,确实有点困难;对一个没有会计实习经验,学习马虎,又没有一点就通的半瓶醋的我来说,简直就是五行山突然出现在头顶。我顿时有一种大难临头的紧张与苦楚。孙老师问我知不知道怎么看原始凭证?知不知道怎么抽凭?知不知道怎么盘点现金?……我摇摇头,额头出现一大滴汗水。孙老师也被我彻底打败了,我看他无语的表情就知道,他心里肯定在想:一个在面试时自吹自擂的家伙终于现出原形了。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就是纸上谈兵的赵括,而且是没有读多少书的赵括,连纸上谈兵都只是吹嘘的。孙老师摆出一副厌烦的表情,就用手中的笔指着原始凭证,一边指一边说,笔头拍着凭证啪啪直响,我总感觉他是在敲我的头,而且力度还在不断加大。孙老师讲完后我还是二愣二愣的,本想说孙老师能再讲一遍吗?却又想起他敲凭证时的劲道,便放弃了提问,索性不懂装懂。结果接下来的工作我根本不会做,只好按照小平同志的话来做,摸着石头过河。不摸还好,一摸可就出问题了。孙老师看了我抽的那些凭证,他说,怎么照着抄啊?知不知道做账的整个流程,给我讲讲。我吱吱呜呜说不出来,孙老师就生气了,说我的会计基础太薄弱了,让我下了班回去多看看会计书。接下去的几天,我都在昏昏糊糊中实习,不懂的就只能装懂,压力很大。

就这样审计完了东方糖酒公司,我一无所获,当然,除了挨骂和劳累。

有了第一次外勤的经验,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就很好应对了,因为在实习的过程中,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张艳就是我的小老师,很多东西都是张艳教我的,有时还帮助我抽凭。我实习的期间,学的本领大都是在这个专业知识深厚的小老师身上学到的,因为我知道自己最欠缺的就是扎实的专业知识,会计这个行业,要的就是专业,像我这样的半瓶醋,是不能干好会计这一行的。

就这样,我边学边做,一晃一个月就过去了,这一个月,我向孙老师学到了很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和经验,向张艳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和技能。另外,高新正信的所有人都给了我不同程度温暖,所长教我学习基督教的福音,夏师教我用复印打印机,莫师和陶师带我去吃的第一顿午餐,高师在专业知识运用上的详细讲解,还有年夜饭晚上很多同事给我进酒,欢迎我到来时的微笑,我真的感动不已。

感动过后,我也清楚自己不会留在高新正信,因为和华能澜沧江签约和个人知识不足的问题,我只能离开这个给过我压力也给过我温暖的集体。我感谢这个集体在这一个月来给我的关心和教导,我相信这些积累对我以后的职业生涯是一中持久的鼓舞。

第6篇:大学生暑期律师事务所实习小结

去律所实习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师想象应该是这样的: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睿智机敏,每天开着BMW,出入豪华的写字楼,而后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内会见当事人,逻辑清晰,谈吐不凡……但是,这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却让我的这种理想形象击得粉碎,让我有幸真正了解了这个神秘的真实的律师群体。

我所在的律所坐落于厦门市的商业中心,在一栋48层的写字楼内。根据国际惯例,此处隐去此所名称,姑且叫做T律所吧。这个律所大概有60多名律师,并且还有泉州,上海分所,这样算来,整个所至少有上百人。据调查:中国所有律所中,拥有专职律师过百的不足20家。所以,这个所的规模应该是比较大了,这个律所的律师群体现状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据我观察了解,律师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忙,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6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

在学校参加过很多辩论赛,演讲赛,曾经也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进入律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

篇四: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2016年,四川**律师事务所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实现伟大中国梦,共建稳定繁荣和谐岳池为指导。在服务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六五普法方面贡献突出。

一、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

我所成立于二0一一年七月,是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所成立至今短短两年多时间,其组成人员由先前的五名合伙人律师发展成了由五名合伙人律师和五名聘用律师、三名实习律师共十三人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所原始合伙人五人,平均年龄不到四十岁,平均专职执业年限均达十年以上。我所聘用律师五名,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了律师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此外,我所本年度新增张盈、赵海生、杨宏三名实习律师,人才储备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我所是一支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充满激情的团队。

二、党支部建设情况。

我所在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于2016年4月成立了新型社会阶层的党支部。我所现有中国共产党党员律师五名、预备党员律师一名。自党支部成立以来,开展了积极、健康、向上的组织活动。通过认真努力的学习,我所全体律师深受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启发鼓舞。

全所律师在中国共产党四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带领下,以“把名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名律师”为口号,以“做学习提高的表率,做争先创优的表率,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弘扬正气的表率”为准则,大力开展法制知识宣讲“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组”五进活动。2016年11月,我所党支部书记马秀恒律师在岳池县实验学校,给该校全体师生做了一场关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法律知识讲座。全年度,我所党支部组织了七场在学校、乡镇、企业的法律知识讲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后,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律师及时共同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体会到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在当前形势下,为把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为全面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每一名法律职业人员,都肩负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

2016年4月,马秀恒同志被广安市委组织部 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个人”。2016年10月,我所党支部被广安市委组织部设为“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

三、基本业务发展情况。

2016年度,我所共办理刑事案件98件,民事案件152件,行政案件2件,非诉讼案件13件。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1家。共计创收35万元。我所律师秉承“法律至上、诚信至上、当事人权益至上”的执业理念。全所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全所律师无一人违规违纪,无一人遭到当事人的投诉。

全年坚持业务学习,采取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在每月最后一个周五的学习例会上,谢周明律师组织学习了《民事诉讼法》,倪斌律师组织学习了《刑事诉讼法》。对其他新修订的法律,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等也都组织了学习,促进了全所律师知识的不断更新。

由于我所高度重视律师基本业务学习和发展。2016年5月,徐诚律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评选为“四川省优秀女律师”。2016年9月,岳豪律师当选为“四川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四、社会事务参与情况。

【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我所律师积极参与信访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贡献突出。2016年全所共参与办理信访维稳案件10件,免费代书超过200份,义务咨询1000余人次。2016年3月14日,罗渡镇妇女侯某某在岳池县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分娩过程中突发羊水栓塞,导致母子双双死亡。产妇家属情绪严重失控,座谈时动手殴打介绍情况的医护人员,之后纠集多人在医院大门口燃烧纸钱,鸣放鞭炮。受岳池县司法局指派,谢周明律师第一时间参加该突发事件处理。首先及时与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局沟通,由卫生局组织医患双方协商。其次,对患者家属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向公安局汇报,由公安介入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第三,协助院方从医学角度给患者家属解释死亡原因,从法律角度阐明医患纠纷的处理程序。经过反复沟通,最终患方放弃了无理取闹,同意按法律途径解决。

由于我所律师整体的辛苦努力,岳池县司法局在我所设立了“岳豪调解工作室”,并配备了全套办公设备,是我县第一个以律师个人名义命名的调解工作室 。岳豪律师因在信访维稳工作中成绩突出,2016年3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表彰为“消费维权十佳律师”,2016年2月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维护社会稳定突出贡献律师”。

我所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岳豪律师现任岳池县、广安市两级人大代表。徐诚律师是岳池县、广安市两级政协委员。谢周明律师是岳池县政协委员。谢周明律师在岳池县政协13届4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加大力度查处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建议》(第14号提案),岳池县公安局于2016年6月3日已经回复落实情况(岳公函复2016第7号)。

我所律师积极参加民主党派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体现律师行业的价值。岳豪律师是岳池县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成员。谢周明律师2016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2016年11月增选为 中国民主同盟岳池县科技支部委员。

五、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2016年,岳池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我所设立了“徐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室” 。徐诚律师带领全所律师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其中受援助对象7人为残疾人,5人为城乡低保户,4人为孤寡老人,3人为未成年人。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6件,其中47件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7件为残疾人涉嫌犯罪,2件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我所全体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不辞辛苦,不计得失,认真细致,充分维护受援助对象合法权益。

2016年7月29日,四川**律师事务所收到岳池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通知,指派谢虎律师担任李某某(未成年人)涉嫌抢劫一案的指定辩护人。接到指派任务后,谢虎律师第一时间与公诉机关办案人员就本案进行沟通并交流意见,结合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未成年人且被害人实际损失已挽回、犯罪情节轻微的实际情况,建议公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经过反复沟通,公诉机关办案人员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但是提出必须附带下列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必须取得被害人的谅解;2、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当地司法局必须出具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并作出同意不起诉的意见;3、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经公诉机关检委会讨论并通过。取得公诉机关办案人员的意见后,谢虎律师立即与被害人取得联系,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被害人严某终于同意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出具谅解书。2016年8月16日,被害人严某在公诉机关办案人员面前当场写下谅解书,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了谅解,对公诉机关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也没有任何异议。之后,经公诉机关委托,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所在地的司法局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出具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并作出了同意不起诉的意见。2016年9月4日,经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并通过,最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也是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新修改后所作出的首例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很好地贯彻、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由于我所律师集体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获得社会的好评,主管行政机关对我所法律援助工作高度赞许,我所岳豪、谢周明、吴用三名律师被聘为“岳池县法律援助首席律师”。

六、普法宣传开展情况。

我所立足于律师的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普法宣传工作。上半年,我所律师分三组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送法下乡活动,到十余个乡镇给干部群众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完善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年为岳池中学、岳池一中、实验学校、凤山小学等十余所中小学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方面的普法教育。在顾问单位展开普法教育工作,如岳豪律师在岳池县人民医院主讲的“医患纠纷处理及预防”,刘成治律师在兴隆镇主讲的“依法行政”,张芳律师在信用联社主讲的“合同法”,谢周明律师在汽车84队主讲的“交通事故处理”等,全年为顾问单位进行了12场职工法律培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七、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在“实现伟大中国梦,共建稳定繁荣和谐新广安”活动中,我所积极深入组织学习,开展活动。在形式上,举办了为期一月的学习展览。在内容上,每个人都做了数十页学习笔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并选择了优秀题材投稿了学习征文三篇。每名律师都充分领会了中国梦的主题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2016年7月,岳池县委授予我所“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广安市委组织部评选我所作为“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示范点”。我所主任岳豪律师并受邀参加全县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巡回演讲。

过去的一年,工作中得到了省、市、县几级政府的信任和认可,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当事人的信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成绩是过去的,面对来年。我所全体律师一定会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强的服务意识、更精的专业技能,为党政分忧、为百姓解难。

四川**律师事务所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篇五: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残联感谢信

残联感谢信

年年底的一个日子,是我终身难忘的一天,这一天,我去合作市残联领取了三千元的残疾人创业扶持资金,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领到这么多的钱,当捧着这么多的厚厚一叠的钱,我都几乎要哭了,确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残联对我们残疾人的关心。

这是我没有想到的事情,我腿有残疾,在合作一中门口开一个小食杂铺,因为我单身一人,父母亲岁数大了,无法给我帮忙,铺子都入不敷出了。在一天下午,接到了合作市残联领导打来的电话,说让我来登记一下,可以领取补助。我很激动,我没有反映过我的情况,市残联怎么会联系我呀,我就去市残联去登记了,因为第一次没按照约定时间去,结果他们出去搞调研去了,工作人员很热情的接待了我,留下了我的登记材料。我为了慎重起见,第二次又去了,虽然是初次见面,憨厚而又热情的市残联年轻的藏族理事长就像对自己的家人一样接待了我,不仅为我办妥了登记手续,而且还问寒问暖,询问我的生活事业情况,一点都没有领导的架子,让我深受感动。

过了几天,他们来电话,我就去了,没想到领到了这么多的钱,这让我都不知所措,心中的言语无法述说,只有下定决心,我不仅要自己以后好好的生活、工作、学习,还要用自己所学的文化知识与劳动付出多为**做贡献,用实际行动来感谢党和政府、残联对我的关心与帮助。

残疾人:刘梅东

写给石首市残联的一封感谢信

尊敬的石首残联领导:

我是一名残疾人,年考过司法考试以后,因为爸爸脑中风瘫痪在床,为了照顾爸爸,放弃了去武汉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机会。照顾爸爸的同时,我也一直在家里通过网络做法律咨询,但是没有一个交易平台,所以很多咨询都是义务的。后来经同学提醒,做起了淘宝店,但是因为家中爸爸瘫痪在床,要长期吃药,所以没有多余的钱来交消保金。于是我抱着试试的态度给残联打电话寻求帮助,没有想到残联的领导特别重视,也特别支持。打电话的第二天,就派来了刘超军大哥来看望我,那天下午为我们聊得很开心,谈到我创业的计划,也说到创业的困难,当然也给我提了跟多的建议,那个时候的我,就感觉在一个温暖的大家庭里一样,说错了,本来就是在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残联就是我残疾人的温暖的家。在临走的时候,他们还鼓励我,要为社会做贡献,告诉我要自强不息。很简单很朴实的话语,就像着春天的阳光一样,暖艳阳的。后来刘超军大哥电话通知我,说残联领导决定帮助我,我高兴的留下了眼泪,没有想到一个残疾人在创业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残联会帮助我。我当夜兴奋的无法睡觉,总想为残联做点什么,够来爸爸提醒我还是写封感谢信把,我想想也是,我现在也只有这个能力,最后向大家保证,我一定会在自食其力的基础上,为社会做点贡献。

在此感谢石首市残联的帮助!!!

此致

敬礼!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给残联领导的一封感谢信

我叫邹红艳,是罗湖区桂园街道红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同时也是一名肢体残疾人,我患有严重的先天脊柱侧弯,脊柱重度骨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等,经医生诊断脊柱左侧凸130度角,胸椎严重向左变形旋转。

现在,我的胸椎已压迫到神经、心脏、肺部、肠胃,经常出现呕吐、气喘、心慌等症状,医生建议及早做手术,控制病情的加剧,否则将危及生命。亲戚朋友带我走了深圳多家医院,都不理想,多数是保守治疗,减缓疼痛,可他们都说从未治疗过如此严重病例,不敢收治。

今年七月,家人带我去了北京协和医院求医,这个医院对像我样的病例,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治疗水平比较先进,同意为我做手术。可是,这种手术的治疗费用很高,大概要十几万人民币,这对我们家庭来说,实在是一个非常大的困难。我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在读幼儿园,工资基本上都用来供儿子读书了。

在外地住院做手术无法使用社保,而社保的报销又必须有当地市级以上的医院转院证明,开转院证明的医院必须先垫付我的医疗费用,这原因使得各医院都不愿为我开转院证明。

在彷徨无助之际,我想到了残联———我们专职委员的娘家。于是,我到市残联向领导反映了我的困难,市残联黄纯斌副理事长,他细心地听取了我反映的情况,对于我所遇到的困难非常重视,亲自交代市残联权保部的黄姐跟进处理我这件事。我们区残联黄镜波理事长,得知我的事情后,也一直很关注,亲切地慰问我,帮我解决困难。最后,在我们的娘家人、可亲可敬的残联领导的关怀下,我的困难得到了解决。

残联领导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像冬日暖阳一样暖着我的心。在这里,我衷心感谢残联领导对我的关怀,你们急残疾人所急,想残疾人所想,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是我们广大残疾人的及时雨。

罗湖区桂园街道红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 邹红艳

致商丘市残联医院孟凡超院长的感谢信

尊敬的孟凡超院长你好!

我叫陈法君,是商丘市爱心残疾人互助中心的副主任。这封信是为了表达我对孟凡超院长和唐天振副院长的感激之情!

5月20日,卧床30多年的梁园区平原办事处的居民王建军给我打电话求助,问我能否请到负责梁园区残疾人办证体检的工作人员,到他家去给他照相、体检。因为王建军是我残疾人互助中心的照顾对象,我最了解王建军的实际情况,他是高位截瘫,并且是硬瘫,除头能动以外,其他啥都不能动,几十年连他家的房门都未出过,所以我当天下午就急忙去市残联医院联系有关事宜。我见到孟凡超院长,他热情地接待了我。我把王建军的实际情况如实说明,为了申请上门服务也曾给区残联的领导和平原办事处的有关领导等多次反映过,孟凡超院长听后很同情王建军的难处,立马表示一定派人去,让我25日来医院找他。当时这样的结果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因为我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和他商量、商量,没想到他这么痛快地答应我,我很有成功感,也很兴奋。我把这一好消息告诉王建军时,他激动地说:“我谢谢你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5月25日下午3时许,孟凡超院长为了把这次上门服务落实好,专门特派唐天振副院长亲自上门服务。到王建军家后,顾不上坐下休息一会,唐天振副院长就忙着给王建军照相,并很热情地询问着伤情如何。王建军高兴的连说几句谢谢!唐天振副院长真的很有同情心、怜悯心,没有一点院长架子,这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动不已。唐天振副院长没有顾上喝一口水,就急急忙忙地又赶往另一位高位截瘫的残疾人家上门服去了。

商丘市残联医院的孟凡超院长和唐天振副院长的亲力亲为让我深受感动,遇到了他们是我们残疾人的福气。他们真正理解残疾人的难处,身为医院的领导,不推诿、不怕脏、不怕累,为了残疾人的方便,亲自上门热情服务的态度,让残疾人感受到了无比的温暖!这比喊一万句“关爱残疾人”的口号强得多。我为商丘市残联医院能有这样待残疾人如亲人一样的好院长而倍加感动!

我代表商丘市爱心残疾人互助中心,再次向孟凡超院长和唐天振副院长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并祝愿他们好人必有好报、好人必有好运!

此致

敬礼

商丘市爱心残疾人互助中心:陈法君

年5月26日

商丘市爱心残疾人互助中心办公室

孤独症家长至残联领导的一封信

尊敬的残联领导:

您们好!我们是本市孤独症孩子的家长,我们的孩子都患有不同程度的孤独症(自闭症)。4月2日是世界孤独症日,相信各位领导已经对于孤独症有所了解。孤独症是一种广泛性发育障碍的精神类疾病,孩子们存在着语言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障碍,并伴随着不同程度的行为和智力问题。

孤独症孩子的家长们为了康复孩子,已经倾其所能,常年奔波于外地的康复机构,因为费用较高,前期的康复训练让我们的家庭都负债累累,但是为了孩子的未来,我们不敢停歇,我们要尽父母的职责,更不想让孩子长大后成为社会的沉重负担,为此,我们一直在努力!但是,随着孩子年龄的长大,走入社会的问题近在眉睫,这些靠我们家长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几次通过《聊城晚报》的呼吁来寻找志愿者,希望在大家的帮着下,让孩子们能不断进步。然而,现实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寻找志愿者的道路异常艰难,不是大家没有爱心,而是我们家长个人去找志愿者难被认可。聊城大学有很多大学生愿意帮助我们,然而得到校方的批准很难。我们去尝试了,没有成功。说实话,对我们家长打击很大,未来的康复道路怎样?我们没有信心……

在5月10日《聊城晚报》上,我们看到了您们助残日为了残疾人所给予的关怀和热心帮助,这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目前,国家已经将孤独症列为精神类残疾,孤独症的孩子也属残疾人。社会上最关注的是儿童,而孩子当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特殊儿童。长期以来,孤独症家长为孩子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但是融入社会、让社会接纳我们的孩子……这些愿望在现实社会是多么的艰难,孤独症孩子一个异常的无意的行为,遭到社会上一些人的冷嘲热讽,我们的道歉和祈求于事无补,面对现实我们的能力是那样的渺小!当我们的孩子逐渐长大离开康复机构,就面临着进入正常学校或者特殊学校。目前,我市的特殊学校没有针对孤独孩子的课程,这也就意味着程度相对好的孩子要进入正常学校随班就读,我们当中有几个孩子就是这样。孩子们的异常也让老师为此付出了很大的精力,孩子们是幸运的,遇到了好校长和好老师的接纳,事实也证明,在学校的孩子,进步是很明显的,孩子们的可塑性还是很强的。这也表明学校的环境是利于孩子们进步的,学校的环境对于孤独症孩子进入社会是很关键的,但是,孩子能否进学校、能继续下去,尚需要残联伸出爱心之手,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教育系统来解决。

5月7日,我们十几个家长和聊城第四人民医院的院长以及专家进行了交流,目前聊城市还没有统计到底有多少个孤独症的孩子。据年中国孤独症论坛上披露的统计数据,中国孤独症患儿人数已达100多万,未被发现的有孤独症倾向的儿童数量可能还要多,且患病率逐年上升。据济南的统计比例,我国大约有1/110的儿童患有不同程度的孤独症,其中男童的比例更高,70个孩子中就有1个,如果包括大人,1/1400的人是孤独症患者。按这个数据统计,全市650万人口会有孤独症患者4500多人。由于训练费用昂贵,很多家庭都选择了放弃,孩子的发展也听之任之。孤独症的孩子只要干预,他们就会进步很快,乃至康复。但如果放任自流,他们就成为有行为问题的弱智者。放弃干预的孩子长大后就会成为社会异常沉重的负担。

我们希望领导们能关注、帮助这些生活在崩溃边缘的家庭,借鉴外地市的经验,比较好的办法就是成立“聊城市孤独症协会”,以便为孤独症患者谋求更多的帮助,我们家长可以无条件的去做义工,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周边好多地市都有了这样的机构,如济南、济宁、青岛等,通过协会切实解决了很多家长无法解决的棘手问题。我们恳切希望残联领导能出面领导我们,给我们指引方向,来协调孩子们康复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我们期盼领导的关爱和帮助!

此致

敬礼

孤独症孩子家长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篇六: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2016律师承诺书范文

律师承诺书范文

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去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依据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要求,我保证在执业活动中,按照《党章》和《律师法》的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自愿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承诺如下:

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律师事务所实习感谢信】

二、牢记党的宗旨,执业为民,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带头为老弱病残、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党的安排,听从党的指挥,遵守党的纪律,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顾大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诚实守信,公正廉洁,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依法收费,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五、爱岗敬业,潜心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为社会(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湖北洪渊律师事务所

律师滕树宝/2016.3

实习律师承诺书

本人 ,于 年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获得国家司法资格证书,申请实习。本人符合下列条件:

(一)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收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 品行良好;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 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 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本人保证:(一)进行全职实习;

(二)提报的所有申请信息真实有效。

承诺人:

年 月

律师承诺书

为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活动,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律师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本律师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拥护和忠诚于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执业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自愿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及社会的监督。

四、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手段主张权利、解决争议,绝不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冲击国家机关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五、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按照司法局规定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坚持做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工作。

六、绝不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非法索取当事人的财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绝不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不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七、依法参与诉讼,遵守法庭纪律。

八、尊重同行,公平竞争,绝不采取以诋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九、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十、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

十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遵守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十三、按照司法局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继续到乡镇、社区开展工作。

十四、积极参加“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和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活动,并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

承诺人:

年 月 日

律师执业承诺书

一、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宪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二、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并以行业公认之勤勉尽责精神完成当事人托付的法律事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工作目的。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注重职业修养,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以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业内外言行,以影响、加强公众对于法律权威的信服与遵守。

四、必须保守国-家-机-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五、应当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六、必须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七、应当关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八、必须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申请专职律师执业承诺书

(适用于申请专职律师执业)

申请人:,身份证号:,

本人知悉申请执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现就申请专职律师执业作出下列承诺: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职执业要求;

(二)所填写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三)所有本人签名都由本人亲自签署。

承诺人(本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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