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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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类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第一篇

濉溪县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总结(监察大队排查部分)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皖环发〔20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队开展了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3〕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中队长为成员的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提出工作目标,明确排查范围及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二)迅速排查

各中队根据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迅速对辖区内的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煤化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等化工石化企业以及原油、成品油、化学品等输送管线及储罐区等企业进行了排查。

(三)突出重点

各中队在检查过中突出重点,一是以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为工作目标,迅速对饮用水源地周边区域的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二是以化工类企业为重点,对辖区内的化

工类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组重点对化工类企业的环评、 “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三废”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转移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情况、应急储备物资、应急设施、应急措施的落实状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成效显著

本次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我队检查化工类企业3家,这3家化工类企业均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其中涉及建设项目违法企业1家(该企业已被责令停产整治),涉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队要求企业积极整改。通过全面细致的开展化工类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保障了我县区域环境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应急演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企业的环境应急演练工作不理想,大部分企业的环境应急演练不及时。

(二) 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物资储备有待充实完善。个别企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足,并且缺乏应有的专业应急技能;应急物质匮乏。

(三)厂区雨水、污水排放口均未按照要求设置应急阀门。难以确保事故状态下的废水不排出厂区,进而进入水体导致污染事故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做好环境污染隐患整改的落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二)加强和项目股的联动,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的化工类新建项目,对于新建的化工类项目,要严格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中风险评价环节,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批准。

(三)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体系。继续充实完善已建立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落实工作,积极构筑扎实、完备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体系,确保可以及时、妥善、有效地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二0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第二篇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总结

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

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锦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

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〇一三年月二十五日 二

2015学校周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第三篇

学校周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xxx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为全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周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使影响师生人身安全的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观,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为全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xx区学校周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快捷高效开展,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如下:

2016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
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第四篇

##第1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我项目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工作管理,根据《关于印发中航工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质字〔2016〕70号)、《关于印发中航工业资产管理事业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资产新〔2016〕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目前我项目部监理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的形势,2016年9月15日,中航工业贵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贵州航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入安顺云马监理部工地,就监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前期下发监理单位《中航工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通知》中所涉及的资料进行了逐一核查,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云马监理部安全生产工作符合要求,在大检查前对工地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部分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经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均按要

求落实。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施工设施设备均按要求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基坑临边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对于个别工人没有戴安全帽,挂安全绳以及违章操作均已制止并整改合格。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现场化学类易燃易爆类材料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满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工作程序清晰合理。

(三)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通知要求重点排查和整改了消防防火工作;对施工现场防、生活区、各类材料加工和储存危险化学材料仓库、员工集体宿舍均按要求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且各类消防器材完好,应急设施有效。

(四)电气作业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配变电作业符合电力安全规程相关要求;电气线路敷设、配电柜等设施内线路搭接满足规范要求;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满足安全要求,个别临时用电线路混乱,易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用电隐患已督促整改合格;现场施工绝缘工具及用品齐全有效。

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来看,云马监理部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满足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监理部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堵漏洞、查死角,作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并消除安全隐患,能立即进行整改的

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停止施工。检查组还要求各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发挥监理部门的管理作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

##第2篇: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

首先我代表xx县委、县政府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就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xxxx户(规模以上企业xxx户)。其中煤矿xx对,非煤矿山企业xx户,化工生产企业x户,加油站xx户,民爆经营单位x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户,道路交通及水上运输企业73户,建筑施工企业xx户,消防重点单位xx家,其他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xxxx户。

重点行业基本情况为:煤炭行业,全县共有煤矿xx对,其中有x对生产矿井,x对建设矿井,x对整顿矿井,x对停产矿井,x对停建矿井。煤矿兼并重组后由x个主体整合保留xx对矿井;非煤矿山行业,春节期间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停产停建,3月1日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后,x户砖厂恢复生产,x户采石场批准整顿,其他都处于停产停建状态;焦化行业,有两户焦化生产企业,福龙煤化公司焦化项目今年刚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浩博煤焦公司正在进行试生产竣工验收。其他行业企业正常运行。

今年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1-3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xxx起,死亡x人(全部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x人,同比下降71、43%。其他行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全县安全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今年两次专题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和“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xx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办法,并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县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针对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专门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大型会议和专题会议7次,对全国、全省、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分别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治、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十三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良好开端,全力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涉安单位都组建了专门队伍进行排查和监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两节”“两会”期间带队到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超市、春运点等一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各行各业的安全。

二是抓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今年以来,我县继续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大整治,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各行业领域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94条,全部整改完毕。

1、煤矿安全方面:我县紧紧抓住瓦斯治理、水患治理、现场管理三个重点进行大排查、大整治,1月份开展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xx对矿井编制了瓦斯地质图,进行了瓦斯漏出量预测,升级改造xx对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并全部验收合格,力争年内建成3对瓦斯治理示范矿,并把我县建成瓦斯治理示范县;2月份开展了煤矿水患专项治理,制定出台了《全县煤矿防治水检查标准》,每个煤矿按规定配备了探水钻,26对矿井配备了直流电法探水仪;四对矿井建起了四级培训中心,对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目前共培训人员xxxx人;采取各煤矿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自查,驻矿“三委派”人员下井跟班检查,x个常设煤矿安全监管检查专业队伍每周督查的方式,不间断进行煤矿安全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在煤矿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一般隐患xxx条,全部整改完毕。

2、非煤矿山安全方面:我县把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作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验收的一个硬性条件,不培训不准复产,没证件不准上岗,目前共培训企业各类人员xx人。全县所有采石场全部实现了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砖厂全部实现了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作业;硐采企业实现了机械通风,规范了提升、运输、排水等生产系统。

3、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我县在危化生产企业的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危险品贮罐区全部配备了气体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立了泡沫防灭系统,配置了喷淋、消毒等职业卫生防护装置。在危化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安全隐患72条,全部整改完毕。

4、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方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投入警力xxxx人次,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xxxx起;集中销毁各类过期烟花爆竹产品xx箱;排查并整治火灾隐患xx条。

三是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格落实。今年我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并将市政府下达的xx年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了各乡镇、各部门。县乡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对煤矿企业按照“每组五人,每组五矿”的要求组建了x个包保责任小组,在非煤矿山硐采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参照煤矿管理办法设立了五人监管包保责任小组,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煤矿、非煤矿山等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安全任务分解到科队、班组。按照“事故必问责,问责必问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

四是抓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推进。今年,县政府落实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矿山救援基地建设,落实专项资金35万元配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检测设备,并将把76名关闭矿井的“三委派”人员全部充实到各乡镇安监站,从经费、投入、队伍等多方面强化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三、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专门部署,我县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立即行动,目前已召开两次专项检查会议,一次整体安排会议进行了部署。

两次专项检查会议是:为深刻吸取华晋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教训,3月30日县政府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了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专门安排在全县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以九个包保小组为单位,对全县煤矿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4月9日县政府又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就进一步深化检查、整改治理隐患做了安排。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突查,防止非煤矿山企业未验收擅自复产。

一次整体安排会议是:4月6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立即制定出台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4月12日,县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成立检查领导组,进一步细化方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认真落实,决不能走过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一定要停产整顿。通过整顿,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在此基础上,我县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方案》,成立了八个督查组,从4月13日开始,采取面上督查与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赴各乡镇、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各乡镇、各部门按县政府安排,大检查工作正在有序组织进行中。

四、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县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一直抓紧抓实,长抓不懈,丝毫不敢放松,但是仍然存在着不足,主要是:

1、煤矿安全、地质灾害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四大行业领域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保安全的任务艰巨,压力很大,一些安全举措还不能适应安全形势的要求;

2、随着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推进,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矿级领导变更频繁,不利煤矿安全生产;煤矿过渡期生产矿、建设矿等多类矿井并存,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3、各行各业的安全现场管理,特别是煤矿安全的现场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解决这些问题,是我们今后抓全县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重点。

今后,我县将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工作成果,努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做好严密有效的现场管理,把安全隐患排除在现场,把安全责任落实在现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为我县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合力新xx,打造“三晋一流,全国百强”的宏伟事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第3篇:乡镇2016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自6月16日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来,我乡高度重视,将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周密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统一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我乡于6月18日召开了由乡机关全体成员、各村支部书记、乡直部门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会议精神,并对我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详尽的安排和部署。

2、压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有效。

我乡向辖区6家企业发放了告知书,并与各村支部书记、企业的法人代表、乡直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承诺书和责任状。坚持各村、企业、门店自查和相关部门联查相结合,边查边改和停产整改相结合,确保该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带病”生产或经营。

3、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我乡细化工作措施,制订了《xx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印制了300份《xx乡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通告》在乡政府驻地和各村进行密集张贴;通过悬挂条幅和粉刷标语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并公开举报电话5859225、5859110,实行举报给予3000元的奖励政策,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揭发非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防治格局。

4、加力排查,密集调度,严格执法。

我乡分六个小组对辖区内村庄、门店、企业、学校、卫生院等进行拉网式检查,会同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联合执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烟花爆竹”、“非法危险化学品”、“非法气瓶充装”、“非法建设施工”、“非法砖瓦窑”、“非法校车营运”等联合执法活动,切实落实“打非”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打非”专项责任。并结合我乡实际,对本乡范围内燃油(汽油)燃气等销售门店等经营个体进行摸底排查,并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治。每周五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调度会,汇总本周情况,制定台账,并对下一周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截至目前,我乡共检查44个行政村,企业、门店150余家,共排查出企业安全隐患8处(要求企业整改当中),复查停产整改企业两家。

##第4篇: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

为切实贯彻省安委会苏安电(2016)1号文件精神,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下,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厂区内所有车间(部门)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发整改,从而大大改善了我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我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开会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平安泰兴,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载体。成立了以总经理张家东为组长的安全检查组,分现场、机电仪设备、工艺三个专业小组,对整个公司进行拉网式的安全检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4月27日,公司安全检查组分三个专业小组对现场、工艺、设备运行、重大危险源、剧毒品、防汛物资、消防器材配备、防雷接地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共查出隐患22处,针对查出的隐患,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三、加强隐患治理,确保当前夏季安全生产

目前已经进入夏季,针对化工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可能产生的高温、多雨、雷电、大风等特点,我公司将组织专业人员人员对危险工艺、重点设备、重点岗位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搞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防雷电设施的检查,对厂区内的排水系统进行了重新规划建设,检查了应急排水泵,提高了防汛能力。严格加强化学品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因高温、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破裂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尤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剧毒品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化学品泄漏导致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总之,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暴露出了我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对于今后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这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将这项工作常态化,认真进行隐患治理工作,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达到全年无事故的目标。

##第5篇: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

公司在××精神指示下,从企业负责人到企业普通员工,上下联动,积极投入到开展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之中,以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的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经内部自查,截至目前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纺织生产在正常轨道上有效不紊地进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照“xxxx”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一全局,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全面构建企业“和谐生产”。

三、严格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目标责任及检查监督机制,彻底消灭各种事故隐患。

1、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在生产中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车间和各部室积极查找隐患,针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了员工安全守则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了工序责任区和安全目标,使全厂职工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环节。

2、有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公司及时将安全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每位员工,对新入厂的员工及时、有效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安全纪律检查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纪律大检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认真作好记录。并利用办板报、标语和组织员工现场分析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及时消除生产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努力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奖罚分明。对于安全操作制度不健全的部门和对设备安全认知程度不足的员工,实行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处罚,并严肃处罚当班安全责任人,彻底消灭安全隐患。

4、很抓现场管理和制度落实,完善了车间岗位各级安全责任制,实现了分层管理。车间班组长的安全责任直接影响车间的安全生产,在班组建设中重点加强了班组长的安全培训与学习,使他们真正发挥安全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了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了生产的顺利进行。

5、针对春节将至,公司有关部门联合开发区消防部门进行了消防演练,提高了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同时,对即将到来的节假日,除安排正常值班外,并保证一名领导带班,防止险情与事故的发生。

四、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同时,加强了同开发区分管部门的业务联系。经常向主管部门反映问题和建议,主动询问和了解市委、市府的工作重点和工作动向,全力为德州市的发展提供服务。

总之,作为开发区十五家重点企业之一,我们本着着眼全局、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地发挥企业表率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6工商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5篇
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第五篇

第1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办发【2016】20号关于印发《县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并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参加单位。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全县“生产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

四、活动重点内容。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6月24日至6月26日,县工商局将聘请专家对各工商所所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和群众应急体验训练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突出防风、矿山、油气管网、危险化学品、消防、校园安全等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重点行业、企业参加“2016年中国(西安)安全生产暨应急抢险救援技术与装备博览会”。

3、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采取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公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活动氛围。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16日,届时各工商所将上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公益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传达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群众关心的安全知识和常识进行宣传讲解,进一步传播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巩固安全发展的群众基础。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各工商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各工商所要立足安全生产和各自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特色、有规模的安全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效果,为全县安全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请各工商所于2016年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县局市场股。

第2篇: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商系统实际,现制定在全县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根据《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我县工商系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发展工作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摊派、强制收费或变相强制收费,并将收费情况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行为;

2、强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入会收取会费的行为;

3、利用行政权力违规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强制性收费培训的行为;

4、非执法主体或无执法资格形使执法权的行为;

5、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的行为;

6、无法定授权或超越法定权限罚款的行为;

7、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按照法定行为、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的行为;

8、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的行为;

9、未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的行为;

10、不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罚款、没收财物、扣押物品的行为;

11、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行为;

12、巧立名目向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摊派,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3、其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三、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1、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县局制定“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月底)。对照本方案所列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一时无法纠正的,要限期整改。对以前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彻底解决屡查屡犯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

3、重点检查阶段(8月初—8月底)。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专项整治组将深入各部门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随时指出问题,促进改进纠正。

4、整改提高阶段(9月初—9月底)。各部门在彻底整改自查自纠及检查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基础上,对易发、屡发问题分类梳理、剖析原因,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9月15日前,各部门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整治组全面总结全县工商系统“三乱”问题整治工作并如期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系统开展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整治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既“治标”又“治本”,彻底根治“三乱问题”。

2、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樊晓锋任组长、副局长潘宏民、吴涛、杨戈任副组长、各工商所、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乱”问题整治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明察暗访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财统股,负责督促协调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小组设在监察室,在监察室、政工股、办公室、法规股、财统股、注册分局抽调部分同志参加。各部门“一把手”特别是工商所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好这次“三乱”整治工作。

3、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按期完成本次整治各个阶段目标任务。要全面整治问题,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以本方案所列整治内容为基本,举一反三,深挖问题,立查立改、彻底整改。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既避免处理过轻出现“走过场”现象,又避免处理过重引发矛盾的问题。要加强学习教育,把宗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贯彻于整治始终,使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入脑入心,并在工作中长期坚持。要主动接受监督,建立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执法对象对话平台,接受举报监督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把整治过程变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并贯穿今后工作当中。

第3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多发的势头,保持我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从2016年7月2日至7月25日,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有全县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政府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保持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燃气等易燃易爆单位及全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解决一批消防违法顽疾,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深入开展大型石油和煤化工企业灭火救援演练工作,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石化企业专职队协同作战和攻坚能力,提高后勤综合保障能力。

三、组织领导

1、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1、各工商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石油和煤化工企业、大型石油库和其他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全系统消防安全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辖区内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3、全县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4、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组织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五、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整治重点为在用、在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等单位;在此基础上,全面排查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燃气生产、供应、储存、销售企业和具有丙类以上(含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厂房的化学危险品企业等单位。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全县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各类、危险性、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储罐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要按照各行业分级建立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分片包干,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3、建立全县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企业火灾灭火救援协同作战机制,整合各地公安消防和企业灭火救援队,形成合力,发挥灭火救援最大效能;开展大型石油、煤化工和燃气火灾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的储备检查工作,推动建立联储、联用机制,提高灭火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日至7月12日)

各工商所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精神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所实施方案于7月12日前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各工商所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突出重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予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逐一整改。

(三)总结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

行动期间,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部门和石油、煤化工、燃气等方面的专家成立督导组,对各所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工商所要认真总结,7月28日前将总结书面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工商所要按照《消防法》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要求,成立各辖区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本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行业落实消防监管责任。

(二)加强对各自所属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监管工作,督促易燃易爆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工商所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执法高压态势,整治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于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责任人员,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根除;对于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措施,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处罚的坚决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宣传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公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提醒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在易燃易爆单位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4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力促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内容

以农资生产、流通领域为重点,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

(一)无证照生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农资行为;

(二)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清、含量不足的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国家禁用、限用的农资产品,加大已经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禁用药物清缴力度;

(三)制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

(四)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各种哄抬农资物价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此次农资市场整治行动从2016年4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11日-4月16日)

召开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工商、农牧等部门要深入各镇开展农资现场免费检测抽样、展示真假农资产品实物和图片、设立农资咨询点等活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向群众宣传此次行动。畅通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确保消费者和执法单位之间的沟通顺畅,以便及时有力查处各种坑农、害农的农资案件。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17日—4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对全县所有农资经销商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以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农资经营点。对证照齐全的合法农资经营点进行登记造册,对有问题的经营点进行分类、汇总,确定整治对象。各镇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为下阶段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1日—7月6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与分头治理相结合方式,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案件,由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查处。对案情复杂、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应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整治期间,曝光一批农资重大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权威。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7月7日—7月1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提高放心农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活动结束后,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市场整治成果,评选一批“农资消费放心店”向社会公布,并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对失信经营户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农资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也向社会公布。县工商、农牧、质监、物价等部门单位在7月8日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再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农牧局负责农药、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流通环节化肥质量监管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化肥监管工作;县财政局保证整治行动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配合,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三)强化责任,确保成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增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第5篇: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彻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县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全系统要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专项整治的范围:凡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专项整治的重点:城市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社区周围等区域以及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危险化学品等无照经营行为。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开始,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

以工商所为单位,结合春节过后市场整治,对本辖区无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特别是对涉及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药品、食品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等直接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及校园周边、各类市场、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底,不留隐患。

在调查摸底阶段,对涉危涉爆、有严重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生命健康的无照经营行为,应依法及时予以取缔。

(二)集中办照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

通过教育和引导,督促具备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各工商所要按照省、市局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预约办照、上门服务等措施,方便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通过集中整治和跟进服务,提高持照经营意识,使全县无照经营的数量明显减少,持照经营率不断提高。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工商所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望,做好对第二阶段未办理执照的无照经营者的查处工作,建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长效机制,认真进行总结,如实填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按照省、市局要求,县局将对各工商所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落实、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安排整治。县局将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是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维护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内容之一。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采取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投诉举报,发现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落实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四)严格把握政策,注重整治效果。专项整治中,对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残疾人等无照经营者,积极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可不予处罚;对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破坏环境资源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经营者,要坚决取缔;对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者,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要严格办案程序,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切实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执法不严,或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6镇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化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 第六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着力破解七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镇经济发展办、环保等部门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危化企业“九确保”,以合成氨、氯碱生产企业和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冷冻保鲜、冷链冷藏车辆、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单位和自来水厂等涉及液氯使用单位的底数,明确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台账;督促涉氨、涉氯单位强化涉氨、涉氯岗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严防氨气、氯气泄漏事故发生;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制度,加强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2、建筑施工与燃气安全。由镇村建站牵头负责,安监等部门配合,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燃气安全整治要进一步摸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底数,建立台账,对存在隐患的供气企业、供气设施、用气单位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运输、配送燃气和餐饮场所非法购买、使用燃气行为,严禁超期、超装液化气钢瓶混入用气单位,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抓好燃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消防安全、民爆物品整治。消防安全由镇消防部门牵头负责,派出所、村建站等部门配合,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清理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行动成效;适时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各级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改,做好国庆、中秋、元旦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较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由城关派出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治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人、物、责任捆绑,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末端的安全监管,严查严处违规使用民爆物品;严密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彻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防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炸等案件、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4、道路交通安全。由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镇交管站、城关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配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意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加强重点车辆监管,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及货车“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尽快研究出台强化拖拉机管理、强化基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解决农村出行以及加强渣土车、摩托车、外挂货车、非机动车管理等9个规范性文件,并切实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拖拉机、校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渣土车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资质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继续推行营运客车和校车驾驶人不适岗制度;加强路面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落实部门责任,采取检查督查、考核评比、预警通报、明查暗访等措施,促进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继续开展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加强市民文明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联防联控工作;全面落实城市公交运营车辆安检工作,做好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保障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强化城市公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5、防汛安全。由镇涉农办牵头负责,安监站、村建站等部门配合,要按照防汛抗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科学完善防洪应急抢险预案,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切实做到安全度汛,同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切实提高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各社区、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洪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尤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巡查、值守、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撤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食品药品加工。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要及时了解,确保我们的食品药品能够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7、其它单位要对照各自的行业特点、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对照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对本单位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安监站。

(二)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检查。

(三)各企业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下大力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整改消除。

(四)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社区、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每月1日前要将上个月有关情况报镇安监站。

(五)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实施,镇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镇直各行业领域牵头和配合部门要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下发重点整治的具体指导意见,加强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

(二)落实隐患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存在较多隐患的企业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一个月后,镇直牵头、配合部门要组织检查;镇政府安办将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四)营造社会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要给予公开曝光。要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各个行业领域整治推进情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及时向镇政府安监站报送情况。各社区和镇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配合部门要分别将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于7月3日前报送镇安监站;工作总结于9月15日前报镇政府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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