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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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制度
股票发行制度 第一篇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在市场逐渐发育成熟的过程中,股票发行制度也应该逐渐地改变,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股票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制度。

审批制是一国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会经济关系,采用行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制度。公司发行股票的首要条件是取得指标和额度,也就是说,如果取得了给予的指标和额度,就等于取得了的保荐,股票发行仅仅是走个过畅 因此,审批制下公司发行股票的竞争焦点主要是争夺股票发行指标和额度。证券监管部门凭借行权力行驶实质性审批职能,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进行技术指导,这样无法保证发行公司不通过虚假包装甚至伪装、做账达标等方式达到发行股票的目的。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合决定。这种股票发行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都比较高。

核准制则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在核准制下,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查,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力、素质、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

新股的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制度都对应于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资本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体制。具体而言:审批制在2000 年以前,我国新股的发行监管制度主要以审批制为主,实行"额度控制", 即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要经过下列申报和审批程序:征得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属证券管理部门正式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经所属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转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额度后,公司可正式制作申报材料,提出上市申请,经审核、复审,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需要各级政府批准,只要符合《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要求即可申请上市。但是发行人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

企业发行股票的规模,按计划来确定;发行审核由直接由证监会审批通过;在股票发行方式上和股票发行定价上较多行政干预。

一是在选择和推荐企业方面,由主承销商培育、选择和推荐企业,增加了承销商的责任。 二是在企业发行股票的规模上,由企业根据资本运营的需要进行选择,以适应企业按市场规律持续成长的需要。

三是在发行审核上,将逐步转向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规性审核,发挥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独立审核功能。 四是在股票发行定价上,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并充分反映投资者的需求,使发行定价真正反映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和投资风险。

五是在股票发行方式上,提倡和鼓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进行自主选择和创新,建立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优势、由证券发行人和承销商各担风险的机制。在核准制下,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能应当转向制定标准和规则,促进法规和政策体系的完善,并以此维护一个公平、透明、高效、有序的市场。

证券主管机关对证券发行人发行有价证券事先不作实质条件的限制,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只需全面、准确地将投资人判断证券性质、投资价值所必需的重要信息和材料作出充分地公开,经证券主管机关所确认公开的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即可允许其发行。

核准制的优劣分析

核准制十分重视政府部门(或国家授权部门)对证券市场的实质性管理因此能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避免经营业绩差的垃圾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上市并可依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对通过发行证券进行融资实行产业倾斜实现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毫无疑问这对稳定证券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权益是起着积极作用的由于实质审核制度吸收了完全公开制度的合理内核从而使投资者获得了双重的利益保障。一方面投资者依然可以像在完全公开制度下那样依照所获得的信息作出投资判断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在此之前的实质性审核保障提供给投资者的证券具备法律要求的投资价值。但由政府进行实质审核也有其缺点

1.政府不能确保每一件核准都是正确的。由于政府也存在有限理性

因此在核准制下“政府”虽于证券发行核准之审查投入大量之人力、物力但欲做到每一件审查案皆绝对完美无误事实上并无可能。事实上由于这种审核所具有的技术性、专业性还有主 观判断性误核的情况完全可能发生。如果因为不当审核导致公司无法从证券市场筹资便会影响企业经营如果不当审核导致一些不合格公司进行市场融资则会造成对投资者权利和证券市场效率的损害。

2,.政府对证券发行进行核准容易使投资者形成依赖心理。虽然为避免一般投资者的误解一些国家和地区均通过法令或在核准文件中声明审核机关的发行审核并不代表对证券品质的担保。但在核准制下既然得以发行的证券是经过政府审查才予以核准发行的容易造成投资人因信赖政府的审查形成依赖心理从而在投资时没有进行审慎、独立的判断。一旦政府的审查有误投资人将蒙受极大损害。而且由于上述依赖心理投资人之自己投资责任意识无法建立。而且投资人一旦遭受损害往往不问主管机关是否已尽其职责即对主管机关予以责难要求主管机关负责造成主管机关无谓困扰。

股票发行审核制度
股票发行制度 第二篇

股票发行审核制度

美国实行注册制

注册制即所谓的公开管理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以美国联邦证券法为代表。它要求发行证券的公司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以招股说明书为核心。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证券发行注册的目的是向投资者提供据以判断证券实质要件的形式资料, 以便作出投资决定, 证券注册并不能成为投资者免受损失的保护伞。如果公开方式适当, 证券管理机构不得以发行证券价格或其他条件非公平, 或发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尽合理等理由而拒绝注册。

另外,注册制还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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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演化的机理分析

为了在现有框架内最大程度地发挥核准制的作用,系统提高中国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正在引入保荐代表人制度,变“关口式监管”为“管道式监管”

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上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属于审批制,通道制和保荐制则属于核准制。

1、审批制:

从“额度管理”到“指标管理”

审批制的行政干预程度最高,适用于刚起步的资本市场,由于在监管机构审核前已经经过了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选拔”,因此审批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只需作一般性的信息披露,其发行定价也体现了很强的行政干预特征。

在资本市场建立之初,股票发行是一项试点性工作,哪些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需要有一个通盘考虑和整体计划,也需要由政府对企业加以初步遴选。一是可以对企业有个基本把握,二是为了循序渐进培育市场,平衡复杂的社会关系。再者,当时的市场参与各方还很不成熟,缺乏对资本市场规则、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深刻认识,因此,实行额度管理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为了扩大上市公司的规模,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1996年新股发行改为“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指标管理办法。同时,为了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股票,改革后的监管政策明确要求,股票发行要优先考虑国家确定的1000家特别是其中的300家重点企业,以及100家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56家试点企业集团,并鼓励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

2、核准制:

从“指标管理”到“通道制”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审批制的弊端显得愈来愈明显。第一,在审批制下,企业选择行政化,资源按行政原则配置。上市企业往往是利益平衡的产物,担负着为地方或部门内其他企业脱贫解困的任务,这使他们难以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无法实现股东的愿望。第二,企业规模小,二级市场容易被操纵。第三,证券中介机构职能错位、责任不清,无法实现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第四,一些非经济部门也获得额度,存在买卖额度的现象。第五,行政化的审批在制度上存在较大的寻租行为。

由于审批制明显阻碍了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因此,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对发行监管制度作了改革,其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2000年3月6日,《股票发行核准程序》颁布实施,标志着核准制的正式施行。

核准制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票发行条件,对按市场原则推选出的公司的发行资格进行审核,并做出核准与否决定的制度。核准制取消了由行政方法分配指标的做法,改为由主承销商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表决、证监会核准的办法。核准制最初的实现形式是通道制。

核准制取代审批制,反映了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表明一家企业能否上市,已经不再取决于这家公司能否从地方政府手中拿到计划和指标,取而代之的是企业自身的质量。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转变,体现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反映了证券监管思路的变化,表明中国的证券市场监管逐步摆脱计划经济思维方式的束缚。因此,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绝不仅仅是从计划分配制向委员会举手的形式上的突破。”

3、核准制的优化:

“保荐制”代替“通道制”

通道制下股票发行“名额有限”的特点未变,但通道制改变了过去行政机制遴选和推荐发行人的做法,使得主承销商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股票发行风险,并且获得了遴选和推荐股票发行的权力。通道制的缺陷也是明显的。第一,通道制本身并不能真正解决有限的上市资.....

一、概念

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 如果公开方式适当, 证券管理机构不得以发行证券价格或其他条件非公平, 或发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尽合理等理由而拒绝注册。注册制主张事后控制。注册制的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 , 即使该证券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证券主管机关也无权干涉,因为自愿上当被认为是投资者不可剥夺的权利。

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依照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

二、评价

1、注册制更利于市场三大功能发挥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初衷和最后目标,均在于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价格发现、融资、资源配置等三大基础功能,对定价、交易干预过多,不利于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发行节奏由行政手段控制,不利于融资功能的实现;上市门槛过高,审核过严,则不利于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

注册制与核准制相比,发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对社会资源耗费更少,资本市场可以快速实现资源配置功能。

注册制最大的好处在于把发行风险交给了主承销商,把合规要求的实现交给了中介机构,把信披真实性的实现交给了发行人

2、发行注册制也并非来者不拒。

美国证监会接到发行人申请后,会就其提交的材料提出反馈意见,中介机构和发行人则需进行有针对性的答复,一般意见反馈和答复少则三四次,多则七八次,直至证监会不再有其他问题才会准予注册。从时间上看,美国证监会的审核最快2个月,一般3到6个月时间方能完成,交易所审核仅需1到1个半月,时间包含在证监会审查期内。

伦敦UKLA审核发行人材料时,也需经过一读、二读、三读的意见反馈和回复,之后需有一定等级、两个以上审核委员签字后才能获得发行批文。发行审核环节通常也需时3到6个月。“如果三读之后还有问题,将继续进行多轮意见反馈,如果发行人一直无法完成反馈回复,发审环节就会被无限期拖延下去。”

3、核准制不等于非市场化

注册制与核准制并非仅由市场成熟程度决定,而是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是监管理念、市场分布、控制层次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把核准制和非市场化直接画等号并不科学。 无论是注册制还是核准制,是否市场化的标准在于市场买卖双方是否能够实现真实意愿的表达。

三、核准制和注册制的比较

1、发行指标和额度

2、发行上市标准

3、主要推荐人

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

4、对发行做出实质判断的主体

中介机构、证监会

中介机构

5、发行监管性制度

中介机构和证监会分担实质性审核职责【股票发行制度】

证监会形式审核,中介机构实质性审核

6、市场化程度

逐步市场化

完全市场化

7、发行效率:后者更高

8、制度背景:后者实现的国家一般市场化程度高,金融市场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

监管主体严格有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更自律,投资者素质更高。

四、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实践

1988年以来,我国在证券发行审核方面,是地方法规分别规定证券发行......余下全文>>

我国证券市场股票发行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990至2000年,我国股票发行带有一定的行政审批性质,2001年3月17日开始,正式实施核准制,2004年2月起实施保荐制。

【股票发行制度】

●1999年7月证券法颁布,明确要求股票发行制度实施核准制。

●1999年9月证监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证监会设立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

●2001年2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招股说明书》及《股票上市公告书》的公开征求意见稿。3月中旬开始,股票发行核准制正式推行。

●2001年5月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审委委员认为上市公司不符合要求,可以对其发行申请投反对票;发审委委员认为公司信息披露不合规、不充分或申请材料不完整,导致发审委委员无法作出判断,可以对其发行申请投弃权票或提议暂缓表决。

●2002年1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2002年受理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材料的通知》,指出根据《关于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计划指标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应聘请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为一年。

●2003年7月,证监会向国内10余家大型券商发放了《公开发行和上市证券保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业内意见稿。

●2004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就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关事项发出通知,明确规定首批保荐代表人资格。

●2004年2月1日起《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证券法顺利通过,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监管体制,强化市场对证券发行行为

我国的发行制度从证券市场成立之日起至今,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

从1990年开始到2000年,我国股票发行采取的是行政审批制,这期间大量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完成了上市融资。

第二个阶段是核准制,公司上市由券商进行辅导,由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不少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攻关达到了上市的目的。企业上市后,负责推荐的券商不再负责,因此出现了不少企业上市后业绩马上变脸的情况。这个阶段从2001年3月到04年2月。

从04年2月1日起,我国开始推行的保荐人制度,这在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它是为了避免公司虚假上市、包装上市,把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紧紧捆在了一起。公司的上市要由保荐人

2015新股发行制度
股票发行制度 第三篇

第1篇:2015年新股发行制度

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次的新规被视为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迈向注册制过程中的重要一步,未来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包括审核理念、融资方式、发行节奏、发行价格及方式、约束机制等方面都更加市场化,是继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又一资本市场重大基础性制度的完善。

轮IPO暂停时间已超过了一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动向时刻牵动着市场的神经,投资者翘首期盼新的制度能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影响A股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整体来看,本次《意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并有希望解决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的多项历史难题。

首先,遏制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高超募金额长期困扰A股市场,企业乐于到资本市场融资高价圈钱,抑制了A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本次《意见》强化了新股定价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规定“在网上申购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及对应的申购数量等”,从制度上确保定价的“公开性”。整个发行定价过程将受到社会监督,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参与报价的机构也将更为自身的报价行为负责。

同时,《意见》中还规定了“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配售。”这条规定将促使投资者在报价时更多从企业的合理价值出发,挤出发行市场泡沫,有利于未来上市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针对被市场所诟病的企业上市后频繁业绩变脸问题,新规中强调了保荐机构的责任以及惩罚力度。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讲解,从审核制迈向注册制,作为监管机构的证监会角色发生了改变,从单向监管向市场化转变,监管层的职能不再是单纯的事前审核批准,而是更突出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本次《意见》中规定“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将自确认之日起即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在注册制下,加大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责任。

同时,新规要求“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并设有较为严格的惩处力度,此举也是旨在加强对于拟上市企业的社会监督,使得投资者、机构等可预留较多的时间提前调研、反馈,以减少企业、承销商业绩造假的发生,体现了市场的“公正性”。

其三,抑制股东高价减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体现出市场“公平性”。

从以往的运作逻辑来看,粉饰业绩的目的是确保高发行价格,而高发行价格下,则便于股东可以高价减持套现,而随之的业绩变脸,则使得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市场陷入负能量循环。

在本次《意见》中,管理层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这使得发行人、承销商在粉饰业绩、推高发行价格的动力减弱,从制度上来解决中小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上所处的劣势地位,解决原来企业和承销商潜在的暗箱操作可能,使得发行价格向合理价值回归。

第2篇: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讲解

过会即给批文,发行人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意见》规定,发行人过会并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后即核准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选择时间窗口,核准文件有效期放宽至12个月。未来新股发行节奏有望由市场自主调节,从而实现一级和二级市场的供需平衡。

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意见》规定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受理后,即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进一步提前了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时点,以尽可能地给予社会各界足够多地时间发现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防患于未然。

《意见》还增加了对于承销商、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违约成本和惩罚力度。规定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审核过程中,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中国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发行人、中介机构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被稽查立案的,暂停受理相关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查证属实的,自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并依法追究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责任。

IPO在审企业可申请先行发行公司债鼓励探索发行普通股之外的其他股权形式或以股债结合的方式融资,这为优先股的推出预留了政策空间。

证监会审核期限缩短为三个月《意见》规定中国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

。这条是此次意见稿非常重要的提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证监会三个月内审核期限是非常紧张的,这就使得证监会只有时间进行合规性审查,比如材料是否有缺,条件是否符合等。没有时间进行实质性审查,比如判断企业未来盈利趋势等。

进一步推进存量发行《意见》指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应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公开披露。发行人应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可以通过转让老股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新股发行超募的资金,要相应减持老股。

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市场约束破发与减持挂钩,这一规定的初衷可能更多的考虑了投资者的利益,但其实造成新股破发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发行市盈率过高,还有二级市场的走势波动等因素,所以我们认为这条规定略显严苛。另外,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当市场价低于发行价,而公司价值未能在二级市场得以体现时,其减持的意愿本身也是较低的。

另外,《意见》加强了对相关责任主体的约束惩罚力度,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提高公司大股东持股意向的透明度《意见》特别规定,发行人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持股5%以上股东转让股票,应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股东减持原因、该股东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提高公司大股东持股意向的透明度,明确潜在“利空”预期,有利于市场投资者对未来股价进行相应的预判。

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证券交易所将加强对相关当事人履行公开承诺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进一步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改革新股发行定价方式新规下新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自行协商确定,另外,这次改革对新股定价取消了

“25%规则”限制,此次意见稿仅对于拟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应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须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并细化了必要的提示内容。这一变化给之前因行业划分等原因导致个别新股发行市盈率被严重压制的现象不复存在。

扩大询价对象主体这部分内容《意见》相较征求意见稿重新做了修订,规定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不少于10家,但不得多于20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不少于20家,但不得多于40家。网下发行股票筹资总额超过200亿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多于60家。有效报价人数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

《意见》减少了报价的机构投资者的数量,给予中小投资者更多的参与机会,另外,结合10%的剔除报价,由于有效投资者家数比较有限,所以每家可以拿到的股份数量较多,而且报高了价格就会被剔除,这样报价必然会往低报,这可以部分解决发行价过高的问题。

强化定价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制作定价过程及结果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公开披露,审慎确定发行价格。信息披露遵循八字真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改革新股配售方式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有利于建立发行人、主承销商及投资者之间的制衡和长效博弈机制,使得主承销商在发行时需要同时关注前端发行人与后端投资者的利益,从而缓解了过去定价时主承销商较多偏向发行人利益的情况,并有利于最终的合理定价。

调整网下配售比例,强化网下报价约束机制《意见》调整了网下配售的初始比例,增加了网下投资者的配售量。即公司股本4亿元以下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超过4亿元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余下部分向网上投资者发售。既定的网下配售部分认购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网上回拨股票。由于目前A股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比例不断增大,所以网下配售的比例也在相应的增加。

改进网上配售方式——不完全的市值配售机制网上配售方式的规定,《意见》跟征求意见稿相比,做了大的改动,采取不完全的市值配售机制。除了按照持有非限售股票市值进行比例配售外,还会考虑申购资金量,是一种不完全的市值配售,不会引发过度抛售。而且在该机制下,预计能比较有效的抑制炒新行为。

网下配售向公募和社保基金倾斜,比例≥40%《意见》规定网下配售的新股中至少40%应优先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上述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投资者进行配售。监管层认为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背后代表的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而且公募基金和社保作为相对理性的报价群体,监管层提高其配售比例,也可能是出于对抑制发行“三高”现象会有所帮助的考虑。

调整网下网上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征求意见稿规定为15%);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征求意见稿规定为30%)。所以新规下回拨机制的启动不再取决于网上网下的相对中签率,而取决于网上中签率的高低,给予了中小投资者更多的参与机会。

强化新股配售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应制作配售序及结果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公开披露。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参与自主配售的条件、配售原则;自主配售结束后应披露配售结果,包括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及配售数额等,主承销商应说明自主配售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配售结果中列表公示。

发行人、主承销商、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及相关利益方存在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价格稳定的协议或约定的,发行人应在上市公告中予以披露。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三公”原则进一步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已经明确具体地提示上述业绩下滑风险、或存在其他法定免责情形的,不在此列。这条规定比征求意见稿时更为严厉,但估计未来每个承销报告都会提示业绩下滑风险,所以虽然看起来很严厉,但是操作性不强。

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约束“炒新”目前的新股首日停牌机制以首日开盘价和换手率为基准。虽然停牌时间和停牌次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炒新行为,但以开盘价为基准的监管方式很难从根本上抑制首日的爆炒行为。如果

将目前的规则应用到以发行价为停牌基准的话,首日收益率或许会大幅降低。

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发行人和承销商不得向发行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销商及上述人员的关联方配售股票。发行人和承销商不得采取操纵新股价格、暗箱操作或其他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不得采取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但不向其配售股票的行为;不得通过自主配售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证券业协会应制定自律规则,规范路演推介、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披露、承销商自主配售等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信息披露的深化信息披露的八字真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三条红线不能碰——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

第3篇: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1)一级市场风险不体现

“打新族”没有风险,发行人没有风险,承销人没有风险,所有的市场风险全部集中在二级市场上,一、二级市场上的风险不对称。核准制下政府通过控制发行节奏和规模调控市场供求关系,事实上消除了发行失败风险;企业和承销人只有发与不发的决策权,没有发行价格的控制权,市场不好时即使愿意承受高资金成本发行股票融资也不可能。从市场经济的角度,一、二级市场上价差的存在是一种合理现象。发行者、保荐机构为了保证发行成功,通常会将发行价格定得略低于二级市场的预测价格。但这种价差是否出现取决于对未来二级市场价格预测的准确性,因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市场上资金分布的不均匀,导致新股筹码过分集中,二级市场上新股交易价格完全被操控,导致“打新”几乎没有风险。

2)资金优先,机会不等

现行发行制度在分派网上、网下申购比例后,有资格投资者分别在网上、网下两个平台上开展股票申购。由于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之间资本实力的巨大差距,导致了事实上不同投资者之间的机会不均。看似公开的抽签方式由于资本规模差异导致了事实上的不公,资本实力雄厚者获得了更多的申购中签机会。散户中签机会十分渺茫。缺少对申购上限的限制规定,现行发行制度对新股的分配是给予资本平等权,而不是给予投资者个体平等权。

第4篇:改革新股发行制度

目前新股发行机制出了一些问题,关键是要尽快改变,而不是停止发新股,否则股票市场存在就没有意义了,但如何改革?管理层的步伐和内容一直缓慢而缺乏创新,故造成了目前市场各项问题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站在这个角度分析,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制度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很多,管理层也不应采取拖的战术,让新股发行制度成为少数人暴富的温床!

目前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

一:新股高价发行,这其中制约机制不够,投行希望高价发行,以获得高额提成,上市公司大股东希望高价发行,以获得更高的融资,但制约这种高价发行只有一些询价机构的报价,如果这其中有帮忙资金,不排除高价股的诞生,如果再有资金恶炒,场内的中小投资者很容易出现严重亏损,这方面海普瑞等已经给所有人上了一课。

建议大幅增加询价机构数量,原则上谁报高价,就把认购的股份给予其认购的上限。决不能出现报完高价不认购的混乱局面出现。同时改变投行按价格百分比提成的盈利模式,而是按照发行规模固定范围提取。

二:所有解禁股在新股全部发行后立即流通,设计个三年流通毫无意义,由于这个机制的存在,部分大股东勾结一些炒作资金,利用三年的禁售期将股价炒到高位,然后高位出货,对于证券市场构成长远危害,既然三年后可以卖,为什么不能立即,卖,本来这项规定是为了减少对股价的冲击,实际上是适得其反,加剧了股票短期供不应求的局面,反而变成了制造高价新股的温床!

三:既然发行价市场化了,核准制也要变为市场化,够资格的就上,不存在发审委这个机构,区区几十个人,凭什么决定企业是否上市?这其中难免会滋生腐败,暗箱操作,不是一些造假公司已经堂而皇之登陆创业板,中小板了吗?所有企业都可以递交上市申请,然后根据给股东的真金白银的回报高低排队,回报高的先上市,回报低的继续排队,已经上市的,回报低的,业绩亏损的,迅速退市,这样优胜劣汰,才会使绩优股,高分红股票大行其道,投资者才敢于中长期持有,如此A股市场咋能不出现长期牛市呢?

四:在发行股权安排上,流通股股东用的是真金白银,大股东用的是固定资产,在发行比例上,应该大股东的股份采取折价计算,而现在的情况是大股东用几千万的资产换来50-80%的股份,流通股股东用几亿元换来10-30%的股份,只要能上市,大股东立即身价倍增,这种不公平的机制是中小股东亏损的重要原因,也是企业打破头要上市的核心要素,既可以跻身亿万富豪俱乐部,又可以借到一笔永远不用支付的无息贷款,还可以高价卖出解禁,低价买回渔利,好事全让大股东占了,管理层发审委成了财神爷,对应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就成了龟孙子,投资者变成了制度的牺牲品,那个傻子没完没了的把钱会送给这个吃人的市场?

新股要发,既要优中选优,还要考虑市场承受力,涸泽而渔不是好办法,融资世界第一,涨幅倒数世界第三,本身说明市场新股泛滥,这方面管理层应该尊重客观规律,让管理层自己放弃部分自己手中的审批新股发行的权利,问题的难度很大,所以指望问题能快速解决,笔者不抱太大希望!

2015项目商业计划书
股票发行制度 第四篇

第1篇:XX工业项目商业计划书

第一章摘要

本摘要突出说明了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与商业价值之重要内容,以突出公司独特的资源优势与竞争能力,帮助投资者认识公司的投资价值。

一、公司组建背景

公司核心资产包括高温合金材料研究所和粉末冶金研究室:

1、高温合金材料研究所

共获得科技成果350余项,其中:国家发明奖10项,国家科技进步奖6项,全国科技大会奖5项,国家授权专利30多项。

已经开发出高温合金母合金、精铸件、ODS合金及制品、高温合金变形产品等四大类四十余种产品。

近几年,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达30%以上。

2、粉末冶金研究室

60年代研制出核武器用关键材料——纳米分离膜材料,该技术及材料相继获得国家发明一、二、三等奖。

先后开发出纳米隐身材料及金属磁性液体,获得国家发明三等奖和4项部级科技进步奖及5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在抗紫外线、抗可见光功能织物及添加剂方面,有2项发明专利,且已经过小试、中试,技术成熟。

在电磁防护、伪装功能织物及添加剂方面,有2项国家发明奖和3项发明专利,技术先进、工艺成熟。

二、公司主要产品——核心业务

1、高温合金类产品

(1)高温合金母合金

军用高温母合金

军用高温母合金是高温所传统优势产品,产品主要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配件的制造,国内市场占有率为25%。

民用高温合金母合金

增压器涡轮母合金:主要用于制造涡轮转子;钴基磁性母合金:主要用于制作钱币防伪丝、商品标签等;其他民用高温合金母合金。

(2)高温合金精铸件

人工关节毛坯、发动机用高温精铸件、其他精铸产品。

(3)ODS合金靶材及制品

包括系列高性能溅射靶材和飞机发动机用耐高温部件,国内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

(4)高温合金变形产品

高温合金变形板材及制品

钨、钼还原舟,GH214、GH747、GH30、GH39等高温合金管坯。该类产品品种多,批量小,附加值较高。

玻璃钢行业高温合金部件

生产玻璃纤维用离心头,国内市场占有率达30%。

高温合金司太立耐磨片

主要用于国产15、20、30万千瓦火力发电机组的汽轮机转子叶片的保护上,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达10%以上。

2、纳米材料类产品

齿轮油用纳米润滑添加剂、汽车机油用纳米润滑添加剂、抗紫外线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电磁防护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伪装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红外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

三、最值得投资之要点

1、公司面对的是一个前景广阔的市场

历史已经证明,材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先导,而新材料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里程碑。材料技术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并列,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是当代以及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总揽人类社会全局的高技术。

高温合金为单一奥氏体基体组织,在各种温度下具有良好的组织稳定性和使用的可靠性,并在高温氧化性气体或燃气条件下能够长期工作。高温合金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随着中国工业的持续发展,其市场将稳定的增长。发展高温合金技术体现了国家利益,是一项国家战略。

21世纪前20年,是发展纳米技术的关键时期,纳米材料制备和应用研究中所产生的纳米技术将成为第5次推动社会经济各领域快速发展的主导技术,它在未来的应用将远远超过计算机,并成为未来信息时代的核心。

2、XX总院巨大的品牌价值为公司开拓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XX总院在中国材料研究领域的特殊地位、超群实力和巨大的品牌价值,使公司在新材料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上具有光明的前途和非凡的潜力。

建院50年来,XX总院共取得3000余项科研成果,包括国家发明奖75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8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2项,国家科学大会奖90项,部级科技进步奖870项,授权专利544项,有效专利294项。

XX总院在新材料市场的认同度很高,公司在市场开拓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XX总院的品牌,迅速拓展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3、强大的竞争优势将使公司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公司具有专有技术优势、人力资源优势、行业先入优势以及后续研发优势,拥有雄厚的技术基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在引入战略资金后,通过购置大量设备和生产线,实现高温合金及纳米技术的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可以迅速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成为国内一流的高温合金及纳米材料生产商。

有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与竞争对手的较量中立于不败之地。

4、切实可行的投资退出安排

公司将进行积极的资本运作,计划2015年初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聘请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进行上市辅导,2015年初完成辅导,然后开始申请国内A股上市。

作为公司的财务顾问,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积极协助公司的资本运作,为公司的上市和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专业化支持。

5、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是国际、国内知名专家,公司核心管理层拥有运作高技术企业的丰富经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在公司的产业化发展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

6、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良好关系

公司核心管理层与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有着良好的关系,得到zhèng fǔ 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保持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同时,公司享受国家和北京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

四、融资计划与资本运作

融资目的:①引入战略投资资金,迅速扩大产业化规模;②根据《公司法》规定,满足股份制改造的要求;③引入新股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自2002年11月8日挂牌成立起,公司计划在运营3个月后,进行股权转让:暂定将新冶集团持有的股份转让给31所,同时XX总院向社会投资者转让1500万股。

在融资完成之后,公司将立即进行股份制改造,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预计股权融资和整体改制工作在2015年初能够完成,然后进入上市辅导期,2015年年初完成辅导,可以立即进行上市申请。

六、财务分析与预测

1、销售与利润估算

在不考虑公司发行上市融资所实施的新项目所带来的新增收入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五年的销售收入的预测如下表:

2、公司股权转让定价中所考虑的让利因素

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XX总院将向投资者转让1500万股份。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资产评估中,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业绩支撑,XX总院大量专利等无形资产评估未进入评估范围,总体资产评估增值幅度很小,增值率仅8、79%;并且,在固定资产中,评估为零价值的进入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达1000万,该部分资产尚在正常使用。另外,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的基础上,将对转让作价进行一定的风险折扣。

综合考虑以上XX总院让利因素,公司将确定极具吸引力的转让价格。

第二章公司介绍

一、公司宗旨

公司宗旨:实现高温合金及纳米材料的产业化,成为国内最专业、一流的高温合金及纳米材料供应商。

公司经营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优化经营管理,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提供各类高温合金、纳米材料及技术服务,确保全体股东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公司股权结构

在完成股权转让之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钢铁研究总院投资比例65%

新冶集团投资比例10%

其他法人投资比例25%

合计投资比例100%

三、发起人介绍

1、钢铁研究总院

钢铁研究总院创建于1952年,原为冶金工业部直属、以应用和开发研究为主的大型综合性钢铁冶金研发机构;1999年7月1日转制为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领导的国有大型科技型企业。

50多年来承担了冶金行业发展中50%以上关键、共性和重大前沿技术的开发任务;

在国民经济及国防军工建设中,钢铁研究总院承担了85%以上关键冶金新材料的研制任务,为“两弹一星”和“神舟号”飞船的研制成功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家冶金精细品种工业性试验基地、连铸技术国家工程中心、国家非晶微晶合金工程技术中心、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中国冶金质量体系认证中心、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均设在钢铁研究总院。

建院以来,共取得3000余项科研成果,包括国家发明奖75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8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2项,国家科学大会奖90项,冶金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660项,其它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210项。

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86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84人。

2、新冶集团

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新冶高科技集团公司,于1993年初经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批准成立,后经改制、重组成为由钢铁研究总院控股、规范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并成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的第61家企业集团。

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人民币,母子结构的集团成员注册资本合计为11,797、81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包括: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建筑材料、能源及节能、安全及环保、精细化工、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及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制造、销售以及上述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工程设计、设备成套。

四、XX总院整合进入公司的资产

1、高温合金材料研究所

高温合金材料研究所组建于1958年,重点研究开发的领域有:铁、钴、镍基变形及铸造合金、机械合金化弥散强化合金、粉末高温合金、金属间化合物、耐蚀耐磨材料及相关的特种工艺技术等。

四十多年来,该所研究和开发了数十种航空、航天专用铸造高温合金,并建有两条高温合金母合金和精铸件试验生产线,为我国高温合金从无到有并建立起自己的合金体系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近年来,为我国航空发动机、舰船发动机和主战坦克发动机配套研制了大量的高温合金母合金新品种和精铸件,指导生产了大量的高温合金变形部件。该所在国内外高温合金领域占有重要地位,成为国内高温合金领域的排头兵。

2、粉末冶金研究室

粉末冶金研究室成立于1958年,研究与开发领域有:粉末制备、纳米材料、隐身材料、自润滑材料、粉末高速钢、粉末高温合金、注射成形、典型机械零件、功能织物制品、表面改性材料等。

在纳米润滑添加剂方面,经权威部门检测及相关单位试用结果表明其性能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在抗紫外线、抗可见光功能织物及添加剂方面有2项独特的发明专利,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技术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且经过小试、中试,技术成熟性程度很高。在电磁防护、伪装功能织物及添加剂方面有超细粉制取和电磁领域的2项国家发明奖和3项发明专利。

3、永丰基地在建工程

2002年6月28日,XX总院永丰基地正式动工建设,永丰基地将是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主要场所。公司用地位于该产业基地西北角的Ⅰ-6地块,面积5、32公顷合79、8亩,地块形状为不规则长方形,东西向约为260米,南北向约为208米。该地块南侧40亩地用于建设高温合金母合金及精铸件项目、纳米润滑及功能织物添加剂项目。

北清路横穿基地与八达岭高速公路相接;与北清路呈交叉的永丰路,南北通过基地中心与圆明园东路相接,与基地内铺设的8横9纵共17条主要道路构成便捷的交通路网,公路交通十分便利。

4、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无形资产)

高温合金项目、纳米材料项目所生产的产成品,皆属于钢铁研究总院技术人员直接研制,拥有成果鉴定和专利保护;对材料的性能、工艺以及质量控制十分熟悉,掌握其技术诀窍,在研制和生产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

历年来,在高温合金产品方面,获得国家发明奖10项,国家科技进步奖9项,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奖77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43项;在纳米材料产品方面,获得国家发明奖5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共31项,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8项。

五、核心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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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市场分析——高温合金材料【股票发行制度】

一、行业分析

人类历史已经证明,材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先导,而新材料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里程碑。材料技术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并列,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是当代以及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总揽人类社会全局的高技术。

1、高温合金材料的应用

高温合金也称热强合金,是单一奥氏体基体组织,在各种温度下具有良好的组织稳定性和使用的可靠性,并在高温氧化性气体或燃气条件下能够长期工作。高温合金的主要特点是具有足够的高温强度,良好的疲劳性能、断裂韧性、塑性等综合性能。基于上述性能特点,在英、美等国称之为超合金(Superalloy)。

随着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在高温下进行的工艺过程和反应不断增多,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逐渐提高,从而使高温合金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在航空、航天、核能等尖端技术领域,电力、煤炭、石化等能源工业,冶金材料、建筑陶瓷等基础工业以及国防军工工业中都离不开高温合金的应用。

2、军用高温合金

高温合金的发展与航空发动机的进步关系密切。高温合金一开始就主要应用于航空发动机。在现代先进的航空发动机中,高温合金材料用量占发动机总重量的40%~60%,可以说高温合金与航空发动机是一对孪生兄弟

,没有高温合金也就没有今天的先进发动机。

高温合金行业涉及军用和重点工业用的核心材料行业,因此要求应用开发和生产供应企业具有一定的技术背景,有完善的以科研系统为基础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需要具备和应用部门长期合作研究开发所积累的资料、数据和信息。因此国家将对有限的企业择优支持,不会出现社会上常见的一拥而上的无序竞争。而且一旦建立供需关系,将保持长期的、稳定的合作关系。

3、民用高温合金

民用工业对高温合金材料的要求并不比航空工业低,某些方面甚至更为苛刻。民用高温合金还要求成本低廉,价格便宜才能推广使用。早在20世纪50年代,国外已开始将高温合金应用于更广泛的工业领域。1950年美国民用高温合金只占航空用高温合金的10%,而1985年即达到50%左右。

20世纪70年代以来,高温合金在原子能、能源动力、交通运输、石油化工、冶金化工和玻璃建材等诸多民用工业领域得以推广应用,这类高温合金中一部分主要依然利用其高温高强度特性,而另一类则主要是利用高温合金的高温耐腐蚀和高温耐磨性能。目前美国高温合金总产量约为每年2、3~3、6万吨,大约30%~50%用于耐腐蚀材料。

随着我国工业化建设的发展,民用工业对高温合金材料的需求日益增多、愈益迫切。

二、市场机会分析

我国在“九五”期间高温合金材料年均消耗量在7500吨左右,据预测,到2015年可达35000吨,产值约20亿元。而我国目前的生产能力与需求相比较,缺口甚大;并且国内现有生产设备基本上都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配置,较为落后。

目前,国际市场上每年消费高温合金材料近28万吨,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具体有:

1、工业燃汽轮机市场

从国际发展的趋势来看,为了提高热效率和增加机动性,需要发展大功率的(大于100MW)工业燃气轮机组,这对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涡轮叶片为例,因采用劣质燃料,加上地面工况条件差,特别是在高温下(>1300℃)、连续工作时间很长(以万小时计),更需要耐热腐蚀、抗冲刷的高温合金和耐热涂层。我国2000年燃气轮机总发电量为7000MW,2015年和2015年预期将分别达到25000和39000MW。在“西气东输”工程中约需总量为3000MW的燃气轮机。目前,每年花费在进口涡轮叶片备件上就达上亿美元。

根据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燃气轮机发电专业委员会在《国内外燃气轮机发电现状和21世纪展望》论文中的分析:“就世界范围来讲,燃气轮机发电已是电力结构中的重要部分,而新增发电容量中更占主要成分。发达国家每年新增的联合循环总装机容量约占火电新增容量的40%~50%。到2015年我国电力结构中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的比例将达20%左右。”国内燃气轮机发展前景为高温合金的使用提供了巨大的空间,而且每年的备件供应将是非常稳定的需求。

2、汽车工业市场

目前国外市场100%的重型柴油机配备增压器,中小型柴油机也在不断增大配制比例。国内外涡轮增压器年产量达720万台,所需涡轮转子720万套以上,涡轮转子对母合金年需求量超过3000吨。

2001年我国汽车产量已达246、7万辆。汽车行业的调查公司CSMWorldwide分析2015年中国汽车产量将达380万辆。根据国家经贸委出台的汽车工业“十五”规划,到2015年汽车年产量将达320万辆。由此推算,2015年中国汽车工业仅涡轮转子对母合金的需求就在1600吨以上。此外内燃机的阀座、镶块、进气阀、密封弹簧、火花塞、螺栓等都可以采用铁基或镍基高温合金。

3、玻璃工业市场

在玻璃工业中应用的高温合金零件多达十几种,如:生产玻璃棉的离心头和火焰喷吹坩埚,平板玻璃生产用的转向辊拉管机大轴、端头和通气管、玻璃炉窑的料道、闸板、马弗套、料碗和电极棒等。

4、冶金工业市场

高温合金在冶金工业的主要应用有:轧钢厂加热炉的垫块、线材连轧导板和高温炉热电偶保护套管等。

5、原子能工业市场

【股票发行制度】

原子能工业使用的高温合金包括:燃料元件包壳材料、结构材料和燃料棒定位格架,高温气体炉热交换器等,均是其他材料难以代替的。本世纪初,我国要建成核电500万千瓦,在建500万千瓦,并将陆续建成10座60万千瓦的核电站。每座60万千瓦的核电站需用蒸发器“U”型传热管100吨。此外,还有大量的堆内构件用不锈钢精密管和控制棒、核燃料包套管等。这样仅一座60万千瓦的核电站堆芯约需要各类核级用管600多吨。目前核电站蒸发器“U”型管仍完全依靠进口。

6、医疗器械市场

人工关节成型术适用于严重疼痛或骨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其它退化性病变或损伤等关节疾病患者。人工关节和人工骨是采用金属、高分子、陶瓷和碳或其复合材料制成,直接与骨固定,具有高负荷、高弹性、耐磨损、生物相容性好等特点。由北京市计委和北京市科委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1-2002年度)》指出:我国需要人工髋关节置换者年达到100余万。一件人工关节毛坯价格约600元,而成品价格每件约1、8万至2万元,市场容量在150~200亿元以上。

7、军事工业市场

军用高温合金是一个国家所不可或缺的材料。作为一个面临当前国际形势的世界大国,中国在航空航天发动机、车用舰用燃气轮机等领域将有巨大的发展,其高温合金的使用量将有更大的增长。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一个庞大的国内外高温合金市场。随着中国工业的持续发展,高温合金的市场将稳定的增长。

三、目标市场细分

★航空、航天(火箭)发动机用高温合金及制品

★火力发电设备用高温合金及制品:包括燃气轮机用高温合金及制品,燃烧室用高温合金及制品、导向叶片用高温合金及制品、动叶片用高温合金及制品、涡轮盘用高温合金及制品、紧固螺栓用高温合金及制品。

★烟气轮机用高温合金及制品:涡轮盘件用高温合金及制品、动叶片用高温合金及制品、静叶片用高温合金及制品。

★汽车、拖拉机工业用高温合金及制品:包括内燃机排气阀用高温合金及制品、热发生器用高温合金及制品、增压涡轮用高温合金及制品、喷嘴用高温合金及制品、其他部件用高温合金及制品。

★原子能工业用高温合金及制品

★冶金工业用高温合金及制品

★硅酸盐工业(水泥)、搪瓷工业用用高温合金及制品

★医疗用高温合金及制品

★各种金属和合金涂镀靶材

第四章市场分析——纳米材料

一、行业分析

1、新兴的高科技产业

20世纪70年代以来,微米技术为信息产业奠定了技术基础,深刻地改变着世界。目前,纳米技术已经成为全世界非常关注的技术,纳电子代替微电子,纳加工代替微加工,纳米材料代替微米材料,纳米生物技术代替微米尺度的生物技术,已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纳米材料从根本上改变了材料的结构,为克服材料科学研究领域中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开辟了新途径,纳米技术被公认为21世纪最具有前途的科研领域。纳米技术产业的发展,将重新排列各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成为当今世界大国争夺的战略制高点。

21世纪前20年,是发展纳米技术的关键时期,纳米材料制备和应用研究中所产生的纳米技术将成为第5次推动社会经济各领域快速发展的主导技术,它在未来的应用将远远超过计算机,并成为未来信息时代的核心。

2、国际纳米技术发展

2000年3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向国会发布了关于美国纳米技术促进计划(NNI),标题是《纳米技术:要引发下一场工业革命》,随即制定了《国家纳米技术战略》,将“纳米技术计划”列入继“人类基因组计划”之后的又一重大科技计划,目的是在未来10年乃至20年间在国际竞争中独占“老大”的地位。当前,发达国家对纳米科技研究都十分重视,投入力度逐年加大。

3、我国纳米技术进展

朱镕基总理在“十五计划纲要报告”中提出了要发展纳米科技,我国十分重视在这方面的投入。国家纳米科技协调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起草了《中国纳米科技发展纲要》。《纲要》提出:“除了支持现有项目外,还要开展若干个纳米专项研究,建立两个技术平台、若干个核心实验室,要在全国布局若干个纳米技术工程示范中心,建立若干个示范产业,而且要辐射若干个相关产业。”

中国的“十五计划”(2001~2015年),明确提出将发展纳米科技作为“十五”期间科技进步的一项重要任务。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一半的省、市将纳米材料列入当地“十五”期间的发展规划。

二、市场机会分析

纳米技术作为一门新兴的综合性边缘学科,将为21世纪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分子生物学、生态科学和材料科学的发展提供一个全新的技术界面。

1、市场预测

纳米技术的发展将引发一场产业革命,其深远意义堪与18世纪的工业革命相媲美。欧盟委员会新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到2015年,纳米技术产业将成为仅次于芯片制造的世界第二大制造业。到2015年,世界纳米技术市场规模将达到500亿美元。

以研究分子机械而著称的美国风险企业宰贝克斯公司的一项预测认为,纳米技术发展和商品市场将经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发展重点,是要准确地控制原子数量在100个以下的纳米结构物质。这需要使用计算机设计/制造技术和现有工厂的设备和超精密电子装置。这个阶段的市场规模约为5亿美元。

●第二个阶段是生产纳米结构物质。在这个阶段,纳米结构物质和纳米复合材料的制造将达到实用化水平。该阶段的市场规模在50~200亿美元之间。

●第三个阶段里大量制造复杂的纳米结构物质将成为可能。这要求有高级的计算机设计/制造系统、目标设计技术、计算机模拟技术和组装技术等。该阶段的市场规模可达100~1000亿美元。

●第四个阶段,纳米计算机将在这个阶段中得以实现。这个阶段的市场规模将达到2000~10000亿美元。

●第五个阶段,科学家们将研制出能够制造动力源与程序自律化的元件和装置,市场规模将高达6万亿美元。

宰贝克斯公司认为,虽然纳米技术每个阶段到来的时间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难以准确预测,但在2015年之前,纳米技术有可能发展到第三个阶段,超越“量子效应障碍”的技术将达到实用化水平。

由于采用纳米技术以生产纳米材料在改造传统产业方面的投入少、市场前景广阔,纳米科技的应用得到以传统产业为主的中国企业的热情响应。当前,应特别重视纳米材料在环境、能源、医药和国防等领域的应用,培育纳米材料产业,逐步形成产业链,使这些产业的起点定位在21世纪技术制高点上。

2、正在快速成长的中国纳米产业市场

(1)车用润滑油市场

1998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1450万辆,预计到2000年将达1800万辆。此外,我国还有1500多万辆农用汽车和4000万辆摩托车。如此巨大的车辆保有量,为我国润滑油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我国是仅次于美国、俄罗斯的世界第三大润滑油生产国,也是第三大成品润滑油消费国,现有21个基础油生产厂,3000多个大小调合油厂,年生产能力约为400万吨。在全部润滑油产品中,车用油约占一半。我国对车用润滑油的需求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远大于世界年均增长1%的速度。

我国现有两个现代化润滑油添加剂生产基地,30多个生产厂,可生产12大类110多个品种润滑油添加剂产品,年生产能力超过12万吨。但是产品多以单剂为主,技术含量低;复合添加剂近年刚刚起步,由于化工原料纯度和批次稳定性差,因此产品质量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一定差距。同时,我国内燃机用机油升级换代慢,高、中、低档内燃机用机油将长期并存。

在我国市场上,减摩抗磨、养护修复类汽车添加剂倍受消费者青睐,纳米润滑添加剂具有超强的抗磨损、减摩擦性能,替换普通润滑油中的摩擦改进剂或极压抗磨剂后,使润滑油的各种性能大幅度提高,不仅使润滑油升级换代,而且具有极大的经济效益。

将纳米润滑添加剂加入汽车机油中,可以用作汽车引擎养护剂。据北京市商情咨询公司对全国33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调查,1997年全国汽车添加剂销售额近8亿元,绝大多数产品是国外品牌如美国的JB、保标、特耐磨、奇魔等。这些牌号的汽车养护剂在我国的销售额一直在稳步增长,目前每年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近2500吨。随着同类产品品质的提高以及成本与售价的降低,市场需求还在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2)工业润滑油市场

在电力工业的大、中型发电机维修时,发电机转子因惯性而无法及时停车,因此必须对其提供额外电源以保证其润滑,这将造成投资及运行费用的大量增加。而纳米润滑添加剂由于具有超强抗磨损、减摩擦及散热功能,可以解决这一难题,不仅大幅度降低机械部件的摩擦与磨损,延长其使用寿命,而且能保障安全生产。纳米润滑添加剂的超强修复功能,可以显著改善机械设备的动力性能,不仅节省资金,而且节省能源、有利于环境保护。

工业上为了提高齿轮油的承载能力,其齿轮油的粘度都比较大。然而,由于齿轮传动时散发热量较多,高粘度齿轮油的散热差,而极易使齿轮箱的温度偏高;此外,齿轮油粘度大,还会使单位时间内润滑油的泵送量减少,导致远距离需润滑设备的供油不足,极易引起机械故障。纳米润滑添加剂由于具有超强的承载、润滑、抗磨、修复及散热能力,而且能与低粘度油相匹配,因此把纳米润滑添加剂应用到齿轮油中,可以大大改善设备的润滑性能,大幅度降低设备的机械故障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2000年全国齿轮油的生产量已超过10万吨,相应每年需纳米润滑添加剂5000吨以上。

(3)纺织制品市场

我国是世界纺织工业大国,2000年生产化纤用浆粕29万吨,化学纤维690万吨,粘胶纤维56万吨,合成纤维630万吨,锦纶纤维36万吨,涤纶纤维510万吨,腈纶纤维47万吨,维纶纤维2万吨,丙纶纤维28万吨。

通过把具有特殊功能的纳米材料与纺织原料进行复合,可以制备成各种功能织物,广泛应用于纺织工业。以腈纶纤维为例,2000年全国生产腈纶纤维47万吨,实际需求为75万吨,预计到2015年,我国腈纶实际需求量将达90~100万吨,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展,假如仅有5%的腈纶添4%的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而成为纳米功能织物,仅此一项每年就需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1800吨,如考虑棉纤维、锦纶纤维、涤纶纤维等,每年至少需要近万吨的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因此即使本公司的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在市场上仅占5%,每年就有400~500吨,产值近亿元,如考虑到出口进入国际市场,这个数字会更大。

据国际纺织联盟(ITMF)统计:1999年全世界纺织纤维总产量为4670万吨,其中合成纤维为2390万吨,并仍以较快速增长。1998年中国合成纤维总产量460万吨,1999年合成纤维产量比1998年增加17%。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及保健意识的提高,人们对服装及织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除满足保暖等基本要求外,那些有预防和保健功能的服装及织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此外,由于紫外辐射、电磁辐射等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有效解决,因此那些具有抗紫外线、抗电磁波及红外保健等织物的市场需求会十分巨大,而且市场周期较长。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越来越追求

高档、舒适、具有保健功能的服装。由于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具有用量少、性能好、与纤维结合强度高、织物质地均匀、色彩艳丽等优点,作为一种新型功能织物改性剂,必将成为新型功能织物的关键技术产品,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

(4)军工市场

有些纳米功能织物如“电磁波吸收织物”还可有效吸收电磁波,它与红外、可见光织物组合一起,可制成各种伪装隐身网,其他纳米金属粉末也是国防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材料。

三、目标市场细分

纳米技术应用的关键在于产业化,公司对纳米润滑及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的开发与生产,不仅开拓了纳米材料的应用领域,而且对我国传统产业的改进、高新产业技术的发展及国防实力的提高都有极大的影响。

随着市场营销的拓展,“驰畅”品牌的纳米材料产品将使公司获取长期的、稳定的、增长的效益及更大的客户群体。

公司定位的目标市场细分如下:

◆纳米润滑添加剂

◆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

◆电子信息工业用纳米镍粉

◆粉体功能材料:多频谱隐身材料、特殊环境下的自润滑材料

◆其他行业需用纳米粉末

第五章竞争性分析

一、高温合金产品

1、主要竞争者

由于高温合金产品使用于军用和民用两个方面,相关数据的取得比较困难。以下数据可能有所遗漏,但从中可以看出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

(1)国内竞争对手

①主要生产企业

国内生产高温合金的企业在产量和品种上较具竞争力的还有:上海五钢特种冶炼公司、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钢厂、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沈阳金昌普新材料股份公司(中科院金属所高温室)、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都钢铁公司冶金研究所等企业,生产牌号(品种)为GH、K等。

高温母合金厂商

国内生产高温母合金(军品)有五个厂商,市场情况如下:

高温变形材料厂商

国内高温合金厂商在产品品种上有所差异,都有自己的发展重点。例如:上钢五厂和抚顺特钢不生产铸造高温合金,而着力发展变形高温合金。国内生产高温合金变形材料的厂家仅有三大厂商:上钢五厂、抚顺特钢、长城特钢三厂,根据《中国特殊钢年鉴》资料其年总产量如下:

②潜在竞争对手

由于高温合金的巨大市场和高科技效益,国内许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钢铁企业纷纷加入竞争队伍,正在成为潜在竞争力量的主要有:上海司太立公司(合资)、西宁特钢公司、陕西精密金属公司、天津市冶金材料研究所、高性能均质合金国家工程中心、广东省钢铁研究所、太原理工大学焊接器材技术公司、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生产牌号(品种)为GH、K及一些国外牌号如:Incoloy等。

(2)国际竞争对手

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企业是世界高温合金市场的主要竞争企业,列表如下:

2、优劣势对比

公司与国内、国际竞争对手的优劣势对比和竞争策略分析,列表如下:

3、针对性竞争策略

由于国内新高温合金材料公司和传统特钢公司是公司目前的主要竞争对手,因此有必要对它们的情况进行进一步分类和研究,制定针对性的竞争策略:

二、纳米材料产品

国内主要进行纳米润滑添加剂研究的单位除钢铁研究总院外,还有: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中科院兰化所、后勤工程学院、漳州市九龙天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

1、主要竞争者

(1)汽车润滑油添加剂

目前,国内汽车润滑油添加剂市场常见的品牌大约有二十来种,主要品种有减摩抗磨、养护修复类汽车添加剂,大多是进口产品(以美国品牌居多),而销路较好、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内品牌不过3~4家。

国内汽车润滑油添加剂品牌主要有:力驰多、999车仆等。

国外汽车润滑油添加剂品牌主要有:特路普、威力狮、保标、奇魔、豪特、实力50、特耐磨、胜牌、盾牌、保龙、威士、金鹰、保车夫、JB、BG、威力狮等。

国内主要汽车润滑油添加剂生产厂家

环球公司

深圳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济南统一润滑油有限公司添加剂厂

中国石化锦州石油化工公司添加剂厂

抚顺市凯润合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廊坊雪吉高级润滑油公司

广州市纳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金日润滑材料有限公司

锦州精联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鞍山根哲化学有限公司

路博润-兰炼添加剂有限公司

大庆开发区中益石化添加剂有限公司

北京天格经济发展公司

上海添加剂厂

埃索(天津)有限公司(埃克森公司附属公司)

大庆开发区中益石化添加剂有限公司

深圳华润特种油剂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东升助剂厂

盘锦市双保石油化工厂

北京加力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北京天宇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乙基公司

上海乌海实业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顺德德力士特种油品厂

锦州精联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鞍山市根哲化学有限公司

国外生产厂家

特耐磨公司

美国QMI公司

美国JB公司

美国特路普国际公司

鹏斯快克公司

(2)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

在国内外,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大都处于研究开发阶段,还没有形成一个具有真正的知识产权的商品。至于抗电磁波功能纳米织物添加剂,国内外未见到此类产品及有关文献的报导,因此在市场开拓初期不会面临激烈竞争的局面。

调研资料表明,在我国数百家标榜“纳米题材”的商家中,真正实现纳米材料产业化和商品化的只有10余家厂商。在纳米材料生产领域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公司是:

东北超微粉制造公司

浙江舟山市普陀升兴纳米材料开发公司

山东正元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河海疏浚工程集团公司

山西丰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五羚常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舟山明日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科联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长春铁鑫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迪瑞检验制品公司

尊业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2、润滑油添加剂领域竞争分析

在该领域,公司与国内、国际竞争对手的优劣势对比和竞争策略分析,列表如下:

三、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要成为最专业化的高温合金及纳米材料生产商,首先要在中国市场建立主导地位,然后利用这一优势进入其他国家和地区。

竞争优势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管理团队优势

中国高温合金技术、纳米材料技术及经营管理精英汇聚,使公司拥有经验丰富、优势互补的一流管理团队。

专业人员优势

公司所有员工均来自中国的传统高温合金、纳米材料研究机构,对中国特有的高温合金技术、纳米材料技术及销售市场有十分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行业先入优势

XX院是中国最大的,历史最悠久的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之一,能够提供各种牌号的高温合金产品和各种纳米材料产品,40多年来为国防建设提供了大量高新技术材料制品;公司率先进入竞争相对缓和但极具市场发展潜能的中国市场,并成功开展了专业的国际化标准的技术和产品服务。

产品研发优势

XX院研究开发了数十种航天、航空专用高温合金,共获得科技成果350余项;研究开发了粉末制备技术、纳米材料、多孔材料、隐身材料、自润滑材料。硬质合金、超硬材料、粉末高速钢、粉末高温合金、注射成型、典型机械零件、功能织物、表面材料等多个领域的新技术;承担了大量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在同行业中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信息网络优势

公司拥有专业图书馆,收藏有各种冶金、材料分析等方面的国内外专著20余万册,中英文期刊400余种。公司图书馆的科技查新工作站是中国冶金系统科技查新咨询中心、国家一级查新单位。信息网络可以帮助客户分析市场目标受众,做出有针对性、合理的生产销售计划和发展战略。

技术服务优势

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专业的客户服务,及时准确的信息监测和反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一揽子服务。

第六章发展规划

一、发展目标

面临前景广阔的高温合金材料和纳米材料市场,发挥公司在同业中优势竞争地位,五年内发展成为国内最专业、一流的高温合金及纳米材料供应商。

2015年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投资情况下,力争达到年销售收入2亿,利润3000万元;2015年募集资金逐步开始投资产生效益,力争2015年达到年销售收入5亿元。

二、战略规划

在现有经营业绩和科技产业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司在高温合金及纳米材料、制造工艺领域拥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开发实力;

发挥科技产业和金融资本结合的综合优势,努力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

以技术进步和项目投资为动力,推动高温合金及纳米材料产业快速成长,形成产业规模化和专业化格局;

通过资本运作加速扩大产业规模,保证公司业绩持续高速增长。

1、产能规模规划

由于2015年申请公开发行上市的项目还没有确定,下面的产能规模的规划没有包括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的生产能力只能依据本次引入的战略资金投资的两个项目。

高温合金产品

高温合金母合金346吨/年

高温合金精铸件39、9吨/年

ODS合金靶材及制品4、5吨/年

高温合金变形产品33、5吨/年

纳米材料产品

齿轮油用纳米润滑添加剂400吨/年

汽车机油用纳米润滑添加剂200吨/年

抗紫外线、抗可见光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150吨/年

电磁防护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80吨/年

伪装用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20吨/年

红外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50吨/年

2、发展方向设计

高温合金材料领域

国家制定的《冶金科技发展指南(2000~2015年)》,明确了关键冶金新材料和新技术——高温合金的发展方向。为保持技术优势,公司计划推进以下重点技术:

(1)高温合金变形加工技术,如:变形过程数学模型的建立和计算机模拟,盘件包套和等温锻造技术,变截面长轴锻造技术,等通道变形技术等。

(2)母合金和精密铸造技术,如:真空感应悬浮熔炼技术、纯净母合金制造技术,真空水平连铸,真空离心铸造技术,反重力铸造技术,细晶、定向、单晶铸造技术,顺序凝固技术,CA精铸技术等。

(3)粉末高温冶金制造加工技术,如:变截面电渣熔铸技术,旋转电极物化雾化细粉<70μm制造技术,去除粉末夹杂物技术等。

(4)高温合金先进制备技术开发,如:多场作用下的熔炼铸造技术,超声电弧焊接技术,粒子强韧钢化伪合金制造技术,等离子激光复合快进成型技术,液态金属渗透复合材料制备技术。

纳米材料领域

瞄准粉末冶金国际科技前沿和未来市场的发展,公司在“十五”期间主要研究及开发项目集中在以下五个领域,争取5~10年内在保持国内的领先地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纳米材料

(2)固体润滑

(3)SPS(等离子放电烧结)技术及其先进材料开发

(4)粉体检测

(5)特种功能材料

这五类纳米材料的研究和生产领域,都是当前国内外粉末冶金研究和开发的项目重点,与众多高新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密切相关。

3、人才扩充计划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完善的、高效的、灵活的人才培养与管理机制,通过培养、引进和外聘三种方式,扩充公司发展所需的技术开发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计划到2015年,公司员工达到400人左右。同时,加强对公司中层领导及后备干部进行管理技能培训,建设一支既懂技术、又善管理的复合型中层管理队伍。

三、公开发行上市前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战略实施规划,本次融资引入的战略资金主要投资于高温合金母合金项目和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在公开发行上市前还计划进行债务融资实施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项目二期。

公司近期实施的项目及投资进度安排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投资

总计2002年2015年2015年之后

高温合金材料5366、955366、95

纳米润滑及功能织物添加剂7833、002083、955749、05

高效蓄热砖230、0080、00150、00

注: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前,项目由XX总院实施,公司成立时,在建工程转入公司。

以上项目已在2002年开始实施,其中高温合金材料项目和纳米润滑及功能织物添加剂项目在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实施。

2002年6月份开始在该基地内建设1#厂房,截止2002年11月26日,厂房建设费实际投入1807万元。该厂房建筑面积10565平方米,其中3500平方米用于纳米润滑及功能织物添加剂项目的一期,该项目一期主要建设纳米润滑添加剂生产线,建成后,纳米润滑添加剂产能达到300吨,该生产线将于2015年投入生产。1#厂房其余的7065平方米用于实施高温合金材料项目,项目建成后产能为450吨高温合金,2015年初项目投产。

高效蓄热砖是一种新型环保节能电暖器的蓄热材料,在2002年,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80万元用于购置生产设备,项目生产场地在通县租赁,产能为年产10万块蓄热砖;随着产品的推广和市场的扩展,预计2015年需继续投资150万元使项目产能达到年产30万块的能力。

第七章市场与销售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拓展力量。在提高销售人员能力素质、完善国内营销网络、巩固国内市场的基础上,拟在国外建立多个办事机构和发展有实力的代理商,加强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积极、稳步地将产品销往美国、欧洲、拉美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构建公司的国际营销体系。

一、短期市场目标

1、高温合金的短期市场目标是:

●销售额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

●在2002年获得25%以上的军品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市场。

2、纳米材料的短期市场目标是:

◆销售额以每年100%的速度增长;

◆2015年底达到15000万元人民币销售额;

◆2015年底争取成为业内的龙头企业。

二、市场销售预测

1、高温合金产品

在研究及制造能力合为一体的基础上,公司力求在最主要的高温合金供应商中占有最具优势的市场地位。高温合金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公司高温合金产品的年销售收入预计达到10700万元,预计市场销售额状况为:

◆军用高温合金母合金3400万元

◆增压器涡轮转子母合金2000万元

◆钴基磁性母合金300万元

◆人工关节毛坯700万元

◆发动机用高温合金精铸件1500万元

◆玻璃及其他行业高温合金600万元

◆ODS合金靶材及制品1000万元

◆高温合金变形产品1200万元

2、纳米材料产品

在研究及制造能力合为一体的基础上,公司在最主要的纳米材料供应商中占有最具优势的市场地位。纳米材料项目全部投产后,公司纳米材料产品的年销售收入预计达到14880万元,其市场销售额状况初步预测为:

◆齿轮油用纳米润滑添加剂6400万元

◆汽车机油用纳米润滑添加剂3200万元

◆抗紫外线、抗可见光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2700万元

◆电磁防护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1280万元

◆伪装用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500万元

◆红外纳米功能织物添加剂800万元

三、业务拓展渠道

公司已经开拓了有效率的销售渠道来实现销售策略。公司业务拓展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将在上海、南京、哈尔滨、西安、沈阳、成都、重庆、武汉、深圳等地开设办事机构,以便更接近中国的制造中心,与已有的合作伙伴和其它新兴企业更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并便于为客户提供更快捷的优质服务。

▲巩固与已有用户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发新的客户企业,寻求与其他公司和机构建立长期的、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保证业务发展规模;

▲采取选择性分销策略,经过挑选的中间商将能更好地完成职能,有利于营销目标的实现;

▲制定严密的网络成员交易条件和相关职责;

▲严格管理分销渠道,主要作好网络(渠道)成员的选择、激励、评价和网络(渠道)的改进;

四、定价策略

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合理的低价格扩张策略以获得最大化的市场份额;对于技术含量高、技术专有性强、市场独占性强、产量存在不足的品种,采取特殊的定价方式,如:溢价策略、高价策略等,以获取更大的商品利润。

公司主要采取基于竞争的定价方式——行市定价。公司按季度来审查商品价格,以保证公司的基本利润避免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五、市场宣传手段

市场宣传模式:围绕公司品牌拓展,采取以自主推广为主,公关力量配合为辅的市场推广模式,实现低成本商品品牌扩张的战略意图。

公司拟在国内有代表性的行业、贸易报刊杂志上,如《钢铁》、《中国冶金》、《汽车之友》及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广告和商品介绍。具体采用两种方式:由公司自主发布;联合分销商、OEM商家、零售商及其他公司共同发布。

广泛联系各有关部门,包括商业、行业、贸易报刊杂志编辑部,商务和地方出版机构,现有客户公司的管理人员、雇员组织、用户集团、销售代表等等,建立有效的、网络化的市场宣传立体空间。

第八章风险与对策

一、高新技术产品规模化风险

公司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品,部分产品正处于成长期,尚未达到应有的经济规模。在实现规模化生产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风险。具体包括: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质量控制、人员作业方面的风险;在技术方面存在工艺放大、新产品研发时效的风险;在公司管理方面存在人员结构调整、原材料采购、市场营销方面的风险。

对策:加强对产品的市场开发、生产经营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员工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加强研发,完善工艺设计;通过培育和引进工程技术和市场营销人才,改善人才结构,建立完善的产供销体系;利用高新技术产品自身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而增强公司抵御来自产品规模化风险的能力。

二、产品结构风险

公司产品涉及高温合金、纳米材料两个领域,产品品种、型号繁多。不同产品针对的买方市场有差别,产品专业化较强,结构不够集中,可能使管理层面相对分散,给市场信息的收集、传递,生产组织和营销体系的完善带来一定的难度,从而给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对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努力优化产品结构,利用技术开发能力和企业资源条件,以现有主导产品和募资项目产品为主,进行业务整合,形成合力;针对不同类别产品,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规避产品结构不够集中带来的风险。

三、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质量好坏、供货时效都会对经营构成一定的风险。此外,原辅材料、能源动力的价格将会直接影响产品的成本费用。

对策:公司将致力于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保障原辅材料的质量、价格及供货时间,同时采用节能工艺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对于高科技产品市场而言,原材料成本及产成品售价是密切相关的,只要保持在一定的波动范围内,客户是可以接受这一价格波动的。

四、技术骨干流失风险

稳定的人才队伍和适用的人才政策对公司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员工住房、进京指标、薪金待遇、福利奖金等因素的影响,都会造成人才的流失。尤其公司产品专业性较强、技术含量高,技术骨干的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对策: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对于技术骨干,保障与市场接轨的薪金待遇,提供施展才能的工作环境,并建立相关激励机制,营造良性的企业文化,充分运用北京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的优惠政策,保障公司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

五、技术换代风险

在高科技行业中,产品技术更新换代是一个应特别加以注意的问题。本公司现生产及拟投产的产品技术若不能及时更新、发展,则将面临丧失技术优势、丧失竞争力的风险。

对策:本公司将加强已实现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后续支持,根据产品的市场变化,加强对现已投产高新技术产品的深度开发和换代产品开发,以确保公司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的技术领先性,降低该类风险。

六、市场风险

公司产品涉及机械、冶金、交通、电力、电子、石化、能源、航天、环保等多个行业,这些行业的波动将不可避免地给公司经营带来或多或少的风险。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机械、冶金、交通、电力、电子、石化、能源、航天、环保等多个行业的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开发产品新的应用领域,减少行业变化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七、国外市场风险

公司的部分产品销往北美、欧洲、东南亚等海外市场,在公司充分利用海外市场所具有的各项资源创收的同时,海外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的变化将对本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带来风险。

对策:公司将通过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和代理机构的建设,建立专业化的售后服务队伍,充分利用海外市场所具有的各种资源创收,充分了解海外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规避本公司拓展国际业务中遇到的风险。

第九章财务信息、财务预测与公司估值

一、财务信息

二、收入预测和利润估算

1、预测依据

高温合金材料:2002年的销售收入来自于高温所现有的实验及中试设备生产的产品销售收入;2015年永丰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后高温合金产品生产业务全部进入该基地,达产后预计销售收入为10700万元,2015年达到生产能力的70%,实现销售收入7490万元,整合院内高温合金业务收入1000万元,共计实现销售收入8490万元;2015年后永丰基地高温合金生产线达产,年实现销售收入10700万元,院内高温合金业务整合收入2000万元,高温合金总收入12700万元。

纳米添加剂项目:2015年永丰基地一期纳米润滑生产线建成投产,当年达到生产线能力的30%,生产销售纳米润滑剂90吨,售价12~14万元/吨,形成销售收入1000万元;2015年后项目一期达产,年生产销售纳米润滑添加剂300吨,实现销售收入3600万元。2015年上市融资后开始实施项目的二期,2015年二期开始投产。

高效蓄热砖:2002年在通县租用厂房实施该项目的生产,固定资产投资80万元形成年生产能力10万块高效蓄热砖,已实现一定的销售收入;在市场扩展的情况下2015年计划投资150万元使生产能力提高到30万块/年,当年实现销售收入800万元;2015年后达产,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

纳米二期项目实施资金来源为债务融资或新股发行募集资金。

2、销售与利润预测

三、公司估值

1、未流通股票估值

对公司的价值评估采取将未来预计净利润折现的方式。由于项目的生产期为10年,项目竣工时间为2015年年底,所以估值共包括12期的净利润数据,没有考虑公司上市融资及融资新增项目带来的公司增值。选择的折现率为10%。

公司净利润折现公式:

V=A1+A2/(1+K)+A3/(1+K)2+A4/(1+K)3+A5/(1+K)4+……

其中:K为折现率,V为公司价值,Ai为各期净利润。

在预测条件下,考虑未来的净利润折现,公司价值为58785万元。

2、流通后股票估值

按照当前国内A股发行体制,公司未来股票发行价格仍然可能是根据当年盈利预测来测算,并且考虑发行月份和发行股本,以便加权计算发行价格。

计划依据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2015年年初保送上市申请材料并作出上市定价。根据预测,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2118万元,每股利润0、353元。按照保守的公司股票发行市盈率为20倍的规定,则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0、353×20=7、06元/股,计划发行3000万股,可以融资21180万元。

四、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所考虑的让利因素

公司本次私募融资,引进战略投资者,XX总院将向投资者转让1500万股份。

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资产评估过程中,高温所、粉末室原有的无形资产仅专利共有50项,本次评估仅进入4项,其余专利并未进入评估范围,最终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仅261、11万元。另外,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仅135、98万元,而其中仅评估为零价值的进入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就达一千万,该部分资产尚在正常使用(科研项目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在当年即已全部摊销,该部分资产的使用时间并不长)。总计评估增值436、33万元,增值率仅8、79%。

钢铁研究总院在永丰高科技园区为高纳公司项目建设所购置的25亩土地拟平价(23万元/亩)进入公司,总院实际购买价格为35万元/亩(总院实际支付23万元/亩,中关村管委会另外对总院补贴12万元/亩)。现在,该区域的土地价格已经上升到44万元/亩,该项资产的转让,总院让利达300万元至500万元。

此外,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的基础上,将对转让作价进行一定的风险折扣。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参照市场需求,XX总院将制定极具吸引力的转让价格。

第十章本次融资计划与上市安排

一、本次融资计划

公司于2002年11月8日设立,计划在运营3个月后,进行股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新冶集团将所持股权比例转让给31所;同时总院向社会投资者转让公司25%股权。

转让后股本结构为:总股份为6000万股,XX总院持股3900万股,占65%;航天材料研究所(31所)持股600万股,占10%;社会投资者持股1500万股,占25%。

二、上市安排

公司计划在股权转让完成之后,立即进行股份制改造,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预计私募融资和整体改制工作在2015年初能够完成,然后进入上市辅导期,2015年年初完成辅导,辅导期内中关村证券同步完成上市申请的全套材料,辅导期满立即进行上市申请。

战略投资作为法人股存在,上市可以大幅度提高公司价值;上市后,可以进行法人股转让,或者管理层收购,交易定价依据为每股净资产;战略投资可以实现数倍的投资增值。

第2篇:镁电池项目发展商业计划书

一、市场前景广阔:镁电池是以镁材为主要原料的新型高性能环保电池,最早由以色列开发研制生产,目前又由中国所掌握。我公司投资控股的山西和唐山镁电池企业所掌握的新技术已申请国家专利,拥有生产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同时使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公司主打产品是镁系列电池。由于镁电池的性能价格比,优于以往的任何一款电池,并且更安全、更环保,因此可以替代现有市面上的所有电池产品,并将成为市场主流产品。本项目可以生产各种规格型号的军用镁电池和各种规格型号的民用镁电池(1#、2#、5#、7#家用电池;矿工用矿灯电池;电动自行车电池;电动汽车电池;手机电池;笔记本电脑电池;摄像机、照相机、游戏机、mp3、mp4随身听播放机电池等)。中国电池180多亿只的年产量占到世界电池总产量的30%以上,年销费量达到70至80亿只,市场非常巨大。

二、原材料优势: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原镁产量国,占全球市场的70%。作为全球原镁最主要的产地,中国原镁产能充足,竞争充分,价格低与国际市场。我国原镁产地主要分布在山西、宁夏、辽宁等地。

三、产品成本优势:镁电池是同等体积锂电池成本的三分之二。

四、生产技术优势:经相关技术部门的鉴定,其生产技术指标优于以色列和德国。

五、产品性能优势:镁电池具有能量高(是同等体积锂电池的三倍、是铅酸电池的十倍、是镍电池的十倍以上)、体积小、重量轻、容量大、贮存寿命长、工作温度范围宽、应用领域广、性价比优势大、环保无污染、可二次回收的特点。

六、自主知识产权:镁电池的发明者系国内该领域的著名专家,其知识产权已经申报专利,审查已通过,目前正处在确认流程的两年等待期。其专利技术可以马上应用于商业化进程。

七、产品成熟度:产品性能优势、成本优势、生产技术优势是取得国营重要单位用户的试用认可和订单的根本原因。

八、国家鼓励政策:普通废旧电池严重污染环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已日益突出地摆在人们面前。为此,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意图解决这些问题,但收效甚微。镁电池具有环保、新能源的特点是国家政策鼓励的根本原因。

九、企业发展目标:项目符合资本市场的上市条件,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发展为新能源行业的优质上市公司。

十、投资回报:公司上市后,市盈率将会高于市场平均市盈率。

十一、项目风险控制:对项目公司进行控股60%、控制董事会、加强管理和内部监督。已有可靠用户的订单,公司运营风险小。投资成本回收周期短,风险低。

十二、经济效益预期:基于市场潜在需求和目前获得订单的情况,公司达成投资目标,形成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赢利状况后,每年利润可达3—8亿元人民币。

十三、上市时间安排:2015年下半年。

十四、投资金额:山西金源天荣镁电池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唐山金源鸿基镁电池有限公司一期投资1亿元,二期投资2亿元。

十五、投资收益率:三年后,预期股权升值5—10倍。

十六、项目状况:该项目在河北省唐山市和山西省太原市进行产业化生产。唐山厂建成后每年可生产加工镁电池24个品种19075万只,年产值189950万元。

十七、投资方式:直接创业投资(直接持有项目公司股权)。

十八、股份比例:我公司占新组建的镁电池公司60%股份,技术发明人占40%股份。

十九、投资分配红利比例:公司每年企业所得税后净利润的60%用于红利分配。

二十、资本流动性强:三年期满后,在投资人同意的条件下,按投资额160%的股权转让价格优先回购投资人的全部股权。

第3篇:医药项目商业计划书模板

医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产业,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自身素质,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进入21世纪,我国面临着严峻的人口和健康形势:人口基数大,患者众多;疾病谱较广,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疾病谱并存;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保健和老年病的问题日趋严重;同时随着现代化进程加快,人们社会心理压力日趋加大,身心疾患激增。中国生物、医药领域中的热点投资项目有以下方面的技术产品:1、医药生物技术产品;2、中药、天然药物;3、化学药;4、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5、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产品。》>全文

第一部分项目摘要

1、1公司介绍

1、2项目产品及设备工艺技术介绍

1、3项目相关者分析

1、4项目swot分析

1、5市场分析及预测

1、6市场营销策略

1、7项目团队组建

1、8项目总平面布置

1、9项目厂址基础设施配套

1、10项目建设进度

1、11投资估算

1、12资金筹措

1、13财务评价

1、14公司上市

1、15投资退出

1、16风险分析

1、17附件

第二部分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三部分公司介绍

第四部分医药项目产品及设备工艺技术介绍

4、1项目介绍

4、2产品介绍

4、3设备选择

-种子罐

-发酵罐

-蒸发器

-酶转化釜

4、4工艺技术

第五部分医药项目相关者分析

5、1、供应商

5、2、消费者

5、3、竞争对手

5、4、当地政府

第六部分项目swot分析

第七部分市场分析及预测

7.1市场分析

7.2市场预测

7.2.1区域市场1

7.2.2区域市场2

第八部分市场营销策略

8、1创造和引导需求

8、2营销战略与开发规划

第九部分项目团队组建

9、1组织构架

9、2组织构

9、3管理模式

9、4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

第十部分医药项目总平面布置

10.1总平面布置

10.2公用工程

第十一部分医药项目厂址基础设施配套

11.1建设地点

11.2建设条件

11.3外部配套条件

第十二部分医药项目建设与进度

12、1建设工期

12、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2、3项目实施进度表

12、4建设管理

第十三部分投资估算

13、1投资估算依据

13、2投资估算

第十四部分资金筹措

14、1资本金

14、2债务资金

第十五部分财务评价

15、1基础数据与参数

15、2销售收入和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

15、3成本费用估算

15、4利润总额及分配

15、5项目全部投资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15、6项目权益投资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15、7财务清偿能力分析

15、8不确定性分析

15、9综合财务分析

第十六部分公司上市

16、1公司上市计划

16、2上市方式

16、3上市程序

第十七部分投资退出

第十八部分风险分析

18、1风险分析

18、2防范和降低风险措施

10、0公司无形资产价值分析

10、1分析方法的选择

10、2收益年限的确定

10、3基本数据

10、4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第十九部分附件

19。1财务报表

19。2相关证明文件

第4篇:旅游项目商业计划书模板

1、0项目概要

1、1项目公司

1、2项目简介【股票发行制度】

1、3客户基础

1、4市场机遇

1、5项目投资价值

1、6项目资金及合作

1、7项目成功关键

1、8公司使命

1、9经济目标

2、0公司介绍tzlc

2、1控股公司与关联公司

2、2公司组织结构

2、3[历史]财务经营状况

2、4[历史]管理与营销基础

2、5公司地理位置

2、6公司发展战略

2、7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3、0项目介绍(参考兆联公司的商业计划书范文:旅游商业计划书模板格式)

3、1旅游项目开发目标

3、2旅游项目综合开发思路

3、3旅游项目开发的资源状况

3、4项目地理位置与背景

3、4、1项目所在省会

3、4、2项目所在城市

3、6项目建设基本方案

3、6、1规划建设年限与阶段

3、6、2项目规划建设依据

3、6、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3、7项目功能分区及主要内容

3、8重点项目介绍

3、8、1现代科幻……城

3、8、2……水上乐园

3、8、3旅游商业中心……

3、8、4旅游房地产……

3、8、6森林木屋别墅……

3、8、9休闲农庄……

4、0市场分析

4、1中国旅游市场

4、2区域旅游资源与利用

4、3区域旅游市场发展特点

4、4客源市场分析

4、5环境容量分析

4、6竞争对手分析

5、0发展战略与实施计划(参考兆联公司的商业计划书范文:旅游商业计划书模板格式)

5、1执行战略

5、2竞争策略

5、3营销策略

5、3、1客源市场定位

5、3、2定价策略

5、3、3宣传促销策略

5、3、4整合传播策略与措施

5、3、5网络营销策略

5、4战略合作伙伴

5、5项目实施进度

6、0项目swot综合分析

6、1优势分析

6、2弱势分析

6、3机会分析

6、4威胁分析

6、5swot综合分析

7、0项目管理与人员计划(参考兆联公司的商业计划书范文:旅游商业计划书模板格式)

7、1项目管理

7、2质量控制系统

7、2、1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7、2、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7、3项目工程进度管理体系

7、3、1进度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贯彻

7、3、2进度管理体系的工作流程设计

7、4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

8、0风险分析与规避对策

8、1风险分析

8、1、1技术性风险

8、1、2非技术性风险

8、1、3工程进度风险

8、1、4工程质量风险

8、1、5安全风险

8、2风险规避

8、2、1采用合同形式加强风险防范

8、2、2非技术性风险的防范对策

8、2、3施工质量风险控制措施

8、2、4安全控制措施

9、0投入估算与资金筹措

9、1项目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贷款方式

9、2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9、3中小企业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9、4贷款方式及还款保证

10、0财务预算tzlc

10、1收入预测

10、1、1门票收入估算

10、1、2a项目收入估算

10、1、3b收入估算

10、1、4c收入估算

10、1、5d收入估算

10、1、6d收入估算

10、1、7e收入估算

10(

10、3项目总成本与盈利估算

10、4项目现金流量

10、5项目重要财务指针

10、6盈亏平衡分析

10、7敏感性分析

11、0公司无形资产价值分析tzlc

11、1分析方法的选择

11、2收益年限的确定

11、3基本数据

11、4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第5篇:专利项目商业计划书

1、0执行概要

1、1项目公司

1、2项目简介

1、3市场机遇

1、4项目投资价值

1、5项目资金及合作

1、6项目成功关键

1、7公司使命

1、8经济目标

2、0项目专利产品(参考兆联公司的商业计划书范文:专利商业计划书模板格式)

2、1专利发明人与背景介绍

2、3专利产品的工程应用场景

2、3、1地下排水类系列专利的应用

2、3、2路表排水类专利应用

2、3、3水泥路面结构内部排水类专利应用

2、3、4水泥路铺沥青防裂专利应用

2、3、5加筋类专利应用

2、4系列专利介绍与比较优势分析

2、4、1地下排水类专利

2、4、2路表排水类专利

2、4、3新建水泥路面结构内部排水类专利

2、4、4水泥路上加铺沥青路面时的防裂专利

2、4、5加筋类产品专利及其他

2、5发明专利申报情况

2、6工厂选址与基础设施

2、7生产设备与生产线介绍

2、8项目实施地优惠政策

3、0市场分析

3、1道路建设市场容量巨大

3、2公路工程市场的特点

3、2、1公路工程市场的特点

3、2、2公路建设市场现状

3、3土工道路材料产业概述

3、3、1桥梁材料生产企业

3、3、2道路材料生产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3、3、3土工材料生产企业

3、4土工道路材料产业的发展趋势

4、0项目swot综合分析

4、1优势分析

4、1、1社会效益优势

4、1、2经济效益优势

4、1、3技术与功能优势

4、1、4知识产权保护优势

4、1、5政策优势

4、2弱势分析

4、3机会分析

4、4威胁分析

5、0竞争分析

5、1竞争环境

5、2竞争对手

5、3竞争趋势

6、0风险分析及其规避对策

6、1知识产权风险及其规避方法

6、2技术风险及其规避方法

6、3人才风险及其规避方法

6、4市场风险及其规避方法

6、5经营管理风险及其规避方法

6、6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及其规避方法

7、0市场定位与营销计划

7、1市场定位

7、2营销策略

7、3品牌策略

7、4渠道策略

7、5价格策略

7、6宣传策略

7、7促销策略

7、8售前售后服务策略

7、9战略合作伙伴

8、0项目实施

8、1项目实施基本条件

8、2项目产业化运作模式

8、3项目公司组织结构

8、4项目工程实施进度计划

8、5管理团队组建与管理制度建设

8、5、1管理制度及协调机制

8、5、2管理团队建设与完善

8、5、3人事管理

8、5、4公司与产品的特色化建设

8、6企业文化建设

8、7股权激励措施

9、0专利价值分析

9、1分析方法的选择

9、2收益年限的确定

9、3确定合理的投资规模与产品方案

9、4基本财务数据

9、4、1与分析相关的一些比率

9、4、2产品价格、成本及销售量预测

9、5项目的投资估算

9、6项目的现金流量预测

9、6、1销售收入预测

9、6、2净现金流量的预测

9、7专利技术价值的确定

9、7、1利润分成率的确定

9、7、2折现率的确定

9、7、3专利价值的确定

10、0项目投资价值分析

10、1投资专利的形式

10、2基本财务数据

10、3项目企业投资价值预测

10、3、1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0、3、2效益预测

10、3、3有关指标的计算

10、4项目的经济评价指标

附件附表:

一.附件

1、营业执照影本

2、董事会名单及简历

3、主要经营团队名单及简历

4、专业术语说明

5、专利证书生产许可证鉴定证书等

6、注册商标

7、企业形象设计宣传资料(标识设计、说明书、出版物、包装说明等)

8、演示文稿及报道

9、场地租用证明

10、工艺流程图

11、产品市场成长预测图

二.附表

1、主要产品目录

2、主要客户名单

3、主要供货商及经销商名单

4、主要设备清单

5、市场调查表

6、预估分析表

7、各种财务报表及财务预估表

第6篇:网站类项目商业计划书项目模板

第一部分摘要(整个计划的概括)

(文字在2-3页以内)

一。项目简单描述(目的、意义、内容、运作方式)

二。市场目标概述

三。项目优势及特点简介

四。利润来源简析

五。投资和预算

六。融资方案(资金筹措及投资方式)

七。财务分析(预算及投资报酬)

第二部分综述

第一章项目背景

一。项目的提出原因

二。项目环境背景

三。项目优势分析(资源、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

四。项目运作的可行性

五。项目的独特与创新分析

第二章项目介绍

一。网站建设宗旨

二。定位与总体目标

三。网站规划与建设进度

四。资源整合与系统设计

五。网站结构/栏目板块

六。主要栏目介绍

七。商业模式

八。技术功能

九。信息/资源来源

十。项目运作方式

十一。网站优势(资源/内容/模式/技术/市场等)

十二。无形资产

十三。策略联盟

十四。网站版权

十五。收益来源概述

十六。项目经济寿命

第三章。市场分析

一。互联网市场状况及成长

二。商务模式的市场地位

三。目标市场的设定

四。传统行业市场状况(网站市场资源的基础)

五。市场定位及特点(消费群体、消费方式、消费习惯及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分析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划分,特定受众等

六。市场成长(网站pageview与消费者市场)

七。本项目产品市场优势(对于特定人群的市场特点的省事、省时、省力、省钱等)

八。市场趋势预测和市场机会

九。行业政策

第四章竞争分析

一。有无行业垄断

二。从市场细分看竞争者市场份额

三。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第五章商业实施方案

一。商业模式实施方案总体规划介绍

二。营销策划

三。市场推广

四。销售方式与环节

五。作业流程

六。采购、销售政策的制定

七。价格方案

八。服务、投诉与退货

九。促销和市场渗透(方式及安排、预算)

1、主要促销方式

2、广告/公关策略、媒体评估

3、会员制等

十。获利分析

十一。销售资料统计和销售纪录方式,销售周期的计算。

十二。市场开发规划,销售目标(近期、中期),销售预估(3-5年)销售额、占有率及计算依据

第六章技术可行性分析

一。平台开发

二。数据库

三。系统开发

四。网页设计

五。安全技术

六。内容设计

七。技术人员

八。知识产权

第七章项目实施

1、项目实施构想(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与股权结构)

2、网站开发进度设计与阶段目标

3、营销进度设计与阶段目标

4、行政管理部门的建立、职工的招募和培训安排

5、项目执行的成本预估

第八章投资说明

一。资金需求说明(用量/期限)

二。资金使用计划(即用途)及分期

三。项目投资构成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分类

四。主要流动资金构成

五。投资形式(贷款/利率/利率支付条件/转股-普通股、优先股、任股权/对应价格等)

六。资本结构

七。股权结构

八。股权成本

九。投资者介入公司管理之程度说明

十。报告(定期向投资者提供的报告和资金支出预算)

十一。杂费支付(是否支付中介人手续费)

第九章投资报酬与退出

一。股票上市

二。股权转让

三。股权回购

四。股利

第十章风险分析与规避

一。政策风险

二。资源风险

三。技术风险

四。市场风险

五。内部环节脱节风险

六。成本控制风险

七。竞争风险

八。财务风险(应收帐款/坏帐/亏损)

九。管理风险(含人事/人员流动/关键雇员依赖)

十。破产风险

第十一章管理

一。公司组织结构

二。现有人力资源或经营团队

三。管理制度及协调机制

四。人事计划(配备/招聘/培训/考核)

五。薪资、福利方案

六。股权分配和认股计划

第十二章经营预测

一。网站经营

1、访问人数成长预测

2、会员增长预测

3、行业联盟预测

二。销售数量、销售额、毛利率、成长率、投资报酬率预估及计算依据

第十三章财务可行性分析

一。财务分析说明

二。财务数据预测

1、收入明细表

2、成本费用明细表

3、薪金水平明细表

4、固定资产明细表

5、资产负债表

6、利润及利润分配明细表

7、现金流量表

三。财务分析指标

反映财务盈利能力的指标

a。投资回收期(pt)

b。投资利润率

c。投资利税率

d。不确定性分析

第三部分附录

一。附件

1、主要经营团队名单及简历

2、专业术语说明

3、企业形象设计/宣传资料(标识设计、说明书、出版物、包装说明等)

二。附表

1、市场受众分析(人群分布/数量等)表

2、互联网成长状况表

2015合作发行联名卡协议书
股票发行制度 第五篇

第一篇:合作发行联名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银行(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与_________公司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一、联名卡的发行

(一)联名卡的名称为_________国航卡(以下简称联名卡)。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三)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四)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五)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六)联名卡有效期为一年。

(七)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二、联名卡的使用

(一)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四)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_________售票处、_________票处和_________、_________营业部以及正在筹备中的_________营业部都应与_________银行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五)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三、合作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一)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5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8折优惠。

(二)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0.5%。

(二)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六、联名卡的市场营销

(一)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二)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一)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二)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一)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二)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三)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_________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仲裁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

协议有效期5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

(一)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60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一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1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四)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50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十四、杂项

(一)双方联系人

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二)双方来往信息应以书面方式寄送或传真至本协议注明的双方联系人。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2015常用联名卡合作发行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银行(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与_________公司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一、联名卡的发行

(一)联名卡的名称为_________国航卡(以下简称联名卡)。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三)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四)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五)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六)联名卡有效期为一年。

(七)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二、联名卡的使用

(一)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四)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_________售票处、_________票处和_________、_________营业部以及正在筹备中的_________营业部都应与_________银行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五)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三、合作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一)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5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8折优惠。

(二)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0.5%。

(二)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双方同意,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六、联名卡的市场营销

(一)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二)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一)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二)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一)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二)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三)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_________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仲裁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

协议有效期5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

(一)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60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一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1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

的违约不予追究。

(四)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50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十四、杂项

(一)双方联系人

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二)双方来往信息应以书面方式寄送或传真至本协议注明的双方联系人。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贵港视窗牡丹联名卡合作协议

贵港视窗牡丹联名卡合作协议

甲方:贵港市九天联合网络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

地址:贵港市和平路182号

邮政编码:537100

法定代表人:陈宇红

授权代表人:

为进一步发展银行业与重点企业的合作,开拓银企合作新领域,为客户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发行“贵港视窗牡丹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 ),并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甲乙双方整合资源,合作共赢,发行”贵港视窗牡丹联名卡”。

(二)经甲方授权,乙方可在联名卡卡面上使用甲方的标识和名

称。

二、有关业务约定

(一)甲乙双方共同发行的联名卡名称为”贵港视窗牡丹联名

卡”。外观设计标有贵港视窗的文字标识以及图案商标。

(二)该联名卡所属卡种为符合银联标准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

以及贷记卡。

(三)该联名卡的样式、发行办法、使用规则应符合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联的规范和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约束。

(四)联名卡的卡面设计图案应由双方共同设计并确认,联名卡

卡面设计归双方共有,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

联名卡卡面设计图案。如双方协议终止,自协议终止日起,甲乙双方

必须在新发行的各类银行卡卡面上停止使用该联名卡卡面设计图案。

(五)联名卡基本金融功能:

1.存取现金、转帐结算、消费;可办理活期存款,可直接存入

各种存期的定期存款,支取时凭卡办理,摆脱保存定期存单的不

便(借记卡);

2. 本地存取款、本异地消费免手续费(借记卡、贷记卡);

3. 异地存取及转帐手续费按工商银行对外公布的中间业务收费

标准收取,如遇调整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借记卡、贷记卡);

4. 24小时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服务(借记卡、贷记卡);

5. 水、电、物业等公用事业费支付等(借记卡);

6. 一卡双币 全球通用(贷记卡);

7. 特别年费优惠(贷记卡);

8. 循环信用,充裕免息期(贷记卡);

9. 额度充裕又灵活(贷记卡)。

(六)联名卡增值服务

1、可凭联名借记卡办理基金、外汇买卖、股票、国债、保

险、黄金等各类理财业务;

2、可把联名借记卡做为个人贷款放款和还款账户,办理各

种个人贷款业务;

3、可参与贵港视窗以及工行各种特定的消费有奖活动;

4、提供上门收集批量办卡资料等特色服务。

(八)甲、乙双方在联合推广联名卡过程中,必须以积极的态度,

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发挥自身优势对联名卡的顺利发行进行宣传推广,以

及负责签订加盟商家工作。

2、甲方每季应向联名卡客户举办不少于2次主题活动(含团购

优惠等服务)。

3. 甲方负责发展加盟商户,并对加盟商户进行服务管理以及进

行“十大诚信商户”评比。

4. 甲方负责及时做好网络信息的优化、维护及更新工作。

5. 甲方在协议签订后不能与其他银行进行类似业务的合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联名卡向相关组织和机构的报批手续。

2、乙方负责对联名卡申领人进行公民联网核查,对于客户申办

联名卡具有最终审批权,有权要求联网核查不合格者提供其他有效的

身份证明。

3、乙方负责联名卡的卡片制作、卡片管理等工作;负责受理来

自甲方的联名卡申请和审核;负责受理客户关于联名卡金融业务的咨

询。

4、乙方对联名卡的使用及管理应严格按照重要空白凭证有关规

定执行,实行“专属打制、专柜保管、专卡专用、专人负责”以及“日

清日结”。

四、联名卡的发行时间

联名卡应于本协议签订,并经中国工商银行立项审批经银联批

准后发行。

五、合作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

动延期1年。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提出书面终止协议之日起60天后

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保密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

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

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乙双方应对所共享的客户信息负有各自的保密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

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

裁结果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第四篇:股票发行承销协议书范本

股票发行承销协议书范本

一、协议双方发行公司(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承销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和地点协议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主旨甲乙双方就乙方负责策划承销(以下简称承销)甲方计划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______种股票事宜。

四、承销方式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商和股票上市推荐人。由乙方负责组建承销团及总承销有关业务。甲方本期股票的发行,甲乙方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

五、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发行价格和发行总市值甲方本期发行股票种类为_________(即______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每股发行价为_________元 ,社会公众股发行额度为_________万股(以国家和省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为准),发行总市值为_________万元 .

六、承销期及起止日期本次股票承销期为_________天。从甲方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起计算,届满后承销结束。

七、承销付款的日期和方式承销期届满_______天内,不管股票是否全部售出,乙方均需将全部股票款项(在扣除承销手续费后)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八、承销手续费的计算、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______股发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股票承销手续费。

本期股票的承销手续费费率,按国家证监会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确定为股票总发行价格的______% .承销手续费等于总发行股数*股票发行价格*承销手续费费率,由乙方从甲方发行股票的股款中扣除。

九、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要积极协助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发行股票的申报手续,制订股票发行工作时间表。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或需求,从有利于发行出发,积极认真地为甲方提供股票发行和上市及与此有关的全套服务工作,包括股权结构的设置,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股票发行方式,上市时机的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的推荐与工作协调等。

3.乙方负责该期股票的承销业务,包括组建承销团,制订股票发行具体方案,编制招股说明书等报审材料,处理发行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乙方负责推荐甲方本期股票上市,包括编制上市公告书,准备上市申请资料,接受有关方面的询问。甲方有责任予以协助。

5.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乙方负责做好甲方的股份制改制和上市辅导工作。辅导期自签署承销协议起至上市后1年,辅导工作不另收取费用。为搞好上市后的继续辅导,甲方股票上市后的第一次配股由乙方承销,有关配股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辅导期内甲方有责任协助

【股票发行制度】 第五篇:电影发行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_________(计划摄制/正在摄制)的电影《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的著作权人,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取得电影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有意在影片摄制完成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进行公开发行,而乙方也有意发行甲方所摄制的影片;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制作单位及主创人员

本次发行的影片的制作单位为_________,导演为_________,编剧为_________,主要演员有_________、摄影师为_________、录音师为_________、_________等。

若电影相关主创人员发生调整,甲方应于调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主创人员调整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调整后的人员情况,如不同意应将其意见书面告之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人选;否则视为乙方同意调整后的主创人员。

第二条影片拍摄时间

影片的拍摄周期,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完成;

1.开机时间:_________;

2.停机时间:_________;

3.双片送审时间:_________;

4.出片时间:_________。

若电影无法于该日期前拍摄完毕并完成后期制作,甲方应于该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电影未能如期拍摄完毕并完成后期制作的原因以及电影能够拍摄完毕并完成后期制作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影片的拍摄期限延长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发行区域

影片的发行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下称发行区域)。

第四条发行期限

乙方发行该影片的期限为电影在本协议书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_________年。

第五条独家发行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影片《_________》在_________的唯一发行放映单位,在授权之前至授权期限内不得出现影片《_________》的发行和放映。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乙方须付给甲方独家代理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含电影公司片租),于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付30%,放映前_________日再付40%,余额30%在发行放映结束一次性付清。

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费用划至甲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滞纳金:如乙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甲方可按日计应付款项的5‰,向乙方追缴滞纳金。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书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影未能进行拍摄、未能拍摄完毕或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

2.甲方或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乙方被依法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4.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5.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在协议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7.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_________。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书,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5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股票发行制度 第六篇

第1篇: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八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注: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股东名录部分相一致。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可以分期出资,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如果股东选择分期出资,在此条款中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股东人数超过三人或者缴资次数超过三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取红利;

(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转让出资额;

(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八)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九)公司终止后,依法应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五)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七章股东会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于每年二月份(注:由股东也可确定其他时间)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股东也可确定其他通知时间。)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注:章程也可以规定股东会会议表决权行使的其他方法,不一定采用按照出资比例的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空格中所填的数应少于后面的“三分之二”,一般为二分之一比较合适,这样才能与第四十二条中的“过半数”相一致。

如果股东约定,股东会决议都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那么就相应将第四十四条改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将第二十三条改为“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如果公司没有设董事会而设了一名执行董事,没有设监事会面设1—2名监事,那么应相应调整有关条款,如所有条款中涉及“董事会”的字样改为“执行董事”,将“监事会”改为“监事”等;如果公司没有设副董事长,那么就删掉参考格式中“副董事长”的字样。)

第二十四条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注:股东可自行确定具体比例)

第二十六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章董事会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注:三至十三人)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注:也可不设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注: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董事任期(注: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有关条款可不要。)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注:也可规定其他通知时间。)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但作出属于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六)、(七)、(九)项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无董事会的,经理可以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第九章监事会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注: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注: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公司股东书面请求,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三十七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至少有二分之一的监事出席方为有效。

第三十九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注: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年,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其他职权。

(注: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或经理可以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章股权转让

第四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资。

(注:如果两个股东之间转让其全部出资的,公司就变成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应按照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注:对行使优先购买权也可以规定股东按其他方式行使。)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五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注:章程对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的继承也可作出其他约定。)

第十二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五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十一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股东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

第五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日(注:也可规定其他时间。)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五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注:对红利的分配也可以规定其他方式,)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章公司合并、分立

第五十九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六十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六十一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六十二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十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六十五条公司有本章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六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七十一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六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四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十五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大会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大会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注:也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十六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十七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七章附则

第八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十(注:对营业期限也可规定其他时间。)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八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注:公司设执行董事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应属于股东会。)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八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

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

甲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

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出资。

第十四条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七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年(注: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年(注:由公司自行决定)。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监事

第三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注:1-2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九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四十一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九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三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

股东盖章及签字(注:自然人为签名):

第3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4、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的分配方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格式: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由……为发行人,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注册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CO、LTD、

公司注册住所地:

公司经营期限:第三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利,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为宗旨。

第六条公司以××××为企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争做贡献。

第七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现行股份按照投资主体分国家持股、法人持股、社会公众特股,均为普通股股份。第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条公司股份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股本总数为:××股,发起人共认购××股,占股本总数的××%。

公司股权结构为: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加资本。公司增加资本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新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发行新股。

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呈报审批。

第十四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五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在下列情况下,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购回其发行在外的部分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股东转让上市流通部分的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尚未上市流通的部分股份可以协议转让,证券交易所依据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九条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合议,并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

(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公司普通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其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厂公司股东不得退股。

第五章股东大会

第二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特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钓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股票和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凝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重0%以上(含10%)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剐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五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平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半数以上通过。股冻大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第二十六条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委托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第六章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5人至19人之间),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三十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居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六、第七、第十一项必须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第三十二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四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三十六条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

第七章经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十八条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可以由董事兼任。

第四十条公司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

第八章监事会

第四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由3人组成,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成员中,1/3的监事(即1人)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由职工选举产生;2/3的监事即2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全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四条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井报告工作。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监事会召开会议需在7日前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监事长,负责召集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由2/3以上(含2/3)监事表决同意。

第四十五条监事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四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八条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合年会的30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第四十九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要在法规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告。

第五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

(二)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全(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三)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四)经股东大会决议按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支付股利。

第五十一条股利分配采用派发现金和派送新股两种形式。

第五十二条公司股票发行价格超过票面住所得的溢价收入列入资本公积金。

第五十三条公司的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司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第五十四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五十五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第五十六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章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七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时,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五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迫使公司无法继续经

营时,需要解散;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第五十九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15日内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条清算组应当白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有关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六十一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第六十四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六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连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财务账簿,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前述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六条请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六十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修改章程。

第六十八条修改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提出章程修改草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第六十九条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条董事会可依靠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的细则。公司细则不得与公司章程相抵触。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于______年______月制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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