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

【www.guakaob.com--工作总结】

篇一: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卫生院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卫生院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我院自2011年1月1日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充分认识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新一轮医改工作的重点,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为了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好、组织好、实施好,我院积极转变观念,抓住卫生改革机遇,充分发挥基层卫生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职能,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医改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卫生局医改办统一部署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参加了卫生局组织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培训,院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基本药物知识,并利用开早会、每星期四例会,积极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特别要求一线医务工作者及药房工作人员要吃透文件精神,更新观念,正确引导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明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医院利用各种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如悬挂基本药物宣传横幅、大厅张贴基本药物宣传标语、组织人员发放宣传资料,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参与等。是我院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2011年元月一日顺利实施。

二 、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

1、自2011年1月1日起,我院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把国家307种和省增216种基本药物名单打印成册,分发到每一位医生手中,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限价目录,做到每一样药品的采购能够立足患者用药需求,先做到药房

报药经院长审批,在从网上上报计划报局审核通过后,再购货、验收、入库,不积压库存、不超范围使用,药房工作人员与临床科室密切配合,经常交流在药品流通中出现的问题,合理解决。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并在药房窗口上方悬挂基本药物公示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2、2011年1月1日号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药物网上采购,能够端正工作态度,选定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并按照规定确定配送企业,及时上报卫生局审核,最终确定本院药品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配送关系。认真把握单位用药规律,保持合理的药品库存,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及时准确通过采购平台发送订单需求,减轻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成本负担;加强与配送企业的沟通,改变医务工作者的用药习惯,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正确使用水平

三、取得的成效

自2011年1月1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至今,共购入基本药物基本药物39、1万元,销售35、3万元;涉及配送企业9家,订单执行总到货率为90%以上;最短的配送时间一天到货,平均到货时间为三天,总体运行良好;现在我院共有基本药物438种,特别是3月份以来,我院门诊人数和药品销售额大幅度上升。全年购进,较去年同期增加30%,不仅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而且给医院业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总之,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确实减轻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价格明显下降,今后我们将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立足市情,保证我院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篇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梁子湖区紧紧围绕各级部署要求,立足先行先试,一手抓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执行,一手抓实施过程督导检查,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实施配套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根本要求,突出积极稳妥,着力创新发展,坚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在扎实稳妥原则下,形成了设计科学、制度完善、措施有力的良好工作机制,为全市基本药物制度扩面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坚持配套联动,优化改革路径,有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实基础工作。成立了全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区医改办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督查”职能,召开专题会议15次,及时调度部署相关工作;作为具体实施部门,成立了卫生系统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责、分管局长靠上抓、具体工作有专门责任人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区财政、人事、物价等相关部门也积极配合,形成了自上而下、职责明晰的工作体系,提高了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力;为掌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础数据,在年初制定了《梁子湖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调研提纲》,细化了调研任务,区卫生、财政、人事、劳动、物价等部门围绕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实地调研5次,建立了基础数据库;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多次会同区卫生、财政、医改等部门负责人,深入乡镇卫生院进行实地调研,认真了解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为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构建政策体系,注重宣传引导。立足本县实际,出台了《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区医改办拟定了《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配档表》,细化了工作内容和任务,并层层分解责任,逐项加以落实,增强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可操作性;区卫计局出台了《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对全区各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了进一步具体要求,在全区7家乡镇卫生院和58家一体化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区物价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渡期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的通知》,将价格关口前移,确保制度实施安全、顺畅;突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媒介等多种形式宣传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规定,创设良好舆论氛围,区卫计局坚持由点及面、全员培训,共组织系统内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186人次,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培训233人次,系统内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三是按时启动实施,动态监测评估。突出扎实稳妥,选取三处乡镇卫生院作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点监测单位,通过监测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积累经验;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在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时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将一体化村卫生室纳入了制度实施范围,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覆盖率达到100%;强化实施过程监测评估,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停止购进非基本药物,同时将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建立了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每月分组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专项督查,做到以查促进、以查促评,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良性、健康运行。

(二)落实财政补偿,强化资金监管,夯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体系。

一是落实财政补助,实现医疗机构有效运转。为了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我区同步探索建立多渠道的投入

补偿机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医改补助资金,优先保障人员和服务经费。对乡镇卫生院药改补助资金实行按月核拨、年终结算,2014年度共拨付乡镇卫生院药改补助资金259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实行了财政专项补助。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资按月及时核拨,对一体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每年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将其医疗收入的80%用于乡医工资补助及卫生室公用经费。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按比例进行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按规定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增加了基层医疗单位的医疗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带来的减收。

二是实行财务集中监管,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供长效支撑。着眼医改形势下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区卫计局创新财务监管模式,实行重大开支审批制度和医疗卫生单位财务月审计制度,财务集中监管。充分发挥集中监管优势,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础数据调研、资金需求测算、政策措施论证提供了极大便利;在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方面,实行集中收付、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压缩开支,保障经费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同时,明确资金监管责任和失职处分办法,对资金运行进行跟踪问效、全程监管,使每一笔补助资金都处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中,开创了“公开、公正、阳光”

的运作模式,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供了长效支撑。【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三)跟进配套改革,发挥综合效应,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协调推进。

一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根据上级限定的核编比例,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正式人员编制,实行定编定岗、按岗定人,严格控制非卫生技术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比例,调剂人员余缺,合理分流富余人员,在岗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全部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同级全额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院长不再为“发工资”犯愁,得以集中精力搞好管理和服务,使基层医疗卫生发展逐步入良性循环。

二是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区卫计局会同区人社局、财政局制定了《梁子湖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制定了《医疗卫生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指导意见(试行)》,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单位绩效考核机制,在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村卫生室全部实行绩效工资制。区卫计局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每半

篇三: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2015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以自治区卫生厅药政处处长艾麦尔江?吐尼亚孜为组长的基本药物制度检查评估组一行对我市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评估工作,这是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卫生局和卫生系统1600余名卫生工作者向检查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我市自2015年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积极组织、落实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平稳,群众广泛受益。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措施,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让这一惠民工程切实造福各族群众。

下面,我就**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体概况

我市现有常住人口52.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9.42万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家,即7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乡镇(场)卫生院(含3家中心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223家(其中民营医院12家、综合门诊11家、各类个体诊所20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5家、村卫生室73家。

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推进情况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市于2015年12月3日下发关于下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库政办发〔2015〕92号)。(1)成立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由政府领导为主任、卫生局局长为副主任,市发改、监察、劳动、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委员会。(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做好药品盘点清库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盘点清库。(3)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和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4)下发《关于印发**市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库政办发〔2015〕65号),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力度。(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律实行网上集中采购,配备专用电脑,专人负责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

2、宣传动员,强化培训

为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到家喻户晓,我市下发《关于下发<**市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库卫发【2015】32号),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宣传和培训实施方案,通过贴标语、制作LED屏幕、基本药物公示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及时更新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册),市卫生局先后印制维汉双语基本药物宣传册30000本、海报600份,基本药物目录300张,同时我市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基层医护人员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培训,并把基本药物合理应用作为日常业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到责任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基层医护人员对基本药物的知晓率,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处方行为,引导广大患者形成科学的用药的习惯。

3、严格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基本药物采购价格销售药品,不允许药品加成或变相加成,对不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违法违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2015年12月1日起我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进行了认真清库工作,对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采购价和库存数量等进行登记造册。2015年总诊疗人次为84634人,药品总收入为240.73万元,为我市城乡居民减轻药品费用36.11万元。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总诊疗人次为60132人次,药品总收入为188.8万元,为我市城乡居民减轻药品费用28.32万元。

4、稳步推进网上采购工作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于2015年2月18日完成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进行网采工作,并作相关培训。2月20日起全面启动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配备专用联网电脑,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中标目录,履行购销合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自2月20日至8月31日,全市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金额共257.62万元。

5、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

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市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将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于2015年4月1日起正式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切实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2015年乡村医生工资上半年已发放完毕,其中,具有执业助理资质以上的33人,具有乡村医生资格证的113人。

6、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工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5】64号)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按相关规定为我市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35万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为每年1000元,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开展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目前由于村卫生室网络未通,暂未开展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建设网络设备,尽快开展新农合定点村级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

7、积极开展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新卫农发【2015】21号)文件精神,我市加大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并按规定对优秀、良好等次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在执行奖惩的基础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积极整改,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2015年2月16日,自治区检查组来我市检查验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提出了诸多存在问题,针对检查验收组提出的我们工作中不足方面,在向主管市领导领导汇报的同时,我局于2月17日召开了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药房管理等相关人员会议,在通报检查验收工作情况的同时,提出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落实目标和责任,切实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按政策规范做好;二是加强对负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管理人员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的培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让工作人员能够较好的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要点和管理规定并规范实施;(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对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不够,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规定和有关规范要求缺乏了解;二是我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还需加快推进,一般诊疗费还未全面覆盖到村卫生室,让广大群众尽快享受到优惠政策;三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配送企业的问题,有些配送企业不能及时配送所需药品;四是处方的门诊输液比例仍比较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接诊中主动宣讲,热心解答群众的疑问,积极做好与配送企业的协调工作,切实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人心。让各族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等国家优惠政策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是我市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请各位领导和检查组成员对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对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

谢谢大家!

篇四: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2016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总结

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风险隐患排查第一阶段开展情况的有关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经排查,我们认为我局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基本实现预期目标。现将我局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确保应急管理落到实处

一直以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位置加以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了各种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期间的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注重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并配备了兼职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为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了应急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人,有力保证了全局应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我局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年度重点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在第一阶段期间,在监管职责范围内全县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二、抓好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积极做好预案编制工作。一直以来,我局根据工作职责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和完善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我局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明确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反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求等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二是认真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值班工作制度》,编制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启动流程和规则。同时,在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到人,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得到稳妥的处置。

三是建立和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一直以来,我局根据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建立和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在办公场地和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值班室配备了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基本值班用品,由局领导带班,机关在职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特别是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时离开辖区,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的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指挥有效。值班工作人员能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及相关情况的上报工作。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三、狠抓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一)积极投入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2016年以来,在先后发生的南方雨雪冰冻、四川**强烈地震、手足口病等疫情或灾害中,我局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全面动员,行动积极,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抗灾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确保抗震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及质量安全。此外,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加强组织和协调,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协助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快速反应,有效处置药品突发公共事件。在先后发生的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问题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不合格"人血白蛋白"、上海医药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问题疫苗"、铬含量超标胶囊剂药品等药害事件中,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针对突发事件的实际,及时启动紧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暂停使用相关药品的通知送达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并对辖区范围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面核查,使"问题药品"全部得到控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药害事件,消除了药害事件可能带来的危害。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做好药品、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料生产药品、药品生产企业使用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等方面。二是全面整顿药品市场秩序。调整监管思路,重在突出监管的责任和检查的效果。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重点实施在不事先告知企业的情况下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四、加强应急宣传,努力提高应急意识和能力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一直以来,我局认真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一是编制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手册。我局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编制了公众药品应急知识手册,通过专题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向广大市民发放。二是结合年度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在本单位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培训,举办应急知识专题讲座培训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责任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等,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应对、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三是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应急知识"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户)等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公众应急知识手册和挂图、《药品安全小常识》等宣传资料和利用在网站上开辟的药品安全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药品安全应急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四是抓好宣传工作。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站、新闻媒体、专题宣传咨询活动等平台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用药常识、防范和处理突发药品事件等知识,不断扩大药品安全宣传覆盖面,使药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五、存在问题

在第一阶段期间,我局的应急管理工作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基本实现预期目标。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仍有一定距离,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建设等亟待加强。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后,应急管理体制不健全、机制不顺畅、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能力建设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与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药品安全形势发展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解决和加强。

六、今后的应急管理工作设想及建议

(一)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和突发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体系,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提高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能力;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善后处理和恢复重建工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提高应急经费保障能力,在本单位开展全员应急培训教育,应急预案演练,完善事件处置制度,加快建立预防和善后等系列应急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市、县分级管理后,由于各县(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认识、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容易出现体制机制建设、依法履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将使乡镇一级成为药品安全的重点地区。目前,乡镇一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的空缺,无疑将大大增加药品安全的风险。应根据我县实际,在乡镇政府内建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或配合)药品监管工作;应确定地方政府按财政收入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药品的监管,特别是要保证开展专项整治的经费;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向村一级医疗卫生站的延伸,还应尽快完善乡村药品监管网络的建设。

(三)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建立完善全县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与评价体系,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不良反应监测机制,推进县级监测机构建设;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年报告率逐年上升,力争达到全市中上水平。

(四)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强基本药物流通、配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建立全县基本药物质量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对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制度,实行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的全覆盖,实现基本药物流通、使用的全程监管,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提供有力、有效保障。

(五)建立药品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药品安全责任的全面落实。药品安全不仅关系到相关行业、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与公众用药、健康生命安全密切相关,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成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明确要求,"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据此,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全面观察、检测、预警药品安全状况和水平,不仅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可吸收世界卫生组织和全国各省区市有关药品安全指标体系的研究成果,即"药品安全指数"指标体系。"药品安全指数"由政策、执行能力、监管水平、企业质量控制、安全水平、公众满意度6大指标构成,涵盖了结构指标、过程指标、发展指标、结果指标四大类。通过量化的指标,系统、全面地反映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状况。

建立这个指标体系,可为公众社会衡量评价药品安全提供公正统一的数值,为各级政府加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全面、科学的决策参考,促进各级政府对药品安全资源保障和制度保障工作的落实,为相关部门履职监管、改进工作提供依据,促进企业加强质量控制、(

(六)强化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稳步推进责任体系建设。加强行政相对人的宣传教育培训,明确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管理,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确保产品安全;完善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召回制度,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企业自律。

(七)加大应急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氛围。通过各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强对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报道,大力开展药品安全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活动,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参与监管的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监管的关注,增强全社会的药品安全意识。构建畅通的药品安全信息收集、信息评价和信息公布渠道。加强药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沟通与交流,避免因药品安全信息交流不畅,缺少对事件准确引导,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用正确的舆论占领宣传阵地,推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篇五: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2016社保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16年社保股在局班子的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财政社保工作中心,早计划,早安排,每月市级考评中社保各项资金实现预算收支进度执行均衡,财政社保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其次是就业资金管理中政府购岗及政府购买培训服务获得财政厅表彰,同时搞好优质服务,规范资金管理,积极与省市社保口沟通,狠抓学习宣传,深入基层完成调研任务,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解决了困难群众养老、医疗、就业、社会救助等难题。

一、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6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新农保、新农合等九项主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达4.32亿元,比上年增长19.7%,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收入达2.06亿元,比上年增长17.7%,社会保险支出达3.65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各项社保基金收支计划的完成,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提供了财力支撑,夯实了经济发展基础,促进了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2016年共有33.4万人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率占97%;发放城市低保2036.3万元,农村低保2249.5万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10.1万元,孤儿生活补助及临时救助175.5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840.6万元,发放优抚资金794万元。2016年公共卫生投入达1360.37万元,基本医疗保障投入11238.8万元,农村公共卫生投入9511万元,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395万元,推进了7个乡镇卫生院、15个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

二、城镇职工养老金提标全部发放到位

2016年我县城镇职工退休人员10383人,其中企事业离退休人员8244人,失地农民2139人。其中企事业离退休人员提标月人均230元,其中正常离退休人员提标月人均269.7元,小集体及退休知青一次性缴费人员提标月人均186元,失地农民月人均提标96元。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及失地农民养老金全部按照规定要求发放到位。

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完善

2016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由人均年280元提高到320元,城乡居民抵抗大病能力增强。2016年新农合首次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即对参合农民因患大病治疗费用除新农合报销外,年度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减去起付线9000元后的自付费用,分别按50%-70%比例进行补偿,年最高封顶线为25万元,同时继续开展住院支付方式改革,在新农合基金住院补偿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使用比例(村卫生所不允许使用目录外药品,乡镇卫生院控制在5%以内,县级医疗机构控制在10%以内)。将精神病、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病、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结核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等12类疾病列入门诊大病补偿范围,同时将恶性肿瘤、肾衰透析、血友病输血(含Ⅷ因子)、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的门诊医药费用按住院补偿办法进行补偿,门诊大病的补偿比提高到40%。按照市级统筹下推行新农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5%,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继续巩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改革成果。

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今年,我们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完善基层卫生院和推进172个村卫生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通过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统一使用全省政府采购的基本药物及零利润销售等医改措施实行多渠道补偿,累计拨付公共卫生、基本药物补助等医改资金达1339.2万元,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覆盖全县21个乡镇卫生院和172个村卫生所,乡镇医院和村卫生所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药品零利润销售,统一网上采购为内容的改革,让农民从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中得到实惠。

五、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今年,我县完成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户770户的检查验收工作,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改造资金383.25万元打入危房改造户一卡通存折。确保了770户贫困农民居有所住。

六、稳定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度财政投入1427万元帮扶困难群体及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其中政府购岗及政府购买金蓝领培训获得省财政表彰。2016年度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47.4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663万元,解决了566人创业人员资金困难难题;用于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等150万元;帮助1676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5064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劳务收入2.63亿元;拨付2016年购岗资金248.3万元,为全县乡镇购买399个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七、完善免费救治重大疾病长效机制

为解决困难群众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负担,我县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及“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工作,开展困难患者尿毒症免费血透、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等民生工作,1-10月份,完成光明微笑56例次,救治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儿童9例,免费血透147人次、重性精神病救治140人。均较好地按时间节点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

八、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

针对基层社保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今年,我们按照社保资金管理规定,对社保基金收入户资金进行按月催缴,各经办单位及时将基金收入上交财政专户。今年各经办单位缴入财政专户资金达2.26亿元。平时我们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更加注重对项目资金附件的审核及上报文件的相关原始资料,确保资金审批有据可依;其次对社保有关重大民生工程,我们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涉及到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及相关政策,督促相关部门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九、社会救助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自2016年起,我县农村低保财政补差标准月人均达145元,比上年增加20元;城市低保财政补差标准月人均达270元,比上年增加3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月人均达275元,比上年增加3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达260元,比上年增加40元;优抚参战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达435元,比上年增加35元。各项救助标准的提高标志着我县社会救助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十、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全部兑现

2016年度我县财政投入227.71万元,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24人按4500元/人年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实现了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政策全覆盖,解决了退役士兵因生活补助不到位长期上访的问题。

十一、社会保障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社保资金难以监管。社保对象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到经办单位审核、项目确认等各个环节,社保股日常工作人手少事情多,监管工作难以周全。

十二、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度,我股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上级财政对社保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保就业、重民生、促改革、强管理为核心,以实施民生工程为重点,全力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积极做好社保各项改革工作。一是配合农医局做好大病医疗救助的监管,二是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药品零利润销售为主的新医改工作;三是配合有关部门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推进全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业有所就等。

二、加强社保资金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执行进度更趋均衡。

以社保资金执行进度为抓手,充分发挥财政社保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各项社保政策有序的实施效果。2016年,实现了第4季度支出占全年支出的比重连续第3年下降1.3个百分点,确保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合理性在不断增强。

三、认真学习,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一是要对新出台的财政社保改革规范性政策文件,用心学习,深入分析,确保实际工作中回复群众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二是要把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准确掌握我县社保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找准理论与实际工作的结合点,推进社保基金规范化管理。

四、尽心付出,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认真搞好财政社保股各项预算、决算报表,按时报送市局要求的各种财务信息报告,着力注重报表报送的时效和质量,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工作对接。强化财政专户管理,按财政社保政策对专户资金拨付严格把好“三关”,即:政策关、事前审核关及监督关,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篇六: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2015卫生协管工作总结

第1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县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村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镇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今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一: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举行专题工作会议2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每周或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结合我镇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察力度,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

二: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开始的第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近一年来,城管镇卫生院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第2篇: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20xx年全面铺开的基础上着重在内涵和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和日常考核,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显著进展,初步实现工作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工作进展

(一)、根据工作重点和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考核细则,早在元月份就制定并下发了《歙县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用以指导各乡镇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

一是表彰了15名优秀卫生监督员和10名优秀卫生监督信息员,颁发了证书并给予了适当奖励。二是3月份分别举办卫生监督检查员、卫生监督员信息员培训,4月下旬又利用“四员”培训的机会再次对28名卫生监督员检查员(食品安全宣传员),183名卫生监督信息员(包括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了再培训,每次培训均做到周密计划,认真备课,严格培训纪律,注重培训效果,培训材料和试卷作为绩效考核现场考试的依据,以此督促监督检查员,信息员坚持自学,同时对卫生监督员也开展了《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考试。

(三)、扎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摸底工作

为及时掌握我县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的变动情况,为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和绩效考核提供可靠依据,2月下旬我局发文通知(歙[20xx]27号)要求各乡镇卫生院摸清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并报卫生监督所,到3月15日28家卫生院均按时报送了摸底调查表。

(四)、有序开展了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和日常检查

为切实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等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县有序开展了村卫生室专项执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制定方案、动员→村卫生室自查→乡镇卫生院全面检查→县卫生监督所抽查,乡镇卫生院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县卫生监督所抽查了16个乡镇50所卫生室,立案查处19所,责令改正26所,同时各卫生院结合均等化工作适时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此次检查和日常巡查,进一步巩固了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改成果。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监督覆盖率得到提高。深渡、昌溪、三阳、杞梓里、璜田、北岸、岔口等乡镇相继开展了食品、公共场所、生活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shiyongwendang/548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