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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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市信访工作按照年初计划全面推进,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来信来访形势继20xx年以来持续好转,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串联访、违规访呈进一步下降趋势。

一、来信来访基本情况

截止6月底,全市信访总量为 批次 人次,同比分别 ;赴省进京访 批次 人次,同比分别 %, %;全市来信总量 件(人)次,同比 %;市领导阅批群众来信389余件,受理中央联席会议、国家信访局等上级交办信访案 件,到期办结上级交办信访案 件,到期办结率为100%。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扶持式信访管理"。 围绕信访问题"前期可预防、中期可控制、后期可扶持"我市信访工作中率先树立了"扶持式管理"理念,通过加强信访预防和稳控机制建设、提高接访办信工作和督查效能、加强信访突出问题和集访处置、巩固越级访和重复访治理成果、加强联席会议职能和机制建设、开展热点和难点问题归类处理等措施对需要恢复生产、给予生活救助、协调就业等"弱势群体"开展了"扶持式管理"。1-6月全市帮扶、救助信访人76人,深受群众好评。

2、群众工作机制建设。在继续开展长效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群众工作机制建设"。在信访局挂牌建立"群众工作部"是中央、省委的要求。围绕相关工作机制建设,全市信访部门前期开展了"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实践探索,初步实现了信访工作"向两头延伸、向四域扩展":即信访工作向信访事由产生的源头方向延伸、向案结事了后的民生方向延伸;向经济建设领域扩展、向综治维稳领域扩展、向政策研究领域扩展、向政绩考核领域扩展。4月份,省里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的工作成绩。

3、信访"积案"化解:按照一个信访案件、一名县级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名司法人员、一套工作班子的方式要求各级领导"包案"。上半年来,通过协议化解12起、引入司法途径26起,对6起个案未能"案结事了"的也终结了信访程序,基本稳控到位,调解处置面达到100%,稳控面达到100%,集访案件"案结事了"率达到100%。我市的积案化解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近两年来我市的进京访量逐年下降,越级访量在全省排名靠后的良好势头得到保持。

4、特护期信访维稳:全国、全省和全市"两会"期间、"两节"期间、"建党94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等,我市的信访维稳工作安排周密细致,收效良好,确保了特护期不出大事、怪事、稀奇事!相关工作得到湖南省驻京维稳办、省信访联席会议办的赞扬,被评为全国两会期间驻京接访工作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得到全省推介。

5、"创先争优"活动。全国信访系统统一开展的"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我市信访

系统不仅全面完成了"规定动作"还开展了一系列"特色动作":如开展全市信访系统演讲比赛、开展"四家工作法"深化活动、开展包案帮扶和联户下访等等。5月份,怀化市开展"创先争优"征文竞赛,市信访局介绍全市信访工作"创先争优"实践活动的《把维护民生作为第一政绩》经验文章和理论探讨文章《浅析庸俗人文环境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均获二等奖。6月份我市选手参加全省信访系统演讲比赛获得第二名。

6、学习型机关建设: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是信访干部的必修课,20xx年,全市信访干部人人要读好6本书:《情理法的交响》、《大转折》、《苦难辉煌》、《不可思议的年代》、《给力社会和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强调学以致用,开展三项评比竞赛:比岗位实绩、比办事效能、比程序规范。推进了干部素质的全面提升,推进了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局长李卫林同志带头抓理论学习、理论教育,他撰文参加全市"创先争优"征文比赛获二等奖,撰写的专业理论文稿被省信访局收入公开出版发行的论文集。

7、内务和信息化管理:在办公环境全面优化的同时,强化了信访系统的内部管理,首先是强化日常工作纪律,"大接访"的"长效机制"得以长期深入运行;制定了接访、办信、联席会议、复查复核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规程",在信访部门全面推进了电子政务;优化了后勤服务,确保了信访干部能安心工作,促成了一部分年轻干部把信访工作当做事业来做。"规范化"、"电子化"、"事业化"成为我市信访工作的新靓点,引起全省关注。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总体安排是:全面完成十项任务、深入开展两项探索、严肃抓好三项考核。"十项任务"是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年初计划要完成的十项工作;"两项探索"是群众工作部的职能建设和运作机制探索、"帮扶式信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三项考核"是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绩效考核,要确保三项考核继续位于全省前列。

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一、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镇党委抓住镇村两级信访工作责任这一关键,层层落实责任制。首先,镇党委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由主管党务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具体负责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调研解决重大信访案件,对各村实行村支书负责制,明确责任,此外,把信访工作纳入村级工作千分考核内容,按指标完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评先一票否决,充分调动各村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其次,实行镇班子成员每日值勤接待制。镇党委根据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了轮班值勤,发现群众上访及时处理,决不拖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给上访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限期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第三,进一步明确了镇主管部门、各村负责人岗位责任,时限要求及责任追究。对处置不力,造成越级访的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今年以来,全镇处理接待群众来访1xxxx,未发生越级访现象。

二、健全信访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制度约束 为使信访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我镇在信访工作制度的建立方面下了狠大功夫。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信访接待制,信访工作联络制,信访岗位责任追究制,下派工作组制,矛盾纠纷排查制等五项信访工作制,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到底,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使信访处理工作开展的更顺利,更及时。此外,加强信访档案的管理,对信访案件及时登记,并对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载,为以后的工作留下珍贵的资料。在硬件建设方面,我们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和矛盾排调中心,做到了办公地点、人员、资金三到位,对各项工作制度全部上墙,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化。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细化矛盾排查

为切实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信访矛盾不出村,不出镇,我镇在镇村两级组织设立镇专职信访员和村级联络员,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排查网络。镇专职信访员由富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村级联络员由村里有名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或村干部担任,镇信访办定期听取村级联络员的汇报,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处理,确保了矛盾不被激化。

四、建立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搞好案件处理

第一,镇主要领导包案,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调度,拍板定案,促使老大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例如XX明星砖厂与洼里杨村民因树木所有权引发矛盾的案件,由镇长刘福生同志亲自出面调解,在照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达成谅解协议,使这一多年矛盾纠纷得到解决。

第二,派驻工作组,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上访案件或是群众矛盾比较尖锐的案件,镇信访办就抽调各有关部门精干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调查解决。一方面显示政府的重视程度,平息群众情绪,另一方面便于在较短的时间,查清事实给群众一个明白。今年以来,共派驻工作组进村调查xxxx,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第三,强化调度和督导。为确保将解决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减少群众的重复上访。我镇加大对信访工作督导力度,镇每周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调度会,由主管信访的副书记汇报一周来的的信访苗头及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对重点案件,集体协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案件的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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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信访形势的分析:

对当前的信访形势,从总体来看不容乐观,主要原因是:今年是村委会换届年,许多村班子被调整或面临调整,隐藏多年的一些矛盾又有新抬头,在个别落后村变得更加突出。

主要表现是:一、信访总量持续上升,已对社会稳定构成影响,据统计今年我镇群众上访率比去年同期上升2xxxx。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文章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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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访明显增加,且规模逐步扩大。有的村上访群众开着拖拉机、三马车到镇政府大院示威,摆出不达目标不罢休的架式,给政府的日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如我镇寺后杨村因换届选举工作到镇政府集体访一事。

三、反映村干部廉洁方面的案件占很大比例。大多数是无中生有,想借机整垮班子以达到个人目的。

对此,我们认为针对这种形势,一方面必须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信访工作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其中上级交办 件,群众来信件,来访批

人(次);重复来信件,重复来访批人(次);署名举报件。

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二、主要做法

1、建立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为了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良好秩序、维护地方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优势,建立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建立"首问"责任制,对每一位群众的来信来访,都要给予合理的答复。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都充分认识到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2、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和贯彻落实。为了向广大群众宣传信访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县共印发《信访条例》单行本1000本、《信访条例》宣传资料5000份;分别在《**报》和**有线电视上把**县信访局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址、查询信访事项处理及结果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在部分乡镇张贴大幅标语,设点接受群众咨询。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及时组织举办村(居委会)、股所队站室负责同志培训班。让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广大信访工作人员全面理解《信访条例》,提高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属于哪一级的问题,就监督哪一级解决;属于哪个部门解决的,就督促哪个部门解决,而不把矛盾上交,及时把各乡镇、各部门办理信访案件的情况,纳入年终信访目标考核。对转办案件,随时跟踪,限期要求相关部门报送处理结果,按时完成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使群众的的来信来访,基本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建立排查机制,及时调处突出问题。在信访工作中,建立经常排查机制,对"五个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现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根据问题涉及的部门,

交由县委联席会议确定的相应工作小组处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及部分重访案件,积极协调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切实把一些久拖未决的信访案件做到妥善处理。

4、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做到直查快办。一是对紧急信访案件在快查上下功夫。在查处这类紧急信访案件时,坚持一个"快"字,力争在一周内解决,有效防止了越级上访和大规模上访和激化矛盾。二是对"热点"信访案件在敢查上下功夫。"热点"信访案件一般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这类案件的查处,不仅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而且能体现信访办案的严肃性。对此类信访案件,采取主动查、不犹豫的措施,狠抓案件结案率。三是对疑难信访案件在深查上下功夫。查处疑难信访案件,坚持对问题敏锐洞查、见微知著、深查到底。既有敢打硬仗的决心和信心,又有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既坚持深入查清问题,又坚持深层次地解决问题。四是对打击报复信访案件在查处与保护结合上下功夫。查处打击报复的信访案件,坚持做到惩处报复者与保护举报者相结合。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做到查处不怕阻力大,保护不怕难度大。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有的老问题还没有妥善解决好,又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旧问题交织,解决难度加大。二是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发挥不够,越级上访现象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信访量增量突出。三是有些县直部门和单位,对信访工作的重视不够,有推诿和拖延的现象,存在有办案不力,拖延案件的现象。

四、对策及建议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第一,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契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继续推进中央、省地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认真执行地委、行署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贯彻我县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努力做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

第二,狠抓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和核查工作。继续抓好"突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消化各种矛盾,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对应该解决的问(2016中学后勤工作总结)题,要依法予以妥善解决,不留尾巴;对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要作出明确结论,并切实做好重点人员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出现反弹。

第三,切实做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坚持以"问题发现得早、基层化解得了、当地控制得住、结果处置得好"为目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机制和制度。

第四,强化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二是推行"四项"便民措施。即信访首问责任制、信访双向承诺制、信访回访制和村级信访接待,着力解决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乱办敷衍了事、跟踪教育

篇二: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2016年信访工作计划

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结局年。全市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确保社会稳定为重点,以推进**市“四个突破”为落脚点,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巩固矛盾隐患排查、“三定一公开”等成功机制,不断探索工作新机制,突出抓“五个重点”:即抓“双基”,着力提升工作效能;抓排查,着力预防矛盾;抓源头,着力减少矛盾;抓疏导,着力缓解矛盾;抓结果,着力解决矛盾。

全力推进“五大转变”:即努力实现变“等访”为“下访”,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强化工作的前瞻性;变“堵截”为“疏导”,防止和减少信访问题;变“一时息事”为彻底解决问题,强力推进问题的解决;变“稳控群众”为“服务群众”,全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奋斗目标是,力争人访数量、写信访数量在**地级市排名中再后移1-2个位次,不出现影响对外形象的重大越级访、集体访、非正常上访、异常访或群体性事件,努力创造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着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构建“纵到底、横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把加强领导放在重要位置,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具体抓,着力形成政令畅通、快捷高效,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网络,构建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抓好“三定一公开”信访工作机制的落实,尽最大努力把信访隐患化解在镇村,夯实信访工作的基础;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机关干部下访”活动,在市镇机关继续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公开接访。公开接访坚持现场随机接访与预约接访相结合,在现场接待群众随机来访的同时,由轮值接访领导预约分管范围内的重点案件信访人来访,现场召集信访问题涉及的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落实结服案件的具体措施。同时,坚持公开接访与带案下访相结合,班子成员公开接访后,及时就所包案件主动下访,深入一线了解具体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不断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进一步健全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等工作的具体制度,严格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和质量,确保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不断减少信访案件“增量”,化解“存量”。

四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继续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条”就是要求相关市直部门从业务工作角度,分建设领域、工业系统、涉军人员、原民办教师、涉法涉诉、其它信访隐患六条线,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块”就是要求各镇区街道每周对辖区内的所有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逐一建立滚动台帐,并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报市信访局备案,便于实行信访信息动态管理;组织召开属地和部门联席会议,交办信访案件,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化解时限、明确稳定措施,并实行领导包案制。

加强对基层尤其是那些矛盾纠纷多、群众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镇区街道和部门的工作指导,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信访难题。

一是加大“一岗双责”落实力度。积极建议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进一步就落实“一岗双责”、协调推进信访问题处理进行强调,定期调度落实,并从完善制度入手,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参与信访工作;采取调解、协商、教育、疏导、救助(设立信访救助资金)等办法,推动疑难信访问题的彻底解决。

二是不断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大信访工作格局,既依靠部门和乡镇通过政策等手段去做好工作,又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加强相关各方的配合与协作,推动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难题。

三是大力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解决信访矛盾。在继续畅通信访渠道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利用诉讼、仲裁、调解、行政复议等到法定渠道去解决问题,切实发挥这些渠道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逐步减少群众上访。

四是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努力服务领导决策。通过信访信息的研判,掌握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社会矛盾的苗头性动向和预警信息,提出改进工作方法和完善政策的建议和意见,服务领导决策,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第二研究室”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处理力度,着力抓好“事要解决”。

一是强化初信、初访的办理。抓好初信、初访的立案率、和解决率,在慎重处理的基础上尽可能快的解决初信初访问题,避免小事拖大。

二是进一步做好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组织专门力量对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深入审核分析案情,把解决信访诉求与解决生活困难、做好思想工作与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处理结合起来,实行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公开办理,实现案结事了,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是加大解决突出问题的处理力度。着力解决好当前我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法涉诉、涉军涉教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凡诉求合理、符合政策的,严格兑现到位,不打折扣,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

篇三: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2016上半年妇女信访案件情况分析报告

上半年妇女信访案件情况分析报告

**县2016年上半年妇女信访案件形势分析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县妇联对2016年上半年的妇女信访案件进行了整理分析,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2016年上半年共接待各类妇女来电、来访3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件。从案件类别划分,婚姻家庭权益案件23件,人身权益案件5件,因病求助案件6件,政治权利1件,其它案件4件。从上访者文化程度上划分,39位上访者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人,高中1人,其他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从上访者年龄结构划分,35岁以下18人,35至50岁16人,50岁以上5人。从婚姻状况上划分,17位上访者均已婚。从上访者职业划分39位上访者均为农民或无职人员。

二、信访案件呈现的特点及其原因

1、各类家庭婚姻案件仍是上访的重点。在接待的来电、来访案件中,婚姻家庭权益案件23起,占上访案件的59%。究其原因一是夫妻双方婚前缺乏全面的了解,婚后才发现彼此性格不和;二是夫妻双方有一方长期外出务工,夫妻之间缺少应有关心、爱护和沟通;三是一方由于长期外出务工增长了见识或见异思迁,回家后找借口与对方争吵,继而引发家庭矛盾。四是婆媳矛盾在家庭矛盾中也占有一定比例。

2、家庭暴力依然存在。由家庭暴力引发的上访案件13起,占上访案件的33%,仍占不少比例。究其原因是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爱心和责任感,当某些要求达不到满足或家人干涉他们的个人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另外,男尊女卑封建残余思想尚未根出,一些男子仍有大男子主义思想,以自我为中心,忽略女方的感受,女方稍有不满,男方便拳脚相加。再者受现在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有些男人在外沾花惹草被妻子发现,说不出理由又不想改正,便对妻子拳打脚踢。

3、因病引发家庭困难求助的案件占有一定比例。在39起案件中,因病引发家庭困难的求助占6起。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了农村看普通病的问题,但却看不起大病,如白血病、癌症、尿毒症等大病。几十万的巨额医药费农村合作医疗最高只能报销12万元,仍有巨额的费用要患者自行负担。另一方面,大病患者在县级医院根本无法治疗,到省市医院均要先垫付医疗费再回本县报帐,对于本就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4、妇女维权的主体意识增强。虽说上半年共接待了39件妇女上访者,且文化程度均不高,但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经过这些年的法制宣传,我们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在遭遇不公平时能自觉拿起法律武器走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再者从上访案件的类型来看,上访妇女反映的问题已经走出婚姻家庭,扩展到政治权利、人身权益和其他权益等多个类型。

三、反映出来的问题

1、部分妇女法律观念淡迫,维权意识不强。有些妇女在家庭矛盾激化甚至遭遇家暴受到虐待,受到家丑不可外传的观念影响,总是忍着,实在忍无可忍才找到妇联,如沱江镇的一位上访妇女,到妇联说的第一句话是:“我跟你们说的你们不会打电话去问他或是去找村干部吧?”她们的心里有强烈的愿望希望我们能帮她,可又怕出面帮了她引发男方不满,继而暴发更加激烈的矛盾,所以只是把妇联作为可以倾诉的娘家人,发泄一下心中的苦水而已。

2、家庭暴力取证难。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大多数妇女是被丈夫关在家里实施家暴,而许多妇女在受到伤害时,不知道还要取证、没有及时取证或不知道如何取证,更不知道在遭遇家暴时可以报警,以至到了诉讼中当对方不承认,无法举证,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护。

3、妇联组织受职能和维权能力约束。受职能约束,妇联组织在各类上访案件中,只能通过法律和思想道德的教育,对上访者进行心理疏导或帮她们指引一条正确的维权之路,但单靠说教,对妇女同志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或家庭暴力起不到震慑作用,使一些受到不公事件的妇女感到正义得不到声张。再者,妇联维权干部变动频繁且不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水平,在开展妇女维权工作时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无法为上访妇女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四、下段努力方向

1、加大妇女维权工作力度,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一是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三八”维权周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对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以增强妇女群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培养妇女自我调解、自我化解的意识,提高妇女自主维权和自主救助的能力。二是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她们的社会生存能力和再就业能力。(

2、提前介入,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一是各级妇联组织要建立排查制度,做好矛盾纠纷的预警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排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二是完善调处制度,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按照妇联组织的工作职责,利用信访窗口作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通过调查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耐心作好疏导工作,把妇女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3、注重合力,构建妇女信访联动协调机制。针对信访问题向多元化、复杂化方向发展情况,注重发挥部门优势和社会力量,协调公、检、法、司、劳动、民政、残联、工会、共青团等相关部门,依靠多方面力量,形成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合力。

【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4、加强培训,提高妇联干部维权水平。建议各级妇联组织加强横向、纵向的学习及交流,并编发部分常用的维权政策和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分析,以培养妇联系统法律人才,增强维权的实效性。

篇四: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2016移民局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主动对接上级政策,扎实有效地实现后扶工作精细化管理。

今年,省移民局对后扶工作重点、项目资金额度进行了一些调整,在项目安排上引入竞争机制。面对这些变化,我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突破现有模式,主动对接上级政策。多次到省移民局汇报,大力争取移民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和小水库解困等项目。对内严格规范程序,强化管理,使后扶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

1、原迁移民资金直补精准到位。元月份,上级下拨的直补资金一到帐,我们就及时协调财政、金融部门,向全市9868个原迁移民发放直补资金296万元,准确率达100%。3—4月份,后扶科对全市原迁移民人口进行了清理和抽查,核定2016年原迁移民人数为9779人,比上年度自然减少89人。及时更新了数据库,在网站进行了公开。

2、竣工项目检查验收不留死角。2—3月份,我们与财政局联合组成专班,深入全市所有后扶项目现场,对2016年度的后扶项目全部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专班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要求,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实地踏勘,查看项目建设资料,评估工程质量,追踪资金走向。检查验收结果表明:2016年度批准计划实施后扶项目32个,已竣工验收合格项目32个,均做到了项目计划不挪位、项目实施不缺位、项目资金不挪用。资金全部直达施工单位,保证了移民后扶政策的全面落实。6月21日,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委员视察了相关项目后,给予了高度评价。

3、项目计划编制合理申报积极。按照省移民局的统一安排,上半年主要完成了新增人口项目、小水库解困项目以及移民小康示范村项目的编制工作。一是申报了小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通过筛选,确定在红花套、高坝洲、枝城等地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硬化等小型水库扶助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95.4万元,向省移民局申报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70万元。二是申报了三峡外迁移民困难帮扶项目。拟在红花套、高坝洲、陆城、枝城、姚家店等乡镇三峡移民安置比较集中的地方实施道路硬化、排灌沟整治、产业基地配套等项目。共申报9个项目,总投资209万元,其中三峡项目资金153万元。三是初步申报了小康示范村项目意向。根据今年全省“55612”工程方案,初步选定了一个小康移民示范村,编制了项目计划书,上报到省移民局。

4、新增人口项目获批并着手实施。以移民后扶第二个五年规划为基础,会同财政局深入库区和安置区,经过实地调查筛选,拟定新增人口项目16个,总投资412.06万元,其中移民后扶资金128万元。这些后扶项目的实施,可硬化组级道路13.62公里,维修组级道路1公里,维修桥梁1座,新建蓄水池1处100M3,优化移民安置点环境1处,整治排灌沟渠16000M,直接受益农民7319人,其中移民1242人。新增人口项目已上报市政府批复,目前各地正着手实施。

(二)努力争取政府支持,殚精竭虑为移民困难群体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

1、毫不松懈地推进落实自谋职业移民社会保障政策。为了彻底解决高坝洲库区自谋职业安置移民的老有所养问题,我们在前期广泛调研、多次汇报,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去年底争取市政府领导同意,出台了都政办发[2016]142号文件。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各移民村,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的移民身份,逐户进行登记、确认,并上报市政府首批认定了1234名补贴对象。由于此项政策的落实涉及多个部门,我们站在切实为移民解决问题的高度,多次协调市人社局和有关乡镇政府,全力推进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紧锣密鼓地实施自谋职业安置移民扶持生产发展项目。高坝洲水库自谋职业安置移民没有生产资料,生产生活面临许多困难,其生存状况和社会发展存在较大反差。为了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我们争取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高坝洲库区自谋职业安置移民生产生活困难扶持生产发展的通知》(都政办发[2016]39号)。5月1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有关乡(镇)处负责人和移民专干参加的专题会议,全面部署高坝洲水库自谋职业安置移民生产生活困难扶持发展工作。目前,各乡(镇)处完成了人员核定等基础工作,我局正在对乡镇上报的人员进行审核,人员核准后,将立即组织项目审定、签定协议、项目实施,确保7月底前全部完成。

3、不遗余力地争取解决清江库区移民突出问题的相关政策。高坝洲电站建成后,虽然移民搬迁工作按时完成了任务,但清江库区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库区环境容量不足,生产资料量少质差,生态环境恶化,产业发展不平衡等。近年来,我们通过各种渠道鼓与呼,引起了上级政府的重视。6月初,省移民局专门派出调研组,深入我市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政府以及库区乡镇的情况汇报。据了解,近期省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对这些问题逐步予以解决。

4、千方百计地为特困移民争取民生政策。年初,我们对全市移民中的特困户进行了调查摸底,据统计,全市6个重点乡镇共有特困移民户226户776人。主要是缺劳缺地致贫或因病因灾致贫。我们将这一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分管副市长高度重视,协调民政、残联等部门,尽快为符合条件的特困移民落实低保等民生政策。

(三)着眼提高移民干群素质,全方位地开展培训工程。

1、实施移民干部业务能力强化工程。随着乡村换届和人事调整变化,全市普遍存在移民干部不通晓移民政策、不掌握工作方法的状况。为不断提高移民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更新和充实业务知识,推动我市移民工作再创新业绩,经市政府同意,3月29日在市委党校组织举办了一期移民干部培训班。分管市级领导亲自参加培训班并作动员,聘请市移民局经验丰富的干部作了业务辅导。各乡(镇)处分管移民工作的领导、移民专干、安置大村的书记主任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这是近10年来,组织开展的最大规模的移民干部培训,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不少移民干部觉得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了移民政策,把握了后扶工作的程序要求,掌握了做好移民信访工作的技巧。

2、实施移民群众致富技能提升工程。按照今年的移民培训工作计划,根据我市种养殖业的农时季节,半年来我局会同市水产技术服务中心、陆城办事处、姚家店镇、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联合举办柑桔、蔬菜生产、水产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112场(次),培训移民10048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1300份。

3、实施培训项目承训单位竞争工程。根据《省移民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水库移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培训项目竞争性安排方案,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市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初步选定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承训单位2个,共申报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人数1014人,培训项目资金77.42万元。

(四)大力提升软硬件水平,积极稳妥处理好移民信访诉求。

上半年,全局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1批次,其中来访27批次,电话咨询8批次,来信6批次。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批次有所增加,但群访有所减少。对所有上访群众都进行了热情耐心的宣传解释,对信访件按要求进行了回复。

1、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一是落实首访责任,明确要求全局工作人员都是首访责任人,谁接待,谁全程跟踪服务,化解处理;二是领导挂帅,化解矛盾,对特殊不稳定群体,实行领导包案,组建工作专班,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三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移民群众及时反映诉求;四是规范管理,规范信访档案资料管理,规范信访秩序。

2、“大接访、大排查、大调处”有序推进。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我局制定了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实施方案,落实了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每月定期对移民信访形势进行研判,并将情况报市维稳办,对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制定化解调处措施,不断解决、答复移民提出的问题。

3、信访队伍、阵地建设得到加强。根据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移民工作格局的变化,今年,局党组将外迁科负责人调整到信访室任主任,信访工作人员由2人增加到3人,增强了信访工作力量。同时,为了加强信访硬件建设,特意为信访室调剂了一间最大的办公室,可实现办公接待一体化,还添置了新的办公设施,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切实提升了信访工作软硬件水平,为打造一流移民信访阵地奠定了基础。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机关管理,中心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1、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支部连续第四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一是大力开展“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和“五星级”党员争创活动。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双五星”争创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党组和班子成员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5月份,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党组书记为全局干职工上了题为《加强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党课,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廉政教育片《偏离坐标的人生》,党组向干部职工家属发了倡议书,搞好配偶廉洁教育。三是抓好干部理论学习。以“学创”活动为主线,突出我局机关理论学习特色,做到“全年有主题、月月有专题、人人有课题”。继续开展干部轮流集中授课活动,1—6月,已开展5次授课活动。同时,还组织干部进行了“中国梦.梦.我的梦”宣讲活动,使干职工进一步理解了“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四是办好道德讲堂。邀请市文峰志愿服务队队长杨巍作了题为《把爱的种子播撒下去》的主题报告,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讲述道德事迹,树立移民工作者的形象,诠释道德内涵。

2、科学合理的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行机关绩效管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从4月1日起,我局实行机关绩效管理。一是确定了明确的主题。以“精研细读会担当,竞进提质能担当,跨越发展敢担当”为主题,全面加强绩效管理,为决战百强增添力量。二是科学制定考核评分指标。以三定方案、上级布置的任务和工作要点为依据制定,制定“一科一表”,共有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86个。根据各科室职能工作指标制定科室人员的“一人一表”,囊括全部考评指标,共有二级指标354个、三级指标585个。三是建立了严格的考核机制。对机关绩效管理的考核实行月度考查、季度考核、年度考评的方式进行。明确专人做好相关考核资料的收集,建立台账,为考核提供准确依据。二季度,督查小组组织了三次督查,有效制止了机关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没有出现一起被上级治庸问责的事件。

3、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要求,结合移民工作实际,从调研、精简会议、文件,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制定了工作措施,进一步严肃机关各项纪律,切实推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继续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着力压缩非工作性支出,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财富,努力增收节支,降低行政成本。上半年,机关各项费用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办公费、电话费、车辆运行费、招待费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仅电话费一项就比去年降低了70%。

4、服务百强抓项目,招商引资初见成效。为了切实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我局成立了由三名正科级领导干部组成的工作专班,局长亲自挂帅,把招商引资工作拿在手上,安排部署。制定强有力的措施,落实车辆、经费等物质保障,开展全方位招商活动。目前,已初步谈妥一个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5、扎实开展“双联双促”,圆满完成新一轮“三万”工作任务。一是制定了“双联双促”计划,签定了帮扶协议,明确一名干部为工作队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组织送医下乡活动。4月26日,聘请市中医院专家到天平山村为150余位村民开展了义诊。三是帮助争取资金和项目。除按政策为天平山村倾斜安排移民后扶项目外,还找林业部门,帮助争取绿化项目,落实资金1万元。四是帮扶村民生产致富。组织技术人员到天平山村开展柑桔、桑蚕技术培训3场次。帮助引进优质美国洋芋种,无偿提供给村民栽种,取得了初步效益。五是“三万”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新一轮“三万”活动开展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领导,专人负责,全员参与。按照“两清、两建、两化、两创”要求,多方筹措资金2.5万元,帮助兴建垃圾池6个,整治山洪沟1700米,维修提水站1座,组织机关干部出劳出力,帮助铺设晴雨路1500米,发动群众义务植树600余株。

6、加强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全面真实。一是公开办事流程。将《新增人口后扶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大中型水库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验收流程》、《移民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移民项目资金拨付流程》、《移民子女享受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办理流程》分别在网站和公开栏进行公开,方便了基层移民办事。二是定期公开“三公”经费、部门财政预决算、后扶工作、干部考核等情况。三是加强局网站建设。今年4月份再次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重新对栏目板块进行了优化设置,增加了链接,共设置了《部门动态》、《后扶安置》、《移民培训》、《党的建设》、《移民风采》等栏目,使版面更美观整洁,内容更丰富,链接更深入。上半年,更新固定栏目信息30余条,更新工作动态类信息50余条。明确专人负责市长信箱、政风行风投诉等网民反映问题的处理工作。

7、工会、项目协调、非公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了一些有益活动;6月份完成工会换届,选举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二是抓好综合治理。在机关办公楼添置监控摄像头6个,全方位建立监控网络,大力开展平安创建。三是按要求抓好项目协调和非公党建等工作,为全市冲刺百强贡献力量。

二、取得的经验和体会

半年来,我们各项工作安排得当,布局合理,谋划科学,执行有力,扎实推进,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深深体会到有以下几条经验应该记取。一是必须紧扣移民工作总体目标。“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是移民工作的总体目标,任何时候必须牢牢把握这一目标,一切工作必须死死围绕这一目标去开展,坚持用发展的办法去解决移民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二是必须切实解决好移民实际困难。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移民着想,各个击破地为移民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逐步扫清移民发展致富中的问题。三是必须争取上级政府政策支持。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因此,单靠移民一个部门难以高质量完成,要坚持勤汇报、常沟通,争取上级给予政策支持。四是必须依靠基层组织共同努力。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乡、村组织是做好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共同抓落实。五是必须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绩效。工作计划能否有效实施,工作措施能否贯彻执行,工作任务能否按时完成,干部是决定性因素。因此,必须大力培养干部雷厉风行的作风、敢于担当的勇气、奋发有为的精神,高效、优质地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半年来,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业务钻研不够;合力凝聚不够;沟通联系不够;工作创新不够。

四、下半年的计划和安排

一是抓好后扶项目建设。加大向上汇报和争取力度,对移民重点村组给予项目扶持,尽可能改善和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组织好移民群众培训。切实增强移民农村实用技术水平,全面完成今年培训工作任务。

三是促进高坝洲库区自谋职业安置移民政策落实。推进高坝洲库区自谋职业安置移民社会保障政策走向正轨;抓紧实施高坝洲库区自谋职业安置移民生产生活困难扶持发展工作。

四是抓好移民信访维稳。畅通上访渠道,热情接待上访。深入基层调研,主动到村走访。始终坚持为移民服务理念,主动下访,听取民声,为他们办好事、解难事,消除上访隐患和苗头。落实信访责任,跟踪服务回访。完善市、乡、村三级移民信访稳定联动机制,落实移民稳定工作责任,坚持把新的信访隐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把老的信访积案逐步解决。

五是进一步推进机关绩效管理工作。从细节入手,严格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篇五: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2016农村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当前农村信访问题的现状成因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由于农村城镇化、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以及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制度的大力实施,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随之产生。加之,农民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尤其是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举报意识的普遍增强,使得农村信访举报量骤然上升,且一直保持居高不下的态势。对此,市纪委调研组对我市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分析和思考,并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探索。

一、农村信访问题的现状

针对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高发,且一直居高不下的现状,调研组利用10多天时间调研,走访了10个县区31个乡镇10个村,基本掌握了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的状况。

从全市信访情况来看,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群众来市上访共44732人次,其中涉及农村信访问题的共计8674人次,占来访总量的19.4%。

从纪检监察系统处理信访举报情况来看,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群众信访举报1324件次(不含重件),其中反映农村信访问题788件,占59.5%。从反映的问题来看,788件农村信访问题中,反映违规征占、转让村集体土地及补偿款分配不公、兑现不及时等问题96件,占12.2%;反映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不公开及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5件,占4.4%;反映违规处置集体矿产资源等问题17件,占2.2%,反映村务、财务不公开等问题139件,占17.6%;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41件,占30.6%;反映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等问题28件,占3.6%;反映村干部处事不公、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72件,占9.1%;反映选举程序不规范、拉票贿选等问题71件,占9.0%。八大类问题中,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和村务不公开两类就占到了近50%。

从信访问题的发生区域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多,经济发展缓慢地区少;北部地区多,南部地区少;项目实施地区多,无项目建设地区少;城乡结合地区多,偏远地区少。

二、农村信访问题的特点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村信访问题也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了突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访增幅大。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集体访54批429人,其中2016年1-9月发生集体访8批99人,2016年1-9月发生集体访28批226人次,批次同比上升250%,人次同比上升105%。集体访反映的问题大多数为农村信访问题,人数最多可达几十人,乃至更多,上访人企图采用这种声势大、人员多、行为激烈的形式来引起领导重视,从而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甚至实现不合理要求的目的。

(二)越级访明显增多。今年以来,中省纪委下转信件数量大幅增加,1-9月份,省纪委下转信件1331件,同比上升239.5%。各县区到市、赴省访均有增加。由于一些上访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要求马上解决,及时性方面满足不了上访人员的诉求,因此,部分上访人员越级到市、省上访,甚至进京上访。还有的人认为所反映的问题在当地解决不了,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想法,因而越级上访。

(三)无理访日趋严重。无理缠访老户长期信访不断,给信访部门接待、调处带来了很大困难,成为当前信访工作中的一大难题。甚至有少数人在背后搞串联组织,致使缠访闹访现象更加严重,更有甚者假借记者或律师名义,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如某村群众上访过程中,言语激烈,多次出现过激行为,围堵县委办公楼,其幕后就有人煽动、串联、操纵,整个过程有“导演”、有“演员”、更有“军师”。

(四)以访代诉现象严重。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全属于涉法涉诉问题,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他们就是选择频繁到上级机关上访以求引起领导的重视关注,实现自己的诉求。特别是一些涉法涉诉上访老户,有的已经司法程序终结,有的上级司法机关正在办案程序之中,但上访人信“访”不信“法”,加之受一些不负责任人的指点,走上访途径,以达到自己目的。

(五)反映农村土地征占补偿问题突出。农村土地占用补偿问题所引发的矛盾日趋突出,是农村信访问题发生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一是征地过程中存在强征、违法征地等问题。二是农民认为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款分配不合理,进而上访。三是补偿资金不到位。补偿款被基层政府挪用或被村里扣留,甚至村干部克扣、贪污等。四是在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出嫁女、大学生、以前户口已迁出的农户等要求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六)反映财务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比较集中。村级财务不公开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也是当前农村信访的重点之一。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村干部独断专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两委”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或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二是村干部以权谋私,非法挪用、处置集体资金、资产,侵占、克扣、虚报冒领村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三是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四是村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比如,某社区主任指使他人伪造合同,虚开税票,虚报冒领,套取财政专项资金29万多元,公款吃喝多达100多万元,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兑现村民退耕还林款,直接导致社区部分居民多次群体上访,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三、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

(一)信访问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农村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但随之而来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凸现出来,因改革和利益格局调整而产生的信访问题也逐渐增多。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发展和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加剧;受经济水平和政策的限制,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满足,形成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少数乡镇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在接待群众来访时,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简单应付了事,尤其对一些具有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不够重视,缺乏及时周密的调查分析,错失解决问题的有效时机,最终导致一发不可收拾。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干部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损公肥己、以权谋私,有的独断专行、作风霸道,有的甚至违法乱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三)农民群众教育缺失。其一,由于农民群众的教育缺失,使得农民群众整体素质水平不高,集体意识淡薄,个人、小团体或宗族利益思想严重,处事不能从大局考虑。其二,因司法成本过高,法律程序复杂,加之司法不公、执行难等问题,致使部分群众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合理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信访,简便、快捷、经济、有效,且不承担法律责任,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其三,一些群众为获取自身利益,或被他人煽动、挑唆,行为极端甚至寻衅滋事,靠人多势众向政府施压。对于这些无理缠访、闹访人员,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管理手段的缺乏,多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能有效加以打击制裁,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闹访人员的无理上访。

(四)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但在农村基层,一些重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如,村级账务中出现白条支款、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等现象,造成资金账外循环,监管失控;部分村在处理重大事项时仍然存在会议召开范围不到位、签字把关不严的现象;有些村干部在处置集体土地时,私自与承包方签订侵害村民集体利益的合同;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不全面;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不能积极主动的开展监督工作,导致村监委会形同虚设。村财乡管、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诸多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导致对村民民主管理的监督缺失,农民群众的利益受损,进而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五)村“两委”换届权力之争引发家族派系斗争。近几年,在村级换届选举时,相互竞争激烈,有的村干部采取拉帮结派的办法参加竞选,进而演化成派系或家族斗争,轮番到上级机关上访。还有个别候选人无视选举纪律,采取选前承诺好处拉票,选后无法兑现而引发矛盾。加之目前村级换届时间太短,新任村干部短期行为严重,缺乏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统筹安排、长远谋划的打算。

四、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应理性认识、正确对待信访问题。信访既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同时又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的重要方法和途径。面对信访问题,要认真对待,积极应对、不回避。其次,领导重视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化解农村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定期全面排查农村长期访、重复访和越级访,通过调解、查办或信访听证等方式集中化解。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一抓到底。如绥德满堂川乡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机制,由驻村干部、包片领导每月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认真梳理、归口调处、分级负责、限时办结,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2016年以来,无一例到县上访,实现了矛盾“零”上交。第三,要把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不推不拖;对符合政策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不符合政策和信访条例且没有依据的问题,要积极疏导上访人员心态,耐心说服教育;对上访老户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激化。

(二)加强对群众的普法教育,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必须把加强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应重点抓好《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是相一致的,自己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时,必需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村纠纷解决的法律常识及解决途径,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上访,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意愿和诉求。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一是重视村级“两委”班子建设。把热心为民服务、能干事、会干事、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二是积极吸纳民间信访调解员。选择在村民中威信较高、自愿为新农村建设出力的离退休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村级民间调解员。这些民间调解员既熟悉村规民约、村民情况,又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调处能力,能采用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快速调解矛盾纠纷。三是规范村“三委”班子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廉洁承诺等制度,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把干部考核与政治、经济利益相挂钩,加大群众评议的份量,切实考出优劣。如佳县通镇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对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经济挂钩,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付工资待遇,有力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干群关系。由县、乡两级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基层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作风漂浮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一些基层干部为群众好事办砸、处事不公,也是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要切实转变这种不良作风,就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意识。多沟通民情,了解民意,了解民怨,捕捉民声,替群众排忧解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干,才能维持群众的信任,干部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才能增强,才能有效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比如,某镇在2016年新领导班子到任以前,镇领导经常不在岗,村民反映问题无人接待、解决,使得村民对政府极不信任,好事难办,干群关系紧张,越级上访不断发生,镇党委被评为“三类”党委。新领导班子到任后,乡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勤政务实,及时接待上访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处处为群众着想,能够及时将信访问题处理在苗头状态,使得政府公信力极大提升,干群关系得以缓和,镇党委一年内由“三类”党委变为“一类”党委。

(五)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对现行制度的健全完善,严格抓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加大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力度。制定出台《榆林市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办法》,将村组集体资金、资源、资产一并纳入乡镇统一管理,进行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管。今年,府谷县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处置制度,实行涉农项目备案、验收、决算审计和台账式管理,有效遏制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胡支乱花、违规处置、以权谋私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办法。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的运行新机制,延伸监管范围,将各村民小组的集体收入一并纳入到乡镇统一管理,确保集体资产和各类补偿款公开、合理分配。三是严格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严格程序,民主推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把办事公道、群众公认、懂财务的人推选到监委会,充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职能,把好第一道监督关口。四是实行村干部届中、离任审计制度。结合村干部换届,在全市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农业部门和乡镇组织人员统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经乡镇党委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纪委留存。五是深入推进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全面排查分析,精心筛选一批适于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信访问题,严格执行信访听证议程,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规范有序、深入推进,切实解决基层信访难题,化解复杂矛盾纠纷。六是健全完善信访处置长效机制。积极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信访联动、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及对无理闹访和缠访打击处理等长效机制,切实推进信访问题的有效处置。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农村党员干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严肃查处,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查处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廉洁从政,努力遏制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同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关心、不解决,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要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华华)

篇六: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2016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一)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经常换位思考,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和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处置工作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作为纪检

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和动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并完善领导包案、挂帐督办、领导下访、电话约访、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党风廉政信息发布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基层党政组织与群众互动、互信机制, 随时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机机制。结合《信访条例》、中纪委实施《信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重要线索和疑难信访问题集体评估与研究制度、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问责任制、实名举报制度、双向承诺制、保密制、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季度分析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信访举报办事程序要按照:受理→登记→送阅→领导批示→转办、交办、自办→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审批→结案( 了结) →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并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在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公开,切实增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因为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通过关门集中学习、走出去考察学习和在工作中实践学习,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的素质培养,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其具备五种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提高捕捉信息,及时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提高正确运用政策和纪律,查办信访案件的能力;提高调动各方面力量,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把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秉公执纪,做到每件信访有记录凭据、有拟办意见、有领导批阅、有办理结果、有档案储存,减少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二)

为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突破执行难关,我们对全省法院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除了对执行信访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把握之外,还专程与一些长期上访的当事人进行对话。通过执行信访这面“镜子”,可以反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行部门及时改进作风,跟进制度,扎扎实实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于执行信访案件在所有信访案件中突兀的地位,而且执行信访已与执行难等问题形成一个锁链,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产生连锁反应,推动其他环节的运行,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执行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执行信访案件本身都有着许多明暗交织的原因促成,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在执行信访案件中有所显现。据调查,执行信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陈年旧账多,化解难度大

执行信访案件中以旧案居多,新案较少。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执行程序的不断规范,民诉法修改后相关救济程序的明确等,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些久执未结的案件主要是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各种因素,使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有的案件历时久远,为此申请执行人意见大。这类执行信访案件所占比例约为56%。

(二)被执行主体履行不能问题突出

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申请执行人往往因为年幼待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陷入困难;与此同时被执行人往往也十分贫穷、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

(三)纠纷解决方式单一,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

对诉讼案件的信访,可以通过申诉复查、再审等方式救济。而执行信访案件的解决途径单一,惟有将案件执行完毕这一条途径,一些本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一旦裁判确定,而又执行不能,风险则有可能转嫁到执行法院。交易风险的存在,往往意味着必须有人为风险埋单,公权力救济途径使申请人规避了市场交易风险,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限制,一旦执行不能,申请人就会纠缠于法院,使得本来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途径,转变为执行信访案件,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在执行环节中法院执行措施并无明显不妥,但信访人认为危害自己的利益抗辩后执行法院不予理睬,致当事人信访。一些执行案件中正常的救济途径受阻,如应按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的,有的法院不予立案,导致当事人被迫以信访途径申诉。

(四)被执行人、案外人信访比例增大,执行信访案件的起因更为复杂

由于甘肃省高级法院加大了执行的督导,执行效果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申请执行人信访比例下降,而被执行人、案外人的信访比例却呈上升趋势。二零一二年,我们通过实施《执行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执行监督信封》制度,大力强化规范执行,公开执行,强化执行监督。二零一三年,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加强执行案件的督察督办,执行绩效大幅提升。从执行信访案件的数据反映来看,申请执行人的比例大幅下降,被执行人和案外第三人的信访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三个:一是执行力度加强导致被执行人情绪激化和对立;二是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执行信访扼制执行;三是执行财产处分力度加大,在执行过程中,触及到案外人,案件第三人的利益。

当然,执行信访案件累积也不乏有些上访人基于投机取巧、无理取闹侥幸心理而引发。该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工作缺乏理解或对执行结果不满、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清,或通过执行人员的解释仍然不理解,对法院有对立情绪。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不明法理,思想行为偏激,或对通过执行方式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太高,一旦愿望实现不了,就把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全部强加于法院执行之上。

二、执行信访案件反射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执行工作相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更容易发生信访,这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对抗性有密切关系,与案件审理环节实体判决和程序不当甚至违法相关联,也有整个社会的诚信制度和氛围息息相关,等等。

【2016年上半年信访分析报告】

(一)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相互脱节,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立、审、执分立,相关环节脱位,每个阶段的办案人员只关注自己负责的这一阶段,而不在意其他环节的问题;有的甚至只求自己这一段平安过关、回避矛盾,将信访风险推到下一个环节;有的存在判决等执行依据表述不清、执行内容不确定,或执行保障措施不力等,待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即遭遇难以执行的困境。

1、诉讼保全不及时。在立案、审理环节,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到位,就为执行环节创造了良好的执行条件。但实践中,有些法院不注意立、审、执的协调配合,有的审判人员只考虑审而不考虑能否执行,致使在审判环节本应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却未能及时采取,导致当事人在立案、审理环节预先转移、隐匿财产现象屡见不鲜,给后一环节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困难,最终导致执行不能,引起了当事人的上访

2、执行依据表述不明。案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主文内容,执行内容不明确,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从而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上访。一些在审理期间就本已丧失继续履行条件的案件,判决的判项却是“继续履行合同”等简单的表述,进入执行环节后令执行人员无法操作。

3、片面追求调解率。调解本是化解矛盾的良策,但许多案件调解时办案人员并不注重自动履行问题,对将来能否执行考虑不周、缺乏预判,甚至明知调解确定的内容无法实际兑现却仍然积极以法律文书确认无法履行的调解结果,致调解后并无履行保障,将权利人权益无法兑现的难题交给了执行环节。

(二)执行环节措施不力或贻误执行良机

1、法院执行环节成了矛盾的最后归结点。案件执行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后环节,是矛盾纠纷的最终归结点。有些案件的矛盾,在审判阶段就得到了解决,但也有不少矛盾会继续存在发展。这些最复杂的矛盾到执行阶段已不可回避,最终爆发甚至激化。因此,执行作为诉讼的最后环节,是矛盾最集中、最尖锐之处,也最容易引发信访。

2、措施不力、依据有误。执行过程中采取执行措施或所依据执行法律文书有暇疵、甚至错误导致执行信访申请人利益受损。这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执行或执行中存在瑕疵行为,或执行法律文书中有瑕疵,并给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影响的案件。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执行人员执行方法不当,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或简单粗糙,机械地就案办案,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

3、执行风险告知不明。当事人往往认为法院已判决了执行就是法院理所应当的事,没有执行不能的风险理念。因此法院立案时应当向当事人清晰地告知执行风险责任,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清楚,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流动去向、财产状况或线索,就要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责任。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未及时告知,导致申请执行人误解,心存不满。这样当事人易把案件的风险责任全部归于法院的执行环节。

4、终结程序设计不合理。执行案件往往无法一蹴而就,需要时间和条件。而当案件执行工作受制于客观因素,短期内无法执行的,可以以程序终结结案。随着情况的变化,需要恢复执行时,对这些老案如何管理目前存在漏洞,且这种旧案并不计入办案考核指标,缺乏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而管理者也难以完全主动掌握,是否要恢复执行,有赖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并由申请人提出请求,是否恢复却要由法院执行部门决定。申请人往往认为执行是法院的事,法院将查找财产等职责转嫁于申请人,对法院工作不满。

(三)执行人员责任心与办案水平等有待提升

无可质疑的是,执行队伍中绝大多数执行干警工作很努力,但也有一些执行干警对执行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效率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作风不正等行为,也是造成执行信访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案件执行力度不够,办事效率不高,执行效果不佳;执行方法不当,执行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没有做好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还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执行公开性不够。执行人员中嘴勤手懒现象普遍存在,执行人员接受一个执行案件后,做了哪些工作,没有相关记录,不但案卷反映不出来,当事人也不知道,这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法院没做什么工作的印象,整个执行过程没有向当事人说清,有关道理没有说透,也是造成当事人信访的因素之一。

三、化解执行信访难题的对策与建议

就甘肃省三级法院而言,执行机构在执行信访案件上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省法院执行局内设三个处,执行信访案件专门由一个处负责,在接访和督办上全局三个处全员参与,对化解执行颇有成效,但繁重的信访化解任务势必影响执行工作和执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化繁为简,从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入手,将执行信访引入法治轨道,成为一大难题。

万事行为先。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也必须以切合实际的行动扎实推进。

(一)重视队伍建设,以队建促执行

据调查,执行队伍建设各地均存在历史欠账太多,近几年来,在强调执行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执行队伍人员配备相对有所改善,但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观念未得到根本扭转,最高法院规定的执行人员比例普遍未达到。同审判部门相比,学历偏低,行政辅助人员转任执行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整体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不强,造成执行质量和效率不高,进而引发信访,所以内部治理还需从队伍建设抓起,要选强配齐执行人员,从审判业务部门交流一批精通业务,重视程序,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中坚力量充实法院队伍。

(二)畅通法定救济渠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难题

执行中应做到畅通法定救济渠道,充分保障信访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尤其应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异议复议制度的功能,将无序化的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积极行使相应法律权利,使之进入法律渠道依法定程序加以解决。一些当事人因对案件的期望值与实际发生相距甚远而上访,上访理念偏差,固守“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心态,以上访为要挟,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由于一些绩效考核评比中将重大信访、进京访列为一票否决,使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一度走入误区,有关部门往往为息事宁人,做无原则的让步。对于这类案件,法院要能顶住压力。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信访人,适当予以司法救助,在合理合法范围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是体现法院人文关怀、为民司法的有效举措。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却以无理闹访、缠访的信访人,慎用司法救助等措施,尤其应改变花钱买平安的做法。否则,不仅破坏了基本的法律原则,造成极大的不公平,还会引发闹访人争相效仿、相互串通攀比,(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相当普遍,甚至借力法院行虚假诉讼、虚假调解之事;法院的执行查询、划拨、交付等执行措施处处受人阻挠;协助义务人对协助执行事项不予协助的情形常常发生;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受到打骂围攻的事例屡见不鲜。甚至有的案件申请法院执行后久无结果,申请人转而寻求讨债公司解决问题。显然这是法院执行强制力不足的后果。因此,执行中只要符合法定程序,需依法采用强制措施予以应对。

(三)强化执行公开,确保每个执行环节的公开透明

多数法院对于执行工作流程已有标准化管理,立案通知、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财产报告等方面大都有书面格式化文本,方便了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交流,节省了办案人员的时间、精力,也使当事人了解了法院的工作进程。但由于执行工作要求时效性,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要求证据交换、质证等程序,在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到期债权等多类案件中,相关方会感到法院执行工作不够公开透明。因此,法院应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的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执行中除了要规范运用异议复议程序,还应强化听证制度,强化执行监督。

(四)改革管理积弊,重新设计案件终结制度

现行的执行案件结案计算标准,对于提高结案率有很大益处,但对于推进执行工作弊大于利。目前,由于执行案件的结案指标统计将程序终结案件纳入结案数据,至执行结案率、实际到位率等数据虚高不实;而程序终结制度其实是自欺欺人之举,许多法院将无法按期执行完毕的案件,通通采取程序终结的方式报结,而执行案件并未得到实际执行,久积成弊。一些信访人看到法院宣传的执行结案率、到位率如此之高,而自己的案件却没有得到执行,更会心生不满。因此,建议最高法院从上到下统一执行机构的案件管理,改革执行案件的结案统计标准,改革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制度。

执行实务中尚有很多法律规定空白之处,近年的修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执行工作法律规定不完善的现状。建议最高法院针对执行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争议问题,尽快完善立法,及时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现实变化。

(五)对内对外拓展空间,强化执行工作的引领、宣传

法院执行工作紧靠法院自身单打独拼是不够的,必须借力于公安、工商、银行、土地管理、房屋产权登记、车管、边境等众多部门协助形成合力的联动机制。法院应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相互配合,互相搭台。积极拓展信息共享空间,发挥理念转变的宣传与引领作用,强化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引导。近期,甘肃省高法在清理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经省院执行局积极组织,主动向各方借力,开展了与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及省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多方联动、联合下文,省法院院长给各涉案地方政府亲笔信等多项敦促措施,有利地推动了这项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

(六)强化社会诚信理念,力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当今社会许多市场主体追逐财富利益最大化,缺乏风险意识,更有一些人诚信理念缺失,失信、赖债之事频发。有些人明显有履行能力却想方设法转移财产,对抗执行。由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备,客观上助长了失信人恣意妄为。应从制度层面对此种情形加以辖制,使其切实体会到失去诚信、不履行执行案件债务责任的严重后果。近些年法院开始实行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规定,今年推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都是强化社会诚信、促进执行工作的有力举措。法院应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勇于担当责任的领头羊作用。建议今后对失信被执行人市场准入,招标投标,银行融资,资质认定等方面出台相应的禁止或限制措施,从制度上限缩其市场空间,在促进执行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引领社会的诚信一体化建设,进而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三)

保险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事关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慎便会影响保险业的形象。为此,内蒙古保监局制定下发了《受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从核查和立案、调查与取证、结案三个环节对受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进行了规范。

核查和立案环节

一是建立预审查制度。案件承办部门在登记接收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后,应及时进行预审,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原则上,应于分管局长签批后3日内退回法制处并做出相关说明。

二是明确了核查范围。所有实名保险举报投诉事项都应进行调查核实,且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要求举报人说明情况,提供资料;匿名保险举报投诉事项则应区别情况办理,凡举报线索清楚,附有一定证明材料的,均应调查处理。

三是规范了立案流程。对属于案件承办部门职责范围并决定赴现场进行检查的举报投诉案件,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经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请分管局长签批。决定立案的,应当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并启动相应的现场检查程序;决定暂时不予立案的,不直接进入现场检查程序,需要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案件承办部门可以下发《案件调查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案件调查报告,由分管局长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立案。核查完成后决定立案的,由分管局长在立案审批表上签批意见;核查完成后决定不予立案的,由分管局长在信访案件办理单上签批意见。四是实行回避制度。《规程》明确规定,案件调查人员与举报投诉案件调查事项或者信访人、被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与取证环节

一是规范了案件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工作证件等合法证件。在具体取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一事一稿的方式编制案件调查工作底稿,如实记录检查相关情况和认定事项内容,具体检查人员应当签字确认。

二是明确了协助调查流程。《规程》规定,案件承办部门可以要求辖区内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但须出具《协助调查函》,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三是规范了复杂案件处理情形。当保险举报投诉案件涉及两个以上(含两个)处室职责范围的、情况特殊的或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承办部门可以向内蒙古保监局稽查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稽查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处室组成专项案件调查工作组进行查办,必要时可以聘请资信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案件调查,并要求其出具专业报告。

结案环节

一是规范了案件调查报告内容。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终结,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报告。案件调查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三项内容: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基本情况、调查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据、处理建议及相关依据。

二是理顺了结案程序。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结束后5日内,案件调查部门应将案件调查报告提交内蒙古保监局稽查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由稽查工作委员会做出是否应补充调查证据以及是否应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稽查委员会决定实施行政处罚且证据充足的,应及时填写《稽查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表》,移交到内蒙古保监局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稽查委员会决定实施行政处罚但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证据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及时补充调查证据,待补证完成后由稽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相关资料一并移交到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不再重复提交稽查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稽查委员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将稽查委员会的书面意见附在案件调查报告后统一移交到法制处归档。

三是明确了司法移送程序。在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四是明确了延时处理规定。原则上,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法制处应自受理案件经分管领导批示后3日内转案件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自接收案件后在限定日期内将案件核查结果或处理进程告知法制处,由法制处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案件承办部门应说明缘由,经分管局长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

在《规程》发布的同时,内蒙古保监局还绘制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流程图》,直观形象地标明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程序,为提高监管部门信访案件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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