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条例》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

【www.guakaob.com--工作总结】

直销《条例》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总结

  11月4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在北京组织召开《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回顾10年来直销行业发展,总结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取得的成效,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推进直销行业改革创新和规范发展以及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到会并讲话。

  房爱卿说,200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是中国履行入世承诺、对外开放直销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标志着我国直销行业发展和打击传销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两个《条例》是直销行业政府管理和企业发展的基本制度,颁布实施以来,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直销管理法规体系。绝大多数直销企业严格遵守两个《条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对外营销规范,在产品质量、退换货制度、教育培训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备和严格的操作流程,切实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房爱卿指出,10年来,直销行业稳步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新领域,扩大消费的新渠道,拉动投资的新动力和创造税收的新来源。未来我国直销市场潜在空间大,行业前景广阔。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使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提高品质和服务成为发展趋势。

  规范直销

  两个《条例》实施10年来,直销行业稳步发展,企业经营总体规范,市场认可度逐步提升,为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回顾直销行业10年来的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企业数量初具规模

  10年来,直销企业数量持续增长。2012年以来,直销企业数量增速加快,年均增速超过20%。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已有直销企业71家,囊括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上市公司等多种所有制形式,汇聚了安利、玫琳凯等一批著名跨国公司,以及新时代、天狮等一批优秀民族企业。按注册地划分,直销企业来自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山东、北京列前三位,中西部地区的企业数量也在逐年上升。

  二、行业规模逐年扩大

  直销企业的经营区域遍布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共设立了407个省级分支机构和1.3万个服务网点,在册直销员人数超过280万人,销售的产品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五大类3800多个品种,其中,化妆品占80%。

  三、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直销行业经营始终保持增长态势,销售额连年增长。2014年,实现直销销售额251亿元,同比增长16%。与开展直销经营前相比,70%的企业提高了销售业绩,其中,33%的企业得到了明显提升,有的甚至成倍增长,22%的企业由传统经营为主,转变为以直销经营为主。从区域看,东南沿海地区的直销市场比较发达,广东、江苏、浙江三省2014年的直销销售额列前三位。从产品类别看,化妆品、保健食品是直销行业最畅销的两类产品,销售额分占47%和43%,其中,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在广东的销售额最大,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在江苏的销售额位居第一。

  四、个性化服务日益凸显

  直销是一种特殊的销售方式,直销员既是消费者,也是销售者,通过把自身的消费体验分享给他人,传播与产品有关的健康、美容知识,提供个性化服务,十分适合销售高附加值、差异化及新研发的产品。因此,美容化妆品、营养保健食品是中国直销行业乃至全球直销市场最畅销的两类产品,一些化妆品、保健食品的传统生产企业近年来纷纷加入直销行业,力图通过直销模式打开销路、扩大市场。另外,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热门产品也成为直销市场的新宠,销售额不断增长。

  五、经营创新不断涌现

  一些直销企业根据中国国情,突破传统直销专注于无店铺销售、依靠口碑相传的模式,积极创新营销管理方法,建设了大量实体店铺配合直销经营,投入大量广告宣传提升企业知名度,并积极利用互联网、现代物流等手段延伸服务和管理,提升了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取得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直销经营理念。

  六、促进社会就业创业

  直销行业虽然企业数量不多,但在扩大消费、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直销经营由于门槛低、时间灵活,非常适合大量学历低、专业技能不高的群体就业、创业。据调查,直销行业280万的直销员队伍中,女性直销员占70%,大专以下学历的占到三分之二,半数以上直销员年龄在40岁以上,全职从事直销的人数过半,高于世界直销行业20%的平均水平。

  七、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10年来,直销企业普遍按照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了招募、培训、计酬、退换货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和销售队伍的规范管理,积极签署《自律公约》或承诺书,严格自律,守法经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每年带动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的直销员和其他人员超过500万人次。此外,一些直销企业积极参与直销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帮助社会公众辨别直销与传销,重视抓好企业党建工作,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思想道德修养。

  八、发展环境日益改善

  近年来,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分工协作、加强配合,努力为直销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商务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简化直销审批流程,加大审批政务公开,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提高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的水平。工商总局创新监管模式,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引导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公安部严肃查办违法犯罪案件,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促进了直销行业健康发展。

  打击传销

  自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以来,我国禁止传销工作步入法治轨道。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查处传销案件,全面推进禁止传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显著成绩。

  强化主体责任——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基本确立

  目前,全国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由政府或政法部门直接领导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地方政府领导,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工商、公安机关为主力,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综合整治格局基本确立。

  健全法律法规——打击传销法律保障逐步完善

  继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又相继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等有关文件,逐步建立了包括刑法、行政法、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等在内的禁止传销法律制度体系。

  保持高压严打——传销活动蔓延势头基本遏制

  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在全国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整治行动。目前,全国范围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21904件,案值62.38亿元,罚没金额9.9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251件、9668人,清查遣散传销人员260余万人次。

  突出重点整治——传销重点地区严峻形势有所改善

  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先后4次对全国传销重点省(区、市)和重点地区、城市进行重点整治、集中清查。2006年确定了4个重点整治城市,2010年确定了11个重点整治省(区),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二部门确定对98个传销重点城市开展集中整治,2014年又对16个传销尤其严重的城市进行重点整治。

  强化宣传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能力增强

  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资源,有针对性地设计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多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格局,持续营造全社会防范、抵制、打击传销的氛围,使“拒绝传销、远离传销”观念入脑、入心,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打击传销工作基础日益牢固

  2007年中央综治办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畴,2009年将打击传销由倒扣一分升级为加一分。8年来,国家工商总局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继续完善考评机制及防控措施,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打击传销年度综治考评标准,并以此为抓手,推动各地建立、完善、落实打击防控措施,全力铲除传销生存土壤。

  无传销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不同形式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

  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协作和防范涉疆涉藏传销协作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各地在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协作机制。

  网络传销监测查处机制逐步建立。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探索网络传销监测查处长效机制,在重庆、福建泉州等地开展工商机关网络传销监测查处试点,制定网络传销监管工作制度,建立相关协作工作机制。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高效运用。自2009年投入运用至今,已录入传销人员信息21.6万余条、传销案件1万余件,举报投诉处理1.6万余条。系统发布各类通知641条,收到各地反馈信息5997条。

  认清形势——提高打击传销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地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方面进行了多样化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打传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

  异地聚集式传销仍是传销活动主要类型,特别是资本运作式传销(或称连锁销售、连锁经营、1040工程、商会商务运作等,都是同一种运作模式)占绝大多数。

  传销活动蔓延呈现此消彼长、流动性强的特征。

  传销组织内部分工越来越细,“洗脑”方式越来越蛊惑人心,应对执法机关查处手段越来越狡猾。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shiyongwendang/55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