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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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2016基层残疾人工作心得体会

2016基层残疾人工作心得体会

当您和爱人漫步在花红柳绿的湖边,可曾想到有一群从出生到老死从未离开过床的人们;当您奔波于事业工作的路上,可曾想到有一群因身体残缺而失去劳动权利的人们;当您与亲朋好友嬉笑歌唱时,可曾想过有一群因聋哑只能沉默手语而不被理解无奈的人们;当您和家人围坐沙发观看电视节目享受亲情温暖时,可曾想过有一群因失明从不知道亲人摸样的人们;当全社会都在为了实现自己美好中国梦而畅想时,您可曾想到还有那么一群为了衣食温饱而无奈的人们„„

对!这就是残疾人,残疾人群体就在我们身边。悄无声息,却顽强生存。他们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所付出的社会代价,他们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分子。有太多的残疾人在自食其力,自强不息。这个群体,正以他们的存在和付出,以一种特殊的力量,不断地促进社会一天天成熟、进步和发展。

因此,在这里,我将很荣幸的告诉大家——我就是和这样一个生理心理有缺陷人群打交道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一名农工党员。

无尽动力,源自残缺梦想

从进入残联的第一天起,每一次的入户走访,都会让我心潮澎湃,难以自己。

那个因先天脑瘫没有条件及时康复、一躺躺了55年、长满痔疮、为了减少80岁老母用手指抠大便的次数而一天只吃一顿饭的赵广裕,他的无奈和懂事让我心碎心痛,同时深感康复救助和服务保障推进的重要。

那个唐氏小甜心笑眯眯拉着我说:“阿姨,我要吃肉”,菜场捡来的废弃菜叶做成的菜饭他狼吞虎咽,我一次次把泪水强硬吞咽的同时,深感救助社会化发展是多么的必要。 那对一个肢残、一个智残、身患疾病、衣食无着的李氏父子,常年生活在阴暗污秽的公租房里,连碗都没有,两双筷子就着一口乌黑的炒锅,那份悲凉让我深感推进托养服务的份量。

还有那位靠微薄工资收养四个遗弃残疾孩子、生活艰辛的陈老妈妈,那份重担无人传递的忧心和期盼,同样让我深感社会保障落实是多么的迫切。

就是这些真实而迫切的需求,用一位残疾儿母亲的话最能说明:“我活一天绝不给政府增添负担,只盼着死后,我的残疾孩子如果还活着,能有你们好心人和政府关心,能有饭吃,能干净地活着„„”他们心中的“梦想”,想康复,想吃肉、想看病、想托养,这个群体简单却艰难的愿望,这个社会依然残缺的“梦想”,让我动容,让我投入。我的残疾朋友和他们的家庭,我服务的对象,他们大多因病致残、因残致贫、因贫致困,因困过着局外人想都无法想象的艰难岁月!接触了他们,我才知道残联工作的职责、意义和价值有多大,才知道自己身为一名农工党员推进社会保障进程的责任有多重。民生为先,民生为重,幸福城市、小康社会建设中如果少了残疾人的幸福笑声,就是我们的缺位,我们的失职„„

无悔付出,相助美梦成真

残联工作平凡而特殊,忙碌而充实。每天都要面对各种类型、性格的残障人群。全区1.7万名残疾人,他们的要求涉及方方面面,他们的语言会显得迫切直白,他们的情绪常容易激动失控,但他们的诉求,的确就是他们生活中实实在在的点点梦想。俯下身子,呵护关爱,付出真诚和真心,也许有时还不能点亮这点点梦想,但我深知,这是他们和我

紧密联系的纽带,走进他们的心,托起他们的梦,这是我的职责和梦想。

现在一有空闲,家住老戏馆弄社区的聋哑人陶年喜就会来到位于风雷新村的崇安区“仁爱家园”和伙伴们来个“约会”。从日常的生活到未来的规划,从国家对残疾人的关怀政策到对马航客机的担忧祈愿,从个人身体状况到家庭儿女大事„„“家事、国事、天下事”都成了他们用手语交流的内容,他们在这里成为好友,在这里相互鼓励,共同学习。这是去年12月3日落成启用的崇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仁爱家园”暨无锡市残疾人数字图书馆,开放以来成了残疾人的“梦想俱乐部”和“快乐大本营”。我和同事们为了将康复训练、文体活动、居家养残、安养庇护等服务,落实到街道社区,推入残疾人家庭,走街串巷,入户访问,有时经常到很晚回家,但能够让残疾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到社区服务和入户服务,我心满意足。

残奥会让国人都了解了残疾人体育,但落到基层,残疾人体育工作还是有着难以想象的困难和阻力。“残疾人,还能有体育梦?”常常会遇到这样的疑问;“活下去都不易,还要去夺冠?”常常会面对这样的质疑。作为基层残联工作者,我早已经习以为常。我知道化解疑问,靠引导,靠鼓励,更靠共同的付出。肢体残疾人黄某因刁蛮动粗闻名,但我看重他上肢力量超人,想动员他练举重和投掷时,连很多残疾朋友都极力反对。初次上门,就闭门羹吃了两个多小时,一开口全是脏话、粗话,但静心听他诉说后,我把他连骂带叫说的话梳理成他的一个个困难,给他解释也给他联系,运动会让他帮助用残疾车运送点心、营养品,他竟然眼眶湿润:“就冲你对我的这份信任,一分钱不挣,自己倒贴运输费,我也要把这活干好”。他一改常态,刻苦训练、热心服务,不仅获得市残运会举重62.5公斤级亚军,铅球铁饼双双铜牌,还结交了朋友,通过大家帮助重新找了一份看建材仓库的工作。去年儿子还顺利地参了军,每次儿子发来照片,他总是第一时间发给我分享他的幸福和喜悦。

和残疾人交朋友,靠的就是爱,帮助他们联系一份工作;陪同他们找一个专家看一回病;甚至递一杯水,擦一下汗,都会让他们感激不尽!我和残疾人朋友就是在一件件不起眼的小事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和信任,我也成了他们集体的“付妈妈”,很多残疾人朋友,工作学习遇到不顺利都会跑来告诉我,谈恋爱也要和我讨论,家里的父母、爱人看到他们都信服我,家庭小摩擦、小矛盾也会来请我解决。这时,再多的委屈、疲惫和辛苦,都会化作温暖和幸福,帮助他们,就是成全自己,帮助他们实现梦想,那就是我心中的梦!【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无上使命,激发圆梦强音

自2016年6月,我成为一名光荣的农工党员后,我参加了新党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种组织活动,2016年3月,我又成为农工党无锡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我感到自己多了一份责任,也多了一个平台,农工党组织,能够让我为残疾人群、为我钟爱的残疾人事业更大声、更有力地鼓与呼。

短短几年,在农工党无锡市委和农工党无锡市崇安区基层委员会的关心、鼓励下,通过领导和农工老党员的引领指导,我从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只有浅显了解的门外人,慢慢入门,对党派工作、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亲身参与、积极投入,其中的收获和体会很多。2016年,我参加了农工党无锡市委《加强康复体系建设推进康复医疗发展》调研课题组,随课题组对全市康复医疗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由我负责设计调研问卷,进行抽样调查,最终执笔完成调研报告。当调研报告转化为集体提案,受到相关部门重视办理的时候,我感觉农工党组织又为全市30余万残疾人做了一件实事,为加快《无锡市发展残疾人专项服务的扶持办法》、《无锡市残疾人保障和救助办法》的落实、康复专

项经费的增加、康复组织管理网络的健全、康复医生的培训研修考核等尽到了应尽的职责,为实现全市“先于一般地区、高于一般水平”的“人人享有康复医疗”的奋斗目标贡献了农工党的力量。

2016年6月,由我牵头负责的《关于推进我市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建议》,被列为农工党无锡市委在市十三届一次政协全会上的集体提案,为缓解儿童康复救治高额费用、为不贻误残疾儿童康复最佳时机进行了大声疾呼,促成社保、卫生、财政“三驾马车”的面对面协商,有力推动了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精神残疾医疗救助项目顺利纳入医保的进程。看到身边可爱的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救治,看到更多的儿童在残疾边缘不因经济原因而延误治疗和康复,我由衷幸福和感恩。 2016年在无锡市开展残疾人专用车更新管理工作,由于政策的不尽合理和停油扣车的行政行为激化了社会矛盾,我除了在一线没日没夜做好残疾人员的解释安抚工作,又第一时间想到农工组织,连续两篇社情民意信息通过农工市委信息平台上报,呼吁“残疾人专用车更新管理不宜简单粗暴”,被无锡市政协作为第61期信息专报上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使这项工作得到及时改善,对意见集中的政策措施及时更正,得到残疾人的谅解,使激化的社会矛盾得到缓和,这条信息还被评为市政协优秀社情民意。去年今年我又对“地铁时代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加强康复专业人才培养”等撰写了社情民意信息,这些建议都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也因此,连续三年被农工党无锡市委评为“参政议政”、“社情民意”工作先进个人。

有农工党组织的大力支持和呼吁,我的工作也如虎添翼,残联系统有无法解决的难题和难以协调推进的工作,都会找到我,希望通过我让农工党组织帮助呼吁、协调和推进。从事残疾人工作六年来,我先后荣获江苏省康复工作先进个人、无锡市残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崇安区妇女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去年年底,在我的带领和努力下,我所在的崇安区又顺利通过了江苏省“十一五”期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估验收工作,获得先进区的光荣称号。荣誉是肯定更是鞭策,我将一如既往,持之以恒,以一名农工党员的身份为残疾人呼吁奔走。

我是一名基层残联工作者,我是一名农工党员,在圆残疾群众富裕梦、幸福梦的过程中,我已经不知不觉、深深植入了我们的“农工情”。是的,当民主党派组织开展送温暖、送爱心公益助残活动,当党派提案建议得到采纳让残疾人如沐春风,当我作为农工党员,能扶助残疾人就医、就业、创业,能看到一个个贫困家庭享有政府和社会救助而衣食无忧,能看到重残对象享有规范的托养服务,而不会牵累家人,尤其是能看到曾经的贫病无依的残疾人“人残志坚”,有的事业成功,反哺社会,有的考上研究生,创办工作室,有的创建网络交友平台,加入义工队伍,成为残疾人的“知心姐姐”„„这真的就是我,一个农工党员真实幸福的“中国梦”!

今年两会,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保障民生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要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残疾预防,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关爱和温暖。兜住8500万残疾人的“底线”,振聋发聩的誓言,我坚信,有党和政府的决心,有民主党派的同心同行,有我们每一个农工党员的爱心践行,残疾人的梦不会残缺,那些残缺的梦终将圆满、幸福!

(编辑:琛哥)

篇二: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残疾人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残疾人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今年,我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大力支持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围绕“十七大”制定的战略目标。开拓进取、团结奋斗、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抓自身建设、促工作进展

我们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前提下,健全并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学习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每月召开班子生活会和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解决工作期间廉洁从政和党风廉政建设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就事议事,在原则下求团结、在团结上干工作。这样一来,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为完成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行工作管理科学化

把上级部门和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科室及人头上,实行定责、定标准、奖优惩劣、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三、加强政治学习、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展

每个星期五下午是残联固定的政治学习日,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了对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大讨论,在学习中找差距、在讨论中查问题,充分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利器,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使班子成员更加团结,融洽了干群关系。

四、扎实工作、成效卓著

(一)康复工作

——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00例,显效率在85%、有效率90%以上。

【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向市争取到20个白内障复明指标,三次派人带队去市检测,确定手术对象,现白内障手术已做完,共为我县白内障患者节约资金4余万元,手术效果良好,受到患者好评。

——进一步加强了**县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部建设,零利润为我县残疾人提供残疾人用品用具近百件,极大地方便了我县残疾人。

(二)教就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残信访反馈100%。今年共接待上访近百人次,上访人满意率在

90%以上。我县被省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县”。

(四)加强基层残协建设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首先挑选了条件较好的广川大枫林、杜桥草厂等四个村建立了残疾人协会,在腾扬等二个残疾人比较集中的福利厂建立了残疾人协会进行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县十六个乡镇建立健全了乡镇残联七百九十七个行政村,县城的四个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协会,设立残疾人专职委员,使残疾人的事有人管,为今后的残疾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当好政府参谋,加强县城无障碍建设.

我们积极向政府汇报上级对城镇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并具体和县城建局协商,在今年县城新建的20处公厕中,都按无障碍标准进行了施工,现已交付使用.

五、明年的工作计划

我们明年的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旋律,结合我们的工作特点,主要下大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成剩余行政村残协的建设工作。

(二)加强残疾人教就工作,明年的残保金收缴争取达到70万元,残疾人培训超过30人,新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40人。

(三)加强康复工作,争取在明后两年将全县500余白内障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手术。【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四)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争取将无障碍建设标准纳入县城城建规划

篇三: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201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一、调查内容

(一)各市(州),县(市、区)制定的残保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政策,包括征收方式和标准、征收机构、征收程序、票据使用、收入归属、预算管理方式、资金支出方向和使用管理方法等。

(二)2016年、2016年和2016年地方各级残保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包括按缴纳对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分类的残保金缴纳金额及所占比重;按用途分类的残保金支出金额及所占比重。

(三)市(州),县(市、区)各级残联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人员和经费支出(单独说明从残保金中列支的经费支出项目和金额)。

(四)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用人单位不能充分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原因。

(五)各级残联所属及民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情况,包括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自主择业帮助、就业后的支持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效果。

(六)残保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七)对完善残保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政策,切实发挥其效用,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建议。

二、调查要求

(一)各市(州)财政部门、残联要及时布置、共同组织市(州)本级及所辖各县(市、区)开展调查工作,认真填报《 市(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和结余情况表》(见附件),报表须有市(州)财政部门、残联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各市(州)财政部门、残联认真组织所属县(市、区)财政部门、残联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提供本市(州)出台的残保金管理办法,若县(市、区)制定了残保金管理办法的,请收集整理后一并提供。

(三)各市(州)应对所辖县(市、区)的报表进行汇总上报,并根据调查内容写出书面报告,全面反映你市(州)残保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情况表》和调查报告请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各市州财政局请通过省财政厅电子政务系统内网邮箱发送至省财政厅综合处苏知立)两种方式报送,市(州),县(市、区)出台的残保金管理办法以复印件的形式报送。

(五)相关材料请于2016年4月10日之前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残联教育就业部(各县市区于4月8日之前报送市州财政局、残联)。

以上这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情况调查报告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调研报告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篇四: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管理为重点,以实施社区共建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通过创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进一步巩固党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社区划定、规模调整等工作。至2016年,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基本服务需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至2020年,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设成为新型现代化社区,文明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面达90%。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城市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城市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城市社区党组织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完成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组织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区稳定;指导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党务公开。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

(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组织开展自治活动。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指导和协调社区服务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推动社区开展互动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依法组织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推进居务公开;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统计调查、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教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三是依法开展监督活动。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对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邮政、电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社区辖区内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一)科学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居民委员会。我县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县城辖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800—2500户左右规模设置;对地域相对独立的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或商住小区,其建成投入使用后户数在800—2500户,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可单独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同一区域相邻的若干个居民小区连片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乡结合部,入住户数不足以单独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设置居民小组,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二)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建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6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提倡和支持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当选居民委员会主任,党组织成员依法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党员的,可通过法定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成员;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鼓励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上述下属委员会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相应业务对接,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公。

(四)合理设置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的设置,可按街、巷、居住片区、驻辖区单位、小型居民小区等为基本单元,按一定的户数划定。相对独立的居民小区、居民楼,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选举产生居民小组长、楼栋长,负责本小区或居民楼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所属居民积极参加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县人民政府将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任成员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推荐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制度

(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自治机制。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推进社区基层组织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完善社区自治章程,拓展社区自治范围,逐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覆盖面。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探索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凡具备选民资格、有固定居所和正当职业,在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过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创新社区民主管理机制。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社区居民会议;推进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常态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制度。创新居务公开形式,对社区政务、居务、财务及时进行公开。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居民自治有机结合,建立信息发现报告机制,实现社区精细化管理。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提高各项经费使用效率。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社区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密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转。建立健全社区维稳工作制度,准确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做好居民思想工作,帮助居民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托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服刑、刑释解教、吸毒、社会闲散人员等社会高危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五、加强城市社区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卫生、劲舞、文化教育、体育、养老、信息化等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二)规范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县城市社区统一规范配套“三室、三中心、三栏、一厅、一场所”。“三室”即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三中心”即社区服务中心(含综治调解服务站、民政事务服务站、综合事务服务站、市容卫生服务站、人口计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等),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三栏”即社区党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综合宣传栏。“一厅”即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一场所”即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或室外活动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工作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是基层政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事项;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辖区人口在10000人以下的社区服务中心,按4—6名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社会组织招聘、择优录用。

(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构建面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居民和驻区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和行政事务服务,面向失业职工的就业促进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领导,注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注重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助残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二是要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其意见。三是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服务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的情况纳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六、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履行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乡镇领导干部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络点,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成就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在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要发挥引领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部门要强化职责意识,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二)理顺工作关系,转变工作作风。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落实保障资金。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适度安排工作经费,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每年安排3—5万元,并建立工作运行经费增长机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政府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并按照财务公开制度公开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四)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待遇。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并依法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身份、待遇和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依法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退休干部、职工,其生活补贴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确定和安排;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通过参加招聘并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其他人员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为2500元/月,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任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涵盖在其工资待遇中。

篇五: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2016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方案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全面完成201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妥善解决就业问题,逐步建立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开发原则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开发、属地负责、单位管理”的原则,按照政府按需设岗、劳动者自主选岗、单位以岗定人的方式进行,建立岗位救助、实名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三、岗位数量及范围

2016年,全县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200个。主要包括:

(一)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岗位;

(二)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的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

(五)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四、开发对象

公益性岗位用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一)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城镇失业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个月以上,且就业确有困难的“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

(四)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就业确有困难的失地(失林)劳动者;

(五)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连续6个月未就业且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高校毕业生;

(六)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

五、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人员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930元的工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元计算)和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照规定可以按季度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一)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给予补助,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用。

(二)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岗位补贴的标准为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即465元,由财政按季度直接拨付至就业困难人员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补助,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六、岗位管理

按照《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七、实施步骤

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分6个阶段进行,8月中旬全面完成开发、招录、培训、上岗等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16年5月15日—5月31日)。组织人员到相关部门,了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需求以及对开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第二阶段:制定方案(2016年6月1日—6月14日)。拟定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第三阶段:开发岗位(2016年6月15日—6月30日)。通过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性岗位。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可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提交《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第四阶段:下达计划(2016年7月1日—7月15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用人单位申报的公益性岗位进行汇总,会同财政部门合理核定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招用条件、薪酬待遇等。

(五)第五阶段:考察录用(2016年7月16日—8月10日)。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见附件2)、岗位需要提供的材料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组织供需见面会或为用人单位推荐人选,搭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直接对接平台。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可以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确定录用人选。

(六)第六阶段:培训上岗(2016年8月11日—8月15日)。用人单位对所录用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后上岗,一个月内应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在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规划、开发和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县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相关补助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监管;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公益性岗位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防止挂岗、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县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益性岗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

篇六:2016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
2016就业局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市就业服务工作要点,围绕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部署,紧盯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就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16年上半年就业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5月份)

1、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01人,完成任务的55.6%;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402人,完成任务的58.4%,其中省内新增转移1115人,完成任务的53.1%。

2、失业保险扩面11350人,完成任务的100%,失业保险金征缴170万元,完成任务的121.4%。

3、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人数554人,完成任务的30.8%,创业培训266人,完成任务的44.3%。

4、发放小额贷款208万元,完成任务的0.063%,支持个人创业贷款占总数的0.005%。

5、“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

1、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帮助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就业问题,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认真制定援助计划、落实援助责任、提供就业岗位、落实社会保障等有效措施,促使活动取得成效。

2、搭建平台促就业。“春风行动”暨就业招聘大会年初九在县人民广场举行,共有109家企业来到现场,设县内企业招聘区、县外企业招聘区、政策宣传区、创业服务区四个专区,为各类群体提供现场就业创业服务;招聘会吸引了近万人现场参会,1893人次报名求职,1365人达成就业意向,587人被现场录用。

3、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研,开展送见习岗位进单位、进乡镇等活动,加大见习单位管理力度,做好见习单位评估,监督见习单位开展工作。

4、落实再就业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做好社保补贴发放前期准备工作,本着应发尽发的原则,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今年上半年,共为138名下岗失业人员换发了《就业失业登记证》

5、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夯实就业创业服务基础,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一网五点”建设。密切关注辖区就业形势变化和经济形势变化,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就业形势分析制度。全面做好就业信息化和监测调查工作,夯实“一网五点”监测系统,即充分利用就业信息网,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范围,做好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用工监测、失业动态监测,开展大学生实名制统计和动态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创建业务网站。创建《就业创业网》、《就业招聘网》两个业务网站,目前进入了内部测试阶段,网站的建成将有效的提高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各类群体。

3、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绩效考评,有效地促进其建设,以更加规范的服务形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4、多渠收集发布用工信息。通过网络、播放电子显示屏、张贴招工简章等多种形式将网络、劳动保障信息员搜集到的用工信息进行及时发布,使求职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到最新的用工需求。对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的动态管理,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和乡镇服务平台,全面了解掌握各类群体就业需求,全面客观地了解我县企业用工和人力资源现状,帮助企业引进、留住员工。

5、开展各类创业活动。推动建立创业指导中心、孵化和培训示范基地,完善创业指导、交流和竞赛平台,形成综合性创业品牌。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组织开展面向各类群体的创业帮扶活动。

(三)加强调控,积极稳妥做好贴息资金紧缺的应对

1、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宣传媒体,发布关于今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紧缺的公告,争取贷款户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积极主动与农信社和邮政合作经办银行协调沟通,商议降低和延缓贴息资金支出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乡镇信贷员贴近群众的优势,达到与贷款户面对面解释当前贴息资金紧缺的宣传效果。印刷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小额贴息贷款几项工作的通知》,由乡镇劳动保障所负责发放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要配合做好解释工作。

3、由于贴息资金严重不足,1至6月份我县发放贴息贷款208万元,待下拨贴息资金到位后将按照市局要求的放贷规模陆续发放,去年一年一贷的贷款有4256万元,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1、进一步推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匠培训工作。落实配套资金,优化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实操训练,确保培训一人,上岗一人。工匠培训7期,完成培训395人。

2、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式培训,大力开展技能培训“进企、下乡”活动和企业职工在岗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探索“培训+实训”的培训模式,推进培训与实训有序接轨。

3、强化动态管理,分类做好各类群体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创业培训10期,完成培训297人;工业园区培训3期,完成培训159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2期,完成培训112人。

(五)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科学安排就业资金。积极争取省市对我县就业资金的投入,加大对就业工作支持力度。将就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为积极就业政策落实提供资金保障。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资金监督使用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审核、公示、拨付、监督等各项制度,落实就业资金自查和互查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完善防范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3、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管理。重点做好规模企业扩面参保工作;按要求落实好市级统筹各项工作,及时上缴省级、市级调剂金。在做好正常发放工作同时,严格按政策规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杜绝失业保险管理与发放不规范甚至手工操作现象,做实失业保险参保及发放信息化管理工作。

(六)统筹兼顾,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1、真情“三送”服务群众。一是围绕“三送”工作全覆盖、常态化这一主题,促进民生改善,夯实农村工作基础,我局派出2名干部脱岗驻村开展“三送”,其他工作人员分片包户。二是围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这一中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农村居住环境改善;为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存在地基下沉、长年漏雨、在水边、高坎边等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土坯房住户下发整改通知单,到目前为止,已进行走访排查87户,其中存在安全隐患5户,下发整改通知单5户,消除安全隐患1户,拆除危旧土坯空心房1户。

2、服从大局助力拆迁。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一把手负总责,抽调6名干部分成3组,将任务落实到组,实行包户到组、工作细化到每一天的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制。二是强调苦干和实干,发扬“5+2”“白+黑”精神,夜以继日,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积极深入征拆户,耐心细致做工作,以主动的服务赢得了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征拆工作的顺利开展。

3、持之以恒地开展“四城同创”。一是开展了经常性的机关庭院净化、绿化、美化,协管路段卫生区域按要求每星期定期进行清扫。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性,强化其创建意识,为“四城同创”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七)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服务品牌

1、加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新进人员、专项业务经办人员、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打造一支素质、作风、服务过硬的就业队伍。

2、抓好就业服务品牌建设。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规范管理机制,强化监管考核,着力抓好聂都刺绣、上堡客家梯田农家乐、麟潭野生动物创业园等就业服务品牌建设,推进“一乡一品”建设。

3、加大就业宣传工作力度。按照市就业服务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在宣传的力度与深度方面下功夫,选择重点媒体,对我县就业品牌和特色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

1、开展新一轮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服务工作。

2、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

3、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二)进一步夯实就业创业服务基础,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一网五点”建设。

2、《就业创业网》、《就业招聘网》投入正式运营。

3、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绩效考评的星级评定。

4、多渠收集发布用工信息。

(三)根据贴息资金发放小额贷款

1、加强调控措施落实。转变传统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政策调整与完成任务和创业需求间的矛盾;严格按照市里调控要求开展工作,实现逐步缓解贴息资金压力前提下,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实行工作重点转移。以小企业扶持作为重点,新增发放贷款占比至少50%。在有限的个贷规模中,要以“初次、小额、特色和困难群体”为主要元素来展开工作。

3、狠抓小贷质量管理。继续抓好绿色通道建设;要根据经济形势做好风险预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贷得出、收得回。

(四)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1、进一步推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匠培训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式培训。

3、强化动态管理,分类做好各类群体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五)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科学安排就业资金,强化资金监督使用管理。

2、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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