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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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年街办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街办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贯彻落实区依法治区工作部署,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铸造新型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着力抓好各级班子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 健全领导机构,奠定依法行政组织基础。我们根据办事处人员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落实了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行政办、综治办、司法所、劳保所、民政办、计生办、派出所等部门干部为成员。同时,街道办事处还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对各社区、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中。纳入了对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激发了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行为、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广泛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观念

(一)分层次组织学法活动,提高干部法律素质。上半年,在领导干部中专门组织法制讲座3次,系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行政许可法》、《领导干部法律读本》以及《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领导干部培训参

学率达95%以上。(二)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我们坚持利用3月综治宣传月、4月税法宣传月、5月计划生育宣传月、6月禁毒宣传月,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干部集中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带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海报500多份,悬挂横幅40多条。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综合能力。执法队伍建设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坚持依法行政,铸造新型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首要前提。为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我们通过两个方面,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法制培训和教育,根据“六五”普法,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员法制培训、学习、考核等活动,学习取得较好效果,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我们按《行政执法规范》相关内容,对所有持执法证件人员对照持证条件,按照相应规定对申领、换领、执法证件的人员严格把关、审核。上半年,我街办清理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一名,并按要求新增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五名。

这半年来,通过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执法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仍存在很多不足。具体表现在:1、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以及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还不够熟练;2、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3、依法行政制度不够完善。下半年,我们会加强对执法人员以及街道一般干部、社区人员的培训,并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我们将不断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篇二: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年某某县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某某县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报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参照市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2016年实现县政府组成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某某风景区管理局及全县各乡镇、街道办法律顾覆盖率达到100%。县政府组成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某某风景区管理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不得少于2人,执法任务少、涉法事务不多的部门可以多个部门联合聘请法律顾问,有条件的部门要设立法律顾问室。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依据。2016年,对新上岗执法人员着重培训法学基础理论、综合行政执法实务、

行政救济制度、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等内容;对在岗执法人员着重培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证据调查固定及应用、行政执法评查及案例分析、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要开展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全年轮训不少于4期,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县新上岗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办证培训;负责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开展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工作。

三、继续开展“某某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典型示范和引导

按照•某某市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育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3月底前由县政府法制组织创建单位报送申请,审核确定创建示范单位的培育对象;4至9月份,指导培育对象开展创建活动;10月份,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创建单位进行验收,并对2012至2015年度示范单位进行复核;11月份审定候选单位并公示,12月份由市政府法制办上报市政府批准命名为“某某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对重点执法领域监督

【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案件评查制度。各单位组织对2016年所办结的案件开展不少于二次的评查,并将评查情况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2016年6月30日前,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县范围内2015年办结的行政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由县政府法制办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法制办。

2016年7月15日前,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牵头重点对县旅文广体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匡远街道办、某某乡的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评查结束后,按时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参加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案卷评查。

五、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开展执法活动。对法制督察、行政执法人员、受委托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分类统计,及时掌握本部门执法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清理执法人员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级执法部门各类人员的统计汇总,并做好上报工作。4月初下发执法人员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4月底,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科室完成本单位人员统计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5月中旬,由县政府法制办完成全县人员的统计相关工作;5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完成对全县执法人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将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和考试情况、执法规范化程度、执法案卷质量等纳入考核范畴。规范执法

辅助人员管理,聘用执法辅助人员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六、继续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某某市委办公厅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某某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4‟84号)的要求,积极做好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安排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其中:法定代表人和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分别不低于本单位当年人民法院受理且开庭审理案件数的30%;本单位每年的第一起案件(指人民法院本年度受理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不包括上一年度人民法院已受理结转本年度开庭的案件),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庭应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将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准备情况和人民法院行政判决(裁定)书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县政府法制办要按照•规定‣要求,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加强对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督办、统计、日常跟踪和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报告。

七、继续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各级行政部门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杜绝不作为、乱作为,【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克服懒政、怠政行为。

2016年7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对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内容包括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建立权力清单目录、规范权力行使,开展行政执法的措施手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并将自检自查情况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专题报告县人民政府,同时,同时抄报市政府法制办。

八、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全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查找并着力研究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打破规范性文件“终身制”,并于10月底前将清理结果报县政府法制办,经过审核后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在12月底以前,将各自制定或者修订后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篇三: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工商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县工商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市局: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法制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把依法行政与执法为民相结合,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一主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与执法为民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首先落实了行政告诫制度及行政处罚预先警示制度,以教为主,以罚为辅,罚教结合。对管理相对人较轻的首次违法违章行为,采取预先警示和行政告诫,免予行政处罚。截止到12月底,我局对在辖区内检查发现的46起违法行为中的20起实施了行政告诫,只对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和在限期内拒绝改正的16件实施了行政处罚。其次落实了立(销)结案备案制度、执法办案监督卡制度,严禁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对同一违法主体及其行为,做到不重复调查;超越职责范围的案件,做到不立案查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做到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须取得相应证据,必须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必须遵守法定期限。在案件核审中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不予核审通过。第三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制度。根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局法制股不定期地对行政执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2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年底,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有效地规范了各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行为。

(二)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素质,努力完成好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素质,不断拓宽办案领域。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类业务培训5次,参训人员达200余人次。重点组织开展学习了《行政强制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定》等的专题培训。

2、严把案件审核关,积极做好案件的核审工作。政策法制股一直把严把案件核审质量关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案件核审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28号令)和(29号令)规定执行。截止到12月底,共核审案件145件,其中经过退卷补证完善的32件,提出核审意见35余条,当面指导办案人员纠正完善案卷25人次。

3、依法行政,加强了执法监督。一是加强对基层的执法监督。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次,规范执法行为21人次。二是开展执法评议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周密部署,切实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工作

1、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工作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制订了实施方案。我局根据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下发了《**县工商局开展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工商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对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做了总体部署;二是成立了领导小组。为了抓好创建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三是法制机构健全。我局设有法制机构,配备2名法规工作人员,严格按省局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选拔、配备基层工作所法制员11名。

2、认真组织县局及基层工商所开展法治工商创建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开展多种评比活动,提高干部的主动性。我局按照法治工商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机关干部"六能"和基层干部"六会"标准,在开展集中培训、岗位练兵、跟班锻炼等多种教育培训的基础,全面开展了"树业务典型、学工作先进、争能手标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成为依法行政标兵、专业骨干,使干部职工在提升能力中履职尽责,在争当能手中建功立业。目前,全局"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依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已逐步形成。

三、围绕"四化"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好市场整顿工作

1、常规性工作扎扎实实。一查处无照经营不间断。经常性的对市区城郊结合部、中小学校和集贸市场周边地区从事重点行业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手软,保护了公平竞争,维护了市场秩序。三是法制建设重规范。严格规范执法程序,重申办案纪律,并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纪律规定》做到了人人熟记。

2、重点性工作强势推进。一是抓农村食品安全重机制。在县城的超市、中小学里都设置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投诉站、维权服务站,在各工商所都建立了联系站。二是抓打假护农行动不松懈。立案查处涉农案件3起,罚没款1.2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四、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大力推进"三个文明"建设

1、强化食品市场监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对肉、菜、粮油、酒类、饮料、水产品、儿童食品、营养品、调味品等节日商品展开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商品。

2、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和其它易燃易爆品生产销售储存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排查。

3、加强了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整顿。重点查取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先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6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查处或纠正违法违章行为150余起。

我局在2016年行政执法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具体、扎实的工作,也取得的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更上一个新台阶,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0一三年一月五日

篇四: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一、深化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一是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3月份撤销城北卫生院、纱场卫生院、区博爱医院,三家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整建制并入区第二人民医院。对兴仁、刘桥、五甲等卫生资源待整合的乡镇,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实施中心医院改革。制定了全区股份制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7月份正式启动这项工作。5家股份制医院(中心医院),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资产审计,将全部职工股流转给政府,实现政府对医院的完全举办。三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新门诊大楼正式启用,区人民医院病房大楼完成主体建设,区第六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有序推进。此外,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今年招聘人员74名,妥善安排2016级农村定向医学生19名。

2.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一是扩大基本药物受益覆盖范围。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了城区居民受益覆盖率。鼓励引导中心卫生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比例,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二是全面启用省新基本药物目录。按照省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基层医疗机构申报2016年度基本药物用药计划。各卫生院年初起全面配备使用省新一轮招标基药,统一省基药平台采购;村卫生室从5月中旬起统一使用新基药目录,并由所在地卫生院从省基药平台采购。三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机制。修订了中心卫生院和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使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药考核办法和标准,将规范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普惠于民

1.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今年全区参合城乡居民967262人,参合率99.6%,筹资标准提高到320元。调整完善补偿方案,将镇卫生院300元以上可报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80%,单病种结算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75%。完成了单病种付费软件的开发、政策配置和上线测试工作,从3月1日起,全面启动单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确定280家村卫生室为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在区内定点医院和大多数村卫生室实行新农合门诊即时结报。积极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二是全面启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制定了《区全面推进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实施方案》,遴选各镇卫生院(含二至八院)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生等各类卫技人员493人,组建社区责任医生团队124个,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了团队服务区域,社区责任医生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乡村医生根据服务半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片分区,合理确定了乡村医生责任区域范围。各服务团队按照职责,深入责任村参与居民健康体检,并为特别人群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2.卫生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工作。严格落实门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全区累计建立电子档案1044512人,纳入慢性病管理147730人。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共体检164896人,体检率71.97%。通过组织人员培训,加强物资储备,抓好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在10月13日“全市公共卫生应急大比武活动”第一阶段比赛中,我区名列前茅。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列入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在5个镇完成1.5万人的检查任务。切实做好全国中医先进单位复核评审工作,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得到加强。提高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水平,骑岸、东社两家医院创建成示范乡镇卫生院。

3.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明显。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成功平稳处置省内首例霍乱疫情。扎实开展血地寄防工作。查螺总面积333.19万平方米,未发现活钉螺。疟原虫镜检1490人,其中流动人口170人。规范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集中开展了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5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应补种人数7447人,实补种合格7265人,补种合格率97.56%。结核病防治、精神疾病管理项目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全区发现26例耐多药结核病人,纳入治疗与管理的有16例。配合残联对全区1051例贫困精神病人实施了免费发药。妇幼卫生水平不断提升。孕妇梅毒、艾滋病筛查列入农村基本公共卫生孕早期必查免费项目。全区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67‰,婴儿死亡率3.7‰,新生儿死亡率1.7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89%。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便民维权

1.卫生许可进一步得到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全部进入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现场审核使用移动执法工具,实时上传,保证了卫生行政许可过程高效、依时、依法运作,提高了行政效能。不断优化审批程序,尽量减少工作环节。全年共受理许可申请220件,科室现场审核380余户次,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38份,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85份;换发(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364份,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02份,核发健康证明10453份,按时办结率达100%。已规范建立卫生许可档案211件,建立预防性卫生监督档案4件。所有许可都在规定的程序和对外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办结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了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蛋糕房、餐(饮)具消毒效果、餐饮业肉品卫生安全、“放心餐具工程”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启动了金游城、建设南路餐饮服务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学习双桂芳、诚信做食品”道德讲堂。重点加强了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小餐饮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小餐饮单位、农村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均达到100%。全区1421家餐饮服务单位(含食堂)经过量化评定达到A级的单位15家、B级451家、C级960家。全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6125户次,合格5972户次,合格率97.5%,监督覆盖率100%。查处违法餐饮服务提供者127户次,有效地推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

3.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成效显著。全面开展“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年”工作,建立完善了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评定工作,完成477家医疗机构的评定工作,并制作了公示牌,对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全面进行了公示。加强哨点建设,依托现有医疗机构网络建立了19家镇级一级哨点和312家村级二级哨点。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黑诊所、游医,联合区公安局、川姜镇派出所、工商所、区电视台对非法行医的重点地区川姜镇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处“黑诊所”4个,均依法予以了取缔;对辖区内21个非法行医者(含四个药店)予以了行政处罚,非法行医者的信息第一时间录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建立并实行了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共约谈管理相对人57家,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2起,查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起,责令改正2家,立案查处2家。

四、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形象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学习中国好人王秀冲事迹为引领,在系统内掀起敬好人、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风尚。韩振新、季新荣、钱雷云等3名同志荣获市医德诚信标兵称号,区第六人民医院荣获市医德医风先进集体称号。6月份,在行政中心多功能报告厅举办了“天使大爱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区各地举办了5场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树立了“白衣天使”的良好社会形象。认真贯彻市纪委召开的卫生系统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2.推进政务院务公开。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区纪委申报医疗机构人员招考、血务公开等区级监督项目,定期做好情况汇报。对基层单位上报的57项“三重一大”事项,已参与监督44项。规范固定资产投入管理,严格把好计划关、准入关、操作关、资金关和招标关。全年共参与监督基建工程招标10项,成交金额275万元,医疗器械招标34场次,成交金额2323余万元,累计节约资金超过300万元。此外,继续做好纪检监察信访预警工作,重新制作并在各单位醒目位置粘贴舆情信息公示牌57张。

3.严厉打击不正之风。开展“一单位一主题”活动,从小处着手,在每个单位重点解决一个行风问题或者打造一项行风工作亮点。共申报14个主题,涉及政务公开、行风评议、院务公开、治理商业贿赂、控制大处方、实施基药、无红包医院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开展无红包医院建设工作,重申红包惩处办法,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德诚信承诺,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以及出院病人函调和电话回访等日常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医务人员退还、拒收红包211人次,上交红包122人次,上交红包金额4.16万元,组织暗访3轮,排查红包线索1条,走访患者30余人,电话回访、函2500余人次。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医疗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全力组织各医疗单位参与全国联评。各单位相继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推进会、点评会、座谈会,系统内形成“人人都是评议对象,个个代表卫生形象”的浓厚氛围。8月下旬,在19个镇区组织医院政风行风建设座谈会,邀请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对象参加,真实地介绍卫生工作、真诚地与社会各界沟通,真心地听取意见建议。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4次,向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社会各界发出行风调查表120余份,回收82份,接受意见建议5条。

五、推进卫生法治建设规范管理

1.法治医院创建深入开展。在总结近几年来“法治医院”创建工作经验和认真分析当前法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会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2016年全区法治医院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组织有力、医德医风高尚、医疗执业守法、院务公开透明、医疗服务优良、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合理收费、医患关系和谐、社会形象良好”九项创建标准,制订了详细的考核评估细则,并将创建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和时序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全区各地结合单位实际,研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课题,认真制定了年度领导干部、党委中心理论组和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每月学法重点、学时安排,细化和具体了有关要求。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练兵。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卫生执法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分片分类培训,并组织了业务知识测试。三是强化医务工作者法制教育。举办了以提高医技科室服务能力为主的业务培训4次,对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和护理人员197人进行“三基”知识抽考,对23家医院医疗文书质量进行检查。

3.法治文化活动有声有色。6月11-20日,我局牵头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1日在城区金游城广场举办隆重的启动仪式,食品监督单位代表、食品经营单位代表现场作诚信承诺签名,同时举办食品安全大型广场咨询服务。宣传周期间,我们还在全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四进”、“你点我检”、媒体跟踪执法、知识竞赛、灯谜竟猜、有奖答题抽奖等活动。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治文化推进年”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制作板报专栏、举办知识竞赛和开展送医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以廉政文化示范点、示范系统创建工作为抓手,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廉政文化教育、阵地、载体建设,努力营造“健康、清廉、和谐、惠民”的良好氛围。

六、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

1.全力化解和减少医患纠纷。一方面,切实加强了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全区各医疗单位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医患沟通室”建设,落实工作场所、配置办公设施和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医务员工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沟通的方法、技巧与主要内容,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务人员“三基”知识培训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制度和操作规范,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认真组织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区卫生系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突出抓好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时期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全力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全系统上下还健全完善了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工作不到位或调解不力、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逐级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做好信访和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明确局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领导包案制要求,全程负责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区卫生监督所还在主流媒体、管理相对人单位,包括所有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了首接首问负责制的具体要求,和接报、转办、查处、反馈的工作程序,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处理规范、记录完整、反馈及时。今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82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及时组织核查回访,群众满意率100%。

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体系化建设还比较薄弱,卫生执法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执法责任制与法制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纠风等其它专项工作结合程度还不高。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依法行政责任制进一步落在实处,真正起到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的作用,全面提高卫生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

篇五: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省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政府立法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1、编制《**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为落实鹿省长关于“要做好政府立法顶层设计”的指示,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筛选出49个立法项目,编制了《**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规章项目库》的编制,使政府立法工作有了更科学、详实的规划,增强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的预见性、系统性,为保障**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2、认真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共组织起草、审核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件省政府规章。每个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从初稿到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要经过多个环节审查、多轮会议讨论、多次反复修改。多数立法项目都修改20余稿,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先后修改38稿。全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的17件立法项目,有14件一字未改获得通过。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1、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进一步落实。各设区市大都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许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要合同均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2016年,赣州市、县两级共审核重大决策事项与重要合同1526件,其中市本级审核232件。宜春市在做出是否恢复宜春一中重大决策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论证,最终恢复宜春一中独立办学。

2、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有效推进。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同时,不少省政府部门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省发改委对全省2016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了决策后评估,并起草了评估报告。省水利厅在全省对已通过水资源论证,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省交通厅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

3、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更加规范。多个设区市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初始环节,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阶段的案卷归档必备文书作了具体规定。省国税局还指定专人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都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绘制流程图,做好衔接工作。赣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10项,精简到62项,精简率达到44.86%;九江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了63项。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全省作风整治年检查考核内容。目前,全省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已纳入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2、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到位。9月底,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随即,省政府法制办便会同省监察厅对各有关单位申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与国务院决定进行衔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拟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3项,相关清理结果待省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3、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到位。抚州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事项共计487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运行,系统运行至今年11月,市本级共受理办件150043件,办结145989件,办结率达到97.3%。新余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率达到90%,大大高于省里50%的要求。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创新做法。南昌市出台《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遏制了随意许可现象的发生。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为根本出发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重点环节,逐一提出明确、清晰的规范标准,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化执法有更全面形象的感知与认识,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法制办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落实该《意见》,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布署。南昌市等地对该《意见》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2、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省直各部门对2016年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量化、分档设限。省政府法制办编辑了《**省2016年度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汇编》,供各执法部门参考。各设区市也大都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并通过培训考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落实。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对各地案卷的评查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频率明显提高。

3、推出了一些规范行政执法的新举措。省公安厅除了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十大优劣质案件评选活动外,还组织开展了执法“三访三评”及“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并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省工商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柔性管理模式。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公路路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工作。

4、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省农业厅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检打联动”的执法形式。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跻身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之一。省文化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建立市场技术监管体系。省商务厅还召开了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5、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南昌、赣州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工作。宜春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进行书面通报,还召开全市视频通报会进行专门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分别在**省电视台和**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药监局在全系统建立食品药品特邀监察员制度。

五、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不断增强

1、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南昌市、新余市、新建县和东乡县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在“融合行政资源,吸纳平民裁判”上进行有益尝试。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高院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饶市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与市中院行政庭的沟通联系。

2、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明显。2016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00余件,办理行政争议信访件1200余件。省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办结56件,办理省信访局转办的行政争议信访件85件。省人保厅在全省系统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八个方面共25项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国人社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3、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好实施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发文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制作行政调解文书格式样本。目前,行政调解已被纳入“三调联动”工作大局,并首次列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内容。吉安市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司法厅大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上做了书面经验交流。新余市还探索创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机制。201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8.67万件,调解16.25万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21.79%,调解率增长17.81%。

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1、成功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2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委党校组织了各设区市政府、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的研讨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到会讲话,副省长朱虹作专题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委党校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各地也大都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2、公务员学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16年,省地税局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756期,培训3.95万人次,省局直接组织培训34期,培训2100人次。省财政厅组织了共有17.9万人参加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每月一考”活动,以考促学。省财政厅为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购买了《财政普法读本》、《“六五”重点法律知识读本》。

3、依法行政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6年,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登载 我省依法行政信息262条,省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宜春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共设法制宣传摊点100余个,出动法制展车800辆次,制作散发宣传单30余万份,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手机法制信息35万余条。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活动。上饶、吉安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理论调研活动。

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用法治政府的目标来衡量,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领导的足够重视,还有弱化为法制机构的一般性、业务性工作的趋势。二是法制机构规格、人员现状与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许多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不力,落实难度较大。三是行政执法领域仍较大程度存在执法与利益挂钩、执法趋利等问题,执法不文明、执法态度野蛮粗暴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等。

2016年度,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的全面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督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法制办)

篇六:2016年连城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统计局依法行政半年工作报告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运作

我局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自觉地把这项工作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有关人员变动,适时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上半年,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周五等学习日活动,先后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修改后的《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法制意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了自身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加强督导检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1.根据《市统计工作巡查办法》,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工作巡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统计工作展开巡查。

2.出台了《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

3.通过走访、座谈、网络等多种方式,开展不同层面的《省统计管理条例》修改的征求意见活动,并配合省局完成了对市局、乡镇和企业单位的基层调研座谈。

4.认真开展和落实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按照省局、市局《关于建立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对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积极参与全省的案卷评查工作,为提高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5.认真做好统计职称申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从严把关、逐项审核,没有因操作不当而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应诉等现象。

6.市法制办关于“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从3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5月底前我们已经完成了“清理机构和清理人员”的上报、“行政权力”确认和依据的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描述、运行流程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少数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执法水平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有些法律法规条文掌握不够准确,理解不透彻,运用不够熟练,有待进一步提高。

2.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还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3.法制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家、省和市里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结合行业工作特点,认真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努力改进工作,加强协调指导、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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