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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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民政对象清理核查情况汇报
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第一篇

重点民政对象清理核查情况汇报 根据县民字(2009)02号文件精神,为了规范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精简职工、优抚定补工作,杜绝“不该保的进保,人死吃空响,一户保一人,多人拼一户”的现象。自县民政局2 月18 日会议后,为了把关系民生工程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民政、财政、纪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核查清理小组。并召开全体镇村干部会议进行宣传发动,要求全体镇村干部要廉洁自律,不要为亲朋所捞,不要为烟酒所好,不要为金钱所贪,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责任到人,核查到户。做到户户走访,人人见面,不丢一人,不漏一户,对查出来的问题,立即纠正,不准以权谋私,谁出问题,谁负责。通过近1个月的认真核查情况如下:

一、重点优抚对象154人:死亡2人,6人暂时联系不上。

1、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武岗村的黄兆久,中心村的马仁山、付厚成、黄业桂未找到本人;

2、残疾军人武岗街道的黄开杰未找到本人;

3、在乡老复员军人:中心村:孙步胜2008年12月死亡,康合村:陆维金2009年1月死亡,武岗村:董红祥未找到本人。

二、49年以前入党的老党员4 人:死亡1人,中心村徐朝荣。

三、五保户150人:死亡1人,暂时联系不上2人;

1、康合村大倪组陈义兰死亡 ;

2、中心村葛庭发、马道山未找到本人。

四、精减退职16人:死亡1人,暂时联系不上2人;

1、中心村徐朝荣死亡;

2、中心村王荣乾、傅光华未找本人。

五、精减职工40%:3 人,无死亡。

六、上海下放户30人:暂时联系不上1人;

1、武岗村马金保在上海已通知,相片正在寄回;

2、康合村谭国全未找到本人。

七、农村低保659 人:已全部核查,死亡12 人。

八、城镇低保36户67 人:已全部核实,无死亡。

五保申请书
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第二篇

【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农村“五保户”申请书

尊敬的民政办:

本人某某,农业户口,出生于1962年2月,今年51岁,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

住在————,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 今年二月份不慎摔伤大腿,手术和医疗费花了两万多元,原本就贫困的我如同雪上加霜,

饮食起居不能自理,还需要药物治疗,生活极其艰难。 由于本人一直以务农、打散工为生,无稳定收入 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几个多月病腿的治疗,已经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

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

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赵明顺

2012年9月20日篇二:五保申请书 五保申请书

尊敬的民政办:【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我叫赵长彬,男,今年63岁,农业户口,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和尚房子乡

李家店村红旗杆组。本人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孤独一人居住和生活。患有严重

的腰椎间盘突出症,行走困难,有时大小便失禁。 由于我一直以务农和低保费为生,无

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

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

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以帮我度过风烛残年! 此致 敬礼

申请人:赵长彬

2012年11月11日篇三:农村五保申请 农村五保申请书 尊敬的县民政局:

具申请人: ,男,现年 岁, 人,家住 。身份证号码: 。本人因 ,至今 ,

独自一个人居住生活。现本人患有 病,行走不便。经多方求医,无明显好转,此病需要长

期服药治疗,并难以恢复劳动生活自理能力。由于本人一直务农,无稳定收入,生活特别艰

苦,经济非常困难,加之患病,年老体弱,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因此,

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二〇一四年 月 日篇四:农村五保供养申请 农村五保供养申请

依据2006年3月1日国务院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 456 号)

第七条规定:

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

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

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

报送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在收到评议意见后,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并于20

【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部门审批。 县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

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

由。

《条例》第六条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

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条例》第八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

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镇政府报告,由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民 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应当向乡镇政府报告,由乡镇政府报县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服务机构

县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民政局及各乡

镇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县民政局救济股:57225290 依兰镇民政办: 57222365 达连河镇民政科:57218727 江湾镇民政办: 57274504 道台桥镇民政办:57270259 三道岗镇民政办:57245343 宏克力镇民政办:57260259 愚公乡民政办: 57264167 团山子乡民政办:57242247

迎兰乡民政办: 57290775篇五:五保申请书 五保申请书

尊敬的民政办:

我叫谢本清,男,今年61岁,农业户口,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南岳庙村1

组35号。本人父母过早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孤独一人居住和生活。患有严重的右腿

风湿病,行走困难,有时大小便失禁。 由于我一直以务农为生,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患有严重的右腿风病,

还需要药物治疗,生活极其艰难。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

陷入绝境。

2015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第三篇

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8日)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2015〕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2001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5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5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2015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2015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20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2000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15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2015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2015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2015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2015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2015〕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2015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71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2015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4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2015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47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2015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2015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2015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 ,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2015农村低保自查报告
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第四篇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一)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付诸了诸多的努力,使得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上。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20**年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截止**年底,我县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户**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贫**人,因残致贫**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人,因其他原因致贫**人。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元。

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三年来,省级财政累积补助我县**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万元,本县财政累积安排**万元资金;累积支出低保金**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县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及时拿到手中,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出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0**年,我县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全年新增了**人,试的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人增加到了**人,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切实将保障金发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基层民政办力量薄弱。现在各镇民政办一般只有两个人,要管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四)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农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要想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开展城市低保工作,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五保供养、敬老院等工作也属于其负责,这一名称和定位已远不能适应社会救助工作的持续发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着政府救助的职能,但目前依然为事业单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看到,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公共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低保所落实各项低保政策,如监督、检查等都会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农村低保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第二,要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低保,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问题,所以,乡镇须有专人负责低保工作,并要加强低保业务培训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网络才能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让保障金切实发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上。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二)

县监察局、县民政局:

按照《XXX县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镇于20**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自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总人口为45297,其中农业人口为40834人,全镇共有26个村,截止20**年6月份现已享受农村低保户数760户,人数为1987人,占农业人口的4.87%。通过各村自查清理,全镇共清退农村低保30户,58人,其中死亡人数9人,生活已转好的21户,49人。

二、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邹时敏任组长,由纪检书记张勇生、组织委员钟平为副组长,各片长、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邱玉财、王锦煌、曾宪华、周全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宪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序推进,同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监督。各村必须开好会议,(

3、统一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各村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凡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上报的,将从轻从宽处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检查期间查出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4、结合“三送”工作,细化清查范围。结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户上门走访20**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户家庭,走访个别群众,听取意见,特别重点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2)、对村干部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民主评议、暗箱操作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3)、对死亡了的人员仍吃低保的,必须清退。

(4)、低保对象已购买汽车的,必须清退。

【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5)、低保对象购买房产的,必须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单中存在“合户”现象的,必须取消。

(7)、通过上户走访,发现已享受的低保户不符合农村低保享受条件的,现已超标的,必须清退。

(8)、经群众举报,反响意见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且事实情况属实的,一律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现象,未做到及时清退。

2、部分村拆户保,存在“一户保一人”现象。

3、部分低保户意识差,普遍认为“低保终身制”。

4、村级低保公示栏样式不统一或不规范。

5、村级低保管理制度上墙牌比较缺乏。

6、村干部业务水平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难核算,低保户界限较难把握,评定方法缺少创新。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针对群众反应意见大的村,责令其限期整改,开好低保听证会,重新评定低保户。

2、加大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意识。

3、多举办低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业务水平。

4、设立全镇统一的永久性的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

5、建立建全低保听证制度、定期审验制度、动态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须上墙,并规范各村农村低保档案资料的存档。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三)

学校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学校根据财务管理自查通知的精神,对本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具体汇报如下:

问题梳理:

经过自查,学校目前不存在《意见》中列举的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日常财务、财产管理中也能做到责任明确,制度严格,注意提高公用经费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

具体举措:

一、严格收入管理。

【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学校所有收入全额缴入学校基本帐户内,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一费制”及《明白收费卡》执行,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按规定规范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开据票据规范。代办费和服务性项目在收费中严格按照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保留原始回执。

二、严格支出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按实列支,不虚列虚报,决不允许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只要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全部实施政府采购。不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也能做到货比三家,坚持到正规商户实施采购。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部门提出申请,校长统一审批,各负其责。重大经费开支项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由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每月定期通过校务公开栏向全体教工公布学校重大事项和经费使用情况。学校财务人员具备从业资质,人员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各类代办费用按实际价格收取,如有结余及时清退,退费清单全部由家长统一签收。

三、加强资产管理。

学校重视财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每学期末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学校的国有资产报废、报损等,经过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按规定程序审批入帐。学校不从事任何风险性投资活动,避免国有资产的损失。今后,学校还将调整充实财产管理人员,使学校财产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以上,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提请教育局计财科审核。谢谢!

2015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第五篇

第1篇: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①城镇低保工作以加强动态管理和争创全省低保工作双a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救助,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同时,对因天灾人祸、金融危机而新产生的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992户,4278人,月发保障金435495元。②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市低保局的安排布署,今年我镇应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14人,为确保新增对象定位准确,不出偏差,我们严把“三道关”,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把好群众监督关,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严格做到镇政府、村委会二级审核,三榜公示。二是做到“三个不上报”,把好审核上报关,即申报内容不清楚的不上报,群众有异议没有调查清楚的不上报,手续不齐全的不上报。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把好进出关。对有特殊情况的家庭,根据其困难程度适当提高救助类别额度,目前全镇已核定一类对象215户,258人,二类对象502户,1071人,三类对象581户,1347人,对原已享受的对象,家庭特别困难的类别进行了调整,已调整169户,382人,对收入增加有了稳定收入的家庭及时取消低保待遇,已取消117户,449人。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我镇现有五保户262人,其中集中供养199人,分散供养63人,为了改养和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及生活质量,我们一是提高了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300元。二是镇委、镇政府在财力十分吃紧的情况下,仍投资48万元新建福利院门楼、厨房,道路硬化1200平方米,新置床上用品199套,新添室内家具150件。三是开展五保对象的普查。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中的条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核定五保供养对象,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没有享受五保待遇的做好申报审批工作,通过排查,新增五保对象49人,取消了47人享受五保的待遇。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我们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镇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上半年已救助177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172226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救灾救济扎实有效。今年5-6月,我镇先后遭受2次特大暴风雨袭击,大量农作物受灾,部分农房损坏,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损失,面对灾情,我们一方面认真核实灾情,及时汇报,一方面组织广大群众生产自救,生活互助。上半年已发放春荒和涝灾救助款13、5万元,救助困难户950户,2612人。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扶持鲁松林等10户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可发放危房资金5万元。

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上半年,共发放各种抚恤金438222元,其中伤残军人45人,154800元,烈属24人,52752元,复员军人40人,7671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8人,22140元,参战涉核退伍人员169人,131820元。

(二)认真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评残的规定,调查审核符合评残和调残人员相关资料,及时申报,目前,伤残军人成波经省民政厅批准,由7级伤残军人提升到6级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程碧波、陈习安等2人的评残资料已上报到市民政局。

(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双拥宣传,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认真调查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加强维护老年人权益网络建设,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镇福利院进行扩建,逐步实现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明天

计划”。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杜绝土葬,确保火化率达100%。

六、加强民政队伍廉洁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廉洁建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一)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履行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愁”的职能职责,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

(二)主动争取和自觉接受镇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全局、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干民政就要爱民政,扎根民政的思想,始终保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状态,发扬百折不挠的顽强斗志,加快工作节奏,事事求主动,件件讲时限,切实树立一种立说立行,高效和快捷的工作作风,务求实效,坚决杜绝作风浮漂、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力弘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工作,一事一事的抓,一件一件的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决策落实。坚持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把情况摸透,原因查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沟通联系,努力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搞好上下左右的联系,不断提高协调水平,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

(四)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严格执法程序、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办事流程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共同作用,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三是严格执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被人情、关系所左右,努力用法律法规规范施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2篇:2015年上半年乡镇民政工作小结

回顾半年的工作,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对照全年的目标任务,作了一定的努力,较好的完成和正在完成工作任务。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自身素质。首先,我们把思想统一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上来。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抓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论知识的学习是立身之本,在工作繁重、问题复杂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才能把握关键,增强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抓作风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到群众中去,围绕民政对象想什么,盼什么,缺什么这一主题进行走访调查,使服务对象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注重招商引资工作。我们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工作首位抓,做到招商、部门工作两不误。部门工作人员先后离岗招商,发扬“走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吃尽千辛万苦”的敬业精神,做到不放过一个机会,哪怕是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百分之百地去争取。引来外地老板来我镇注册运输公司,目前已开票近三百万元,培植了新的税源。目前我们在有关朋友的帮助下利用敬老院厂房正在商谈一项民资项目引进到敬老院。此外,我们强化服务,在丁书记的重视下,争取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关心,顺利地为新引进来的威达制造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福利企业的手续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力争努力,我们对完成今年的任务是有信心的。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的作用

(一)我们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扩大保障覆盖面为目标,做到应保尽保,开展对全镇特困户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调查,核定了185户进入农村低保范围,年保障金近10万元。

(二)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全镇党员干部与85户贫困户签订了帮扶责任状。力争年底脱贫率达80%以上。

(三)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形势,努力做好五保工作。四月份走访了部分散居五保户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住房情况,跟踪督查。有的村五保生活费村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的现象,在领导的重视下加以落实兑现。

(四)督促敬老院搞好三产,增加收入,弥补经费的不足,以改善老人的生活,。同时强化敬老院内部管理,目前正在对敬老院住房进行维修,进行环境整冶,使院内环境优美,人员安定、团结、祥和的气氛,以迎接上级的复查验收,确保省文明敬老院的牌子不丢失。

四是危草房改造工作。全市危草房改造扫尾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立即行动,通过调查摸底我镇共有5户,其中符合资金帮扶的3户,应子女赡养改造的1户,入敬老院的1户,到目前为止已全部完成。

五是对全镇平坟还田工作来了一次回头看。三月下旬,我们跑遍了全镇七个村的22个花台式墓地、2个灵堂,检查中发现墓区管理跟不上,有的杂草丛生,有的加盖了坟头,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请示领导,专题召开了各村委会主任会议,要求加强墓地管护责任,村村落实了墓地管护人,方便于群众,巩固了平坟还田的成果。

六是开展老年工作。我们利用广播进行宣传《老年法》,使家户喻晓、人人皆知,赡养老人是法律所规定的,是应尽的义务。80%以上的家庭签订了《赡养协议书》。半年来,在法律服务所的协助下,帮助小杨村、三沙村解决家庭因赡养老人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在市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中,我镇老年工作被市作迎检的选景点之一。

七是双拥优抚工作。年初,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与优抚对象签订了一份“一助一”扶优责任书,做到帮扶有措施、有目标、有责任、有检查、有实效。帮助6名困难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实行救助,资金是2780元。利用春节走访慰问了部份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庭,发放慰问金6000多元,救助金近万元。为住院优抚对象在保险公司报销药费一万叁千多元。在我镇经济十分困难、工作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各项优抚政策基本落实到位。

八是部门正常事务工作有序开展。半年来共登记结婚78对,离婚4对,无一对早婚现象,且登记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完成了慈善捐赠任务和彩票投注点的发行工作;对全年低保家庭成员有精神病的调查,落实11名人员半免费或免费防治;进行了白内障的调查,免费手术医治6人;医治儿麻3名;各项定补、救济及时发放,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接待来访服务对象和群众130多人次,做到热情接待,细心解释,对能办的即刻表态,对一时无法办的就耐心说服工作,基本上及时化解了矛盾。

今年的时间已过半,下半年的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我们要紧扣全年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提速增效,确保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确保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求民政工作单项求突破,整体上水平。

第3篇:2015年乡镇民政工作上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镇民政工作在xx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据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XX年民政工作要点,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大民政方针来指导工作,以关心弱势群体为服务宗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层层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采取其它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通过镇村社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根据镇政府安排,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双拥优抚

上半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贯彻上级双拥办精神,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对全镇13名伤残军人、3名烈属、军属35户、困难老复员军人7人等50余户优抚对象进行走访和慰问,给他们带去慰问品并给他们拜年。

我镇认真做好科技扶优工作。上半年三月,我镇组织优抚对象在镇政府进行种养殖技术培训。共为他们提供科技信息20条,帮助他们贷款,为他们寻找最佳的致富途径。

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的“五难”问题。上半年共为龙马村3社老复员军人李调尚等10户优抚对象解决“五难”问题,资金4000余元。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社会救济

(一)临时救济

上半年,我镇对花塘村1社唐宜书等8户因突发原因造成的困难户进行了救济,共为他们申请救济金14000余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二)困难户和特困户的救济

我镇严格执行上级对救济经费的使用标准。上半年共统计困难户和特困户162户,386人,都落实了保障措施,对特困户按时足额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春节期间,我镇对135户困难户进行了慰问,为他们送去猪肉675斤,菜油675斤,大米6750斤,共计2万余元的物资。

我镇在解决困难群众的“五难”问题上认真贯彻党中央的精神,全年共解决困难户“五难”问题27户,其中:住房救助2户,6000元;医疗救助16户,21800元;生活困难救助5户,1700元,共计解决资金34500元。

(三)五保工作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110人,其中集中供养的34人,分散供养的76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在生活费的使用和发放上严格执行上级的标准,做到按月每人150元发放到五保户手中,五保户的医药费实行实报实销。我镇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院内前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全年敬老院种养殖业收入达3781元,人平纯收入151元。

(四)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我镇严格按照《低保条例》对农村和城镇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纳入。上半年10月到11月初,我镇组织工作人员对全镇20户城镇低保家庭和167户农村低保户进行入户走访和核实,经过入户调查,核实,XX年将对XX年上半年中的56户脱贫户取消农村低保,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51户的农户加入农村低保,新增城镇低保4户。上半年全年按时足额的进行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老龄工作

上半年,根据市民政局和老龄委的要求,我镇继续创建敬老模范乡镇。在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为下一步创建敬老模范乡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镇还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对44名90岁及百岁老人按时足额发放敬老费,并不定期的进行看望和慰问,叮嘱他们的家属和村社干部要照顾好老人的身体和生活。

四、社会事务工作

(一)截止6月底,我镇火化率达100%;

(二)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全年无挪用和坐支民政经费现象,并张榜公布。

(三)截止6月底,民政办共接待个人来访12件,都做到件件有记录,有回复,无越级上访。

(四)严格婚姻登记工作,协助民政局把好婚姻登记关(

以上是我镇XX年上半年民政工作全年所做的点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以继续深入关心弱势群体为工作重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4篇:2015年乡镇民政办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XX年以来,镇民政办、在县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马过河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结合年初工作计划,以人为本;围绕县民政局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镇政府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以饱满的热情,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及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勤奋工作,吃苦耐劳,使民政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一定成绩,为构建和协马过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民政工作自检自查情况归纳如下:

一、XX你那工作总结

(一)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全镇受春荒、旱灾的影响,通过群众评议、推荐以及镇、村两级入组调查,预计到10月缺粮人群2483户,10295人,在百年不遇的大灾面前,民政办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投入抗大旱一线,以保民生、保稳定为己任,对困难群众、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五保、孤儿、贫困苗族实施统一、公开发放救济大米四批,1——12月分别救助了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困难群众、五保、孤儿等发放救济粮750户25947人,共发放救济粮26000公斤。其中,贫困苗族318户1258人,救济大米9540公斤,有效缓解群众生活难问题。倒塌房屋9间,发放救灾资金7000元。火灾3间,发放救灾资金5200元,灾情就是命令,民政办以四个第一

的工作原则,对灾民及时转移,安置,全年无一人伤亡,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针对农村部分群众因病返贫,民政办想方设法为他们以大病救助方式救助78户,补助金额81000元,对达不到大病救助条件的,为他们解决临时救济,共救助了39户,32800元。

(二)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

我镇自从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共确定救助对象442户,1100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全年共发放1082400元,按季度发放。努力做好分散五保工作,对全镇21户,21人分散五保家庭进行走访,为进一步营造敬老氛围,共享和谐成果,民政办积极主动,争取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统筹安排,使入院工作达60%,超额完成县局下达指标,对不适合到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保证他们有粮吃,有衣穿,共发放救济粮3100公斤,养老金28800元,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助制度的实行,使贫困群众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医疗难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三)优抚工作

为有效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长期以来,民政办把优抚安置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镇现有优抚对象63人,残疾军人4人,年发放补助金额53680元,建国复员4人,年发放补助金额11996元,解放复员6人,年发放补助19041元。病故军烈属6户,年发放补助金额28608元,带病退伍人员34人,年放补助金额83124元。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我镇现有农村义务兵11人,优待金按每人每年2217元的标准,于年底全部兑到位。对“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实施了生活救助。

(四)老龄工作

1、认真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让全镇上下行成养老敬老的氛围。

2、深入开展“敬老模范村”创建活动,全镇已在马过河居委会、鲁石村委会、何家村村委会、麻衣村委会及车章村委会建点,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县乡镇中率先完成创建工作。

3、认真执行老年人优抚政策,在县老龄办的领导下,积极发放高龄老人健康生活补助,其中,80岁以上老人187人,每人补助360元,90岁以上老人8人,每人补助360元,确实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每年在敬老节期间组织开展一次老年人运动会和放电影,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在此期间还为退休老年人送去慰问品。

5、积极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政策,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2015年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执行救灾救济工作方针,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努力解决受灾群众和特困人员生活、生产困难,维护镇容镇貌。

2、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组织建设,在思想创新意识上不断提高,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加强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

3认真贯彻执行“低保”政策,加大回访复查力度,强化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批制度,依法开展低保工作,推进低保工作法制化进程。

4、严格执行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途径。

5、扎实有效地实施“明天计划”,切实做好孤残儿童救助工作,努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6、按照“六个老有”的目标,认真抓好老龄工作,深入开展“敬老模范村”的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具有老年人特色的各类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7、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积极推进民政事业的社会化。

XX年以来,我镇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马过河镇做出新的贡献。

第5篇:2015年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我镇在市、县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县局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在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为构建和协***及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镇一年来民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15年夏季,我镇遭受了严重的暴雨和风雹灾害,农作物大面积受损,倒塌房屋九十余间,我镇在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之后,今春仍有部分缺粮户和倒房户无粮吃,无房住。2015年4月,县局下拔春荒款1、9万元,我们及时将款项分发到了灾民手中,救济缺粮群众114户432人。5月份,县局下拔倒房重建及修缮款1万元,我镇及时重建房屋4户4间,修缮灾房7户10间,为11户灾民解决了住房难问题。2015年6月26日,我镇再次遭受风雹灾害,灾情发生后,县局及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临一线指导救灾工作。7月,县局下拔灾资金5000元,我们将灾款分发到了灾情较重的龙潭,沙漠等村灾民手中,缓解了重灾户的生活难问题。而今,严冬将至,我镇还有十几户灾民无处居住又无力建房,县局了解情况后,又分给我镇十五间灾房重建指标。目前,这十几户灾民正在积极建房,预计近期能建成搬入新居,安全过冬。

二、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

我镇2015年4月开始,在全镇实施了特困户救助工作,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共确定救助对象568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按季度发放。2015年7月进行特困救助扩面,增加人员504人,并将特困户救助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其中现金发放15元,5元入补充医疗保金。10月再次扩面,增加人员321人,现有农村低保人员共1393人。五保供养工作自2015上半年启动申请审批工作,11月份开始实施,共确定人员268人,每人每月60元。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养人员救助资金现已发至2015年12月份。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助制度的实行,使贫困人员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医疗难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三、双拥优抚工作

双拥优抚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镇政府成立了以镇为组长,主抓民政工作副镇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卫生所、卫生院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经常把军号子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资金到位。全镇现有老党员军人70人,残疾军人12人,带病退伍人员13人,三属10人,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至12月份。我镇现有农村义务兵39人,优待金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于今年8月份全部兑到位。同时,按照“三好”标准,做到选送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排好退伍的,特别是对那些年轻有为、政治素质高的退伍军人,作为村后备干部,优先考虑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让他们为***经济发展,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作用;三是优惠政策到位。对五名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全额报销,对“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实行了生活救助。我镇所有优抚对象免费加入了2015年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并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免费为他们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看病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是我国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社会变革,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10月27日县民政工作会议之后,我镇于11月2日安排六辆宣传车在各村巡回宣传,11月3召开了全镇民政工作会议,把平坟扩耕作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来抓。今年镇财政共投入资金五千余元,成立了二个平坟专业队,共平坟头1000多个,全镇基本上实现了“无坟头无墓碑,无碑楼”的三无目标。截止目前,全镇共火化尸体231具,火化率达到70%,在全县位居前列。

五、基层政权建设

我镇辖29个行政村,第五届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后,我们多次对村委干部进行培训,以提高干部素质,理清发展思路。目前,我镇29个行政村班子健全,村干部群众基础好,工作热情高,自富带富能力强,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既符合民心,又顺应民意。一年来,我镇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每月5日为政务公开日。并多次组织民政所、镇纪委联合检查,对坚持好的表杨,对假公开,公开内容缺项的村,进行批评并责令重新公开,把各村的政务公开栏真正办成了干部连心墙,群众的明白墙,社会的稳定墙,干群的连心墙。10月27日民政工作会议后,我镇专门抽调人员从事地名信息采集工作,各类地名信息报表已于10月15日送至县局基层政权股。

一年来,我镇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乡镇相比,还有一定的不足,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元。今后,我们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第6篇:乡镇民政工作个人总结

20XX年,办公室工作在局党政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参与政务,搞好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2015年办公室工作进行总结:

一、主要开展工作

1、文秘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各类公文函电的起草工作,严格审核行文,确保行文质量,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率;二是认真做好各级各部门的来文件登记、送阅、督办、处理等工作,对急需办理的来文,按照“急件急办”的原则,及时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及时送达并督促相关股室办理,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到实处。

2、信息工作。办公室将所开展的民政工作,尤其是涉及民生的重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成简报、信息、新闻等方式及时向市民政局、某某日报、县委、广电局等部门报送,年内共报送信息34条,出黑板报5期,编发简报4期,部分上报信息已被采用。2015年,我局被市民政局评为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信息完成超额奖。

3、信访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各类来信来访的登记、分类、办理、答复等工作,在办理的过程中,首先由股室提出书面答复意见,再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后给予答复,做到信访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年内共收到来信来访658件,其中受理649件,未符合民政相关政策退回9件。同时,结合全县“大接访、大下访”活动,积极协助支持相关股室办理县信访局转办的包保案件。

4、制度建设工作。年内,结合股室职能职责,督促并指导股室制订《股室工作职责》、《股室工作服务承诺》,制作《上岗证》,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佩带《上岗证》,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另外,还重新修订了原有的部分工作制度。

5、后勤工作。按照《局机关制定的接待工作制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往人员的接待和对内外的协调联系工作,同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等日常管理工作。

6、其它工作。一是协助做好局机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并已取得实效,在此项活动中被县委评为先进集体;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信息、惠农政策、服务承诺、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向网上公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目前已向网上公布民政信息33条;三是整治局机关大院环境卫生工作,彻底清除“脏、杂、乱”的现象,创造一个清洁、漂亮、舒适的工作环境,我局年内作为接受全县创建省级甲级文明卫生县城的一个点抽检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办公室人少、事多、繁杂的工作特点,工作中主要存在着这些问题:一是办公室工作存在着见指打指的现象,对股室间的协调工作做得不够,工作的衔接还不够紧密;二是对股室工作的督办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各股室间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才能得到更好地解决,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股室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给办公室反映,我们将积极向班子汇报,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1、抓好局机关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做好文秘工作。

3、做好信息工作。加强各种信息的收集和上报,争取在市、县级报刊、信息版上有更多民政信息。

4、做好机关接待、会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5、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

6、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7、做好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协助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9、巩固和提高县级“文明单位”取得的成果,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市级“文明单位”。

2016年乡镇民政科工作报告
乡镇五保清理核实报告 第六篇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救灾的能力

镇民政科按照上级要求,对全镇541户五保户、1549户低保户、232人各类优抚对象,补助金严格按照规定全额发放,确保他们的生活问题,对特困户及优抚对象住房进行调查,今年以来,全镇调查落实65户危房,镇政府及时采取措施,组织镇有关部门及各村对这些房屋进行改造、修缮,重点帮助了7户房屋损坏较为严重的农户进行修建改造,有效地解决了他们住房问题,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扎实地做好“慈善一日捐”工作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慈善工作,早动员、早发动正在积极准备实施,活动结束后我们将严格按比例足额上交市慈善总会。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镇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今年已救助100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20余万余元,有效地缓解了特困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三、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每月10号前,镇组织专门成员单位对各村进行统一检查,各村村务监督小组每月8号前对本村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信息的形式予以通报,组织科存档,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今年根据市民政局要求统一制作高标准的村务公开栏,努力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四、强化低保管理措施,做好动态管理下的低保工作

我镇城市低保主要是原平板玻璃厂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今年严格按照民政局要求搞好入户调查摸底,审核办证,实行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应保尽保。

五、加强婚丧管理,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广泛深入地进行婚丧稽查活动,同时与计生办一起利用重要节日搞好婚事稽查,严禁大操大办,严厉查处非法婚姻,在全社会影响较好。同时严查封建迷信用品销售,有效遏制了封建迷信活动。

六、加大拥军优属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优抚工作

积极做好“八一”、春节期间走访工作,严格兑现政策,认真解决“三老”人员的就医、生活、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稳定他们的情绪,避免一切因政策不到位而造成的上访事件。

七、认真做好老龄工作,拓宽服务领域

2016年我们把落实老年政策作为老龄工作的落脚点和总抓手。把资金投入作为衡量抓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标志。因此,在政策上用活,在资金上最大争取。设立了专门老年人救助基金。从镇财政、社会捐款中筹集部分资金,为特困老年人解决就医、生活、住房等方面困难。今年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加大对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共完成对6000余名老年人的投保工作,超额完成30%,受到了市老龄委的表彰。2016年共办理老年人意外保险50余人次,理赔金额达4.6万元,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利益。创新形式,重点抓好开发式助老扶贫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巩固了磨庄村大棚葡萄、二村和邢庄村冬暖大棚养老基地建设,在今年民政部门落实五保、农村低保工作中,首先,五保老人的补助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保障了他们的利益;二是为五保老人统一解决了新型合作医疗,较好地解决了看病难问题;三是为困难老人办理了农村低保。四是广泛深入地宣传《老年法》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开展丰富多样走访慰问活动,利用老人节、仲秋节、春节对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并在九九重阳期间对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查体,为8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八、夯实残疾人工作,落实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将特困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对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办理了生活补贴,做到应保尽保,对残疾人考入大中专学生发放补助金2万余元,利用助残日及重大节日,为100户贫困残疾人发放了救济面粉、食用油等生活用品,为110户贫困残疾家庭发放了救助金2.4万元,使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重点抓好了残疾人的危房改造工程。按照从严把关、从严筛选、自上而下,分类排队的原则,通过市残联调查、核实,最后确定了9户为今年的危房改造对象。镇残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目前,9户房屋已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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