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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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摘要

  2014年我国自然灾害灾情较常年偏轻,但地震、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影响较为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继续下降,安全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但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公共卫生形势整体平稳,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突发急性传染病和动物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总体来看,在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努力下,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各类问题仍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应对举措,在后续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灾害。全年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2 .4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1818人,紧急转移安置601.7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2489万公顷(其中绝收309万公顷),房屋倒塌45万间、损坏354.2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373.8亿元。总体上看,2014年全国灾情较常年偏轻,但部分地区受灾严重。主要特点:一是西部地区地震频发。我国大陆地区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22次,且集中发生在西部地区,新疆于田、云南盈江、云南鲁甸、云南景谷、四川康定相继发生6级以上地震。其中,云南鲁甸6.5级地震灾害造成617人死亡、112人失踪,城乡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遭受严重破坏,直接经济损失201.4亿元。二是南方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严重。全年先后发生23次强降水过程,华西秋雨持续时间长达20天,共有343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62条河流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2l条河流发生超历史纪录水位洪水。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8省(区、市)灾情相对突出。三是东北、黄淮等地夏伏旱突出。我国部分地区夏季连续出现高温酷热天气,东北中南部、华北东部、黄淮、西北东南部及湖北中部等地降水量较常年偏少2~5成,辽宁南部、河南、湖北中北部偏少5成以上,发生严重夏伏早。四是台风登陆个数少次数多。全年有5个台风登陆我国,较常年偏少1.8个,8月份无台风登陆历史罕见。但台风登陆次数偏多,“威马逊”、“麦德姆”分别登陆3次,“风凰”登陆多达4次。其中,“威马逊”为1973年以来登陆华南地区的最强台风,对广东、广西、海南等地造成严重影响。

  (二)事故灾难。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05677起、死亡68061人,同比减少3626起、1392人,分别下降1.2%、2.0%,连续12年实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主要特点:一是较大以上事故同比继续下降。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8%、8.2%,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6%、13.5%。二是煤矿等大部分行业领域事故明显下降。煤矿共发生各类事故509起、死亡931人,同比分别下降16.3%和14.3%,死亡人数首次降到千人以下,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非煤矿山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消防火灾等行业领域事故也明显下降。三是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相对指标继续趋好。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13.7%,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12.9%,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11.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5.1%。四是重特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全年发生重特大事故4起,其中特别重大事故4起。危化品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频发,先后发生晋济高速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江苏昆山中荣公司铝粉尘爆炸等3起特别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公共卫生事件。全国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961起(不含动物疫情),同比下降10.8%;报告病例80376例,同比上升117.4%;死亡202人,同比下降39.2%。全年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未发生特别重大事件。主要特点: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仍以传染病为主。全年共报告传染病事件738起、病例73190例、死亡30人,分别占报告总数的76 .8%、91. 1%和14.9%。鼠疫、人感染H7N9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二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受到高度关注。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事件多发,六成集中于食品领域,涉及药品热点敏感话题也明显增加。一些舆情事件持续时间长、传播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其中上海福喜过期肉事件网民关注人数超过150万人次,刷新食品药品舆情关注度峰值。三是动物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国内H5亚型禽流感、口蹄疫病原污染面依然较广,活禽经营市场仍然是H7N9禽流感主要风险来源,犬瘟热等疫病对珍稀濒危物种安全的危害趋重,西南边境动物及其制品走私猖獗,疫情传入风险极高。四是境外输入疫情威胁不断加大。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疫情对我国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登革热、疟疾、基孔肯雅热等输入性传染病在一些口岸先后被发现,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境外动物疫情传入风险持续存在。

  二、应对工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防范和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亲赴突发事件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看望慰问群众和参与救援处置人员。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合作,妥善应对了一系列重特大突发事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组织领导体系方面。一是应急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国务院成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部署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国务院安委会继续大力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国32个省级单位都制定了“党政同责”具体规定并落实了“一岗双责”,各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都担任安委会主任,同时普遍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量化考核权重。河北、山西、上海等14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二是指挥协调机制日趋完善。“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灾救灾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更加健全。卫生计生委牵头成立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铁路总公司与铁路沿线1365家医院建立应急救援协调机制,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信访局等部门也进一步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对、海上搜救、联动接访等相关处置突发事件协调联动机制。京津冀地区建立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机制,泛珠三角区域、西部地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三是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国务院批复黄河防御洪水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出台加快应急产业发展、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及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防总、国家减灾委分别制定修订指挥部工作制度、成员单位职责和救灾工作组工作规范等。有关部门制定修订《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细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重大境外安全事件处置程序》以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严防企业粉尘爆炸等规章制度。上海修订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河北、山西、宁夏等地制定了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相关政策规定。四是监督检查工作更加深入。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汛抗旱、社会安全以及埃博拉出血热疫情、H7N9疫情防控等专题会议,并亲自到现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部级领导带队督查检查成为常态,国务院安委会组织16个检查组、国家防总组织10个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了多轮督查检查。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首次组织对四川、云南等6省区开展了地震应急准备专项督查。安全监管总局探索实施重点监管,从2853个县中筛选出182个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县,实行重点监控、直接指导,这些县全年事故下降幅度都在30%以上。

  (二)应急准备方面。一是法律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并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海上交通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进度明显加快。军队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制定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条例、国家级应急专业力量建设与使用规定等。云南颁布实施《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贵州出台《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气象局、海洋局分别印发实施人工影响天气、海洋观测网发展规划。二是应急预案体系继续健全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等部门在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暴力恐怖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境外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铁路交通事故、大面积停电事故、重大海上溢油和海上搜救等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工作。山西、吉林、福建、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地编制修订应对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重大沙尘暴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三是应急演练更加科学实用。国务院领导同志到北京市什刹海街道观摩指导综合防灾减灾演练。海峡两岸海上联合搜救应急演练成功举办。公安消防部队先后开展地震拉动演练714次,各类应急救援联合演练7075次。中国人民银行在对六大类、上千件应急预案评估的基础上,全年共进行总行级应急演练90余次,各分支机构应急演练4000余次。证监会组织开展了由各交易所、会管单位等10家核心机构、36家证监局、346家证券期货机构、l万余人参加的全行业跨市场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安徽、四川等地全年多次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地震综合应急、地质灾害应急、紧急疏散等演练。四是应急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通过联合国国际重型救援队测评复测。我国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核心能力标准要求。各地均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了省、市、县三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29个省(区、市)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了省级地震救援队,共组建市级轻、重型地震救援队527支。全国除西藏外所有地级市全部组建了公安特警队。安全监管总局基本建成7支国家级、14支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47支中央企业应急救援队和28个培训演练基地,并依托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基地成立国内第一家以应急处置和应急培训为主要业务的实体企业。北京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招聘近4000名专职安全员,建立了6000余人的乡镇、街道(园区)专职安监队伍。五是资金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中央财政安排各类防灾减灾救灾资金1210亿元。水利部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安排179亿元资金支持地方防汛抗旱工作,安排4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100亿元用于全国抗旱规划实施。中央和地方共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近200亿元。交通运输部投人211亿元用于实施危桥改造、公路安全防护和灾害防治等工程。发展改革委安排水上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建设投资近4亿元,用于购置中型海上救助直升机。六是应急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重点省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民政部为中西部1096个多灾易灾县采购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安全监管总局为14支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购置大型关键救援装备,民航局购置l.7亿元应急处置与事故调查装备。河北、吉林、浙江、山东、青海通过新建或改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初步形成以省级库为枢纽、市级库为骨干、县级库为基础、城乡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点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七是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初步形成,在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提供远程视频会商、实时图像接入、信息资源汇集展示等服务,发挥重要技术支撑作用,积极开展地震灾害相关重要危险源、防护目标、应急物资和队伍等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在北京举办“第五届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民政部稳步推进北斗卫星导航国家综台减灾与应急典型示范应用系统建设。气象局建设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气象、海洋、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险、重污染天气等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安全监管总局有173项科研攻关取得突破性进展,82项先进技术装备在企业推广应用。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海上溢油、海上搜救等方面信息系统的研究及开发。卫生计生委会同科技部、军队快速成功研发埃博拉病毒核酸PCR检测试剂。

  (三)预警防范方面。一是风险监删预警工作扎实开展。全国有686个县(市、区)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完成勘查工作的隐患点达2.36万处。卫生计生委强化埃博拉出血热、H7N9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疫情监测,进一步规范国家级和省级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以及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采取积极措施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农业部制定下发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初步建立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系统。质检总局开发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决策系统,制定下发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安排抽检样品量16.68万批次,林业局采集检测野生动物样品15243份,为主动预警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集中组织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1598万起,停产整顿非法违法企业9681家、关闭取缔6264家。城镇燃气、隧道交通、易爆粉尘、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513万处,其中重大隐患10691处、整改率95.3%。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关闭退出煤矿1100处、金属非金属矿山7843座。公安部组织开展“打四非、查四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品运输违法犯罪行为,一个月查获危化品运输“四非”1.2万起、旅客运输“四违”2. 8万起。此外,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全面展开,全年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近1.4万处,为争取实现3年左右时间完成近3万处隐患整治目标奠定了基础。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方面。全年有效应对处置了新疆于田和云南盈江、鲁甸、景谷地震,“威马逊”超强台风、云南怒江泥石流,晋济高速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江苏昆山铝粉尘爆炸,人感染H7N9禽流感以及云南昆明火车站砍杀、新疆乌鲁木齐暴恐、马航MH370客机事件、上海广场踩踏等一系列重特大突发事件。一是救灾减灾工作有力有效。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全年共启动救灾应急响应28次,调拨帐篷11.4万顶、棉衣被16.4万床(件)等中央救灾储备物资,支持地方救助受灾群众7500万人次。国家防总、水利部10次启动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共派出200多个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军队、公安和武警部队出动15.6万人,转移安置群众70.6万人。云南鲁甸地震发生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国家I级救灾应急响应,各方共出动部队官兵、专业救援和其他救援力量2.9万余人,搜救出600余名被掩埋群众。二是事故灾难救援高效有序。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共参与事故救援16031起,抢救遇险被网人员47365人;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13.7万超,抢救遇险被困人员17.6万人;海(水)上搜救机构共参与救援2014起,抢救遇险人员15926人。福建省龙岩市夏蓉高速后祠隧道“12·5”坍塌事故发生后,在各方救援力量密切配合下,经过35个小时昼夜奋战,21名被困人员全部成功获救。三是疫情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处置及时有效。卫生计生委全力处置人间肺鼠疫、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疫情,指导北京、天津、南京、广州等地做好APEC会议、达沃斯论坛、青奥会、广交会期间的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等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采取有力措施稳妥处置嘉里粮油疑似使用地沟油、麻雀抢食大米死亡、福喜过期肉、丹参注射液等60余起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四是社会安全事件得以快速稳妥处置。有关部门和地方及时化解涉外突发事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在处置马航MH370客机事件中,各有关方面密切协作配合,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工作预案,并组建中国政府联合工作平台,接待乘客家属来电来访,回应家属诉求,有力维护了首都社会稳定和中马关系大局。

  (五)恢复重建和善后工作方面。一是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印发《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央财政安排恢复重建资金200亿元(考虑景谷地震因素)。灾区各地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通过减免各项税费、简化审批手续等方式,加快推进恢复重建进度。截至2014年底,各地倒塌及严重损坏农房重建开工率为98.6%,竣工率为89.3%,一般损坏房屋修复率为99.2%。二是农村住房保险作用日趋明显。各地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经济补偿功能,帮助受灾群众不断增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保监会、财政部、民政部推动巨灾保险制度研究,继续指导各地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目前,各地区均开办了农房保险业务,其中浙江参保率达到96.5%。广西、海南、贵州、青海等地由财政出资,为辖区内所有农户购买政策性农房保险,深圳、宁波率先开展巨灾保险试点。三是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安全监管总局加大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力度,2013年发生的51起重特大事故已全部结案。2014年发生的42起重特大事故结案35起,共追责88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73人、党纪政纪处分609人。全年共接到责任事故、安全隐患等举报信息3.07万件,查实2.03万件,查实率68.5%,兑现奖金374.2万元。

  (六)培训宣教和国际交流合作方面。一是应急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国家行政学院成功举办“省部级干部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创新研讨班”,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次33期。国土资源部启动全国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培训279万人次。安全监管总局举办城市综合应急救援体制与应急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和第十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教育部继续将应急管理工作全面纳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各类培训班的培训内容,举办了全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培训班。卫生计生委制定卫生应急培训演练中心标准,指导5所大专院校建设综合培训中心,积极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知识培训。公安部修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并专门组派公安部教官团送教。二是科普宣教活动持续深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科普展馆、体验场馆、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材料4500万份,参与人数超过6300万人次。全国性社团组织“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正式成立。林业局将森林防火预警宣传渠道首次拓展到国家级和卫星级平台。地震局与科技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意见,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首次纳入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计划。安全监管总局设立“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百名记者百矿行”、“第五届安全生产电视作品展映”和“寻找百姓生命保护神”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公安部推动反恐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发放《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50万册。三是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中欧应急管理合作项日和中欧应急管理学院建设全面顺利推进。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两国政府签署救灾合作协定。通过主办亚太经合组织第八次灾害管理高官论坛、东盟地区论坛救灾会间会,参加第六届亚洲部长级减灾大会、中日韩第二次桌面演练、中俄印灾害管理部门第六次专家会议等重大会议和活动,有力增强了我国在国际减灾救灾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展览会成功在北京举办。组派近1000名医疗卫生人员奔赴西非,协助应对处置埃博拉出血热疫情,是我国规模最大的一次公共卫生援外行动。

  三、存在问题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一是应急管理专业化水平尚待提高。专业化的应急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应急队伍装备水平低,远程投送、自我保障、协同作战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基层应急管理机构缺失,人员兼职现象较为普遍,突发事件的发现识别、趋势研判、应急处置能力不足。二是防灾减灾基础依然薄弱。部分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高原高寒地区和边疆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民房抗灾能力差,遭受灾害后容易造成较大损失。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低是鲁甸6.5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三是隐患整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石油化工、道路交通、油气管道队及食品加工、机械加工、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突出,无证无照或证照过期、停产整顿期间仍然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屡禁不止,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重大祸患。四是涉外突发事件应对亟需规范。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在外机构和人员日益增加,与境外各方的协调联络日益频繁,境外涉我劳务纠纷、渔业纠纷等突发事件持续多发,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重大国际搜救行动等合作不断加深,涉外突发事件指挥机构、处置程序、处置原则等亟需规范。

  四、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十三五”规划课题研究,组织编制《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并与有关专项规划做好衔接,统筹推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化进程,督促指导地方和部门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开展突发事件预警管理制度研究。继续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救援装备,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和工作规程,开展应急能力培训和演练,提升快速获取信息、科学研判趋势和有效处置应对的能力。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升基础设施和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全社会抵御风险能力。

  二是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抓紧推进大江大河大湖防洪工程建设,统筹抓好中小河流和山区河道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继续推进防范台风、强降雨等灾害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海堤工程达标加固。加强“一带一路”重要经济区、极端降雨落区以及三峡库区、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学校、医院、居民住房以及电力、通信、港口等城乡生产生活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的设防标准与抗灾能力。加快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力争尽快扭转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基础薄弱状况。

  三是继续强化各类安全隐患整治。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铁路和水上交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尾矿库、城市燃气和消防以及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挂牌督办、跟踪监管、公开曝光、绩效问责等手段,加快隐患整治进度。深化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加强客运大巴、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强化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四是健全完善涉外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做好国际热点地区相关国家局势研判,建立我人员和企业基础信息收集工作机制,指导我人员和企业规避高风险地区。加强驻外使领馆领事保护力量建设,完善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外突发事件指挥机构和处置程序,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重大国际搜救行动等国际合作。

  五是加快推进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完善国家应急平台体系,进一步推进国务院应急平台与中央各部门以及省、市、县级政府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花大力气充实应急数据库,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指挥调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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