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报告】
南京公共租赁房的调查分析与建议
Investigative Analysis & Suggestion on Public Rental
Housing of Nanjing City
调查背景及目的
公共租赁房一次首次出现于2009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其中提出要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2009年3月11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指出,公共租赁房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2010年底,南京市区非农业户籍人口510.59万人,人口密度超过1215人每平方公里,列上海、广州、北京之后的全国第四位。外来务工人员占22%左右,大学生占10%左右。这些特征使南京市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成了一项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急需改善,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是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需求的重要举措其对城市留住人才,提高竞争力有较大作用。
本文以南京市公租房的实地调查为依据,分析公租房设计和具体实施手段中存在问题,并从制度规范、融资、租金水平、选址、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
05212107 杨晓丹
一、 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概况【公租房小区管理,调研报告】
在2010年8月11日,江苏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明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80%左右,具体条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就业人员是指大中专学历、工作不满5年并在城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在就业地居住一定年限的非就业地户籍的人员,于同年,8月19日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设计竞赛,9月10日南京首个大规模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设计方案出炉。历经3年多的建设,于2013年9月开始逐步将南京岱山、上坊、花岗、丁家庄四大保障房片区即将交付老百姓手中,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约966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房地块总建筑面积835万m2。建成
后可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8.28万套。南京
市是我国住房保障工作做得较好的城市之一,其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合理、目标明确、规章条理清晰,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2013年新开工5040套,基本建成9510套。
05212107 杨晓丹
二、实地调研
2.1调研方法
采取了访谈法和发放调查问卷两种形式,调研小组将进行三次访谈,对象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和小区的两户,来访谈家庭基本情况、住宅基本评价、户型改造意见和规划布局。
2.2实地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对象为:江宁民心公寓位于江宁区九龙湖板块,占地61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包括6幢高层住宅1800套以及配套服务用房。小区共有5种套型,面积从41平方米到61平方米不等。作房间内部装修一新,基本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真正实现了拎包入住。小区周围的配套设施齐全;交通非常便利。民心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11元/平方米/月。
05212107 杨晓丹
2.3统计分析方法
本文运用了静态比较分析方法和分组分析方法,其中着重于运用分组分析方法,无论是采用了两种调研方法及对象;还是在设计调查问卷是用年龄、身份、收入、区域将调研对象的分组。
三、调查分析
3.1市民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认识
绝大部分人知道公共租赁住房的存在,人们对公共租赁住房知晓率很高。【公租房小区管理,调研报告】
3.2
公共租赁住房改善民众的居住条件。
数据显示:
在公共租赁住房能给民众居住条件带来的众多变化中,最为突出的要数它低于住房市场租金的价格比例高达88%,这说明人们选择住房的首要考虑因素是价格条件;其他公共租赁住房能给民众带来变化的比例都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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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限制很多,不容易达到申请要求。
数据显示:
在众多的限制条件中,排在首位的限制条件是轮候家庭太多,比例为72%,这是主要限制条件,物以稀为贵;其次是申请条件太苛刻,其限制条件多,具有南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不容易申请,这是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条件决定的,需要做的只是宣传好。让真正需要的人积极申请。 3.4大部分认为公共租赁住房最大的受益者是并不需要的群体,其次才是那些真正需要公共租赁住房的人群。
数据显示:
大众认为公共租赁住房最大的受益者是不需要人群,比例是78%,这在所有的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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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小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一项重大社会管理工程,是关系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一项事关xxxx城市形象的重大环境工程。为推进我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规范发展,近期,xxxx县人大经工委与县住建、房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我县城区紫苑、帝景家园、都市水乡、公园1号、金色东华、格兰苑、南桥郡、利民小区等10个住宅小区和磨子东街社区,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走访群众等形式,对我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现状
(一)城区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据县房管部门统计,目前我县已建成住宅小区28个,即将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区大小还有10多个,住房近10000套,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区的入住人口将超过6万人,占到县城区常住人口50%以上。
从调查来看,我县已建住宅小区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住宅性质多样。主要有以下六类: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设的福利房,土地属划拔,政府承建,分配居住,绝大多数已实行房改,如政府大院住宿区等。二是各单位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由单位承建的职工住宅小区,土地多是划拔,房屋定价出售或分配。如财政小区、国税小区、地税小区、明珠公寓等。三是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小区,土地出让,市场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如紫苑、帝景家园、都市水乡等。四是由村委在集体土地开发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小区,即现在所称的小产权房,一般规模也比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六是目前仍由房管局负责管理的公房,主要集中在周子古镇。
2、规模差别较大。在调查的10个小区和1个社区中,大的有紫苑、都市水乡、帝景家园、公园1号等小区,住房均在1000套以上,中等的金色东华、南桥郡等小区,住房均在500套左右,小的如格兰苑等小区住房在100套以内,有的仅十几套住房。
3、建设标准不一。主体建筑方面,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以前建成的小区大多是预制板房,2008年以后所建小区大多为砖混结构、半框架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在紫苑进入xxxx以前,我县除财政、国税、地税等单位自建小区条件相对较好,其他大多数小区只有主体住宅、没有任何公用建筑,大多数配套设
施建设不齐,无绿地、无车位、无物业用房、无公厕等情况比较普遍。就目前而言,我县县城区所建成的小区,也只有紫苑等少数几个小区能上档次,其他大多数小区普遍存在容积率过大、绿地偏少、停车位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还有极个别小区进出道路不畅、消防通道拥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1、物业企业发展情况。从紫苑房产进入xxxx我县才真正有住宅小区物管的概念,目前也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现有物管企业16家,其中二级资质1家,三级资质15家,从业人员近1000人。专业化管理的小区21个,面积达86万平方米。
2、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目前,我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紫苑等8家,但真正有办公场地并发挥了一定作用的只有紫苑1家,其余大多数都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真正由业主代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故大多数小区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还没有步入正轨。
3、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从走访、座谈的情况看,仅紫苑等极少数几个小区服务较为规范,业主较为满意;金色东华小区投入近500万元安装了较为完备的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应急发电设施,业主反响较好。大多数物业服务只负责打扫卫生和看大门,没有明确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相对较差,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好一点的小区也仅有保安服务和维修服务。有的小区因为乱搭乱建、卫生状况差等原因,业主和物管严重对立,出现拒交物管费甚至要求物管企业离场的尴尬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小区物业管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初步建立起了市场化、经营型的物业管理体制,对提升城市品位、优化群众生活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城市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新型服务产业,因发展时间不长,当前我县物业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行规划不到位。调查发现,在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施工过程中不能实时监管,竣工后不能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验收,导致规划设计被更改的现象十分普遍。一是业主购房时看到的规划和实际交房时的规划不一样,小区内房屋格局和小区环境与售房时的承诺发生了变化,开发企业不兑现承诺,不履行合同,使业主权益遭受损失;二是开发企业不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施工,随意挤占公共用地,见缝插针,把规划的绿地、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用地挤了又挤,占了又占,甚至完全占用;三是规划设计要求的配套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的被偷工减料,造成质量差,档次低,寿命短,有的缺项,有的被砍,带来较多遗留问题,不仅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利益,也为以后小区的物业管理、安全留下了隐患。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县尚未出台与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对应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在具体操作中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和制约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移交没有具体的要求和标准;二是专项维修资金难落实,公用部位维修难
等问题。三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不够规范,谁开发、谁管理的格局还没有打破,业主根本没有选择物业服务的机会和权力。四是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程序不规范,造成业主和物管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因缺乏监督和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如一些正常履行缴费义务的业主因为得不到合理有效的服务而有意见,一些没有缴费的业主则可以找出种种借口不尽义务。五是小区内经常发生的违章装修、违规搭建等行为,也缺乏可操作的具有约束力的管理措施。对这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和解决缺少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依据。
(三)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看,社区、物管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业主代表,普遍对物业管理法规不知或知之甚少。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物业管理人员对物业管理职责权限不明确,对相关物业政策、法规领会不透,经营理念还没有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对待业主“生、冷、硬”,服务意识差,简单地把物业管理理解成收费等,有的甚至只收费不服务,小区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安全保卫不到位,造成卫生状况差,秩序混乱,失窃案件时有发生;二是一些小区的业主不知道如何利用《物业管理条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遇到了问题无所适从,不是通过协商渠道和法律手段去解决,而是采用简单的拒绝交费等办法来激化矛盾。
(四)物管服务水平较低。调查发现,一些物管企业低薪聘请一些文化低、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上岗。即便是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也还是停留在基本技能培训的初级阶段,还没走向由劳动部门参与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鉴定,致使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不按规范操作。另外,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个人素质普遍较低,也影响了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部分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对住户反映的问题不能积极主动解决。有的小区住户反映小区公共区域长期无人打扫卫生,服务工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
三、建议
针对当前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严格执行规划,建好一批精品住宅小区。小区的规模、档次直接决定物管的工作难易。要站在建设精品城市、提升xxxx形象的高度,科学规划并严格监管,重点抓好在建和待建住宅小区建设。要引进几家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几个高档次的精品楼盘小区。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并严格组织实施。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一定要明确物业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车位数量、绿地面积等内容。工程建设要严把工期和质量关,组织验收应将小区各类附属工程(含地下管道隐蔽工程)列入验收内容,杜绝未开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验收即入住的问题。同时,要站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合理规划并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已建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和完善,逐步消除遗留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一要严格落实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督促开发商依法在销售房屋之前面向市场公开择优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制定临时管理办法并将之明示房屋买受人;二要严格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房管部门和物管企业要全面参与小区竣工验收,严格审查各项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完成情况,凡未完成配【公租房小区管理,调研报告】
套设施建设的小区一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物管企业一律不得承接;三要严格落实物业企业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开发商向物业企业移交各类竣工图纸等物业资料并报房管部门备案的制度;四要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居委会相互配合,组织不定期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其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五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对业主和物管反映的问题以及业主和物管企业存在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和社区应不推不躲,及时予以解决和调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探索一套良好的运行模式。要通过电视、网络、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营造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良好舆论和法制氛围。特别是房管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要注重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搞好物业管理不单是物业企业、政府、居委会的事情,而是需要全体业主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同时履行好应尽的义务。要指导和帮助物管企业开好业主代表大会,组建好业委会。要强化对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促进行政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业管理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从而在我县逐步建立起“政府主管、企业主体、业主自理、社区自治”“四位一体”的物管新模式。
(四)强化分类指导,打造一批物管示范小区。要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区别新旧住宅、高层与低层、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确定相应的指导性服务收费标准,努力营造物业管理企业崇尚优质服务、业主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和谐氛围,促进物业服务健康运行。结合我县住宅小区的现状及特点,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小区,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的物业管理新机制,真正实现优质优价、多方共赢;针对老旧住宅小区规模小、较为分散,尤其是楼房陈旧、基础设施差,物业管理难于起步的情况,逐个进行调研、分析,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解决处理好物业管理用房缺乏、公用设施维修困难等问题,试点推行“破墙扩院”、“小区自治”等管理模式,改善小区环境,提升管理水平。
)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为推动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调研组自7月份起,利用大约三个月的时间,通过深入各住宅小区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利用互联网征求意见、赴**西……等地考察等形式,了解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整体情况,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认真研究对策和建议,圆满完成了调研工作任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现状
1、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住建局提供的住宅小区情况,本次实际调研居民住宅小区54个,总建筑面积600035平方米,住宅3975套,已入住人口约1.1万人。据不完全统计,即将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区大小约有30个,住房近3000套,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区的入住人口将近到30000人。占到城区居住人口近50%。
分析我县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住宅性质多样。我们将其划分为以下五类: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设的商品房,土地属划拔,政府承建,定价出售,住户没有完整的产权。如1993年建成的文笔小区。二是各单位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由单位承建的职工住宅小区,土地多是划拔,房屋定价出售或分配,住户没有取得产权证,目前多数已经转手。这类小区有40个,占到小区总数的74%,但规模都比较小,多在30户左右;三是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小区,土地出让,市场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四是由村委在集体土地开发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小区,即现在所称的小产权房,多处在新城区,一般规模也比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
(二)建设标准不一。主体建筑方面,有1993年建成文笔小区是盖板房,逐步发展到现在有砖混结构、半框架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有只有主体住宅,没有任何公用建筑小区(如电信住宅楼);大多数配套设施建设不齐,无绿地、无车位、无物业用房、无公厕等各种情况比较普遍;比较来说,宝乡大厦、龙辉小区配套设施较好。
(三)规模差别较大。调研的54个小区中,大的有龙辉小区559套,幸福小区三个区650套,小的有烟草小区仅8套。其中,20户以下的小区有14个,21-50户的有19个,51-100有14个, 100-200户的有5个,500户以上的2个。
(四)旧住宅多且分散。调研的54个小区中,2016年以前建成的小区占到35个,大约占到65%,大多为单位建设的职工住宅楼,多随单位办公址而建,比较分散;包括文笔小区在内,大多建设标准较低,多为砖混结构房。
2、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企业发展情况。目前我县在工商注册的物业公司有7家。其中目前在我县开展服务业务的有4 家,服务小区6个,占小区总数的10%,住宅877套,占总住宅数量的22%;目前还没有一家企业具有相应从业资质。
(二)业主大会及业主员会成立情况
目前,我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2家,分别为幸福小区、宝乡大厦,但都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通过逐户上门认字、打电话征求意见等形式产生,目前都还没有步入工作的正轨。
(三)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
调研的54个小区中,有3个由住建局的下属物业服务部门管理,基本属行政化管理,有29个小区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物业机构管理的有14个小区,业主自治的有8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认为, 我县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物业管理还不规范,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
小区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是形成物业纠纷主因,也是物业管理健康运行的最大难题。一是许多小区建设手续不完善,住户入住后一直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二是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房屋在质保期内就出现一些质量问题,比如宝乡大厦存在屋顶漏水、地基裂缝、地下车库漏水严重等现象;三是工程未验收,甚至未完工就入住的问题,如鸿福源住户入住两年多了,至今门前地下室还是个大坑,雨天不能排水,居民出行不便;四是未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如绿化、花池、活动场地、停车位、供热设施、物业用房等。这些问题引起住户的十分不满,怨气和矛盾就会转假到物业管理头上,使得部分小区物业管理矛盾激化。
2、历史原因形成的问题
一是政府于早期建设住宅小区,划拔土地、定价出售,按照现行政策,住户没有完整的产权,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出现屋顶漏水、立面破损、排水不通等大的维修问题责任权利不清,无法解决。如文笔小区政府还保留有部分产权,没有任何利益,却还要承担维修责任;幸福小区属政府定价出售,专项维修基金至今没有着落,屋顶漏水等维修问题得不到解决,矛盾日益加剧。二是部分单位建设的住宅楼,受当时条件限制,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不够规范,配套不齐、无绿地、无停车位、甚至无门房,加之房屋年久失修,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住户怨声载道。部分由原单位管理,当房屋多次转手,几乎无本单位人员居住的时候就会放弃管理,部分原建设单位因机构改革已经撤并,由住户自管。这类旧住宅小区约有半数以上,已成为广大住户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
3、专项维修基金收缴不到位
调研的54个小区中,仅有7个小区收缴了专项维修基金,仅占13%。收缴标准不统一,有按房价2%或3%收取,有按每户5000元收取。由部分单位建设的职工住宅楼,已年久失修,漏水、排水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维修资金没有着落。由政府建设的文笔小区和政府定价出售的幸福小区目前房屋的维修问题也十分的紧迫。已收缴了专项维修基金的7小区,只有宝乡大厦存入了专户。
4、物业企业的发展严重滞后
通过当工商注册的仅7家,挂靠服务的1家,都没有取得相应的服务资质;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偏低,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正规的培训,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只有5%左右,管理人员文凭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0%。
5、物业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活动不规范
部分建设单位、开发商把自建小区的物业服务作为照顾自己亲友就业的一个途径,把物业服务变成了管理,这种自建自营,建管不分的落后模式还普遍存在。全县70多个小区中,只有不到10个是聘请物业企业管理。这种模式的运行无形中加大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数量,加之我县住宅小区大多规模较小,服务项目少,服务费标准低,收缴率低,造成企业管理成本高,形成亏损,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良性循环机制无法建立。部分单位建设小区,随着本单位职工的减少逐渐放弃了管理,由住户分单元、分楼推选部分住房或一些退休老干部管理,有的有点报酬,有的是义务服务。部分物业企业管理人员简单认为物业服务就是看大门、打扫卫生、收取管理费用等简单的事,对住户反映的问题不能积极主动解决,管理跟不上,有的小区住户反映有时几天也看不打扫人员,服务工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调研的 54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都没有工程验收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对小区建设的基本情况不清,大多小区没有制定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制度或公约,少有的部分也得不落实。
6、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尚未形成
业主对物业管理认识模糊,不能正确处理维权意识与责任意识的关系。调研统计,有95%以上的业主对《物业管理条例》不了解或知道一点,对物管企业的服务要求往往会超出合理范围。例如:在调查中,各个小区反映最多的顶层住户出现楼顶漏水的问题,在业主与物业交涉未果时,往往会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处理。有些业主认为我不交物业管理费是因为我不住或者不需要物业管理。使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关系僵化,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业主委员会发展极度滞后。住房对业主大会缺乏认识,不愿意参加业主委员会,全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仅有幸福小区和宝乡大厦2个,都是在相关部门确定好候选人之后通过上门签字,打电话征求意见的方式产生。政府部门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做的不够。
三、 意见和建议
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1、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是物业管理工作的源头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的各项监管措施,要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并严格组织实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规划设计一定要明确物业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对车位数量、绿地面积等内容;工程建设要严把工期和质量关;组织验收,应将小区各类附属工程(含地下管道隐蔽工程)列入验收内容;要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未开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验收即入住的问题。
2、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督促开发商依法在销售房屋之前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将之明示房屋买受人;二是严格落实开发商向物业企业移交各类竣工图纸等物业资料并向房管部门备案的制度;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政府职能部门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物业服务违法行为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调处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五是要组织不定期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3、要强化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
一是要主动介入,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帮助的力度,促进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建立并有效开展工作,促进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小区有较大进展;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育扶持,对物业企业的发展给予政策的扶持,组织好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条件成熟时可以组织其成立行业协会,为其自我发展创造优越的条件。
按享受服务的等级收费机制没有建立。区的物管运行成本不同、服务标准不同,收费标准自然不同,但现在的情况是各个小区之间互相参照,无论何种服务质量收取标准相差无己。
二是要加强引导,尽快形成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收费体系,努力营造物业管理企业崇尚优质服务、业主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和谐氛围;三是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区别新旧住宅、高层与低层、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确定相应的指导性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物业服务健康运行。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的物业管理新机制,真正实现物业管理的双向选择。结合我县住宅小区的现状及特点,宜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小区,如龙辉小区,宝乡大厦、幸福小区,先行搞好试点,逐步推行。
4、要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首先,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系,加强物业管理队伍组织建设,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将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城管委,居委会等在日常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优势作用。其次,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运行。(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第三、要逐步建立一整套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我县所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在我县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情况、我县所有物业的基础情况、业主委员会情况等内容,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5、要深化物业管理法规宣教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运用互联网、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活动,强化对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促进行政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业管理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搞好物业管理不单是物业企业、政府、居委会的事情,而是需要全体业主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同时履行应尽的义务。
6、要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取得广大业主和业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收费,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定期公示日常维护和重大维修费用的收支情况,使广大业主明白消费。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广大业主提供相应服务并达到服务承诺标准,对业主和业委会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整改。四是落实物业承接验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查验,以减少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矛盾和纠纷。
7、要强力落实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
新近建成的小区条件较好,应严格督促落实,可一步到位,但一定要做好专户储存,合理使用等工作,确保正常运行,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如龙辉小区;对新开发的小区一定形成制度,确保落实;对政府及部门早其建设小区如文笔小区等,应尽快研究,加以解决。
8、要积极推进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调动各方积极性,针对旧住宅小区物业规模小,较为分散,尤其是小区楼房陈旧、基础设施差,物业管理难于起步的情况,逐个进行调研、分析,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解决处理好维修资金归集困难、物业管理用房缺乏等问题,整合物业管理资源,完善物业管理条件,促进其尽快开展正常的物业管理工作,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可着手先行对几个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新型管理工作机制的试点,通过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最终促其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廉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城殷家沟,分两期建设,总投资2575万元,建设规模360套,建筑面积18000㎡。该项目2016年底开工,2016年底完工。得益于县民政局及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公证处监督下,于2016年、2016年、2016年年底分三批成功分房入住35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7493万元,建设规模952套,建筑面积47600㎡。该项目2016年8月开工,2016年竣工。2016年完成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现已安排560户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尚空置392套。
(二)公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公租房,位于县城新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1.309亿元,建设规模848套,建筑面积63200㎡,为11—25层电梯公寓。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开工,2016年底前完成主体施工和外墙装饰装修,目前正在进行水电气安装和附属设施建设,计划于今年安排入住。
2.小区四期公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天骄路,总投资2060万元,建设规模196套,建筑面积10300㎡。该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和内外墙装修施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计划今年底具备入住条件。
3.教师公寓房,共修建、改建公租房60套,总投资15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目前已安排15户符合条件的无住房教师入住。
(三)棚户区改造建设情况。2016年以来,我县在“福源丽景”、“玉山香林”、大南街a、b、c区拆迁安置房(又名“理想嘉园”“艾威.星河盛世”)、帝景名城、凉湾三期安置房、山水乐居安置房、财富广场、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风貌整治等项目中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4083户,在回马园艺场完成农场棚户区改造112户。目前福源丽景、玉山香林、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改造等已分配群众入住,其他项目正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今年内将安排群众回迁入住新房。
(四)房源筹集情况。2016年以来,我县还通过配建、改建和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1856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281户,发放金额509.4052万元。期间,制定了《县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相关程序,将工业集中发展区罗家湾的小区廉租房952套实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并配给工业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目前已安排入住560套,切实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住房保障事关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是扩内需、促增长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其作为促和谐、保民生、惠民利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推进中,县委、县政府多措并举,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2016年,我县启动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县住建局庚及成立了由县房管局全权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小组,经过多方努力,2016年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日常事务。二是高标准编制了住房保障规划。从2016年国家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以来,我县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应保尽保”的原则,提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基本要求,陆续编制出台了《县2016—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2016—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县2016—2018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等住房保障规划。三是加强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我县通过县住建局门户网站将保障性住房项目规模、套数、建筑面积、开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房源信息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广电网络等媒体,宣传了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公示了入住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同时多渠道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为推进住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部门联动,政策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工作,在资金、土地和施工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一是积极落实配套资金。2016年—2016年,住保部门向上共争取到位中、省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3.1065亿元,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多方筹集,完成了廉租房、公租房地方配套资金8613.79万元。同时,为减轻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压力,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还积极探索廉租房产权共有模式,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产权共有实施细则(试行)》,目前正在前期准备,年内将组织实施。二是积极落实土地供应。我县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2016年至今,共安排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用地150多亩,棚户区建设用地190多亩,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了依法、有序、充足、及时。三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实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以来,我县按照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要求,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水电气等要素部门也都大力支持住房保障工作,按相关政策要求降低了各项收费标准并实施了相关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免收廉租房、公租房租赁税收。多年来,优惠各种费用总计2210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地方财政资金给付压力。
(三)依法管理,操作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一是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我县合理规划布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用于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在老城区殷家沟、工业集中发展区、县城新区均建有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切实解决了老城区居民、工业企业务工人员、县城低收入者、新就业大学生中住房困难者的安居问题。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监管,落实了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公开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在落实制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监督体系,有效杜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了巡查制度,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委派工地全权代表组织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一例安全死亡事故,一处质量缺陷投诉,确保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二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申请对象条件,审批程序、管理与处罚等。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严格审核程序、严把政策标准,做到了阳光审核、规范管理。严格对保障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落实“三审两公示”;坚持每年定期年审,对保障房入住对象进行经济收入、就业、经商等调查核实,严格准入退出机制,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各级审计、财务部门审计、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实施。严格落实法定建设流程,履行设计变更审批、项目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程序,确保项目程序合法、结果合法、质量达标。严格执行财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财经纪律,做到了保障性住房管理专账户管理、分账户核算、专款专用,住保工作人员做到了廉洁自律,未出现一例违规违纪行为。严把安全关,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强化一线工人岗前十分钟制度,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创新思路,探索试点。我县积极探索住房保障工作新机制、新模式,经省住建厅批准同意我县将率先开展廉租房产权共有试点。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我县经过深入调研,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出台了《县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起草编制《县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实施方案》。计划2016年下半年正式启动保障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有保障。
三、保障性住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难度大。自开展住保工作以来,我县将农民安置房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审计和各项检查中存在诸多问题。同时我县城区及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因拆迁难度大,耗时时间长,进展较慢。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省政府要求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比例要达到40%,这和我县长期实行的“以房还房”拆迁安置政策有很大不同,难以实施和完成任务。
(二)未来几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较偏,要素保障相对较难。2016—2018年公租房选址在工业集中发展区聂家坝,离中心城区较远,目前无任何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未充分考虑入住对象的生活、居住需求,加之市场、学校、交通、水电气等生活要素未规划配套,导致了目前规划难以实施。同时部分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后,水、电、气等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进展缓慢,难以达到入住要求。
(三)工作机制不完善,部门协作配合不够。对申请对象家庭条件的核查,涉及社保、交警、工商、民政、房管、社区管委会等部门。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没有明确住保资格审查的协调配合职责与工作权限,致使对住保申请户的入住条件调查、审核出现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住保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四)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欠缺。目前的住保办挂牌于县房管局,为临时机构,与房管局合署办公,工作人员全部从房管局现有编制中调剂使用,无专职、专业人员和办公经费。严重影响住保工作推进,建议我县学习其他区县,成立政府工程代建中心,专职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加规范。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科学编制全县住保综合规划。组织开展全县保障性住房调查研究,科学编制涉及保障性住房的项目争取、目标分配、项目规划、工程建设、房源分配、住宅物管、要素配套等中长期规划,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规定、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推进机制。
(二)不断优化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管理。积极优化项目选址方案,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的深度融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既保证住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也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水、电、气等要素配套协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早日达到入住标准。
(三)强化住房安居工程监督力度。进一步引入监督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和分配的阳光操作。在项目招投标上,对工程造价实行招投标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造价、聘请造价咨询公司复审造价和随机抽取一家咨询公司再审的三级审查机制;在项目建设上,加强施工监理和现场管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即将入住的廉租住房分配对象作为质量监督员,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在保障性住房申购上,采取个人申请、社区受理、管委会初审、部门联合审查、媒体公示、公开摇号等程序,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将开展廉租房共有产权出售试点,研究实施保障性住房产权制度改革,将廉租房小区作为试点对象,面向已入住保障对象实施产权共有出售。在进行成本核算、召开听证会、物价部门核准房价后,按程序组织实施,将出售房屋回收的资金用于今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缓解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给付压力。
(五)健全完善住保专门组织机构。我县将深入调研,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住房保障机构、编制及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为统筹实施和协调组织项目立项、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对象审查、入住配套服务、住房退出管理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月4日,我们一行来到区开展走访慰问,并就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调研,深入到县镇街道、村组、农户,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与贫困群众和基层干部对话交流、座谈等形式,了解区近年来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开发工作总体情况
区位于省西南部,国土面积172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5万人,辖18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278个行政村,28个社区居委会。2016年纳入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共有27个村被认定为省级贫困村。2016年底,贫困人口10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4.5%。
2016年,撤市设区后,区大力实施“同城发展、富民强区”发展战略,锐意改革创新,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增长率均高于市和全省平均水平。与此同时,紧紧抢抓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历史机遇,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的3319.79万元扶贫资金(其中:中央财政2179.79万元、省级财政10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40万元),围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移民搬迁和“雨露计划”等主要工作内容,以“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为抓手,以“产业扶贫、移民搬迁”为重点,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6年全区脱贫2.4万人。
(一)实施整村推进,改善基础设施。2016年,区继续将贫困村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围绕27个省级贫困村,大力夯实基础建设,有效地实施了整村推进工程,共完成了包括基础交通、农村水利在内的村庄整治建设项目51个。特别是较好地完成了41个通组道路交通建设项目,完成农村公路改造311公里、桥梁建设19座。打开了致富枷锁,让脱贫致富梦想有路可走。
(二)推动产业扶贫,促进农民增收。自我省实施“四个一”组合式扶贫重大举措以来,区提出“四个坚持,四条路子”的产业扶贫新理念,用好省级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扶持27个贫困村及其周边连片村产业发展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了27个产业扶贫项目,新增产业基地道路27.7公里,灌溉水渠、饮用水管道7000米,苗木种植1600亩,安全饮用水水厂1座。这些让老百姓直接受益的扶持项目,激发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新活力,帮助农民实现稳定增收。
(三)实施搬迁扶贫,开辟扶贫新路径。2016年,该区计划移民搬迁扶贫2000人,其中以工代赈异地搬迁扶贫移民1000人,进城进园搬迁扶贫移民1000人,上级下达搬迁移民扶贫补助资金1000万元。该区计划将其中1528人安置在蓉江街办桥口村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引导贫困群众进城就业脱贫。目前,移民搬迁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与此同时,该区积极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为水库移民5808人发放直补资金348.48万元,安排扶持资金381.48万元,实施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产开发项目27个,并已全部竣工。
(四)实施“雨露计划”,就业技能得到提升。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区结合该区产业结构状况,以中职学历职业教育、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政策业务培训为内容,积极实施“雨露计划”,举办专项培训36次,培训2490人次,使受训青壮年农民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为他们更好地就业创业、增加收入奠定了基础。
(五)开展结对帮扶,扶贫效果明显。今年以来,全区各定点包扶、定点扶贫工作组深入帮扶点402人次。筹集扶助资金1230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人员8313人次;挂点干部职工捐款、捐物37万元;帮扶困难学生604人,帮助引进人才35人次,引进技术64项;结对帮扶贫困户2620户,其中计划生育贫困户377户;组织劳务输出1328人,其中贫困户劳动力890人。
二、精准扶贫的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
(一)实施精准扶贫的主要措施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区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到2019年底,使全区27个贫困村全部脱贫,38565户12.4万人贫困人口具有比较稳定的收入,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与全区人民同步迈入小康这一目标。为此,区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核心要求,建立瞄准贫困户的帮扶机制,给合实际,重点实施四项帮扶举措,改扶贫“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到村到户。主要措施包括:
1.扶持生产,实现就地致富。针对长期居住在农村,且年龄偏大,有劳动能力和一定生产资料的贫困户,通过引导帮扶,开展种植、养殖等手段,实行就地脱贫致富。?甜柚种植。以甜柚种植为重点,依托等乡(镇)万亩甜柚基地建设,以“企业+基地+农户”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种植面积达5亩的贫困户进行产业帮扶,采取免费提供苗木、技术培训,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帮助贷款5万元并提供扶贫贴息等。对区域内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能安排贫困人口就业的,政府对其产业实施等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扶持。?油茶种植。对北部山区、赤土等乡镇的种植油茶达5亩以上的贫困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除享受林业部门的奖励外,参照甜柚种植标准另行补助。?优质稻种植。对北部山区缺少土地的贫困户、种植企业,政府帮扶土地流转,发展优质稻种植,对种植50亩以上的贫困户进行产业帮扶,采取免费提供苗木、技术培训,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帮助贷款5万元并提供扶贫贴息等;对帮扶贫困人员就业的种植企业、农业合作社除除享受林业部门的奖励外,参照甜柚种植标准另行补助。④蔬菜种植。以唐江、龙岭、凤岗、朱坊等乡(镇)为中心区域,鼓励土地集约经营,扶持蔬菜种植100亩以上大户50户,带动10000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扶持。⑤花卉苗木种植。带动5000贫困人口脱贫,对公共事业所需花卉苗木,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贫困户中购买苗木,解决种植户的投入和销售压力,实现脱贫目标。⑥发展乡村旅游业。通过建设“一座南山、十里蓉江、万亩果园”生态旅游长廊、以大山脑为核心的生态旅游休闲区、以家具体验为主题的商贸旅游、莲花山旅游区、赤土畲族民俗旅游区等五个旅游点的建设,带动5000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2.移民搬迁,洗脚上岸进城。针对那些居住偏僻、交通不便、生产资源缺乏、生产开发无门路的偏远山区和库区农民,实施移民搬迁进城,通过各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区,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同时在重点项目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公租房,为贫困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确保“洗脚上岸”进城就业的贫困家庭“搬得出、住得下、过得好”,计划逐步解决1万户共3.6万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3.劳务输出,转移剩余劳力。通过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使部分农民学得一技之长外出打工或创业,不愿外出的则可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增加贫困家庭收入,解决2.6万贫困人口脱贫问题。一是针对农村“8090后”有一定文化素质又有进城意愿的,定期举办劳务就业培训,转移就业0.9万人;二是针对一些长期在外打工,但有一定劳动技能且愿意回乡创业的,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带动就业0.8万人;三是兼顾强化特殊岗位职业培训,针对工业园区用工需求,举办起重机动车辆驾驶、电焊、焊工、刺绣、保洁、保安等培训班,带动就业0.9万人。
4.政府供养,保障基本生活。主要对象为特殊贫困户(含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员等)。一是加大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条件。加强敬老院硬件建设,扩建增容,将敬老院建设纳入各乡镇社会发展规划,与五保对象日益增加集中供养的需求相适应;整合各类民生政策,抓好五保户、低保户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好村级集中供养点。二是加强供养经费的动态化管理,确保五保对象生活稳定。为确保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生活稳定,应建立与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五保经费保障体系,财政转移支付的五保供养经费每年进行调整,保障其生活水平稳定在农村一般生活水平。三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支持残疾人员参与就业。鼓励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安排残疾人员就业,政府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保障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正常生活。
(二)存在问题
1.对象识别还不够精确。尽管从6月底开始,该区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扶贫对象识别办法,以及“一申请二评议三公示四审核”的识别程序,采取按收入倒排、公示公告的方式,先后开展了贫困人口识别、建档立卡培训、登记造册、初步录入等环节工作,但从确定的扶贫对象来看,还存在对象识别不够精确的问题。一是按照整户识别贫困人口原则,很难把握家庭整体贫困情况,因而出现扶贫对象不精准的情况。二是对农户收入很难准确统计,存在农户隐瞒部分收入的情况,特别是家庭成员分散就业,很难掌握家庭成员各自收入的变化情况,导致少数已脱贫的农户也纳入了扶贫对象。
2.扶贫成效还不够稳定。一是自身脱贫,致富造血能力较差,会出现一些“扶不起”现象。特别是留守在农村那部分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生产能力偏弱的“三偏”贫困人口,思想保守甚至愚昧,“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较为严重。二是遭受自然灾害或各类事故、重大疾病等返贫情况,致使扶贫变成反复扶贫。三是收入来源渠道不稳定。贫困人口普遍无一技术之长,发展产业没有技术支撑,很多投入打了水漂。相当一部分人是靠打临工、卖苦力谋生,收入很不稳定,随时都可能返贫。
3.移民搬迁后续发展存在隐患。实施搬迁扶贫进城的这部分农民,原先大多生活在偏远山区,无论是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还是生产方式,进城后都很不适应,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磨合。虽然住得更舒服了,但原先生产方式无用武之地,“洗脚上岸”后不知所措,无固定收入来源。特别是贫困户本来就没有积蓄,有的为购房又新欠了一屁股债,不仅没脱贫还加剧了债务负担。加上城里生活成本增加,导致日常生活水平下降,不仅生活保障压力加大了,在新的环境下与左邻右舍也会时常出现冲突,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如果社会管理和帮扶政策跟不上,不仅这部分人的生计难以为继,将会引发新的贫困,甚至会影响当地社会稳定。
4.动态管理还有待加强。还约有3万户10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工作复杂难度也大。一是被调查的贫困人数多,加上脱贫户担心再得不到扶持而隐瞒真实收入,导致调查数据不真实准确;二是工作量大。各乡村人手不足,也缺乏工作经费,不可能像建档立卡时一样每年都集中大批的专人开展调查摸底公示上报。因此,要确保扶贫对象的精准,必须探索建立切合实际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确保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不走样。
5.扶贫资金缺口较大。2016年,各级政府安排全区的扶贫资金达3320万元,但对于该区的扶贫工作任务来说相距甚远。尽管区财政每年投入的资金都有所增加,但从扶贫资金的人均占有量角度来看,扶贫资金依然不足,缺口较大。按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10万计算,农村贫困人口平均占有扶贫资金是332元,与人均扶贫资金占有量的最低标准相差较远。资金短缺仍然是贫困地区的“瓶颈”因素,且短期内难有大的转机。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在总结经验、巩固扶贫成果的基础上,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产业扶贫,夯实农民脱贫致富基础。进一步创新生产扶持方式,用好产业扶贫资金,通过引导帮扶,以发展种植、养殖业为主,帮助农户就地脱贫致富。一是通过加大产业开发扶贫资金投入,推进贫困村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等试点,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资金支撑。二是围绕脐橙甜柚、生猪和蔬菜、花生、油茶、优质稻等“两主四特”产业发展,引导贫困农户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市场+基地+农户”等各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逐步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发展格局。三是加大扶贫资金对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户入社率达到50%以上。充分发挥各级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农户作用,带动更多的农户脱贫。
(二)抓后续扶持,巩固搬迁扶贫成果。一是抓好进城民工就业。通过各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区,吸纳部分有条件的贫困人口就业,确保有稳定收入来源。二是抓好公租房建设。在重点项目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公租房,为贫困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确保“洗脚上岸”进城就业的贫困家庭“居者有其屋”。三是抓好进城进镇示范点建设。2016年,加快建设3个区级进城进镇进园示范点,争取蓉江桥口示范点安置800户3000人,唐江九驳桥示范点安置100户400人,家具产业园区级示范点安置600户2400人。四是抓好搬迁后续扶持与管理。整合各方资源,加强部门协作,为进城农民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供公益岗位,实现稳定就业。同时,加强对移民小区设区管理,为进城农民提供生活帮助、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农民加快融入和适应城镇生活,让他们在脱贫的基础上能住得安心、生活愉快。
(三)抓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就业渠道。要把提高贫困劳动力技术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作为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转“授其鱼”为“授其渔”,实现“培训一个、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既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也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实地培训;二是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专业,需要什么就培训,培训内容要多元化;三是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市、区周边地区对产业工人的技术需求,组织订单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个;四是创新培训形式,既要由企业组织培训,也可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培训,也可以由农民自己选择培训机构学习,只要取得培训合格证书都可予以经费补贴。
(四)抓典型示范,深化整村推进工程。在继续巩固村、村整村推进成果的基础上,今年再选择一个贫困村作为示范点,以优化村庄功能规划、环境卫生整治、土坯房改造、产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等为主要内容,整合资源,集中资金,重点扶持,在帮助当地农民提高收入、稳定脱贫的基础上,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精、气、神,为当地新农村建设积累经验、树立典范。
四、几点建议
(一)坚持因户施策,不断增强扶贫措施的针对性。扶贫工作是否能出成效,关键在于是否能做到扶“真”贫、扶“准”贫、“对症下药”。要在摸清底数、确保贫困对象真实精准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四种贫困户类型。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即“扶贫户、扶贫低保户”,根据不同贫困类型,针对其不同贫困成因,因户施策、“量身定做”,制定针对性强、组合式的帮扶措施,通过扶贫搬迁、发展产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方式,助其脱贫;将“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贫困对象识别情况单列出来,经民政部门确认后,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兜底保障。
(二)整合各个资源,不断增强扶贫工作合力。要努力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凝聚多方力量,整合各类资金,实现多元扶贫、共同扶贫。一是要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工作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要结合帮扶实际,做到定目标、定对象、定责任、定措施、定政策,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同时,帮扶单位要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保证帮扶措施和任务落实。二是要切实抓好专项扶贫。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扶贫搬迁、产业扶贫、雨露计划、以工代赈等重点工程,确保专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三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采取有效措施,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有效配置。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四是要充分用好对口支援平台。要用足用好省委、省政府“四个一”组合式扶贫工作政策及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帮扶政策,发挥对口支援单位职能优势,搭建好项目对接、产业承接平台,积极争取对口支援单位的技术、信息、人才及改革试点等支持,着力推进一批对口扶贫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一批难点节点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三)坚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扶贫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在财政预算中专项安排扶贫资金的基础上,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制。既要对贫困家庭子女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要进行财政补贴,确保资金来源。也要加大对贫困村帮扶资金投入力度,扶持发展产业和改善基础设施。更要突出精准扶贫,安排专项资金,对贫困户一对一地进行帮扶。二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要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部门资源,特别是要充分整合涉农部门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支持扶贫对象移民搬迁、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财政、民政、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电力等职能部门要研究专门制定并落实扶贫特惠政策。三是建立金融扶贫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产业扶贫资金和水库移民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带动金融资金加大产业信贷投入,开展金融扶贫。积极拓展扶贫信贷业务,为辐射带动力强、解决贫困人口就业多、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快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积极实施小额贷款扶贫政策,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提高收入,实现稳定脱贫。
一、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现状
县城区范围涉及镇、乡、乡、镇、镇和工业园,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面广、人口多、情况复杂。
1、征地拆迁方面: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是目前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县城市建设欠帐较大,近期任务特别繁重,包括和睦片区建设与完善、坝南片区建设、工业园扩园、旧城区改造等等,重点工程包括中学、人民医院、物流园区、市政道路、苏区烈士陵园、高速连接线等等。所有项目落地,面临的第一项工作则是征地拆迁问题。目前突显出的问题有征地拆迁旧帐,包括:模范大桥东头钉子户拆迁、中学征地拆迁、和睦片区市政开发(如时代广场用地范围)拆迁、滨江东连接线拆迁等等。所有这些未完成的拆迁任务成了阻碍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和拦路虎。
2、安置建设方面:过去几年的安置工作主要包括货币补偿返土地安置。征用房屋及宅基地安置的方式主要是返还宅基地和货币补偿地上建筑物,征用其他土地主要采用的是货币补偿方式。在宅基地补偿方面主要是规划出安置区,然后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返还宅基地给拆迁户,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把关不严、执行政策放松,出现了一户补偿多块宅基地的问题,让刁蛮和善于投机取巧的人得到了较多便宜,助长了拆迁难的歪风。
二、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难的原因
1、调查研究不够。过去的征求拆迁安置工作方案基本是政府职能部门闭门造车,凭经验制定方案,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总以为自己的设计完美无缺,没有充分注意被征迁者的意见。例如已经流产的滨向北延伸拆迁兴糖商城的方案,方案已经制订而且拆迁建设规划已经公示,但最后因其科学性问题而被放弃执行。
2、征迁安置方法单一。征地拆迁安置是特别复杂的工作,仅仅是过去的货币补偿和返土地安置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正当的诉求,造成阻力大增。
3、执行政策存在随意性。征迁安置工作肯定要碰到一些被征迁者提一些无理要求,这些无理要求一旦被随意满足,负面影响无法估量。过去一户人补几块甚至十几块宅基地,迅速影响了和睦片区的征迁,甚至还出现了平阳商业街拆迁户王业祥拆迁多年后翻盘,要求再补宅基地的个案,这些就是政策随意执行的恶果,直接加剧了征迁安置难。
4、执法力度不够。其一,就是在征迁过程中对征迁钉子户的执行力度不够。模范大桥东头至今安然无恙的钉子户是的最牛钉子户,社会上普遍认为政府软弱无能;其二,就是政府控违拆违力度不够,助长了征迁安置难,近几年,最少增加几千栋违法违章建筑,政府虽说控违拆违,但效果不明显,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效应。
三、解决征迁安置难的方法
1、阳光操作让群众满意,人性征迁赢群众支持
首先,必须制定科学征迁方案。无论是整体拆迁方案,还是具体拆迁办法,都得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多层面调研,多方面研究,形成方案征求各界意见,特别要强调的程序是必须经过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讨论,并在群众中进行公示,广泛收集和吸纳群众意见。任何拆迁方案,应不离开给群众谋福利的宗旨,这是共产党和任何一级政府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千百年的梦想是拥有自己安身的居所和赖以生存的土地。
征迁方案要特别探索新时期的安置工作方法。过去货币补偿与返土地安置方面的工作经验必须汲取,同时可以考虑建设安置房等方法加以完善。当然,安置房安置不能片面强调,因为单纯赶农民上楼定要引发新的矛盾,而且与上级政策不完全相符。建设安置房可采用引导和自愿的方式推广,并且可以与公租房、廉租房建设结合进行。在考虑土地、附属物等补偿标准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应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严”的标准执行。
其次,必须实行阳光操作。所谓阳光操作,一要公正拆迁过程。有了正确的拆迁安置方案,拆迁过程的公正对工作的推进至关重要。自1999年大搞城市建设,可谓拆迁越来越难,这其中当然与法律法规的健全,群众法律法规意识越来越强有密切的联系,但拆迁的公开、公正,也是制约拆迁顺利推进的关键。俗话说一碗水端平,不让老实人吃亏才能赢得百姓的支持。过去大道、平川大道、品禄园路段拆迁没有出现一户越级上访户,但是和睦片区拆迁出现过较大矛盾,群众盯着的不公平也是导火索。一户人补几块十几块地皮,刁蛮的拆迁户得更多实惠,肯定会触动全体拆迁户的利益神经。阳光操作二要公开附属物数据。就是在对附属物进行认真普查的基础上,拆迁前进行再次核对,以“三榜定案”形式将附属物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错必改,以求公正、准确。
其三,必须坚持人性化征迁。李克强总理主政河南省时,大刀阔斧地开展了郑东新区建设,其制胜的法宝之一就是人性化地开展征迁工作。在郑东新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所涉及的效率与公平问题时,郑州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了“要让群众住得比过去好,生活得比过去好”的原则,并按照“两好”原则去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当时,郑东新区的征迁补偿经费远远高于国家标准,这是充分考虑了老百姓的诉求,效率让路于公平才更会出效率,这是每个城市在建设过程中都必须注意到的问题。联系我们的实际,不能让群众拆迁致贫,不能强行赶农民上楼,要让群众在拆迁中改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拆迁安置难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
据了解,南康市对拆迁问题同样动了一番脑筋:他们将征迁的群众规划安置在相对较近的地区,安置用地综合考虑放在政府待建的专业市场四周,统一建筑风格,统一基础设施建设,自然形成了环拱市场的大区块,并备上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自然群众满意了,城市品味也上去了。我们不妨再借鉴一下郑东新区的做法:他们按照户均9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对群众进行安置,确保了每户都能够分到70平方米做住房的同时,还预留了创业、经营用地建20平方米的商租房,对商租用地还可以集中起来建批发市场、购物中心、宾馆等,由村民集中经营或出租收取房租,成了农民失地后的生活来源;安置小区住房享受郑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和相关费用减免等各种优惠,并办理房产证,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群众的住房、生活成本。以上两地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2、保障劳动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城市发展需要土地,城镇化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征用农民的土地。农民的土地现在尽管是集体所有、国家所有,但是实际上它还是农民的土地形态的资产。在不减少耕地总面积,集约化使用土地的前提下,如何把土地形态的资产变成财产性的资产,使农民当即得到实惠,而且能够继承,长期有保障,非常关键。村在别人割资本主义尾巴时,其偷偷办五金加工厂;别人包产到户时,其集约经营;别人摸着石头到市场经济,其大张旗鼓实行股份制改革,土地入股、如火如荼,所以其能长期成为时代发展的弄潮儿。结合实际,完全可以规划一村一品的加工企业,免费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比如鱼丝加工、红薯干加工、成衣加工等,我们完全可以学习南康的成衣、家俱加工做“无米之炊”。再学学郑东新区广泛开发和争取就业岗位的政策,对使用失地农民的用工企业,按照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和用工人数,给予2年补贴,企业用了失地农民工,政府还给予优惠税费政策。
为了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政府应考虑制定《关于被征地农民保障的实施意见》,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就业生活保障制度,从政策上确保农民稳定的社会保障。政府征用土地,由政府从土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等收益中提取一部分交由村(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设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并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并使政策持之以恒,让被拆征群众安心、放心。通过产业支持,政策保障等多管齐下,保障了劳动就业,解除了后顾之忧,征迁安置工作自然能顺利地推进。
3、推行集体财产股权转制引导农民转变成市民
村的现实不是神话,客观地说其仅是名字还叫村,其实其城镇化进程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农民身份已经改变,该村在城镇化过程中走了关键的一步就是集体财产股权转制改革。推进城镇化建设,不是征迁后建个城市,然后把农民都圈进城市里,都赶上楼去生活那么简单的问题,而应贯穿产城融合发展的理念。除了从体制形成上实现失地农民的城市化之外,该如何让他们从意识、素质、观念上得以转变,继而能够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并参与推动产城互动发展是我们的政府应认真加以研究的课题。
省建设厅组织的一次赴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韩家沟村的实地考察,其村委会组建了建筑总公司等多家股份制公司,村民的土地资产等均作为村民入股的资产,村委会根据村民各自特长,安排进入村股份制企业上班,享受工资、福利、退休保障等,村委会规划建设好村民住宅,统一供水供热供气等等,村民的生活跟北京市民没有了两样,他们的新农村建设也好、城镇化建设也好,纳入了村委会统筹安排的一盘棋,自然其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之前,党和国家领导人基本上到过该村调研。我们的实际和这些先进比有很大的差别,但这是必由之路。
我们可以尝试找一二个村先行先试,鼓励其大胆进行股份制改革,以村委资产为基础,经清产核资,以股份形式量化给村民,设立失地农民的股份合同,以具有法人资格、能介入市场运作的公司组织替代村委会经济组织,再由政府给予政策倾斜,让农民尝到股份制的甜头,慢慢发展壮大。
经过这些政策的制订与落实,踏实的工作和持之以恒,的征地拆迁安置难当会迎刃而解,新型城镇化进程必然踏入先进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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