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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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专题调研
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海东代表团*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将其列为重点督办的6件代表建议之一,由我牵头督办,督办单位是省人大内司委,承办单位是省民政厅。为组织开展好这次督办工作,力求督办实效,内司委同民政厅多次联系协调,专门走访王小娟代表,了解提出建议的初衷,征询督办意见,制订督办方案,积极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督办工作前期,我专门约见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了解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就督办工作的思路、要求、程序和方式进行了沟通,就督办工作争取得到的成果达成了共识。6月6日8日,由我牵头,内司委周新会同志、人代工委杨牧飞同志、提出建议的王小娟代表以及专业代表小组部分成员,组成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小组,赴西宁市、大通县、互助县实地察看走访了部分社会福利院、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乡镇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同基层民政部门同志、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和孤寡老年人广泛交流。察看了养老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向有关部门了解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倾听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希望和需求,询问了服务机构人员的专业组成及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之后,召开督办工作座谈会,听取了省民政厅关于全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督办组成员根据调研和汇报的有关情况对办理落实代表建议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一、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现状

我国于199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我省也于201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56.32万人,占省内总人口的10.11%,预计到十二五末,我省老年人口将达到65.9万人。我省的老龄化主要呈现出老年人口分布不均、贫困面较大、居家养老功能弱等特点,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我省面临着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任务十分繁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十一五以来,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坚持从青海实际出发,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日趋完善。制定了《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青海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印发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出台了《青海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起以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老年人社会福利、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养老服务机构不断增加。近年来,我省先后筹措建设资金4亿多元,建成各类老年福利设施307所,机构养老床位达到1.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1张。全省建成5所老年大学,建立各类老年活动室645间。在城镇,主要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院及示范性省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扶持3所民办养老机构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在农村,主要建设乡镇敬老院,并积极探索村级主办、互助服务、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的多元化模式已基本形成。三是切实保障老年群体基本生活权益。在生活保障方面,将全省11.6万名生活困难老人纳入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范围,对城乡低保老年人实行分类施保、重点救助。在住房保障方面,优先将住房困难老人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保障性住房范围,先后为6.28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新建了住房。在老年优待方面,及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全国有18个省份建立了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我省的高龄补贴发放年龄为70岁,全省25.86万老年人因此受益。四是养老服务惠及的范围日益扩大。在城镇陆续建成一批街道(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向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化生活等方面延伸。积极推行社会养老分类服务模式,对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实行政府供养、无偿服务,对有养老需求的其他老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有偿服务。目前,全省已初步建立起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据了解,当前我省养老服务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化养老意识淡薄。我省是多民族地区,受传统思想观念、民族宗教、生活习惯、经济收入等

影响,一部分老人及其家庭偏向于依靠家庭和子女养老;一部分困难老人愿意接受政府提供的无偿或低偿养老,而花钱购买养老服务的观念尚未形成,有些老人是没有能力购买养老服务,这些原因导致我省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仅为49.5%。同时,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氛围不够浓厚,社会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养老服务水平相对滞后。我省养老服务设施不同程度地存在分布不合理、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设施比较简陋,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服务。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服务市场培育滞后,行业发展缺乏后劲,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督都有待加强。三是机制保障不够到位。目前我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经费方面缺乏有效的保障。全省167所农村敬老院落实法人登记的不到50%,管理和服务人员448名中只有76人有编制,其余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城镇福利机构运营经费短缺,护理员月平均工资1300元左右(不含三金)。由于经费不足、人员待遇低、护理任务重,导致专业护理人员缺乏。有关优惠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民间投资有限,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相对较低。

篇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专题调研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XX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市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XX人,占9.2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按照国际标准,我市早已迈入老龄化社会,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日益繁重。

一、XX、XX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

XX、XX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按照机构养老创品牌、居家养老创特色、社区养老辟新径、社会养老促发展的思路,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本地区特色、适合本地区市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

(一)政府推动、细化规划

市政府成立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典型带动”的四轮驱动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业发展放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视野中谋篇部局,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项目,相继出台了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及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十二五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项目运作、完善体系

坚持“公办”、“民办”两手抓,强力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多层次、全方位发展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构建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推进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三院”建设,新建和改(扩)建相结合,扩大床位规模,并向社会开放多余床位。二是满足多层次需求,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坚持市场化运作,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合资全作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兴办养老服务业。通过招商引资,建成高标准的养老场所,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提升规范化水平,积极打造示范养老机构。提升软硬件条件,强化示范养老机构辐射延伸功能,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

(三)资源整合、建设载体

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载体建设中,着重发展居家养老。一是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坚持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硬件设施、资金保障“五到位”,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了居家养老组织协调机构和生活服务平台。二是打造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公安、劳动、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逐步完善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与通讯服务商合作,建立专业化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提高居家老人的

应急保障和服务能力。

(四)创新引领、解危救难

整合各项政策资源,打好救助、福利、慈善等各项民生政策组合拳,切实保障社会困难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分类保障,加强政策衔接。二是提高保障待遇。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建立健全边缘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

(五)培育队伍、强化服务

坚持“培养、选拔、使用、激励”并重原则,在养老服务领域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以专业人员为主体,慈善义工、>社工和志愿者广泛参与的人才队伍。大力开展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老年法律援助,提升老年群体的>幸福指数。

二、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几点思考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思考:

(一)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中长期规划

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养老服务事业取得长足发放,2011年,养老服务机构达79家,床位7600张。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标准低,床位不足,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等。我市应当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中长期规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老龄化发展水平相协调,惠及全体老年人口,服务水平较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电话

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居家养老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方式,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居家养老相对投入较入、覆盖人群广、社会影响好。建议建立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电话。网络平台起到服务者和老人进行交流和沟通的作用,服务热线电话可提供便民服务和养老服务,居民通过拨打服务热线即可联系卫生保洁、家政服务、电器维修、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通过“一键式”终端获得救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专题调研】

(三)加强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运作,鼓励社会资金建设一批标准、高要求、高起点的示范老年公寓,解决各类层次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

(四)提升社区养老的支撑作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专题调研】

建设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使之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五)提高老年人生活保障能力

实施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对城市“三无”老人发放服务卷;在低保、医保及困难救助方面,对老年人给予倾斜。

篇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专题调研
201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老科协2016年活动安排,市老科协会长**组织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于5月中旬围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市社会福利中心、**区福利院、**镇敬老院、**养护院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一是研究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实施了《**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措施和扶持政策。二是养老机构建设逐步加强。市社会福利中心、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23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所,农村敬老院93所,社会办养老机构18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个,总床位达到13400余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31张。三是加大了财力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投入近3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93所;投资1.5亿元新建市社会福利中心;启动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条件老人每人每月享受110元补助。四是加强了专业队伍技能培训。从2016年起,先后安排80余名福利机构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了管护能力和水平。

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我们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社会养老能力仍然十分薄弱,总体上看,我市养老事业发展仍然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矛盾和困难。目前,我市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达41.35万人,占比达16.1%,表明我市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主要特征有:一是老龄化速度加快。我市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加速期,预计到2016年,60周岁以上人口达43.74万人,以后将平均每年新增8000人左右,而且高龄人口增速加快。二是“未富先老”。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与老龄化同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美元以上步入老龄化社会,而我市在人均不足1000美元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物质基础还不够丰富,支撑能力明显不足。三是独居和空巢老人日益增加。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成年,逐步进入421家庭结构,即一对夫妻要供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中间代由于工作繁忙或外出务工,致使老年人口空巢率不断提高。

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存在的差距是明显的。比如,全社会对老龄社会的认识不足,各项应对工作措施滞后;各类养老机构发展不能适应老龄人口的需要,公办福利院一床难求,而农村敬老院床位则利用率很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步履艰难,基础十分薄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一些民办机构由于审批门槛高,无法享受有关政策,未能正常运营;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服务质量较低等等,亟需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通过调研活动中所听、所看、所想,结合我们老同志自己体会和思考,就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事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养老事业的认识

把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弘扬传承下去,让老年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由于20世纪70年代初到20世纪末,我国实行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人口战略,实行计划生育国策,加速了老龄化问题的显现。尤其是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历来处于全省先进地区,人口老龄化来得更早,老龄化速度更快。老龄化到来之后,尤其是421结构家庭增多,社会养老负担过重,由此可能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对此要有足够的超前认识。如果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工作不及时跟进,可能会出现一些社会悲剧,引发社会不稳定。人口老龄化是不断加深的过程,是老年群体年龄结构不断变化的过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深刻准确认识并顺应这个过程,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判形势,跟进工作措施。根据财力状况,从实际出发,分轻重缓急,抓住关键环节,扎实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完善养老事业发展规划体系

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一是要根据我市老年人口发展速度、老年人结构变化情况,研判养老服务的需求,针对这些需求确定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服务范围及相关设施建设的功能定位,对政府责任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加快制定养老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近、中、长期规划。二是规划要围绕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体现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因地制宜、统筹发展的原则。三是要切合本地实际。根据全市及各县市区现有资源、老龄化趋势,顺应人口发展规律,合理规划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等。在城市按照省有关规定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在农村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整合公共资源,增加为老服务功能。四是规划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有关行业专家、社区负责人、老年人代表、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更多地集中各方面的智慧。五是养老规划制定后,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年度进展情况的评价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发展规划落到实处。

三、把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养老服务业既是服务广大老年人的公共事业,又是前景广阔、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国家提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略,是符合实际的。我们认为,当前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突出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把居家养老作为当前养老体系建设突出的重点。调研中发现,希望居家养老的人群最多,最符合中国传统养老的文化传承。国家提出“居家养老为基础”是符合实际的,应当把这一理念切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当前,一是要按照省政府〔2016〕60号文件的要求,逐步完善社区养老公共服务设施。二是要逐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准确掌握社区居家养老的基本情况。三是在社区内逐步立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社区养老机构要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心理服务等服务项目。四是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方式上,可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在面上推开。

(二)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近几年公办机构和农村敬老院发展很快,但目前全市闲置率高达41.2%,**区闲置率高达64%,对于已经形成的过剩资源,应考虑五保老人之外,适度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经营性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市近几年农村敬老院和市、县养老机构建设相对进展较快,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严重滞后。要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意见的扶持政策,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门槛,切实做到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切实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定购买服务目录和实施办法,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所调研的**市**养护院,由于消防、规划、环保等环节未通过审批,无法正常运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专题调查研究,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民办养老机构的重要作用。

四、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组织和得力管用的配套政策措施,持之以恒地深入推进,加快养老事业的发展。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规格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组织,定期研究解决养老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形成民政、消防、卫生计生、规划、国土、住建委等各部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划要求目标管理,强化督办措施,持之以恒,有序推进。

二是要落实扶持政策。按照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落实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就业、慈善组织支持等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领域,为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三是要争取上级支持。紧紧抓住中央把加快养老事业发展作为新一轮定向加大投入的极好机遇,以项目为载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资金支持。

四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健全养老服务业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为养老机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指导,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五是要健全服务队伍。养老事业发展需要一支相对稳定的服务团队。要广开门路、引进吸收年轻优秀人才充实到养老机构管理服务队伍中,培养有爱心、能奉献、素质全面的服务队伍。保障养老护理人员的待遇。要逐步建立老年事业志愿者队伍。

(编辑:露露)

篇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专题调研
201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XX市2016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市常住人口中, 65岁及以上人口为XX人,占9.2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按照国际标准,我市早已迈入老龄化社会,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日益繁重。

一、XX、XX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

XX、XX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按照机构养老创品牌、居家养老创特色、社区养老辟新径、社会养老促发展的思路,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本地区特色、适合本地区市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

(一)政府推动、细化规划

市政府成立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典型带动”的四轮驱动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业发展放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视野中谋篇部局,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项目,相继出台了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及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十二五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项目运作、完善体系

坚持“公办”、“民办”两手抓,强力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多层次、全方位发展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构建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推进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三院”建设,新建和改(扩)建相结合,扩大床位规模,并向社会开放多余床位。二是满足多层次需求,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坚持市场化运作,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合资全作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兴办养老服务业。通过招商引资,建成高标准的养老场所,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提升规范化水平,积极打造示范养老机构。提升软硬件条件,强化示范养老机构辐射延伸功能,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专题调研】

(三)资源整合、建设载体

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载体建设中,着重发展居家养老。一是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坚持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硬件设施、资金保障“五到位”,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建立了居家养老组织协调机构和生活服务平台。二是打造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公安、劳动、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逐步完善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与通讯服务商合作,建立专业化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提高居家老人的应急保障和服务能力。

(四)创新引领、解危救难

整合各项政策资源,打好救助、福利、慈善等各项民生政策组合拳,切实保障社会困难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分类保障,加强政策衔接。二是提高保障待遇。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建立健全边缘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

(五)培育队伍、强化服务

坚持“培养、选拔、使用、激励”并重原则,在养老服务领域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以专业人员为主体,慈善义工、社工和志愿者广泛参与的人才队伍。大力开展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老年法律援助,提升老年群体的幸福指数。

二、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几点思考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思考:

(一)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中长期规划

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养老服务事业取得长足发放,2016年,养老服务机构达79家,床位7600张。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标准低,床位不足,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等。我市应当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中长期规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老龄化发展水平相协调,惠及全体老年人口,服务水平较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电话

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居家养老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方式,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居家养老相对投入较入、覆盖人群广、社会影响好。建议建立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电话。网络平台起到服务者和老人进行交流和沟通的作用,服务热线电话可提供便民服务和养老服务,居民通过拨打服务热线即可联系卫生保洁、家政服务、电器维修、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通过“一键式”终端获得救援。

(三)加强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运作,鼓励社会资金建设一批标准、高要求、高起点的示范老年公寓,解决各类层次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

(四)提升社区养老的支撑作用

建设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使之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五)提高老年人生活保障能力

实施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对城市“三无”老人发放服务卷;在低保、医保及困难救助方面,对老年人给予倾斜。

篇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专题调研
2016推进养老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财富与精神生活同时提升,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快速改善,我县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难以满足新时期老年群体生活需求,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转变养老模式,已成为众多老年人的共同心声,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而,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势在必行。因此,研究和探讨如何发展养老服务业已成为我县亟待解决的又一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义和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对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保障老年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于体现我县“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和谐强县步伐,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促进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有利于适应社会老龄化新形势,更好地服务于规模越来越大的老年群体。养老服务业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兴产业,它的产生与发展是老龄人口特殊需求增长拉动市场消费增长的结果。老龄人口增多是养老服务业赖以发展的最根本的社会基础,只有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才能有效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其次,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老年人是经济建设的功臣,是文化建设的传承人,关心老年人市场消费,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社会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当前的老年人是为民族解放和国家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一代人,由于建国以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家战略安排是先生产、后生活,老年人的劳动付出与收入回报不成比例。因此,充分考虑当代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发展具有当代特色的养老服务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第三,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有利于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要对象是老年人,老年群体中蕴含着巨大的消费潜力。随着时代进步,老年人在市场消费总需求中的比重将不断提高。所以,通过适当调整产业结构,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可以振兴老年消费市场,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推动国民经济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有利于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工程。我们要建设的小康社会,是一个全面的、均衡的、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同时又是一个伴随人口结构快速老龄化的社会。这样的小康社会要求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还要有发达的养老服务业作支撑,使老年人在有保障、有尊严、有安全的社会环境下快乐、健康地生活。由于老龄人口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没有老年人的小康,就不会有全社会的小康。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老年人生活水平和质量,对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二、我县老年人口和养老服务业现状

人口老龄化现状。据初步调查统计,2016年,我县总人口约44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5531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57%。老年人口按性别分,男性27660人,占老年人口比重为50.01%,女性27654,占老年人口比重为49.09%;老年人口按城乡划分,城镇4465人,占老年人口比重为8.1%,农村50849人,占老年人口比重为91.9%;按年龄段划分,60-70岁老人31587人,占老年人口比重为57.1%,70-80岁老人17702人,占老年人口比重为32%。80-90岁老人5197人,占老年人口比重我为9.4%,90-100岁老人818人,占老年人口比重为1.5%,100岁以上老人10人。全县农村五保户2819人,占全县老年人口比重为5.1%;已经享受城乡低保的老年人7252人,占全县老年人口比重为13.1%;空巢家庭老年人10326人,占全县老年人口比重为18.7%;有生活自助能力老年人22247人,占老年人口比重为40.2%,无自助能力或无无完全自助能力老年人33067人,占老年人口比重为59.8%。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等特点。

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状况。通过近些年抢抓“福星工程”、“霞光计划”建设工程,以及大力实施《县农村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我县的养老服务机构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8个乡镇建起了19个敬老院,拥有床位1280张,再加上政府正在兴建的县社会福利中心100张床位和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福利机构200张床位,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1580张。

三、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老年人口高龄化和老年家庭“空巢”化引发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服务欠缺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迫切需要通过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来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但目前,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是认识不清、意识不够。在眼前经济发展和就业压力很大的情况下,人们对悄然而至的认可老龄化发展趋势认识不清,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发展将给社会经济长远发展带来的影响估计不足。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服务事业缺规划、少投入,从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机构缺人手、缺钱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滞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机构设施不全、载体缺乏。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骨架”,是事实养老服务的载体,近年来虽然加快了养老设施建设,但总体上还远远满足不了老龄化加剧的需求趋势,每1000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足3张,与发达国家的30张相比差距很大,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4张相比也有差距。

依托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是当前我国发展养老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形式,在我县也面临缺少载体的困扰。社区托老所等老年人服务用房,新小区难配套,老小区难开发。目前,社区绝大多数都不具备托老服务功能,甚至于连老年人文化活动场所都难以解决。没有一家针对高龄老人、病残老人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高龄、病残老人看病难、护理照料难的问题还很突出。

三是服务队伍薄弱,质量欠缺。目前,不断增加的高龄老年群体的照料护理工作急需一支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包括农村敬老院在内的绝大部分养老机构缺乏专业的护理员。因为养老护理工作待遇低、保障差、不稳定,加上观念上的原因,社会上很多人不愿干这种“伺候人”的工作,因此,在养老机构里从事护理服务工作的多是廉价的农民工,他们缺少必要的养老护理知识,这些养老机构大多只是向入住老年人提供食宿等一些基本的生活服务而已,很难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全方位的服务。

四是历史欠账太多,投入严重不足。由于过去对养老服务重视不够,投入太少,使得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需要,社会资本在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上的投入也才刚刚起步。

五是形势发展严峻,措施滞后。高龄老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在不断增长,典型的长寿社会特征已经出现。但是,目前我县应对长寿服务的照料服务的体系建设雏形尚未形成,高龄困难老年人照料服务任然主要依靠功能严重弱化的家庭承担,独生子女一代难以承担长寿社会需要照料两代甚至更多老人的负担。

虽然养老服务业发展困难重重,但我们也要看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机遇,增强工作信心。首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并确定了大政方针。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01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这两个文件都对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出了相关要求。2016年国家民政部制定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相关部、委、办、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对养老服务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有关措施和办法。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将民生问题提升到践行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为养老服务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其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为养老服务业发展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现在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和工伤保险以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基本框架。加上我国经济持续发展,老年人收入不断增加,必将提升老年人购买力,活跃老年消费市场,从而为养老服务业发展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第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为养老服务业发展带来活力与动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步完善和市场管理的逐步规范,特别是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从而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难得机遇。老年生活不断改善,消费层次不断提高,与之相关的老年产品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养老设施、老年旅游、老年娱乐、临终护理、专项用品、康复保健等方面都有着广阔发展前景。这一系列服务项目将会整合社会相关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逐步形成围绕老年人群的产业链,推动老年消费市场向规模化发展。第四,国际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经验。一些发达国家较早开发建设养老服务业,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国家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建设多种类型的老年中心或公寓,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一些单位如银行、剧院、商店、公交等,也对老年人常有优惠;另外,有关养老服务的日托照料、老年痴呆病院、老年活动社区、临终关怀等项目,深受群众欢迎。这些国家良好的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了个性化的周到服务,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养老服务产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原则思路与措施建议

我县作为丘陵山区农业县,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要根据本县实际,努力通过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手段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使养老服务成为经济增长的助推器,从而变“包袱”为“财富”,创造一个新的服务业增长极,形成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党政主导、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监督管理规范化、适宜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业发展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前提。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向养老产业转换进程,坚持事业养老和产业养老“两个轮子一起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二是着眼提升和拓展社会福利。要努力推进社会福利覆盖面,不断提高福利标准,并推动社会福利由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福利服务的设施、人员队伍和技术经验发展养老服务业。三是立足服务广大居民群众。发展养老服务业,要着眼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慰藉需求,立足为普通居民提供周到服务。四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进一步研究、制定、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优惠政策。对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要优先办理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等行政核准手续;同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多方面实行财税补贴、优惠、减免,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五是争取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把养老服务业当“朝阳产业”对待,强化社会责任感。通过多种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老年服务组织和机构,规范养老服务市场,拓展老年消费市场,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

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县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要大力宣传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有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和参与发展养老产业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县、乡镇政府要把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民政部门要当好政府参谋和助手,做好服务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抓好试点,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协调推进。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协助,形成合力,妥善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2、加强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现有养老机构利用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扩大经营规模,并通过改革、发展解决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努力建设住养、生活护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巩固完善政府投资兴建的养老机构,根据老龄人口状况增设新床位,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发展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形式,兴建、扩建或在原有其他设施基础上改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护理的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和社会团体管理部门认定,符合国家相关养老机构标准的,可申请享受一定扶持政策,包括:免征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并减半收取通信费、听视费;对于企业及个人向非赢利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应采取适当税收优惠政策。

4、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和服务。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突破“政府福利”蕃篱,推动社会福利投资主体逐步由政府、集体单一投资变为政府、集体、企业、社团、个人、外资等多元化投入。在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业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形成经营模式由原来单纯国营转变为国办民营、民办公助、私营、股份制、合资经营等多种形式并存。改变福利供给方式,对政府必须承担的福利养老如“五保”老人的供养问题,可采取“按收住五保老人人数给养老机构补贴”的办法解决,政府用福利资金购买服务,企业机构提供服务,老年人享受服务。同时,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使广大老年人能够自主选择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5、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在我县县城区及乡镇驻地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指建在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的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促使多数乡镇都建有一个为老年人服务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并不断提升中心服务水平。有条件的乡镇都要抓紧建设一个示范性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努力促进各部门、各单位设在乡镇、社区的各类生活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开放,满足老年人需求。

6、鼓励扶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现阶段,大多数老年人仍然生活在自己家中,需要由社会向老年人家庭提供必要的、专业化的服务。要结合实际,把做好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应急救助等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内容,以社会孤老、企业孤老、空巢老年人、高龄老年人、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年人以及经济困难老年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重点。要立足本地社区实际,为老年人提供便利、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别注意发挥志愿者队伍和老年人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邻里关照、协议包户、亲情陪伴、自助互助等服务。积极探索政府为特困老人购买服务、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老年群众组织或中介组织监督评估的新型服务模式。由此,我县应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保健等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对新建具有一定规模、符合标准的示范型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由财政给予补贴;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对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的机构,按实际收养老年人数,由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政策补贴;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为民政部门拨付一定数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

7、积极培育老年服务组织和队伍。鼓励和支持更多人投身养老服务业,不断扩大从业人员队伍,逐步实现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规范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逐步实行养老机构院长持证上岗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资质评估、认证、管理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专业和课程,培养专门人才。

8、培育和规范养老市场。相关部门要针对影响养老消费的主要问题,采取对策,有效调控市场。对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一方面要大力倡导,积极培育,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规范和执业许可审批、法人登记和年检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保证办院质量,维护企业和在院老人的合法权益。对无照经营、服务质量差、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养老服务机构,要及时予以清理和整顿。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的市场中介机构,在土地使用、工商注册和税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

篇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专题调研
2016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一、我县社会养老服务的基本现状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截止2016年底,全县人口总数387330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63803人,占人口总数的16.5%;65岁以上40936人,占人口总数的10.66%;80岁以上7117人、90岁以上751人、100岁以上6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21299人,占老龄人口的34.4%;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13310人(享受农村低保3037人、城市低保1414人,五保2120人,领取养老金6100人,享受新农保老人639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的老人53696人。根据现状推测,我县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16年可达76250人。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明显特征。

(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近几年通过抢抓“福星工程”建设机遇,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建有福利院21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60人,入住率50%,现有床位1375张,电视机210台,健身器材8套,沼汽池18个,洗衣机50台,冰柜60个,太阳能12组,空调2台,电脑1台,投影仪1台。福利院建筑总面积18.6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5.1平方米。现有生产基地465亩,其中经济林95亩,年饲养出栏牲猪500多头,折合经济收入25万元,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部分福利院还办有柑橘厂、茶厂、养猪厂,所有福利院基本实现了蔬菜和肉食自给。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16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58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7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200元。在资金投入上,2016年至2016年,省、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养老机构房屋和设施建设经费800多万元,新农保养老金300多万元,“五保”老人供养经费1415.7万元。

二、当前我县社会养老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十分困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使得一些老人只得独居。经过调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子女有59.89%的人给父母生活费,但同时将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所给生活费,大多数还不够第三代生活、教育费开支,还得由老人补贴。有40%在外务工子女不给付老人养老费用。老人患病,身边需有人照料时,能回家照顾老人的只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3%。调查中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忧虑经济困难、生活无助,怕看病难、看病贵,怕精神感情孤独寂寞等问题。可见,农村空巢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存在“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养老十分困难。当前对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保障温饱、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应对养老和疾病显得尤为迫切。

(二)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通过对杨林桥镇天鹅、响水洞、杨林桥三个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120人中有111人不愿意去福利院,占94.1%;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日常生活,有选择机构养老愿望的仅有5%。绝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目前还没有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守旧,认为到福利院养老给子女丢面子。一部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新模式不适应而不愿“走出家门”;一些子女因怕背“不孝之名”也不同意老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还有部分“五保”老人认为在家住习惯了,入住福利院属异地搬迁难以适应,怕受约束,还担心死亡后回不到本村本地,成为孤坟野鬼。这些守旧观念,导致老人社会化养老参与率较低。

(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落后和服务质量不高两个方面。我县福利院中,除县福利院配套设施标准较高以外,农村福利院有19所是通过原有学校、厂房以及乡镇合并后闲置房屋改、扩建而成,房屋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落后,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依然较少,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2016年底,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仅达到每百名老人2.1个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只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老年服务设施尤其是各供养机构的功能用房十分紧缺。同时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设施、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娱乐、健身设施都严重不足。福利院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上临时雇请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现有101个管理人员中,50岁以上的有39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3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人,仅占管理人员的14.8%,其余为文盲半文盲状态。精通老年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尚未起步。目前我县老年福利设施主要由国家包办,依附行政部门特别是直办直管的做法没有根本改变,政府负担十分沉重。而有巨大潜力的社会力量还在观望徘徊,没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来,养老服务行业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力量薄弱。基层社区目前普遍存在着服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工作,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流于形式。据统计,全县7个城镇社区,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平均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不到1人,但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达9项之多。四是社区养老经费不足。社区资源有限,办公经费捉襟见肘,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要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各乡镇要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维权保护工作站和老年人司法援助公开宣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村级组织要通过《村民自治法》,完善村规民约,将不尊敬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进行自治约束。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的建设步伐。要加大城乡福利院维修、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省、市文件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ISO质量体系认证,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把城乡社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服务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一是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二是要切实提高基层老龄工作者的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三是要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四)建设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农村,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根据相应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模、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口数量及需求情况,遵循习俗相近、地缘相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分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综合性、配套型、服务性、多功能上下功夫,达到功能互补,形成网络。对于尚未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部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可采取合用、置换、租用、建造和改建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县城,以具有一定规模(1000户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采取新建、改建、租用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确定要建设居家养老中心服务站项目的乡镇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项目,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

(五)统筹规划养老供养机构。建议县老龄委和涉老部门加大对全县老龄人口发展变化及供养机构的调查研究,结合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对全县现有的供养机构以及今后新增机构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布局。规划中要依据不同地区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进行布点,该改造升级的、该撤销归并整合的,要下定决心,一步到位。就我县现有情况,有的乡镇2万多人,建了3个福利院,每个院供养人员严重不足,加大了供养成本,浪费了供养资源。在规划中可以打破乡镇界线,研究建立中心福利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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