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现将,工作,下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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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烟草,专卖,现将,工作,下发给你们
烟草行业范文、内管题库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烟草专卖局等

部门关于全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关于全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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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全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烟及走私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烟草专卖法》,加大联合整治烟草市场工作力度,完善 “地方政府领导,各部门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打击网络与集中整治”要求,切实净化烟草市场。

二、治理工作目标【烟草,专卖,现将,工作,下发给你们】

通过开展卷烟市场打假专项行动,摧毁制售假烟网络;通过开展打击卷烟走私专项行动,切实净化卷烟市场;通过开展取缔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专项行动,逐步杜绝无证经营现象;通过严厉打击卷烟销售大户违法批发卷烟行为,提高卷烟市场净化率和控制力。

三、治理工作重点

(一)摧毁制售假烟网络。各地要积极挖掘案件线索,摧毁组织严密、辐射范围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制售假烟网络。烟草、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分散、隐蔽的制售与贩藏假烟窝点,采取设卡堵截、斩断制假原辅料供应链、清剿制假窝点等措施,着力解决目前活动猖獗的手工包装假烟问题。

集中力量切断地下窝点的烟叶来源,从源头上遏制卷烟制假活动。

(二)取缔无证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各市、县政府每半年要组织工商、烟草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联合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辖区内无证、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行为。

(三)打击卷烟走私。要加强对打击卷烟走私行为的督导工作,针对当地打击卷烟走私实际,定期组织打私办、公安、海关、烟草等部门开展打击卷烟走私专项行动。要把航运港、航空港作为打击走私卷烟的重点地区,加强与海关、航运、航空等部门的工作协调。

(四)切断假烟运输通道。各地要协调铁路、航运、航空、海关、商检、交通等部门,重点打击假烟、走私烟运输环节。要加大对交通要道、铁路货运站、汽运中转站、码头、机场等运输枢纽的监控检查、检验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断假烟和走私烟运输渠道。各级公安、烟草部门要把京沈、沈大高速公路我省入口及182专列作为检查重点,堵住假烟进入我省的主通道;进一步加强与航空港的合作,加大对航空运输假烟行为的检查力度;加强与海关缉私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利用集装箱夹带走私烟、假烟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各级烟草部门要及时向公安、航运、航空、海关等部门提供协助办案费用,切实保证办案需要。

(五)整治城乡结合地区。充分发挥县级烟草专卖局、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地区等制假售假重灾区的专项整治。基层烟草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对城乡结合地区市场的集中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制售假烟及走私贩私违法活动线索,要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和上级烟草部门通报,由有关部门配合查处;县级烟草部门与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大力推进城乡结合地区无证经营行为的取缔工作。

四、治理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烟草市场治理工作的领导。为确保烟草市场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省政府成立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的领导与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烟草专卖局,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支持,协

调配合,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烟草市场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确保烟草市场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建立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各地打私办、公安、工商、烟草、质监、海关等有关部门要做好日常联络、人员派驻、经费拨付、装备配置等方面的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联合治理工作的日常联络与协调,确保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到位。有条件的市、县公安机关要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得力干警协助烟草稽查部门开展卷烟市场整顿、打私打假行动。

(三)加强协作,提高涉烟大案破案率。各级烟草、公安机关要加强地区与部门间协作,及时沟通案件情报信息,深挖制售假烟、走私贩私案件线索,查清制售假烟、走私贩私网络的组织结构、联络方式、资金链、覆盖范围、仓储、主要成员活动规律等情况。要建立规范有序的案件信息交换处理机制,建立信息举报网络,实现案件情报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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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烟草专卖局

省公安厅

省工商局

二○○七年九月四日

辽宁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全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

规范烟草流通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区综治办 区整顿办

二○○四年四月【烟草,专卖,现将,工作,下发给你们】

2003年,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全区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有效

治理。为巩固前期治理整顿成果,根据全国、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周村”、打造“平安周村”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确定2004年继续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规范烟草流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烟草,专卖,现将,工作,下发给你们】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周村”、打造“平安周村”的要求,采取“政府领导、两办协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方式,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建立健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以整顿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维护全区烟草市场流通秩序的稳定和繁荣,保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治理重点

(一)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生产、贩运、销售走私、假冒、非法渠道等违法卷烟),重点惩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首要分子。

(二)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卷烟和暴力抗法、阻碍烟草执法的非法行为。

三、工作目标

(一)非法生产、贩运、销售假冒、走私、非法渠道卷烟的不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二)各类涉烟违法犯罪大案得到彻底查处,从事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得到依法惩治;

(三)阻碍、抗拒专卖执法检查的违法行为受到严惩;

(四)无证经营等不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五)卷烟流通市场基本达到无走私卷烟、无假冒卷烟、无非法渠道卷烟、无无证零售、无无证批发违法现象,集贸市场的卷烟经营户数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合理布局要求,达到“五无一符合”标准。

四、组织领导

区里成立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规范流通秩序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区综治办、区整顿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整治活动。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前)

对全区整治活动进行部署,各部门研究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各新闻宣传单位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整治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至12月31日)

1、政府组织领导,综治办、整顿办综合协调,建立健全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联合参加的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长效机制;联席会议、联合检查、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通报奖励等相关制度。

2、全面清理城乡综合集贸市场,严厉打击生产、贩运、公开摆卖和暗售走私、假冒、非法渠道等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的非法卷烟零售户,逐一排查整治,依法从严查处,追缴偷逃税款,追究当事人的违法责任。

3、公安、工商、烟草、质监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信息网络,严厉打击违法大户和暴力抗法行为。

4、烟草部门对卷烟零售户进行合理布局,依法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各级工商、烟草和公安部门要紧密配合,开展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活动的专项治理,彻底解决无证经营问题,维护国家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的严肃性。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1月1日至1月30日)

篇二:烟草,专卖,现将,工作,下发给你们
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2011版)

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

国烟专„2011‟49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

【烟草,专卖,现将,工作,下发给你们】

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

现将修订后的《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贯彻执行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国家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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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开)

主题词:烟草 专卖 监督 管理 通知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办公室、计划司、运行司,驻国家 局监察局,整顿办,中国烟叶公司,中国卷烟销售公司, 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 司,中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2日印发 - 2 -

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国烟专[2005]377号)等国家局规章制度,制订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 各级局应依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局规章制度,按照本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省级局全面领导本辖区的专卖内管工作,组织本规范的落实,推动基层认真履行专卖内管职责,加强对日常监管工作的督导,组织定期检查考核,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市级局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定期检查考核,查处不规范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省级局,对县级局上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县级局具体负责落实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卷烟零售市场的监控、分析,排查内部违法违规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发现不规范问题及时向市级局报告

第三条 各级局要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烟人[2007]186号)的有关要求,

【烟草,专卖,现将,工作,下发给你们】

- 3 -【烟草,专卖,现将,工作,下发给你们】

设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工作设施。省级局可视情况向省级工业公司及其生产点派驻专卖内管特派办(员)。行业内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应确定具体负责部门,配合专卖内管工作。

第四条 各级局要建立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制度,对受理的反映内部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条 各级局应积极推进专卖内管信息化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实现对行业内部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实时、有效监管。

第二章 定期检查

第六条 定期检查的对象是辖区内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

业,检查的内容是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第七条 省级局每年对辖区行业内所有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级局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省、市级局要针对问题较多单位,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专题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第八条 省、市级局要制订定期检查方案,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每批定期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报告,通报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报告整改情- 4 -

况。

第九条 商业企业卷烟经营购进环节中的按合同购进、准运证到货确认、扫码入库等内容,主要在省级局对市级局(公司)定期检查时进行监管。商业企业要对货源分配、卷烟打码到条等方面制订明确的内管内控制度规定;营销系统中的客户信息要与专卖许可证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一致,要明确修改客户信息、调整类别的权限及程序。商业企业制订并执行有关内管内控制度规定的情况,主要在省级局、市级局定期检查时进行监管。

第十条 省级局要制订对卷烟打码到条进行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省级局每年要对各商业企业卷烟打码到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码销售卷烟及打测试码、打通码等问题。

第十一条 商业企业烟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调拨销售、准运证开具使用、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情况,主要在省级局对市级局(公司)定期检查时进行监管。市、县两级局要加强对预留烟田、育苗、移栽环节的管理,就农户种烟申请、预留烟田、建立烟农信息档案、烟种领取发放、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苗发放、合同变更等方面制订工作规程。省级局在定期检查时要对市、县级局烟叶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制订、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在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省级局要锁定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组织相关市、县级局,对计划分解、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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