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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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公司执行董事二0一二年年度工作报告
执行董事工作报告 第一篇

物资公司执行董事二0一二年年度工作报告

二0一二年,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务实,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将二0一二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1、物资采购

二0一二年物资公司完成物资采购量6560万元。按各矿井生产所需计划,完成物资采购供应任务, 确保了公司煤炭生产的顺利进行。

2、利润

二0一二年新合物资公司(含供应部)利润143.68万元。

二、2012年公司召开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二0一二年一月四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工作会议,会上,总经理对1月份工作进行了布置并提出了要求:

(1)做好2011年度工作总结,并按合煤[200]7号文的要求做好自考工作。

(2) 101爆品库保安业务和爆品配送业务从今年1月1日移交给保安公司后,爆品科要按《保安配送服务合同》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防止爆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业务科尽快搞好三公司瓦斯排放系统合同,及时组织实施采购。其它设备材料按计划组织采购,确保生产的需要。

(4)春节将至,各部门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爆、汽车运输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工作会议,会上,总经理对2011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物资公司2012年工作任务和经营目标进行了布置并提出了要求:

(1)2012年工作的指导思想:立足矿山、做好服务、保证供给。

(2)2012年经营利润指标初步定100万元。要求各个部门管理人员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加强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进一步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努力完成全年利润指标。

【执行董事工作报告】

(3)公司制定了新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严格按新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物资采购活动,招标物资按规定在网上发布或邮寄有关供应商。

(5)各业务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采购、及时供应,满足矿生产所需要的物资。

(6)加强爆品储存、发放、普通货物运输、仓库防雷、防火、防盗、防爆炸等安全工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物资质量管理,物资采购验收小组要按规定对每批购进的物资进行验收,防止不合格的物资流入井下使用。

3、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就新合物资公司二0一二经营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安排。

(1)为实现2012年经营目标,严格控制人员出差,减少差旅费,加强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公用电话的管理,减少支出,控制接待费用的开支,进一步降低物资采购费用。

(2)物资采购严格按程序办,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开展比价格、比质量、比服务“三比”采购工作,对不纳入招(议)标采购的项目,主动与市场进行对标,控制和降低采购价格。

(3)做好“三防”物资及专项重要物资的采购供应。对于涉及公司生产安全的“三防”物资及专项重要物资,及时与有关部门及各矿联系,争取早安排、早落实、及时供应,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

4、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领导成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工作会议,会上,总经理传达总公司经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上半年的经营工作进行了总结和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布置。

(1)公司经营情况:上半年累计利润76万元,按100万元利润指标计,累计超额完成利润指标16万元。【执行董事工作报告】

(2)要加强物资质量管理,严控产品质量关,确保井下安全使用,物资验收检查小组根据公司的要求,每月定期对物资公司和各矿、井采购的每一批防爆电气设备和阻燃材料都进行了认真的验收、检查。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设备坚决不给予使用。

(3)物资采购工作依然是任务重,资金紧,业务部门要努力克服资金困难与采购的矛盾,积极进行市场调查,掌握物资市场动态,想方设法开拓供货渠道,保证矿生产所需用的物资。所采购的防爆设备、阻燃材料一定要有安标证。

(4)业务科要做好各种物资采购计划,购销合同,招、投标文件资料,产品资质证等资料保存,要保存2年以上。

(5)安全管理工作不能放松,合煤公司不能再出重大事故,再出大事故就影响公司的生存。

4、二0一二年九月三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会上通报了广东发生爆品配送爆炸事故情况,并对配送运输爆品、101库爆品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5、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营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对物资公司明年经营工作计划和经营预算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三、2012年公司工作重点

1、以生产经营为重点,保证物资及时供应,满足生产需要。

⑴根据各矿、井月度材料采购计划进行认真汇总、综合平衡利库,使物资计划的准确率、涵盖率、兑现率达95%以上,对于临时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与到货时间,并根据安全生产缓急,及时采购供应,确保了生产的顺利进行。

⑵在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积极进行市场调研,掌握物资市场动态,加强与供应厂商的沟通,尽最大努力,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生产经营所需用的物资。

⑶强化服务理念,以服务好公司及厂矿为宗旨,工作中想厂矿之所想,急厂矿之所急,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推进上下联动采购,增加价格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密切配合矿、井相关业务科部门,及时掌握生产所需材料情况,以生产一线满意为准绳,及时解决物资供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2、以效益为核心,做好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执行董事工作报告】

⑴对大宗物资或批量大的物资实行招(议)标采购,降低采购价格;

⑵认真开展比价格、比质量、比服务“三比”采购工作,对不纳入招(议)标采购的项目,主动与市场进行对标,控制和降低采购价格。

⑶采购物资认真做到“货比三家”,把好质量、价格关,把价格尽量压在最低水平,采购的物资尽量做到质优价廉。

⑷严格控制人员出差,减少差旅费,加强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公用电话的管理,减少支出,控制接待费用的开支,进一步降低了物资采购费用。

3、加强物资质量管理,确保矿井生产的安全。

物资验收检查小组根据公司的要求,对物资公司和各矿、井采购的每一批防爆电气设备和阻燃材料都进行了认真的验收、检查。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设备坚决不给予使用。

【执行董事工作报告】

4、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⑴加强对84#、85#运输、保管、发放等环节的管理,每月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⑵加强对仓库防火、防盗、防雷雨工作的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消防设施、防盗措施、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各种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⑶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⑷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实行安全问责制,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四、今后需要克服和解决的问题

目前制约物资工作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不足,截止到12月底,物资欠帐达3594万元,对物资的采购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使一些物资供应相对滞后,需进一步克服和解决。

物资公司执行董事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执行董事 党委副书记 工会主席年度述职报告
执行董事工作报告 第二篇

2011年度述职报告

2011年,在国资委、XX集团和XXXX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下,我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我分管的工作、自身建设等情况分三个方面汇报如下,请集团各位领导给予评议。

第一方面,我作为XXXX执行董事,在2011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执行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1年度关于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四次现场董事会,本人出席了全部的董事会议。我能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利益。2011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执行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

有关介绍进行认真的审核,在此基础上,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等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4、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事进行的管理,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执行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广大股东的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同时,我作为XXXX党委副书记,2011年,在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领导下,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开拓进取,认真履行职责,党委工作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如下:

党委工作方面:

一、加强理论学习及思想教育。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理解讲话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全面把握讲话提出的

各项工作要求。通过学习,提高了XXXX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政治觉悟,引导XXXX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促进了党员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工作中更能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实现XXXX“十二五”发展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围绕集团党委提出的“创先争优、从我做起”的主题要求,结合XXXX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目标和载体,以“创先争优做表率,科学发展促和谐”为主题,并拟定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的活动方案,从充实工作载体入手,扎实推进企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三、优化资源,创新载体,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认真对照《关于在XX集团系统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内容和XXX全国性跨区域发展的特点,创新公开载体,采取OA办公系统、公司网站、党委文件、宣传资料、公司总部会客厅、楼道的电子屏幕的“电子公开栏”、党组织会议、视频会议等不同形式进行了公开。

个人廉洁自律方面:

一年来,我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和XXXX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以廉洁从政为重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通过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工作准则》等有关党纪政纪,切实贯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坚定了政治信仰,提高了工作的【执行董事工作报告】

责任感、使命感。

二、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党员干部工作十不准”为准则,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实现了克己奉公,廉洁从政,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

纵观一年来各方面的情况,本人虽然做了一点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为此,我将以这次述职述廉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不断增强廉洁奉公的意识,从严要求自己,为XXXX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方面,我作为公司的工会主席,去年在公司领导班子和各基层工会全体职工的共同配合下,按照工会主席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为XXXX生产经营服务以及公司的稳定发展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将这一年的情况汇报如下:

2011年工会建设情况:

一、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素质,提高水平。

贯彻落实XX集团工会的相关要求,抓好工会组织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构建长效化工作机制,夯实工会工作基础,从而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

二、积极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保障职工权益以及主人翁地位。

2011年,我们继续推进厂务公开等职工维权主渠道,并下大力气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维护职工合法的权益。我经常参与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参与重要决策,提高政务透明

度,保证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了工会主席的作用。

三、加强工会财务管理。

2011年,贯彻落实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与监督,保证了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四、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温暖活动。

2011年始终坚持把开展关怀职工,凝聚人心的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之一,节日期间送温暖活动,赢得全体职工的广泛欢迎。在过去的一年,探望四名住院职工。给他们带去了全公司的慰问。使得XXXXX工会更加的深入人心。

五、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营造和谐气氛,增强企业向心力和荣誉感。

XXXX工会带头组织全体职工“踢毽子”,“奥林匹克公园竞走”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并定期开展羽毛球赛等体育赛事,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在职工队伍中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2011年工会工作中的不足

虽然在过去的一年工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原因:公司结构的特殊性,有许多的外地公司工会小组。对它们的工作布置,检查,指导的力度还不够等。2012年,我将带领全公司工会成员进一步坚定克服困难的决心,为公司各项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我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汇报,接下来我想简单谈谈我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2016股东承诺书
执行董事工作报告 第三篇

股东承诺书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执行董事工作报告】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承诺书

1、申请材料内容均为股东真实意思表示;

2、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3、股东签字(或盖章)均为本人(或法人股东)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真实有效;

4、因股东签字(或盖章)所引发的纠纷,由股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股东签字(或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股东承诺书(模板

xx(公司或自然人全称)拟(入股\增资)xx(小额贷款公司全称),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人)本次自愿出资xx万元,(入股\增资)xx(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全称),出资完成后,总出资额xx万元,占股份总额xx%。保证自有资金入股,非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且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并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2.本(公司/人)严格按照《重庆市小额贷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小额贷款公司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人)作为最大股东,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关系的界定,本(公司/人)及本(公司/人)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没有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0%;作为一般股东,本(公司/人)及本(公司/人)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没有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最低没有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

4.本(公司/人)成为xx(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全称)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承诺人(签名):

(公司(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挂名股东承诺书

鉴于:【实际出资人】出资【】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设立的公司】公司(下称“公司”),【挂名股东】(下称“承诺人”)仅为公司的挂名股东,为明确承诺人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承诺人特此承诺如下:

一、公司系【实际出资人】于【出资时间】,以【出资方式】出资设立的【公司形式】公司,该笔出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证明出资到位,据此,【实际出资人】为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公司股东的全部股东权利,承诺人仅为公司的挂名股东,除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以外,不享有其他股东权利。

二、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挂名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实际出资人】所有,承诺人不主张权利。

三、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挂名股东承诺: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决策,并给予

【实际出资人】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必要的配合。承诺人不承担因公司经营决策产生的风险。

四、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挂名股东承诺: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或授权不私自转让公司的(股权/股份),并当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给予必要的配合。

五、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挂名股东承诺:公司的分红和股息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实际出资人】,承诺人对此不得主张权利。

六、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挂名股东,处理相应的挂名股东事宜后,有权依照双方约定向【实际出资人】主张相应的费用或报酬。

股东承诺书

本公司(本人)已认真学习《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清晰知晓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公司(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本人)自愿出资(增资)××万元,入股××××融资担保公司,占股份总额的××%。本公司(本人)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已按时足额缴纳。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虚假注册,不抽逃注册资金,并愿意根据担保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自身投资能力,持续增加资金投入。

二、本公司(本人)严格按照《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规范整顿验收申报材料;本公司(本人)提供的申报验收材料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本人)作为××××融资担保公司的股东,将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融资担保公司加强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行为,不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骗贷、非法集资、偏离主业从事高风险投资等活动。

四、本公司(本人)对××××融资担保公司经营活动可能出现的损失和风险,愿意在法定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签章(个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自然人股东承诺书

省政府金融办:

本人拟入股设立xx-xxx-xxx-xxx-x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出资xx-xx万元,入股设立xx-xxx-xxx-x公司,占股份总额xx-x。作为股东,本人保证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并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逃入投资金。

二、本人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人承诺成为xx-xxx-xxx-xxx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管,认真履行股东义务,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xx-x(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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