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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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制度
儿童监测报告 第一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存状况,掌握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为儿童保健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在本地居住满3月以上的),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缩动四项生命指征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

【儿童监测报告】

3、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以实足年龄计算,计算方法是用儿童死亡时间减去出生时间即为其实足年龄。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指刚出生至5岁差1天的死亡儿童,其中不足28天为新生儿死亡,不足1岁为婴儿死亡,满1岁到差1天满5周岁的为1-4岁儿童死亡。【儿童监测报告】

4、建立完善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对辖区内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由所在村卫生室保健医生负责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每月30号前报送乡镇卫生院。

5、乡镇卫生院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补漏、活产儿补漏和质控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做到有记录可查。质控重点是常住人口中活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同时对监测的表、卡、册进行质量检查。

6、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7、每季度5日前及时、准确的报送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相关报表 。

2012年1月1日

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报告
儿童监测报告 第二篇

蓝桥乡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报告

开展蓝桥乡活产新生儿出生时体格发育状况及婴幼儿阶段体格发育和智能发育水平,目的是探讨婴儿期体格发育偏离和营养缺乏问题,为提高我乡儿童早期保健工作水平提供依据。

【儿童监测报告】

方法:

选取蓝桥乡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分娩的活产新生儿为研究对象,同时对2009—2010年在该市妇幼保健所儿童心理保健门诊进行神经心理发育评定婴幼儿智能发育进行评价新生儿出生时体格测量指标采用出生身长、出生体重、出生头围、和出生胸围等。婴儿期体格发育监测资料包括出生后42天、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分别进行身长、体重、头围和胸围等体格发育指标的测量。血红蛋白测定包括出生后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共3次,并对监测儿童出生后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共4次佝偻病筛查。婴幼儿神经心理发育测定采用首都儿科研究所的0—6岁小儿神经心理发育评定量表。不同年度体重、身长、头围、胸围的比较采用方差分析,不同年度新生儿异常出生情况及各月龄低体重、肥胖和贫血发生率,可以佝偻病检出率采用卡方检验。不同性别之间婴幼儿的体重、身长、头围、胸围的差异采用t检验。

2015年度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报告
儿童监测报告 第三篇

儿童事业结硕果

——十堰市2015年度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报告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不断提高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水平至关重要。为把少年儿童培养成健康向上的新一代,我市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5)的目标要求,制定出了全市儿童生存、发展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各级政府和部门也把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各自的发展规划,经过4年的不懈努力,儿童的生存环境明显改善,儿童事业的发展呈现良好的态势。

一、儿童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降低婴儿死亡率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消除碘缺乏症、脊髓灰质炎和新生儿破伤风、保持高水平的计划免疫接种率、降低麻疹死亡率与发病率、降低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等是儿童发展目标中主要的生命、健康指标。

1、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2000年—2015年,我市婴儿死亡率分别为24.75‰、19.72‰、16.64‰、14.88‰、12.63‰,呈逐年下降趋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7.72‰、23.14‰、18.76‰、17.03‰、15.39‰,也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这两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的目标,同时这两项指标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计划免疫全面达标。2015年全市卡介疫苗接种率为98.18%,脊灰疫苗接种率为99.12%,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9.16%,由此可见目前我市计划免疫的几项常规指标都基本稳定在95%以上,已达到目标值。

3、儿童保健稳步提高。2000年—2015年全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由63.7%上升到73.83%,2015年比2000年增长了近10个百分点。目前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在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在不断的优化,儿童的健康水平也在稳步的提高,营养状况也有所改善。

二、基础教育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成果巩固

1、学前教育稳固发展。2015年全市3—6岁儿童在园数为2.06万人,比2015年增加0.41万人,增长24.5%。在农村儿童学前一年受教育率也有大幅度的提高。在学前教育发面,除了教育部门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外,还有许多社会多渠道、多形式发展的幼儿教育场所,使当地的儿童获得了更多更好的学前教育。

2、义务教育发展迅速。为了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我市各级政府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基础教育领域小学阶段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2015年全市小学学生净入学率保持在99.99%的高水平,比2000年增长了0.9个百分点;2015年全市小学学生辍学率为0.02%,比2000年下降了1.9个百分点;2015年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为99.9,比2000年增加了11个百分点;同期初中学生辍学率为1.56,比2000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见表)

2000年

2015年

儿童小学入学率

99.00

99.99

儿童小学辍学率

0.21

0.02

初中学生入学率【儿童监测报告】

89.17

99.99

初中学生辍学率【儿童监测报告】

1.97

【儿童监测报告】

1.56

3、积极推近素质教育。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全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适龄儿童健康发展。教育部门确定了素质教育实验学校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取消了小学初中毕业统考,规定了中小学生课外作业量,减轻了学生的负担,这些都极大的推动了学生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自然生存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我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环保定量考评成绩在全省名列前矛。2015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35.97%,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4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了0.3平方米;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为96%,与2000年相比基本持平。这说明了儿童的生存环境得到了普遍的提高。

四、法律保障逐步提高。近年来,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工作,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实保障了儿童的合法权力,中小学生普法率达100%,同时多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都保持在较低的水平,2015年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率为8.7,同比下降了0.2个百分点。

五、目前我市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努力下,全市儿童的生存环境不断优化,儿童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营养条件也不断、改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也得到了保障,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城市和农村经济水平差距较大。2015年全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68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916元,形成巨大反差,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财力不足,对儿童事业的投入较少,农民收入也一直在低位徘徊,农村税费改革后,大部分县(市)取消了医疗保健人员的补助,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使一些完成情况较好的指标出现反弹,如: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出现回升,超过了45/10万的控制目标。

2、因流动人口流动性大,总体经济收入水平较低等原因,使教育和卫生部门指标不能达标。由于经济、逃避计划生育和居住不固定因素,忽视了儿童的早期教育,加之流动人口家庭学习环境较差,影响了流动人口学生的毕业和升学,目前全市流动人口适龄子女为1.4万人,如何解决好这部分适龄子女的入学问题是政府的当务之急。

3、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小学、初中学生辍学和流失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我市地处偏远山区,农村自然条件恶劣,经济文化发展落后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城乡教育发展出现严重的不平衡,据各县(市)义务教育年报,个别边远乡镇初中学生流失率高达10%以上。据今春中小学开学情况的了解,个别学校(重点在初中)开学后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没有上学,原因有三:一是新的读书无用论抬头,就业难致使这部分学生感到读书无用;二是厌学,学校课业负担过重尤其是在考试升学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学生感到压力大,导致厌学。三是农村打工潮的影响,导致一部分学生流失。

4、基层教育的管理还不规范。关于这一点最新的统计数据已有了具体的反映。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近几年达到99.99%,明年估计将超过100%,产生的原因除了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增加外,就是不到入学年龄入学,到该小学毕业仍未毕业,这样势必造成本来就有限的教育资源更加紧张。

六、针对当前儿童发展中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继续加强对儿童事业的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各级政府要把少儿工作列入社会发展计划,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十五”少儿规划各项目标的落实,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监督作用,继续为儿童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和经济环境,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起与“十五”儿童发展规划相适应的部门责任制,组织实施儿童事业监测评估工作,认真实施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健全与儿童相关的法律制度,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2、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和卫生防御工作。必须狠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巩固与发展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二是在坚持全面抓的同时,把工作重心放到薄弱环节,全面推动和巩固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针对流动人口这一特殊人群,加强管理力度;三是建立和健全卫生统计监测系统,使监测指标与国际接轨,尽快改变目前信息统计工作与目标监测脱节的状况,并在人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四是广泛深入开展母婴生命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重视母婴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五是加强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扩大计划免疫的覆盖面,巩固免疫接种率,加强流动人口中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建立相关制度,加强重点疾病的监控。

3、重视和加强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强对全市幼儿园(所)的管理,全面提高幼儿园(所)的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全市幼儿身体和智力的发展,继续加大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会同民政、残联等部门开展社会助残献爱心活动,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使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文化教育和劳动技学习,为今后就业打好基础。

4、建立针对流动人口的卫生保健体系。通过加强流动人口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建立针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孕妇和儿童的临时保健和检查制度,逐步建立起全方位的妇女卫生、计划免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本市居民同等的保健服务。

2015年度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报告来自范文搜-

2016农村儿童小食品消费安全调研报告
儿童监测报告 第四篇

如何维护农村儿童小食品消费安全

目前,农村食品市场受经营条件、消费观念和监管力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多安全问题。近期,江夏区工商局对辖区农村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小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对该区14所中小学(含幼儿园)周边的75家涉及小食品经营户的证照、自律制度建立、小食品品种及质量、经营环境等综合调查后认为:应加大巡查力度,采取针对性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小食品监管工作。

一、农村儿童食品安全消费现状

(一)经营者多以流动摊贩、闲散农户为主。农村日常消费方式以集中消费为主,儿童习惯在场镇和农村小食杂店就近购买食品。经调查,农村市场销售的小食品,近60%源于流动摊贩,无固定营业场所。而闲散农户利用自有房屋开展经营活动,闲时经营、农忙时关门,比较分散、偏僻,经营形式不固定,无证无照多。3013年第一季度,江夏分局在对辖区纸坊街、郑店街、乌龙泉街的城边村、城中村,涉及小食品经营户的专项检查中,证照齐全的130户,证照齐全率为95%,同比往年证照齐全率的80%有较大幅度提升,且无证照经营多为无经营门点流动商贩。

(二)食品质量低。经相关部门抽检,农村市场上的果冻、汽水、油炸食品等普遍存在着蛋白质、维生素等含量偏低,糖精、甜糖素、致病菌指数、防腐剂、色素、香精超标,特别是滥用添加剂的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少年儿童身体健康。一些儿童小食品属于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有些经营户甚至将过期的食品销售给儿童。巡查中发现,乡村校园周边小食品一是来源没有保障,小食品进货渠道表现为“多、乱、杂”;二是包装粗糙、不严密,食品和小玩具混装,容易使小食品造成的二次污染。

(三)包装以散装、裸装为主。多数为小作坊、小厂生产的售价为0.5元—1元的散装、裸装食品。有些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饱受沙尘和蚊蝇的侵袭,卫生状况堪忧;有些包装简陋,用质量低劣的塑料袋或塑料瓶包装,且有些反复利用,对儿童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较大。而且与其他商品摆放一处,有的甚至将食品与蚊香、杀虫驱蚊剂等日化用品混放,食品与玩具混装,对食品形成污染隐患。由于储存意识匮乏,长时间暴露在强烈日光和高温环境下造成儿童食品加速变质。而这些过期、变质食品却以“廉价让利”的形式出现,迎合了儿童口味和消费水平。

(四)儿童及监护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差。许多儿童根本不会顾及食品安全、卫生,拿着就吃、打开就喝。由祖辈(空巢老人)监护的留守儿童约占90%,监护人年龄大、食品消费安全意识淡薄,只是盲目地满足儿童的需求,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即使买到了不合格食品也是自认倒霉,不了了之,缺乏维权意识。而处在小学生年龄段的儿童在法律定义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是不具备分辨是非能力的,对事物的认识感性较多。一是小食品外包装印制图案鲜艳,名称对儿童极具诱惑性,如“红烧牛排”、“加州烧鸡”、“松骨脆脆香”等;二是混装在食品里的小玩具为儿童所喜爱,但这种混装可能对身体造成危害却一无所知;三是儿童的消费能力较低。重价格、轻质量是目前小学生消费的普遍心理,廉价食品有滋生土壤,导致生产成本绝对低廉的假冒伪劣食品接踵而至。

二、农村儿童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原因

(一)社会关注度不高。近年来,城市食品安全问题倍受关注,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但对农村特别是留守儿童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不高。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情感关注度高,心灵慰藉多,但对儿童身体健康成长关注不多。

(二)经营者道德缺失。一些小企业、“三无”小作坊瞅准农村市场“需求”,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牟利为目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批发商和零售商只图价格便宜、销路旺盛,不注重查验食品质量,使一些的价低劣质的“三无”产品充斥农村市场。

(三)安全意识淡薄。农村90%以上留守儿童每天都有2元—5元不等的零花钱,而假冒伪劣产品以其超低价格、刺激口味深受他们喜欢。加之监护人素质不高,维权意识淡薄,几乎没有查验相关证照和索要销售发票的意识,“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误导性消费观念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儿童的饮食习惯。

(四)监管执法力量薄弱。长期以来,由于执法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广,且都处在中心场镇,疏忽了农村地区,监管频率和质量不到位。加之摊贩和闲散农户多半为无证无照经营,流动性大、随意性强、隐蔽性大,导致执法者监管难,消费者事后维权难。且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沟通协调不够、执法合力不强,容易出现交叉执法、重复监管和空白地带,出现“都该管,都不管”的相互推诿现象,给问题小食品得以生存的空间。

三、农村留守儿童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普及教育力度,提高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维权意识。学校是食品安全宣传普及教育的主阵地。以幼儿园、中小学为主,开设专门的食品安全消费教育课程,纳入正规的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将健康安全消费知识理念植入人心。同时,工商部门加强与学校的合作,成立校园维权志愿小组。由具有一定维权知识、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担任小组成员,及时反映问题,开展食品维权知识的讨论和交流,发挥团队力量自觉维护合法权益。营造“工商主抓、师生参与、社会(家长)支持”的工商、学校、社会联动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面对面生动形象地讲解演示、图文并茂地知识呈现,引导学生通过“看、闻、问”识别假冒伪劣食品,拒绝“垃圾食品”,不购买、不食用不安全、不卫生的食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和“三无”食品,养成正确的消费习惯和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经营者加强自律,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基层工商部门要在当地村干部和村氏的协助下,摸清流动摊贩及闲散农户的资料,通过广泛宣传、强化培训监管、行政指导“三到位”,深入贯彻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经营承诺书”,指导其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食品批发市场、批发户、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大力引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强化其质量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其自查自纠、自检自管的能力,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整合执法力量,填补监管空白。实行“包村包点”,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由政府牵头,联合质监、药监、工商、卫生等基层执法部门,监管干部沉下去,与辖区行政村群众加强联系,分区划片,包村包点。大力开展农村维权联络点建设,充分发挥农村“12315”维权联络员熟悉本地情况、信息渠道面广的优势,与基层工商所一道共同构筑农村食品安全联防联守、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实现监管覆盖全区域。

(四)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规范商家经营行为。一是全面清理整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全面调查摸排农村食品的供货商(送货商、批发商),搞清进货渠道,督促检查供货商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并对其建档跟踪管理。二是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有关检查、督查和巡查情况要有方案、有工作小结、有相关检查和巡查记录,市场巡查记录上必须有被检查人或见证人签字。通过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在食品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三是集中整治与质量监测相结合。要采取集中整治与商品质量监测、食品快速检测相结合方式,加大农村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力度,及时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要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加大对投诉举报食品的检查力度,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定向抽样检验。四是进一步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在重要时段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震慑违法分子。

(五)完善数据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小食品“黑名单”数据库信息,根据小食品所标示的厂名、厂址相对单一的特点(如标注产地多为湖南长沙、重庆、郑州等地,一个地区通常涵盖了数十种小食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从查证厂名厂址入手。在日常检查中有针对性地提取小食品样品并汇总归类,将生产厂家信息以调查证明函件的形式邮寄当地工商部门配合查验真伪,及时将查证回复函件分文别类,形成原始的证据材料予以保存。二是从商品条形码、认证标识入手。通过提取小食品样品,将小食品样品综合信息反馈质监部门,由质监部门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定效力鉴定报告。三是将提取小食品样品送交卫生防疫部门,对小食品卫生状况的综合指标予以评估和认定。最后,通过将上述方法取得的法定证明文件(虚假的厂名厂址、假冒认证标识、卫生状况等)进行信息汇总,登记造册,形成小食品“黑名单”数据信息,各基层工商所在监管中就能“对号入座”、有据可查,提高实际可操作性,并及时将小食品“黑名单”通报给批发商所在地工商部门,实现“资源共享、追源截流”,切实促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到位。

(六)立足工商职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结合年检验照工作,清理规范主体资格,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按照“网格化”巡查要求,制定细化考核标准,完善分局与基层所、基层所与管理员、管理员与责任区食品经营户之间的三级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全面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位“网格”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食品中掺杂使假、过期霉变和利用化工原料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监管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责任区监管推行到位。

(七)增强执法效能,构建长效机制。继续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切实向学生消费者负责。对劣质小食品采取“露头就打”原则,积极加强与卫生、质检、食药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通力合作、达成共识、各司其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通报机制,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网络,整合执法资源,增强执法效能。努力做到源头治理与市场巡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案件查处相结合,行政执法与部门协助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努力营造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编辑:琛哥)

2015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儿童监测报告 第五篇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015年是实施《××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年~2015年)》《××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年-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第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我县上下各级组织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和完成《规划》的总目标与主要任务,从《规划》实施进程的监测结果看,《规划》得到了有效执行,我县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及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实现,妇女的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参与社会发展的层面不断提升。同时,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和推进,妇女事业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下,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推动和促进我县妇女事业的健康、快速、全面发展。

一、经济社会环境概况

2015年,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宏观调控各项措施,使我县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活力明显增强,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主要表现如下:

(一)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201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2968元,比2000年增长了93.2%,财政总收入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2015年,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01元,比2000年增加359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80元,比2000年增加1487元,增长42.57%。

二、《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我县的妇女儿童发展监测评估以《××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终期目标为主,从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儿童与法律、妇女儿童与发展环境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妇女儿童发展六大领域主要目标的预期完成情况是:

(一)妇女儿童与健康

我县妇女儿童享有各项医疗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权利,妇幼保健工作有新进展,具体表现为:

一是儿童营养水平明显提高,体质明显增强。2015年,我县共有人口49.28万人,其中女性24.37万人,出生婴儿4619人,其中女性2301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0.74,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78‰,婴儿死亡率为6.5‰,比2000年下降了1.53个千分点,5岁以下婴儿死亡率为8.23‰,比2000年下降了1.05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4。各项指标均完成了预定计划。

二是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我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已超前完成了规划目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了92.67,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100,孕妇死亡率降至为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7。

三是育龄妇女享有生殖保健服务。我县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9.35,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四是疾病预防控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2015年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8.96,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99.36,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9.92,均达到了指标要求。

(二)妇女儿童与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加强妇女教育事业是提高妇女文化素质的主要途径。近几年,县委、县政府一直把国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规,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通过“春蕾计划”和“希望工程”的实施,使我县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女性接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加,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逐步缩小,女性受教育人数的比例不断提高。

一是基础教育平衡发展。儿童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了100,小学净入学率100,小学5年巩固率100,均已达到规划目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三年巩固率99.2,初中学生辍学率0.80,其中女性为0.48,均在规定指标内。我县已经普及了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完整教育体系。

二是有步骤地普及高中教育。我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4,比预定指标差1个百分点。

三是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2015年,参加女性专业技术培训的人数达10万人,农村妇女科学文化普及率达98,有劳动能力的妇女掌握实用技术达7万人,成人识字率为99.4其中女性为99。

四是特殊人群的教育得到重视。2015年,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91.6,比规划目标提高了1.6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经济

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2015年,我县继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

2015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的汇报
儿童监测报告 第六篇

尊敬的文主任,各位领导:

在**人民民牢记总书记嘱托、奋力实现省委提出的“两年内有大的变化”的关键时刻,尊敬的文主任一行带着对老区人民的关爱与牵挂,莅临**视察指导,让我们倍受鼓舞。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共产党**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百万**人民,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地处川北低山与川中丘陵过渡地带,幅员1767平方公里,辖71个乡镇、875个村,总人口106万,其中农业人口92万,是一个典型的以种养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大县。198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对中国革命作出过特殊贡献的老革命根据地贫困县,2001年再次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2001年颁布实施“两纲”以来,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态度,围绕贯彻落实“两纲”目标,抓重点,攻难点,办实事,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5年,被国务院妇儿工委确定为西部地区“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县,201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被四川省授予两纲示范县。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五个纳入”“三个到位”,为“两纲”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实施“两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县委、县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将“两纲”做到五个纳入,即把纲要确定的目标纳入本地、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有关单位的职能范围;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从而确保了“三个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在制定颁发“两纲”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关于妇儿工委关于制定新“两纲”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将妇女儿童的教育、社会设施、卫生保健等重要指标列入“两纲”和有关保障妇女儿童发展的有关条款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下发了《**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措施。

第二,组织到位。为推动“两纲”的实施,我县于2015年成立了“两纲”领导小组和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在其下设监测评估专家组和监测统计组。2015年重新调整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仪府办发[2015]56号),由县政府副县长敬小娟担任主任,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例会、考核、检查、评估和表彰等制度,目标职责层层分解落实,确保组织工作到位。

第三、经费到位。由于我县经济基础差,底子薄,财政一直都非常紧张,但政府每年都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2015年,全县落实教育事业拨款万元,卫生经费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万元,为妇儿工委预算了3万元的工作经费,从资金上保证了“两纲”的贯彻实施。

二、实施“两纲”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两纲”的全面实施。

--开展了“两纲”宣传工作。抚州市和各县(区)围绕“两纲”的目标任务,积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妇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举办培训班、组织知识竞赛、开展专题宣传周等活动方式,大力宣传进步文明的性别意识、宣传先进妇女典型,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2015年全市11县(区)都组织开展了“两纲”知识竞赛活动,全市有近2千多人参加了比赛。临川区根据当地“两纲”实施情况,组织了在校学生举办两个纲要知识竞赛,并选送数篇优秀文章参加了全国征文比赛。

--加强了监测评估工作。按照“两纲”评估的要求,市、县(区)妇儿工委均成立了“两纲”监测评估领导机构和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制作了详细的评估方案,编制了年度监测统计报告,进一步落实了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对“两纲”监测统计的指标体系,完成了年度指标体系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年度妇女发展状况和儿童发展状况报告。全市11个县(区)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监测评估组织体系。为了进一步提高监测评估水平,今年4月底,我们还举办了一期“两纲”监测统计工作培训班,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及“两纲”示范县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是围绕解决重、难点问题,突出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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