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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民主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于8、9月份组织对区政府主管民政、旅游工作的部门(即区民政局、旅游局)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团结民主主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发动政协委员和社会力量,通过对被评议单位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肯定工作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达到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的。
二、评议内容
此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是:近两年来完成工作任务、履行职能、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和行风软环境建设等情况。
三、评议方式
由区政协常委会根据评议对象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名单附后)开展具体专题调研。
调研工作结束后,在区政协八届二十次常委会议进行集中评议,邀请区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评议意见。会议将根据调研情况由两个专题调研组作重点发言,区政协常委、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代表自由发言,区政协常委会根据评议情况作出评议结论。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上旬):制订工作方案,了解被评议部门
的有关情况,为调查研究做好准备。
(二)调研阶段(8月中、下旬):听取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通报,开展以会议、座谈、专访、问卷、视察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政协委员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调研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形成调研报告和初步评议意见。
(三)评议阶段(9月上旬):召开区政协八届二十次常委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政协民主评议综合意见,报送区委、区政府。将评议结果通报被评议单位,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意见。
(四)总结阶段(9月中旬):集中评议结束后,被评议单位根据区政协常委会议提出的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区政协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对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要高度重视,增强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调研组要进一步细化调研方案,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民主评议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此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民主评议要体现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要积极动员和依靠广大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悉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把情况搞准,切实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
(三)把握评议原则。全面、客观、公正是民主评议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把握“正面评议、客观公正、献计献策、共谋发展”的基本方法,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协商促进、注重实效”的
原则,充分肯定成绩,坦诚指出问题,中肯提出建议。评议意见要以事实为依据,重点是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加强配合协作。民主评议的根本目的是促进被评议单位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推动工作。调研组要加强与被评议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寓民主评议于协商监督和建言献计中。参与评议的委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评议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评议的目的、方法和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始终做到监督不越位,帮忙不添乱。被评议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正确对待民主评议,增强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准备自评材料和通报部门工作情况;要把评议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配合区政协做好民主评议的各项工作,保证评议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区政协专题调研评议组
二○一○年八月六日
附:
区政协专题调研评议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民政工作)
组 长:王绵孜(区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陈镇毅(区政协常委)
组 员:陈大勤(区政协常委)
林炳龙(区政协常委)
杜瑞然(区政协常委)
蔡启昌(区政协常委)
李承凯(区政协综合室主任)
陈泽贤(区政协综合室股级干部)
陈 郴(区政协社法委副主任)
第二组(旅游工作)【2016年政协民主评议方案】
组 长:王伟深(区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曾建伟(区政协常委)
组 员:谢大辉(区政协常委)
陈映东(区政协常委)
蔡少群(区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兼组联室主任) 陈跃子(区政协常委)
陈秋国(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刘 钿(区政协组联室工作人员) 蔡少明(区政协社法委委员)
2016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2016年政协民主评议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文广新系统组织实施“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的重要载体,市、县、区三级联动,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热线平台,依靠人民群众对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推动各级各部门自觉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美丽港城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环境。
二、评议对象
市文广新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及直属单位、机关职能处室等服务单位及服务窗口等。
三、评议内容
(一)改进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依法办事方面。是否切实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责;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方面。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动性是否有新的提高,审批或管理流程是否进一步优化,效能是否不断提升,是否存在办事靠关系、搞门道等问题。
(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无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清正廉洁方面。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各参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向社会作“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7月底前,各参评单位将部署情况报市文广新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8月—9月)。各参评单位通过完善实时评价设施、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深入基层座谈走访等,排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四位一体”热线平台群众诉求答复处理,选择1-2个民生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9月20号前,局直属单位和各县区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文广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查暗访(9月—10月)。局将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热线媒体记者等开展明查暗访,进一步调查了解参评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市县区组织明查暗访督查活动不得少于2次。
(四)集中评议(11月—12月)。按照县(区)、市的次序,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参加集中评议代表不得少于100人,主要由服务对象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媒体观察员等组成,其中服务对象占比应不少于50%。县区以现场直评为主。充分利用已有政风行风热线平台开展集中评议。群众评价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下级评议结果在上级部门综合评定中占60%的权重。计算公式如下:
各参评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各部门和行业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本级满意度(30%)+下级满意度(60%)〕+日常考核(10%)-扣分。
(五)整改反馈(12月)。各参评部门和行业对于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12月6日前,各县区将综合评定结果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报市文广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职责,坚持敞开门来抓作风,动真碰硬促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群众评议。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精心谋划实施“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力度,健全完善科学评价体系,确保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深化结果运用。各单位要把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政府绩效和机关作风建设考核,与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考核奖惩挂钩。对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主管部门要约谈其主要领导,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市局将及时把评议结果向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等报告或通报,并依据评议结果推荐公布一批创建群众满意基层(服务窗口)示范单位。2016年将组织对各参评单位政风行风进行“回头看”。
(三)严肃评议纪律。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切实把精力集中到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上来,重实干、不作秀,严禁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评议工作秩序。违反评议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推动人社事业实现新发展,着力抓好创新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争创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服务县委县政府“率先全面达小康、迈向基本现代化”战略部署,以显著成效推进“美丽、美好幸福”新家园建设。决定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为落脚点,通过广泛的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促进部门,行业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优质发展软环境,为推动我县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评议,重点督查”的原则,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直属各事业单位。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机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能力鉴定等窗口单位,以及各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
三、评议内容
(一)改进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依法办事方面。是否切实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责,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方面。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动性是否有新的提高,行政审批或办事流程是否进一步优化,效能是否不断提升,是否存在办事靠关系、走后门等问题。
(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能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无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清正廉洁方面。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今年我局民主评议工作时间安排从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县政府纠风办将对每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全力以赴,认真准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县政府纠风办的监督检查。
(一)动员部署(6月份)。各单位要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选聘评议代表,公开评议对象、内容和方法。积极参加县纠风办组织的公开承诺活动,并在服务大厅、窗口单位统一悬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四位一体”热线平台直接与群众对话,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自查自纠(7月—9月)。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召开自评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纠,着力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各单位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重点问题,并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着力点。三是参与政(行)风热线,广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选择1-2个民生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剖,落实整改。9月10日前,各单位向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三)明查暗访(7月—9月)。县纠风办、纪检监察工作室、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软环境行风监督员、热线媒体记者等开展明察暗访、跟踪随访,认真调查了解各单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档案,并通过本局网站或公开栏向社会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四)集中评议(10月-11月)。坚持以属地为主,按照镇-县的次序,自下而上逐级开展评议。镇级评议(11月10日前结束)。由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召开现场评议会,对人社系统基层站所进行集中评议。现场参评人数不少于100人,主要由服务对象、村(居)民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镇干部代表、村(居)委会委员代表等组成,其中服务对象、村(居)民代表、企业代表占比不少于50%。现场评议按照参评单位报告工作、通报明察暗访情况、现场质询、投票、公布评议结果、参评单位表态的环节。评议问卷由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负责发放、回收、统计、公布。县级评议(11月20日前结束)。由县纠风办组织召开现场评议会,对参评单位进行集中评议。现场参评人数为150人,其中服务对象100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软环境行风监督员、媒体记者等50人。评议程序与镇级评议相同。
群众评价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计算公式如下:
各参评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各参评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本级满意度(30%)+下级满意度(60%)]+其他[动员部署(2%)+自查自纠(3%)+政(行)风热线(3%)+落实整改(2%)-扣分]。
(五)整改反馈(12月)。各参评单位对于评议过程中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并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12月1日前,各参评部门向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整改情况。12月底前,县纠风办将通过“四位一体”热线平台对整改报告进行集中公示。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组织责任。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工作责任分工细化,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2、重视社会监督,提高工作实效。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评议中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严肃追究。要善于宣传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我县人力资源和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3、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建设。要重视加强本级本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检查和督导,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管理体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推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查找和纠正本行业、本系统存在作风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树立人事部门良好形象。
二、选题内容
选题一:落实政策,强化服务,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暂行办法》,从政策推动、资金扶持、创业平台建立、宣传发动、创业指导、典型示范、组织保障等方面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选题二:加强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促进考试公平、公正。
三、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选题评议,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政策,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体系建设,强化政策扶持,主动服务,拓展就业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一步强化对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四、评议步骤
(一)围绕选题,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政风行风意见箱、完善网上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措施。
(二)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选题评议发现及收集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归类,逐个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目标要求。
(三)集中整治,组织考评验收。
按照整改方案,组织集中整治。通过听取汇报、实地验收、查看整改材料等形式,组织民评代表对开展选题评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于问题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新整改。
(四)认真总结,巩固评议成果。
选题评议工作结束后进行阶段性总结,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巩固选题评议工作取得的成果,并将选题评议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局民评办。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选题评议的重要性,把选题评议提高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选题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明确工作责任。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把选题评议议题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开展选题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务求取得实效。选题评议能否取得实效,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关键环节。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选题评议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突出自查自纠、突出个案整改,突出建章立制,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第2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查找和纠正本行业、本系统存在作风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树立人事部门良好形象。
二、工作内容
(一)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人社部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化建设,努力创建一批优质服务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二)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利民和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五)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责、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三、任务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市政府纠风办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年终评议结果将作为各级各部门落实城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各级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实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围绕中心,注重实效。各级人事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关注社会热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等观摩和监督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要主动公布行评办、业务部门咨询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受理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征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纠建并举,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在提高办事效率和健全内控机制上下功夫。
(三)强化指导,上下联动。全系统要形成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加强对县(市、区)公务员局行评工作的检查指导,县(市、区)公务员局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要加强与政府纠风部门和行评代表的联系,积极争取指导,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市局行评办将组织行评代表赴县(市、区)开展工作调研、检查督导。县(市、区)公务员局每月向市局报送一次动态工作信息,市局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
(四)运用载体,有效作为。
要充分运用各种活动载体,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形式多样,更加扎实有效。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转变作风,为民服务”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摸清当前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选题评议;要积极参加政府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行风、效能视线”活动,广泛宣传政策,认真研究、解决社会关注的问题,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活动,推进窗口服务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五)形成合力,全面提高。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人事人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将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内容,以评促建,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要按时上报下列材料:
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6月20日前)。
2、行评机构成员名单和具体联系人电话,对外公布的行评办、业务咨询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电话(6月20日前)。
3、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特色与成效,存在问题与建议(11月20日前)。
4、本级政府纠风部门对本单位的评议情况,内容包括:同类参评单位数,本单位在同类参评单位评议结果排名,政府纠风部门反映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2016年1月10日前)。
5、与政风行风建设内容有关的动态工作信息材料(每月一份)。
第3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改进窗口作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树立人社部门起好形象。
二、评议对象
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直属单位: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机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用工办等窗口单位,以及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
三、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要始终坚持评议对象由群众选择,评议内容与群众相关、评议过程请群众参与、评议成绩让群众做主、评议结果重综合运用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遵循实行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式。
四、评议内客
(一)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闻趣。
(四)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
(六)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七)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和我局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八)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五、评议方法
(一)日常考评
1、动态监管。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本单位,本系统与考评内容有关的文件、资料,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同时,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2、“面对面”评议。7月底召开一次“面对面”评议大会,部门领导、行评代表、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质询、点评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
3、整改评议。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重在纠“四风”,扎实整改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于12月5日前,以表格列表形式上报本单位今年以来查找存在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取得实效的情况。
4、明察暗访。不定期组织民评代表或有关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暗访结果收集整理,转具体股室、直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办理并反馈。
5、群众信访。做好群众来信来电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要认真做好整改。
6、专项治理。作为社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协调协办单位做到规范资金征收、支付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安全。
以上具体评分标准详见《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1)。
(二)群众评议
通过短信回复、网上投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民主评议。
1、专家代表评议。从评议员库中抽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评代表、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等,发放调查问卷或邀请上网评议,对参评单位进行评议。
2、群众代表评议。含两类评议对象:一是参评单位及其他单位代表,二是从群众评议员库中抽取评议代表。两类评议对象均运用网络评议平台,对参评单位进行评议。如有效样本不足,则通过电话调查或短信评议进行补充。
3、服务对象评议。利用短信平台,从服务对象评议员库中抽取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开展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员由各直属单位按半年度负责提供。其中企业社保中心提供20个,医保中心提供20个,劳动就业中心提供20个,用工办、城乡居民保、机关事业保、监察大队各提供10个,并认真填写《服务对象评议员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2),分别于6月20日前和11月10日前报送局监察室。
(三)下级评议
县纠风办根据参评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评议结果计算该项得分。
(四)县纠风办综合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3),各参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将评议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建立和完善民评工作规则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问题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影响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警告、劝诫、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二)注重解决问题。要把解决问题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开门纳谏、群众参与,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接访、评议检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走出办公室,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长效机制。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结合,研究建立评议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评议工作成果。要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注重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在完善监管制度和内控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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