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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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市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第一篇

关于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为促进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最近,衡阳市农经处组织各县市区经管局重点围绕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生产经营活动、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得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我市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经营的一种重要载体来抓,全市目前共有各类家庭农场5595个,已注册登记或备案管理的有4468个,其中:主要以个体工商户、独资农业企业或公司名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221个,主要以农场、果园、基地、苗圃、养殖场等名义在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有4426个。

1、产业结构情况。一是种植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到粮食、油(油茶、油菜)、烟叶、蔬菜、果品、药材、苗木等产业。全市种植业家庭农场2609个,占总数的46.63%。二是养殖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生猪、肉牛、山羊、个禽、水产等产业。全市养殖业家庭农场2152个,占总数的38.46%。三是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主要生产形式为粮食+生猪,水果、苗木+生猪等,种植与养殖相结合,既降低能耗,又减少排放。全市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707个,占总数的12.64%。四是其他类型家庭农场: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特色餐饮以及休闲农业、观光农业127个,占总数的2.27%

2、流转土地情况。全市各类家庭农场共流转土地42.02万亩,流转土地最多的一户为衡阳县西渡镇富乐家庭农场,流转土地5500亩。全市流转土地在50亩以下的家庭农场3756个,占总数的67.99%,50-100亩的1278个,占总数的22.84%,100-500亩的427个,占总数的7.63%,500-1000亩的61个,占总数的1.1%,10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25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0.45%,土地流转价格因地类、地域和地质不同而不一,区位优势较好的地方流转价格约为300-400元/亩,高岸田及交通区域优势不明显的地方,一般流转价格约为100-200元/亩,山地流转价格约为50-100元/亩。国家粮食直补、综合补贴等政策性补助资

金一般由原土地承包经营农户享受。

3、生产经营情况。家庭农场在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下,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业化生产经营,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将成为当前或今后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要组织形态,我市家庭农场中种植业主大多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型企业联合经营,多以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家庭农场,挂强靠大,经济效益普遍较好。种植类合作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业机械化作业、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工厂化集中育秧和农资配送等套餐式或点单式服务。养殖类合作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为家庭农场提供种畜良种繁育、人工采受精、标准化生产所需饲料、畜药配送服务。到目前为止全市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50万元以上的有1150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0.55%,10-50万元的有3095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5.32%,10万元以下的有1350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4.13%。祁东县583户家庭农场2012年实现销售总收入12.87亿元,利润1.5亿元,平均每个农场分别为220.75万元和25.73万元,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有213个家庭农场主牵头创办或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69个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有86个家庭农场拥有产品注册商标,还有不少农场主是购销大户或产品经纪人,市场信息灵、产销连接紧密、产品竞争力强。

二、家庭农场发挥的作用

1、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创新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家庭农场能够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证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全市各类家庭农场共流转土地42.02万亩。同时充分发挥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超龄劳动力的劳力互补、技术互补、资金互补、时间互补,资源互补。

2、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促进了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具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特征,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每个家庭农场都会加大物质和科技的投入,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家庭农场有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它必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

理、追逐利润,必须要适应市场、开拓市场,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土地承包者、资金投入者、生产经营者甚至产业工人之间有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取得合理的利益,发展生产、再生产的积极性高,可以更能有有效的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家庭农场亦如家族企业一样,具有较好的传承性,能较好的维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增加了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家庭农场还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监督、激励,以及农产品追溯等问题,会更加注重农产品安全,目前我市5595个家庭农场全年经营总收入达46.87亿元,80%以上的家庭农场实行标准化生产,农场的管理制度、农事记录、财务制度健全。

4、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推进了科教兴农和培育了新型农民。作为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广和使用,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主力军。大部分农场主产业规模都是从小到大,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较强,懂经营、会管理,是典型的新型农民。同时,通过家庭农场效益农业的带动,一批农场主的下一代逐步对现代农业有了新的认识,成为家庭产业继承人,一批农户受影响带动加入家庭农场行列,成为新的农场主,一批大学生在家庭农场就业,培养了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还有一些农民被吸纳到现代农场成为新一代农业产业工人,既有土地租金收入,又有薪金收入,收入水平大大提高。目前我市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达5.06万人,其中家庭成员2.33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6.05%,常年雇工2.73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3.95%。

三、培育家庭农场的主要做法

1、政策引导,激发发展活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快培育和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2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蒋勋功副市长在工作报告中,明确2013年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以创新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服务体系、质量安全体系、

农产品流通体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让家庭农场能够得以更好更快健康发展。如衡阳县委、县政府制订并出台了《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若干意见》,并成立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领导小组。

2、规范管理,挖掘发展潜力。我市按照“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乡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总体思路,把依法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纳入业务指导范畴,建立管理档案,录入信息资料。祁东县根据规模、类型,有目的、分步骤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在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品牌认证等方面给予引导指导,该县过水坪镇翠野生态农场就是在祁东县经管局的指导下于2012年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资金300万元,现已实现年产值468万元,经营面积达1568亩,并注册了“翠野”牌产品商标。

3、部门协作,聚集发展合力。近几年来,我市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扶持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工商部门赋予经营主体法人地位,财政部门大力给予资金扶持,金融部门给予授信贷款,畜牧水产、农开、科技、科协、水利、农业、林业、农机、农经等部门在项目扶持上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些项目倾斜给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承担实施。衡阳县信用联社与县农经局共同研究出台了《衡阳县关于开展信贷合作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试行),两个共同办点示范,筛选5-10个运转正常、效益较好、信誉较高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开展授信贷款试点,每个试点单位给予50万-100万元授信贷款支持。通过部门通力合作,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

四、家庭农场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生产要素约束是家庭农场的发展瓶颈。大多数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要素获得方面仍然面临着较大的约束,主要集中在资金、土地和人才等方面。土地方面,土地流转期限都普遍偏短,以1-2年居多。村规民约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相悖的地方较多,农民对这部法律执行和遵守不够,个别地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坚持3-5年一小调,10年一大调,对规模经营造成较大难度。千个万户的分散生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生产依然存在矛盾,相当一部分农民还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思想,害怕失地失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在资金方面,绝大多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筹资方面都存在着授信担保困

难、申请手续繁杂、隐性交易费用高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发展前景受到很大制约。在人才方面,家庭农场总体上是农村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在所从事的行业中往往都有着一定的技术和经验优势,但从事农场生产的主体成员年龄构成普遍“高龄化”、低能化的问题却依然不容忽视。

2、基础设施薄弱是家庭农场的发展障碍。虽然近几年来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有了大幅度的改善,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依然存在,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水源条件好、旱涝保收的耕地农民不愿流转,地形地貌条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由于收成无保障,往往是家庭农场流转的区域。同时,由于土地流转期过短,导致受让的业主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持续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未得到全面的改善。当前农业是投资回报期长、回报率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弱势产业,病虫暴发、洪涝干旱灾害和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等情况时有发生,如遇大的灾难,家庭农场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3、产业布局无序是家庭农场的发展隐患。从全市家庭农场产业布局上看,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且品种单一,往往造成生产发展了,产量增加了,但价格急剧下跌,导致价贱伤农。如衡阳县家庭农场中的养殖业,生猪生产占全县养殖业70%以上的份额,全县生猪养殖产量突破200万头,其次是山地鸡占到15%以上份额,全县达2000万羽以上,而黄牛、黑山羊等草食性动物放养和特种养殖偏少,与现在市场行情相向而行,造成生猪、肉鸡价格走低,且跌破材料、人工等成本价格,造成部分家庭农场亏损严重。

五、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1、加快改革步伐,增强要素保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要进一步赋予村级集体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在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方面,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建立农业信贷网点,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要完善小额信贷产品,建立灵活高效的农业融资保障体系,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要制订出台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争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第二篇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下辛店镇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接到上级调研任务后,我们农口组织调研专班到走访了全镇4个类似于家庭农场的种养殖业大户(北堤村王森林、白水湖村王先勇、泗州寺村罗丙田太和村聂正伟),采取数据统计、典型解剖和查阅资料等方法,对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总体情况是发展正常,形势很好,农民满意,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一、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

从调查情况看,4个家庭农场的基本情况是:农场主中有3个村干部,1个农民,户平劳动力3人;8户农场主共有机械设备12台套(获农机补贴30万元),以种植水稻、小麦、养鱼为主;土地流转总面积555亩,其中耕地450亩、水面105亩,流转涉及68户,有2个农场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 2户是口头协议短期流转;租金亩平约450元,最高的是水面养鱼每亩600元,最低的是60元(汉北河河滩),其中流转土地的粮食补贴由土地所有人所得。4户农场2012年纯收入44万元,户平11.3万元。从4家家庭农场的发展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农场数量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4个家庭农场中,有2户从1998年就开始“捡田种”,2户从2004年底开始流转,近几年规模发展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种植大户越来越多,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台湖、安定、北堤等村出现到大冶等外地地承包经营家庭农场的现象。据统计,全镇经营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有150户。

2、粮食生产得到保障,特色种植进一步显现。4个家庭农场,全部种植粮食,去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50亩,总产量194.1万斤,亩平1134斤(含小麦),一个人种粮可供150的口粮。在粮食生产得到保障的同时,各种特色种养殖的到充分发展,其中白水湖村王先勇种植泥蒿100亩,泗州寺村罗炳田发展精养鱼池160亩,经济效益非常可观,极大促进家庭收入,人均纯收入3.1万元,是当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倍。

3、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强,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4个家庭农场中,2012年种植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了机械作业,农场主配有机械设备12台套,机械投入105多万元。北堤村村民王森林,自有旋耕机、机耕船、收割机等,加上他组建的合作社成员共有的农用机械10台套,总价值40余万元。他家流转土地200亩,其中本村水田50亩、台湖农场50亩,汉北河滩100亩,去年纯收入20多万元。今年,他计划秋季在本村建一座酱菜加工厂,发展带动附近蔬菜生产;秋播时在汉北河附近3个村季节性流转1000亩,连片种植小麦。

二、家庭农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土地流转困难。一是部分农户对土地存在思想障碍。有的是“土地命根子”思想浓厚,担心失了地、丢了根,不愿流转;有的是外出收入高,对那点田、那点租金无所谓,田放那也不要饭它吃,还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加之政府对土地流转没有“硬措施”,没有办法制约农户。比如2012年我镇为了发展千亩螃蟹基地,在迎风、彭李、北堤三村协调流转土地,设计40户的300多亩土地流转

协议整整谈了5各月才签订。二是土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旱包子、水袋子”等条件差的田流转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服务还没完全到位。调查的4个家庭农场2个签订了合同,2户是口头协议,其他散户都没签合同。全市农户间的小面积流转80%以上都没签合同。

2、农村家庭农场融资困难,农业生产后继无人。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比较效益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大部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想发展扩大规模,贷款融资很困难。贷款条件苛刻,无法贷款。白水湖村王先勇去年流转100亩土地种粮食,农户每亩的租金500元,他家纯收入也很可观,两相满意。今年他想贷款20万元,扩大种植规模到300亩,因没有抵押无法落实贷款。三是农业人才支撑困难。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从事农业劳动力年龄偏大,结构老化,在家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都是50岁以上老年人,子女全都外出工作、务工,再过10年,“谁来种田”的问题就更加突出了。

3、农业社会化服务还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农机驾驶与维修、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普遍农户信奉“巧种不如拙闭”(施肥)的老信条,不管田里缺什么,搞两包化肥再说。一些农民一季稻谷打五六次药,人家打什么药我打什么药。农村盲目施肥、盲目打药的问题突出,而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只有一名工作人员,面对全镇近6万

亩种植面积显得力不从心【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4、农业基础设施仍显落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镇域一二三级渠道淤塞极其严重,每到旱涝天气,水马齿苋堵塞河道,农业用水根本不能保障。而改造近40公里的一二级渠,以一个乡镇财政之力,就好比螳臂挡车。二是虽然我镇部分村进行过土地平整项目,但仍然有近半村没纳入进来,农业生产仍有很大不便。三是稻谷翻晒困难,每年水稻收获季节,农民就为水稻翻晒发愁,镇域公路到处都变成了晒场,影响了人们日常生活。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家庭农场与土地流转要相得益彰,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带动土地流转,土地有序流转才能有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是基础,要联合县经管局切实承担起指导流转合同、调节土地承包矛盾纠纷、搜集发布流转信息等职能,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

2、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相结合的道路,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

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农业基础项目,捆绑利用土地整理、高产农田建设、低丘岗地改造等各项农业建设项目,疏通河道畅通,加快流转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家庭农场经营提供良好的基础。

4、加强农业人才培养。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作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和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5、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比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把今年中央和省新增的农业补贴,全部单列出来,用于补贴上述对象,其他农民的补贴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特别是农机等补贴,优先补贴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大户。

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第三篇

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前言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曾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家庭农场作为一个规模化的经济组织最早于十六世纪在英国出现,为英国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奠定了基石,并成就了早期的农场主资本家。随后,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的典范在西欧乃至全世界发达国家广泛推广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道路并推动了国家经济的繁荣发展。发展至今,土地规模化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化,除了家庭农场制以外,还出现了专业合作组织、雇工农场制等形式。

“家庭农场”作为一个舶来品,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主要家庭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国则表现为所谓的“种养大户”,然而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宁波试点以来,一直以地方实践为主,中央层面尚未对其作出明确定义。家庭农场当前在我国的兴起是有着深刻的现实和历史原因的:一方面,在城乡二元结构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动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外转移,形成了农村耕地的大量闲置,为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联产承包制度,在本质是依然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闲置了农业的商品化和规模化程度,同时造成了农村的普遍贫困,当前有必要进行适当引导以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2013年春,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由此成为一个新型的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并在全国兴起了创办家庭农场的热潮。

江苏有发展家庭农场的客观条件,首先,江苏优越的自然条件为农业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江苏省农业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其次,江苏在改革开放后,依托有利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人力和资金,大力发展工商业,并推进城镇化建设,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具备经济优势;再次,江苏省城镇化建设和工商业的发展吸烟呢了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兼业,土地的闲置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具备了条件。

在当前政策鼓励发展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号召下,江苏省就家庭农场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于2013年3月份出台了关于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其他相关配套的政策建议,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也空前提高,截止四月底,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已有两百来家。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家庭农场在江苏乃至全国的发展尚不成熟,家庭农场作为一个新事物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之中,其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我们不应该把它看做一个自然发展的成熟事物,也不应该过早地把家庭农场看做是解决农村农业发展问题的唯一道路并推而广之,应该通过具体而有效的实践来辩证的看待家庭农场对于农业发展的潜力和基于我国国情的局限性,并采取有力的措施促进其健康成长,而这正是我们调查的意义所在。

一、研究方法

由于家庭农场在我国目前发展的时间不是很长,对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并没有一个相当透彻的了解,因此作为一个探索性的调查,拟定采用访谈法比较适当,在获得充分的和深入的信息之后,可以考虑使用统一化和量化的问卷调查法。 费孝通曾在江苏进行田野调查时,根据工商业和农业发展状况将江苏分为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苏中和苏北在工商业的发展程度上弱于苏南,但农业的发展却走在前列,目前由于产业结构的转移和农业劳动力的流动,为苏中和苏北的农场化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因此,我们分别选择了南京六合地区和扬州北部武坚地区以代表苏中和苏北地区,以此一窥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全貌。

在调查的内容上,我们主要就农场创办的条件、农场劳动力的来源、土地流转的面积和来源、农场的经济收益状况、政府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农场发展的技术和资金状况、农产品的质量控制和销售渠道以及外流劳动力的保障和安置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以此来形成对于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的一个整体性认识。

二、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

目前,江苏省关于促进家庭农场的步伐走在全国的前面,在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不久就于2013年3月份出台了关于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有关意见,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也如火如荼,截止四月底,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已有两百来家,其中登记注册的形式有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四种。

我们所选择的南京仁河农场和扬州万年红农场都分别是南京六合区和扬州地区建立的第一家农场,因而比较具有代表性,同时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比较意义。在对个案现状的介绍中,本调查将从农场劳动力的来源、土地面积和来源、产业结构和经济效益等几个方面分别进行。

从农场的劳动力方面来看待农场的现状,就首先要分析劳动力的自身属性、来源和劳动力结构。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农场的建立者都是本村村民,多是下岗退休职工、原有的种植大户、经营乡村工商业的个体户和一些大学生村官等,从他们的职业特征看,一般都有同外界打交道的经历和较广的人际关系网络,也都比较有商业头脑和冒险精神,做事情比较深思熟虑,他们对中央政策和举措比较关注,同时也熟悉他们所从事的农业项目。如果按照陆学艺对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分层的话,他们应该属于农村精英,属于农村中的上层和中上层人群,因为建立农场首先需要必要的资金,其次还需要相应的农业技术,再次还要能够有相当的人脉来实现土地的流转和推动农产品的销售,最后还能够熟悉中央的扶持政策,而且具备对未来的眼光和冒险精神,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必要条件。农场的创办者一般都是男性,其中以四十岁上下的农民和大学生村官居多。

在农场的经营中,一般还是以家庭成员为主,在个案中,周大爷和张大叔既是农场的创始人,还是农场机械的操作者和技术员。但是,仅仅靠家庭起早贪黑管理农场的生产是远远不够的,在南京和扬州的农场中都普遍存在着缺少农业劳动力的情况,更加缺乏的是长期的劳动力。劳动力的使用以雇佣工为主,专业的技术活需要聘请专业技术员,简单重复的劳动以本村劳动力为主,这些劳动力一般都只是暂时性的,平素到外地务工,农忙时为农场打工,但在农场干活的工资一般不低于在外务工的工资,否则有缺乏劳动力的危险。在扬州地区,很多农民

实际上都已经不再从事兼业行为而成为工厂的正式工人,这使得农场雇佣工人就更加困难,在一些情况下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妇女和老人也成为雇佣的对象。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两地的家庭农场主都是由先前本村的种养大户转化而成,在先前已经从本村农民的土地手中通过合同的形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他们的土地面积和水面总面积分别为100亩和260亩。承包土地达到一定的规模是注册登记为家庭农场的一个必要条件,政府规定了最低标准但没有最高上限,但提倡一个适当的规模。规模过小就不成为规模经营,规模过大会由于没有精力和资金的支撑导致经营出现高风险,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面积浪费,就个体家庭而言,一个个体家庭的经营规模通常在100亩到300亩之间。

从农场的产业结构来看,两地的农场虽然经营生产的具体品种因地域而有所差异,但都存在着种植业和养殖业并存的情况。仁河农场种植谷物、高粱同时养鱼、养鸡,万年红农场在种稻子的同时也养羊、养鱼。从农产品的生产结构来看,这种农业近似于一种立体农业或循环农业,从有限的土地达到对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是这种农业方式的显著特色。将种植业和养殖业结合企业可以达到互补的目的,水面、草地、树林和耕地是一个相互结合的整体,通过废物利用和肥料的转化可以使农场既有最大化的收益,也降低了来自于市场的价格风险,同时还保护了环境。

然而,在农场经营的经济效益方面,两地的农场有显著的差异。仁河农场基本上在收支上保持平衡,在扩大再生产和投资上存在着资金困难,目前周大爷对农场的发展正处于观望态度而万年红农场则净收益额达30万元,同时还准备在此基础上扩大投资兴建羊圈和鱼塘。农场经营的投入和产出比直接决定了农场的经济效益,并影响了投资者对于已有产品和产业的信心。仁河农场由于机械化程度受到较大限制,从而导致人力成本居高不下,而政府的补贴又没有落到实处,同时生产的产品还受到商贩和收购站的压价,导致农场的成本飞涨而收益受到限制,经济效益较低。万年红农场则不同,在受到政府补贴的同时,提高了机械化的水平降低了人力成本并努力开拓销售渠道,因此实现了盈利丰收的局面。

三、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在对家庭农场的实际调查中,农场主对国家在努力促进和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方面的意图是充满期待的,但是目前的困境也是阻碍家庭农场发展绊脚石,在对未来政策支持的期待中,必须要首先厘清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访谈的资料中,以下几个方面是对农民农场建立和经营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

(一)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

从六合农场和扬州农场的对比来看,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顺利转让是家庭农场建立乃至经营的一个首要因素,也是一个前提条件。农村土地如果不能够顺利转让,会严重影响到农场主对于土地的自主经营权,田块之间的分割使机械化成为一个难题,也会影响到土地土质的改善,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会增加农场的经营成本,降低土地的利用效益和农场的经济效益。

在南京六合区,村集体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每一户都有固定不变的土地,农场主为了取得土地的承包权首先不得不与一个大队(约30户家庭)进行协商和谈判,因为土地都是固定的,土地之间有明确的界限,所以必须同时处理好与30户家庭的关系,那么这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得在处理农场经营

事务上的时间和精力大大分散了,而且如果处理不好和农户之间的人情关系,租赁便成为一个大难题。在扬州情况则不同,扬州市所属地区的耕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五年将土地做一次调整,重新分配土地,耕地分配不以家庭为单位,而以拥有该村户籍的个人为单位,这样可以保证新出生的婴儿或因婚姻转入该村的居民尽快享有土地,对于户籍已离开该村或者去世者拥有的土地将做及时的重新分配。此外,因为同一个村耕地的质量没有太大的差距,所以在分配上,农户虽然拥有固定的亩数,但是没有固定的方位,每年耕种的田亩由村小组进行分配,这样可以实现村里的耕地合理流动,为家庭农场合并地块规模经营进行机械化耕作打下了基础。

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还直接关系到土地的自主经营权和使用权。在南京六合地区,由于土地转让是要逐个协商的,在协商过程中,每家每户承诺承包的年限不一,有的五年,有的是十年,还限制了土地上的作物种植的种类,农场主获得的只是经过合同确认的有限的使用权,在自主经营权方面受到了较大的限制,而且由于农民对于土地意识较强,通常不会全部转让,且不允许平整各地块之间的田埂,因而使得本村农业机械化的推广程度受到阻碍,这无疑增加了成本,影响了农场主的积极性。在扬州,因为土地的转让是以村集体为单位的,而且土地不是固定的是流动的,农户不需要担心自己会失去土地,这使得大规模的耕地集中成为可能,从而为机械化耕作打下了基石,而且由村通过招标转让的土地是比较稳定的,农场主不需要同每家农户去打交道,在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农场主的经营权是相当自主的。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土地的租金的发放也因土地转让的模式而异。在南京六合地区,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经过基层社区,村里对土地的转让也不知情,农场主对土地的承包取决了农场主与当地农民关系的处理,涉及到“理”和“礼”,土地租金的多少多少要考虑农场主与农户的人际关系的好坏。在操作的过程中,程序是冗杂繁复的,而且如果这种关系处理不好会影响到土地租赁的稳定性和村民之间的矛盾,通常这种利益的分配是非常复杂的。扬州的情况多少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它通过招标的办法,出价最高者可以获得土地的承包使用权,而且是经过合同承认的一口价,此外,如果农场主当年盈利,还有额外的红利按人头发放。这样,就杜绝了租金高低不平的状况,减少了村民之间的不平等感,农场主也不用因为要处理与农户大量的人际关系而劳心劳力。

(二)政府和基层社区对家庭农场的支持问题

来自政府政策的支持对于农场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落实上级的政策给予农场以支持可以为农场的发展提供政策优惠和项目倾斜,能够提供价格稳定、财政补贴和免税等措施,另一方面,政府也是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的提供者,道路的修建、大型的水利工程、灌溉工程和电力设备都要由政府来提供。然而,在我们实际的调查中,政府发挥的作用是不尽相同的。在南京六合区,政府在农场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够的,这体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基层政府与农场之间存在着一个断裂层,基层政府未能落实中央关于发展农场的号召,基层“土政策”和中央政策存在着不一致,而这一点源于政府层面上“重商轻农”的思想,在市场经济和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工商业作为政绩的一个主要考核层面受到重视和关注,而农业被认为是拖后腿耗费财政补贴和不能创造大量经济效益和政绩的弱势产业没有得到应有的支持。因此,基层政府既对土地转让的情形不甚清楚,也不知道本地家庭农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政府与农场的联系较少。

其次,基层社区领导班子老化,在思想上较为保守,行政效率较低。据农场主周大爷介绍,在当地的一些地区,大队长(或称组长)大多是七八十岁的老年人,他们比较关注自己在岗时的收益,对于农业的发展并不关心,并且从某种程度上阻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虽然可能有大学生村官,但他们通常只是将村官作为一个跳板,经常忙于处于社会关系和私人关系,对于农业的发展不够关心,这就使得整个基层社区缺少真正能够支持农场发展的干部和官员。

再次,政府缺乏在公共服务上面的主导作用,这主要是指首先上级政府和基层社区对于家庭农场缺乏一个明晰的概念,另外,它不能在政策措施上起一个引导作用,缺少在政策和法律上对于家庭农场的支持,例如,它没有对村集体如何转让土地有一个相当成熟和可行的引导措施,也没有在提高和稳定农产品价格方面做出努力。而且,政府对农场的公共设施服务是不到位的,政府在财政投入方面明显不足,道路系统、灌溉系统和电力系统都没有进行有效的规划,这也与土地的转让情况密切相关,因为在土地使用权不能完全转让的情况下,政府如果不能和农户进行有效的沟通,是很难在农户的地面上新建公共设施的。

最后,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沟通,职能划分条块化,在修建农用建筑如机库等等需要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批手续,农业部门不能干涉。在农机机械、机械柴油和秸秆焚烧等补贴上,农机部门的补贴不是补贴给土地权利的使用者,而是给与出租使用权的农户,这就使政府的财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真正种田的不得利,没有种田的拿补贴。

总而言之,地方政府和村庄对于农业发展和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不重视不清楚,基层社区与家庭农场之间存在着断裂,领导班子缺乏改革和创新的思路,不能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责任不清,职能的条块分割使财政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无疑会加大家庭农场的运行成本,甚至会阻碍家庭农场的发展。

(三)人力资本的缺乏问题

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和农村精英的外流,劳动力的使用是相当匮乏的,通常的情况是有的农场主既是技术员也是机械操作者。相比传统乡村里紧密的亲缘和地缘关系,家庭农场或规模化的农业经营改变了传统的土地经营方式,以土地为纽带的农村社会关系发生了改变,这一改变强化了农村社会的业缘关系,同时加速了传统的互帮互助的交际关系向以货币为交流媒介的物质交换关系的转换,村民之间的交流更趋向去世俗化和城市化。

由于农业科技的进步和机械化的不断推广,大部分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进入工业或者第三产业中,传统农村里农忙时互帮互助的劳动关系逐步瓦解,遇到农忙时,传统的”换工”说法也就不存在了,雇佣劳动力成为解决农忙耕作繁忙问题的主要办法。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被雇佣从事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并非当地村民,而是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员,原因在于:一方面,随着青少年受教育年限的增长,当地大部分农村青少年没有种地的经验和技术,他们中的大部分常年在外从事非农产业;另一方面,由于在当地工厂打工的农民工作时间固定,无法抽身农业生产。这两者原因导致了即使在农忙时也很难找到当地的人来进行农业生产。家庭农场主和大型种养户由于其经营的土地较多,农忙时自然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在当地无法提供充足劳动力时,大量苏北或安徽的农民到这里给农场主或者大型种养户打工,形成“短工”,这些流动的农民有效地支持了农场和大型种养户的农业生产。在实际调查中,不仅缺乏简单的劳动力,而且更加缺乏技术型的人才和管理型的人才,对于高端的人才的需求更为突出。

下辛店镇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第四篇

下辛店镇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下辛店镇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接到上级调研任务后,我们农口组织调研专班到走访了全镇4个类似于家庭农场的种养殖业大户(北堤村王森林、白水湖村王先勇、泗州寺村罗丙田太和村聂正伟),采取数据统计、典型解剖和查阅资料等方法,对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总体情况是发展正常,形势很好,农民满意,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一、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

从调查情况看,4个家庭农场的基本情况是:农场主中有3个村干部,1个农民,户平劳动力3人;8户农场主共有机械设备12台套(获农机补贴30万元),以种植水稻、小麦、养鱼为主;土地流转总面积555亩,其中耕地450亩、水面105亩,流转涉及68户,有2个农场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 2户是口头协议短期流转;租金亩平约450元,最高的是水面养鱼每亩600元,最低的是60元(汉北河河滩),其中流转土地的粮食补贴由土地所有人所得。4户农场2012年纯收入44万元,户平11.3万元。从4家家庭农场的发展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农场数量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4个家庭农场中,有2户从1998年就开始“捡田种”,2户从2004年底开始流转,近几年规模发展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种植大户越来越多,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台湖、安定、北堤等村出现到大冶等外地地承包经营家庭农场的现象。据统计,全镇经营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有150户。

2、粮食生产得到保障,特色种植进一步显现。4个家庭农场,全部种植粮食,去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50亩,总产量194.1万斤,亩平1134斤(含小麦),一个人种粮可供150的口粮。在粮食生产得到保障的同时,各种特色种养殖的到充分发展,其中白水湖村王先勇种植泥蒿100亩,泗州寺村罗炳田发展精养鱼池160亩,经济效益非常可观,极大促进家庭收入,人均纯收入3.1万元,是当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倍。

3、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强,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4个家庭农场中,2012年种植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了机械作业,农场主配有机械设备12台套,机械投入105多万元。北堤村村民王森林,自有旋耕机、机耕船、收割机等,加上他组建的合作社成员共有的农用机械10台套,总价值40余万元。他家流转土地200亩,其中本村水田50亩、台湖农场50亩,汉北河滩100亩,去年纯收入20多万元。今年,他计划秋季在本村建一座酱菜加工厂,发展带动附近蔬菜生产;秋播时在汉北河附近3个村季节性流转1000亩,连片种植小麦。【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二、家庭农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土地流转困难。一是部分农户对土地存在思想障碍。有的是“土地命根子”思想浓厚,担心失了地、丢了根,不愿流转;有的是外出收入高,对那点田、那点租金无所谓,田放那也不要饭它吃,还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加之政府对土地流转没

有“硬措施”,没有办法制约农户。比如2012年我镇为了发展千亩螃蟹基地,在迎风、彭李、北堤三村协调流转土地,设计40户的300多亩土地流转协议整整谈了5各月才签订。二是土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旱包子、水袋子”等条件差的田流转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服务还没完全到位。调查的4个家庭农场2个签订了合同,2户是口头协议,其他散户都没签合同。全市农户间的小面积流转80%以上都没签合同。

2、农村家庭农场融资困难,农业生产后继无人。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比较效益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大部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想发展扩大规模,贷款融资很困难。贷款条件苛刻,无法贷款。白水湖村王先勇去年流转100亩土地种粮食,农户每亩的租金500元,他家纯收入也很可观,两相满意。今年他想贷款20万元,扩大种植规模到300亩,因没有抵押无法落实贷款。三是农业人才支撑困难。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从事农业劳动力年龄偏大,结构老化,在家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都是50岁以上老年人,子女全都外出工作、务工,再过10年,“谁来种田”的问题就更加突出了。

3、农业社会化服务还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农机驾驶与维修、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普遍农户信奉“巧种不如拙闭”(施肥)的老信条,不管田里缺什么,搞两包化肥再说。一些农民一季稻谷打五六次药,人家打什么药我打什么药。农村盲目施肥、盲目打药的问题突出,而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只有一名工作人员,面对全镇近6万亩种植面积显得力不从心

4、农业基础设施仍显落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镇域一二三级渠道淤塞极其严重,每到旱涝天气,水马齿苋堵塞河道,农业用水根本不能保障。而改造近40公里的一二级渠,以一个乡镇财政之力,就好比螳臂挡车。二是虽然我镇部分村进行过土地平整项目,但仍然有近半村没纳入进来,农业生产仍有很大不便。三是稻谷翻晒困难,每年水稻收获季节,农民就为水稻翻晒发愁,镇域公路到处都变成了晒场,影响了人们日常生活。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家庭农场与土地流转要相得益彰,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带动土地流转,土地有序流转才能有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是基础,要联合县经管局切实承担起指导流转合同、调节土地承包矛盾纠纷、搜集发布流转信息等职能,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

2、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相结合的道路,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

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农业基础项目,捆绑利用土地整理、高产农田建设、低丘岗地改造等各项农业建设项目,疏通河道畅通,加快流转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家庭农场经营提供良好的基础。

4、加强农业人才培养。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作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和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5、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比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把今年中央和省新增的农业补贴,全部单列出来,用于补贴上述对象,其他农民的补贴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特别是农机等补贴,优先补贴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大户。 《>下辛店镇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市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第五篇

关于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查

“家庭农场”的概念今年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它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一起作为我国现行农村社会的新型经营主体,是我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新路径新方向。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日前,市经管处组织开展了对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全面摸底调查,并重点解剖了某某区、某某区8个较为典型的家庭农场。调查表明,家庭农场这一概念尽管出现较晚,但我市家庭农场发展起步较早,经营的农地面积较大,形成了一定规模生产水平,数量较多,较好地带动了我市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现将调查情况综合汇总如下:

一、家庭农场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早在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发展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对加速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有重要意义:

(一)家庭农场是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意探索,完全符合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家庭农场是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

专业合作社之后的又一种新型农业组织形式。经营家庭农场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坚持了家庭承包的基础地位,经营的是农户自有承包地或流转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承包地,比过去单一的家庭承包更能体现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要求。

(二)家庭农场是庄园农业都市农业的一种表现形式,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传统的一家一户农村生产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家庭农场虽保留了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下的生产方式,但与原承包给一家一户时的生产方式有了质的区别,生产主体更为现代、生产要素更为集中、生产方式更为先进、生产能力更为巨大,生产管理更为科学,生产效益更为显著,更具有现代农业的特征、内涵和性质。某某区某某种植农场是一家以葡萄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面积50亩,总投入120万元,兼营农业观光旅游、餐饮和休闲,采用雇佣季节性临工的方式运作。由于葡萄等水果的市场不稳定性,为防止“果贱伤农”的现象产生,葡萄农场还计划引进一套20万元的葡萄酒酿造灌装设备,进行产品质量认证,注册产品商标,将葡萄种植农场打造成为葡萄文化庄园。

(三)家庭农场带动土地流转,实现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城镇化推进,农村大量劳动力涌向城市,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导致农村有大量土地被闲置。家庭农场具有较强生产能力,有效将闲置土地集中流转利用,组织

劳动力进行机械化专业生产,一方面高效利用了土地,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全市家庭农村经营的农地面积达98.96万亩,其中90%是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某某区绿色农庄流转耕地和水面4200余亩,投入2000余万元发展生猪和水产养殖。某某农庄在某村流转土地412亩,投入1100万元,打造生态百果园和高档花卉苗木基地。

二、新形势下我市家庭农场蓬勃发展

目前,我市家庭农场数量已有6312家,从事种植业的有4702家,从事养殖业的有905家,从事种养结合的有389家,其他316家。家庭农场经营耕地总面积达98.96万亩,经营50亩以下的有3612家,占57%;50-100亩的有1459家,占23.1%;100亩-500亩的有1016家,占16.1%,500-1000亩的有150家,占2.4%,1000亩以上的有75家,占1.2%。全市家庭农场年收入达25.4509亿元,共有家庭成员有4.39万人,常年雇工2.93万人,家庭农场劳动力主要来源为家庭成员,平均每个农场劳动力为11人。

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呈现如下特点:

(一)在原国有农场改制基础上发展起来家庭农场数量多,生产能力,对接市场能力、带动能力较强。我市原有五个大型国营农场,再加上各区县(市)原有的一批小型国有农场、林场、茶场、果场和园艺场,它们通过改制成乡村后,由于农户拥有的土地较多,且资金势力、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较强,家庭农场的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据统计,全市此类情况发展起来的家庭农场有1520余家。如某某区某某

农场改制下岗职工创办的水产养殖场,目前承包110亩鱼塘,以养殖有机生态鱼为主业,同时经营垂钓、农家餐饮等休闲农业,年产值达150万余元。

(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比较好,由产业引导下发展的家庭农场较多。调研发现,一个地区的产业发达程度直接影响家庭农场的发展方向,同时,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经济主体又可带动地区产业的发展。某某是我市重要的茶产业区,产茶的自然优势明显、技术也相对成熟,以黑茶、小水果和中药材为主要业务的家庭农场达300余家,蓬勃发展的黑茶、小水果和中药材产业家庭农场又大大提升了某某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某某蔬菜产业发展比较快,蔬菜专业合作社达60余家,每家合作社都有5-10家专业合作社的核心成员,这些核心成员都是经营50-200亩蔬菜生产大户,都是从事蔬菜种植的家庭农场。

(三)土地流转力度大,为家庭农产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近年,益阳市委市政府将土地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牛鼻子来抓,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75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171万亩,耕地流转比率43%,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率达67%。土地快速流转,使更多的生产资源流入能人大户手中,加快了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我市现有近90万亩土地流入家庭农场,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农地 158亩。

(四)家庭农场主是专业合作社的中坚力量。家庭农场

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但在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环节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很好地解决农产品加工、销售的组织问题。调研发现,我市有很大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由家庭农场发展起来的,当家庭农场发展到一定规模,负责人对农产品的加工、销售就会有更高的要求,走上专业合作道路。全市有超过5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农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某某区某某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领办人最初是家庭农场的经营者,经过多年发展,规模不断壮大,需要更强的对接市场能力,于是走上了合作发展的道路。合作社成立以后又吸收了附近不少小型的家庭农场为社员,大大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

三、引导我市家庭农场高水平、高层次、高规格发展

我市家庭农场虽然基数大,但还存在不少问题:登记注册率低,没有规范的会计账目、市场竞争能力差,配套政策扶持缺乏等。要引导我市家庭农场高水平、高层次、高规格发展,还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做活土地文章,为家庭农场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土地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农民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建立承包地“身份信息”,颁发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夯实土地流转基础,为发展家庭农场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开展政策法律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对流入方资质审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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