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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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顺利完成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推进“四个宁夏”建设,统筹人大各项工作

  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路和民主法治建设新部署,牢牢把握自治区工作大局,自觉将各项工作放在全面建设“四个宁夏”中统筹谋划,全力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14年,我区面临的形势比预计的复杂,困难比预想的要多。自治区主动适应新常态,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常委会坚决服从服务于自治区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把自治区党委决策的全局性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坚持把“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难点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全力推动“四个宁夏”建设。

  全力推进依法治区。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我区民主法治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常委会召开了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落实依法治区《实施意见》中人大牵头承担的各项任务。工作中正确把握和处理立法与改革的关系、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努力发挥人大立法的引领作用、监督的促进作用、代表的表率作用,全面推进我区民主法治建设。

  做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重大事项的准备。制定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是自治区的重大决策。审议这个规划,是本次大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在全国省级人大是第一次。常委会举办了专家讲座,多次组织到市、县(区)视察调研和座谈,听取了政府规划编制工作汇报,结合两次审议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草案,深入研究讨论了规划草案,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汇集了智慧,凝聚了共识。为了做好新常态下的预算监督,推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管好人民的“钱袋子”,常委会强化会前的初审工作,有关方面对提交本次大会的预算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征求了预算专家的意见,所提建议得到了编制部门的积极回应。1月上旬,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大会文件草案,并在落实大会各项法定职权、提高会议质量等方面继续改进和完善。这些工作,为大会决定重大事项做了认真的准备。

  二、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将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8件,废止4件,批准银川市法规4件。

  积极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编制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事关我区发展方向和整体布局。常委会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突出地方特色,立管用的法,审议通过了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为空间战略规划的编制、实施、修改和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制定了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立规划编制公众参与制度,重点对规划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等作出规定,适应我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需求。制定了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废止自治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确保非税收入管理有法可依。修订了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为发展基层民主、促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加强民生领域立法。深入调研、反复测算,作出了完善我区生育政策的决议,修订了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单独两孩政策,取消生育间隔期。制定了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努力破解污染减排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现实问题,发挥立法在推进美丽宁夏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了自治区泾河水源保护区条例,明确了保护区范围、保护机制,保障中南部地区群众用水安全。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研究地方立法的特点和规律,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立法质量年”活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重点立法项目调研,参加常委会审议活动。针对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中争议较大、需要统筹兼顾的重大问题,首次召开法规草案论辩会,达到“以辩促论、凝聚共识”的目的。加强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开展立法前评估。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活动途径,对一些涉及全局、关系复杂的法规草案,通过宁夏日报、人大网站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实行隔次审议和两审三通过制度。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对现行有效的162件法规进行梳理,废止了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

  三、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监督推动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强化效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听取审议了专项报告18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满意度测评3次,检查了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增速放缓的困难局面,围绕自治区重大经济问题,听取审议了上半年计划执行、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地方金融机构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报告,开展了3次集中视察,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努力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听取审议了预算执行、审计及整改落实等报告,审查批准区本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要求政府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安排财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成立财政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库,探索开展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推动预决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坚持把民生计划报告列入代表大会议程审查批准,保证民生计划依法实施,推动自治区10项民生计划30件为民实事得到落实。常委会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程,将这项工作作为民生计划宁夏行活动主题,开展集中视察,听取审议专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要求政府完善扶贫攻坚工作机制,千方百计增强“造血功能”,实现精准扶贫,良性循环。常委会还选择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救助、民族教育、全民健身、新型城镇化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依法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区人民群众。以食品安全、“加强农村环保,建设美丽农村”为主题,深入开展了“宁夏环保世纪行”等集中视察活动,促进重大民生问题不断改善。

  加强对司法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了全区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报告,要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增强司法维权的主动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注重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先后对食品安全“一法一办法”、体育工作“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找准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难点和关键,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法律法规得到落实。受全国人大委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这些法律在我区正确有效实施。

  注重监督工作实效。询问是人大法定监督的重要形式,常委会进一步研究改进了询问工作,实行公开向社会征求询问内容,视察与暗访相结合,必答问题与随机提问相结合,增强了询问效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自治区确定的重点任务,全社会广泛关注。常委会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了专题询问,促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常委会还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对土地管理等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集中交办和跟踪督办20件审议意见,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重视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92人(件)次,及时转交有关方面依法处理,促使一些问题得到解决。

  四、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牢固树立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保障,夯实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能力,发挥代表作用。

  深入开展代表“双联”活动。常委会的工作离不开代表的支持和参与。我们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5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163名基层人大代表建立了联系。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听取意见,畅通表达渠道,掌握社情民意,协调推动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指导推进代表履职试点工作,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有效推动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

  切实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和督办座谈会,及时交办议案建议,推动落实办理工作。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件议案按时办结, 220件代表建议都已得到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对建议办理情况组织选举单位和部分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完善重点处理建议督办机制。对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自治区级统筹、进一步简化政府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老年大学建设等5件重点处理建议,采取上门督办、现场督办;继续滚动督办2013年的关于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环境恢复、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受水区连通配套工程等4件重点处理建议。这些建议办理成效显著,得到了代表一致肯定。

  全力推动宁夏代表团去年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快铁路基础设施建设等2件重点处理建议的办理,得到了积极落实。继续跟踪落实历年全国人大重点处理建议,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报告,全国人大有关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总结推广。

  扎实开展履职培训。举办了两期自治区人大代表培训班,对160名基层代表和42名市、县(区)人大代表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织56名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进行山川异地学习考察,提高依法行使职权能力。指导县区人大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活动阵地建设,利用人大网络平台,开通代表服务专区,及时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实现了政情通报和代表建议、意见的网络化、实时化。邀请60多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邀请80多名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

  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通报制度,邀请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举办了全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举办了人大系统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预决算审查监督等专题培训班,推动代表工作。

  常委会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完善了人事说明程序,依法加强对有关机关任免案的初审,共任免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人次,保证了自治区党委人事意图的顺利实现。

  五、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党的意识、法治意识、民主意识、责任意识,有效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常委会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开办“法律大讲堂”,结合常委会中心工作和会议议程,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就人大制度、经济形势、依法治国等开展专题讲座,努力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紧紧围绕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任务,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审议拟定有关议案,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狠抓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格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在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新闻报道、规范因公出访、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进一步建章立制,并抓好落实。“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29.7%。按照“转作风、抓发展”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全力推动自治区重大项目落实。围绕全区退耕还林还草、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平罗农村土地改革试验情况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得到了自治区党委的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

  努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把加强学习贯穿于机关各项工作的全过程,邀请有关方面就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四个宁夏”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干部学习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宣传策划。对全区人大系统2014年度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进行评选,推动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深入开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有效发挥了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作用。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建设“四个宁夏”的总体布局中定位人大工作,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必须坚持把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紧紧依靠各级人大代表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使人大工作更加接地气,更有生命力;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扎实做好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代表、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努力工作的结果,“一府两院”和各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协同配合的结果,全区各族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能力不能适应发展需要,主导立法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实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力度有待加强;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不够,指导县乡人大工作有待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自身建设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的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适应发展新常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推进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建设。

  一、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的部署

  推进依法治区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维护宪法权威、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区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善于把党委的政策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立法法,落实设区市的立法权。要支持和监督自治区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支持和监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要向宪法宣誓。全面落实好依法治区《实施意见》中人大常委会的30项任务。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要求,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法律信仰。

  二、立法工作要开创新局面

  立法是依法治区的前提和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立法先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增强法规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强化人大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草案,由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起草。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自主性立法。拓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渠道,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建议与立法工作衔接机制、发挥有专业特长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制度。增加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法规案的数量,适时修订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确保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权充分行使。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建设“四个宁夏”,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抓住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抓住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计划制定、修订自治区宁东化工基地条例、枸杞产业促进条例、水土保持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等6件法规,修改自治区实施《选举法》细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法规,废止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条例、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对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民族教育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开展立法调研。用三年时间对我区现行有效的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以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

  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完善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制度;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探索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开展立法协商。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市县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探索健全法规草案争议条款单独表决程序。通过立法建议、立法听证、立法辩论、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凝聚共识,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三、监督工作要实现新突破

  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要坚持有的放矢,创新方式,增强实效,让法治理念在全社会落地生根,让行政司法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

  突出监督重点。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推进、土地出让金审计、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报告,推动政府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全区经济稳中求进。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听取审议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社会保险、民族工作等专项报告,继续推动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移民等工作,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围绕促进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项报告,推动法治建设。支持“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行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定权力,计划对政府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专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推动有关问题得到解决。

  确保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本次人代会将审查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并作出决议,这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常委会要把督促空间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规划落实。继续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推动新修订的环保法、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同时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企业所得税法、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推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把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结合起来,把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法定监督形式,研究改进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深化财政预算监督到部门,强化审计结果的跟踪落实,对没有落实到位的盯住不放,对屡查屡犯的问题,依法督促政府监察、审计等部门该通报的通报,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审议意见交办制度,依法推动有关工作切实得到改进。

  四、代表工作要探索新方法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要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健全工作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高履职实效。

  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和拓宽“双联”活动,召开现场会,深入推进代表联系基层组织及人民群众、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指导选举单位扩大代表述职试点工作,探索开展间接选举代表述职活动。优化代表服务网络平台,围绕自治区深化改革和民生改善重大项目,改进代表视察、调研工作,拓宽和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内容,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更好地为民服务。

  不断改进代表履职服务工作。举办自治区人大代表培训班和市县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更多的基层代表参加常委会的工作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增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针对性,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拓宽代表履职评价试点,推进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深入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建立代表工作部门与承办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切实提高办理实效。继续实行重点处理建议制度。高度重视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工作,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常委会领导同志牵头、各委员会重点督办,跟踪落实。扩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民主测评范围,推动代表反映的问题得到更好解决。

  五、自身建设要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四种意识”,树立“四个形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做政治坚定、依法履职、团结干事、清正廉洁的表率。

  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权威。继续办好“法律大讲堂”,拓展学习领域,增强学习效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遵守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多研究思考问题,多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与市县区人大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增强工作实效。

  全面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能力。继续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机关建设,有针对性地对机关干部进行轮训,强化理论研究,改进新闻宣传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发挥好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作用。

  各位代表,我们已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新的历史起点上,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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