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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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1、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开展的各项组织活动。外出党员和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及时进行补课,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党员的组织关系各党委要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总支开具介绍信,基层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学院内各党委之间可以互相接转,外出或外来党员经学院组织部接转。

3、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支部应经常向党员公布党费缴纳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作自动脱党处理。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也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即: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

【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

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

要》、新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2、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

3、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原则,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五个不许”的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落实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清廉统计新形象。

5、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6、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

篇二: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解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辅 导 材 料

70载党组制度首立“规矩”

——解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中央近日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于16日公开发布。

填补党内法规空白

党组制度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自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建立以来,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历经了撤销、恢复的曲折历史。目前,全国共有党组8.6万多个,涵盖了从中央到县4个层级。

“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党组建设、发挥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忽视党组建设、弱化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会遇到困难甚至挫折。”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说。

但这么重要的一项制度,长期以来除了党章用3个条文作原则规定外,一直未出台专门的党内法规来进行规范。由于缺乏具体制度遵循,党组设立不统一、成员配备不一致、职责不明确、

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党组作用的充分发挥。

“比如说国企党组这一块,下一步深化改革将带来股份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党的领导和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协调运转,实现利润与承担社会责任如何兼顾,都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规范。”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组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等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党组工作条例。今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条例出台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对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样,我们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就比较完备了。”谢春涛说。 着眼全面从严治党

当前,一些党组存在着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承担起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导致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中央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把“着眼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原则,强调要通过完善党组制度,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根据上述原则,这次出台的条例明确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凡是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责任。

条例还规定,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从严治党,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条例将党组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这种规范本身就是对党组成员的一种有效约束,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这次出台的条例共分8章39条,包括总则、分则、附则3大板块。专家普遍认为,条例凡能明确的尽量明确了,能细化的尽量细化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如:针对实践中党组设立条件不够明确、范围不够统一、程序不够规范等情况,条例对党组设立作了规范,明确了设立条件、设立范围、设立审批主体、设立程序。

又如:考虑到党章对党组的职责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党组职责与本单位领导班子的职责经常出现交叉,条例对党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哪些重大问题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等作了列举和细化,以便实践中操作。

为强化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使之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条例设定了领导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列席会议制度等,突出党组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方面的责任。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条例明确和细化了党组决策程序,对党组落实集体领导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一是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条例精神;二是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 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篇三: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2016人社局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篇四: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2016城管局党组工作计划5篇

篇五: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2016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为严格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巢湖市烔炀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努力形成基层党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

严格程序,保证质量。一是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次支部委员会、上一次党课,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二是严格会议流程。每次会议和党课都要做好会前准备和会议记录,完善会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格式,提高会议效率,每次会议都形成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决议,会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提高会议和党课的质量。三是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党员若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党课的,必须按相关规定程序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另择时间学习会议精神。 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创新活动方式,总体把握“三个结合”。一是结合远教工作。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设施,坚持每月集中学习,组织党员集中收看党建专题片,加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党员的奉献意识,实现了“三会一课”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基层群众服务的目的。二是结合农业生产。把“三会一课”制度与日常生产生活统筹安排、有机结合。在农忙时节,邀请有关农业技术专家、农村种养殖能手等介绍推广成功经验,为广大党员树榜样、立标杆。同时一改过去单一的授课方式,采取党员上台讲、座谈讨论、以会代学、以赛代学等方式,不断增进学习效果。三是结合“双培双带”工程。党组织联系农业示范基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让致富能力强的党员与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子,带动党员群众学习政治理论和实用技术,树立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的吸引力。 健全机制,抓好落实。在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的“三会一课”制度,形成常态化管理。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抓起,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体系,确保党组织生活正常化和制度化,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出相关配套工作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奖励监督制度。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到年终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中。同时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党员之间的监督,把开展“三会一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的一条重要标准,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监督。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篇2]

为了严格党内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全市党员都要服从所在党小组和党支部的安排,坚持参加“三会一课”,增强在党意识,接受组织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党课的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党支部建设及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讨论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3##、党小组会议

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政治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员大会有关决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征求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4##、党课

党课一般情况下至少每半年授课一次。党课教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或优秀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党校的讲师授课。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学习法律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结合时事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党(工)委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党(工)委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基层支部,督促和指导开展“三会一课”。各党(工)委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各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是落实“三会一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切实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党(工)委要超前谋划,摸清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并分类建立基层党组织台账和党员花名册(分别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流动党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要定期督促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制定好工作计划,记录好支部会议召开情况,填写“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写实登记表(见附件2)。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召开前要充分准备、明确主题、措施到位;召开时要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等,参会人员要亲自签名,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具体化、常态化开展。 (三)领导带头,示范带动。各镇(办)、市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因故确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各镇(办)、市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三会一课”上带头宣讲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带头认真讨论支部会议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参加1次“三会一课”,各镇(办)、市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参加2次“三会一课”。 ##(四)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市委组织部已将各党(工)委所属党组织召开“三会一课”的情况列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全市各党(工)委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各基层党支部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每半年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由上级党组织在所属基层党组织中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各党(工)委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落实好的支部予以表彰,对落实差的支部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要每季度调阅一次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于调阅后10日内将调阅结果汇总上报至组织部组织二科。 ##(五)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各党(工)委、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三会一课”的主题与党员活动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完善“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努力做到“时间制度化、内容具体化、形势多样化”,着力增强“三会一课”的效果,提升“三会一课”质量。

附件:1、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的规定》

2分页、“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写实登记表

中共韩城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7日

附件1: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的

规定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要坚持和运用好党的建设“四个重要法宝”要求,为了严格党内生活,现就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省、市、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领导班子成员等,都要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确保按时参加。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省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三会一课”,市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参加1次。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带头宣讲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带头认真讨论支部会议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要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民-主监督。

第六条党支部要确定专人,及时通知会议时间,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的联络工作。

第七条党支部要建立“三会一课”台账,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写实登记,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由上级党组织在所属基层党组织中进行公示。

第八条各级党委要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方法,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第九条各级党工委每年要对党员组织关系所属的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

第十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揽协调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加强跟进指导,严格督促落实。

第十一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依照本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篇3]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土门办事处党委,各企业党委: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保障。按照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基层党支部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意识,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形成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

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通报党务公开事项;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完成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上好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一般一至两个月安排一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基本理论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

三、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入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提高质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落实。要建立“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参会人员要有亲自签名,对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

三是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明确“三会一课”召集人,提前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事项通知每个参加者,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各党(工)委要每月调阅一次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并加盖印章,调阅结果汇总上报组织部。近期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基层组织2016年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调阅基层党组织的2016年“三会一课”记录,检查和调阅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篇4]

为严格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努力形成基层党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我县按照上级要求,对农提帮扶村开展“三会一课”专项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一是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上一次党课,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共有个省级农提帮扶村,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21次,支部委员会57次,党小组会议102次,上党课20次。二是严格会议流程。每次会议和党课都要做好会前准备和会议记录,完善会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格式,提高会议效率,每次会议都形成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决议,会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提高会议和党课的质量。三是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党员若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党课的,必须按相关规定程序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另择时间学习会议精神。

二、创新形式,丰富载体

一是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工作。充分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宣传,加快美化、绿化、亮化的工作进程,并把工作中遇到

的瓶颈制约,通过研讨,着力破解。二是结合本村特色,开展特色活动。三是结合人才培育,制定发展规划。村干部多次深入群众走访,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计划。并加强对农村优秀青年带头人进行培训,制定科学完整的考察措施。9个省级农提帮扶村根据自身特点,均制定了本村的发展规划。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为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我县从制度建设抓起,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体系,确保党组织生活正常化和制度化,个农提帮扶村都制定出相关配套工作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并明确各级责任,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和长效的管理机制。在平时的督导检查中,县委组织部直接到村,通过现场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查看会议影像资料,走访党员群众,与“两委”干部座谈等形式,现场打分。在年度考核时,加大“三会一课”制度在考核中的比重,对“三会一课”落实到位、效果明显的支部,进行表彰;对“三会一课”不正常、组织生活散漫、开展效果不好的党组织,采取及时通报和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等措施,促进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篇六:党组工作,配套制度
2016银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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