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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习、宣传动员和申请复验阶段(2015年3月至4月)
1、要开好2015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报告,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3月至11月)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4、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有针对性地把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提倡移风易俗。同时,要编好民汉混合班、混合宿舍、相互学习、尊重和了解对方风俗习惯,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月至11月完成)。
5、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强化排查工作力度,确保使全年不发生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3月至11月完成)。
6、要进一步做好“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把民族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之中,不断充实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文本资料和音像资料,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扬现代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国家、公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阵地(3月至11月完成)。
7、要进一步加强“以德治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意识(3月至11月完成)。
8、要按照地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做好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媒体报刊的投稿、信息报送和发送工作(3月至11月完成)。
三、自评整改和推广阶段(2015年5月至6月)
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对照《全国民族团进步模范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和自验工作,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并准备好相应的档案材料。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因而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和为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做出应有的贡献(6月份完成)。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8月至9月)
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完成好创建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并认真逐项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市)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做好迎接地区和国家民委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8月至9月完成)。 中共新疆阿勒泰畜牧兽医职业学校委员会民创办
2015年3月1日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中心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
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和谐昌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 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教
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中心校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
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
选条件》,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6月11日~7月15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
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7月16日~9 月中旬)。
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 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4.选树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典型。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的先进
典型,用身边典型的事迹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在全校营造争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浓厚氛围。
5.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建设日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双百”人物的学习活动提高学生的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
6.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人北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
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工作要求,现就我
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
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
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
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
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
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
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社区各族居民及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
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社区努力形
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
的氛围。自觉的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
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方案】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镇
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
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
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
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
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
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
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
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
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
“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
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
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社区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
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
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
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
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
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
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
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维护社会稳定、解
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11月11日~12月11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
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民族理论、民
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
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民族政策等。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人民路北社区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12月12日~1月中旬)。【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方案】
(一)以社区创建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
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
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对照相应的职能,
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措施报所创建办
公室备案。
3.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
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开斋节等举办联谊活动。
4.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
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一个困难家庭组成
“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
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创建办公室备案。
5.创建申报。适时向创建活动办公室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
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
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
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
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
园”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月末)。
1.展示成果。举办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图片展,要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
2.认真总结。对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3.完善机制。认真梳理总结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市水利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水利局机关党总支、三屯河流域管理处党总支、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党支部: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区州市委工作要求,现就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和谐昌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
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区州市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条件》,在水利行业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大西渠新戽村、帮扶社区等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开展党群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
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6、抓好民生水利建设步伐。一是加快推进三工镇和阿什里乡安全饮水工程以及续建的两乡两镇安全饮水工程,把好工程施工质量关和工程验收关,尽早使上述区域的7万各族群众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二是做好和谐新村牧民耕地的节水灌溉工程,为牧民实现真正意义上定居创造物质条件,大力支持二六工镇的节水灌溉,尽可能为民族乡镇提供更多的项目资金和技术支持;三是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援疆项目资金,加快三工镇两渠并一渠工程,二六工七星干渠等骨干渠道工程改造进度,努力改善灌溉条件;四是加快推进努尔加水库建设,尽快完善大坝建设方案和实施进度,解决每年春季农业用水紧张问题。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6月11日~7月15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新疆历史。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昌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昌吉市水利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7月16日~9 月中旬)。
(一)以支部创建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各支部紧紧围绕创建的主题,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胡锦涛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自治区
党委七届九次、十次会委(扩大)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编写的《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等内容,要把学习贯穿创建活动始终。各党组织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大讨论。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措施报所创建办公室备案。
2.开展“八个一”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着力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新歌,学一句维吾尔语(每周学一句维吾尔日常用语),看一部以民族团结为内容的电影,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展,举办一次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演讲比赛。
3.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肉孜节和古尔邦节举办联谊活动。在“七一”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的系列活动,在“十·一”举办以“庆祝伟大祖国诞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板报展览。
4.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一个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创建办公室备案。
5.创建申报。适时向创建活动办公室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
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走访困难党员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选树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典型。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事迹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在全系统营造争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浓厚氛围。
4.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建设日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双百”人物的学习活动。加强环境建设,优化办公环境、居住环境、职业环境和人文环境,提高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
5.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三)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体现“新疆效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方案】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开拓创新之风。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
2.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开展自治区第13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窗口岗位运行的监督制约。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考评。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9月15日~10月)。
1.展示成果。举办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图片展,要全面开展民族团
中共三江县委员会 三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
实施方案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桂发[2009]38号和柳发[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快又好发展,为建设“富民强县、科学发展新三江”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机关、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活动主阵地、主渠道,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高潮,形
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贯彻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
二、主要内容
(一)、要夯实三大基础,即夯实民族团结的政治法律基础、物质文化基础、群众社会基础。
(二)、要构筑三道防线,即构筑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思想防线、制度防线和组织防线。
(三)、要建设三支队伍,即建设高素质的民族工作专业队伍、支持民族工作的少数民族知名人士队伍和支撑民族工作决策的顾问队伍。
(四)要加强三项工作,即宣传教育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多办实事好事工作、争先创优工作。
(五)、要建立三个机制,即建立和完善民族关系监测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民族关系的协调机制。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打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对于我县各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坚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的民族法律法
规,民族基本知识;国家统一、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友爱精神;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等。
各基层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应安排学习民族团结理论专题;县党校、中小学校要开设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课程;组织部门要把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课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宣传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要组成采访团,加大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进行报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利用电视、报刊等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报道工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开设民族知识课程,让中小学生从小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要把旗帜鲜明的立场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起来,把阶段性的宣传教育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和“三个离不开”的宣传教育,切实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每年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事务局共同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活动要突出群众性、创造性、特色性和实效性,做到年年有新内容、新载体;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周,倾听少数民族专家学者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对“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使全县各族群众深刻认识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
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增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事务局、县教育局、县广电局(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落实,促进我县民族经济社会均衡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民族问题本质就是发展问题,民族工作的核心就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人民共同富裕。在开展民族进步创建活动中,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增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好落实。要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加快构建“两区一带”区域发展新格局的机遇,结合我县实际,对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乡、村、屯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的支援上采取倾斜扶持政策,优先安排扶持项目,重点加强对改善民族地区水、电、路、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扶持力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民族地区的经济总量明显增强,经济效益和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各级组织、各部门要抢抓县庆、乡庆机遇,推进献礼项目建设,确保安排的项目优质高效按时完成。要认真制定具体规划和措施,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科技、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提高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
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要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族事务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林业局、扶贫办。
(三)、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人才,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发展。
培养选拔使用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工作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大力推进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配备领导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在招考公务员时,可以采取在考试时适当加分的办法予以照顾。自治县、民族乡领导班子要按照所在县(乡)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选配少数民族干部;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少数民族干部职工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均要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选拔和交流工作的力度。重视和发挥民族工作部门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人才方面的职能作用,做到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制办、民族事务局。
(四)、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维护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保证书
作为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系党员学生,本人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
二、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思想,不断增强自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互相离不开”思想。
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尊重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坚决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
四、讲团结作表率。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做好家属、亲戚、朋友、邻居的宣传教育,维护家庭、邻里、朋友、同事间的团结和睦。在家尊重妇女,孝敬老人,爱护子女,妥善处理好夫妻之间、工作与家庭之间、亲属之间、邻里之间的矛盾,为维护和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组织的处罚。
承诺人:
2016年1月
民族团结承诺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更好地配合学校开展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坚决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坚持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使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做到符合学校创建活动的整体要求,并把此活动纳入到教育轨道,纳入到学校首要工作之一,与学校争先创优、精神文明等活动相结合,促进各民族教师共同奋斗,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特作如下承诺:
1、将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列入教育教学计划,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贯穿学生成长成才的各阶段,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2、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等阵地散布不利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禁止任何人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扰乱公众视听的谣言。
3、各族教师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和睦相处,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4、坚决在学校、家庭、社会不说不利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坚决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出入宗教场所,不参与封建迷信及任何宗教活动,坚决不穿戴有宗教色彩的服饰,仪
容仪表符合教师的行为规范。
5、积极学习、运用“双语”,推进“双语”教学模式的顺利实施,在学习工作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6、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恪尽职守,以民族团结大局为重,遇到或听到民族分-裂的言行要敢于抵制和斗争。
7、全体教师在做好年级民族团结工作的同时,要教育家属、子女和亲属也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工作。
8、深入开展第三十一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并与民模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
9、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年度考核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让我们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教师共同进步、共同发展。做到每一位教师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同时,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坚决同违反国家法律,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做斗争。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民族团结承诺书做为xx-xxx-x的老师,本人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
二、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和“维护民族团结光荣,破坏民族团结可耻”的思想,不断增强自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思想。
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尊重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坚决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
四、讲团结作表率。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做好家属、亲戚、朋友、邻居的宣传教育,维护家庭、邻里、朋友、同事间的团结和睦。在家尊重妇女,孝敬老人,爱护子女,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家庭之间、亲属之间、邻里之间的矛盾,为维护和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各民族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体谅。
六、坚持“四个人人”的原则,人人有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有懂的民族政策,人人都讲民族团结,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好事。
七、热烈欢迎,真诚对待所有来到xx-xxx-xxx的各族同胞。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学校的处罚。
承诺人:
加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教育个人承诺书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为认真落实学校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教师的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建设美好家园。伊宁市第一小学全体教师特作出如下承诺:
1、要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社会。
2、做到明辨是非,不信教,不参与念经,不封斋,不做乃麻孜、祷告、弥撒等宗教活动。
3、不参与地下讲经班和“法-轮-功”等邪教活动。
4、不向学生传播宗教思想,胁迫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
5、不利用课堂或讲台散布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统一、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言论。
6、不在校园内传播封建迷信思想,散布极端宗教主义言论。
7、不穿戴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
8、不收听(看)反动宗教、封建迷信、伪科学的音像制品及广播;不传看、传抄宣扬民族分-裂主义及非法宗教活动的电子出版物、图书、传单。
9、不在校内张贴带有宗教色彩和不良政治倾向的宣传画、标语等。
10、不将民汉师生之间发生的矛盾作为民族问题、民-族-矛-盾处理。 每位教师都应自觉成为维护民族团结的使者,继承和发扬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使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工作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承诺人签字:
伊宁市第一小学党支部
2016年5月9日
民族团结的个人承诺书为积极引导各族员工统一思想,增强各族员工的民族团结意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 “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民俗风俗,保护正常宗教活...
员工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宗教管理规定承诺书_制度/规范_工作范文_实用文档。员工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宗教管理规定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民族团结、宗教事务管理相关规定,做到自我约束, 自我规范,加强民族团结,自觉维护稳定大局,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及家属、子女不发表、散员工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宗教管理规定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民族团结、宗教事务管理相关规定,做到自我约束, 自我规范,加强民族团结,自觉维护稳定大局,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及家属、子女不发表、散布或编造、传播损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言论、手机短信以及网上言论。
2、本人及家属、子女不参与违法违纪、犯罪、违反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或其 它公司不允许的活动。
3、本人及家属、子女不在住所或其它场所收藏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宣传书 籍或带有宗教宣传色彩的电子音像制品。
4、本人及家属、子女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5、因出差、探亲、轮休、疗养等原因在外地期间,本人不参加和从事任何 形式的宗教活动。
6、本人不违反民族团结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本人不参与非法宗教活 动、集体吃斋饭;不举行违法哈提曼拜;不组织参与宗教狂热活动和“法-轮-功” 等邪教组织活动;本人及家属、子女不收受任何人赠送、转让的任何宗教活动 用品。
7、本人不在任何工作岗位和作业场所戴头巾(女员工) 、留长胡须(男员 工)现象。
8、本人在小区内轿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停车时不占用机动车 道(消防通道) ,并严格遵守小区(车禁、门禁)管理规定。 本人因个人原因违反上述规定, 被上级部门考核扣分, 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 经济处罚及一切后果。
第1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第2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5〕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5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第3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第4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正如歌词里唱到的这样,我们祖国幅员辽阔,散步在各地的“小家”,共同组成了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样这样一个“大家”。这些“小家”因为有了团结一起的奋斗,因为有了和睦一心的相处,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繁荣昌盛,和平民族化的国家。
每年国家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就是要全国人民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国人口自古以来就是大杂居,小聚居的的分布特点,这零零散散的分布不能让它们像一盘散沙一样,随风到处飘散。应该把他们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发挥最大的作用,这就是我们的民族团结精神。我国一直推行的是民族平等,民等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们民族的大融合。具体怎么促进民族团结呢?
首先,明确指导思想。我们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党忠诚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
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计划
2015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之年,更是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隆重热烈地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事,对于进一步坚定努力工作的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推动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要求特制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评理论、-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大队实际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促进大队民族团结进步和创建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三、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意义,充分利用早点名和晚点名极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2、加强学习,提高全体队员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学习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到大队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依计划而行。
3、结合大队实际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1)通过开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
(2)在队员中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形成团结、友谊、进步、发展的良好局面,
(3)通过五月民族团结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民族团结等教育活动,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对队员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使广大队员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4、在队员中开展民族帮扶团结活动,使大家在活动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
疏勒大队
2015年5月1日
为扎实开展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寺庙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寺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新发展,根据《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民委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加力深化寺庙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1.在寺庙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组织全州民委系统,紧扣“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寺庙,加强与寺管会和僧尼联系,调查了解寺庙僧尼的所思、所盼、所需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关心和重视他们的疾苦,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他(她)们交流和沟通,建立起真实的感情
2.找准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的结合点,深化宣传教育。组织全州民族工作部门,创新载体,强化措施,组建藏汉“双语”宣讲组,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画(州民委制作的藏文内容民族团结宣传画),确立宣传月等方式,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爱国、感恩、守法”为主题,以毕世详、菊美多吉等群众身边优秀党员干部和全州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寺庙)的先进事迹为重点,大力宣传他们在维护全州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等伟大实践中做出的突出贡献。以身边事和身边人的先进典型感染、鼓舞和教育广大僧尼群众,切实增强寺庙僧尼的“爱国、守法、团结、和谐”意识,着力推进和谐寺庙建设。
3.结合群众工作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宣传载体,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寺庙僧尼深入开展以“维护民族团结、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等动,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全覆盖。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寺庙同心同向活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联系寺庙深入交流和沟通,研究深化活动的措施和办法,确定工作重点和难点,完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在色达县和旭日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乡寺庙管理所和寺管会建立健全寺庙创新管理各项制度,协助开展清退整治未成年人入寺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寺庙贫困僧人的扶持和关心力度,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关心和爱护寺庙僧人的实际行动中全面深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宣传教育。
(二)着力提高民族政策法规的执行力。
1.加强学习。结合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州民委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进一步更新观念、更新知识,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深化推进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提供思想保障。
2.开展培训。州县民族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全州各县、各部门网上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活动。通过培训和竞赛,着力加强广大基层公职人员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巩固,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贯彻执行力。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完善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办法措施,严格落实藏传佛教寺庙社会化管理责任制,及时解决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2.突出重点,深化宣传。以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寺庙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为重点,大力推进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建设和谐寺庙、平安寺庙新成效。
3.加强检查,认真总结。州民委加强对全州各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各县民族工作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全面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今年年底州民委将组成工作组到全州各县深入开展全面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民委系统评选年度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4.报送材料。各县民宗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可操性和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细化工作,落实任务,切实加大平时工作信息的报送力度,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州民委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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