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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员大会制度规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其它支部委员主持。
四、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认真确定会议议题。
五、会前支部委员会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使员做好充分准备。
六、参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决议方可表决。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大会决议有效。
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程序
1.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召开;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
2.宣读发展名单---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发展对象名单;做好会议记录。
3.申请人汇报---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中本人填写的部分,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4.发表意见,大会讨论---第一、第二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到会党员发表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并指出不足和以后需要改进的方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
5.大会表决---支部大会表决时,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形成决议,并在支部大会上宣读。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申请人表态---申请人谈对支部大会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努力方向,并表决心。
7.会议结束---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支愿书》,报送上级党组织。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的性质和召开大会的一些规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一般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紧急召开;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需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和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
(3)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或撤销支部委员;
(5)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了解和注意的问题
(1)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急于做出决议,可经过党员充分酝酿,下次会再作出决议,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会前准备阶段【支部党员大会制度规定】
做好会前准备,是开好支部党员大会的基础,支部委员会要在会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确定好议题,议题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中心要突出;
(2)尽可能早地将党员大会的内容、时间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以便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3)要准备好预案,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应由支委会先行讨论研究,并提出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的意见和方案,以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展开讨论并做出决定。
开会阶段
(1)统计到会人数,一般由支部组织纪检委员统计到会人数,负责会议记录;
(2)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宣布开会,并提出议题;
(3)展开讨论,党员发表个人意见;
(4)书记归纳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并据此修订、补充预案;
(5)形成决议,需要对议题形成决议时,书记提请与会党员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6)组织委员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记入会议记录;
(7)宣布闭会。
护理学院2011级本科党支部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的性质和召开大会的一些规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需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和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
(3)、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或撤销支部委员;
(5)、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了解和注意的问题
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急于做出决议,可经过党员充分酝酿,下次会再作出决议,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会前准备阶段
做好会前准备,是开好支部党员大会的基础,支部委员会要在会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确定好议题。议题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中心要突出;
(2)、尽可能早地将党员大会的内容、时间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以便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3)、要准备好预案。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应由支委会先行讨论研究,并提出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的意见和方案,以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展开讨论并做出决定;
开会阶段
(1)、统计到会人数。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统计到会人数,负责会议记录;
(2)、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宣布开会,并提出议题;
(3)、展开讨论,党员发表个人意见;
(4)、书记归纳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并据此修订、补充预案;
(5)、形成决议。需要对议题形成决议时,书记提请与会党员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6)、组织委员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记入会议记录;
(7)、宣布闭会。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发布时间:2005-07-20 更新时间:2009-12-23 来源:华西医院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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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医院党委和上级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事先步意见或方案,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修改。
第二条:支部党员大会有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因故缺席则由其他支委)主持召开,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应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活动的次数。
第三条:支部委员会根据医院党委和上级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事先准备初步意见或方案,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修改。
第四条:凡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做表决的问题,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表正式党员出席(选举应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到会的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按少数数形成决议方能生效。对经过充分讨论仍存在严重分歧的问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暂不作决议,留待下次续讨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的问题和分歧意见向上级党总支或院党委报告、请示。如果上级党组织认为支大会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时,应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上级指示,重新进行讨论。
第五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以下问题:
1. 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和支委会作的工作报告。
2.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动员党员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学习任务。
3. 讨论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 表彰先进党员,批评教育犯错误的党员。
5. 选举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
6. 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第六条:因讨论议题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请医院党委和上级党总支派人参加,还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相关加。
第七条: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支部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制定贯彻的措施和方法,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具落实。每个党员对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必须坚决服从,认真执行,不能散布与决议相悖逆的言论,更不能在行动对抗。对因故没有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党员,应由支书或支委向他们传达,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但在决议未前,必须执行。党支部要及时检查、总结、分析支部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八条:支部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除按规定传达外,对不宜公开和扩散的内容及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会后,支应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党总支的要求,汇报会议情况。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如果是接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员等方面的内容,需报院党委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九条: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党委会议讨论修改。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的目标和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头脑,使我所广大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律师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党建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其它支部委员主持。
四、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认真确定会议议题。
五、会前支部委员会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使员做好充分准备。
六、参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决议方可表决。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大会决议有效。
七、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听取审议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三)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厅党委的决议、指示。
(四)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会,选举和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五)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六)听取所领导关于律师工作及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情况的通报。
(七)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八、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并认真做好记录。
九、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本支部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应出席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
十、党员大会需作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十一、在实施党内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十二、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必要时,也可将支委会对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绍,供党员讨论。
十三、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避免在支委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的现象。
十四、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办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
二、党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并在月初做出安排,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党支部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全体成员。根据议题需要,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批准,研究事项涉及的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可列席参加。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或研究决定特别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主持人或由其委托的党支部成员向请假的党支部成员通报。
五、党支部会议议题,经书记及其他党支部成员提出后由书记确定。凡需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都要进行
认真准备,与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党支部成员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在党支部会议召开的3天前,将会议议题和有关会议材料分送给全体党支部成员阅读。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不得搞临时动议。
六、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主要范围。
1、传达贯彻上级党支部织的会议精神和指示,研究决定本办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讨论研究决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方案、年度经费预算;
3、讨论决定本办党支部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本办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的配备和调整,人员的调进、调出,干部年终考核、审定等;
5、对领导班子及各科室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6、研究和讨论需向上级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7、讨论和决定对违纪党员和干部的立案审查、结案处分,对不合格党员、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置等;
8、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中心组学习,
加强党支部自身政治思想建设和理论建设;
9、研究决定全办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部署和方案;
八、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前,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集思广益。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九、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对需表决的问题,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任免干部、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
十、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书记或成员可临时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办党支部汇报。
十一、与会人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遵守会议纪律。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具体情况以及党支部会议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
十二、党支部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指示有关科室和单位贯彻执行。决定、决策实施执行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对落实情况的反馈。
十三、对党支部会议已经作出的决定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经党支部会议决定。
十四、综合科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加强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形势、围绕工作,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规定】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一般情况下,三个月要上一次党课,也可结合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局党员领导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的教授授课。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结合规划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情况,适时对党员进行理论测验,并作为支部党建目标的考核内容。
加强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篇2]为了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三会一课”。
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两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主要研究如何贯彻好上级组织决议,对支部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安排党员教育,研究发展党员和处理违纪党员。支部委员会汇报分管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承担党建目标管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
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党员大会主要传达、学习和讨论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定期报告工作,安排布置党务工作及宣布表彰和处分党员的决定。讨论通过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础知识,学习时事政治,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党支部委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小组会,服从党小组长的分配,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四、上党课: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党课教育要有计划,一般情况以支部为单位,平均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思想道德、光荣传统和国际国内形势等。讲党课的同志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备好课,讲好课,上党课时可让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党课教育要有记录。
肖冲村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如下:
(一)观念上创新,不断增强“三会一课”的前瞻性。
“三会一课”制度是基层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传统的“三会一课”的形式和内容已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党员说:“三会老一套,不读书便读报,说的都是大道理,理论实际不对号”。如何适应新形势,开展好“三会一课”制度,我们认为必须跳出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模式,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思路,创新观念。一是紧跟形势,服务中心。首先以宣传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大政方针和省市委的决定、决议为重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党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的自觉性。其次围绕市委、市局党组的发展思路、工作目标,组织党员学习讨论,明确肩上的重担,增强责任意识。如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局党组提出的“12366”工作思路上,我们通过“三会一课”学习讨论,准确把握工作总体取向和地税发展规律,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管理基础,优化纳税服务,创新征管举措,切实提高执行能力和依法治税水平,使税收工作效果明显。二要关注党员诉求,掌握所思所盼,所想所愿,增强党员的关注度。比如,民生问题曾是大家关注的热点,我们就组织召开支部会,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发动大家开展讨论,统一了认识,消除了误解,增进了团结,进一步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热情。
(二)内容上创新,增强党员的认同度。
要增强党员对“三会一课”参与的积极性,就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丰富“三会一课”的内容,并不断创新。
一是把“三会一课”内容的着力点放在践行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围绕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工作奋斗目标,组织学习宣传先进的典型新鲜经验,我们将这些经验的学习宣传作为“三会一课”的内容之一,使“三会一课”更加贴近实际。
二是把“三会一课”的着力点放在反映党员思想实际上。党员可以充分利用“三会一课”这个平台,反映自己对单位重要的发展规划、重要的工作部署,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对制度执行方面的看法,对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使“三会一课”更加贴近群众,加强党组织同党员的沟通。对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释疑解惑、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对能够办的事尽量办好。
三是把“三会一课”内容的着力点放在不断满足党员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上,并同业务工作相融合,大力提高党员综合素质。除了将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纳入“三会一课”内容外,还将税收业务知识、外出拓展训练、专家作辅导报告、公务
员文明礼仪培训、社会调查等内容充实进“三会一课”,全方位提高党员素质。党员们说,“三会一课”安排的这些内容既丰富,又很符合我们的需要。党员们参与“三会一课”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特别突出地反映在学习上,每个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学习,认真写心得、记笔记,平均个人记笔记都在5000字以上。同时,近年积极参加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的读书演讲比赛活动,成绩名列前茅,特别是今年一举囊括了两个一等奖。
(三)方法上创新,提高“三会一课”的趣味性。
要使“三会一课”更加活跃和长期坚持,内容丰富是一个方面,同时,需要好的方法和形式作为载体,提高“三会一课”的趣味性,进而增强党员的参与性。
一是注重双向互动。改变过去在“三会一课”中党组织习惯于把自己作为主体,把党员视为客体,把“三会一课”等同于简单的灌输过程的现象,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党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使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举办党小组轮流讲学、读书演讲、征文比赛、心得交流等丰富多彩的互助活动,让党员在主动参与平等交流中获得教育。
二是形式多样。在理论学习上,以电子网为载体,开展网上读书、网上学习、举办学习园地;在业务学习中注重社会调查,组织党员深入企业、深入纳税人了解情况,摸清问题,对照税收政策加深理解;在思想教育中,注重内外结合,务虚与务实相结合,学习与考核相结合。
三是强化机制的内在联系,增强机制的整体功能。我们在着手“三会一课”制度机制建设上除了建立和完善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民-主、监督及党建责任制工作方面相关的规章制度外,还特别注重机制建设上的内在联系。 坚持“四个结合”,即:普遍性与个别性相结合,注重对工作流动性较大的一线党员的日常管理,使每一位一线党员都能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确保一线党员“三会一课”不留死角;坚持把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把学习教育过程变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集中学习与党小组学习相结合,解决工作学习两不误,确保两促进;“三会一课”开展与地税文化建设、效能建设活动相结合,变“单枪匹马”为“联动共融”,从而大大增强了“三会一课”的实用性。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支部虽然在开展“三会一课”工作上有所创新,在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和思路的影响,工作中还存在“三会一课”质量不是很高的问题:一是形式单一,集中开会多、集中学习多;二是内容枯燥,读文件多、念报纸多、结合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教育少;三是民-主渠道还需加强,如会前征求党员意见少,会上党员发表意见少,缺乏思想交流与沟通;四是党员大会功能异化,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功能是带领全体党
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讨论并决定支部重大事项,但有时支部党员大会成了工作安排会,任务布置会;五是党小组会落实支部决议、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做得不够,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分析研究得少,小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六是有时党课教育的针对性不强,等等。
三、建议与对策
为了进一步创新开展“三会一课”,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充分发挥其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的作用,我们认为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高度,提高对“三会一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努力形成支部、党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2、增强素质,严格管理。要按照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和党员个人实际情况,制定出“三会一课”的年度计划和目标计划,明确责任,党小组及党员在一定时期内应当完成的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完善机制,加强考核。一是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制订“三会一课”质量评价标准,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机制。二是建立逐级督查制度,形成融“三会一课”内在质量与有效监督为一体的督查机制。三是坚持过程性考核与效果性考核相结合,以效果性考核为主的原则,形成科学的考核机制。
4、立足实际,努力创新。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新形势下“三会一课”职能作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不断创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要改变“三会一课”的固有模式,丰富“三会一课”的内容,把“三会一课”与中心工作巧妙结合起来,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平台,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激励党员、增强团队的凝聚力,调动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激-情,既推进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又促进“三会一课”质量上台阶的目的。
加强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篇3]为落实先进性长效机制,保持党组织、党员队伍先进性,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上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讨论指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作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接顶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录象、
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知识、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党员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委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
会前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讨论决定问题,按照党委指定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1--2次。
2、党小组会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每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支部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做好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
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作好准备,组织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1、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四次。
2、党课的主要内容: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党员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及形势教育等,形势任务宣传教育,专业技术培训讨论。
3、要求:上好党课,认真编好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每次党课以集中讲授为宜。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1、党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三会一课”情况。
2、将检查情况在党支部内通报。
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一、定期汇报。党员每半年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二、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年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党员要按月交纳党费。
四、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支部,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
系,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要追究原因,进行教育,事情节给予党纪处分。
五、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一、结合不同时期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员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教育党员从思想上入党,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三、每年“七.一”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特色活动,看一次录像片或上一次党课,教育党员牢记党的光荣传统,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四、开展经常性的学先进、评先进活动,教育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加强党员的党纪、政纪教育,严格党的各项制度。
教育培养积极分子制度
一、党支部要经常向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深入开展思想教育。
二、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帮助其端正入
党动机。
三、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积极分子的入党介绍人,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四、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和教育。
五、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后,经支部讨论同意,报党委审批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对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进行政审和培训,否则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会前应指派专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支部的工作意见。
三、支部书记在简要总结前段工作的同时,向支委反馈近期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支部委员、党员干部汇报近期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整理成文,上报党委。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目的
为密切党群关系,加强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完成党组织布署的各项任务。
二、要求
1、党员所在班组范围内,经常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
2、党员要经常主动了解群众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建议和批评。
3、联系、培养、考察积极分子。
三、注意事项
1、党员在定期汇报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是,应同时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2、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提出要求,进行知道和督促。
3、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有支部负责,在支部的领导下有步骤的进行,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前对党员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后提出意见,报告上级党组织。
二、评议内容
1、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新年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4、是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基本方法
1、学习教育,学习方法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
2、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3、民-主评价,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或由支部组织党员评议。
4、组织考察,支部会对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给予表彰,经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提出处臵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并整理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经常分析、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
二、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书记做好支部一班人思想政治工作,支部委员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做好责任区内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三、把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和说服力。
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一、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指导团的建设。
二、党组织要在保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作风上带,从而在加强党建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组织的建设。
三、党组织要把握团组织的政治方向,保证团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党组织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支持团组织按照有关法规章程建立能广泛联系的青年社团组织。
五、党组织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加
强团的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六、团组织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好“推优”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
七、团组织要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团的作风建设,教育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八、党组织要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作用的同时,认真指导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
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一、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党关,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二、发展对象必须是政治坚定、思想进步、业务过硬、作风正派的优秀分子。
三、发展对象入党前要首先进行政治审查,支部至少派两名正式党员,深入发展对象所在居民区进行座谈了解,掌握该同志配偶、家属以及其它社会关系方面,是否政治坚定,历史清白。
四、发展对象入党前必须进行短期培训,使他们具有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纲领,忠实履行党员义务。
五、发展对象每季度向支部书面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
六、坚持个人自愿申请,支部注重考察的方法,确定培养入党和积极分子,同时,由个人聘请或支部指定1-2名培养人对其进行培养。
七、对支部推荐的发展对象,培养人和入党介绍人要履行好职责,认真考察、加强教育、保证质量。
八、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考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九、支部按照党员发展规划,做好支部党员的发展工作,同时做好调入调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新党员接收工作。 经常分析、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一、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
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服务。
三、积极向分局困难职工、家属、军烈属、孤寡老人、等需要帮助的职工或社会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或资助。
四、廉洁自律,以自身行为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五、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服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篇4]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三会一课”制度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三、“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四、支部党员大会
1、每月两次.
2、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听取党员行政负责人对一段时期主要工作的通报;讨论支部工作的主要问题,并在布置工作时,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五、支部委员会
1、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学校未设支委,以校务委员会为主)
2、主要内容: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措施;听取党小组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保证行政任务完成的具体要求、办法;研究发展党员及党员奖惩等工作,对支部的活动作出安排。
六、党小组会
1、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讨论党员的奖惩以及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
3、我校党支部尚未成立党小组,其主要内容由支部统一安排。每个党员必须参加,有事采用事先请假和事后补课制度。
七、党课
1、每季度一次。
2、党课的内容: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党课的内容要紧密联系 实际 , 注意正确性、针对性、生动性。
八、“三会一课”的基本要求,必须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同时尽量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注重实效。
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增强全体党员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有效措施。本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一、评议党员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既是对每个党员进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的过程,也是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个人党性锻炼的过程,通过评议使每一名参评的党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工作上有所提高,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争做认真学习的模范、加强党性修养的表率。
二、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转变作风、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评议。
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注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一)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
(二)是否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为学校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 是否注重职业道德修养,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管理与服务等项工作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四)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五)是否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三、评议的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章程,学习评议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参与评议,讲求实效。
(二)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纪律、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对是否合格自我评定。每名党员都要写出书面自我评价材料,在党支部会上交流并交党支部审定。
(三)民-主测评。党支部要开好支部生活会,组织党员相互评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每个党员进行概括评价,评价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15%。
(四)组织评定。党支部会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
(五)制定整改措施。搞好评议总结,同时要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少数表现较差、问题较多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戒勉谈话,促其尽快转化,形成合力。
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党员定期分析”制度 为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保持我校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要求
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应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通过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达到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标要求。
二、时间规定及参加范围
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每年进行一次,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也可以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合并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支部确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由学校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
三、主要内容
1、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2、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学生的先进分子。3、遵纪守法是否带头,能不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能不能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4、是否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5、工作业绩是否出色,能不能做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6、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是否坚持求真务实,是否牢记“两个务必”,能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能否发扬民-主、团结共事。7、个人品德是否先进,生活情趣是否健康,能否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公德的带头执行人、文明新风的主动传播者、和-谐社会的积极促进者。8、党员本人及其他人认为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党员领导教师除上述八项内容外,还应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树立落实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
四、方法步骤
(一)思想动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重温教育系统党员保持先进性、践行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明确开展党性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准备。
(二)征求意见。党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
(三)谈心交心。党员领导与普通党员教师之间、普通党员教师之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普通党员教师谈心面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通过广泛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践行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的主要内容为: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五)召开党性分析会议。党支部召开党性分析会议,组织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党员教师之间相互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党员,由本人写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或由党支部指定其他党员代表作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年老体弱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口头方式进行党性分析。党员领导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党性分析会议。
学校党支部召开党性分析会议时,提请教体局党委派员参加。
(六)提出党性分析意见。党性分析会后,学校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性分析情况和群众意见,对每个党员提出初步的分析意见,征求本人意见后,填写《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登记表》,形成正式的组织意见。
(七)制定整改措施。学校党支部指导每个党员根据党性分析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八)通报分析情况。党支部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教师和群众通报每名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情况。
(九)上报备案。党性分析结束后,党支部要写出专题报告上报教体局党委备案。
(十)其他事项。党员对评议意见有异议时,党支部应调查核实。党性分析的有关材料,由党支部存档备查。
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党内激励关怀扶持”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制度规定】
为切实做好关心爱护基层党员的工作,对困难党员进行帮扶,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排忧解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怀与温暖,使“党心连民心,温暖送万家”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退休党员和困难党员信息台账,对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了解困难原因以及联系方式等,纳入关怀帮扶范围;
二、建立和完善党员活动制度。开通党员服务电话,完善定期走访、沟通协调、信息反馈等制度,为党员特别是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建立党员活动室,加强设施建设,做好党员“党员服务站”的服务工作。
三、实现真诚帮扶全覆盖,采取四项措施进行帮扶。
一是亲情关怀暖人心。每年“七·一”和两节期间,购买慰问品,开展大规模的走访慰问活动,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是思想引导保先进。根据党员个人的思想状况,建立长效的党员教育机制,强化教育引导,尤其是对有思想问题的党员及时谈心,进行交流沟通,宣传政策,化解思想上的疑虑和“疙瘩”。 三是权利保障注活力。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从制度层面上保障广大党员充分享受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申诉权。通过党员活动日、文件学习和情况通报、党务公开会和公开栏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培养、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党费收支等重大党务情况及时进行公开,使他们感受到政治上的关怀,组织上的关心。
四是扶危济困解难题。在学校党支部中开展为老党员、困难党员、老模范解一个难题活动,为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模范解决体检看病、生产生活扶持等实际问题。
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促进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正确履行职责,建设和支部,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类型及内容
(一)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
1.学习谈话。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体会和经验,经常进行交心谈心,以促进思想政治水平的共同提高。
2.沟通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出现分歧或出现一些矛盾的苗头是,双方要本着讲大局、讲团结,对工作负责,对同事负责,坦承相对的进行交心谈话,消除隔阂,统一思想,共同努力,促进工作。
3.工作交流。班子主要领导在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前或者在贯彻执行前,和班子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协商,听取意见或者建议,相互支持。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班子建设也要积极主动向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班子成员和党员交心谈心
1.思想交流。党员在学习、工作、家庭、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工作精神状态不佳时,班子成员要主动与党员进行思想交流,给予帮助、支持和开导,缓解思想压力。
2.工作交流。党员对本科室和局的有关工作和决议有不理解的、意见或者建议的、对领导工作有想法的,可以直接找相关领导进行沟通交流,班子成员要热情接待,真心交流,虚心倾听。
二、谈心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相互平等的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待,以心换心。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人对事都要实事求是。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的原则。要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帮助他们,认真分析其原因,指出改正办法,重点是帮助提高其对错误的认识,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奋精神。
6.经常及时的原则。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7.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对党员在工作、学习、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在注重思想工作的同时,要力所能及的给予帮助解决。
三、谈心谈话方式
可以采取个别谈心谈话,也可以采取集体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5人次。
漭水镇小学第一-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为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根据各级党工委下发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章》和各级党工委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保证监督 作用,保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切实促进学校的发展。
二、参与决策的原则
学校党组织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定”的领导原则和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的“三先”原则。
三、参与决策的内容
学校的重大问题是指:学校章程,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重大改革方案,机构设置与调整,干部任免,师资队伍建设方案,精神文明建设方案,经费预决算,大额经费支出,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教职工聘任、分配方案,教职工奖惩制度等。
四、参与决策的程序和形式
对不同类别的事项,学校领导核心充分酝酿达成共识后,在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 党的委员会)中充分讨论并形成意见或建议;凡涉及学校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事项,还应提交全体党员充分讨论并形成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
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要有一定的会议形式和正式文字记录。提交党的委员会 会议讨论或支部大会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有正式的会议形式和详细的文字记录。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和建议,党组织要予以重视,并根据多数委员或多数党员的意见形成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提交校长或学校相关会议。
1、学校章程、重要规章制度、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方 案、精神文明建设方案、教职工聘任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经党的委员会会议充分讨论,形成意见或建议后,还需在全体党员中充分讨论,形成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
2、常规的规章制度、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中层干部任用、学 校奖惩制度等重大事项,应由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酝酿后,提出初步设想,交党的委员会会议充分讨论,形成意见或建议。
3、学校干部和重要岗位的人事安排、大额经费支出、重大基建项目安排、国际交流活 动及人事安排、校级以上各类评优人选等事项,由校长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后提出主导性意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
五、组织领导
学校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决策前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教职工及有关方面意见;书记、校长要充分酝酿,取得共识。
决策时要按规定程序,充分讨论议事。
决策后要发挥党组织的优势,保证决策顺利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现决策失当,应及时 采取补救措施;发现有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规范三会一课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土门办事处党委,各企业党委: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保障。按照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基层党支部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意识,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形成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
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通报党务公开事项;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完成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上好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一般一至两个月安排一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基本理论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
三、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入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提高质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落实。要建立“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参会人员要有亲自签名,对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
三是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明确“三会一课”召集人,提前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事项通知每个参加者,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各党(工)委要每月调阅一次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并加盖印章,调阅结果汇总上报组织部。近期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基层组织2016年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调阅基层党组织的2016年“三会一课”记录,检查和调阅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规范三会一课的通知 [篇2]各党总支(支部):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提升“三会一课”效果,增强党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就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通知如下。
一、“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
“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
二、“三会一课”制度的相关事项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及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等,并通过公开栏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5、其他事项: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四)党课制度
1、时间要求: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课内容:(1)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党课要求:(1)要认真制定每季度党课计划;(2)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部委员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讲人、授课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支部是落实这项制度的关键,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注重“三会一课”的质量,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2、领导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严格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
3、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镇党委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保证“三会一课”规范运行。“三会一课”召开前,党支部要将会议(党课)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每次会议(党课)结束后,党支部要明确专人将会议(党课)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因病因事请假人数、无故缺席人数,以及因病因事请假党员名单、无故缺席党员名单上报镇党委。各党支部要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并将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同时每月要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向镇党委报告。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及时撰写心得体会。
4、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活动形式。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的切入点,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每月2日前,各党支部要将上月“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统计并报镇委组织办,镇党委于5日前统计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定期进行通报,并将此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规范三会一课的通知 [篇3]各总支、支部:
经镇委同意,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皂市镇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6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党(工)委,市委各部办委,市政府各办委局(行社司)、各人民团体、市委市政府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提升"三会一课"效果,增强党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就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通知如下。
一、"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
"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
二、"三会一课"制度的相关事项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及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等,并通过公开栏、村情民-意报等形式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
(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
(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5、其他事项: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四)党课制度
1、时间要求: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课内容:
(1)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部委员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讲人、授课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党(工)委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工)委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基层支部,督促和指导"三会一课"的开展。党支部是落实这项制度的关键,各党支部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注重"三会一课"的质量,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2、领导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严格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参加一次"三会一课"。
3、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各基层党(工)委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指导所属每个党支部制定工作计划,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保证"三会一课"规范运行。"三会一课"召开前,党支部要将会议(党课)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每次会议(党课)结束后,党支部要明确专人将会议(党课)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因病因事请假人数、无故缺席人数,以及因病因事请假党员名单、无故缺席党员名单上报党(工)委。各党(工)委、党支部要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并将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同时每月要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由上级党组织定期进行通报。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及时撰写心得体会。
4、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活动形式。各基层党(工)委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会一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的切入点,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每月5日前,各地各单位党(工)委要将所辖党支部上月"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统计并报市委组织部(市直单位开展情况由市直机关工委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定期进行通报,并将此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三会一课”在支部建设中的作用
总的来讲,“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支部建设,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手段。
我把“三会一课”制度在支部建设中的作用,概括为四个有利于:
1)有利于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支部通过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从而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2)有利于摊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
3)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尤其是支部委员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定期讨论评议支部工作,可以增强党内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接受广大党员的批评和监督。同时,经常总结支部工作的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可以使党组织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4)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扩展阅读:党课内容
基本程序:
①课前准备。确定课题和讲课时间;精选讲课教员,认真备课。
②集中组织党员听课。
③课后消化,组织讨论或测试。
有关规定:
①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不过,至少每个季度一次。
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
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篇2]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党在社会基层中的战斗堡垒,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建设得如何、工作质量的高低、作用发挥得怎样,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为健全党组织活动,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组织开展“加强管理,夯实基础”的活动。根据目前公司基层党组织的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重点强化“三会一课”制度,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完善创新“三会一课”,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基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切实做好。“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期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着重要作用。
为加强党员管理,认真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特提出如下要求:
1、按制度要求定期召开“三会”。(“三会”制度附后)
2、每季组织一次党课教育(每季末),届时由公司组织处下发《每季党课》VCD教材。
3、各党支部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4、公司组织处将对各支部加强党员管理,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
党支部大会制度
(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其他需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 大会决议
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会议次数
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
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
(3)支部委员会议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支部委员会议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 到会人数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 会议记录
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应由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至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检查议题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篇3]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外语系制定相应的有关教育和管理的“三会一课”制度,具体如下:
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一般说来,支部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上一次。坚持这一制度,要注意质量,避免流于形式,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1、支部党员大会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减少次数。
2、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1)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5)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开会。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
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在必要时候,也可将支委会对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绍,供党员讨论。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4、支部党员大会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支委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支部要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
(2)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3)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允许个人武断、草率作出决定。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置(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1、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关于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4)关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系各项任务的完成。
(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
2、支部委员会会议注意事项
(1)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要提前将议题、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个委员,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便于统一思想,支部书记可在会前就研究的有关问题与各委员沟通看法,交换意见。
(2)充分发扬民-主。使支委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防止个人武断、任意决定重大问题。
(3)讨论问题要抓住中心。不要事无巨细,把什么都拿到会议上讨论,也不要一下子研究讨论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每次会议要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要开短会,讲求效率。
(4)要做好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出、缺席请况和列席人员情况,会议议题,会议主持者,每个委员发言摘要,不同意见争论要点,通过的决议,记录人姓名与职务等。记录应由支部书记保存好,以供上级党组织查考。
三、民-主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因此,这里着重介绍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
(一)会议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六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十二月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祝。
5、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课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党总支、支部每季度至少要上一次党课,坚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每半年安排一次党课教育要点。
3、授课人一般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或委员担任,也可以聘请有一定理论水平、党性强、觉悟高、有威信的党员担任。
4、授课人要认真备课,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形势任务的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5、党课结束后,党支部或党小组要结合授课人提出的讨论题目,及时组织党员讨论,必要时也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考试或测验,以检查了解党员学习效果。
6、上党课时要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以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7、每次党课要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连同备课内容妥善保存,以备上级党组织检查考核。
外国语言文学系党总支部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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