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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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第一篇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数学组 李聪

修订的《信访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信访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彰显了权利、责任、法治、秩序的理念。与旧条例相比,它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及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内容,并完善了维护信访秩序的内容。

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

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教师,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2015年7月2日

信访学习宣传计划及总结
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第二篇

信访工作学习、宣传计划

为了进一步转变信访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促进信访问题的处理落实,根据自治县信访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和宣传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信访条例》

2、农业机械三包责任规定

3、信访工作制度及四公开内容

4、网上信访渠道及相关知识

5、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

二、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必要的集中辅导,通过理论研讨、学习交流、知识测试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

三、时间安排

3月中旬,利用3.15活动,大力宣传农机三包责任规定

4月下旬:原文学习信访条例,组织学习交流。

5月中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信访条例》知识测试。 6月上旬,利用会议室大屏电教设备,现场演示县长信箱、州长信箱和州信访局的网上信访登录知识

四、活动要求

1、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原文。

2、讲求灵活,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全体干部要严格按照学习安排,学习制度,搞好集中学习和自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要结合平时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在做好学习。【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3、充分利用3.15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发动,促进农机三包责任规定深入人心。干部在下访和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过程中要不失时机地向群众宣讲农机三包责任规定,引导群众学习、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4、局机关利用公开栏,公开信访渠道,利用电教课现场演示网上信访渠道;以及用报刊杂志、农机网站宣传典型信访案件,向公众普及宣传信访举报有关知识。

XX县XX局

二0一一年二月

农机局信访学习宣传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制定的信访学习宣传工作计划,我局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信访条例及相关法规,并针对信访工作相关程序及法规向全体干部职工及农牧民群众进行了宣传,收到良好的学习宣传效果,现小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

为了开展信访工作的宣传学习力度,局领导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布置相关活动,特别是我局在开展3.15主题宣传时,结合农机三包责任规定,以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先后在县安达大厦门前,五号渠乡开展了形宣传活动。

二、学习宣传形式多样

一是以宣传活动为主题,在县安达广场和五号渠乡以广大农牧民对宣传对象开展了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国家信访条例和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投诉管理办法,并对信访条例进行了测试,人员测试率99%。三是以农机投诉日常接待为平台,以典型案例为教材,组织农机干部职工进行讨论交流,不断提高了信访知识和协解水平。四是利用局机关的电教设备,向全局干部职工演示了如何登录到焉耆、巴州政府网站,怎么发县长、州长信箱,如何登录巴州信访局进行网上信访等相关知识

三、 效果良好

【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通过学习宣传活动,我局干部职工信访工作水平有所提高,特别是在农机投诉协解工作中成绩突出,农机投诉站金若成同志被自治区农机局评为农机投诉先进工作者。2011年接待农机投诉14起,协解解决12起,将消费纠纷、投诉矛盾就地消化,使今年信访工作无一例上访事件,无集体上访案件发生,高度重视网络宣传作用,将两起典型协解案例发表在新疆农机网站及巴州党报上,起到了宣传和警示作用。

焉耆县农机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

信访条例学习体会
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第三篇

广东信访条例学习体会

按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计划,我参加了8月28日进行的第五期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学习《广东省信访条例》。《条例》已经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步骤,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依法规范源头预防,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为群众敞开信访“大门”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制定信访条例是为了不让当事人上访,部分群众认为是提高了信访的门槛。制定信访条例不是把信访的

大门关闭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围、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畅通群众上访、信访的渠道,敞开“大门”,降低门槛,方便信访群众的信访活动与表达合法诉求。

“现在有些群众到有关部门去信访,但迟迟得不到解决,随后群众信访的层级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来越乱,条例的制定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让群众的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访工作必须畅通渠道 。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 同时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 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 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我想信访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能要算是面对家长的各种投诉了,如何正确处理好家长的投诉,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依法办事。 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诉访分离、强化网络信访、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听证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明确,让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访人要依法信访。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2014年9月3日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第四篇

××年月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月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 。

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信访人的信访方式。

【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第五篇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于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访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

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二、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

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省领导下访活动。完善信访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借鉴江苏省宿迁市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宁波市的试点,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

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一般信访问题的处理要先"块"后"条",垂直管理系统的信访问题,以"条"为主,由该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根据上述原则,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五个不出":该乡(镇、街道)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乡(镇、街道);该县(市)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县(市);该省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省(区、市);该部门和企业解决的问题不出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制,努力将当前信访问题化解在县(市、区)以下基层。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

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四、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

2015信访制度
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第六篇

第1篇:信访接待制度

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

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

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

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二)接待内容及职责

1、内容: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

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

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4、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要举止端庄,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监督。

5、接待人员应执行条例,依法接待。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做好来访接待工作。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接待人员对有关当事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应坚持以理服人,避免感情用事,必要时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处理来信要讲究程序,及时上报。对来信要呈送局领导批示,并认真负责登记、呈阅、督办、复核、统计、上报工作,然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承办科室按时限及时办理并及时上报。承办科室要积极配合,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不得推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第2篇:信访工作制度汇编

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二、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领导和本局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四、承办本局领导决定的由信访人员初查的案件。

五、认真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机关交办的和本局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件。

六、调查研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七、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室工作人员守则

一、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直履行职责,刻苦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为纪检监察中心工作服务。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文明、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杜绝官僚、“衙门”作风。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四、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办事讲求效率,反映情况实事求是。

五、服从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秘密;团结共事,顾全大局,注重发挥集体作用。

信访网络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改善工作作风。

二、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如实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合理地解决他们的问题。

四、顾大局、识大体,互相尊重,密切合作。

五、严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

来访人员须知

1、来访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3、要遵守信访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上访秩序,提倡文明上访。

4、来访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通过正当的途径,运用正确的方法反映问题。

5、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道听途说,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能捏造材料,诬告他人。

6、要服从组织的处理,不坚持过高要求,不得无理取闹。

7、来访人员的食宿在一般情况下应自理。

接待来访人员工作制度

一、对来访人员要做到文明接待,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薄。

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二、听取来访者的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待谈话记录。并让其当面核对,以防失误。

三、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予以答复和处理。必须坚持原则、符合政策,对当时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协助解决。

四、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五、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报请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六、接待人员要保守机密,不准向来访人泄密。

领导接待来访制度

一、接待人员

jú长、副jú长、纪检员、信访室工作人员。

接待地点:信访室。

二、接待方法

接待来访,由分管领导、信访室工作人员共同进行。重要来访问题,直接请示主要领导。如果分管领导不在时,由其他领导和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接待时,应认真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要做好详细的笔录,根据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可视情况让其写出书面材料。

三、处理办法

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属于受理范围的,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办理。能够当场解释答复的,应该给予解释答复;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并帮助其介绍有关受理部门。

四、来访者直接找局领导反映问题的,有关领导可视情况通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定期向局领导了解接访情况,领导接待来访情况按季进行统计。

党政领导干部轮留值班制度

一、为了解决在节假日期间群众信访举报不畅通这一“瓶颈”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安排轮留执班,值班时要有一名领导具体负责。

三、值班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四、在执班期间,对于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当面给予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并做好疏导工作。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性质严重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切实加以妥善解决。

五、在执班期间因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当班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责任。

伊旗审计局领导包案、办案责任制度

领导包案、办案责任制度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执法办案,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党政纪及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一、旗审计局主要领导在宏观指导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要亲自参与查办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办案责任制度。对于所受理的问题,案件调查的全过程都要有一名领导始终具体负责,包括参与制定案件初查方案、办案程序、认定事实证据材料的准确性、审核案件引用的法律条规、处分依据等。

二、局领导要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凡工作日至少要有一名领导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重视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认真负责地给予解决。

三、局领导要亲自参与查办案件,参与查办案件的领导一般要根据分工,归口负责。重大疑难案件主要领导要直接参与查办。

四、领导所包的案件,包案领导和查办人员要全程负责,包括调查取证,对当事人或受处分人员的回复、回访。若出现错案或某些证据材料与事实不符,包案领导要及时负责组织办案人员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

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

㈠、所有检举、控告、申诉的信件,来访记录,举报电话纪录和有关的音像制品、物品;

㈡、“重要来信来访请示”、“来信来访处理卡”及其转办函稿等;

㈢、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旗委、政府及本局领导的交办函和信件,包括批示、手稿和复印件等。

㈣、标定密级的文件、文稿、书刊、资料;不宜公开的各类统计报表、信访信息;来信来访登记薄、会议记录、收发文登记薄、工作记录等。

㈤、立卷归档种类案卷材料;

㈥、其它需要保密的材料;

二、保密要求

㈠、信访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本局有关的保密制度,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严禁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㈡、凡列入保密范围的文件、信件、文字材料等,均由工作人员统一登记、拆封、传递和保管。文件资料等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请缴、归档、销毁。机要文件的接交,应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㈢、列入保密范围的文件、信件和文件材料,不得在办公桌上存放,也不得在非办公地点阅处。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同意。

㈣、制发文件、信函、信息等公文,要根据内容和工作需要注明密级;

㈤、有关单位和本局有关股室需要了解信访线索及其它相关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查询,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㈥、室内工作人员在不需要涉及信访举报问题时,应做到不问、不看、不说,严禁在家庭、外出工作、公共场所、私人通信和电话中向亲友、同事等无关人员谈论信访举报问题以及秘密事项;

㈦、对模范执行保密制度的干部,要给予表扬;对失密、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设法补救,对责任人要根据其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信访举报与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证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切实增强信访举报工作与案件查办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信访举报工作与案件查办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进行责任追究:

(一)在权限范围内对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和党纪、政纪等问题应受理而不受理的;

(二)在权限范围内对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应受理而不受理的;

(三)对旗纪委监察局转办要结果的信访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又不提前向旗纪委监察局报告和说明理由的;

(四)对检举控告人、申诉人歧视、刁难、甚至打击报复的;

(五)无故丢失信访举报件,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对所辖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造成越级或集体上访的;

(七)对有意将信访举报内容透露给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要查办信访案件中,故意袒护、包庇被举报人或为被举报人开脱责任的;

(九)有关人员和组织接受可能影响信访举报工作公正处理的宴请、财物或参加其它活动的;

(十)借查案之机,有意向被查单位或被查人员索取财物的。

二、责任追究的形式

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批评教育、通报、停止工作、调离工作岗位及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信访反映的领导干部实行谈话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减少和防范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纪委监察局对有信访反映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信访谈话的事项

㈠通过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单一、线索清楚,需要向领导干部本人直接进行了解核实的。

㈡经信访核查,虽未发现

明显违纪行为,但该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需向其本人告诫的。

㈢经信访核查,认为存在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政纪责任,需要对该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的。

㈣领导交办进行信访谈话的。

第四条信访谈话的方式

信访谈话一般采用当面谈话和下访的方式进行。当面谈话,由信访室通知被谈话人在约定时间、地点接受谈话;对集体署名举报领导干部问题的采取主动下访的方式。

第五条信访谈话的分工

㈠信访谈话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

㈡对本级管理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责令限期整改的,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主谈,也可委托分管领导主谈。

㈢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了解核实信访反映的问题,提出警示的由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主谈,也可委托信访室工作人员主谈。

第六条信访谈话的程序

㈠凡需对有信访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的,应按信访件办理程序,报领导审批决定,由信访室通知被谈话人。

㈡信访谈话时,被谈话人对需了解核实的问题,应如实作出回答,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情况说明。

㈢信访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应填写《信访谈话登记表》,报领导审结。

第七条信访谈话涉及违纪款物的处理

㈠对违纪情节轻微又确实存在违纪款物的,应责令被谈话人或所在单位将违纪款物上缴纪委监察局。

㈡对主动将违纪款物上缴的被谈话人及其单位,视其情节和态度,可以从轻处置或免于处分。

第八条信访谈话材料的处理

㈠经了解核实,反映失实或被谈话人不存在违纪行为的,应将谈话材料归入信访档案,必要时,在适当场合给予解释或澄清。

㈡经了解核实,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的,应将谈话材料移交有关部门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㈢经信访谈话,发现被谈话人有严重违纪行为或抵制谈话,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应将谈话材料移交案件检查部门。

第九条信访谈话的要求

㈠信访谈话必须坚持以理服人,平等待人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作出信访谈话结论。

㈡被谈话人应当自觉接受信访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不得造假、隐瞒事实;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

㈢信访谈话结束后要做好材料的整理、移交和归档工作,及时督查处理意见的落实。

第十条本规定由伊旗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信访问题首问制度

一、群众到审计局上访,接访的第一位干部为首问制的第一责任人。

二、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第一责任人管辖的业务范围,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切实加以解决并给予满意的答复,承诺办理期限。

三、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其业务管辖的范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并做好疏导工作。

四、接访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凡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或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

奖励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制度

一、为了弘扬正气,惩治腐败,激发广大群众检举违法、违纪等腐败行为的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审计局信访室要为举报人员保密,保护举报人员的人身权利。

三、通过举报,经查处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四、为国家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举报人员重奖。

公开办事日制度

一、为了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方便,本机关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此制度。

二、公开办事日应在本机关政务公开栏内公开,面向社会。

三、在公开办事日期间,制定和设立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接待日(每周两日)和举报电话(工作日内有专人值班)。在此期间至少要有一名领导挂牌值班。

四、在办事日里,凡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现场给予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并答复办理期限。

关于对署实名举报人答复制度

一、对署实名举报的信访件,信访室工作人员收阅后,要及时送有关领导批阅,按规定程序办理后,对信访人员予以答复。

二、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办理署实名举报信访案件。对于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内或需下级纪委受理的,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对信访人说明转办单位,转办时间等。

三、属于本级审计机关受理范围内的问题,在调查前要与举报人见面,详细了解案件线索,案件查结后,要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广泛征求意见。

四、答复的形式一般采取电话答复、信件答复、回访答复等。

五、为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转办署实名举报信访件时,应将举报内容摘要转出,不许原件转出。

关于解决处理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问题的暂行办法

一、处理集体访的暂行办法

㈠要建立健全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㈡对于集体上访,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㈢要做好集体访群众的思想教育与疏导工作,引导信访者依法信访,并动员其及时返回。

㈣要认真做好回访工作,使集体访处理得更加完善。

㈤严肃查处集体访活动中的违法违纪人员。对于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扰乱工作秩序,破坏社会治安的幕后操纵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㈥在处理集体访过程中,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推诿、扯皮、顶着不办的责任人要严格追究其纪律责任。

二、处理越级访的暂行办法

㈠凡是越级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的,信访部门在做好群众疏导工作的同时,立即通知上访者所在单位领导,派员及时将其领回。

㈡对于越级访反映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并做好回访工作。

㈢对于越级访反映的重要问题,必要时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以此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在调查时可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并进行公示。

㈣要建立信访听证制度,组织涉案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多方听取其意见的基础上,现场做出裁定,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加以解决。

㈤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越级访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三、处理重复访的暂行办法

㈠对于重复访,原则上不予受理,但要向其说明处理情况并做好思想工作。

㈡对于涉及重访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应责成相关单位予以妥善解决,消除其后顾之忧。

㈢要适时对重访者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其法律意识,做到依法信访。

㈣要做好重访者的回访工作。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广泛征求其意见,回答其提出的问题,消除信访隐患。

关于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解决

综合性信访问题的办法

一、对于综合性信访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由纪委、土地、审计、民政、信访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处理信访案件。

二、要建立健全信访听证制度,由上访人陈述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列出相关证据,然后由被上访人陈述自己的意见并列出相关证据,其次由知情人说明所了解的事实,再次由职能部门进行答复,最后由纪委汇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最后裁定,当场宣布裁定结果。

三、要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对于综合性信访问题,纪委可汇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案件联合调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四、对于处理综合性信访问题,在调查处理中应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并进行公示,使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得到

进一步保障。

五、要进行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群众反映的综合性信访问题,凡因处理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群众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信访听证会议制度

一、定期组织土地、审计、民政、信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二、听证会议由纪委组织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三、听证会议的程序:

1、由纪委对本次听证的案件案情进行详细介绍,提出反映的主要问题。

2、由上访人、被上访人陈述自己的意见并列出相关证据。

3、由知情人说明所了解的事实并列出相关证据。

4、由职能部门答复。

5、由审计机关汇同各职能部门进行最后裁定,当场宣布裁定结果。如案情复杂,一时难以裁定的,要指定相关部门限期拿出处理结果,并反馈给上访人。

四、信访听证会议的范围主要是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一次性加以解决的问题。

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关于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协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作,现结合我旗实际,就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特作如下通知:

一、参加联席会议单位包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法院、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经一方提出,可随时召开,同时可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参加单位,联席会议由纪委负责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各自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工作情况,交流对干部违法违纪、违反社会治安等方面案件的查处情况和有关工作信息;研究需要协调的各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重大贪污、贿赂等经济违法违纪犯罪案件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侵权、渎职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经审查认为已触犯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按照有关案件管辖的规定,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或复印件)移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案情,应在移送案件前后对当事人作出党、政纪处理。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要及时审查或进行必要的调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检察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移送的纪检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在案件侦结后,要将案件处理结论及时通报移送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

四、检察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对需要同时作出党纪、政纪处理的案犯或经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违纪案件,应适时将有关证据材料(或复印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报检察机关。

五、法院、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在查办案件和专项工作中,对涉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违反财经法规、偷税、漏税、抗税的案件和行为,应将被查处人的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上述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及时报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于查处有阻力或涉及党纪、政纪、法纪交叉的复杂、疑难案件,可采取合办或协办的方式,由纪委牵头、各职能部门协查的方法进行调查。

七、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及时转送属于对方管辖的有关举报材料,各部门应对转办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

八、各职能部门对各类案件举报材料要做到不拖不压,并根据案件性质的管辖规定,积极进行查办或转办;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职能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九、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内部通报制度,各职能部门应将近期内工作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联席会议各参会单位,便于加强工作联络和信息沟通。

十、为使对干部的监督和任用紧密结合,有效地把好干部任用关,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同组织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凡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查处的干部,包括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初查核实情况,应及时向组织部门进行通报;组织部门在考核、任用干部时,应向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审计部门了解有关情况。

十一、在查办案件中应将党政纪处分与刑事处罚手段相结合,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相结合,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组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整体合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向深度发展。

重要上访问题应急处理预案

一、对于告急信访举报,应采取应急处理预案。

二、对于群众上访举报某些党员干部即将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可能会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查处,及时换回损失和消除影响。

三、上访中扬言要静坐、游行甚至报复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与司法机关取得联系,制定应急防范措施,立即制止。及时与上访者所在单位取得联系,派人接回。同时,对于上访者提出的问题给予认真落实解决。

四、接访中如发现上访者有轻生念头,要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一方面要收缴致残物品,另一方面要稳定其情绪,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五、对于重要上访问题,在制定应急预案的同时,务必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尽快调查落实,妥善处理,以确保社会稳定。

六、对于政治敏感性强的上访,要旗帜鲜明的表明态度,并将情况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事先制定工作预案,研究统一答复意见。

关于加强有关部门案件线索交换制度

一、为了实现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开拓创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保证信访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要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案件线索交换制度。

二、对于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案件线索交换。

三、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应及时转交纪委信访室;属于党委、政府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应转交所属有关部门处理;属于司法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转交政法机关办理。

四、案件线索的交换形式可采取信件交换、定期召开会议交换、调查处理之中交换等。承办单位办结后,应将处理情况向交换方进行回复,以保证信访案件的办结质量,全面掌握信访动态。

五、要定期对信访案件线索交换情况向有关单位和领导进行通报,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有关信访问题解决和落实服务承诺办法

一、对于群众反映的有关信访问题,要及时落实承办人员,承诺办理期限。

二、一般性信访问题要在30天内办理完毕。

三、重要信访问题要在90天内办理完毕。

四、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能办结,经领导批准延期后,要向举报人说明原因,但最长不超过承诺期限的30天。

电话举报、举报箱信件处理办法

一、受理的电话举报,由信访室负责,信访室工作人员不在时,由办公室负责。

二、受理电话举报时,要对被举报人的具体情况、举报内容,特别是案件线索询问清楚,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三、受理的电话举报问题,要按照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有关程序办理。对反映的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线索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呈领导阅批。

四、受理电话举报情况,每半年要进行统计。

五、举报箱每周开启一次,开启情况应做文字记录。

六、举报箱内的信件,应按照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有关工作程序办理。

关于交办案件的规定

一、交办案件的范围

㈠、上级纪委以“纪群字”函、“纪信字”函交办的案件,旗委、政府和本局领导交办的案件。

二、交办案件的形式

㈠、要求承办单位回报

查处结果的,以“纪群字”函交办。函办单位应在收到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查结,并回报结果。因案情重大、复杂等原因不能按期查结的,应及时上报申请延期报告。

㈡、不要求承办单位回报查处结果的,以“纪信字”函交办。承办单位应及时反馈查办情况。

㈢、对决定查办的案件,承办人应在三日内拟妥函稿,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在一周内发出。

三、交办案件的督办、催办和协办

㈠、督办和催办

交办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督办和催办:

1、到期未上报结果又不说明原因的,虽已上报结果,但不符合要求的。

2、来信来访两次以上,处理情况不清楚的。

3、久拖不决的。

4、领导要求尽快查处的。

对“纪群字”交办的案件,要定期以电话、函件或深入承办单位等形式进行催办。催办一般一个月进行一次。

㈡协办

对重要、复杂、疑难的交办案件,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召集承办单位共同研究,深入承办单位具体指导或直接派人参与调查等方式,协助承办单位查办。

四、交办案件的审结

㈠、审核

交办案件回报结果后,应及时确定人员对以下问题进行审核:

1、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2、调查报告是否回答了检举控告人、申诉人提出的问题;

3、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要依据有关的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以及当事人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一贯表现等情况,认真核实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审核人应及时责成承办单位补报有关材料,履行有关手续或提出拟办意见,呈主管领导批阅,并对领导的意见进行落实。

㈡、结案

1、本局交办的并经审核无误的案件,呈主管领导指示决定;

2、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旗委、政府领导交办的案件,经审核和局会议研究后,报交办单位。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十项应知”

1、一定时期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及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

2、一定时期群众反映当地热点、焦点和强烈的问题;

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职责和职能作用;

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主要法规、制度;

5、本级党政机关、司法、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和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的名称及主要职责;

6、党政各部门归口处理信访问题的办法;

7、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分工及各部门的任务职责,本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及主要内容;

8、下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

9、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基本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10、上级、下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机构的设置、分管领导、信访举报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和电子信箱等。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十项应会”

1、会通过微机处理各种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会对上访人进行疏导教育,稳定其情绪。会答复群众有关信访举报问题的咨询、询问和告知对其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

2、会编发信访简报、摘报,起草专题报告和交、转办文函等;

3、会对信访工作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

4、会对信访情况进行综合和专题分析,撰写分析报告;

5、会对信访情况进行统计;

6、会对下级报送的信访案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7、会查办、督办、催办信访案件,初核信访信息;

8、会妥善回复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信访工作的请示与咨询;

9、会对下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具体业务进行指导;

10、会起草信访工作总结、经验材料及信访稿件等。

审计信访工作制度

为了保持政府同人民的密切联系,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不受侵害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依照国家和自治区《信访条例》的基本原则制定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职责

(一)接待来访,办理来信,承办上级机关和本机关负责人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二)向有关机关、单位转办、交办信访案件;

(三)调查有关信访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四)协调有关机关、单位查处信访案件;

(五)分协研究信访动态,及时向机关领导反映情况;

(六)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信访人民提供咨询服务;

(七)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开展信访工作理论研究;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信访人

(一)信访人对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不满的,可检举揭发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控告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二)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和控告等信访事项,要到审计机关设立的来访接待场所提出,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领导人的公务座车。

(三)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采用电话、书信等形式提出;如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三至五人代表提出,不得聚众行事。

(四)信访人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五)信访人要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和威胁接待人员。

三、信访工作人员

(一)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认真负责,及时准确地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机关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既不推卸,也不包揽。

(四)多请示,多汇报信访疑难问题,杜绝矛盾上交;为本机关领导分忧,维护领导的正常工作。

(五)办理信访事项,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和拖延。

四、领导检查指导工作

根据“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有一名负责人分管信访工作,建立健全负责人接待来访、阅批来信和直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等制度,并经常检查指导本单位,本地区的信访工作”的规定精神。确定:

每月第一周的第一天为领导接待日。具体接待事宜,由信访工作人员向领导提供有关情况,安排接待对象。

每两个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检查指导信访工作,研究解决信访问题。

五、按程序办理信访事宜

(一)办理来信程序

1、收到人民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不得拖拉积压。拆封时要保全信件的完整性,要注意信内夹带的证件等物。

2、要按转办单或交办函、信纸、信封前后顺序并装订。

3、阅信要仔细,特别对篇幅冗长、字迹潦草、内容复杂的信件要认真的阅办,直到了解全信的内容为止。阅读重复信件要注意新提出的问题。

4、登记信件要按卡片要求,填写来信人姓名、职业、住址、写信时间及信内提出的主要问题摘要记录,并提出拟办意见。

5、处理信件要按所提出问题的性质,依照有关政策规定承办原则,分别采取摘报、要信请示、转办、交办、自办等办法处理。对转办、交办的信件案件要按时办理。

(二)接待来访程序

1、凡来访人均要登记,在登记卡片上逐项填写来访人姓名、性别、职业、住址或工作单位和携带的申请材料、证件。

2、接待来访人员与来访人接谈时,要举止端庄、态度诚恳,说话和蔼。要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全面了解来访内容、要求、目的。

3、在接谈中要详细做好记录,把提出的主要问题及问题的因果关系等重要情节和具体要求记录下来,以便恰当处理。

4、针对来访人的心态,要宣传政策,正确疏导,防止矛盾激化。

(三)办理案件

1、熟悉案情,弄清矛盾焦点,确定调查目的;制定调查提纲,明确调查什么、怎样调查。

2、找知情人、当事人、见证人调查;找信访人进一步核对反映问题的事实,验证问题,明确焦点,扩大调查线索。

3、取证要坚持实事求是,识别真伪,既要取直接材料、旁证材料,又要取不同证法的证明材料。要一事一证,一人一证,不取联名证。

4、对调查取证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逐个认定和综合认定,得出事非分明的结论。

5、根据审计调查结论,写出调查报告,按政策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局务会议或纪检、检察、审计联席会议,方可审核定案。

民间纠纷矛盾排查制度

一、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为“西部大开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苏木乡镇纪委,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排查组人员应由苏木乡镇纪委、综治、司法、民政、土地管理、信访等人员组成。

三、每年应最少组织二次以上排查活动,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每次排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分析、汇总,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第3篇: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民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平台及走访等形式向本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提出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本局受理的活动。由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本制度办理。第三条本局及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四条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局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jú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纪检组长具体分管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室为本局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信访日常工作。重大信访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意见,协调处理。各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局主要领导审阅后,由监察室或相关承办部门反馈告知来信来访人。

第五条实行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约访工作按《jú长接待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要有一个工作日下访群众,可专门进行,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其它时机进行。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做好局领导接访、下访、约访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

第六条实行局领导包抓重点信访事项制度。对重大、复杂的信访事项,局主要领导应亲自批办,组织专题研究,确保办结落实。对于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确保信访事项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

第七条实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会商制度(

受理范围

第八条本局信访工作机构对下列信访事项予以受理:(一)对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投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二)举报管辖区域内社会组织或个人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三)上级机关交办、有关责任单位转办的信访事项;(四)其他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第九条本局信访工作机构对下列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一)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二)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三)有权处理的机关已经复核结案的;(四)本局或直属单位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向本局提出同一事项的;(五)信访人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六)信访人不服本局复核意见,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第十条对不属于本局职权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告知来访人情况,介绍来访人到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对不予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应向其做好法规解释和疏导教育工作。

信访登记管理

第十一条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实施登记:

(一)来信管理:对各类信访信件,由专人负责拆阅,按要求认真做好登记。并按处理来信的程序,送领导审阅。负责信件审阅的领导,按"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和区别轻重缓急的原则及时进行办理。对需转其主管部门或其上级机关处理的信件,要按规定做好登记签收手续;对转办信件,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处理,不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按照分工归口的规定办理。

(二)来访管理:凡群众个人或集体来访反映问题,接访人员必须文明礼貌接待。接待人数要两人以上。仔细耐心听取反映情况,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结果要让来访人员签名认可。接访时,应依据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给予认真解答,不许愿,不信口开河。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来访,按分工归口办理的原则,应耐心为其指明受理部门。对情绪激动的来访者,要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工作,对来访者要求局领导接访的,由接待科室做好安排,并派人陪同接访。

(三)电话举报管理:凡来电要求举报的,接听人员要认真接听,做好详细记录。举报人举报完毕后,接听人应将其举报内容复述一遍进行核对,经整理后及时报送呈批。对重要的举报电话可进行录音处理。录音完毕,应注明来电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整理呈报。

信访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管理信访材料,信访工作文件、信访登记薄、报告、统计、资料等都应妥善保管,不得扩散外传。

第十三条保密范围包括:检举控告人的身份(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住址、电话号码、性别等);被检举控告的对象和检举控告的内容;涉及到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的信访件。不得将捡举控告的信访件转给被检举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答复、奖励、报告时,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举报人的身份。不得以电话方式进行信访举报问题核查结果的反馈。

第十五条对于上报的重大信访案件材料,要按机要件规定办理。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来访的情况和问题,不得把内部酝酿讨论处理信访的情况向信访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泄露。

第十六条对因违反规定泄密而造成检控人被打击报复等不良后果发生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信访案件查处

第十七条对一般案件线索的初查,由纪检监察室报请分管局领导批准后进行。对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问题,需进行初查的,须报请局主要领导,经党组会议审定,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初查情况。对需要对被检控人发信访通知书或进行约谈的,要经党组会议审定。对经核查存在违纪违法事实,需立案调查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承办人必须写出调查报告,报请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时,对承办部门提出疑难或已回报结果但认为需要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的案件,应及时与承办部门研究,向分管局领导反映,帮助解决,及时结案。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对信访情况要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实行包案办理制度。接案后5个工作日内落实包

案责任人,明确办结期限并按规定上报办理进度。包案处理的复

杂案件,原则上两个月内办结。

对上级机关转来的有明确办结时限要求的信访件,应在上级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第二十条对自办、承办或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报结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结案。向上级回报信访案件结果材料应连同必备材料,加盖公章上报。报结时必须一案一报,一案一结,不能用复印件和涂改的底稿复印上报。

结论复核

第二十一条收到信访人要求进行复核的请求后,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按领导批示由有关科室对信访人的请求事项进行复核。第二十二条承办科室应当认真研究信访人要求复核的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第二十三条承办科室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有必要进行外调的,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可以外出调查。

第二十四条承办科室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书面答复信访人。

回信回访

第二十五条对具真实姓名的来信来访,要根据调查事实给予负责的答复,重要的复信应由局领导审阅。

第二十六条对联名或集体来访反映的问题,查结后要召开全体信访人员(或代表)会议,反馈调查结果。

第二十七条对匿名信访可视具体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反馈或公布调查结果。

第二十八条严格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回信回访,答复信访举报人可书面或口头答复,答复情况应记录在案。

信访统计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对本局信访情况每季度统计一次,年终对信访情况作出工作总结。

第三十条及时收集、筛选信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对重大问题或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做好上报反映或专题报告。

第三十一条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查办信访案件、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等方面的经验。按有关规定向市信访部门上报相关工作报表。

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信访档案管理要求案件装订标准、规范。卷内必须材料齐全,排列顺序准确,随时立卷,及时归档。信访案件档案按"谁办案、谁立卷"的原则实行责任制,案结卷成,一案一档。文书档案及一般信访件,可组合装订立卷,注意分类组卷。在次年一月底前归档完毕。严格管理好信访档案。严禁私自借阅或将案卷资料带离办公室。需摘抄、复印的,须办理手续。

第三十三条每年要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归档工作,原则上对上年度的办结案件材料,要按要求归并到局办公室的综合档案内保管。档案资料要实行专柜专人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第4篇: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企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减少、控制和化解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为重点,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三、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3、本公司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4、公司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公司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来信人或交办机关。应由本行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应随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四、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收到来信后,信访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接到来电或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批转。凡属由我公司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按公司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4、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要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派人查处。

5、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五、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

3、严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公司领导阅示。

⑷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确有道理的,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复议;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回。

⑸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公司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⑹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疑难问题要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公司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7、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行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2015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第七篇

第1篇: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按照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四川省、德阳市纪委今年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现提出20XX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一、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工作,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

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程序,实行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充分依托中纪委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程序处理每件信访举报件。市纪委、监察局控告申诉室要安排专人对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收到的每件信访问题都要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委局内部电子政务网络,组织委局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尽量采用内网上审批、处理信访案件,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进一步加大对信访案件的初核力度,规范案件初核程序,提高案源线索质量。对所反映问题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调查性,并可能构成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线索,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初步核实。

加强督办力度,对交由各镇乡和部门纪委办理的信访案件建立台账,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市纪委、监察局控告申诉室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对转办信访件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信访案件按时保质办结。对超过办理时限且未报送延期报告的,市纪委、监察局控告申诉室将书面发函进行催办,对不符合“三清”要求的信访案件,将书面反馈补查意见。今年,将继续实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超过办理时限或办理信访案件质量较差的镇乡、部门纪委要按季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

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树立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举报工作的新理念,注重并善于用群众工作方法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反映问题,注重接待群众的方式方法,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12388”举报电话和已开通的网络举报平台。安排专人值守“12388”举报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要进一步完善网络举报平台的功能,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知晓,并利用该举报网站反映问题,对网上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及时回复。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发挥其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

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信访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调动其积极性,全面掌握基层信访动态。

三、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进一步拓宽案源

今年委局将进一步深化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工作,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问题严重、情节具体、可查性强的举报线索;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密切相关的信访举报线索;经信访室、各镇乡或部门纪委初步核查后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的信访举报问题;以及委局相关部门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工作中新发现的涉嫌违纪违规问题和其它涉嫌违纪违规的重要案件线索等坚持集体排查的原则,召开专门的会议,集体研究处理意见,提出调查处理方案,从增加案件线索的来源,发挥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

四、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联组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将全市各镇乡、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划分为5个联合工作组(联组),由市纪委常委及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市纪委委员任副组长。联组在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负责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对所辖镇乡、部门纪委(纪检组)工作进行指导。整合信访案件和违纪违法案件的办案力量,形成片区内各镇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之间相互协作机制。

建立信访案件查办专家库。为加强对信访案件处置和查办力度,市纪委将建立信访案件查办人才库。人才库的成员来自司法、审计、财税、金融、农业、公安等行业和部门,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知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在日常查办信访案件的过程中,人才库成员将协助市纪委、监察局研究解决在和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中遇到的,涉及特定领域的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察局还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与办理信访案件。

五、积极开展调研,做好信访信息工作

按上级纪检监查机关的要求和规定,按时、高质量地上报季度、半年、全年信访分析。注重从日常工作中挖掘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及时上报到上级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同时要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今年市纪委将重点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灾后重建过程中的问题,农村村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征地拆迁安置方面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课题认真分析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的建议和解决方案,认真撰写调研文章,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各镇乡、部门纪委要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信访情况调研工作。

六、深化信访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严格按照《绵竹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信访监督工作机制,成立信访监督领导机构,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教育、爱护和挽救干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对信访举报中反映党组织、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等,采取信访谈话,信访通知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实施监督,要求其说明情况,作出整改,最终达到警示本人的目的。市纪委、监察局今年要建立信访监督审核机制,对实施信访监督的结果,认真审核,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问题没有说清楚的要责令其继续说明或采用其他方式了解核实。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素质

今年市纪委、监察局拟采取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大对镇乡、部门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办理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能力。适时组织镇乡、部门纪检干部参加培训,学习《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控告申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基层纪检干部熟悉纪检监察信访相关的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控告申诉条例》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办理信访案件。同时,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抽调镇乡、部门纪检干部参与办理信访案件,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镇乡、部门纪委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矛盾和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爱师范文整理

第2篇: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一、贯彻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理念,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贯彻落实《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加强违纪线索的收集,鼓励实名举报,增强线索的可查性和准确性。建立直查快办机制,严把信访案件的入口、调查、时限和质量四个关口,同时充分发挥“信访案件片区协助查办”特色工作在整合资源,调动基层优势等方面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证案件质量。加强与区信访联席会议工作衔接,逐步完善以信访处理结果公示、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办信办案,对署名举报回复,以及信访听证为重点的信访处理结果反馈制度,增强信访处理透明度,增加纪检信访工作质量的说服力和处理的公信力。

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区信访接待室统一接访、干部下访和基层信访网络作用,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进一步重视实名举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及时告知受理情况、调查处理结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以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商业贿赂,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惠民富民政策执行落实为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重要信访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和信访监督,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以及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研判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评估,必要时接触举报人作深入了解,进一步提高筛选的准确性。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对重要交办件,及时了解工作安排和办理进度,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提供必要帮助。对逾期未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对承办单位认定为举报不实的,严格把关,集体讨论,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复查。重要督办意见,以公函形式正式通知承办单位。对交办件办理的整体情况,定期进行汇总通报。

进一步完善信访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说明通知书、信访谈话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信访监督形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监督质量。充分发挥《信访说明通知书》和信访监督谈话的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做好由廉洁自律监督向效能监督延伸,由科局级领导干部向重点部门中层干部延伸,由单一监督向联合监督延伸。提高信访监督工作质量,认真研判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是否适用于信访监督,在实际操作中,既要发挥好信访监督的积极作用,又要防止案件线索的流失。注重信访监督结果的使用,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信访监督廉政档案,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采取的监督方式、监督的过程和结果登记建档,为开展廉政谈话和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三、加强案件线索筛选和信访举报情况综合分析,及时提供高质量的信访信息

充分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围绕查办案件工作部署,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加强与案件管理、案件检查等部门联系,把握违纪违法问题的新特点,掌握办案工作新形势,不断增强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研判评估,防止案件线索流失和避免在无效线索上耗费过多资源。认真做好初查初核工作,注意从信访举报中精心筛选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

努力提高信访信息质量。从反映一般动态向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转变,从简单反映问题表象向提供揭示问题本质及发展趋势的深层次信息转变。关注区镇换届期间反映的问题,注意发现和收集地区有关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三访”活动,及时排查矛盾隐患

继续深入开展干部接访、走访和回访的“三访”活动,将接访、走访及回访有机结合,以纪委在群众信访接待中心的全员接访、到基层联合公开接待、带案下访、约访、进村入户和对署实名信访者回复回访、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处理等工作为主要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三访”活动密切联席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工作中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派查化解上来,深入开展积案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来访接待工作应急机制。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好信访老户问题,控制好越级访,继续确保纪检内信访无到省进京上访的“零目标”。

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面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健全基层信访网络,以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小组建设为契机,加强村级信访接待室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乡镇、科局纪检干部、村(社区)信访联络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继续深入推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围绕信访件的受理、调查、处理等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环节,积极推行群众代表参与办信办案和结果公示反馈等有效形式。积极探索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推进网络举报和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化水平

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区纪检监察机关争取20XX年开通电子邮箱和12388举报热线等形式的举报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工作的意见(试行)》和省纪委《网上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受理、处理机制。主动收集互联网上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信息,对涉腐网络热点问题尤其是实名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掌握涉腐网络舆情动态。对互联网上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迅速查办,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引导舆论,消除不良影响。对利用互联网恶意炒作、诽谤诬陷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第3篇: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年集宁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中纪委十八届二次、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乌兰察布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以及区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新理念,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举报问题,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一、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

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做好办信接访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精心筛选一批案源线索。围绕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信访举报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加强与案件管理,案件检查等工作的联系,跟踪了解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不断增强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查性。重视对各类案件线索的分析研究,努力提高筛选案件线索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及时提供一批高质量信访信息。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的综合分析,不断增强信访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注重分析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题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认真查办信访案件,注重发挥直接查办工作职能,解决一批疑难信访举报问题。注重发挥协调职能,推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有效解决联名信,集体访,异常访和信访老户等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二、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维护社会和谐稳

1.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要把重点约访和干部下访作为领导干部接访的重要方式,着力解决久拖未决的疑难复杂问题,增强接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去市委市政府、赴自治区、进京上访人员作为领导干部约访和下访的重点对象,面对面听取诉求、实打实解决问题、人对人做好疏导工作。

2.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要认真研究制订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要及时了解掌握上访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加强指导和督办,必要时还要直接进行调查。

三、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和信访监督,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1.完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制度。根据中央纪委、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促进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2.准确筛选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举报案件。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以及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和评估,进一步提高筛选的准确性。

3.改进信访举报案件督办工作。对重要交办件,要有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对逾期未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对承办单位认定为举报不实的,严格把关,集体讨论,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进行复查。

4.积极稳妥地开展信访监督。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教育、监督和保护作用。围绕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以信访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信访监督。严格把握信访监督审结环节,对信访监督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问题没有说清的,责令其继续说明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转入立案调查。

四、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为重点,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1.突出制度建设重点。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以进一步规范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为重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完整、适用、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体系。

2.推进制度创新。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把科技手段与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为有效创新和执行制度提供科技支持,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

五、加强信访督办催办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1.规范督办程序。围绕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精心确定督办个案。规范督办手续,采取当面交办、签字接收,以缩短转办周期。规范督办登记,对交办时限、查办的问题、核实报结、查办、督办情况和处理结果等都详细记录在案。规范督办方式,提高督办效率。规范审核程序,提高查办案件质量。

2.突出重点,强化督办。即: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矛盾突出尖锐、社会影响大的信访案件;超过报结期限、久拖不决或互相推诿的信访件;已经查结但上访人仍不息访,需重新调查处理的信访件;领导批示要求尽快处理或反馈结果的信访件重点督办。

3.限定办结期限。交办信访件自交出一个月即开始督办,对因特殊情况,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结的,需提前书面申请延期。对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不按程序办理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查结上报、又未说明原因的,对已确定处理意见拒不落实、或无故拖延不办的,在办理信访举报案件中弄虚作假、或造成冤假错案的,由于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

六、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真正把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当地。

1.加强监督检查。对信访问题多、群众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的地方,派人进行指导,帮助基层化解矛盾、提高工作水平。

2.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各级领导接访、健全基层信访信息网络、实行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整合基层资源,提升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能力。

七、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纪检监察信访室要调整和充实信访举报业务学习,要积极参加各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干部信访业务培训工作,加大信访业务培训力度。

2.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对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

第4篇: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20XX年主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发现苗头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监督和教育挽救。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等轻微违纪问题,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三卡”预警监督等形式,要求被反映者说明情况,作出检查、进行整改,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举报,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提供信息、惩处腐败、实施监督、保障权利、协调疏导等重要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的作用,经常收集了解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2015信访维稳工作总结
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第八篇

第1篇:信访维稳工作汇报

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经贸委系统有“3多”,即下属企业多、下岗职工多、军转干部及退役军人多。自XX年实施改制以来,因职工安置等遗留问题,曾经一度成为我市的信访大户,长期困扰着我们的正常工作,也影响了**的整体形象。为保持和谐稳定,同时切实为下岗职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我委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并把信访问题作为我委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了全年工作主要目标管理内容。同时,进一步明确信访稳定“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企业留守处齐抓共管的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充实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设立了机关信访接待室,抽调人员配齐配强了信访维稳队伍。同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分别与有关科室和企业留守处签订了责任状,制订了领导“包案制”,将社会稳定任务细化量化为每月的具体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企业,把“保稳定、促和谐”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

2、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处置职工来信来访

我们结合不同性质和群体信访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之有效的约访和夜访活动,委领导定期不定期约访18次,夜访13次,通过约访、夜访,特别是通过耐心细致的疏道解释,大多数下岗职工能给予充分理解,同时也放弃上访,即使要上访,也不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只是到经贸委反映自己的信访诉求。2015年3月,一糖厂原下岗职工400多人曾集资准备大规模到市政府上访,要求发放失业救济金。掌握情况后,我们当即联系信访骨干人员,先后在一糖厂留守处和经贸委进行了二次约访,参加约访职工都在30人以上,在学习大量的相关政策和耐心细仔的疏道解释工作之后,职工们知道上访要求没有政策依据,最终表示理解,放弃集体上访的念头。

另外,我们还充分发挥经贸委信访室的作用,配齐人员,强化作用,抽调系统内经验丰富、善于做稳定工作的同志坐阵,并始终坚持“一周一小查,半月一大查”的排查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信息的及时收集与处理;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狠抓源头,想方设法解决上访职工实际困难

企业转制引发职工上访的事由90%以上都是涉及职工安置、补偿、医保及原职工旧欠工资等问题,筹集资金是从根本上解决职工信访问题的关键。在具体操作中,我们认真执行“两个把握”,即“把握合情合理,把握法律法规”,对确需解决的正当诉求,我们一方面努力争取。

上级政府的政策扶持,一方面加大企业债权清收力度,组织相关人员清收债权及标的款。近年来,通过努力向上争取资金和清收债权及标的款,解决了**酒厂等3个企业309名职工182万元失业救济金问题;解决了美迪公司和床单厂227名下岗职工旧欠安置费问题。解决了原轴承厂职工生活费发放及旧欠社保金计432万元;解决了原赣南床单厂退休职工旧欠工资7万多元,等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工作,解决了大规模群体上访的主要矛盾,从而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了迅猛增长的信访势头。

4、畅通信息,强化超前防控,较好地解决了几起群体上访的苗头问题

由于狠抓内部信息畅通工作,建立了系统内“一周一报告,苗头性问题和敏感时期随时报告”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苗头性问题的早发现、早预防。去年8月轴承厂一些职工通过电话联系准备动员100人以上的规模到市政府上访,要求增加生活费标准,由于情报掌握及时,我们立即派出工作组解释做工作,通过耐心做工作及分化信访骨干等措施,避免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类似事例每年都有几起,通过这些事例也再次证明我们提出的要“发现得早、化解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措施起到了明显的成效。

5、落实责任,兑现信访维稳奖惩

为确保有效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确保系统内不发生集体访、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我们提出了“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经贸委、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省、市召开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敏感时期,分别制订“维稳工作奖惩实施方案”。按照“轻奖重罚”的原则,对工作到位,未发生非正常访的包案责任人实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引发了到市政府以上机关信访的,实施经济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努力,系统内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得以解决和化解,但随着国家一些改善民生的政策出台,一些职工要求增加补助标准,要求解决工伤及职业病补助,要求解决医保及军转企业人员要求提高待遇的新的诉求又出现了,当前金融危机逐步影响下岗职工,再就业也是一大稳定隐患,经贸系统维稳任务仍然艰巨。

三、今年的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平安、稳定”的目标,主要抓好“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到位”。

一是重点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二是重点做好老上访户工作。要通过解决问题或耐心解释等手段,使老上访户停诉息访;

三个到位:

一是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健全网络,确保信访隐患排查到位;

二是创新方法,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信访职工合理诉求,确保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各项措施到位;

三是继续落实领导包案,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确保重点信访人稳控措施到位。

总之,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本系统的和谐与稳定。

第2篇:信访稳定工作总结

白坪煤业公司掘进一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深化落实“以稳定促发展”的目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稳定工作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稳定是根本,没有稳定,就没有生产。搞好稳定工作要做到用真心、动真情、下真功,细致入微地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引导他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共促和谐、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顺畅沟通渠道,构建和谐氛围。管理与被管理是一对矛盾。做好稳定工作,就是要让矛盾的双方尽可能处于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状态,刘玉光认为解决这对矛盾的很好的方法就是加强沟通。1、从宣传入手,营造稳定和谐的氛围。认真准确传达每一份文件、会议精神,有效面对当前诸如收入分配、工作岗位调整等诸多复杂的不稳定因素。根据我队用工复杂,素质参差不齐等实际情况,制订了学习计划,分别以专题讲座、看教育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使他们在思想上受到充分的教育,增强素质,提高觉悟。强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对各类问题的发生起到了预防作用。2、深入职工群众,了解队伍心声。定期召开的不同群体人员坐谈会,将收集到的职工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反映上来,组织实施落实。在召开的不同群体人员坐谈会中,收到意见建议26条,处理答复率达100%。还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岗位,为一线职工解惑答疑,遇有实际问题能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力争使各类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积极努力。

二、做到至真至诚,构建信任关系。做稳定工作就是做思想工作。做思想工作政策界限不能突破,职工矛盾不能激化。最实质的工作就是把政策的内容以职工接受的方式讲清楚,让职工能够理解和接受。在工作中至真至诚、入情入理,成为职工的知心人。1、做职工的思想工作,关键是要把道理讲“实”。用自己的话说:“只要把道理讲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他们就会理解,思想工作就会收到实效。职工自己心里有杆秤,只要咱说实话,他们就会觉得咱可信。”就是这样坚持讲真话,不讲假话,讲真道理,不讲假道理。大至国家社会形势,小至一个单位及个人的状况,都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造假,不夸大,不文过饰非,不添油加醋。在此基础上讲道理,职工对他的话听得进,信得过。2、做职工的思想工作,还要把道理讲“真”。做稳定工作这几年来,对职工是言而有信,行则必果,从不采取官僚主义的态度。他经常采取家访的方式和职工及家属促膝谈心,以平等的地位和职工沟通,以亲朋的心态和职工讲清道理,以真诚赢得了职工的信任,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牢牢掌握了稳定工作的主动权。职工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知心人和主心骨,遇有难事或思想上有解不开的疙瘩,主动找他谈心,寻求帮助和指导。虽然近几年不稳定因素非常多,但我公司没有出现一起群访和参与群访的事件。

三、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务实形象。对职工反映上来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千方百计地尽快地为职工解决,从不拖泥带水,办的到马上办,而且办就办好。不能办的,尽快给予答复。这一点,深受职工群众欢迎,得到了职工群众的充分信任和理解。通过这些事,职工看到了确实是在为他们办实事,这让的话在他们心中产生了份量,思想工作有了说服力,保证了稳定工作的效果。稳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思维与工作过程,同志牢固树立“稳定工作无小事”的思想,积极拓展新形势下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坚持疏导与教育并重,改进与加强并举,以政治思想工作者特有的工作态度和顽强毅力,努力把我公司稳定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为我公司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第3篇:信访维稳工作总结范文

信访、维稳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稳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社区“两委会”始终把社区稳定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认为只有社区和谐稳定才能更好的促进社区全方面顺利发展,今年我社区信访、稳定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社区两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

信访、维稳工作是一个单位维护稳定的基础,我社区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信访纳入社区重要工作议程。

(一)、成立领导小组。社区“两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年初成立了以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区两委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组成,形成了高效、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为了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更快更直接的为居民群众处理事情,社区今年特别安排社区所有两委会成员轮流值日,更直接、更快捷的面对面位居民群众解决问题,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

(三)、加强社区人员的信访知识培训,完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抓好信访接待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和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开展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关键,今年我社区经常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了接访人员的处理案件能力(

二、强化措施,把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今年3月和7、10月,社区8组、10组都面临拆迁工作,尤其是10月初明月10组居民住房安置工作,在工作中牵扯着很多稳定问题,怎样完成好拆迁和安置工作,社区两委会班子通过认真仔细的研究,前后经过了无数会议,最后讨论出工作方案,社区两委会班子所有成员和三个支部书记分组,到每户人家里进行走访,了解具体情况,针对各户的实际问题所在,对症下药一一进行分析,为每户人制定出安置方案,使明月锦苑的安置工作得到了顺利完成。今年8月由于过渡费迟迟没有拿到,引起明月1、2、3、6、9、10六个小组的居民要到区政府集体上访,社区第一

时间得到这一消息后,立即向街道信访部门反映,然后一方面做好居民群众的解释共作,一方面研究解决方案,最后经过与居民群众商议后,决定由社区信访代理员带领6个小组其中4个比较严重的小组组长一行5人到区政府进行反映,通过反映后区有关领导作出了答复,在15日内解决此事,社区居民情绪得到了控制,杜绝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今年我社区的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我们的目标还有一段距离。这是在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学习不够,工作缺乏新意识,没有形成一定的特色造成的。今后,将加大学习力度,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社区信访工作水平。

明月社区

2015年12月23日

第4篇:信访维稳工作总结

县信访办:

xx-xx年,我局认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做好信访日常工作,并针对本年度出现的重点情况,如奥运安保工作、大量民工回流导致城市管理难度加大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使今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今年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整防结合,预访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构建信访稳定工作体系。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和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文明的丰都做出新的贡献。信访是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心声的重要渠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局强化宣传,深化认识,不定期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信访会议、文件、政策精神和相关规定,促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加强信访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的需要。市政系统上下形成一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并将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加强领导,成立班子,分工协作

为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jú长李绍平同志为组长,副jú长甘黎凡和纪检组长彭正伟为副组长,李源泉、兰正明、侯华祥、杨劲松、陈南君、李晓萍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信访工作由办公室李源泉同志具体负责,所需办公经费由财务室给予保障。领导小组在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的同时,坚决做到将信访反映的矛盾如实记录、给予耐心解释,做到有据可查,尽可能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情况复杂的信访问题按程序逐级上报,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有序解决,千方百计将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本部门。

三、强化措施,调查摸底,找准根源

对于各种信访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说服教育为主,其他措施相结合的办法予以解决。具体做法是:一是切合实际,做到公平公正。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信访对象意见,能够做到秉公办事,力求做到公平公正,防止因办事不公、态度生硬引发纠纷和上访问题发生。二是加强学习,熟悉业务。市政工作政策性强,为使每个干部职工都能掌握市政政策法规,利用职工会议,强化市政政策法规学习,要求每个干部职工都能较好的掌握市政各项政策,防止认识上的偏差引发不必要的矛盾。三是深入基层,找准信访根源。组织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主动接近他们,了解情况,及时为其送去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带给他们温暖,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加强责任,预防为主。制定完善集体上访及非正常上访等处置预案,特别是奥运期间由李jú长亲自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了奥运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五是畅通信息,排处纠纷。以多种形式拓宽信访网络流转渠道,确保信访网络正常运行。以网络流转为载体,以信访数据报表、年度工作意见和总结等形式为手段,全年上报信访稳定信息,确保公文流转规范高效。对县联席办、维稳办、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要以发函交办信访事项行文中的主送单位为准,本系统各部门以本级机关的名义上报。每月定期开展本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排查,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调处工作责任制。六是责任层层落实,与下属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局党组要求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所属各单位要把文件、会议精神层层传达贯彻到每个职工中去,及时对本辖区内的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及局机关办公室。对因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调处不力和各单位排查、化解矛盾不及时引发的群众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及奥运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取消年底评优晋级资格。七是及时回复处理上访事件。其中市长信箱6件;县政府催办单3件;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2件;来信来电来访18件;社情民-意5件,办结率达100%。

本年度的信访维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整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工作实际,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全年实现“四个零目标”。

第5篇:信访稳定工作总结

据县委、县政府及县信访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了全年信访工作和相关的文件等,用制度扎实推进信访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接访、清积案”2月29日全县信访工作会议后,园区随即下发了《关于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接访、清积案”活动的通知》,召集各部门、各社区和各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接访、清积案”工作。共排查出被辞民师、法轮功重点人员和缠访户等信访重点人员共13人,落实重点人员包案领导、责任人、社区包案负责人和责任人。对重点人员采取以下稳控措施:一是强化稳控责任。二是密切关注其行踪和动向,确保不脱离视线,发现情况立即汇报处置。三是园区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制定《宁江工业园信访稳定应急预案》。确保信访重点人员稳控到位。

二、积极推进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建设按照工作要求,园区及时下发了《关于成立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宁江工业园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宁江委发201513号),深入落实园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四级网格建设。目前已建立3个三级网格和37个四级网格,并落实各级网格调解员和信息员。加大宣传力度,健全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机制,严格奖惩,确保十八大前后不发生有影响的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

三、真抓实干,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信访是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现实矛盾反应。随着园区的深入发展,信访工作正在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园区信访工作者深刻体会到了所面临的压力和责任,要想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既要坚定信心,多为群众办实事,又要与时俱进,注重方式方法,站在群众角度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园区要求社区做好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努力把信访苗头排查化解在基层。目前已在全园区3个社区分别建立了调解室和信访接待站,建立了88个中心户,培训上岗专兼职调解员36人。中心户和调解员主动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苗头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上报园区。为了把基层排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情况明、对策实,园区要求社区每周上报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材料,没有情况也要报正常。如群众反应景湖安置小区“路难行”、“水难通”、邻里矛盾等,经过耐心细致工作,都被成功

化解在基层。上半年园区共接待受理矛盾纠纷61件,成功调解59件,调解成功率96、7%,基层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扎实有效。园区抓住主要矛盾,落实包案人员责任,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监管工作。对有政策规定和确有实际困难的,如老农机人员,园区积极协调,从快解决;对没有政策规定又没有实际问题的,如刘保前,通过做思想工作,进行稳定消化。强化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进一步完善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监督的排查调处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为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园区通过拉横幅、贴标语和巡逻车广播等方式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等,强化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建立信访矛盾纠纷调处的第一道防线。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信访工作形势更加严峻。园区将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有效解决信访问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园区和谐稳定。

第6篇:信访稳定工作总结

2015年,集团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加强排查调处、科学预警预测、强化调查研究、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信访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这个核心不动摇,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各项工作任务。我公司按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了年度信访各项工作,现将2015年度信访稳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健全组织,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一、健全组织,组织加强领导,加强领导,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教育全公司职工从维护公司稳定、促进公司发展、打造文明和谐企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信访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平安信访”、“和谐——”观念,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建立了由公司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的信访调解委员会,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各分、子公司分别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作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与16家子公司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状,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确保了各类上级转办件及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分清职责,理顺程序,全力做好各项信访稳定工作。

二、分清职责,理顺程序,全力做好各项信访稳定工作。各项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了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包案机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归口办理机制,信访工作督查和整体联动机制。制定了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制度,规范了各单位的责任范围及办理流程,信访办公室主要负责各类信访案件的办理,接到信访件后,由信访办公室提交分管领导批示,根据职责范围由各部室或相关单位协同信访办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同时做好登记,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岗位目标考核,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信访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利,推委扯皮,发生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信访员的工作责任,在年终各类先进评比中一票否决。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排查调处工作,每季度按期组织召开信访案件排查调处会议,对近期信访案件进行摸底调查,对近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考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加强检查考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我公司按照上级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细化责任,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我们把信访工作纳入单位(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在工作中造成责任信访或办理不及时、发生上级二次督察、群众越级信访的依考核标准予以扣分,实行责任追究。对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承办单实行部门负责制,严格按要求标准和时限办理,努力提高信访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重点解决和杜绝对信访办理避重化轻、含糊其辞、转而不办,随意答复等问题。今年,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各部门信访人员组织了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信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还组织开展了信访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完成了信访调研报告及信访报表、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我们按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了认真的自查,2015年度我们严格落实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未发生越级集体上访事件。信访各项工作达到了检查考核各项标准。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在世博会、中秋节、十一期间,集团公司及各企业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排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任何死角。排查重点是一些上访老户、重点群体,特别是参战人员、军转干部、涉军、涉教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摸底。对排查出苗头性问题件,逐一实行“四明确”,登记造册,明确了帮扶人员,落实了具体责任,挂帐督办。同时,各单位配备了一名信息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随时掌握不稳定因素苗头动向,特别是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今年,集团公司共受理来访事件30余起,现已基本都已结服。针对因劳资纠纷引起的2起信访疑难案件,信访人提出不符合政策法规的无理要求,分管领导及时召开调研会议,研究妥善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并多次亲自到信访人家中,耐心向其讲解有关的政策法规,终于圆满的解决了这2起信访疑难案件。

2015年信访:2015年信访:年信访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信访工作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区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全力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确保集团公司继续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此,我们确立的20152015年信访工作思路是:年信访工作思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真正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解职工所难,通过调解、转办、督办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我公司信访稳定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推进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强化领导责任推进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信访工作要以讲政治、将宗旨、将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各信访工作组织,在集团公司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工作网络,达到领导整体重视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继续落实和深化以“一把手工程”为龙头的信访工作责任制。

二是加大信访稳定工作宣传力度。稳定工作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深刻理解信访工作的内涵,把信访工作的内容学懂弄通,充分运用信访工作的条例内容切实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同时向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精神,使群众了解《条例》、充分运用《条例》来解决自身的切身利益问题。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信访工作必须把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发现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阶段,并不断创新工作格局,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016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一些建议
开展信访对象关于信访条例的培训总结 第九篇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经常换位思考,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的领导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局服务。

二、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和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处置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信息网络点。作为纪检

监察机关信访的“前位哨”、“电子眼”,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和动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并完善领导包案、挂帐督办、领导下访、电话约访、信访百分考核、党风廉政信息发布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基层党政组织与群众互动、互信机制,随时掌握信访主动权。

三、进一步探索和创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

一是创新机机制。结合《信访条例》、中纪委实施《信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重要线索和疑难信访问题集体评估与研究制度、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问责任制、实名举报制度、双向承诺制、保密制、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季度分析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日常中,信访举报办事程序要按照:受理→登记→送阅→领导批示→转办、交办、自办→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审批→结案(了结)→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并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在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公开,切实增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因为信访举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通过关门集中学习、走出去考察学习和在中实践学习,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的素质培养,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其具备五种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思想的能力;提高捕捉信息,及时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提高正确运用政策和纪律,查办信访案件的能力;提高调动各方面力量,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把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中,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秉公执纪,做到每件信访有记录凭据、有拟办意见、有领导批阅、有办理结果、有档案储存,减少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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