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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保障对象审核审批流程
△城市低保原则上每季度集中评议审核审批一次。 1
再次飞翔
万载县东门社区低保对象就业自助小组
指导:张晋策划:冯秋粉 计 划 书
陈华
再次飞翔
——万载县东门社区低保对象就业自助小组
背景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帮助需要帮助者得以维持生存和满足基本的生活而给予的安全保障,是受助者在本身无法对付的状况下,可以合法获得的一种权利。在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象中,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及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和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占了约70%的比重,而其中尤以失业人员居多。目前,这个比重仍在持续上升中,并有大幅上涨的趋势。
通过对东门社区低保对象调查走访、对社区及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的访谈,我们了解到该社区有419个家庭享受低保,其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有310户,所占比例约74% 。据社区资料显示,有部分低保对象经社区介绍已实现再就业。此外,也有一些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寻找就业机会。但是,仍有部分低保对象抱有消极心态:首先,对低保持“等、靠、要”的态度;其次,否定自己的能力,不愿主动走出家门,就业欲求很低。为了能够更好地帮助具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实现再就业,我们将运用小组工作方法进行介入。
我们设计和即将实施的这一观念转变小组,就是通过对组员们就业观念加以引导,转变他们消极受助的心态,帮助组员认清自我价值,重新认识自我、发挥自我的潜能,提升自信心,进一步树立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以实现转变低保对象就业观念的目的。同时,通过 小组活动中组员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增进邻里间的感情,增强彼此之间的相互支持。
理论架构
1. 根据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人类人格和行为的发展,分为本我(id)、自我(ego)与超我(superego)三部分。“本我”代表个人本能的需要和欲望,是人性的非社会层面。“自我”为现实生活中的我,“超我”是理想世界中的我。而“自我”的功能,则是协调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冲突,使个人行为产生合理的适应。低保对象容易因为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而对自己的未来失去信心,因此不愿进行自我解剖,从而认识不到自己价值和潜能。我们将通过小组活动,帮助组员正确认识自我。
2.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与保障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和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等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五层需要,当低层次需要得到较好的满足时,高层次的需求就变得更加重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实施,让有困难的居民实现了低层次的需要。以小组的形式开展活动使组员有归属、被尊重等体验,进而激发其自我实现的需要。
3. 在小组的技巧中,会更多的使用认知疗法。因为假设人的存在是有价值的,这种价值不
是由他的身份、能力或才能等决定的,也不会因为遭受挫折、能力欠佳而降低,这是人的一种先天固有的本性,使人趋向成长和自我实现,因此要改变组员的认知。另外,此理论觉得人的价值不是绝对的,但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进行自由选择、改变生活,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我们的小组是希望改变低保对象的认知,使她们更好的适应生活,提升自我、实现自我的小组。
目标及目的
目标:引导组员正确认识自我,发掘自己的潜能,帮助组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择业观念,
鼓励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目的:
1.使组员对城市低保有正确的认识和了解,引导组员树立正确和积极的受助观念。 2.提升组员的创业观念和竞争意识,转变组员的就业观念。
服务对象
1.资格:东门社区的低保对象
2.特点:年龄在18—55岁,具有劳动能力,有意愿改变现状的低保对象。
小组特征
1. 性质:发展性小组 2. 节数:6节 3. 人数:8人 4. 日期:待定
5. 时间:每周六19:00—20:30 6. 地点:待定
招募方法:
1. 在社区宣传栏张贴招募海报。
2. 由低保专干、居民小组长、楼院长等提供信息,招募符合条件的对象。
3. 若人数过多,则筛选更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若报名人数不足,则亲自邀请符合条件的
对象参加或请求社区帮助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
每节活动计划
第一节 欢聚一堂
活动时间: 19:00—20:20 / 日期待定
主题:组员之间的相互认识并对小组产生初步的归属感。
第二节 曾经风雨
活动时间:19:00—20:30 / 日期待定
主题:组员回忆过往工作生活的一些遭遇,直面现实。
时 间:2006.05.09
地 点:铁兵楼社区
参加人员:低保评议小组成员
内 容:
为认真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把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使困难群体及时得到照顾,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按工作要求对社区内申请低保的家庭情况逐一进行调查了解。调查中我们还通过邻里走访、询问的形式了解他们的收入情况,并通过例会的形式于今天对低保户的入户情况进行评议。会上社区主任评议小组组长对195户526人的详细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代表听取了介绍后,以举手表决的形式进行通过,与会的5旬人员一致举手同意,对195户526人低保户无异议的情况下,我们及时进行了公示。
时 间:2006.10.16
地 点:铁兵楼社区
参加人员:低保评议小组成员
内 容: 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真
正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我们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发现情况及时向办事处反映低保家庭成员以及收入变化情况。在10月份的入户核实中,调查出低保户中有6人去逝,一户因已开退休金超标。我们及时召开评议工作会议,会上低保评议小组组长将调查情况向与会人员说明,与会的5名评议小组成员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减员情况进行决议,5名成员一致同意减员。会后,将减员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办事处。
目 录
1. 低保审核流程图 ................................................................................... 2 2. 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程序图 ................................................................... 3 3. 再生育指标初审 ................................................................................... 4 4. 协税护税流程图 ................................................................................... 5 5. 对违反市容环境、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等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图 ............................................................................................... 6 6. 居民卫生费收取流程图 ....................................................................... 7 7. 廉租房申请流程图 ............................................................................... 8 8. 征兵工作程序图 ................................................................................... 9 9. 百花洲街道计划生育办事流程图 .................................................... 10 10. 征收社会抚养费及对违反计划生育行处罚程序 ............................ 11 11. 房屋管理流程图 ................................................................................. 22 12. 财务管理制度及其程序 ..................................................................... 23 13. 车辆管理程序 ..................................................................................... 24
14.
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流程图 ................................................ 25
低保审核流程图
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程序图
再生育指标初审
协税护税流程图
扬帆远航
青山区呼12社区低保对象就业自助小组
指导:策划:
计划书
青山区社区服务中心
扬帆远航
——青山区呼12社区低保对象就业自助小组
背景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帮助需要帮助者得以维持生存和满足基本的生活而给予的安全保障,是受助者在本身无法对付的状况下,可以合法获得的一种权利。在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象中,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及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和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占了约70%的比重,而其中尤以失业人员居多。目前,这个比重仍在持续上升中,并有大幅上涨的趋势。
通过对呼12社区低保对象调查走访、对社区及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的访谈,我们了解到该社区有***个家庭享受低保,其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有***户,所占比例约*** 。据社区资料显示,有部分低保对象经社区介绍已实现再就业。此外,也有一些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寻找就业机会。但是,仍有部分低保对象抱有消极心态:首先,对低保持“等、靠、要”的态度;其次,否定自己的能力,不愿主动走出家门,就业欲求很低。为了能够更好地帮助具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实现再就业,我们将运用小组工作方法进行介入。
我们设计和即将实施的这一观念转变小组,就是通过对组员们就业观念加以引导,转变他们消极受助的心态,帮助组员认清自我价值,重新认识自我、发挥自我的潜能,提升自信心,进一步树立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以实现转变低保对象就业观念的目的。同时,通过 小组活动中组员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增进邻里间的感情,增强彼此之间的相互支持。
理论架构
1. 根据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人类人格和行为的发展,分为本我(id)、自我(ego)与超我(superego)三部分。“本我”代表个人本能的需要和欲望,是人性的非社会层面。“自我”为现实生活中的我,“超我”是理想世界中的我。而“自我”的功能,则是协调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冲突,使个人行为产生合理的适应。低保对象容易因为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而对自己的未来失去信心,因此不愿进行自我解剖,从而认识不到自己价值和潜能。我们将通过小组活动,帮助组员正确认识自我。
2.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与保障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和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等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五层需要,当低层次需要得到较好的满足时,高层次的需求就变得更加重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实施,让有困难的居民实现了低层次的需要。以小组的形式开展活动使组员有归属、被尊重等体验,进而激发其自我实现的需要。
青山区社区服务中心
3. 在小组的技巧中,会更多的使用认知疗法。因为假设人的存在是有价值的,这种价值不是由他的身份、能力或才能等决定的,也不会因为遭受挫折、能力欠佳而降低,这是人的一种先天固有的本性,使人趋向成长和自我实现,因此要改变组员的认知。另外,此理论觉得人的价值不是绝对的,但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进行自由选择、改变生活,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我们的小组是希望改变低保对象的认知,使她们更好的适应生活,提升自我、实现自我的小组。
目标及目的
目标:引导组员正确认识自我,发掘自己的潜能,帮助组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择业观念,
鼓励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目的:
1.使组员对城市低保有正确的认识和了解,引导组员树立正确和积极的受助观念。 2.提升组员的创业观念和竞争意识,转变组员的就业观念。
服务对象
1.资格:呼12社区的低保对象
2.特点:年龄在18—55岁,具有劳动能力,有意愿改变现状的低保对象。
小组特征
1. 性质:发展性小组 2. 节数:6节 3. 人数:10人 4. 日期:待定
5. 时间:每周六19:00—20:30 6. 地点:待定
招募方法:
1. 在社区宣传栏张贴招募海报。
2. 由低保专干、居民小组长、楼院长等提供信息,招募符合条件的对象。
3. 若人数过多,则筛选更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若报名人数不足,则亲自邀请符合条件的
对象参加或请求社区帮助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
青山区社区服务中心
每节活动计划
第一节 相见欢
活动时间: 19:00—20:20 / 2009年6月6日 主题:组员之间的相互认识并对小组产生初步的归属感。
青山区社区服务中心
第二节 忆往昔
活动时间:19:00—20:30 / 2009年6月13日 主题:组员回忆过往工作生活的一些遭遇,直面现实。
一、审核审批的对象
1.对正在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审核。
2.按照本次工作的要求,对新增的保障对象依规依程序审核审批。
二、审核审批内容
主要审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及其劳动能力、身体状况,住房、日常消费等情况。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年审从2016年4月10日开始至2016年5月31日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1.公告宣传。拟定年审方案,发布《隆回县2016年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审查公告》。
2.本人申报。低保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请,如实填写隆回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审审批表》。
3.入户调查。镇政府组织村(居)委员会、驻村干部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人员要如实做好详细的记录,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4.民主评议及公示。各村(居)低保工作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并在村(居)委会设置的村务公开栏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的结果,公示期为7天,并拍照存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汇总后将低保对象的年审(新增)资料(一式两份)在4月30日前报镇民政办。
5.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根据镇呈报材料进行审查。对拟予批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信息通过镇政府的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委会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批准给予低保,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申请人的资料予以返回,由镇政府、村(居)委会通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四、保障原则
(一)落实应保尽保
我县2016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1980元/年•人,按月计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165元/月•人。务必要落实对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65元的农村特困家庭的应保尽保。
(二)落实分类施保
我县2016年按A类和B类分类确定保障标准,其中A类对象为130元/月•人,保障对象为一、二级残疾对象,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对象,残疾家庭中的成员,独生子女及计划生育后遗症的特困家庭,家庭事实上基本失去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扶、抚)养人但又不符合五保对象的家庭,A类对象人数不得超过总指标的15%;B类对象为120元/月•人,保障对象为因病、因残、因灾、因劳动能力限制、因年老体弱、因自然条件恶劣等原因或家庭有一定收入但人均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165元/月•人)的家庭。
3.在职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一律不得享受低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王剑锋任组长,各工作线线长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和民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指导落实这项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成立以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为主要成员的评审小组,并吸收党员骨干、村民组长、群众代表等成员参加农村低保民主评审,评审组成员经民主推选产生,参加评审的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家庭收入明显增加且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2.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水、电、气、通讯等费用支出明显高于正常水平的。
3.非因折迁或其它正常原因近期调整住房,购买商品房,新建住房以及对住宅进行高档装修的。
4.家中有经营性式、非经营性机动车辆或大型农机具的家庭。
5.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6.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
7.无正当理由半年以上未支取低保金的。
8.家庭成员具有正常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或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尚未改正的。
9.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调查的。
10.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具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11.无特殊理由、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
(三)要特别注意和落实的事项
1.凡持有本县残联2016年4月10日前新核发的一、二级残疾证的农村居民,其家庭情况基本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且本人自愿申请低保的残疾对象原则上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已享受五保待遇的一、二级残疾对象不再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3.对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贫困家庭对象要予以重点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4.要坚决杜绝“合户保”“低保平均呷”和“低保轮流呷”的现象。
5.严禁将低保名额与种烤烟、计划生育等镇村其他任何工作挂钩。
6.如果出现因违规操作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村(居)自行负责。
7.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村(居),年底绩效文明考核时的民政工作将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工作进度,加强档案管理。各村(居)委会必须在4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对象的资料上报镇民政办。未按时上报资料,责任自负。各村(居)要及时整理好调查记录、评审会议记录,公示照片,以迎接上级检查。镇民办要将低保档案按村按顺序装订成册,每册厚度基本一样,每册首页要有目录,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柜。
以上这篇2016年度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一、总体要求
以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精神为指导,按照寿政办发〔2016〕7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明确和强化我街道的农村低保审核主体责任,贯彻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标准,通过全面核查,力求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全部退出保障范围,以切实规范我街道农村低保工作,更好地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从6月8日至7月29日,利用52天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步(6月8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自查阶段。
1、6月8日至12日,街道成立领导小组、宣传发动、调配人员并成立核查小组、组织培训等。由各工作片牵头包村干部负责组成若干调查组,每组不少于2人。
2、6月13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完成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材料上报。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各村(居)对低保对象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切实查清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生活状况,填写《市农村低保入户调查登记表》,并由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对象分别签字确认。
(2)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5日内,各村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包村干部、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村(居)委会陈述低保家庭基本情况,介绍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参会人员对被调查对象家庭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享受低保进行评议并填票。包村干部根据现场评议情况,作出结论,所有参加评议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评议记录并存档备查。对争议较大的低保对象,必须重新组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进行核实。
(3)包村干部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情况,对所有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组织在村(居)委公开栏公示拟享受低保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等情况,公示期为7天。6月25日前,各村(社区)需将《公示榜》以图片形式发送至民政办邮箱并将附件1――附件6(以上电子表格各村可从上述邮箱中下载,密码为)上报民政办,其中附件1和附件2需经总支书记、包村干部审核把关并签字。
3、7月1日至9日,整理上报材料。公示结束后,民政办汇总附件1――附件7,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民政局(含电子版),并各留存一份纸质材料备案。附件1、附件2及《公示榜》以图片形式录入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上报。
(二)第二步(7月10日至19日):参与镇(街、区)互查阶段。
街道抽出3个工作组参与市民政局组织的镇(街、区)互查。
(三)第三步(7月20日至29日):迎接检查验收阶段。
迎接市纪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工作组对街道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入户抽查等方式进行。
三、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要严格审核标准,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以下情形应重点予以核查清退。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
2、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状况,不接受工作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故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在校就读的学生除外);
5、法定赡养、扶(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
6、因违法收养、赌博、吸毒、嫖娼等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7、在校生已毕业的;
8、重新就业的或有其他经济来源的;
9、家庭成员去世,开支明显减少或经济状况好转的;
10、因人为单独立户而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除外);
11、村(居)集体财产收入分红数额较大、接近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
12、拥有并经常使用电脑、摄像机、车辆、数码相机、金银珠宝饰品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
(二)合理核算和确定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主要包括:
1、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2、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3、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三)合理核算和确定赡养费、扶(抚)养费。
根据省民政厅规定,赡养费、扶(抚)养费计算方法为: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照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没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赡养费标准为赡养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减去农村低保标准后剩余部分的30%,再除以被赡养人数(有多个赡养人的,赡养费合并计算);扶(抚)养费按扶(抚)养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20%计算,有多个被扶(抚)养人的,扶(抚)养费不超过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40%。实际接受的赡养费、扶(抚)养费高于上述规定的,按照实际接受的数额计算。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同一户籍或赡养、扶(抚)养人属低保对象的,不计算其负担的赡养、扶(抚)养费。
四、几点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核查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调查核查,确保核查工作实效。凡出现群众举报多、问题严重的,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今后,各村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要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低保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切实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为了实现城乡低保的公正、公平,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精神,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镇里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民政所。
二、整治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清退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低保对象,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三、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三)以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重点,做到“五个有”:有核对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有核对平台、有操作办法。对新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手工核对实质性工作。
(四)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为重点,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个人申请、镇里统一受理、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对审核、审批情况实行“两榜公示+长期公示”。
(五)以督促检查资金管理发放为重点,严查低保资金发放中的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严禁非低保对象冒领、重分低保金。
四、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
1、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乡镇受理;在审核环节,乡镇要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镇民政所会全部入户调查。
2、全面实行阳光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长期公示”的规定,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严肃查处“人情保”。要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有效遏制“错保”。我镇将利用全省搭建的“数字民政”云平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尚未开通网络比对平台的情况下,要建立核对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手工比对的方法,全面启动核对工作。联合车管、房管、人社、公积金、工商、税务、教育、金融等部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营业税的人员、有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或者缴纳择校费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成员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信息。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下旬)
各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8月)
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的地区,将重点督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积极作为,务必取得初步成效。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2日前报镇民政所汇总。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6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局三级将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结合年中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地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6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村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请各村于9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民政所。
六、工作要求
(一)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村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解决本辖区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二)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
低保工作人员承诺书
为保证做到低保工作中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使群众满意,不侵害群众利益,现向群众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优质服务。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注重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低保政策,保证政策解释到位、运用到位、执行到位,办事公平、公正、求真务实,做到:
1、热情接待申请低保的人员,认真耐心宣传、解释低保政策。
2、严格按程序办理低保,及时入户调查申请低保的家庭收入情况,认真履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工作不推诿拖延,不刁难申请人,按规定及时上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
4、无虚报、瞒报、错报发生,避免工作失误。
5、定期进行复核,加强动态管理,对低保家庭收入及人员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低保金调整手续。
三、严格做到不向低保申请人、已享受低保人员及其家属卡要好处;不接受低保申请人、已享受低保人员及其家属的钱物、吃请;不直接为本人家庭办理低保;不违规办理低保;不
对低保申请人、已享受低保人员的正义举报进行打击、报复。
请广大群众给与监督,如有违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字:
乡镇、街道包片领导:
乡镇、街道包村(社区)干部:
村(居)“两委”干部:
村(居)党员、村(居)民代表及相关人员:
村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村委农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承诺书镇政府:
我村在此次农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做到认真自查自纠,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为确保本村的和-谐与稳定,让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并承诺如下:
1、本村所有干部、家属及直系亲属有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条件者,除履行正常评议公示外,并经村两委研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政府说明其原因,有镇政府复核、审核研究同意后方可享受其待遇,否则对隐瞒不报,一经查出按骗保处理,除注销低保收回低保金外,并对村主要负责人和涉案的村两委干部严肃处理。
2、在上级检查和复核时,若发现本村在低保调查、评议过程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行为的,自愿接受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3、保证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入户调查率100%,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愿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4、本村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和“九不准”,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阳光操作,由村低保领导小组负责召开村两委会议,即: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低保领导小组负责召开村两委会议,即“乡镇包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在村务公开栏,各自然村主要交通路口张榜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享受低保户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类别及乡镇政府举报电话,无异议后方可填写审批表,完善相关手续,报镇政府审核,若发现未按程序规范操作,愿接受党委政府的处理。
以上是本村在开展农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愿接受广大群众和上级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村委盖章 承诺人:镇包村干部
村 书 记
村 主 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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