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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的性质和召开大会的一些规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需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及上级党组织的工作报告;
(3)讨论如何完成本单位业绩考核指标、发展目标、近期重点工作,以及落实这些任务的计划措施;
(4)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或撤销支部委员;
(5)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7)讨论和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了解和注意的问题
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急于做出决议,可经过党员充分酝酿,下次会再作出决议,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会前准备阶段
做好会前准备,是开好支部党员大会的基础,支部委员会要在会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确定好议题。议题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中心要突出;
(2)尽可能早地将党员大会的内容、时间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以便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3)要准备好预案。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应由支委会先行讨论研究,并提出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的意见和方案,以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展开讨论并做出决定;
开会阶段
(1)统计到会人数。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统计到会人数,负责会议记录;
(2)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宣布开会,并提出议题;
(3)展开讨论,党员发表个人意见;
(4)书记归纳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并据此修订、补充预案;
(5)形成决议。需要对议题形成决议时,书记提请与会党员表决,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6)组织委员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记入会议记录;
(7)宣布闭会。
党小组会议制度
1、党小组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党组织。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学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党员分布情况而划分的。党员数少的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任务是:
(1)按照支部的部署,结合本小组实际,分配每个党员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支部的决议;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
(3)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4)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2、党小组会的时间要求和内容
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形式,是党小组完成所负担工作任务的重要途径。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果需要,次数可以增加。
党小组会到内容。党小组会是围绕着如何更好的完成它所负担的工作任务而召开的。党小组会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党员进行各种内容的学习;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作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研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接受新党员;
(6)协助支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鉴定工作,讨论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7)按照支部的统一安排,酝酿支部委员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改选党小组长;
(8)其他需要党小组会讨论或落实的问题。
每次党小组会的具体内容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
3、开好党小组会的措施
(1)每次党小组会安排的内容不宜过多,要有重点的解决一两个问题;
(2)会前选定内容,做好准备。开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好党小组会的内容、召开的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3)将议题事先通知小组的全体党员,让大家做好准备,以便发言时有的放矢;
(4)善于引导,围绕中心讨论。在党小组会上,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引刀柄组织党员围绕中心议题畅所欲言。既要防止离题太远,效果不佳,又要杜绝有话不说,场面冷清的现象;
(5)适时归纳,统一认识。讨论中发生意见分歧,党小组长应组织大家反复讨论,在问题的是非曲直基本明确以后,应适时归纳,引导大家统一到正确的认识上来;
(6)小组的全体党员,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党小组会,做到会前认真准备思考,按时参加会议,会上积极参加讨论,围绕中心议题踊跃发言,使党小组会开的生动活泼。
党 课 制 度
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形式之一。组织好党课教育,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每一季度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党支部要从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安
第一部分 岗位责任制
党 支 部 职 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确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经常了解他们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利益,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七、监督党员和群众,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
斗争。
八、支持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对本单位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指生产经营、人事变动、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分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
党支部书记责任制
一、负责召集支部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要员及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搞好支部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委员责任制
一、在书记领导下,组织好支部日常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做好上传下达、支部内部资料管理,负责新党员的档案收集管理,对党员的思想、安全工作情况的及时归档、先进典型的选送。
三、组织好各种会议记录,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集上缴,按时组织各种会议。
四、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做好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
五、配合群、团工作,组织各级群、团、工会活动。
六、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实际、互相交流,配合工作,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守党的秘密,忠于职守。
七、按照党章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组织生活。
宣传委员责任制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及本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认真宣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路线和上级有关政策性文件。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四、联系群众,经常性的和群众谈心,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对群众不正当行为加以纠正,充分发挥群众的创造性,发现他们中先进分子及时向组织汇报。
五、开展批评于自我批评,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守国家法纪,保障国家利益、个人利益不受侵犯。
六、努力配合支委会及行政做好本单位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安全方针政策,为企业做出贡献。
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
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 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
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
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
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
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
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
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
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
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
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
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按工资比例交纳。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
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
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
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
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
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
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
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
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
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臵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
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臵;
党支部工作管理制度
安
监
部
党
支
部
目 录
1. 党风廉政责任制……………………………………….1
2. 党员电教制度………………………………………….2
3. 党员管理制度………………………………………….3
4.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4
5. 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5
6. “一课三会”制度…………………………………….6
7. 党员包保责任制……………………………………….7
8.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8
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要经常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会议和支部组织的活动。
三、要紧密联系职工群众,经常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
四、要为人师表,忠实实践“三个代表”,带头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五、做到不吃请,不请吃,不贪污挥霍公物,不行贿受贿。
六、生活上做到作风正派,不到高级娱乐场所,不搞封建迷信,不参与黄、毒、赌活动。
七、敢于同违反党的纪律、败坏党风的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党组织的威信。
八、认真执行公司党政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企务”公开,办事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党员电教制度
1、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电教学习,认真收看电教内容,记好笔记。
2、不准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收看电教内容时不准抽烟、喧哗。
3、收视完毕后,要按支部要求进行讨论,写出心得体会,并在会上交流发言。
4、对收视和讨论后,有何情况要及时反馈到党小组或支部,小组或支部要做好记录。
5、对没有参加电教学习的党员,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要及时对其进行补课。
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的组织纪律性,每个党员除认真遵守党章党纪外,还要遵守以下各项制度:
1、按时交纳党费,每月1——18日为交纳党费时间,休假、公差人员返回后要立即补交。
2、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因工作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说明或请假,过后进行补课。
3、凡休假、公差的党员要按规定办理手续。
4、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不准无故缺席。
5、每个党员每月要向支部口头汇报一次工作学习情况。
6、调入、调出的党员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手续,做到随走随带。
7、对照党员目标和党员标准,严以律己,支部每月进行考核打分。
8、带头执行公司、党政的有关规定制度,做好表率作用,搞好安全生产,如有违反纪律或制度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党
支
部
工
作
手
册
目 录
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建设制度„„„„„„„„„„„„„„„„„„„„„„„„ 2 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3 组织生活会制度„„„„„„„„„„„„„„„„„„„„„„„„ 6 “三会一课”制度„„„„„„„„„„„„„„„„„„„„„„„ 9 党内监督制度 „„„„„„„„„„„„„„„„„„„„„„„„„ 10 党员教育制度 „„„„„„„„„„„„„„„„„„„„„„„„„ 11 党员汇报制度 „„„„„„„„„„„„„„„„„„„„„„„„„ 12 发展党员制度„ „„„„„„„„„„„„„„„„„„„„„„„„ 13 党费缴纳制度„„ „„„„„„„„„„„„„„„„„„„„„„„ 14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 15
支部党员发展制度
党员发展程序„„„ „„„„„„„„„„„„„„„„„„„„„„ 16 入党申请书的写法„ „„„„„„„„„„„„„„„„„„„„„„ 22 思想汇报的写法„„ „„„„„„„„„„„„„„„„„„„„„„ 23 入党志愿的写法„„„ „„„„„„„„„„„„„„„„„„„„„ 25 转正申请的写法„„„ „„„„„„„„„„„„„„„„„„„„„ 29
党支部建设制度
2
一、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
二、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教育全体党员自觉地维护党的利益,遵守
党的纪律。
三、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对人对事开诚
布公,坦诚以待。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政治上、生活上不搞特殊化,
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公仆。
五、坚持党性,杜绝派性;切实保障党员的利益,做实事求是的模范。
六、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党员和群众同一切错误倾向和歪风邪气
作斗争。
七、党支部委员要为全体同志作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3
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核心,负责支部的日常事务,组织支部全体成员开展活动,是支部建设的根本组织保证。因此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支部建设的进程。为了建设一个充满活力、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支部委员会,特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如下:
一、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以及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分析党建工作的动态,吸取经验教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具体分工,责任到人;按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汇报工作。
二、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1、健全支部委员会。按照党章规定定期举行选举大会,支委会有了缺额及时补
选。
2、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建立支委会的学习制度,坚持经常学习政治理论、学习
时事政治、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学习共产党员修养,不断提高每个委员的理论、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
3、搞好内部团结。委员之间经常交流、帮助,相互支持。搞好团结,提高支部
的战斗力。
4、支部书记以身作则,起好模范作用。
三、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对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支部委员会受支部大会委托并在其检查和监督下进行工作。报告工作如下:检查总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检查总结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四、做好会议记录
为了便于检查总结工作,便于上级党委检查了解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正确性和执行情况,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会议记录,填写支部工作手册。
五、做好支部总结
总结前应广泛征求党员意见;总结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既要肯定成绩,有要找出不足;做到意见讲够,差距找准;支部委员会作总结后,要组织党员 4
进行讨论,共同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六、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及委员职责:
1、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2)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掌握党内外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4)经常与各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6)关心支持工会、团支部工作,发挥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统战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7)关心职工,协助行政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关心离退休人员。
2、组织委员【党支部有关制度】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
(1)全面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组织统计工作。支部组织状况包括:党小组的划分情况;各小组负责人情况;党员数量及构成;联络员分工情况等。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过好组织生活。
(2)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和督促本支部及所属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5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党支部有关制度】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第1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7、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第2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参加的成员是本局党组成员。
2、党组会议应在其成员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召开,由党组书记主持,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3、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
4、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重大工作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交本局(办)下属机构执行。党组会议还负责权力范围内的人事任免、申报、调配等。
二、支部会议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紧急事,随时召开。支委会议内容包括:组织支委学习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意见;研究和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规划;支委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前段工作,布置下段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综合考察情况。支部委员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三、党员大会
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会议内容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和讨论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评选优秀党员。
四、党课
党课应结合本局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在一般情况下,一两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第3篇:什么是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指学院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四、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五、党课的主要任务
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
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六、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党支部有关制度】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和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进行党课教育。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作为党支部党建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4篇: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对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任务的办法和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5)研究协调团支部工作。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村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第5篇: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学院党支部在新的历史条件要求下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
(三)会议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
2、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3、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
3、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
4、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开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做决定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
(一)会议时间: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二)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讨论发展党员的问题等。
4、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会议要求:会前要有充分准备,会议主题要明确,会议内容要充实、新颖,会后要有会议记录或纪要,会议具体内容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四、党课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组织,集中上课。
(二)会议内容
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三会一课”制度的纪律要求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学院安排的会议,各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并准时到会。需要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未经会议主持人或主办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二)建立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各主办会议的部门要做好会议考勤,将与会人员到会情况及时报到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两办将会议到会情况及时通报给其单位、部门和与会本人,并以“会议简报”的形式将一定时期的会议出席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三)建立会议考核制度。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及时将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定期报送到党委组织部,组织部要把干部参加会议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之中,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考核档案,作为干部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加强会议纪律。与会人员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期间要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得中途无故出入会场。
(五)与会人员要作好会议纪录,会后要切实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会议主办部门要做好会议内容落实的督办工作。
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二、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二)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三)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五)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七)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主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一)关于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二)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
(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有关发展党员工作。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六)对党员的奖惩。
(七)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的有关问题。
(八)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九)其它相关内容。
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是党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月召开一次。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三、党小组会的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三)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和布置任务。
(六)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七)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八)进行党员鉴定、民-主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九)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
一、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二、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党课教育的内容:
(一)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二)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三)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
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2]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有效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意见。
2、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7、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党员队伍、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研究发展党员、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
(五)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
三、党小组会议。
(一)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议,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业务知识。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意见。
3、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6、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7、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8、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
四、按时上好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4、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学习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不足和问题。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精心筹划,严格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
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3]“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车间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并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优秀党员的表彰,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5)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3、每次举行支部党员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
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同意的人数、不同意的人数、弃权的人数),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和部署;
(3)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保证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及学习、培训等任务;
(4)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5)发展党员工作;
(6)选拔(推荐)干部及党员奖惩工作;
(7)协调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8)党支部自身建设的问题。
2、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3、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4、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支部委员会议内容要安排专人按要求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以及每个党员应当完成的任务;
(2)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研究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酝酿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
(5)评选优秀党员和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工作;
(6)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候选人等。
2、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4、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5、认真做好会议将记录。
四、党课
1、党课的主要内容:
(1)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
(2)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3)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2、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3、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4、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车间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5、全体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学习,做到人人有笔记,人人有心得。
6、对所学的内容要进行考核,并将成绩记入党员考察综合表中。
五、“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4]“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健全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3.支部党员大会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4)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
(5)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
(6)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4. 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按照以下要求:
(1)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三天通知相关出席的党员。
(2)会前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3)出席人员应会前在出勤本上签到。
(4)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
(5)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
(6)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
(7)相关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已备待查。
5. 党员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二、支部委员会
1. 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至两次。
2.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
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
战斗堡垒作用。
(2)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
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
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
重要问题。
(3)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
员干部参加。
3. 支部委员会要求:
(1)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
提交讨论。
(2)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要求进行。
(3)认真做好记录。
4. 党委、总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要求,
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党小组会
1. 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 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
观,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
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
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
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4)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
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
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 党小组会要求:
(1)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
(2)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
(3)要认真做好记录。
(4)对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写
出书面发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
四、党课
1.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
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
2. 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
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
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
3. 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学材料;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
4. 党小组组长必须参加党课。
5. 做好会议记录。
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5]“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活动的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中心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支部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结合我州招投标、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实际,贴近当前中心工作,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我中心的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中心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 ,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 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等。
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
1、每年年初党支部都要根据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和行政下发的工作要点,根据党总支的安排和要求,制定本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计划,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总支、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3、“三会一课”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进行。因开评标、出差以及大型活动等,周五无法安排时,党支部可另调时间。
4、“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三会一课”活动的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当前中心工作,体现招投标、政府采购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党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半年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 “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7、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各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3人)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社区服务中心党支部 书记:陈怀森 委员:王庆月 郑利德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党支部 书记:丁兆荣 委员:丁森元 丁聚振
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党支部 书记:钟启元 委员: 邰希军 钟兆升
调解维稳党支部 书记:徐金堂 委员:王培芳 王西地
老党员党支部 书记:李召廷 委员: 张永远 张先伟
个体工商业党支部 书记:程付来 委员: 邱玉国 王瑞华
种养业党支部 书记:丁明元 委员: 周贵声 崔佰利
3、会议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二)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三)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教育。
3、党课要求: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
二、有关要求
(一)“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当前中心工作,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二)“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
(三)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
(四)“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
(五)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党员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六)“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2]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有效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意见。
2、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7、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党员队伍、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研究发展党员、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
(五)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
三、党小组会议。
(一)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议,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业务知识。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意见。
3、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6、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7、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8、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
四、按时上好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4、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学习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不足和问题。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精心筹划,严格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3]一、 社区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二、 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做好会议记录。
三、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四、 党课每月上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和电教等形式,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社区党支部职责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和带领党员、群众保证党和政论各项任务在社区内顺利完成;
2、 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学员工作,发挥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 按照街工委的要求,做好居委会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4、 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领导和协调社会群众组织工作;
5、 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主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带领居民兴办公益事业搞好各项服务;
6、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城市管理、社区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和促进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7、 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社区内在职学员、流动党员等组织关系不在社区,但居住在社区的党员在社区事务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民政部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党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3、经常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民政部了解招生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尽可能委员会班子成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的学习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社区居民“好邻里”标准
一、 要与人为善, 不要恶语伤人。 二、 要当面交谈, 三、 要正面教育, 四、 要计划生育, 五、 要环境整洁, 六、 要注意场合, 七、 要以诚相待, 八、 要敢于扶正, 九、 要发扬风格, 十、 要邻里团结,
不要背后议论。 不要偏袒子女。 不要超生违纪。 不要乱吊乱挂。 不要玩笑过分。 不要拨弄是非。 不要幸灾乐祸。 不要消失计较。 不要激化矛盾。
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工作职责
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是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吸取辖区机关、企事业党组织参加,旨在共同做好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誉性服务工作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交流社区内组织加强党建工作的经验,探讨新形势
下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
二、充分发挥社区宣传阵地作用,宣传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组织社区党员和
群众,保证党和政论各项任务在辖区顺利完成。
三、定期通报社区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等方面的民政部广泛征求意见,实现“社会资源共
享、精神文明共创、社会事务共管、社会稳定共保。”
四、组织和协调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居民党
组织之间各种“共建”活动。
五、充分发挥社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调动
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六、每季度如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
息、交流经验、协同工作。
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级关工委的要求,努力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一代新人。为此,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 组织建设
为加强关工委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务,实行社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主任亲自抓,社区妇联、团组织、各部门联手抓制度,并将此项工作摆上日程。
二、 宣传教育
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在社区“两校一室”建立青少年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基地,做到用科学理论武装人,用正确舆-论引导人,用高尚情操塑造人,用优秀作品鼓舞人,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帮教工作
帮教失足青少年是维护社区安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采取结对帮教方法,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诚待人、以法教人,做到耐心热情,让他们感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告别昨天,重塑人生。
四、丰富活动
组织社区团员青少年开展互相服务,扶贫助残,排忧解难、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行使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每届任期三年。
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依法行驶的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公益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二)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社区成员公约》。
(四)选举、补选、撤换和罢免和解社区居委会成员。
(五)讨论决定本居住地公益事业所需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监督社区居委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七)变更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人其它事项。
(九)对社区居委会干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
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以驻地单位推选的代表60人以上组成,其中居民代表占代表人数的4/5以上。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社区单位派代表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地连续居住(单位代表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 、提请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由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召开联席会会议提出,也可由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必须有参加会议的代表的2/3以上出席,才能举行。召开大会前三日,应当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人数拟审议的主要事项在社区内公告。
五 、会议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代表2/3以上通过才能生效,大会的决议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共道德。
六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主任、副主任由社区党支部召集代笔会议选举产生),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这一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10人以上大会代表联名提出,或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召开的;
(二)有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联席会议认为必要的。
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应当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主要经过、所议事事项的决定等做出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签名。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及时将大会决定的有关事项向社区居民通告,并积极落实大会的决议。
八、本制度由香坊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4]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二、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二)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三)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五)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七)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主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一)关于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二)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
(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有关发展党员工作。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六)对党员的奖惩。
(七)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的有关问题。
(八)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九)其它相关内容。
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是党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月召开一次。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三、党小组会的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三)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和布置任务。
(六)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七)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八)进行党员鉴定、民-主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九)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
一、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二、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党课教育的内容:
(一)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二)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三)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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