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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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_学习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第一篇

2016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_学习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下面这篇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是一篇关于通过学习食品安全法,并如何利用实际存在的问题,作出今后食品安全工作的打算,下面是这篇学习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一

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于年月日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把培训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内容,动员所有人员提高认识,努力提高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素质。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校园,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积极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二

20XX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我有幸参加了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举办的第五期食品安全师暨师资选拔培训课程。7天7夜紧张而快乐的培训结束了,我长地舒了一口气,我们从各个培训专家的精采讲课中学到了很多对今后从事食品生产很有用的知识,但同时又感觉到自己肩上又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任重而道远,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为中国乃至全世界的食品安全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体会同大家交流:

1.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它不止存在于中国,在国外也同样存在;不止不发达

国家有,发达国家也一样不少。食品安全问题不因经济的发展程度、科技水平、民族、种族等的不同而不同,它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任何国家或个人都不能片面指责其它国家。

2.食品安全问题很可能造成跨国家跨地区的危害,任何人或任何国家都不太可能在危害发生后独善其身。因为世界村的趋势日趋明显,地区商品的流通越来越全球化。

3.诚信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根基,失去了诚信食品安全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政府、种植收割、食品制造、流通、餐饮等各相关环节从业人员都讲诚信,才能构筑食品安全的坚固堡垒。

4.掌握好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是做好食品安全的关键,不学习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就无法从科学的角度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5.食品安全师的工作在食品企业的作用日益明显、重要,作为一名合格的食品安全师不但要解决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问题,更要加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问题的全员培训。

6.食品安全培训师不但要作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培训,更要将食品安全意识灌输给全社会,让每个人都逐渐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学习后我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情况我认为:

1.应该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成立食品安全问题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从研发部、品管部、采购部和制造部分别选出2名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开会讨论和解决公司内的食品安全问题。

2.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同员工的绩效挂勾。

3.每年选拔2名以上员工参加食品安全师培训及考核,使公司持证安全师的比例达到10%以上,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6》及《食品安全法》进行深入的学习,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内部或外部培训。

4.重新对我公司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对行风险评估,使之更趋合理、完善,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5.对研发、采购、生产、仓贮及运输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估计并全程监控,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总之,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收获了很多,不但初步掌握了食品安全知识,也启发了我对实际工作中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食品行业所有从业人员一起努力共同筑造食品安全的万里城墙吧!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第二篇

范文一: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任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度的追查到责任。

范文二:

xx年,xx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盛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不断强化监管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3月23日,我县召开了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对xx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与8个乡(镇)政府、10家成员单位签定了《xx县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工作目标细化到各成员单位、乡镇,会上对xx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各乡镇与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监管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整合了监管资源,增强了监管合力。

二、加强宣传,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县食药安委办公室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全县共有89个机关单位、84个食品企业(经营户)参赛,参赛人数1077人,其中机关796人,食品企业225人,社会公众56人,参加网络答题641人,答题卡答题346人。此次活动中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全国第三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奖。

(二)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各职能部门组织食品企业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企业自觉增强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编发、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为及时反映食品安全市场信息,充分展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编发食品安全信息46期(市食安办采用20篇),其中食品安全监管信息27期(市食安办采用13篇),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动态信息14期(市食安办采用7篇),上报食品安全整顿动态信息5期。

为防范和减少野生蕈、亚硝酸盐、毒鼠强及高毒农药、食用草乌、农村红白喜事等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时发布了4期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社会监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在县城中心城区、乡镇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2600份,受理群众咨询5600余人,倡导健康向上的消费和消费维权文化。

范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等方面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为广大老百姓所关注。但此部法律中也有部分不足之处,我提出来供广大网友讨论。

一、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

既然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就应该尽快出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该制度应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单位所具备的资质、评估专家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及相关考核办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程序、不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处理办法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办法等。

食品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应该比药品管理更加严格,药品是人生病时才使用的,食品却是所有人每天都食用的,一旦发生问题必定是群体事件,后果可想而知。我们不妨看一看历史上药品不良事件的一些例证。

认识药物不良反应方面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20世纪世界医药领域有着重大的发明:阿司匹林、磺酰胺、青霉素、胰岛素、避孕药为代表的药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们在人类的医疗保健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人们在认识药物不良反应方面也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1、在1933年投入市场的减肥药二硝基酚,引起了白内障。

2、1935年生物学家格哈特·多马克发现了磺酰胺具有抑菌作用,1937年在美国田纳西洲有一位药剂师配制了酊剂,结果引起了300多人急性肾功能衰竭,107人死亡。究其原因系甜味剂二甘醇在体内被氧化成草酸所致。为此,美国于1938年修改了《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

3、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原联邦德国格伦南苏制药厂生产了一种声称治疗妊娠反应的镇静药物thalidomide(又称为反应停、沙利度胺、肽咪哌啶酮),在该药物出售的6年中,先后在联邦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拉丁美洲以及非洲等28个国家,发现畸形胎儿12000多个,患儿无四肢或短肢、肢间有蹼、心脏畸形等先天性异常,身体呈现海豹状,目前世界上尚有四千多这样的人存活。这起事件说明:对药理及其毒副作用的实验与审核不严格而导致发生的事故。

4、1955年在日本使用治疗阿米巴痢疾的药物氯碘喹啉而导致一万多人瘫痪、失明,500多人死亡,该药物对脊髓和视神经系统损伤极大。

倘若食品生产企业擅自将未经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物质加入到食品中,万一其存在致癌、致残、或致细胞突变当中的某种的副作用,必将造成群体发病的重大问题,切不可轻视啊!

二、食品安全法第十六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

此条存在不足之处是:食品与食品添加剂的安全风险评估应该是在食品与食品添加剂允许上市之前进行。而不应该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后,已经造成不良后果时才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食品与食品添加剂允许上市之前进行就应该首先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这样才有利于及时对食品进行质量监控。不能在出现问题后才想到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若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也可以上市,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风险。若只允许有国家标准,则全国某种食品就一个检测标准;若允许有地方标准,则一种食品在全国就会有30多个标准;若允许有企业标准,则一种食品在全国就会有成百上千个标准;不同的标准之间出现质量纠纷的事情就会在所难免。这条法律为食品监管的混乱无序奠定了法律基矗

四、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应该规定更加详细的卫生要求,个别关键加工工段应该对病源微生物及菌落数、空气洁净级别有一定的要求;对人员的卫生、容器具的清洁方式、工作服的清洁方式、清洁水平、清洁工具的区域划分及使用方式、垃圾的转运和处理等做出具体规定。对食品生产车间的布局、人员与物料的流动方式、包装材料的品质与检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室、产品检验员的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

五、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应该补充:患有人畜共患病者、皮肤并性病患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感冒期间暂时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避免鼻涕、喷嚏等进入到食品当中。

六、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应该补充:承担连带责任的还应该包括新闻媒体和广告审查者。否则,新闻媒体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虚假广告的传播,特别是夸大其辞得到保健食品广告,他们逃避责任是不应该的;广告审查者承担连带责任会促使其更加严格谨慎地对待自己的工作,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起应有的责任。

七、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应该有严格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要求,如转基因大豆加工的豆油需要标注。但使用转基因豆粕加工的饲料饲喂家畜后,生产的畜产品的安全性又当如何呢?我们是否也该研究一下呢?我不是政协委员,所以,只能够在这里和大家交流一下体会,不妥之处,请各位高手指教。

八、应规定食品中添加剂的种类、使用范围及其在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例如发达国家不允许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等增白剂、增剂,因为这些物质具有强氧化性,它可以加速氧化人体组织细胞,促进其的老化,尤其是加速动脉血管等老化的速度。而我国则允许添加这些东西,不明白真相的老百姓以为馒头越白越好,可怜啊!同志们,清醒清醒吧!让我们大家共同抵制雪白的馒头,我们只要纯天然的产品。

2016学校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第三篇

2016学校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所以是学校教育中的重点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老师学习食品安全法的个人体会。

学校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今年四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随后各班均开展了有关"关注食品安全,从我做起"、"食品安全的调查"、"食品安全的故事会"等主题班会。通过学习和各种活动的开展。全校师生不但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而且增强了对食品安全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的确,在我们身边有许多的食品存在着安全问题。火腿肠喷洒敌敌畏,罐头和香肠里装的是母猪火死猪肉、火锅底料是地沟油,粉丝是塑料、冰糕是脏水和糖精、可乐里碳酸超标、水果中有农药和催红剂,蔬菜中有增长素,猪肉里有添加剂.......。如此种类繁多的食品均存在不安全因素,严重危及到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前几天,我们班的杨红梅同学,不慎买吃了超期三个月的方便,顿时脸色苍白,口吐白沫,下腹剧烈疼痛难忍。当即被老师和同学送进医院,经及时治疗才得以康复。

当地一年级的两个女生同吃了一根过期的棒棒糖,结果两人先是肚子剧烈疼痛,随后脸色发白,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四岁的小朋友,买了一盒酸奶,感觉嘴角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拿起镜子一照,傻眼了是几条小虫。这件事被记者暴了光。当记者询问这个厂家的管理人员时,他居然说:"我只是负责生产,至于何不合格是监管部门的事。"

从2016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到2016年《食品安全法》的诞生,食品安全一直是百姓一直担忧的一个重要问题。曾有人盛传过这样一个段子:"中国人的胃'很结实',它负责消化一切:胶面条、皮革奶、镉大米、瘦肉精、三鹿粉、甲醇酒、人造蛋、纸腐竹、地沟油、罂粟汤„„"。

从这样的事例中,我们可以深深体会到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民以食为天,而今却谈"食"色变,随着很多劣质食品被曝光,恐怕人们已经无法对身边的食物安安心心地食用了。对于企业这种极其违背道德的行为,令人感到愤怒,也让人们对于社会公德的丧失感到心痛。

听老师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食品安全问题连称惭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始终是百姓关注热点。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次重点关注食品安全这个话题,他们继续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言献策。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信用问题变得格外重要。当前一些违法犯

罪分子利欲熏心,不惜以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牟取暴利,不但严重损害整个食品行业的形象、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容易引发民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长久而复杂的问题,应该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建立更加完善的国家执法和监督体系,加强对企业的道德信用体系的监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

"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从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第四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被废除。 在物质文明告诉发展的今天,当日渐出现那些昧着良心赚钱的黑心商人,食品的安全问

题渐趋严重和尖锐。在诸如苏丹红,注水肉,福寿螺,红心鸭蛋,多宝鱼等等食品安全事件

的揭露,民众对自身周围的食品的安全问题渐渐关注,在这种背景下,《食品安全法》的问世,

无疑给了民众一剂强心剂,对于那些违法商人和公司更加是当头棒喝。 整部《食品安全法》都在围绕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

则下制定的。集中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整部《食

品安全法》共十章,分别是: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

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在这十章的内容中,着重讲了第四章(食品经营)和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四章分析清

楚了在食品经营中的安全问题和食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行的规定。第九章则着重规定

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案件的处理情况以及如何对不同情况的处罚规定。在十章的内容中,给 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和第五章(食品检测)。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是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的,要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国

家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这样就能从根本上杜绝因为标准不同而造成的

不同地区的安全标准的不同。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了食品中病原微生物、农残、兽残、重金属、

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与

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质量要求;食

品检验的方法与规程。这些内容的国家标准规定,对于食品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生产工作带来

了方向,只要严格的遵守这些标准规定,就一定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爆发,

就能为公众身体健康提供一个很好的保障。 食品的检测,由相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行,相关的检验人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必须要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

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同时《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

负责。这样的规定,从法律的角度上有效的保证了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公正性。 当我读到第五章的时候,我不自禁的想起了09年暑假在龙岩市龙门赤水的沉缸酒厂实习

时的情景。沉缸酒厂作为一个食品企业,首先给我的印象就是它的环境搞的很好,对卫生的

意识很强。在实习过程 中,我们是在化验室里帮着师傅检验酒里各种成分的含量,在那里我学到了国家对酒中

各种成分含量的规定以及检测的方法,更加重要的是我学习到了作为一个检测人员应有的技

术水平和对于自己责任的担当以及对食品安全的负责态度。 除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以及检测,《食品安全法》还对食品进出口的相关方面做出了规

定,进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我国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必须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放行。这样的规定,有效的降低了外来食品对

公众的食品安全造成的威胁。 《食品安全法》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做出了相关的规定,该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基本地

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这条

规定,对于突然爆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最大程度的挽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

强有力的保障。

《食品安全法》对以上方面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外,还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了做出

了规定。该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

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兵按照年度计

划组织开展工作。同时还对咨询、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要进行及时的答复、核实、

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有效保障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责任,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督管

理工作必将发挥很大 的作用。

《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与施行是我国食品行业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首先它在法律上充分【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的规定了食品企业和社会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其次该法的施行为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

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只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才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最

后该法的顺利施行必将为我国的食品行业的美好明天做出极大的贡献。篇二:食品安全心得

体会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八年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6

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

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

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

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

结如下。

亮点一 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

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

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

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

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

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

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亮点二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

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

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

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

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

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

处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

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

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检验机构本身就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既要对

企业客户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 亮点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

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

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由于该企业既往 “产品质量长

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这次

在美国cdc举办一次国际会议上有幸与美国fda官员交流,得知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

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

权。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继而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

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没有“免检”一说。中

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 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

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fda真正落实了我们往往只挂在嘴上的“责任重

于泰山”。 中国确实有很多大企业的产品,任凭政府怎么抽检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质量、道德、

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消费者口碑共同铸就的,不是由政府机构封授的,更不是广告狂轰滥炸

“炸”出来的。作为政府行为,免检是万万不可以的,因为质量抽检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

的国家意志。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

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四 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

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

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

说明书相一致。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这一法律条

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

能对消费者说 “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

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五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

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草案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

资料,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

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 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长调节

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

及时提供。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

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我们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

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篇三:学习食品安全法心

得体会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

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务院拟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国务院设立食

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

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

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 明确民事赔偿优先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

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

人群、功 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名

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被严惩,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

的行为。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

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

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

者撤职的处分。除食品安全法草案外,会议还继续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

这三部草案有望于2月28日会议闭会时通过。篇四:新食品安全法学习体会 新食品安全法学习体会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

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

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

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xx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

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

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

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

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任时伤

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 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度的追查到责任。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篇五: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几点体会 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几点体会 烟台市工商局 张晓东 二〇〇九年七月 《食品安全法》讲座提要

题目: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几点体会 导语部分: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回顾,以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和三聚氰胺奶粉事

件为例。

第一部分:五年磨剑 惠及民生—从?基层民声?到?国家大法?的诞生历程

一、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历程

二、制定食品安全法把握的原则

三、制定食品安全法的总体思路

四、食品安全法的现实意义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一)倾听并回应了社会民众的呼声

(二)诠释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真谛

(三)针对?三鹿事件?食品安全法做出顺应民心的规定

(四)制度创新凸显了民生为本的立法情怀 第二部分 :浓墨重彩 众望所归—《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

一、亮点之一:立本克顽疾

(一) 从?卫生?到?安全?,体现了监管理念的提升

(二)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划定政府监管职责

(三)安全评价由?事后?提至?事前?

二、亮点之二:规矩定方圆

(一)食品安全有了统一标准

(二)食品添加剂?必要?方可用

(三)问题食品必须被召回和下架

(四)食品检验实行负责制

三、亮点之三:重典治乱相

(一)十倍损害赔偿可圈可点

(二)明星代言问题食品,要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健食品,法律规定?硬杠杠?

(四) 罚款翻倍严惩失职渎职

(五)食品进出口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国家标准 第三部分:职责所系 任重道远—《食品安全法》与我们日常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结合

一、《食品安全法》明确工商部门的权限

1.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管权

2.对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的确认权

3.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权和查处权

4.对进入流通环节的食品检验权

5.对违法行为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限

6.对流通环节食品日常监管信息发布权

二、《食品安全法》规定工商部门的责任

1.依法监管管理的责任

2.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责任。

新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第五篇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八年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6

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

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

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

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

结如下。

亮点一 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

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

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

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

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

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

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亮点二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

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

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

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

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

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

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

处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

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

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检验机构本身就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既要对

企业客户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 亮点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

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

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由于该企业既往 “产品质量长

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这次

在美国cdc举办一次国际会议上有幸与美国fda官员交流,得知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

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

权。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继而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没有“免检”一说。中

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 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

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fda真正落实了我们往往只挂在嘴上的“责任重

于泰山”。 中国确实有很多大企业的产品,任凭政府怎么抽检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质量、道德、

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消费者口碑共同铸就的,不是由政府机构封授的,更不是广告狂轰滥炸

“炸”出来的。作为政府行为,免检是万万不可以的,因为质量抽检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

的国家意志。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

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四 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

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

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

说明书相一致。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这一法律条

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

能对消费者说 “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

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五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

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当需要

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七种情形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当组织食品安

全风险评估工作。草案规定的七种情形是(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

的效果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断某一

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5)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

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7)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

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草案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

资料,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

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 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长调节

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

及时提供。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

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我们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

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篇二:学习食品安全的心

得体会

学习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 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

各种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

要求,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

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今天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经济

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

事件”、“注水肉”、“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我们的心。在我们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

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

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

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应该到正规商店里购买食品,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购

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

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

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

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其次,大学生应注意哪些饮食卫生习惯? 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防腐剂、

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大学生和少年儿童的健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肠道寄生虫

病的传播;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净后再吃,以免造成农药中毒;选择食品时,要注意食

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尽量少吃或不吃剩饭菜,如果吃剩饭菜,一定要彻底加热,防止细

菌性食物中毒;不吃无卫生保障的生食食品,如生鱼片、生荸荠;不吃无卫生保障的街头食

品;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这类食品如制作不当会产生有毒物质,危害我们的身体

健康。条件允许的话我们可以多喝纯牛奶和酸奶,多吃水果,少吃反季节水果。 通过对食品安全的学习,让我更加注重对待“吃”如何吃才算安全,才算健康,如何食

物搭配才更有营养,哪些食物是不安全的?哪些食物较为安全?在实际生活更好的应用,努

力做到让自己和家人以及身边的朋友吃的更安全、更健康。篇三: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

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务院拟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国务院设立食

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

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

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 明确民事赔偿优先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

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

人群、功 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名

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被严惩,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

的行为。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

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

者撤职的处分。除食品安全法草案外,会议还继续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

这三部草案有望于2月28日会议闭会时通过。篇四: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被废除。 在物质文明告诉发展的今天,当日渐出现那些昧着良心赚钱的黑心商人,食品的安全问

题渐趋严重和尖锐。在诸如苏丹红,注水肉,福寿螺,红心鸭蛋,多宝鱼等等食品安全事件

的揭露,民众对自身周围的食品的安全问题渐渐关注,在这种背景下,《食品安全法》的问世,

无疑给了民众一剂强心剂,对于那些违法商人和公司更加是当头棒喝。 整部《食品安全法》都在围绕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

则下制定的。集中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整部《食

品安全法》共十章,分别是: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

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在这十章的内容中,着重讲了第四章(食品经营)和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四章分析清

楚了在食品经营中的安全问题和食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行的规定。第九章则着重规定

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案件的处理情况以及如何对不同情况的处罚规定。在十章的内容中,给 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和第五章(食品检测)。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是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的,要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国

家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这样就能从根本上杜绝因为标准不同而造成的

不同地区的安全标准的不同。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了食品中病原微生物、农残、兽残、重金属、

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与

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质量要求;食

品检验的方法与规程。这些内容的国家标准规定,对于食品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生产工作带来

了方向,只要严格的遵守这些标准规定,就一定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爆发,

就能为公众身体健康提供一个很好的保障。 食品的检测,由相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行,相关的检验人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必须要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

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同时《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

负责。这样的规定,从法律的角度上有效的保证了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公正性。 当我读到第五章的时候,我不自禁的想起了09年暑假在龙岩市龙门赤水的沉缸酒厂实习

时的情景。沉缸酒厂作为一个食品企业,首先给我的印象就是它的环境搞的很好,对卫生的

意识很强。在实习过程 中,我们是在化验室里帮着师傅检验酒里各种成分的含量,在那里我学到了国家对酒中

各种成分含量的规定以及检测的方法,更加重要的是我学习到了作为一个检测人员应有的技

术水平和对于自己责任的担当以及对食品安全的负责态度。 除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以及检测,《食品安全法》还对食品进出口的相关方面做出了规

定,进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我国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必须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放行。这样的规定,有效的降低了外来食品对

公众的食品安全造成的威胁。 《食品安全法》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做出了相关的规定,该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基本地

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这条

规定,对于突然爆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最大程度的挽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

强有力的保障。

《食品安全法》对以上方面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外,还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了做出

了规定。该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

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兵按照年度计

划组织开展工作。同时还对咨询、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要进行及时的答复、核实、

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有效保障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责任,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督管

理工作必将发挥很大

的作用。

《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与施行是我国食品行业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首先它在法律上充分

的规定了食品企业和社会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其次该法的施行为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

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只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才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最

后该法的顺利施行必将为我国的食品行业的美好明天做出极大的贡献。篇五:新食品安全法

学习体会

新食品安全法学习体会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

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

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

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xx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

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

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

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

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任时伤

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 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度的追查到责任。

2016述职报告不足之处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第六篇

述职报告不足之处

我从一名普通的人事干部竞聘上岗,担任保卫处副处长一职,具体分管椒江校区安全保卫工作。任职以来,在学校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和处长及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履行了自己的岗位职责,为师生提供了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现将这段时期我在德、能、勤、绩等方面作如下述职,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按照学校党委和机关第二党总支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等。同时,加强对党建知识的学习、加强对新时期高校保卫工作的研究和探讨。通过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武装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了驾驭指导本部门工作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为师生主动服务的意识得到加强,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二、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全力维护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

(一)认真做好椒江校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椒江校区从原先的“校中村”到现在的三分之二合围,从原先的四个门口到现在的一个主大门,以及复杂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相信期间在椒江校区工作的所有人和我一样,都面临巨大的困难和压力。然而面对困难和压力,我并没有退缩,而是使尽全身解数迎难而上,带领保卫干部和全体校卫队员一步一个脚印将工作向前推进。主要从以下几点做起:一是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工作,针对容易发生在学生身上的诈骗案件,及时以温馨提示、宣传海报等形式提示学生提高警惕,减少类似案件发生。二是加强对重点易发案部位的检查指导,带领保安队员不定期到校园内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开展专项治理,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不法分子到校内盗窃自行车等案件,经常坚持同保安队员一起进行巡逻,蹲点守候,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校园稳定。四是积极推进科技创安,在每幢学生宿舍大厅、行政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另外,在生活区及教学区三个重点部位安装了3个旋转探头,初步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2016年12月又在新大门校门口安装监控探头,对出入校门的人员车辆和部分易发案部位纳入监控范围,为减少案件发生和及时提供案件线索奠定了基础。

(二)努力做好制度建设和校卫队管理工作。首先,制订并完善了《椒江校区保安管理暂行规定》,对保安队员的日常行为进行规范,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根据校区特点实行了每月一次保安工作例会和每周一次巡逻制度;其次,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和规范车辆管理。对校内摊点摆放进行严格审批管理;对校内教职工机动车辆实行凭通行证出入制度,对校外机动车辆实行驾驶证换临时通行证制度;再次,门卫严格物品出入检查制度,对进出校门的各类物资进行检查登记,特别是外出物资必须凭相关部门签字的审批表方可出校。另外,还加大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力度。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治理了门外的非法经营的摊点和乱停乱放的出租车辆,并坚持做好经常性管理,保证了学校大门口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

(三)积极做好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工作。围绕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首先主动深入到院系了解思想动态,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信息及时整理上报到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其次,每个工作日坚持与保安队长一起对校园进行安全巡查,每逢春节、“五·一”、“十·一”及暑期等节假日,还经常主动到校园去转转、看看,密切关注校园安全动态,认真做好安全防范,谨防意外事件发生。再次,在学校师生遇到安全事件时,我都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进行妥善有效处理。先后参与处理近十起涉及师生矛盾纠纷、学生打架斗殴及交通事件等调处工作,化解了矛盾,消除了隐患,维护了学校的稳定。

(四)圆满完成了一系列活动的值勤工作。两年多来参与并组织做好迎接新生入学、校区运动会、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及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活动的值勤工作,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和服务师生的能力

由于自己是保卫战线上的新兵,无经验可谈,所以一方面比较积极主动且谦虚地向老前辈们请教,另一方面加强对高校安全保卫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多次参加省高保学会组织的工作交流会和市警卫局举办的保卫处(科)长业务培训班等,以丰富安全保卫相关知识。同时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科学研究,近三年来,主持省教育厅2016年度科研项目1项(在研),并持完成省教育科学2016年度规划研究课题1项,省高保学会2016、2016年度研究课题2项,市教育科学2016年度规划研究课题1项,校2016、2016年度教育教学类研究课题2项;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教育探索》、《黑龙江高教研究》、《宁波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其中2篇为核心),另有3.5万字的硕士学位论文《多校区校园安全研究:以台州学院为个案》入选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论文《校园安全文化的模糊综合评价》和《多校区办学格局下校园安全现状的调查与思考》分别获省高保学会2016、2016年度优秀论文奖。

四、不足之处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年轻的中层干部,尽管我圆满完成任职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的许多不足:一是有时考虑问题站的理论高度不够,分析不够全面、具体;二是工作中有时候还有急躁情绪,有些工作抓得不够细;三是主动服务的意识还有待于提高;再一个就是我个人性格原因,讲话有时比较直接也很尖锐,没有顾及他人感受,无形中可能会得罪人,但我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学校的工作,敬请谅解!我有决心也有信心在今后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为学校发展和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述职报告不足之处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你们好!

在时间的长廊上,我在质检岗位已经6年了,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学习,与时俱进,对领导交办的事项从不马虎,工作兢兢业业,忠于职守,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知识、质量检验技术能力水平方面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和提高,在即将过去2016年,质量监督技术所得到了稳中有升的发展是单位领导正确领导的结果,我做为质检员密切靠拢在局党组的正确指示下,以“发展、提效、规范、创新”的先进工作思路,积极完成各项质检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政治思想学习

本人严格按照局机关领导和技术所领导提出的“发展、提效、规范、创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的要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深入学习,不断提高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用各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加快知识更新,增强应变能力。

二、认真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

对于我来说,技术所是一个全新发展的单位。为了能尽快适应环境,更好地开展工作,本人努力坚持“向人学、向书本学”的学习型适应思路:一方面,虚心向老同志请教,通过他们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来规范自己的工作态度;另一方面,认真学习历年的《食品安全法》、《质量监督检验理论基础学》、《食品生产许可法律法规》《食品检验基础学》、《现代微生物学》等书籍杂志并积极参加省局审查员培训的学习,从中汲取营养,努力掌握有关质量方面的专业知识,在最短时间内把自己塑造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质量监督员。

三、其他工作

工作时必须做到四个字:认真细心。做为质检,必须要有坚定不移、不厌其烦的精神。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自学《统计学》等书籍。在统计分析工作中,力求做到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对突出的重点问题,认真做好分析,对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使其及时了解、掌握质量情况动态。

四、不足之处

过去的一年来,本人作出了一定的努力,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领导对我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1、在工作中与领导交流沟通不够。

2、由于自己比较年轻,工作经验不足,所以在开展工作时缺乏魄力。特色的亮点还不突出。综合协调能力方面欠缺,在工作的组织指挥上,缺乏坚定性。

3、具体工作当中存在检查力度不够和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缺点。有时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处理问题不够细致。学习不够,知识面不广。

以上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克服缺点,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总之,我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了一名质量检查人员的职责,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成绩只属于过去,明年我将迎接新的挑战,珍惜新的机会,扬长避短,做好新的工作,争取新的更大的进步!

以上是我2016年的工作述职,我也特别想借助这样一个机会,感谢局机关领导给我一个施展自已才能的平台,坚决不辜负领导对我的信任!同时感谢我的同事在工作中对我的支持和帮助!

谢谢大家!

2016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第七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及学生"小饭桌"畜产品安全意识,促进学校食堂及"小饭桌"规范化管理,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我所通过健全制度、督促指导、强化执法等综合有效措施,加大了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及学生"小饭桌"饮食摊点采购经营的畜产品、生鲜活肉制品和生鲜乳的监督检查力度,消除了畜产品安全隐患,确保了广大师生食肉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所深刻认识到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畜产品安全工作是全区校园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划片包干,以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大了对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整治措施

1.强化肉品市场日常监管,确保上市肉品安全。一是对市场经营的肉品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所执法人员按照工作分工,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肉品门店、超市等肉品经营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查验肉品经营户的检疫证明和购销台账,并与肉品经营户签订《肉品经营人员肉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切实提高了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二是加大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我所展开了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的可追溯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加强了对各个畜产品市场、销售摊点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出售白条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3.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为确保全区生鲜乳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师生和全区群众喝到"放心奶",我所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始终高度重视,无丝毫放松,并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收奶点和挤奶站,到场、到站,逐一检查,全面监控、不留死角,对运输鲜奶的车辆逐一进行备案登记,强化车辆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和运输行为,并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市场准入制,对无两证的奶牛散养户进行督促办证。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我所充分发挥新闻、网络、报刊等媒体的优势,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及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预防畜产品安全事故知识的宣传,提高了师生预防食源性疾病的能力,加大了对广大师生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

5.规范监督执法,不断强化监管力度。我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执法程序,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同时,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做到有案必接、有报必查,通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保障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手段匮乏、执法面大、情况复杂,执法对象法制意识淡薄和文化知识差,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等情况。

2.综合执法队伍不健全。目前,全区没有建成一支专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多层次执法、多头执法,执法分散,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缺乏,仍然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及安排

1.继续加大对畜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保障"放心肉"工程顺利实施。一是加大对肉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三是严把畜产品安全质量关,实施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不合格肉食品上市。

2.加强部门联系,增加执法合力。一是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加大执法力度;二是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利用群众的监督职能,建立畅通便捷的举报投诉渠道,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提高群众监督执法的积极性,形成社会执法的强大合力。

2016公司食品安全承诺书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第八篇

公司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遵法诚信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二、保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不超许可范围经营。

三、严格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四、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五、绝不向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购买、不存放、不使用亚硝酸盐

六、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12320

单位名称(并盖章):

2016年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承诺书 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塘下分局: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厂)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的食品质量负责,并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生产食品的设备、工艺、环境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生产食品。

三、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四、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五、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不使用受污染、不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和设备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

七、不雇用身体不健康、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作。

八、确保具备必要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九、严格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十、自觉接受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承诺,我们接受社会各界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

年月日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from 本文来自学优网#url#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6)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文章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出自#ur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学优网#url#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书#url#article/chengnuoshu.htm。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2015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2016年学《食品安全法》心得 第九篇

第1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1、县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2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精神和xx区人民政府、xx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教育局20XX年8月24日《关于转发20XX年xx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学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明永乡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xx(中心学校成员)、xx、xx(中学副校长,中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幼儿园园长,该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

二、整顿范围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顿内容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XX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四)着力治本,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会议、宣传栏、板报、广播、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氛围,将宣传教育效果辐射到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第3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迅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会的精神,明确学校食堂承包方经营责任和学校对食堂经营者的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组长:郑潇峰

副组长:凌庆华 陈朝阳

成员:黄海磊 郑志强 王元凤 徐朝清 吴峰平 王秋永 各班班主任

具体监管职责:

总务主任陈朝阳同志负责食堂原料和成品的采购监管,安保主任林锦清同志负责食堂食品贮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和食品留样的监管,工会主席黄海磊同志负责食堂饮食质量的监管,副校长凌庆华同志负责食堂存在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班主任负责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另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班会、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加大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合法经营,服务育人”的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三、着力治本,确保长效。

学校监管责任人坚持定时进食堂查验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食堂经营者整改。分管副校长每月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四、从严要求,规范管理

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工作期间规范穿戴,专人做好食堂日志,大宗物资采购票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各种记载,食堂进货渠道规范,坚持索证、索票,严查非法添加剂食品、地沟油、病死猪肉,过期和“三无”食品,防止“有毒有害”、“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参杂参假”的食品进入学校,新鲜蔬菜上架保管,“一洗二清”,猪肉“一洗二泡三高温”,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具、食堂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严格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工作,要求干杂、蔬菜分库存放,生食、熟食分开存放。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五、禁售“零食”,杜绝“三无”

禁止食堂和食堂小卖部出售各种“零食”(方便面、饮料、矿泉水不属零食),严禁教师及家属子女在校内向学生出售零食及其它物品,不准教师家属子女及其它住户未取得卫生、经营许可证者不得在家中煮饭菜向学生出售。

六、责任追究,不讲情面

1、工作监管不到位,根据发生不良后果的轻重及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班主任未对本班学生提出严格要求和教育,学生在校内无证摊点买食品而出现问题,该班主任当年不能评先进,学校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惩扣班津。

3、食堂不按上级有关规定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剂,腐烂食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如果出现学生食用了有毒、腐烂等食品而出现不良后果,学校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查处,追究食堂承包负责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刑事责任。

4、食堂从业人员等未按卫生部门的食品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要求,学校查到一项或一次处食堂经营负责人罚款100元以上。

5、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私下给学生出售食品,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屡教不改的教职工立即打报告调出本学校。

第4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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