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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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第一篇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泸江区卫【2012】8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使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和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

承担服务机构:辖区内按照规定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

主要考核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视程度、人员保障、信息报送情况等。

(二)项目内容

国家规定的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

(三)实施效果

1

考核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等。 四、考核方法 (一)人员组成

考核组由卫生院院长、公共卫生科以及临床科室相关人员组成。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按照《江阳区泰安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附表1)的要求进行,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时间

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作为一个绩效考核年度。村卫生室一年考核1次,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在年终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结算。

五、考核结果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按照村卫生站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计算方法对各村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前十名将按照一、二、三等奖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800元、500元和300元奖励。

六、补助资金计算方法

补助资金=各村辖区人口总数×80%(2012年区卫生局要求完成目标数)×5元(村级补助金额)÷100(考核细则总分)×实际考核所得分

2

例如:某村辖区人口2000人,考核得分为90分,那么年终此村所得补助资金=2000×80%×5÷100×90,即7200元。年终考核分值越高,那么所得补助资金相应就较高。

附表: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汇总表

3

附表1: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1

2

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第二篇

五龙街道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和绩效优先的原则。

——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坚持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相结合,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二、考核对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街道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及各村村卫生室。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总分100分,分四个季度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按以下五项进行。

(一)将预防接种内容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一票否决指标,由乡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日常工作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判定。如预防接种工作考核不合格,则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合格(按60分以下计算)。

(二)日常工作考核(5分)。考核各村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情况。由乡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日常工作考核确定分数。(附表)

(三)工作进展报告(5分)。工作进展报告的及时性、内容完整性及实用性等。由乡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日常工作考核确定分数。(附表)

(四)日常监测数据(10分)。考核医改监测数据。由街道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日常工作考核确定分数。(附表)

(五)现场考核(80分):每季度(第1季度4月份;第2季度7月份;第3季度10月份;第4季度12月份)开展对全街道各村村卫生室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作的考核。

四、考核结果及应用

街道卫生院向街道办事处及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汇报考核结果。街道项目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县公共卫生科对项目实施单位的

绩效考核成绩,作为核定项目实施单位本年度项目经费,考核结果应用如下:

1、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村卫生室年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定为优秀等级,作为每年进行医疗机构办理审核的优先条件。

2、考核分值90分以下—80分者,村卫生室所有职工年终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5%。村卫生室年度考核为合格。

3、考核分值80分以下—70分者,村卫生室所有职工年终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10%,村卫生室年度考核基本合格。

4、考核分值70分以下—60分者,村卫生室所有职工年终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20%,村卫生室年度考核基本合格。

5、考核分值60分以下者,对村卫生室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卫生室所有职工年终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40%,卫生室年度考核不合格。对整改后第二年考核仍不达60分者,免去其卫生室负责人的职务,停止该卫生室诊疗活动同时下年度医疗机构许可证不给予审核办理。街道卫生院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考核结果将自动生效。所有扣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将作为该年度评优的村卫生室及先进个人的奖金。

五、组织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街道卫生院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组织开展本街道绩效考核工作。

(二)完善制度,强化考核。街道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当地考核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考核的工作。

(三)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街道卫生院及各村村卫生室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利用率,把被动接受变为主动要求,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街道卫生院项目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卫生室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公布考核结果。

( 五)街道卫生院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每月督导一次及一季度考核一次,考核覆盖全街道8个村卫生室,在次月7日前完成,考核结束后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五龙街道办事处

2015年2月5日

龙坝乡卫生院

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领导小组

组 长:张有昌(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罗在会(卫生院副院长)

彭明贵(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

成 员:陈美容(卫生院保健科负责人)

王远奎(卫生院档案管理负责人)

郑 利(儿童保健门诊负责人)

汤 昕(卫生监督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卫生科由汤昕同志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龙坝乡卫生院

2013年4月2日

龙坝乡卫生院

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张有昌(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罗在会(卫生院副院长)

彭明贵(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

成 员:陈美容(卫生院保健科负责人)

王远奎(卫生院档案管理负责人)

郑 利(儿童保健门诊负责人)

汤 昕(卫生监督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卫生科由汤昕同志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龙坝乡卫生院

2013年4月2日

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第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2015年胡家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考核方案

为加强对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推动全镇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13年版)‣服务要求和•隆昌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要求,同时结合2015年4月22日四川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对我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2014年省级绩效考核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 考核目的

逐步建立健全全镇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制度,指导和督促全镇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其服务机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有效。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政策措施,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情况。

(三)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管理,通过全面考核促进各单位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 考核内容

(一)日常工作情况。各种报表能否及时按要求上报;会议培训情况;督导检查情况等。

(二)任务完成情况。完成•胡家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详见考核细则)中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的数量和服务质量情况

(三)项目实施结果。 主要包括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

四、 考核对象

28个行政村、2个社区

五、 考核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为确实加强胡家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力度和管理,医院决定由副院长黄世芳同志分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1.中心卫生院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组, 组长:陈敬彬

副组长:黄世芳

成员:周云峰、王小平、曾友英、缪辉、谢秀清

负责考核协调的组织领导。

2.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组

组长:黄世芳

副组长:周云峰

成员:洪艳、曾惠、王慧敏、杨欢、张四一、刘玲、郑艳、李晓敏、黄艳

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日常工作的监督考核。按照考核标准对各村卫生室及社区逐一考核。

六、 考核方法

(一)现场检查。实地检查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材料种类、 宣传栏的数量、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妇幼保健、老年健康管理、慢病管理、重症精神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臵、卫生协管、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的资料和管理情况及相关实物。

(二)查阅资料。检查相关资料的填写情况,是否准确、整洁、 完整,检查相关账目、相关登记、记录、统计报表、电脑录入等 情况。

(三)居民调查。采取入户调查、现场谈话、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等形式了解居民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满意度、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考核每年进行两次,7月底完成半年考核、次年的元月底完成年终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七、组织管理

(一)提高认识。各村(社区)要充分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工作,促进乡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

(二)严肃考核纪律。各被考核单位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欺上瞒下。考核组成员严禁借考核之机“吃、拿、卡、要” ,弄虚作假,违者报医院院委会处理。

(三)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八、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与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作为中心卫生院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一)居民健康档案要求真实、完整、规范且具有连续性,不应该存在逻辑上的错误,并须相应完成电子档案的录入。健康档案以4元/份核算,年终按实际完成档案的份数计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发放。

1.完成档案数的计算

完成档案数=抽查表1统计的档案合格率Χ2015年常住居民数-抽查表1统计的档案不真实率Χ2015年常住居民数

2.抽查表1中统计的档案合格率低于95%的,须在11月底前将档案完善,保证合格率达到100%,健康档案的补助经费按

考核时所计算的档案完成数计放,同时不再做为次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参与卫生室;剩余档案由医院聘请他人完成。

(二)重点人群档案中的各种随访均须真实,按规范要求随访,表册填写完善、规范,电子信息与纸制信息一致。重点人群管理以6元/人核算,年终按实际管理人数计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重点人群的经费补助。

1.重点人群管理数的计算

重点人管理数=抽查统计出的规范管理率Χ年度内重点人群数-抽查统计出的不真实率Χ年度内重点人群数

对重点人群规范管理率低于相关要求的,须在11月前将信息资料完善,达100%,否则重点人群管理的补助经费按30%计发,同时不再做为次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参与卫生室;仍未完成部分由医院聘请他人完成。

(三)绩效考核中各时段比例

日常考核占3成,半年考核占2成,年终考核占5成。

(四)加分情况

年度绩效考核与加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接受省级检查并得到好评,加5分,接受市级检查并得到好评,加3分;接受县级检查并得到好评,加1分;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示范村创建县级验收合格,加2分。在相应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按相应的加分比例扣分。

附:胡家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考核指导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第四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强化地方考核的主体责任,客观、真实地反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从而充分发挥考核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依据

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地方考核还应当符合本省(区、市)卫生计生、财政和中医药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要求。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原卫生部 财政部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 中央综治办 国

务院农民工办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

(二)绩效考核相关文件。原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7号)。

(三)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财政部 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财政部 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6号)。

(四)其他相关文件。国家及地方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开展绩效考核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依据及安排应当事先公布,被考核地区和机构抽取要公平合理,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二)科学可行、严谨规范。考核方案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调整完善,考核指标要进行严格论证,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考核组成员的培训和强化考核过程的质控,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考核质量。

(三)适时调整,突出重点。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局每年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工作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对当年增加的项目内容,要及时纳入本年度项目考核指标。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要加大对重点和难点工作的考核力度。

(四)逐级考核、县级为主。各级卫生计生、财政和中医药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通过对考核结果的抽查和复核,促进考核工作不断规范。要强化县级考核的主体责任,县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的结果经复核后可计入国家及地方绩效考核的最终成绩,形成基层机构自查、县级全面考核、市级及以上抽查复核的绩效考核格局。

(五)奖罚并重、跟踪整改。要坚持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考核结果好的奖励,落后的适当扣减补助经费。各级卫

生计生、财政部门,以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持续改进项目工作。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省级、地市级考核的对象包括辖区各级卫生计生、财政和中医药部门,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项目指导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

县级考核的对象主要包括辖区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项目指导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

(二)考核内容。绩效考核主要针对上一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四部分。

1.组织管理。考核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的项目管理和协调机制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

宣传推广、问题整改、绩效考核组织实施等情况。考核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项目指导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人员培训情况。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绩效考核工作落实等情况。

2.资金管理。考核各级财政部门的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情况。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

4.项目效果。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健康档案动态使用、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效果、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等情况,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鼓励地方开展对项目管理和实施中的创新点、工作亮点的考核,开展对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的考核,创新和完善服务模式,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第五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1〕159)、《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和绩效优先的原则。 ——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坚持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相挂钩,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二、考核对象

以县为单位,包括县、区、特区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其他有关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总分100分,分四项进行考核。 (一)日常工作考核(10分)。考核各县、区、特区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日常工作情况。由市卫生局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日常工作考核确定分数。

(二)日常监测数据(25分)。考核医改监测数据、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月报表和年度报表数据及上报及时性等。

(三)工作进展报告(5分)。各县、区、特区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实施报告报送及时性、内容完整性和实用性等。

(四)现场考核(60分)。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

行和满意度,根据现场考核评分确定。每个县、区、特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办)抽查1个村卫生室。

(五)将预防接种内容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一票否决指标,由市卫生局结合日常工作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判定。如预防接种工作考核不合格,则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局、财政局将向各县、区、特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和拨付次年中央、省、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具体奖惩原则如下:

(一)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按资金管理办法全额拨付补助中央、省、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二)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90分之间的县、特区、区,不核减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三)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且排全市最后一位的县、特区、区或预防接种工作不合格的,按资金管理办法核减20%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四)被核减的资金,由县、区、特区财政予以补齐,要求

达到当年人均补助标准。

(五)对于被核减而结余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奖优罚劣的原则,奖励给当次考核排全市第一位的县、区、特区。

五、组织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逐步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指标纳入对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二)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各县、区、特区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当地考核的具体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考核的工作。

(三)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考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公布考核结果。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中心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覆盖全市各县、区、特区,在当年12月和/或次年1月前完成,考核结束后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本办法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日开始执行。

附件:六盘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暂行)(根据各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进行调整)

附件:

六盘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暂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一、现场抽查考核指标(单独计分为100分,占总分中的60分)

考核对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 1 —

— 2 —

2016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第六篇

一、健全项目组织,细化项目管理

县卫生局项目办组织相关科室及业务单位骨干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与技术指导小组作用,把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和技术骨干,责任到人。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分工,切实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和督导考核工作。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明确经费补助方式

县财政局、卫生局在省补助资金到位后,全额拨付到承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按季度根据项目执行单位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资金分配,次年3月31日之前结清上年资金并预拨下年项目经费,卫生院对村医项目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支付相应劳务费要达到总经费的40%。项目所有经费要专款专用,支出不能有违规现象。

三、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合格率9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85%。

2、健康教育工作: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播放音像资料、更换宣传栏内容、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教育、健康知识讲座等,各项工作应达服务规范要求。同时,利用网络、计划免疫短信等新文媒体,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来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让居民牢固树立健康意识和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3、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类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同时,加强接种人员上岗培训,强化安全接种意识,减少并有效处置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收集与管理,定期开展查漏补种。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要达到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

4、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由保健所(县城一、二级医院)和卫生院及时收集出生的新生儿信息,并由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新生儿访视,并按照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要达到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到95%以上。

6、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统计,制定本年度体检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保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质量,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及统计报告工作,充分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体检表完整率达到80%以上。

7、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筛查力度,发现新病例及时建档与管理。加强宣传和生活方式指导,提高二病健康管理率和控制率(5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

8、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病患者,及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发现1例、登记1例、管理1例。管理率4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

9、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各乡镇卫生院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发现、登记、报告工作;乡镇卫生院协助做好传染病统计、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处置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及时处置率均达到100%。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按规范要求,结合老年人体检工作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并针对性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做好辖区内0-36个月儿童的中医饮食调养和起居调摄指导、传授穴位推拿等。老年人和0-36个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35%以上。

11、卫生监督协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四、考核对象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乡镇医院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县级医疗机构。

五、考核周期

上下半年各进行1次绩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办法

1、日常监测数据核对(乡、村相关报表数据)。

2、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乡对村绩效考核情况、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现场抽查考核(现场抽查考核、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随访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

4、乡对村考核结果运用(拨付村级资金是否与劳务费挂钩,并有拨付依据)。

七、考核结果应用

年终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除了与项目资金拨付挂钩外,卫生局将对绩效考核前三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单位不低于1万元),后三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每个单位罚款不低于1万元),继续实施卫生院负责人未位淘汰制及评优评先的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质量。考核组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实考核项目执行单位,如实反映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成果,做到评分与标准相应,扣分有理有据,切实保证绩效考核质量。

20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工作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第七篇

卫生监督协管是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的一项服务项目。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深化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可以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卫生监督体系;可以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安全、医疗和血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2016年修订)》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版)》,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资料齐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分年度目标

2016年卫生监督协管5项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开展,信息报告率达到80%以上,信息报告填写准确规范。

二、项目任务

1、设立“卫生监督协管科”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按照服务人口1/万的标准配备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兼职协管员。

2、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3、掌握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诊所、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基本情况。

4、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指导帮助相对人规范执业行为。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卫生监督协管专项工作。

5、及时收集、上报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学校、公共场所等相关工作信息,建立规范的台帐资料。

6、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医疗市场的卫生评估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7、协助开展相对人的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8、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卫生咨询、宣传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布置工作任务,开展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估。

2、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定期开展工作业务指导;建立通畅的工作信息交流通道;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督查、考核评估。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责任人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全面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绩效考核

1、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各辖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考核标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协管督查考核表(附表2)。各地要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协管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奖惩和核定绩效工作的依据,与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与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

2、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各级卫生监督所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督导考核,对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部考核,对辖市采取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得分情况,结合当地卫生监督协管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给出总体评价和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辖市、区卫生监督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3、辖市(区)卫生监督所对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考核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记录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汇报督导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网底建设角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将卫生监督协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监督协管员主要职责是卫生监督检查,无行政处罚权,其检查记录可以作为案件来源。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协管人员、工作场所、办公用品等必备的工作条件,并开展辖区本底资料调查,建立协管档案、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报告信息并向居民宣传协管服务等工作。

(三)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应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特别是在调查摸底和督查指导阶段,应上下联动、协调左右、密切配合,切实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到本底清晰、资料全面、保障到位。

2016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第八篇

莲山

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农村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确保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职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客观全面地评价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通过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既定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立足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实际,注重社会效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做到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阶段性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结合,点上考核与面上考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机制,力争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1.考核组听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工作资料;

3.考核组反馈考核意见。

(二)考核内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环境建设、信息工作、安全工作,由县局办公室会同考核组考核);

(2)疾病预防控制(由县疾控中心、艾防中心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公卫办会同考核组考核);

(4)妇幼卫生(由县妇幼保健院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5)卫生监督(由县卫生监督所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6)财务管理(由县局规划财务股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合医办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8)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组考核)。

四、组织实施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股室配合,及时将考核相关资料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运用如下:

1.综合奖。综合考核总分排列前六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总得分第七至十二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总得分第十三至十九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三等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2.进步奖。考核结果较上年前进三个以上名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进步奖,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3.考核总得分列后三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参加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年度内有以下情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表彰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1)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2)发生两件及以上医疗事故或发生一级医疗事故的;

(3)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因工作失误、不作为,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4)发生两件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xx年x月x日

主题词:卫食药监年度考核方案

抄报:地区卫生局、县人民政府

主送: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xx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xx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60份莲山

2016公共卫生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方案 第九篇

2016公共卫生实施方案,公共卫生工作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区社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社区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健全网络、完善机制,全面覆盖、规范管理。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村居、社区、专业机构三级管理网络,不断创新/zt/ssfa/Index.html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适应城镇化建设,运行有效的以村居为单位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模式。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加强网底建设

加强乡医管理,强化乡医公共卫生职责,根据《关于在我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作用的通知》精神,在社区公共卫生工作中充分发挥乡医作用。根据村居人口和城镇化进程,结合乡医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每个村居设1-2个乡医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其中张贵庄街、丰年街及新立街、万新街部分居委会等没有乡医设置的地区,工作由社区站医生承担,充分发挥居委会、社会工作者作用。根据《*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对乡医或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居委会或社会工作者进行补助。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体制机制

⑴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门诊建设

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门诊职能建设,合理配置门诊人员和设施,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提供优质的预防接种和儿童保健服务。完成儿童疫苗接种信息的汇总、上报、接种反应监测与处理,加强疫苗和冷链管理,做好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及时登记和核对接种信息,完成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信息收集工作。

⑵完善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科建设

按照妇幼保健相关工作要求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要求设置和完善科室建设,合理配置人员、房屋,强化工作管理,高质量完成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妇女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

以公共卫生项目为主线,以村居为单位,统筹中心工作人员,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包村(居)制,根据单位和辖区内实际情况,设置专人包村或专组包村。组织和实施相关工作,提供以健康为中心的优质健康服务。

⑷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科(团队)

统筹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和职责,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科或者是具有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团队,负责辖区和本中心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技术指导检查,做好辖区内乡医和社区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与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工作培训。并负责做好院内传染病疫情报告、门诊登记管理、慢病和死因监测、健康教育及基础档案管理。

⑸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建立信息核对制度。儿童保健与预防接种门诊、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科每月定期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管理科,由管理科组织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乡医或社区站医生组织实施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

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中心工作例会、乡医例会,沟通信息、研究和部署工作。

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完成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评估。

3、强化专业机构职能

疾控中心与妇幼保健院要切实履行专业机构职责,发挥专业机构龙头作用,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业务指导效能,定期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评估信息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业务的研究,制定科学的公共卫生管理策略,有效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水平。

4、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制定《*区卫生局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方案》明确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标准。定期组织社区公共卫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拨付社区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各社区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兑现乡医补助和中心职工个人分配和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5、完善责任体系

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根据职责与分工,对照工作进行奖惩。对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连续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予以警告和责令限期整改,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以上工作责任中如因专业机构不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追究专业机构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实施

1、明确责任乡医(去年12月15日-26日)

各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辖区情况和乡医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每村根据村居人口及城镇化进程情况,设1-2名乡医负责相应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其中张贵庄街和丰年街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或居委会、其他社会工作者承担。12月26日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乡医和社区站名单。

2、召开启动培训会(去年12月25日)

启动三级管理模式,明确各岗位和乡医职责,明确经费补助标准,明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建立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去年12月26日-31日)

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明确单位公共管理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各项工作制度。

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乡医和社区站医生建立辖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底册。

4、强化实施(今年1月1日-今年7月31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运行三级管理模式,专业机构和卫生局相关科室加强工作督导与检查。

5、工作验收与总结(今年8月1日-今年9月30日)

组织专业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三级管理模式运行效果。总结和推广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五、经费补助

1、补助标准

根据《关于在我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作用的通知》和《*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进行补助。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居委会或社会工作者补助参照乡医补助标准。

2、经费支付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对工作考核结果,依据工作量和补助标准计算额度,采取年初预付和年末结算方式进行核算和支付

六、工作要求

1、提升社区公共卫生与健康服务水平

各单位和专业机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工作,明确各岗位和乡医职责,明确经费补助标准,明确单位内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加强对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指导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提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切实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服务。

2、不断创新与完善,提升管理体系的科学性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创新、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工作质量。

3、加强督导,督促落实

卫生局主管科室及相关专业机构要定期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与考核。将评估结果作为社区卫生服务资金拨付、单位评优、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职责与分工,按照工作情况进行奖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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