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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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整改实施方案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第一篇

巴林右旗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实施方案

根据巴林右旗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

案,结合我旗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外业核查和内业整理以及违法用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严执行国家土地宏观政策,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维护我旗良好的土地、矿产资源市场秩序,为巴林右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工作任务

2010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组织核查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三、整改查处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整改查处范围

2010年度土地卫片数据中“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

准本年建设”地块和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新增疑似建设用地图斑经

内外业核实后确定的违法用地;利用2010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对我旗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组织核查、整改和查处。

(二)工作分工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根据上级部门总体部署和《规范》要求,具体开展对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核查、查处整改和自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本地区工作报告和相关数据,并对工作报告和相关数据负责。

1、地籍股负责提供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以及 “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占用耕地面积”栏目的内容,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2、用地股和耕保股负责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3、矿产股和地质股负责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

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4、规划股负责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5、执法监察股、队负责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四、检查依据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要严格按照《通知》和《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和统计汇

总工作,确保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五、组织领导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旗人民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旗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国土资源局,负责全旗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工作。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主 任:斯日古楞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副主任:张 秀 云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那 钦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石 俊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 皓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满 达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斯钦孟和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用地股长)

斯钦毕力格(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地籍股长)

张 淑 梅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规划股长) 周 学 军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耕保股长) 冯 云 飞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矿管股长) 房 书 全 (巴林右旗大板国土资源所长)

莫 日 根 (巴林右旗幸福之路国土资源所长)

那 顺 (巴林右旗宝日勿苏国土资源所长)

赵 剑 (巴林右旗索博日嘎国土资源所长)

谢 艳 洁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监察股长) 刘 清 树 (巴林右旗国土资源局监察队长)

联系人:谢艳洁 刘清树

联系电话:0476——6236761 18904762001

0476——6236712 13848663119

转真:0476——6222805

邮箱:18904762001@163.com

六、工作安排

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查处工作自2011年5月9日开始,到2011年7月9日结束。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20)。对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外业核查和内业整理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勘探行为进行逐宗核实,分清性质,如实填报,并制定出查处整改措施。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1年5月21日至2011年6月15日)。列出问题清单,查清发生问题的根源。对违规操作的该完善手续的,组织人力,抓紧补办、完善手续;能够及时纠正的,按照政策规定,立即进行纠正;该规范的,按照政策要求,立即进行规范。对每个问题,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该罚款的要坚决罚款到位,该没收的要坚决没收到位,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到位,该复耕的要坚决复耕到位,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到位,该追究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到位,依法依规严肃整改到位。

2011年度卫片执法查处整改情况汇报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第二篇

XX县2011年度卫片执法查处整改情况汇报

(3月7日)

一、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整改方案,我县违法用地涉及应拆除复耕图斑96个、面积356亩,应立案查处图斑26个、面积365.8亩,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和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图斑351个、面积1326.3亩。

截止3月5日,拆除复耕的96个图斑,已完成32个、面积99.6亩,完成面积比例28%。已完成立案查处7宗、面积50.9亩,考虑到4月30日之后的正式卫片执法检查,县里决定用85.11亩耕地指标,对2条市政道路(盐北路、联翔路)和县人民医院停车场进行违法补办。

列入办理手续的临时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图斑,由用地科和耕保科进行审批,目前正在报批中,基本能按时完成,没什么问题。

二、卫片查处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多次召开卫片执法工作会议

2011年度卫片遥感监测整改复耕的主体是各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为责任单位,进行拆除复耕。县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推进整改复耕。

1月13日,县长召集各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分管镇长(主任)进行了卫片执法动员。2月6日,组织召开2011

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县委全体常委出席了会议。2月9日,县政府办召集县里成立的三个督查组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对具体督查工作进行了布置。2月27日,新上任郭副县长来我局专题听取我县卫片执法查处整改推进进度情况。3月5日,县委、县政府专题召开卫片执法查处整改推进会,把公安、消防、工商、供电、水务、环保部门加入到督查组里,实施部门联动联合执法。

(二)、措施得力,多手段推进查处整改进度

一是从2月6日开始,县成立三个县卫片整改督查组,分别由县国土局、县监察局、县检察院为牵头单位,县法院、发改、经贸、建设、农经为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每周到各责任单位进行进度督查,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周上报工作进度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二是3月2日,县委全体常委分10个小组带队到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督导。对全县96个整改图斑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看现场、听汇报的形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复耕力度,推进拆除复耕进度。三是实施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按照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组织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对正在进行生产或经营的违法用地项目进行停水、停电、停办工商登记和年审。由原县成立的三个卫片遥感整改复耕督查组为牵头单位带班,成员单位增加公安、消防、环保、工商、供电、供水部门派人参加于3月7日进行督查,与违法业主见面,责令业主3天内自行整改,逾期将实施停水、停电、停办工商登记和年审,以此来推进拆除复耕的进度。从今天上午二个组的督查情况

来看,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的,对XX镇4家企业进行了停电、停水,XX镇、XX街道各有1家企业开始自已动工拆除。四是进行法律震慑。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或耕地面积达到移送标准的违法用地项目,由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以法律的威慑性来促使当事人主动进行整改。我们从拆除复耕项目中列出4个达到移送标准的项目已交由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与业主接触,介入调查。五是组织强拆。县政府准备指定1-2个比较典型的违法整改复耕项目,由镇(街道)拟订强拆方案,组织拆除,为推动拆除复耕工作造造声势。目前这项工作政府还在酝酿中。

三、存在问题

客观方面原因,一是前段时间领导正好县里开两会和市党代会,党委、政府一把手都不在位,没有扎实开展好拆除复耕工作;二是今年天气恶劣一直在不停下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拆除复耕的进度。

主观方面原因有:

1、存在等待、观望思想。各责任单位怕早动工早整改吃亏,担心上级对整改政策还会有松动或调整,所以即使已经做好拆除的准备,也不愿第一个动手,大家互相还在等待、观望当中。

2、存在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一些地方客观上因违法建筑建造考究(混凝土框架结构)且面积较大或违法当事人不肯配合等原因,担心拆除有困难或怕当事人有过激行为,从而对拆除复耕工作有畏难情绪,想以拖一拖再说的侥幸心理对待整改工作。

3、乡镇领导对卫片整改政策理解有误。2011年度卫片执法与年度变更调查实行联动,使执法监察部门提前介入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及早对违法用地,及时组织查处、整改。年度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有一个明显区别:卫片执法检查要计算违法耕占比例,但年度变更调查是要检查上图与实地是否一致的情况,与有没有耕地数没有关系,凡是违法用地没有上到图上去的,不管有没有耕地数必须都要进行整改。我们在督查中遇到好多领导向我们提出,对一些违法图斑不涉及耕地数或耕地数很少的,要求不作拆除复耕处理等等。

二00九年度卫片整改工作汇报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第三篇

二00九年度卫片整改工作汇报

区政府:

我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结果自2月4日公布以来,区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关注,给予了极大的支持。3月8日、24日主管土地工作的副区长两次主持召开卫片整改工作调度会,3月30日市政府卫片执法检查督导组对我区第一阶段卫片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我区前一阶段卫片整改工作给予了肯定。3月31日,国土资源部就全国第十次卫片处理遗漏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我区作为全省唯一抽查单位,对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增补问题进行了相关论证,向市国土局、省国土厅和国土资源部对2009年度增补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提出了可行性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二00九年度卫片监测情况

2009年度卫片共涉及我区43块图斑,总面积694.5亩,国家和市级重点项目监测出25个图斑,其中铁路货运线和京石客运专线16宗,占地443.3亩;学府路拓宽改造8宗,占地75.2亩,体育大街北延1宗,占地12.7亩;实地伪变化3宗,占地46.6亩;合法1宗,占地5.7亩;违法占地14宗,占地111亩。具体情况为:

(一)国家重点项目:铁路货运线监测图斑9宗、京石客【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运专线7宗,两项共占地443.3亩;占监测图斑总数的37.2%,这两个项目为国家重点项目,已有边报批边开工的相关手续。此情况国土分局已向市国土局作了报告。

(二)市重点项目:一是学府路拓宽改造监测图斑8宗,占地面积75.2亩,占监测图斑总数的20.9%,此项目为市政府重点项目,国土分局已于2009年9月立案调查,目前已向公安、纪检监察和法院作过移交移送,项目投资单位市政府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已按规定缴纳了罚款,在向公安部门移交过程中,因相关材料不全需要进一步补充,目前还在继续完善之中。二是体育大街北延监测图斑1宗,占地面积12.7亩,此项目为2008年10月动工兴建,目前已按规定进行了立案。

(三)实地伪变化及合法图斑:我区共有实地伪变化图斑3宗,合法1宗。一是柳林铺社区居委会107国道东与太平河交叉口东南角1处,监测面积为40.6亩,此地块以前为建太平河大桥堆放过材料,现地没有违章建筑物。二是柳林铺社区居民赵某在学府路南侧,胜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以前所建的养殖场,区政府于2008年7月已对其违法予以拆除,监测面积1.9亩,现地仅为部分残墙。赵福臣因对政府拆迁不满,到目前为止,已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目前未结。三是肖家营居民小区西围墙外耕地内,监测出实地伪变化图斑1宗,面积4.1亩 。四是冀铁混凝土制品中心,位

于学府路东与铁路交叉口,监测面积5.7亩,此地块有合法土地使用证,规划和其他手续完备,为合法用地。

(四)违法占地:涉及我区违法占地图斑共14宗。一是肖家营社区居委会7宗,分别为红星街与外环路交叉口,为村民蔡某、蔡某2007年4月违法建房,这两宗违法占地案国土分局于2008年已立案查处,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移交移送。肖家营居民小区西蔬菜大棚,现已组织拆除。肖家营外环路与京石客运专线交叉口北肖家营村民王某、韩某于2004年分别建库房,虽属历史遗留问题,王某违法建筑已组织进行了拆除,韩某违法建筑拆除正在进行中。二是柳林铺社区居民王某于1999年10月,在学府路南胜利混凝土有限公司东一般农田内建养殖场,占地面积2.6亩,为区划调整前所建,历史遗留问题,现已组织拆除。三是桃园社区居委会钢材市场、加汽站和桃园水泥道路各1宗。钢材市场建于2008年10月前,监测面积7.7亩,目前处理结束,已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移送,公安部门要求补充相关证据,但一直未受理。河北华油天燃气加气站建于2008年10月,监测面积4.9亩,目前已立案调查。桃园水泥道路,2008年10月前建成,目前已调查立案。四是柳辛庄华北汽配市场监测2宗图斑,2006年至2007年建成,国土分局于2007年已对其17亩基本农田违法占地问题进行了处理,但移交移送和罚款均未到位。现监测总面积为56.2亩,为历史遗留问

题,我分局已调查立案。五是大正驾校练车场,卫片监测为我区违法占地图斑,目前已立案调查。

二、处理遗漏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问题情况

遗漏图斑是指第十次卫片底图中没有出现在卫片上的图斑,即国家和省在监测时段前和监测时段内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在监测时段内实际占用的合法建设用地未能体现在下发的变化图斑中,这部分图斑直接关系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核算,对卫片检查结果排序和实施问责有重要影响,我区作为河北省唯一代表参与了这次调研。具体情况为:

我区第十次卫片监测时段内共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图斑4宗,其中1宗为监测时段前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但在监测时段内实际占用的合法建设用地未能体现在下发的变化图斑中,该宗地2009年9月16日河北省以冀政转征函

[2007]0259号文件同意转为建设用地,面积334.275亩。该宗地所有权为塔谈社区居委会,为祥云国际项目,目前已进入供地阶段,负责项目实施的联邦伟业房地产公司已开始动工,但进展速度并不理想,被征用的土地动用不到一半,我们担心国土资源部组织核查时发现未动用的土地面积过大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区和全省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核算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跟踪和督促其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加快施工速度,确保国土资源部核查过关。

另外有3宗为监测时段内批准农用地转用,且在监测时段内实际占用的合法建设用地也未能体现在下发的变化图斑中,批准文号分别为冀政转征函[2009]0149号和

[2008]0559号,实际占用面积为381.969亩,其中耕地面积267.12亩,也应属于发生在监测时段内的遗漏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这3个地块分别为柳辛庄社区居委会的柳阳西区村民住宅项目、留村社区居委会的润德商贸城项目、庄窠社区居委会的庄北居民小区,这3宗已批准的建设用地中,只有柳辛庄社区居委会柳阳西区村民住宅项目目前开始动工,其余两宗已全部提前建成。

这次调研,事关全省第十次卫片检查结果排序和实施问责。所以我分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多次赴现场进行核对,到目前为止,国土资源部还没有拿出违法占地占用耕地具体计算比例的方案。如按我区上报的方法来计算,我区违法占地的比例应该完全可以降到15%以下。

三、我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区政府调度会结束后,根据区领导指示和要求,桃园镇和汇通街道办事处均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尤其是桃园镇党委、镇政府对这次卫片整改工作认识到位,组织严密,工作思路清楚,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方法,对辖区内涉及拆除违章建筑物的群众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从动员自拆到组织强拆,没有出现任何问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第四篇

附件1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制作并发放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

各有关城市的遥感监测成果完成后,由部制作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提供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作卫片。

开展执法检查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以最终完成遥感监测成果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为准。

二、检查工作分工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规划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是否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

1.准备卫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

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近年用地审批文件、供地有关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近年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以及土地权属、土地详查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2.准备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

(二)内业。

1.对于部分城市卫片主城区部分没有标注区界的,应首先标注区界,确定变化图斑所在的区(县);核实卫片上的行政区域界线,对误差部分进行修正。

2.将卫片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记录手簿逐个图斑进行比较,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在卫片上标注,同时在《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图斑号前注明。

3.对地块小,在卫片上地形、地物不明显的地区,可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不一致的图斑转绘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4.根据调查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图斑的分布状况,确定外业调查路线,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确定的路线及分组情况,整理内业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供外业调查使用。

(三)外业核查测量。

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2.实地测量。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对违法用地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监测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

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

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规划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依法批准,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审核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六)汇总分析。【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整理《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后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的有关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填写《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表》、《农村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城市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重点工程违法

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在对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填写《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根据前述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七)督查验收。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逐一对各城市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核查。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应低于5%;对内业要全面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部组织有关业务司局和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督查和验收。

四、依法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立案查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案不查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及依法应进行政府问责的,应直接组织调查处理。对违法事实严重、案情复杂,特别是涉及政府违法、查处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

性。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组织报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五、成果上报

各地要应用部信息中心与部执法监察局联合开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关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的汇总和上报(最新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可在部官方网站下载)。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检查工作,报送汇总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表格。

各地上报的执法检查汇总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工作的整体介绍,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二是卫片所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整体情况,包括分类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三是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发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等。对存在的问题和

年度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第五篇

年度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监测时段: 年 月 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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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需同时填写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号和审核同意时间。

填表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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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第六篇

一、检查对象及依据

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及省、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依据。

二、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对违法用地严重的镇、处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对其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前,各镇(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整改,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督促,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高的地方要重点督导,做到及时消除违法用地状态,严控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

(二)督导整改。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后,根据全省排名和约谈情况,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仍高于15%的镇(处),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直接约谈,限期整改;组织相关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数据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重点核查、整改,严格判定图斑性质,严格整改到位。

(三)积极做好迎接省级督查和数据初报准备。5月20日前,各镇(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完成实地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5月20日,完成卫片数据成果审核,做好数据初报准备。

(四)6月19日前,做好迎接市级督查准备,并按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上报数据。8月5日前,根据省、部督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再报数据成果。

(五)迎接省、部两级验收和上报最终数据。8月13日前,迎接省级验收;9月15日前,准备部级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卫片数据的终报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检查(监测)时段。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消除违法状态地块。2016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做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2016年度卫片检查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五)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

(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2016年度卫片检查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数据报送要求

相关部门上报的各类数据统计报表,纸质文件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

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王永军,电话:818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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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怀化市鹤城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第七篇

一、工作目标

在继续坚持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检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重点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个进行核查,依法进行整改查处。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完成国土资源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通过部、省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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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步骤

(一)核查整改阶段(2016年1月1日至7月9日)。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组织查处、整改,向市政府报送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报告和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明细表;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为依据,开展内外业核查、数据会审、填报和资料整理工作,对违法案件进行进一步查处和整改,向市政府报送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完成预验收准备工作。

(二)验收迎检阶段(2016年7月10日至10月10日)。做好迎接市级验收工作;做好省级数据审核工作,并依据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报请省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做好迎接省级验收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对初报数据审核意见,进一步进行整改纠正,确保违法案件查处、执行和整改完全到位,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实地抽查和督查的准备工作;做好卷宗归档工作,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迎接国土资源部验收准备工作。

三、政策界限

停止执行“6.30”政策,凡是在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在实施责任追究时,全部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涉及的违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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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其他有关政策界限,如“检查(监测)时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以及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和“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延续不变。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与去年相比有较大的变化,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区直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落实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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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对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0%的地区,要开展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对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5%的地区,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的要求实施责任追究。”要求,确保抓出成效。

严格查处整改责任主体,违法主体为市直以上单位或部门的,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责成相关单位或部门查处、整改、恢复;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履行督促、监管和报告职责,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其他形式的土地矿产违法用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整改,及时做好拆除恢复工作。

(三)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在此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适时进行督查,对限期整改未到位的要开展警示约谈,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明确部门职责。鹤城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图斑核查、案件查处、资料收集填写等具体业务工作;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责任人的追究;区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和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和恢复工作;鹤城公安分局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区安监局、区煤炭事务管理处负责受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产违法案件;鹤城规划分局、区住建局负责提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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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区农业局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用地手续的办理情况;区林业局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林地手续的办理情况;区法院应及时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区检察院应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区直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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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林政资源管理整治方案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第八篇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遏制毁林种果、盗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运输木材、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严厉查处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林业执法形象,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推进林政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建立林政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重点及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为:全县所有乡(镇),生态公益林场。

(二)整治重点。

1、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为非法开采稀土行为提供或出租山林使用权行为;

3、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4、利用林地过程中损毁林木的行为;

5、非法收购、运输、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6、非法采伐、采挖、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猎捕、经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7、其他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内容。

1、林地管理:重点清理项目建设中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的行为。

2、林政管理:对2016年以来的各类伐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滥伐现象;抓源头管理,从严查处盗砍滥伐、损毁林木的人和事。

3、木材运输管理。加大对木材运输的检查力度,加强木材运输执法检查,加强各检查站值班管理制度,杜绝木材运输漏洞。

4、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全面清理木材加工企业,重点打击非法收购、非法加工木材行为。

5、林业执法队伍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的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林业执法的各个环节,重点整顿林业内部执法人员及各工作站执法不严等行为,严厉打击内外勾结,败坏林业形象的行为。

6、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以第六次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资料为基础,及时更新森林资源数据库,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制度。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至11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27日-9月30日)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进行宣传,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大力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大造舆论声势。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林业工作站、各业务股室按照省林业厅提供的2016个林地变化卫片图斑,调查核实本辖区内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面积、地点、损失情况等;全面清查经营公司、木材加工厂库存木材;重新检查2016年以来的各类伐区状况;调查核实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和利用林地开采稀土等涉林案件,并进行登记建档,提出整治意见。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将调查摸底表于10月20日前报送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5日)

在调查摸底基础上,集中查处一批盗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转让林地开采稀土和毁林等案件。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刑事案件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通过集中查处,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点整治区域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将专项行动的成果变为林区长治久安的保障,为生态建设提供更优良的环境保障。

四、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推进,县局成立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彭景福局长任组长,曹水冰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场(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水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林政资源管理股,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分片挂点乡(镇)包干责任制,监督指导所挂点乡(镇)的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2、提高整治意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3、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整治期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热情,自觉参与重点整治活动。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树立林业部门的执法权威。

4、明确工作职责。

①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宣传活动、信息报送工作。

②林政资源股。负责专项行动总协调,承担各类案件的汇总、分类、移交、上报工作;承担木材经营公司库存木材的检尺登记,台账核查和木材加工厂的停业整顿工作;承担森林资源动态变化的资源数据更新工作和本次行动的档案管理工作。

③乡镇林业管理中心。负责分乡镇林地变化卫片2016个图斑的打印、汇总、整理和调查摸底表的格式设置;负责整理汇总2016年以来已审批(含已初审上报审批)征占用林地宗地和符合征占用条件的林地补(初)审、报批工作。

④林政稽查大队。负责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授权委托权限外而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涉林案件的查处。

⑤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内容的调查摸底工作;承担辖区内授权委托权限内涉林案件的查处和权限外涉林案件的移送、移交工作。

⑥各木材检查站。坚守岗位,依法检查运输木材车辆。吉潭、南桥木检查站必须组织人员在高速路口设立临时流动检查站,检查经由高速公路流动的木材运输车辆。

⑦森林公安局。负责涉林刑事案件的侦查。

5、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行动单位要充分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把行动的各项要求坚决落到实处。森林公安局、林政资源股、乡镇林业管理中心、政策法规股、林政稽查大队、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检查站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去。挂点股室要及时主动与工作站沟通,密切配合,积极督导,确保整治成效。

6、依法严查快处违法犯罪案件。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及时查处到位,从严从快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一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林政资源管理股、林政稽查管理大队、各林业工作站等部门要加强对木材采伐点、收购点加工场所的清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无证木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开采稀土、毁林开山种果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公安要全力侦查涉林犯罪案件,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严查到底。二要严格依法办案。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现象。三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提高证据意识,确保办案质量,真正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7、强化工作纪律。承担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职责的业务股室和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国庆期间原则上不放假,确因急事需离岗的,一般工作人员2天内向股站长请假,股站长向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请假;超过2天一律向组长请假,未准假一律不得离岗,违者视作旷工,给予劳动纪律处分。严肃办案纪律,严禁徇私枉法,违者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法纪处理。林业职工要洁身自好,严禁任何形式参与涉林违法活动,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8、及时报送信息工作。各林业工作站和局相关职能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畅通信息渠道,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重大信息,行动战果。各林业工作站每天下午5点前要报送行动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林政资源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进行汇总、总结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2015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卫片图斑整改方案 第九篇

2015年监察科、大队工作计划

2015年,监察科、大队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要求,创新工作举措,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执法监察保驾护航的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分局党委2015年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确保执法监察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适应新形势对执法工作的要求,主动服务社会、严格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四级"联创齐争",深入推进"治庸问责"活动。按照"突出一个重点、强化两个提高、打造三个亮点、抓好四项工作、实现五个目标"的总体思路,扎实有效的开展城区土地执法监察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内容

1、"突出一个重点"。即突出违法违规问题的预防,抓好执法动态巡查和互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早防范、早制止、早处置。

2、"强化两个提高"。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案件卷宗、巡查台帐等业务的规范,以及切实加强电脑操作培训。

3、打造"三个亮点"。即围绕创建法治国土、责任国土、和谐国土这条主线,一是法律法规宣传要有新形式;二是动态巡查要有新举措;三是违法案件查处要有新突破三个亮点。

4、"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保障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推进;二是抓好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和"12336"电话举报违法线索的核查和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工作,确保核查和查处到位;三是强化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做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中心工作;四是加快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格局,推动我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5、"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实现执法监察氛围明显好转;二是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三是巡查预防能力明显提高;四是执法力度明显加强;五是执法形象不断提升五个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修订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保障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推。

1、结合工作实际,为预防和解决问题发生,年初制订《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党建工作计划》、《六五普法工作计划》、《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法治国土工作计划》;

2、完善各项制度,制订《办案程序制度》、《重大案件会审制度》、《重大个案报告制度》、《信访实施细则》、《巡查职责和追责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通过强化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执法监察职能的全面落实。

(二)抓好执法动态巡查和互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早防范、早制止、早处置。

1、树立一线执法人员的信心和积极性,克服人手少、面积大、交通工具不足的困难,坚持日常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填写发现问题报告单,及时报告监察大队,由监察大队向分管领导报告。

2、科学的划分巡查区域、巡查路线、巡查频率,对辖区内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域确定不同的巡查次数,坚持做到"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全面覆盖"实现发现率、制止率达100%。

3、实行巡查报告制度。结合例行督察、卫片执法检查,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实现立案率、查处率达98%。

4、严格将巡查覆盖率、巡查频率、台帐记录情况、巡查任务完成情况、职责履行情况、案件查处情况、案件查处率等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是年度评先、奖惩的主要依据。大队不定期派出督导组进行查漏补缺,加强督查督办;

5、组织土管所人员联合执法和互调执法,尽力排除干扰执法的不良风气,适时组织开展相应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整治,不断优化查违环境,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1、严格执行分局和大队制定的规章制度;

2、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继续把开展工作业务培训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行政及土地管理相关知识、执法监察培训工作,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执法程序。

3、加强电脑培训操作,要求每个中队至少有一名执法人员学会电脑操作。

(四)高度重视卫片执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1、以巡查和变更调查为基础,开展卫片执法日常工作;

2、加强和分局业务科室的联系,建立未批用地、已批用地和批后跟踪管理台帐。监控批前、批中、批后的用地情况,防止谎报地类,少批多占,非法转让交易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3、认真组织做好卫星遥感监测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优化卫片执法工作流程,规范内、外业核查、案件移交、督查督导等工作步骤,统一案件档案标准,将卫片执法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推进落实自查整改,为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提前做好迎检准备。

4、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对违法用地案件的立案、查处、结案和归档工作,确保不出现违反第15号令的情形,严格控制年度新增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实现立案率、查处率达100%,依法履行职责率达100%的硬性目标,顺利通过部、省检查。

(五)把"四级联创齐争、打造满意窗口"活动贯穿于执法监察工作中,实现"联创齐争"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1、制定四级联创宣传栏,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

2、抓好"12336"电话举报违法线索的核查和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工作,安排专人电话接听和记录;

3、深入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着力抓好队伍建设。从思想、学习、能力、责任四个方面来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坚决做到不碰"高压线",在一言一行中树立国土队伍的良好形象。

4、圆满完成土地例行督查工作、卫片执法工作、巡查考核工作、新开工建设用地项目清理工作,以及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将做法及成效认真梳理,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认真总结,不断推动我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联创齐争"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5、积极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按照分局党委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提出的措施和要求,积极响应,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

(六)加快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格局。

1、推行双向目标责任管理,执法巡查人员和基层土管所人员按照制订的《土地巡查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开展土地巡查工作;

2、按时做好《巡查日志》,认真填写巡查登记表,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特别是把边报边用的项目建设作为重点,以便及时发现、及时补救,确保不出问题。同时,针对例行督察、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占地,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3、重联合,抓查处,构建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办、村、组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办、村协管员的主导作用;多与城投开加强联系,对已储备、收购的地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依法用地。密切与综合执法局、规划部门、公安、纪检部门联系,共同打击违法用地,推进联合执法,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4、采取"疏堵"结合方法,力控违法用地发生。凡发生新的违法用地的,严格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及我局制定的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责任。

5、认真抓好违法案件的报告、会审、移送。分别按照制定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促进依法行政;

6、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和重大个案报告制度。以考评办法、责任书和发现率、制止率、查处率为主要抓手,推进落实共同责任制。

(七)切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1、年初制定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支部工作;

2、按照标准开展党员纳新工作;

3、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职能,健全民主生活,开展一帮一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4、强化作风建设。由领导干部和党员带头作好表率,不断加强学习,(

5、认真遵守监察人员守则,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规定,在查处违法用地上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政策法规收取罚款,无乱收费和乱罚款现象。

(八)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

1、建立信访工作相关制度。接访工作要从接待、转交、办理、督查、归档等五个环节建立规范严密的操作程序,要做到访必接、接必办、办必果。

2、结合开展"四访促和谐"活动,进一步做好日常信访办理工作,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3、加强信访隐患和矛盾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坚持"每月定期排查、重大节日前重点排查、非常时期超前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及时将排查工作情况向分局党委汇报,对排查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使矛盾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4、将涉土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涉土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

(九)、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用地环境。

1、及时制定年度"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土工作计划,进一步履行法定基本职能、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2、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配合我局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

3、加强执法检查活动中的法律宣传。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执法活动,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全民懂法素质,化解矛盾。

4、组织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将政策法规宣传进村、进组、进户、进学校、进社区,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层次的需求,把国土资源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企业,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5、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高度重视和加强普法宣传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安排专人全面收集和整理有关普法文件、图片、音像等资料。

二0一三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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