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报告】
开食品厂就要办食品生产许可证,还要定期审查。你可千万别以为很容易,听听这位小老板的满腹苦水你甚至有可能打消办食品厂的念头。
在东部某县城,赵飞(化名)经营着一家小食品厂。说起多年的办厂经历,赵飞感慨,“办理生产许可证已成为中小食品企业最大的负担。一个证办下来县、市、省三级就要花费五六万元,每年养证费2万多元,我这个小厂利润微薄、难以承受。”
搞不懂的复杂手续
按照规定的程序,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首先要向市级质监局提出申请,经其审查、受理后将材料上报省质监局,由后者派审查组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抽样检测,最终由省质监局决定发证与否。
从上述流程看,企业办证与县(区)级质监局无关。可包括赵飞在内的许多小企业都要求助当地的质监局,缴纳数额不菲的咨询服务费。
“办理许可证手续多、耗时长,申请书包括各种合同、图纸、发票、照片等多达数百项,每次都要动员十多个员工准备近半年时间。”尽管经历了两次办证,赵飞至今仍然“摸不到头绪”。
最让赵飞头疼的是,一个小微企业与大型工厂一样,要建立三四十项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多达数万字。光有制度还不行,各种制度还附带有一系列表格。如一个采购制度要涉及采购计划、合同、供方评价、清单、采购标准、进场验收等项,每一项都须建立一本表格。
“制度、合同、发票、照片……我们根本不知道究竟需要多少材料。”无奈之下,每3年换发新证时,赵飞都向县级质监局缴纳约2万元/单元的咨询服务费,多个产品单元则要累加计费。
按照办证流程,企业申报材料必须首先通过市级质监局的审核。但要通过受理这一关并非易事,分为初审、审查、审核、决定四个环节,有时得跑数十趟。
说起办证的感受,赵飞坦言,申请许可证许多手续流于形式,与食品安全关系不大。如,企业还没有获得许可证时就被要求制定《质量目标》,如“原材料进厂合格率100%,产品出厂合格率100%、顾客满意率85%以上[
难以理解的收费
目前,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是按照工业产品标准、以产品单元计费,每个单元收费2200元。可实际上,赵飞的花费远不止这些。
除县局收取的办证服务费外,发证检验费、计量器具检测费、化验员培训费、仪器设备检测费、委托检验费……大大小小十余种收费,少则数百元,多则近万元。
检测一个设备有时比设备本身的价值还高。买个天平1000多元,可检测费就要1800元;一个压力表不足百元,检测费120元。
让赵飞困惑的是,花了上万元购置了崭新的化验设备,本身有着质监部门的鉴定合格证明。可申请许可证前还要质监局所属计量所进行重新鉴定。
命运大考需要些潜规则
当企业准备好大量材料,缴纳了各种费用后,就会迎来决定命运的大考——现场审查。
“第一次现场审查,审查组人员从两个不同的地市前来。审查人员刚到工厂,就拿出交通发票,要求企业报销。企业包吃包住。”在赵飞的心目中,“贵客来了,这都是应该的。”
现场审查组一般由省局抽调两三名质监人员和一名当地县(区)质监局的观察员组成。现场审查一共有37个大项,任何一项如果被判为“不符合”,企业就必须重新申报;如果有“基本符合”项,则要限期整改。
然而,申报许可证手续的复杂性、模糊性,导致审查人员宽严尺度较大。例如,同样是缺少防蝇、挡鼠措施,有的成为了“不符合项”,有的成为了“基本符合项”。
如果现场审查不合格,企业就要重新交纳2200元申请费,数百项材料要重新上传,排队等候审查。赵飞抱怨道,“如果企业有‘不符合项’,为何不能中止审查,待企业整改后再继续审批,非要企业耗费巨大的时间和资金成本从头再来?”
赵飞透露,现场审查有时需要送红包,每个单元每个审查人员一般为两三千元不等。这可以说是潜规则。
据赵飞估算,每次“换证”他的花费高达五六万元。不仅如此,每年两次委托检验费7000余元,年审时县(区)局食品科收取的年审费4000多元,质检所一年两次化验费近6000元,计量所设备检测费每年2000元,条形码费2000元,外包装标签费、每年质量会议的会务费、订阅报纸杂志费……每年他维护许可证的费用要2万多元。
文/南丰
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在山西,前煤老板杨天真和他的朋友发起了一场小规模的返祖运动,让家猪和野猪杂交,生产“有机猪肉”。在中条山韩家岭的养殖场里,他们完成了这一创举。
不能说杨天真是在制造噱头。他诚恳地相信,深山老林很纯净,野猪也很纯净。在他的推动下,野猪象征性地站在了猪肉市场的制高点上。
让家猪仿效野猪的生活方式看来是可行的。中国有大量的林地资源,给生产生态猪肉带来了广阔想象。在河南,上市公司雏鹰农牧为此推出了一个投资41亿元的庞大项目。
但这真的是个机会吗?价格昂贵的生态猪肉超出普通人消费能力并非问题的核心。在我们这个缺乏监管和自律、几乎没有底线的商业生态里,已经消失的信任不会因为“野猪”而重建,即便它是真的。
重返大山
5月上旬的一个晴天,中条山腹地的韩家岭下,50多头猪气势汹汹地冲进了山坡上茂密的毛栗和山核桃林子。
五六个小时后,护林员韩群福和他的三个同伴吹着哨子,挥舞树枝,费了老大的劲,才把它们挨个找到,收拢在四五里外一处叫东沟的洼地里。
“这么长时间,应该有十多头配上了。”韩群福对记者说。这个面色黝黑、清瘦的男人今年53岁了,他是土生土长的中条山人,在韩家岭当了30年护林员。“看看树下的蹄印子,就知道是野猪、狍子还是獾。”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比划着。
在他看来,在充满野性的中条山,一群家养母猪要找上那些尖吻獠牙的公野猪,一点也不难。这一轮速配意味着,大约四五个月后,母猪们将诞下上百头有一半野性血统的“野猪二代”。
韩群福的雇主,山下秦岔沟养殖场(后改名“建新养殖合作社”)的老板叫杨天真,山西运城人,五六年前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在河南三门峡火车站的煤炭代销生意刚刚结束。
在中国,做煤生意是最著名的职业之一,只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煤老板都开路虎,娶明星,有很多套北京的房子。在做煤炭生意的十多年里,杨天真经历了2003年到2005年煤炭行情最好的时候,但一个月上百个车皮的转手生意,并不足以让他成为超级富翁。当然,对于这个来自运城乡下的前铁路职工来说,那些年他已经“很有钱了”。
在酒肉方面的精益求精是老板们需求高端化的第一步。杨天真和他的朋友们觉得,饭店里的猪肉太难吃了,远没有老家的猪肉香。刚好,一个叫陈建新的朋友不失时机地带来了山中美味。那是一种产自秦岔沟的猪肉,吃山上的毛栗、山核桃长大的。
在和记者的交谈中,杨天真反复强调了秦岔沟猪优良的食谱。“树下到处是九节菖蒲、黄芪、淫羊藿、野百合,还有灵芝、何首乌。”也就是说,除了奢侈的毛栗和山核桃野餐,昂贵的“药膳”也是它们的家常便饭,“有营养,还防病。”
不过,杨天真之所以成为养猪场老板,完全是因为让他无可奈何的债务关系。在2007年创办养殖场之初,陈建新向他借了5万元钱,但随后,这笔钱不仅没还,陈还希望能再借一笔钱。“他邀请我到养殖场考察。”杨天真说。
2007年年底的这次“考察”让杨天真大开眼界,一望无际的林地里,那些黑、白、花色的猪漫山遍野、自由自在地觅食,除了养殖场的办公建筑还只有陈建新创业之初的那处土瓦房,秦岔沟简直是猪的天堂。杨天真相信,在这个地方搞“有机猪”项目大有前途。
于是他决定继续投钱,和陈建新合伙干。一个老资历的煤老板,就这样天真地转型了。
接下来的事情,首先便是扩大规模。从引进的第一批40多头母猪开始,随着野猪后代的出生,杨天真又陆续引进了近300头母猪(
但在山上放养的实际效果把杨天真吓了一跳。“他把猪全放在山上,说是到冬天再收回来就行了。结果到年底一算,连母猪和小猪一起,放出去的1400多头损失了400多头。有的被村民偷走卖了,有的兴许就死在山上。”杨天真对陈建新的管理水平很失望,两人发生不和。“他把养殖场,连土房子、冰箱折价20多万卖给了我。”杨天真说。
杨天真需要拯救他的企业。他设计的第一步是建猪舍,在秦岔沟的山溪两边划出了十几亩地,投资建了近2000平方米的猪舍和1000多平方米办公区,并在周围的村子里聘请了七八个没出去打工的中年人参与管理。放养的方式也不再是听任猪群在山上昼夜游荡,而是定时放养,“每天早上8点左右把猪放出去,11点多回来;下午两点再放一次,四五点回来。”
在秦岔沟,记者观摩了一次放养的全过程。四五百头猪在四五个吹着哨子的中老年猪倌的驱赶下,浩浩荡荡地沿着山溪往山坡上走去。一路上,它们有的嚎叫着打闹,有的在溪水里打滚,还有一些试图爬上山坳两旁的高坡。杨天真指着其中几头格外活跃的猪说:“它们的爷爷就是野猪”。他还说,有一头被单独关在铁笼里的二代猪没敢放出来,“太野了,它要是想跑,十个人都撵不回来。”
夏天并不是猪群最好的觅食季节,“到农历九、十月份,山核桃、毛栗子都熟了,猪每天在山上吃野果,在它们身上一抹,一手的油。”
杨天真认为,眼下,即便是没有山核桃和栗子,继承自野猪前辈的运动能力和爬山锻炼的良好习惯,对于它们形成芳香、紧致的肉质也至关重要,“锻炼调节了内分泌,瘦肉率也提高了。”
的确,这些野猪后代有足够的理由鄙视那些靠激素催肥的纯家猪糟糕的体质,“山上的野猪三年都长不到200斤,二代猪一年半也只有160斤左右,那些普通猪三个月就能长到200多斤。”杨天真说,二代猪肉臊味还挺重,真正适合推向市场的是生长期为10到12个月的三、四代猪。
杨天真和我们见面时就说,他的猪是吃山核桃和栗子长大的,明显有些夸大了。从春天到初秋,它们的食物除了野草,还要靠饲料来补充,至于冬天,就更要靠饲料了。不过,饲料也是“有机”的,“我们的饲料是自己种的玉米和麦麸,用粉碎机打碎,连煮都不用。”
高端猪肉
秦岔沟树木葱郁,空气清新,泉水清冽,群山中野兽出没。杨天真相信,大山是纯净的,野猪也是纯净的。充分的运动、原生态的食物,他的猪因此“继承了野猪的健康基因”。
他的见解和和动物学常识颇有出入。常识认为,被驯服的猪和远祖野猪的基因是一样的,只不过诸如长鬃毛、獠牙等基因未被表达出来而已。
在和记者相处的两天里,除了谈及他的原生态猪时会兴奋不已,杨天真大多处于一种焦虑状态,说话急,逻辑也不是很清晰。他说,在和陈建新合作的一年多时间里,“企业是后退的”,直到现在也徘徊不前。“投资有七八百万了,可是我一直在亏钱。”杨天真说,连工资在内,基地每个月的支出要两三万元,这还不包括销售成本,“卖猪肉得的钱很少。”
第一年的养猪成果是惨痛的记忆,上百头长成的二代猪实际上是按毛重以四五块钱的普通猪肉价格卖给肉贩子的。“我们一斤猪肉的成本超过40块,可那时候‘有机食品’证书还没办下来呢。”一茬茬养足了月份的猪,催促着杨天真赶紧把它们推销出去。
杨天真走出去的第一站是太原,“朋友介绍我找省里的人,我拉了两头猪,在某个酒店请了很多领导品尝。”这一轮公关的显著成果是,到2009年底,有机食品证书办下来了。2010年春节,他把标价60块钱一斤的猪肉摆进了运城的一家农特产市场。但在运城销售的效果很不理想,“一年下来,也就卖掉了二三百斤,这种肉不是给普通老百姓吃的。”他意识到,必须把肉卖到大城市去。
2010年5月,搭着山西省晋商协会的便车,杨天真把猪肉带到了上海世博会展厅。在那里,他主要是把煮熟的肉给观众吃,并没有产生真正的销售。但晋商的网络是强大的,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在上海搞房地产的老板,这个老板想把肉给集团公司旗下的远洋货轮上的船员吃,只可惜生意后来黄了。
在北京,杨天真的生意有了些起色,他遇见了他的贵人“汪总”。“汪总有房地产、饭店、高尔夫球场,还有几十辆奔驰、宝马。她那里用量比较大,随时下单,随时发货,一年发过去近5吨猪肉。”但这个生意也没有持续下去,一年后,“汪总”出国了。
最有持续性的是和北京蜀汉堂的合作,这家由四川省西充县政府支持的公司,下设有一家西充有机生活馆。放在生活馆寄卖的“天真猪肉”,在2011年卖出了近3000斤。但第二年就走下坡路了,只收了2000斤左右,“我的产品在那里主要不是给酒店,而是配送到领导家里。可现在礼不敢送了,北京的单位也不敢买去发福利。”
除了以高端客户为目标,杨天真游击式营销也时有创新。在北京,他把基地的副总经理“老郭头”叫去了,一身乡土打扮参加了“农博会”,让农民现身说法。效果是有的,“我们见了很多外国人。”杨天真说,入驻天津的空客公司的老外对他的猪肉很感兴趣,于是他请了一个翻译出面。遗憾的是,这个翻译被外国人关于质量的诸多问题弄得晕头转向,根本无法深入洽谈。
在采访中,杨天真频频提及他天南海北的“朋友”,某领导、某老板、某地产商。这些昔日生意上的朋友都在他的赠送名单之列。比如,他每年都会把六七箱真空包装的猪肉发货到郴州火车站,送给当地一位号称“生铁大王”的何老板。
“这几年我亏损在什么地方?就是以前做生意的关系户都还在维持。我这里别的没有,就是有猪肉送给他们品尝。”被他列入赠送名单的朋友加起来有三四十个。
在杨天真看来,很多朋友都是潜在的经销商,“市场体系没有做好,这些关系也就没有用起来。以后体系做好了,我再跟他们探讨销售问题,就有意义了。”
总的来说,他的猪肉在这些朋友中赢得了广泛好评。
杨天真的基地一年大约出产猪肉20多吨。去年的情况是,按高端猪肉价格销售的大约有五六吨,用来送礼大约有一两吨,剩下只能按普通猪肉平价推向当地市场。杨天真因此纠结不已,“多养了,可能卖不动,少养了,明年客户要货可能又供不上,我不是没有信心,只是市场太不稳定了。
食品安全法在实施中的不足与改进
在2月24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作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表示,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本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法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厉行改革,加大执法力度,以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切实改进我国食品安全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年6月1日起施行。去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贯彻实施该法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分5个小组,分别对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西、重庆等10省区市进行检查,听取了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31个市、县政府的汇报,实地考察了蔬菜基地、畜禽屠宰厂、食品生产工厂、批发市场、水产品市场、超市、饭店、学校食堂等87个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召开了32个座谈会,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等进行了座谈。 监管体制有待理顺
尽快实现监管工作正常化
路甬祥认为,这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省级机构改革正在进行,监管职能调整没有完成,大多数市、县级体制改革还未启动。
——综合协调机制不健全。目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的工作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就如何加强综合协调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总体上看,目前尚未建立起强有力的工作机制。
——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有待细化。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难以对各监管环节的具体事务作出详细规定,实际上依然存在监管边界不够清晰问题。例如,有的地方反映,在豆芽生产、生猪收购运输、超市现做现卖、餐具集中消毒、食品仓储和运输等问题上,存在管理部门不明确或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
——监管技术能力不足和检验资源重复配置、利用效率低的问题同时存在。
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国务院对完善、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结合地方机构改革抓紧研究,本着科学、简便、高效的原则,通盘考虑,缩短改革过渡期,并对地方给予明确指导,尽快实现监管工作正常化。一是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确保监管的整体效果。二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针对实际工作中反映比较集中的监管空白和交叉问题,抓紧细化监管部门和责任,并健全处理这类问题的工作机制。三是国务院要对各部门之间的检验能力建设统一部署,加强规划,适当整合,科学配置,并督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区域性规划,整合食品安全检验力量,建立健全检验网络和信息沟通平台,避免浪费,提倡资源信息共用共享,提高监管资源利用效率。要鼓励运用新技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四是及时总
结经验,允许和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工作方法,促进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配套法规规章没有出台
急需先立 逐步完善
目前配套法规、规章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迫切需求。在行政法规规章方面,保健食品监管、食品生产许可等方面的配套法规规章至今没有出台。一些企业反映,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标签等方面的规定,因为配套的操作性规范不尽完备,实践中难以执行,既给生产经营企业带来不便,又造成一定程度的执法混乱。地方反映,虽然食品安全法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本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但地方立法难度大,至今绝大多数省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执法检查组建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及时指导,加快进程。要分清轻重缓急,坚持急需先立、逐步完善的原则,抓紧出台一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各项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省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制定有关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工作的调研和指导。 对食源性疾病等的预警才起步
构建风险监测评估体系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基础薄弱,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与评估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与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实施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还有较大差距。
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风险监测网络,加快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有能力的地区建立风险评估分中心,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充分发挥风险监测评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指导作用。 标准数量少时间早指标粗
加快标准管理体系建设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数量少、时间早、指标粗,有些指标缺少风险评估依据,标准之间存在交叉、重复甚至矛盾,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整合工作涉及部门众多、领域广泛,工作难度较大。目前,乳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整合工作已基本结束。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整合工作正在进行,原有标准仍继续有效。解决标准缺乏和不统一、不衔接问题,建立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仍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长期任务。
执法检查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建设,明确标准制定和整合工作的目标和进度,抓住重点,依法履职,通力合作,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健全可靠的技术依据,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同时,我国也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及时调整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既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符合我国实际,又能满足国际贸易的需要。 一些企业尚未落实责任
促进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还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索证索票方面的制度,“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食品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在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和引导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要高度重视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与发展食品产业的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和鼓励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按照良好生产规范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要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议国务院将食品产业作为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战略的重点之一,制定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大力促进食品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在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方面积累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培育和扶持一批食品龙头企业,切实解决中小食品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承担食品集散功能的大型批发市场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菜市场、畜禽屠宰厂等场所建设,应保障必要的财政经费投入和政策扶持。继续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守信褒扬、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单选题
1、(D )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A.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B.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
C.食品抽检结果D.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2、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
A.备案 备案 B.注册 注册 C.备案 注册 D.注册 备案
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 A)注册。
A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
A.省、自治区、直辖市 备案 B.国务院 注册
C. 省、自治区、直辖市 注册 D. 国务院 备案
5、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
A.省、自治区、直辖市 备案 B.国务院 注册
C. 省、自治区、直辖市 注册 D. 国务院 备案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A.卫生行政部门B.农业行政部门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质量监督部门
7、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的标准是(C )。
A.易降解 B.安全无毒 C.对人体安全、无害 D.对环境无害
8、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 (B )备案。
A.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C.国务院工商行政部门 D.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9、进口商建立的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产品,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B)年。
A.一年B.二年C.三年D.五年
10、在中国境内市场销售的进口食品,必须使用下列哪种标识:(B )。【新办食品生产企业步足】
A.英文 B.中文 C.进口 D.原产地
11、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坚持(A )的原则,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A.实事求是、尊重科学B.实事求是、全面严格
C.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隐瞒、谎报、缓报D.查清责任、及时上报
1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
(A )。
A.增加监督检查频次B.给予警告 C.列入黑名单 D.吊销营业执照
13、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 C)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A.一B.二C.三D.四
14、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C )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A.一B.三C.五D.十
15、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D )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A.一年B.二年C.五年D.终身
16、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B )罚款。
A.一千元以下B.二千元以下C.五千元以下D.一万元以下
17、食品检验实行( D)负责制。
A.食品检验机构B.检验人C.质量监督部门D.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
1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 B)。
A.先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B.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先缴纳罚款、罚金 D.先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19、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 C)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A.检验设备B.检验人员C.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D.食品安全协管员
20、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C)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21、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 A ),保证食品安全。
A逐批检验 B逐日检验 C逐次检验 D逐项检验
22、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 A )。 A首付责任制 B赔偿责任制 C调解责任制 D责任追究制
23.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 )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C
A.10 B.20 C.30 D.40
24、(A )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A.任何组织或个人 B.食品生产经营者
C.消费者 D.食品企业
25、食品安全标准是(A )的标准。
A、强制执行
B、推荐执行
C、参考执行
D、选择执行
26、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A )
A.药品 B.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C.营养强化剂 D.食品添加剂
27、某明星为某食品产品代言,结果证实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由此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该明星应承担(D )。
A.公平责任B.刑事责任C.行政责任D.连带责任
28、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A )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A.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B.价款十倍或者损失十倍
C.价款五倍或者损失十倍D.价款三倍或者损失三倍
29、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使用(D )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A.过期、变质、污秽不洁B.陈化、回收 C.非食用D.上述全部
30.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C )
A.共同责任 B.相关责任
C.连带责任 D.赔偿责任
31.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以下关于标签表述不正确的是( D )
A.标签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
B.标签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C.标签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D.标签应该突出表明功效
32.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 D )
A.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
B.保质期
C.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D.以上都是
33.对于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B )
A.内容真实,载明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B.说明书可以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C.产品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D.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34.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应该( D )
A.全部销毁
B.低价处理
C.经杀菌处理后继续销售
D.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并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35.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 B )
A.由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B.由抽样检验的部门承担
C.由举报产品的消费者承担
D.由初检检验机构承担
36.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内容包括( D )
A.许可证颁发记录
B.日常监督检查结果
C.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
D.以上都包括
37.关于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物网站)购买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
A.只能向入网食品经营者要求赔偿
B.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C.网站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站赔偿
D.网站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38.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A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B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C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不包括食物中毒。
D 食品保质期,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3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C)
A.现场检查
B.抽样检验
C.拘留违法经营者
D.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40.公众可以( B )查阅、下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A.在规定的地点 B.免费
C.按收费标准付费 D.按要求填写申请
41. 关于食品安全事故,说法不正确的是( D )
A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B、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C、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有权要求有关单位、个人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D、调查处理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应当当场销毁
42.以下有关食品添加剂的表述正确的是( C )。
A、天然的食品添加剂比人工化学食品添加剂合成的安全
B、添加剂对身体有害,应该一概禁止
C、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都是食品非法添加物,不是食品添加剂
D、发达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我国就可以使用
43.苯甲酸属于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如某生产厂家也获得了苯甲酸的生产许可证,那么该厂生产的苯甲酸可以在( C )。
A、所有食品品种中使用 B、限定的食品品种中任意使用
C限定的食品品种中按限量使用 D所有食品品种中按标准规定的最低限量使用
44、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A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才能上岗
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C上述抽查考核按规定收取基本费用
D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5、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 C )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A三年内 B五年内 C十年内 D终身
46、下列不属于食品相关产品的是( D )。
A食品包装材料 B洗涤剂【新办食品生产企业步足】
C消毒剂 D生产用水
47、超过保质期的食品(C)。
A.可继续销售B.可降价销售C.不能销售D.可作处理食品销售
48、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不正确的是( C)。
A..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B.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C.只需要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其他的不需要
D.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48、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A )。
2013年第05
期◇科技论坛◇
浅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不足与对策
胡月珍李小根
(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常州
213022)
【摘要】“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国历来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国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部门有权力和义务对食品的安全进行监管。然而,“苏丹红事件”、“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等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我国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不力的现象。笔者从六个方面分析了监管不力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1.何为食品安全监管
所谓食品安全监管是指政府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证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法律为依据,采取特定行政行为或准立法、准司法行为对微观经济主体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一系列环节的经济行为进行的控制或干预。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监管,即“从农田到餐桌”,从食用动植物的种植、养殖链开始,甚至要控制种养殖环境的空气、土壤、水质等,然后到收购、加工链,再到食品的运输、供应链,即从农场到餐桌进行整个食品生产链的全过程控制,才是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的有效举措。二是标准化监管,一方面作为企业而言,必须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对政府而言,也要用标准化进行监管。因为有了标准化,才能为食品安全的监管提供依据,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三是依法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依法执政的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政府成为食品监管主体是法律赋予的。政府权力的获得来自公民对权利的让渡,权利属于公民,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在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与尊重。在市场经济中,面对市场失灵,政府必须出面维护市场秩序,给每个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这是政府合法性所在。第二,政府监管的程序必须依法进行。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中已经对政府如何监管、怎样监管作出了明确的说明,这都是政府监管食品安全有法可依的具体体现。而且,伴随着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必然会使政府监管食品安全越来越有成效。
2.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原因分析
2.1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纵观近几年发生在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其发生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笔者在这里所讲的公众包含了三个领域内的人群:生产供应商、消费者以及行政执法者。当前在我国,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再到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其中的很大一部分人群都普遍缺乏相应的食品安全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不法商贩有了可乘之机,在市场上出售不安全食品。
在生产领域,对于一个负责任的食品企业而言,提供安全的产品应该是他们最基本的社会责任。但是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要追求利润,质检过严必然提高成本。因此,并不是每一个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都十分重视。更有不少小企业,为降低成本,通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而获取暴利。
在消费领域,目前我国很多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也极其淡薄,消费者出现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部分原因是消费者自身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防范意识较弱造成的。例如,一部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具有盲目性,缺少自我保护意识,会去购买一些缺少质量合格证的“三无”产品,在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后,缺少维权意识等等。在中国,还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人口,甚至还有一部分人口处在贫困状态。通常,低收入消费者往往对食品数量而不是质量感兴趣。特别是在以零售价格水平销售产品的小企业占主导的市场中,消费者无力负担高价格、有质量保证的食品,而只趋能向于购买质低价廉的食品。
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部分监管人员更是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监管意识。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一些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的重要性。其次,管队伍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缺乏高层次人才。很多监管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或训练,执法过程中,对于“苏丹红”、“三聚氰胺”等化学添加剂根本没有安全监管意识。
2.2《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多部门分段监管的体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盲区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采取多部门分段监管的模式,即食品安全的监管主体有多个,包括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对食品安全共同进行监管。这种食品安全的监管模式看似合理,前后衔接,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但仔细分析一下,其问题颇多,其主要弊端在于各监管部门职责难以明确划分,职能衔接上存在漏洞,容易出现监管的空白地带。因为食品从种植、养殖活动中获得的初级农产品,经过加工、流通、销售到消费者的口中,要经过一个非常复杂和漫长的过程,其间存在诸多环节,难以用某种模式或几种模式进行框定,且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新的食品技术和方法、新的食品产业不断出现,用现有的食品生产经营框架中的“段”难以将其进行定义和分类,这就使得监管部门无法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将其归入监管视野内,使其游离于食品监管体系之外。就像“三聚氰胺”牛奶和奶粉事件,主要肇事者奶源收购站就因无法归类于现有食品监管体系的“段”中而处于无部门监管的状态,尤其在“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更是互相推诿,均不认为奶源收购站在自己的监管范围之内。
2.3食品安全执法宣传存在误区
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部门在食品安全执法宣传上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区。在食安全的执法宣传上,只是一味的对各地行政卫生主管部门所查处的各类违法案件行宣传报道,而忽视对遵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的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报道,同时也忽视对于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及食品检测方法的教育。由于在食品安全执宣传中的误区,不仅影响了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也使得一些不法商贩继续生产不安全食品的同时又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方式极力逃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打击,同时也打击了一些遵纪守法、生产安全食品的积极性。
2.4食品安全监测手段落后
我国现有监测力量不足,专业人员的素质不高,检测机构的检测手段和技术落后,缺乏先进快速的检验方法和手段。尚未列入检验范围,这就在食品生产的源头形成了对食品安全的威胁。现如今很多基层检测人员并非专业出身,因而很难保证检测技术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在实际的检测过程中,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存在众多的科技“瓶颈”,如:关键检测技术、危险性评估技术、关键控制技术等方面的缺失。例如:在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方面,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具有上百种的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而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检测检验机构缺乏有效的食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检测的设备依旧简陋,仪器仍很陈旧,且检测功能不全,难以达到国际化检测水平,这些都不利于查处违法行为,留下了食品安全隐患。
2.5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畅
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不完全性是造成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因素之一。市场经济中,生产经营者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因食品安全质量的特性,市场中买卖双方同样面对食品安全信息了解的不全面性。但对于食品的农药留、微生物污染等相关食品安全性的信息,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相比之比消费者了解得更多。消费者在知情权和选择权等信息占有上总是处于劣势,对所选食品的安全性难以做出正确判断,有可能导致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机制,以致出现低质量的劣质食品驱逐高质量的优质食品的现象,最终导致食品市秩序混乱。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在市场竞争中为处劣势地位的消费者给予帮助,承担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发布等工作,解决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维护广大消费者对于相关食品信息的知情权。然而,目前,由于企业隐瞒,(下转第199页)
164
◇科技论坛◇2013年第05
期
钻孔灌注桩基础混凝土2503.66立方米,钢筋141.12吨,基础顶埋螺栓
32.93吨
施工较快,造价低,需简单场地平整
施工快,对环境破坏较小,无需场地平整
需要专用设备钻孔,遇砂层较难成孔
采用专用设备成孔--下钢筋笼--高出地面部分支模--浇注混凝土
1568
万元
用力下不出现破坏。
2.3连接设计
支架杆件间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螺栓连接对结构变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用钢量小且制作较为方便,施工安装速度快、便捷;焊接连接施工安装速度较慢,需要在基础中预埋钢板,用钢量较大;焊机进场需要较长距离施工供电,而且现场施焊受天气影响较大,所以本工程采用螺栓连接。
钢螺旋桩基础
螺旋状共37800根
造价较高,不适用于腐蚀性强的地基
采用专用设备钻入土层,通过焊接或螺栓安装支
架
2100
万元
2.4地基处理及基础防腐
基础设计时,对基础混凝土及钢筋的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的规定。本工程采用钻孔灌注桩式基础,混凝土等级采用C35,水胶比不宜大于0.45,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加厚。并且,混凝土中应掺入抗硫酸盐的外加剂,掺入混凝土阻锈剂等措施。
综上所述,总结设计经验。预制桩基础与钻孔灌注桩基础造价基本一致。钢螺旋桩基础相对钻孔灌注桩造价稍高,但螺旋桩有施工快,对环境影响较小等优点。在对环保要求较高或工期较紧,投资允许的情况下,可优先采用。本工程支架基础选定为工程造价较低的钻孔灌注桩式基础。
2.2基础设计
光伏组件支架基础上作用的荷载主要有:支架及光伏组件自重、风荷载、雪荷载、温度荷载及地震荷载。其中起控制作用的主要为风荷载,因此基础设计时应保证风荷载作用下基础的稳定,在风荷载作用下,基础有可能出现拔起、断裂等破坏现象,基础设计应能保证在此作
3.综述
影响基础选型的因素较多,应综合考虑场区场施工条件,当地建材供应,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当地环境保护等因素。根据勘察报告的数据,经过可行性及经济性比较后,确定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光伏支架基础型式。科
●
(上接第164页)政府信息收集、发布体系的不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畅通不够。
2.6食品安全监督经费投入不足
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职能之一,食品安全监管的经费投入属于公共财政范畴,各级政府财政的投入状况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否正常高效开展。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显著,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存在经费和技术投入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3.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建议
3.1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即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增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明确政府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政府要以保护消费者健康为核心,建立“从农田到餐桌”、能够控制各环节风险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
3.2优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架构
通过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既有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可以在现有的执法资源基础上进行整合,成立一个专职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或在现有部门框架下,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赋予某一个专门部门,并对其他部门的相关执法资源进行调配以充实和完善其执法能力,使之能胜任食品监管的重任,从而形成以一个监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统一协调的监管体系。
3.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新办食品生产企业步足】
食品是否安全涉及到众多的技术检测指标,这就需要配套以相应的技术性法规来对其规范。为此,相关的立法部门必须注重技术性法规的建设和完善,以对整个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提供必要的支撑和补充。中央政府应该积极鼓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出台一系列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这样,才能有效弥补全国性的《食品安全法》存在的疏漏和不足,才能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设水平,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同时,为了适应WTO的需要,我们也必须
将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与世界接轨。因此,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设必须要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避免走更多的弯路、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
3.4加大对食品检测检验研究和应用的投入
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对保障食品安全、发展食品贸易具有重要作用。目前,随着食品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检测技术要求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设置系统的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检测技术和人员储备,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
3.5建立顺畅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
建立良好的质量信号传递机制,有助于解决食品质量的市场失灵。政府要提供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使公众拥有完全充分的信息来权衡利益风险进行选择。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质量抽检结果,发布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报,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并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对不合格企业生产的食品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在源头上遏制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流通。同时,通过公众舆论打击各种食品不安全事件。建立各类食品营养信息数据库,对消费者、生产者和食品系统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3.6强化舆论宣传和监督,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遵守行业信用,但部分生产者和经营者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顾自身的信用价值,进而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产品。近些年来,食品行业之所以出现一系列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相关的从业人员没有遵守行业信用有着很大的关系。舆论监督具有事实公开、传播快速、影响广泛、揭露深刻、导向明显、处置及时等优势,它虽然没有强制力,却在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极具影响力。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信用已成为企业的无形资本。食品安全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管,也需要政府在信用体系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建立一个完备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确保整个系统的有序运转,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科
●
(上接第91页)单,是国家在新时期加强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必将对我国历史文化保护事业和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产生深远的影响。在这种形势下,对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的研究也必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力求使研究者在旅游开发理论方面有所创新,从而推动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使游客在享受高品质旅游服务的同时,感受历史的厚重和文化的醇美。科
【参考文献】
[1]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996.[2]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05.
[3]庄志民.旅游经济发展的文化空间.学林出版社,1999.[4]吴必虎.区域旅游规划原理.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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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相继出现,严重威胁着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凸显了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不少漏洞。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不少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一、受消费水平的影响,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受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群众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并不知道如何识别。另外,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还有一些价值较低的假冒伪劣小食品,维权成本高,经济不划算,也是群众不愿主张权益的原因之一。这些因素都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二、部门联系松散,联合监管存在真空。目前在县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涉及到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多个部门。在具体的监管工作中,实行的是分环节监管,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管理,但是每一个监管部门管辖环节具体界定及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还不够明确。由于许多具体职能交叉,界线不清,容易滋生职能部门相互
推诿、扯皮的现象,工作存在漏洞,监管出现真空。比如饭店饮食安全现在就没有明确具体的职能部门管理,地沟油、过期变质等许多不符合卫生安全的食品被广泛使用,严重威胁人民的健康。各职能部门间也没有明确的牵头单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各管各的,造成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力,形不成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局面,导致“五龙治水”都管不好老百姓的一顿饭。
三、监管手段有限,执法人员水平不齐。目前,基层食品安全的技术监管水平有限,食品质量检测手段比较落后,在查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难以提供精确有效的检验结果。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管和巡查的过程中,仅靠经验和以有效期、保质期、商标包装等方面凭查证、询问、手摸、眼观等方式做出粗略判断,大大降低了食品的安全率。与此同时,一些监管人员安于现状,不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一知半解,实际操作能力低下;巡查时走马观花,发现不了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还有少数执法人员缺乏责任心,或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借口人手不足、点多面广、社会风气不好等原因,对生产、销售、贩卖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管不问。还有的部门以罚代管,光顾关心自己的利益,忽略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导致监管缺失,埋下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从业人员混乱,健康卫生缺乏监管。据调研了解和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卫生监督等部门采集的数据显示,当前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商业道德,只图经济利益,不
管商品质量,不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个别人还为了高额利润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别人的健康。
五、违法成本低廉,部门监控打击不力。虽然有关的职能部门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小作坊、经营户点多面广,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不过最主要的问题是因为部门监控打击的力度不够大,违法成本低廉,许多劣质、公害、过期变质的食品堂而皇之出现在超市、农贸市场、街头小摊上。不少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特别是豆制品、熟肉制品、面点蛋糕小作坊主要集中在老城区背街小巷、农村集贸市场,周围污水常年不断,垃圾以及变质变味腐烂果、菜长年成堆,苍蝇乱飞,虫鼠泛滥,加上小作坊生产场地和从业个人无卫生防护,隐藏着食源性食品安全风险。集中在各中、小学门口的售卖即食小食品的小摊小店,往往是一些“三无”食品,严重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街上随处可见的烧烤流动摊,营业时浓烟滚滚,既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又影响群众健康,但一直以来没有得到有效的整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对于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要发挥已成立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协调作用,牵头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管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即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
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机制,逐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反应灵敏、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把食品安全监管纳入乡镇政府、各监管职能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确保监管到位。
二、宣传培训并举,提升安全责任意识。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报刊、传单、标语、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览等载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逐步提升公众的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各监管部门每年应分别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业主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引导消费者改变不良消费习惯和心理,特别应重视对留守老人、儿童的教育引导,提高群众辨别食品好坏、优劣的能力,力求让他们做到不干不净的不买、假冒伪劣的不买、来路不明的不买。也可按照辖区实际和食品季节变化实施分类监管,作好消费者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发放相关资料、组织定期宣传会、巡查执法过程中宣传等方式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力争在消费者消费前将安全隐患消除,以确保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三、构建信息平台,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食品安全是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下实施的一项工作。政府除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外,还应根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足的现状,适当增加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编制和财政投入,建立健全食品监管网络,提高整体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可以利用科技经费、政府财政扶持、部门自身争取的办法来增添必要的食品检验检测先进设备,改善检测条件,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对有条件的检测机构要加强达标工作,取得上级有关机构的资格认证,为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要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信息在各职能部门间互相交流通报;加强沟通与协作,做到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动态管理,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筑好食品安全监管的“防护墙”。
四、突出重点环节,加大监管打击力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摸清家底,层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校园周边、餐饮业等关键环节,米、面、油、白酒、豆制品、肉品等重点品种实行专项治理,依法从严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和无证摊贩,依法追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餐饮业等企业的违法行为。建立食品公示制度,在媒体上和生产企业、经营场所等公示不合格的食品,提示、告知和引导广大群众购买放心食品。加强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食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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