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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排查纠纷篇一
《矛盾纠纷排查表》
附件1:
社 会 矛 盾 纠 纷 排 查 登 记 表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纠纷类型是指:⑴征地拆迁;⑵改革改制;⑶劳动争议;⑷医患关系;⑸环境污染;⑹民族宗教;⑺婚姻家庭;⑻财产继承;⑼合同履行⑽经济赔偿;⑾房屋和宅基地;⑿交通及生产安全;⒀其他。
备注栏中注明纠纷是否是涉法、涉诉、涉军、涉企、涉访纠纷及矛盾纠纷风险预测。
附件2:
信访突出问题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问题类型包括: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事业改制、劳动保障、城市管理、涉法涉诉及其他类。
附件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注:本表所指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数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行业领域: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工矿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⑵农机、水利、渔业等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⑶医院、学校、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⑷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⑸市场“三合一”火灾隐患等。
矛盾排查纠纷篇二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XXX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着力推进解决矛盾纠纷,突出全镇党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精神,进一步促进我镇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切实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以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为核心,以调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纠纷为重点,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为主线,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平安李家堡”、“和谐李家堡”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 镇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心依托在司法所,日常工作由司法所负责协调,在司法所设立接待受理平台,由组长指派人员轮流值班,对群众的纠纷诉求实行“统一受理、分流办理、归口负责、限时办结”。
(二)建立健全联调联动机制,以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基础,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相关部门联调联动制度,进一步扩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医患纠纷、消费争议等纠纷的联调联动范围。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受理上述类型纠纷,将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实行联合调解或邀请相关部门派员参与调解;对群体性纠纷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司法所将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报派出所,启动联动应急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作为镇里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李家堡镇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要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二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围绕三个方面:一是宅基纠纷、土地使用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家庭成员、邻里、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产权纠纷、村公务管理纠纷。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一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村为单位对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要及时调处,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注意了解矛盾纠纷的信息情况,掌握苗头和趋势动态,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上报镇调处中心。
(四)加强领导,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
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经常过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镇、村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
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对未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矛盾排查纠纷篇三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我镇秩序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范围:
1、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
2、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3、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苗头、隐患;
一、定期排查制度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各村、各单位将排查调处情况在每月向综治办进行书面汇报。
4、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三大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5、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台帐制度
(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 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定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领导小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2)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应及时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
则,落实到有关处室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四、定期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镇综治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处室限期处置。本村解决不了的,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五、情况通报制度
(1)领导小组定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2) 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六、考核奖惩制度
领导小组将对各各村、各单位上报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档案,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激励、制约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与奖惩紧密挂钩。
矛盾排查纠纷篇四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可能影响本村、组稳定的问题; 2、影响辖区铁路沿线治安的突出问题; 3、因厂(村)务公开、集资款、企业改制、职工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安置、社保、征地、拆迁安置、房屋质量、工程配套、施工扰民、土地承包、拖欠工资及医药费、宗教民族等问题有引发集体上访、卧轨拦车、冲击铁路、堵路静坐或进省、进京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4、辖区内有必要排查的其他可能影响铁路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问题。 三、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落实责任人和调处(整改)工作措施,确保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四、对跨地区的矛盾纠纷,及时提请上一级组织负责协调处置。 五、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报,对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必须上报调处过程和落实情况。及时登记整理归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档案、资料。 铁路治安形势分析通报制度 一、由护路办牵头,地方、铁路公安机关以及有关单位每季要联合进行一次治安形势分析; 二、根据辖区路段的治安状况,分析治安问题发生特点和规律,查找产生的原因,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对重点区段或重点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 三、对铁路沿线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面貌; 四、准确把握犯罪活动的特点,从而确定"严打"方向和整治重点,完善铁路治安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义务护路队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各种犯罪活动情况。 五、分析应形成书面报告向有关单位通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信息通报制度 一、交流原则 按"互通有无、信息共享"的原则,各级护路办与成员单位、铁路公安机关将掌握的涉及对方或需要双方和多方协调配合的各种治安信息及时通报对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于共同科学决策,加强护路联防工作方面的衔接。 二、交流形式 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 三、交流内容 视治安信息的性质,可以分为及时通报和定期通报。 1、及时通报内容一般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隐患、苗头; (2)、危害大、影响坏的治安、刑事案件; (3)、群体性事件; (4)、阶段性、专项性重要工作部署。 2、定期通报内容一般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治安状况分析。
办公室学习制度 一、办公室每月必须组织学习不少于两次; 二、学习主要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两方面,可结合实际工作穿插进行; 三、学习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得请假; 四、学习情况必须认真做好记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制度 一、各级护路组织必须经常性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实效; 二、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好重点人员的宣传工作; 三、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注重寓教于乐; 四、积极利用新闻媒体报道辖区内的好做法、新经验及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必须做好记录,重大宣传活动应有书面小结。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职责 一、预防和制止拆卸铁路设施,盗窃铁路运输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预防和制止击打列车、放置障碍,闲杂人员在铁路线上行走、逗留,在铁路两侧放牧、掘沙取土、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等危及列车行车安全的行为; 三、开展爱车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铁路沿线群众的爱车护路意识; 四、了解铁路沿线的社情、民情、敌情,收集并及时反映铁路沿线治安信息; 五、配合有关部门处置路外伤亡事故、行车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 六、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护路执勤的主要任务 一、在铁路公安部门指导下,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对铁路设施的破坏活动; 二、防止铁路设备和运输物资被哄抢、偷盗和丢失; 三、制止危及列车正常运行的各种行为; 四、协助铁路员工维护铁路防护栅栏和路基完整; 五、防范和排除危及桥涵、隧道、线路的灾害事故。 护路执勤制度 一、护路执勤队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照要求认真履行护路勤务; 二、执勤中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武器器械,列车通过时,应立正接送列车通行,做到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思想集中,精神振作; 三、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五个不准" ,即:①不准擅离岗位;②不准酒后上岗执勤;③不准武器器械离身;④不准坐卧、吸烟、谈笑执勤;⑤不准在执勤时读书看报; 四、上岗队员要熟悉勤务常识和守护区域的地形、地物、执勤设备、友邻位置,熟记列车通过守护区域的时间、车次和有关规定,牢记口令、信号和使用方法
;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建立执勤登记簿,交接班时要将武器器械、当班的情况及处理事宜在交接本上填写清楚、清点清楚、交接清楚后履行签字手续;桥梁隧道监护人员职责 一、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监护人员)有履行该桥、隧监护的一切工作职权,是在市护路办的直接领导和所在铁路公安派出所的协管下开展日常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二、要熟悉该桥、隧、道口(区段)周边五华里内乡镇(村)的社情民情。能够熟悉国家有关治安防范的法律、法规;对有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安全、人身安全、路外伤亡、耕牛挡道等事故处理规章与工作要求要有较好的了解; 三、具有较强的爱路护路事业心。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敢于报实情。能够忠实履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职责; 四、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刻苦学习,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宣传《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义务护路队员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目标。在巡守区域内,不发生或少发生涉路刑事案件;不发生或少发生治安案件,不发生或少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 二、工作职责 1、对附近村民进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每月至少1次; 2、利用家住铁路边的优势,经常瞭望铁路线和列车运行情况; 3、利用走亲访友、赶集、散步、晨练等机会巡查铁道线; 4、按照上级安排巡查线路。遇有恶劣天气、特别防护时期、重要节假日、转特运时要主动巡查; 5、带领群众爱路护路; 6、参与铁路抢险救灾; 7、协助铁路公安机关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铁路治安信息员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目标。本村组范围内所有涉路矛盾纠纷隐患能在第一时间上报,以便及时调处,避免引发不良后果。 二、工作职责 1、在生产、生活中时刻留心涉路矛盾纠纷隐患; 2、参加村委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铁路安全常识; 3、对已上报的矛盾纠纷隐患密切关注其动态,事态有发展要随时上报; 4、特殊情况下,按照上级安排参与线路巡查; 5、协助铁路公安机关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护路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协调组织辖区内铁路护路联
防工作,保证工作计划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线,随时掌握护路联防工作的进展情况,调查研究,协助乡护路办解决护路联防工作的具体问题; 三、加强对铁路义务护路队的协管关系,及时沟通情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四、做好护路工作组会议的召开、会议记录等工作; 五、根据护路工作组人员情况,明确分工职责范围,并制定岗位工作责任制; 六、对属地铁路护路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分析评价,并写出书面报告上交乡护路办;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矛盾排查纠纷篇五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酒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民政厅: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指导协调分管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调处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向各县市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下发了工作方案。广大民政干部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按照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工作中做到真正关心、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困难群众,热情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信访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认真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情况。从4月份开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结合调查冬令春荒青黄不接期间困难群众缺粮情况,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逐一排查潜在矛盾和存在问题,把民政业务涉及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阶段,各级民政部门共召开民情分析会、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就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部分信访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督促排查调处进度,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期间,我们始终坚持眼睛向下、盯着“源头”做工作,保证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认真落实局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和接待时间,严格实行“首问”制和“首访”制。始终坚持民政为民的宗旨,市、县两级民政干部职工扑下身子,走乡入户,实地调查了解基层存在的问题,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排查到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农村特困群众生活安排等两方面。
(三)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化解突出矛盾。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甄别。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当即落实解决;属于调查核实的,由分管领导负责限期督办;对反映的问题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得不到解决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取得理解和信任。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绝大部分都及时予以解决。一是认真落实复员干部和退伍军人相关政策。截止目前,我市接收的24名军队复员干部有17人申请领取了《再就业优惠政》,有17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有17人参加了医疗保险,有3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军队复员干部思想稳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二是着力解决好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对每一起反映城乡低保的事件,都认真调查、核实,给出答复。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我们于四月份对低保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调研。调研组深入低保户家庭,听取他们对低保工作的意见。与城市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痤谈,共同探究工作难题,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对于我市肃州区两名群众给民政部写信反映城市低保方面的问题,我们接到通报后,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后给予了妥善处理。总之,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建立起了双向服务、双向联动工作机制,对逐级摸清的矛盾纠纷统一建立台帐,按照排查和化解同步进行的原则,对台帐记载的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化解“销号”制度,使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解决。三是注重做好政策宣传,对上访对象作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加强对《信访条例》和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表达意愿,不听信谣言,不越级上访,不参与非法活动。
三、逐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的基础上,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全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要强化责任
意识。严格按照民政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要求,把问题尽量解决在基层,切实杜绝越级上访。二要完善信访制度。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呼声、化解内部矛盾的工作,仅局限于直接解决信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和矛盾是不够的,今后要在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上下功夫。三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制度。台帐做到动态管理,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销号”,对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研究确定解决办法,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思路、对策、措施,彻底理清楚、搞明白。四要搞好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使重复上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报制度。对省厅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向县(市、区)民政局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久拖不办或不按时限办结的,要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限期整改。
矛盾排查纠纷篇六
《新南社区矛盾纠纷排查信息》
新南社区矛盾纠纷排查信息
2011年8月11日上午,我新南社区康城棕榈泉住宅小区的居民反映:小区最西面12楼和13号楼后面一墙之隔的西堡建筑工地的施工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休息。居民有上访倾向。经社区走访排查了解到,首先,西堡施工方一直都是昼夜施工,夜里居民没办法正常休息,居民们意见很大。其次,因为西堡要盖成34层的高层建筑,目前还紧邻康城12号楼和13号楼。康城居民对西堡施工的手续齐不齐全、楼与楼之间的间距够不够,会不会影响采光都产生了疑问。 经过社区多方调解,目前西堡施工方口头答应:以后施工时间定为早6:00—晚10:00结束,这个时间也得到了康城居民的认可。西堡施工方还保证在一周时间内会把相关的手续拿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社区会落实西堡施工方所承诺事项。
矛盾排查纠纷篇七
《矛盾纠纷排查会议》
矛盾纠纷排查会议
时 间: 2011年1月10日
地 点: 社区办公室
参加人员: 齐相渠 张玉红 党书芳 孟 歌
牛丽红 史凤桃 焦沛林 王 炎 宋 珺 孟宪荣 陈慧芬 李天菊
康林胜
记 录 人: 宋 珺
内 容:分析矛盾排查情况或现象 主 持 人:齐相渠
孟宪荣:近期内,小区内发现有丢失自行车现象,
失主与门卫多次发生矛盾纠纷,经过社区多次调解,让门卫值班应该负起责任,把自己多负责的工作干好,把好门岗防止违法犯罪进入。失主要提高警惕,锁好自己的车子,不要要给犯罪分子有可乘机会。
李天菊:近段时间小区未发生不安定因素,但我
们还要密切联系实际,多了解辖区内的
新情况,新问题,为居民搞好服务。
矛盾纠纷排查会议
时 间: 2011年1月25日
地 点: 社区办公室
参加人员: 齐相渠 张玉红 党书芳 孟 歌
牛丽红 史凤桃 焦沛林 王 炎 宋 珺 康林胜 李天菊 孟宪荣 陈慧芬
记 录 人: 宋 珺
内 容:春节期间综合工作安排 主 持 人:齐相渠
张玉红:春节期间,要做好宣传工作。利用春节
放假时间组织人员以板报、横幅、宣传画等形式在居民中广泛宣传,提醒居民要注意防火防盗,提高居民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发生火灾和其他不安定时间,各小区主任要充分发挥各楼院信息员作
用,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使辖区
居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党书芳:现在辖区内的学生们都放假了,许多小
学生在春节期间爱燃放鞭炮,燃放时要
有家长带着到指定可以燃放的地点去,
放鞭炮时要注意安全,不要在春节期间
发生意外事件,各小区主任一定要向居
民们宣传到。另外,对辖区内的门面房、
饭店、量贩、洗浴城等要进行巡查,检
查各单位是否配有灭火器材,消防通道
是否畅通,对发现有火灾隐患的单位一
定要给该单位下整改通知,并限期其进
行整改,对存在问题大的单位一定要认
真督查,确保辖区各单位平安度过春节。
矛盾纠纷排查会议
时 间: 2011年2月15日
地 点: 社区办公室
参加人员: 齐相渠 张玉红 党书芳 孟 歌
牛丽红 史凤桃 焦沛林 王 炎 宋 珺 康林胜 李天菊 孟宪荣 陈慧芬
记 录 人: 宋 珺
内 容:分析矛盾排查情况
主 持 人:齐相渠
张玉红:春节刚过完,农民已进城打工,有些拾
破烂的素质不高易顺手“牵羊”,我们要教育辖区院的门岗,注意防范。加强出入登记制度的管理。
李天菊:我在我们小区内走访时,91号院和部分
居民进行交谈,他们反映院内的自行车棚倒塌,需要重建望社区和办事处的领
矛盾排查纠纷篇八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及分析研判》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及分析研判
一、总体情况
2013年10月份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6件;邻里纠纷3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5件;生产经营纠纷2件;损害赔偿纠纷7件;劳动争议纠纷1件;村务管理纠纷5件;山林土地纠纷7件;征地拆迁纠纷16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件。调解成功89件,调解成功率92% 。
今年以来,累计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8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15件;邻里纠纷309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14件;合同纠纷17件;生产经营纠纷40件;损害赔偿纠纷116件;劳动争议纠纷16件;村务管理纠纷33件;山林土地纠纷155件;征地拆迁纠纷171件;环境保护纠纷5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87件;物业纠纷31件;其他纠纷35件。累计调解成功1215件,调解成功率95.8%。
二、分类分析
1、房屋宅基地纠纷:10月份房屋宅基地纠纷15起。主要是因为村内危房改造过程中形成的矛盾纠纷,村内水泥路建设改变原有村民通行引发的矛盾纠纷,还有就是集镇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发生的有:集镇建设引发宅基地纠纷主要集中在将尧镇、明沙乡;危房改造引发矛盾纠纷各乡镇普遍存在;村内水泥路建设影响村内道路通行引发的矛盾纠
纷主要集中在明沙淖乡。主要原因由于危房改造过程中,无合理规划,无监管办法,造成群众随意扩大宅基地面积,更有甚者占用公用道路随意建设;集镇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原因是,规划与建设不相适应,在进行集镇建设中有以前批准的不合理建设许可,严重影响了正在进行的集镇建设;村内水泥路建设过程中没有考虑大型货运车辆通行,影响了部分村民进行大量农资储运和农作物销售的运输。
2、环境保护纠纷:10月份发生环境保护纠纷还是老问题。主要发生地;大城煤炭园区,电厂污水排放影响4村土地问题。虽然案件不多但是化解难度大和涉及人数多。
3、征地拆迁纠纷:10月份全旗征地拆迁纠纷16件。今年以来征地拆迁纠纷逐月下降,主要存在的矛盾纠纷是多年前征地补偿款发放中存在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沟镇。主要原因为园区用地储备征地引发纠纷,一直未能处理引发的纠纷。
4、农业生产和经营纠纷:10月全旗农业生产和经营纠纷10件,主要有建设蔬菜大棚引发的纠纷、灌溉造成淹死或者损害农作物引发的矛盾纠纷、奶站奶农索要奶款引发的矛盾纠纷、粮食直补款发放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发生地;蔬菜大棚建设矛盾纠纷将尧镇,灌溉造成淹死农作物发生在黄灌区各乡镇,粮食直补分配纠纷各乡镇都有发生。主要原因:蔬菜大棚建设问题由于建设周期长,承建单位不负责任,
引发供料商反映问题;淹地纠纷因为今年雨涝,多地就地起水,浇地时时有开口漫灌现象,庄稼更是绝收,引发包水人与农户因此事发生纠纷不断。
5、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纠纷10月份全旗发生1 起,现在正是工程竣工、农民工索要工资集中的时段,城区内工人工资矛盾纠纷主要是直接到旗信访局反映,该类案件纠纷司法所未参与的,没有进行统计及分析,这里主要统计乡镇发生的矛盾纠纷,主要是个砖厂农民工索要工资问题。主要是美岱召镇北卜只村砖厂欠 名农民工 元工资。
6、山林土地纠纷:10月份山林土地纠纷发生7起。由于近年来农业收入逐年增加,土地承包费也随之增长,多年不耕种土地农民回村索要土地纠纷各地普遍都有发生。尤其明沙淖乡两村因地界不清发生纠纷。
三、隐患分析
1、生活类纠纷逐渐稳中有减。今年来婚姻纠纷和邻里纠纷基本保持稳定并减少的形势,原因是近年来各种法律宣传力度的加大,各司法所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发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提高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大多数群众在发生婚姻纠纷和邻里纠纷,都利用法律程序给予解决矛盾,据了解,今年以来法院受理案件量有大幅度增加。
2、宅基地承包地纠纷逐月增加。宅基地纠纷发生原因是因为近年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力度的加大,农民翻盖和新
盖住宅的需求不断增大,村内原有宅基地登记和发放规模有限,造成群众在建设过程中随意乱建现象严重,再有管理部门不予及时制止和规划,引发你看我,我看你随便建设的乱象,给基层司法所调解案件带来极大难度。承包地纠纷引发原因是近年来土地收入比较稳定并逐年增加,而外出务工工作难找,工资难要,部分多年外出农民工回村索要承包地引发的矛盾纠纷,还有2013年土左旗临近我旗乡镇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每亩流转费高达六七百元,我旗外出农民知道该消息后纷纷回村要求明确承包经营权属,司法所及时统计汇总上报司法局,制定统一口径,形成统一协作的应对方法,杜绝各地口径不一致引发的矛盾纠纷。
3、企业污染引发纠纷慎重处理,避免发生更大面积的矛盾纠纷。企业污染引发群众上访问题一般人数多,金额大,处理起来难度非常大,所以应当慎重处理,同时在处理同类问题时应当形成全旗平衡,标准差距不要太大,避免造成处理了一问题,同时又诱发了其它问题,苏盖乡司法所反映,现在部分污水污染土地农民要求补偿款按照绿化租地标准发放补偿款,希望对该类问题统一行动,慎重处理。
4、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集中发生时期,尽早抓、主动抓避免工作被动。虽然今年农民工欠薪问题引发纠纷有所减少,但是如有一起农民工欠薪问题发生就是大问题,因其人数多,金额大,涉及关系复杂,化解难度大,尽早排查,尽
早宣传,主动介入,服务到位,才能减轻我旗年前集中处理农民工问题的压力。
5、奶农奶款结算问题普遍存在。近年来,各地奶站经营状况普遍不好,大部分关停,在这过程中有个别奶站拖欠奶农奶款不给发放。乡个别奶站拖欠奶款金额大涉及奶农多,有的已经拖欠达几年,奶农无法要回奶款,等得多年奶站经营人员有的已经无法找到。各司法所虽然安装法律援助帮助诉讼追要欠款,但是因为各奶站法人与实际运营人不一致,追款非常艰难。
矛盾排查纠纷篇九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建立群众投诉受理调处领导工作机构,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整合调解资源,统一受理归口办理,合力调处化解矛盾,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领导责任制。实施化解矛盾纠纷“一把手”工程,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形成党政领导负责、政法部门组织、职能部门参与、社会各方联动的大调处工作格局。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继续实行信访“六定五包”责任制,健全定期议稳制、领导责任片区制。建立投诉件督查督办制度,实行领导督办制度、跟踪督办制度等,对群众投诉受理调处情况进行检查,使化解矛盾纠纷措施全面有效落实。建立考评制度,把化解矛盾纠纷摆上议事日程,坚持每周党政联席分析会议,列入任期目标,作为考核干部政绩和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不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的稳定意识、责任意识,增强真抓实管的自觉性。实行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单位和地方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机制。及时、准确把握社会矛盾是主动维护稳定、关口前移的基本要求,是实现源头治理的重要环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报告制度。各级相关部门坚持情况报送制度,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实行台账管理,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台账、回访台账等台账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规范化、科学化。整合排查资源,把民间纠纷排查、信访问题排查、征迁问题排查、劳资纠纷排查、基层干部作风排查等整合在一起,并
建立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社会发展和重大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项目建设、公共事业等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杜绝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建立排查联席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级矛盾纠纷排查分析、调解协调会议,集中了解纠纷排查情况,查排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保障人民群众代表的建议权。各项政策在制定和出台前,主动征求有关专家和人民群众代表的意见,让政策和决策更科学合理,拓宽民意表达途径。建立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领导干部下访服务制度,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群众投诉窗口。在乡镇、街道建立群众投诉受理调处中心,让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正常途径,特别是为困难群众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畅通渠道,防止和避免矛盾积累、扩散和激化。
完善多渠道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引导他们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和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法律框架内正确认识和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整合调解资源,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很好地衔接起来,坚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要注重实效,规范运
作,做到:首接首负快速调处,领导包案直接调处,齐抓共管联动调处,带案专项督办调处,建章立制规范调处,接受法院委托调处,定期排查主动调处,方便群众代理调处,良俗优序依法调处,舍得投入保障调处。
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
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
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
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外经贸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和有关部门联系,及时获得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本机关行为而引发的和按属地原则应由本局处置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大规模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
4、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
6、重大外经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7、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与职责
外经贸局成立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外经贸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本局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
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4)对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
矛盾排查纠纷篇十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总结》
路南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
情况汇报
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部署,结合路南区工作实际,我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加强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以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开展调处活动的经验做法。为了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秀山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长王志强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科,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创新机制,加强民调组织建设
我们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作为切入点,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全区各级民调组织机构健全,全区7个乡(街)、38个村、53个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98个。全区调解干部429人,各村(居)落实民调专员263人,楼院调解信息员、十户调解员3892名,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区域全覆盖。另外路南区司法局已向新建立的惠民道街道办事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负责
完善司法行政相关工作。
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在卫生、工会、人社、教育、工商、民政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方案,建立专业调解中心,解决办公场所,组建相应的专(兼)职调解队伍,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信息库,完善第三方调处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专业性调委会组织实施、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与路南法院联合建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在民事案件立案审理前,建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条件下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在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的同时也极大的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同时,路南区司法局积极研究推进人民调解进驻公安分局、检察院,建立公调、检调、诉调、援调对接机制,确定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规范对接流程,密切衔接配合,提升调处质效。
为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路南区人民调解员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对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进行查阅评定,根据纠纷性质、难易程度、标的额大小和案卷质量,每起案件给予30—100元的补助,有效调动了人民调解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深入排查、及时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积极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在全区范围内
组织开展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全区各级民调组织深入扎实地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治理矛盾多发地区和重大疑难的民间纠纷,通过大规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把全部矛盾纠纷纳入视线,对各类纠纷苗头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抓住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减少信访隐患,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街),疑难纠纷不出区。今年以来,全区各民调组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6起,调解率100%。大量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社会治安、交通事故、劳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了解决,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构建和谐路南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