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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贯彻落实《工会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12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段迎存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10人,深入兰州悦达通讯有限公司、城关区酒泉路街道、城关区酒泉路畅家巷社区等单位,通过实地视察、查看工作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和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城关区等近郊四区副区长、总工会主席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
在市政府召开的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伦涛代表市政府作了详细汇报,市财政局、城关区政府等与会单位分别进行了汇报,部分人大代表发表了执法检查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段迎存在听取汇报后,对市政府和近郊四区政府及市直部门贯彻实施《工会法》所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总体概括为“党政重视、部门联动、氛围浓厚、组织健全、亮点突出”。同时,指出了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宣传贯彻还不完全到位、部门间协调联动有待进一步强化、工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执法检查组对《工会法》贯彻实施下一步的工作提了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各项具体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努力提高《工会法》的社会知晓率;二是加大劳模、工匠等先进模范典型的培养选树,弘扬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积极性;三是加大政府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力度,坚持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职工权益维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区县总工会、街道乡镇工会办公场所、人员、经费等工会自身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大工会维权服务工作力度,尤其要做好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农民工权益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工作。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执法检查组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力争在年底前召开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按照检查安排,13日,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人大常委会在本区县同步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全面掌握全市《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加强思想引领、强化维权服务、稳定劳动关系、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工会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从而更好地调动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市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中心城市发挥凝聚智慧和力量,并为全市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自2004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以来,工会工作的法制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工会组织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工会维权作用更加突出,工会社会影响日益扩大。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对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体现了人大对保障职工权益的高度重视和对工会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将近三年来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工会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总按照省总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01年新修改的《工会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工会法》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工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一是把学习宣传《工会法》作为长期任务。市总工会下文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积极行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统一认识,做到思想上落实、组织上落实、工作上落实、经费上落实,切实做好对《工会法》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加强《工会法》的宣传,提高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法律意识;通过新闻媒体造势,普及《工会法》,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主对《工会法》的认知度;通过借助人大的力量推动《工会法》的普及与贯彻。除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外,各县市区也开展相关的工作,竹溪县、郧西县和茅箭区、张湾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工会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过视察和检查。与此同时,工会组织拓展源头参与渠道,通过党委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制度和与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使得“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格局得以坚持和发展,工会工作的环境不断改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县两级向乡镇、街道延伸,市县乡三级联席会议制度格局正在形成。丹江口市、竹溪县总工会与县政府联席会议已形成规范的运作制度,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浪河镇、六里坪镇、大坝办事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已建立并召开了联席会议。竹山县总工会先后在城关、潘口、宝丰、固家、秦古、擂鼓等6个乡镇建立工会与同级政府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把普及劳动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知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为了普及劳动法律知识,促进企业和职工自觉依法办事,2006年我们加大了法制宣传力度,一是配合市司法部门举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与劳动部门开展劳动法制宣传,制作了展板和宣传材料,并现场接受1000多名职工的咨询;二是通过举办培训班普及劳动法律法规,今年举办两期工会干部及企业负责人培训班,200余人参加了培训。近两年,市总工会本级已经举办骨干代表培训班三期,培训骨干300多人。全市各级工会按照分级培训的办法,已培训代表1万多人,超过全市代表数的50%以上。三是编印与《工会法》相关的资料辅助宣传,市总工会本级先后印发《工会法》宣传资料1万册,挂图2600张,编撰《职工维权指南》、《工会实用手册》等与《工会法》相关的知识读本10000余册。
三是把普法与依法维权贯穿工会工作始终。我们按照这一思路,在工会干部中倡导人人都是宣传员、普法员的思想,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事事宣传《工会法》,使《工会法》深入人心。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注重依照《工会法》开展工作、规范工会行为,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切实将修改后的《工会法》中规定的工会基本职责、维权的方式与方法、组建工会的法律保障、工会财产经费的法律保护等相关内容理解透,把握准,运用好。特别是近年在开展法律援助、实施个案维权和参与企业改制重组、安置下岗职工的实践中,比如在免费代理东风公司总医院保洁员余菊先工伤“双赔”案和双鸥集体退休职工严修珍“养老费争议案”的过程中,工会组织依法维权的主张普遍得到支持,职工合法诉求普遍得到重视。
二、贯彻《工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们感到,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会法》,对于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
一是依法建会,工会基层组织空前壮大。依法保障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为实现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目标提供法律支持,而且在实践中突破了一些“禁区”。截至目前,全市基层工会委员会3243个,工会基层组织(涵盖独立法人单位)5907个,同比增加640个;会员334058人。全市11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工会组织,189个社区(村)建立工会组织。基层和基层以上专兼职工会干部约1.2万人。今年我市率先突破“洋快餐”建会瓶颈,建立全国首家肯德基分店工会。农民工和非正规就业人员建会、入会工作实现新的进展,全市累计发展农民工会员79767人,2006年当年新增19967人。今年5月成立全省首个市州级擦鞋工工会联合会,6月10日又在郧阳医学院成立了全国首个勤工助学学生分工会。
二是依法建制,工会重点工作成绩显著。职代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维权的两个主要机制和手段。为此,我们着力加强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全市企事业单位以职代会、厂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建制率达到90%,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60%;全市职工代表培训率达50%;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控制程序20家;全市先后有16家单位和5位个人被授予湖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有5家单位被授予湖北省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先进、有11位同志被授予湖北省优秀职工代表,市供电公司和人民医院被评为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集体合同建制率87%,非公企业集体合同建制率达75%;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单位4100家;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建制单位1200家,覆盖女职工8.4万人;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在股份制企业建制率分别达到70%和80%。在42个乡镇(街道)和40个社区(村)推行了区域性职代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会法律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初步形成了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职工信访工作等四个较为完善的依法维权体系。市总工会连续五年获得“全市信访先进单位”称号。帮扶困难职工快速反应系统初步建立,“送温暖工程”实现经常化,市总工会和10个县(市区)总工会相继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爱心助学”行动和“五大帮扶计划”顺利实施,全国工会SYB/SIYB项目试点在我市扎实推进。市总个案维权、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促进再就业的创新做法,先后在全总和省总有关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三是依法维权,破解农民工问题有效果。我市外出务工农民工接近60万人,其中城区6万人左右。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市初步形成三种模式:一是郧西县培训、转移、入会和维权“一条龙”。该县先后在郧西在外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区和重点企业建立1个工会分会,41个工会小组,83个劳务管理服务站。近两年,该县各级工会直接或间接依法为外出务工农民讨还公道32起,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二是竹溪县“双向维权”。该县总工会先后与河北遵化等2个地方总工会就农民工问题建立城际维权联盟,并据双方签订的《联合维护农民工权益协议书》,共同为竹溪籍农民工调处劳动纠纷21起,挽回经济损失21.3万元。三是房县农民工维权站建设。该县总工会今年3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和《农民工维权服务站建设标准》,要求做到“有班子、有场所、有牌子、有档案、有制度”。目前,全县20个乡镇(场)已有12个乡镇成立了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民工维权服务站,新发展农民工会员5000多人。
四是依法收费,自身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从2003年下半年起,我市选择在房县、郧西县开展委托国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试点工作,到2004年5月全面铺开这一做法,使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在全省率先破题。目前,委托国税代收的企事业单位应缴费户数3821家(其中城区2817户),全市工会经费收缴面达39.91%(其中城区43.56%)。工会经济实力的增强,助推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县市工会建设发生明显变化,房县、竹溪总工会先后跨入“全省先进县(市区)工会”行列,竹山县总自身建设、房县青峰镇示范工会创建工作、郧西县观音镇工会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工作、茅箭、张湾两区的区域职代会制度建设的经验,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同时直接提高了各级工会组织为职工说话办事的物质基础和能力,扩大了工会帮扶维权的社会影响力。今年市总本级追加经费100万元,用于为职工、农民工和基层工会办好“五件实事”。“有困难、找工会”成为如今广大职工和农民工的首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进行执法检查以来,使工会组织建设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中的一些难题得到明显缓解,但就《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来看,仍然有一些屏障和难题需要进一步破解。
一是执法主体的责任不落实。尽管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反复强调《工会法》的执法主体不是工会组织本身,而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人民法院,但我们在工作中仍然听到少数政府官员和企业负责人对此含糊不清。一些领导干部和少数职能部门对《工会法》的法律地位认识模糊,对《工会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工会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缺乏了解,执法主体的责任意识不强,有的甚至认为宣传贯彻《工会法》只是工会一家的事,导致《工会法》的学习宣传难以深入持久。
二是在非公企业贯彻难度大。一是部分非公企业主对组建工会的态度消极,甚至阻挠。我市肯德基、麦当劳等外企门店建会阻力大、工作推进慢,由此可见一斑。少数私营企业迫于压力组建工会,但对工会干部开展工作不支持,导致工会组织成了摆设和“空壳”。二是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推行缓慢,履约率低,职工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克扣职工工资、加班加点、安全卫生条件恶劣等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私营企业主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辞退职工。主要原因,首先是部分业主法制观念淡薄,对《工会法》认识模糊;其次是主管部门因人少事多,顾暇不及,查处力度不够;再就是少数工会干部有畏难情绪,工作不力。
三是工会履职环境有待改善。工会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不规范,部分县市尚未建立和完善,产业、行业和乡镇、街道(社区)的三方协商机制尚未起步,工会源头参与渠道不畅、力度不强。特别是随着经济利益关系的多元化和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工会干部的履职难度加大,“兼职化”倾向突出,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开展工作受到制约的因素较多,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四是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物质基础。按《工会法》、《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和国家财政部、全国总工会25号文件及省财政厅、省总工会36、38号文件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于十堰市所辖的县市区大多属贫困县,市县两级工会经费均未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中郧县、竹山县对本级总工会没有划拨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会工作的发展。市县两级财政2005—2006两年,供养职工总计160176人。2005年,市县两级财政应预算编制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1637.05万元,实际编制239.59万元,预算编制率为14.64%,财政划拨到位率为14.64%;2006年,市县两级财政应预算编制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1770.13万元,实际编制329.40万元,预算编制率为18.61%,财政划拨到位率为18.61%。特别是市总工会和6个县市总工会机关干部工资和日常工作经费的渠道就是靠工会经费收入。目前,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上解数额难以增长,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划拨情况不尽理想。前一阶段,省财政厅与省总工会联合对我市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我市的工作差距很大,必须尽快整改。
四、进一步落实《工会法》的建议
1、加大宣传贯彻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执法主体意识,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建议各级普法主管机关要把《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同《工会法》一道列入“五五”普法规划,纳入到市、县两级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违反《劳动法》、《工会法》、《实施办法》,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各级宣传新闻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要对《工会法》、《实施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巩固和发展好近年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会法》的成果和经验,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会工作法制化。
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好职工权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有关政策在企业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工作,督促企业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规定,确保职工应得利益的实现。建议政府对改制和民营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就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配备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职工的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保关系的衔接,以及其他劳动关系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于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劳动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筹建工会的企业,对不签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
3、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努力形成强大的合力。《工会法》的贯彻,既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形成横向联动、上下互动的格局。比如,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制度措施。随着时代的发展,还衍生出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集体合同等制度,需要劳动和工会共同来推进。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监督、监察、检查和处理,则需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司法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当前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更需要全社会的力量来推动解决。因此,要按照《工会法》的规定,进一步畅通工会源头参与渠道,逐步建立和规范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各级劳动、经贸、卫生、安全生产监督要分别与工会建立联系制度,就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方面的问题及时磋商和解决;各级财政、税务、工商、司法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帮助工会解决在工会组建、经费收缴等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加大财政划拨力度,为工会创造更好条件。工会经费的本质是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职工活劳动的补偿,工会经费不到位,与克扣职工资一样,侵犯了职工的利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是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按照《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和国家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的文件要求,切实将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按月直接划拨到同级地方总工会。当前,要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工作机制建立起来并逐步规范,通过摸清财政供养职工人数、统发工资总额,全额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总之,《工会法》自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修改颁布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工会组织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以来,《工会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工作比较扎实,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得到增强,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我们将以市人大对《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工会法》,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园区基本情况
乐平工业园区是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国家级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目前,园区已拥有一批竞争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并适合产业链延伸的化工产品。天新药业的维生素B6、B1产量稳占全球份额的70%和40%,居全球第一;世龙实业是国内最大的AC发泡剂和氯化亚砜生产商,同时世龙实业为中国氯碱工业协会ADC发泡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和《工业氯化亚砜》、《AC发泡剂》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宏柏新材料的硅烷偶联剂产品,占据世界市场主导地位。2018年完成工业产值330亿元,实现利润26亿元,上缴税收15亿元,安置就业人员19500人,园区现已成立非公企业工会组织25家,建立了“三师一室”,更好的服务于企业职工。
二、《工会法》宣传贯彻情况
1.宣传情况
一是园区工会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和企业工会主席对《工会法》进行了集中学习,加深理解;二是利用每年的法制宣传月、“五、一”前夕、“12、4法制宣传日”制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认真进行《工会法》的宣传。三是园区内机关、企业单位基层工会积极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办宣传专刊、张贴标语、组织参与知识竟赛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通过对《工会法》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一是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对以后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增强了基层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广大工会干部认为今后要用好用活这把尚方宝剑,切实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真正为职工群众谋利益;三是增强了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2、强化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帮助和指导各企业认真落实集体合同制度,帮助员工与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度化、合法化,从而更加规范。定期对各企业执行《工会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五险一金保障到位,园区各非公企业未发现有使用未成年工人、歧视妇女职工现象,能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节假日加班能按要求发放加班工资,对停产停工企业,能按规定发放生活费。如今年金龙化工停产整顿,对职工都发放了生活费。
二是积极帮助职工调解矛盾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园区职工有困难找工会组织,企业和职工有纠纷也找工会帮助协调。例如宏泽化工职工余国崽,下班送公司员工回宿舍后骑电瓶车回家途中摔跤,导致右脚大拇指骨裂,后为医疗费、误工费等与公司发生纠纷,要求赔偿。经园区法律援助师调解,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6000元医疗补偿金等法定赔偿达成协议,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还有,瑞盛制药职工余泉水来园区工会反映其2017年5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求解决退职金问题。经园区法律援助师帮助调解,认为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三个半月工资作为辞退金,合计12366元,双方达成协议。园区三师一室充分作用,使企业和职工之间更和谐,园区更加稳定。
3、关心员工生活,努力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一是关心职工生活。把职工体检纳入管理制度,每年为全体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为女职工进行专项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除了保证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外,对有毒有害的岗位,还配发了防毒面罩,有效的保证了职工的人身安全;今年春节前,市总工会联合园区工会为企业返乡农民工免费做体检,参加体检员工共300余人,受到员工的一致好评。
二是及时为员工排忧解难。努力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排忧解难。平时对因病住院的职工进行慰问,遇有职工和职工家属不幸去世,工会及时组织力量上门慰问,协助办理丧事,并落实好有关劳保待遇。如宏泽化工职工胡风爱,爱人患癌症,生有三个儿女,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公司工会积极组织捐款,公司老总带头捐1000元,总共捐款14000余元。春节期间,园区工会对28名一级企业困难之工和72名二级困难职工进行了慰问走访,及时送去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节假日,工会还协同党政领导慰问坚守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如2018年五一劳动节,园区领导走访慰问劳动模范、一线坚守岗位的职工。
4、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一是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学习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劳动效率。园区企业工会也举办劳动竞赛活动,如天新药业举办的叉车技能比赛、电焊比赛等,促进了安全生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开展评先进、学先进活动。各企业评先工作已经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每年五一评选劳动模范、杰出员工和特殊贡献奖,年终评选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团队。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召开表彰大会,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并组织受奖人员进行劳模事迹演讲,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掀起广大职工比、学、赶、帮的热情。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广大职工树立了勤奋敬业做贡献,节能降耗渡难关的榜样,激发了员工为企业发展做贡献的工作热情。
5.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今年园区管委会和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了第一届职工运动会,项目有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拔河比赛、象棋比赛、踢毽子、乒乓球托球比赛集体跳绳等。广大职工运动员展现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风格,顽强拼搏,胜不娇败不馁的精神风貌。高度体现了集体主义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坚定了员工信心,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工会法》贯彻执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一)工会工作保障措施有待落实。一是工会经费不足造成工会工作、活动难以开展。二是工会活动设施和场所与《工会法》规定还有一定差距,工会文化阵地、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的场地和设施奇缺。
(二)工会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一是非公企业工会组建步伐跟不上非公经济发展的速度。二是广大职工尤其是已成为或正由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的务工人员对工会的认同度不高,入会意识不强。三是工会干部队伍有待加强。
(四)职工权益维护工作任重道远。一是职工收入与企业发展不同步,职工工资涨幅很低,个别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非公企业因职工流动性大、社保监管力度不大,导致职工还存在未参保的、或以现金补贴的。四是非公企业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存在诸多困难。部分职工的民主法制意识淡薄,进一步制约了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工会单方面推动收效甚微。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坚持不懈抓好《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
《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是一时的工作,而是今后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园区总工会将多形式多渠道为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尤其是企业法人代表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他们对工会组织、工会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工会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以推进维权机制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大依法维权工作力度
加大工会源头参与力度,坚持和完善企业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紧紧围绕企业单位厂务公开,加强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大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建制力度。充实调整内容、强化履约监督、提高合同质量。积极推进工资协商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开展,推进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健全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法律援助、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等维杈工作机制。
(三)以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体系为重点,尽心竭力为广大职工排忧解难
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推动工会送温暖工程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建立资金、物资筹集的长效机制,扩大救助领域。深入开展促进再就业援助行动,加强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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